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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0年 07月03日

(2010-07-05 06:47:35) 下一个
晚上9点多钟,我正在上网。张超群又从不墨居打来电话。他说:现在同你说话方便吗?
我说:方便。有什么事,请讲!
张:你要拿笔记录。
我:好的!
我马上拿出纸和笔。
张:我先声明两点,第一,我是60多岁的人了,遇事心态平和,不生气,不激动。有好多年,都不同婆婆吵架了,66岁的人了,还吵什么?但是,最近有件事令我很气愤,人一气愤就激动,一激动就更加气愤。
      我:什么事?
 张:等下再同你讲。第二,我不会上网,但我要经常借用你的《巴陵鬼话》,作为我表达观点的一个载体。今天,又要借“鬼话”了。
我:好,快讲吧。
下面是张超群讲的话。我根据记录理。
张超群说:我看凤凰卫视专题采访河北邯郸的刘俊海,--这是一起令人震惊令人愤怒的特大冤案。充分反映公安的黑暗……1988年,村里发生火灾,造成四死一伤。公安局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把19岁的刘俊海和他的亲叔刘勤生抓起来,然后是严刑拷打:打耳光,用皮带抽,用竹竿戳脚心,用烟头烧手臂,最残忍的是用反吊双手。 4天4夜的不断折磨,他只好承认:“火是我放的。”
由此,在看守所关押15年。2003年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无罪释放;临走时,看守所还要求两人家属缴纳15年生活费共5000元。
刘俊海出狱后,开始了长达7年的上访,要求赔偿,一直没人理他,他处处受到歧视,网络把他的事捅出来了,今年6月9日才获得60万元的赔偿。(老殷注:我查实:两人获赔118万元)
张超群说:老殷啦,你看看,关押15年,上访7年,一共22年。一个人一辈子去掉了多少?是60万能补偿的吗?……
我上个月去南阳的内乡县参观。清朝的时候,规定打犯人是用竹板,只打屁股,对犯人用刑要由上一级批准:什么样的犯人,打多少下都有规定。这是封建王朝。而现在呢,是共产党执政,60多年了,司法是很糟糕的,很腐败的。共产党一方面规定严禁逼供拷打犯人,另一方面又默许允公检法搞逼供和拷打。共产党的司法还不如清王朝……哎,中国人活得好可怜,哪有什么人权?法律是鱼肉百姓的暴政,是恶法!
我看凤凰台的这个节目,坐立不安,好生气,气得我跳!关了人家15年,关错了,还找人家要5000元钱生话费!你看看,世界还有比这黑的地方吗?……公检法很坏很坏,……坏的根子就在政法委。我在拷问政法委的文章中,阐明了我的观点:必须取消政法委。任何政党都要接受法律,党怎么能领导司法?“超期羁押”与“刑讯逼供”都是违法的。奇怪的是,没有任何官员或执法人员,对这宗错案负责。黑啊!好黑!太黑了,把我气死了!……
电话讲了38分钟。最后,我说:这种事太多了。如果,在全国公检法系统来一个统计,类似刘俊海冤案的不知有多少呢?……你气愤,是因为你有良心。但是,你不能用专制的罪过来折磨自己的良心。生气?气死?气死一万个张超群!值么?当下,我们要做的,是把气愤转化“动力”,勇敢地揭露和批判□□□□□□□□。
张:那倒也是。你把我今天讲的这事,就当你的鬼话发出吧!过几天,我到老汉家上网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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