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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0年 10月06日

(2010-10-07 02:19:48) 下一个
今天早晨在楼梯口碰上邻居胡先生。
他说:殷老,给你推荐一个人的博客。
 我:谁?
 胡:杨金柱,是个律师。他最近有一个很大的动作。
 我:他要干什么?
 胡:求最高法院院长引咎辞职,要求全国人大罢免最高法院院长 ……
  ……
 下午,我浏览杨金柱博客。
  杨先生于9月30日8点30分发博文:《敢问哪个至上,金柱律师将敦请王胜俊先生引咎辞职》
  杨先生在博文中称:
  金柱律师斗胆发问:王胜俊先生不走法定程序,采用“直来直去”杀人法杀人,是坚持哪个至上?
  朱明勇律师于2010年7月16日用特快专递将樊奇杭死刑复核辩护词和樊奇杭在铁山坪受到严重刑讯逼供的证据视频资料,邮寄给了王胜俊先生和最高院刑四庭庭长。经朱明勇律师查询,最高院签收了该两封特快专递。
 ……最高院刑四庭樊奇杭案死刑复核合议庭是必须要“召见”朱明勇律师的,是必须要制作朱明勇律师谈话笔录并且附卷的。……但最高院却来了一个“秘密复核、公开杀人”!
 ……
  金柱律师在此愤怒地质问:王胜俊先生,尽管你是政治家而不是法学家,但你现在执掌的是中国的最高法院啊?为了权贵,你怎么毫无半点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众目睽睽之下,人命关天大事,你怎么敢不走程序、不走过场!你怎么敢赤祼祼地公开草菅人命、制造冤案?你就那么相信权力的作用?你就不知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
  ……   
  金柱在思考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为维护中国律师的自身合法权益和推动国家的法治进步,是否需要启动中国律师的非暴力抗争活动?……   中国法治已死!最高法院已倒!最高法院已成为破坏国家法治、动摇国本根基、摧毀中国30年法制改革成果、践踏人民尊严和社会公正、损害国家司法权威的推手。司法倒退已到了谷底。国家法治已到了最后关头,为了国家法治的前行,杨金柱律师决定自10月8日起启动非暴力抗争活动,杨金柱律师要冒死摸一摸王胜俊先生的老虎屁股!
 2010年10月8日是度完国庆长假的第一天,为了国家法治的艰难前行,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了人民有尊严地活着,杨金柱律师要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在新中国建国六十多年的历史上首次以一个律师的名义做以下事情
 1、10月8日8时0分在互联网上发表《杨金柱律师敦请王胜俊先生辞去最高法院院长职务的公开信》……
  2、10月8日8时0分在互联网上发表《建议中央成立专门调查委员会对樊奇杭死刑复核一案进行调查的公开信》……
  3、10月8日8时0分在互联网上发表《建议全国人大撤销王胜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公开信》……
  4、自10月9日起开始“每日一信”活动,将上述信件用挂号信每日寄一封给各位领导,直至出现以下终止寄信的条件:
 (1)王胜俊先生主动辞职、全国人大撤销其职务或者王胜俊先生任职届满。
 (2)中央成立专门调查委员会对樊奇杭死刑复核案进行调查之日。
 (3)杨金柱律师被关押、被失踪、被自杀等情形。
   让政治家去搞政治,让法学家去搞法律,请正直的法学家执掌最高法院使最高法院能够真正回归法律,这是杨金柱律师此次非暴力抗争活动的目标!
  ……
   杨金柱的文章发表的当天上午,湖南省司法厅领导紧急召见通程律师事务所领导,指令杨金柱必须在下午4点钟之前从网上把《敢问哪个至上,金柱律师将敦请王胜俊先生引咎辞职》一文撤下,并且承诺10月8日不启动非暴力抗争活动,否则,就决定对杨金柱处置办法。
 对此,杨金柱特作以下几点紧急说明
   一、杨金柱律师写博客文章纯系个人行为,与通程所无关。杨金柱在网上发表文章受宪法保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26日发表的《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提出:“中国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在网上发表言论”。故杨金柱不同意从网上撤下文章。
  二、……杨金柱决定退出通程所…
  三、省司法厅如果认为杨金柱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可以对杨金柱处以吊销律师执照的行政处罚,但杨金柱将依法维权。
  四、司法机关如果认为杨金柱触犯刑律,随时可以抓捕杨金柱,但杨金柱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五、杨金柱是一个真正的爱国者,至今从未在公安机关办理过出国护照,绝对不会做一个叛国者。杨金柱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鬼!
  六、杨金柱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自杀。如果杨金柱失踪或意外死亡,都是被失踪、被自杀。
 七、杨金柱不会躲藏,也不去深山老林闭关修炼,国庆期间就在家里写博客,每天上午11时0分和下午5时0分各发一篇博客。如果没有发博客,则意味着被关押、被失踪、被自杀。
  八、历朝历代,都有爱国死谏之士。杨金柱已决心效仿湖南前贤陈天华、谭嗣同为国死谏,已做好一切准备。如果杨金柱一旦被关押、被失踪、被自杀,我的三封遗书(给中国律师的遗书、给中国人民的遗书、给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遗书)将由我的夫人或弟子在互联网上公布。
  特此说明。
  一个致死爱国的律师:杨金柱
 2010年9月30日14时30分

 摘录完上述文字,老殷能说什么?
  中国法治已死!最高法院已倒!“秘密复核、公开杀人”!王胜俊该当何罪?!
   杨律师决定启动非暴力抗争活动,冒死摸一摸王胜俊的老虎屁股!干的好!
   唤醒民众,拯救中国,要有血性汉子。杨先生欲追随谭嗣同等先贤脚步,令老殷仰视。当向杨先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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