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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09年5月27日

(2009-05-28 19:29:45) 下一个
昨天晚上,在天下楼美食街菌香园吃饭。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余三定教授说:我刚从北京回来,胡星斗告诉我,他的网站被关闭,起诉互联网公司,一审判决,胜诉了。……
此前,陈碧波从北京回来曾告诉我:见了胡星斗,他的网站因政治言论而被关了,在打官司……我当时想:网站被关打官司,肯定会输,胡教授怎么自讨没趣?
现在,听三定教授这么说,我很高兴,一连干了3次野生菌酒……兴致勃勃地回家,上网查实此信息。
著名经济学教授胡星斗经常在自己的网页上讨论各种话题,从腐败到警察暴力……
3月,北京新网公司网站服务商发给胡星斗一封电子邮件,称他的网站含有“非法”内容,已经被关闭。
4月,胡星斗向北京市大兴区法院起诉北京新网公司,
5月20日,大兴区法院在下达的判决书中表示,该公司未能就自己的主张举证,且未能证明自己曾按合同要求,在关闭网站前,要求胡星斗更改非法内容。根据胡星斗的要求,法庭裁定新网公司向胡星斗返还1370元人民币,这是他已经支付的两年服务费。判决书没有触及言论自由的问题。
新网当时表示,公司通常根据网监部门的命令行事。
胡星斗对判决结果表示赞许,称其为一个迹象:表明法治将在中国互联网监管中逐渐生根,但对于此案能否立即带来更大的言论自由表示怀疑。“这意味着互联网的监管将在更大程度上借助一套明确的规则,少使用专横、不透明的决定。这对网监部门也是一个警示信号,”
胡星斗称,在涉及他的案件中,命令来自苏州公安局的网监处。 他和律师正在犹豫是否要起诉苏州公安局网络监管处,早先他曾表示要这么做。“我们想向苏州某家法院提交诉状,但(我)百分之百(肯定)法院会拒绝受理,”
上述判决加大了对中国互联网服务商的压力,它们被夹在网络审查部门的权威与法律中间。
在中国,有各种不同机构监视和审查网上内容,包括共产党的宣传部门、公安局及不同部委,还有各级其它政府机构。不过,它们很少自行查封网站或博客,而是要求网站服务商代为采取行动。有时候是通过直接命令进行的,而在一些其它情况下则是通过互联网公司的自我审查。
胡星斗认为网络的治理必须法制化:我建议全国人大或是地方人大必须制定出法律,制定出网络信息法,对于哪些属于非法信息,给予明确的界定,对非法信息不能够模棱两可,而应当给出明确的界限。不能因为文章被认为影射、攻击政府,或者是某篇文章得罪了腐败利益集团,然后就把它说成是“非法文章”,“网络管理的发展化,我想是未来中国的发展方向。”
余三定认为:胡星斗的胜诉,这是我们国家互联网审查制度受害者首次在法庭胜诉,在中国法律史上是一个里程碑的事件。
老殷虽也认可余三定的说法,但同时认为:时下,胡星斗的胜利是不可以复制的。因为,胡星斗的胜利是他的知名度起了关键的作用,如果是普通人的网站,如我们以前的孙中山网,被关闭了,就只能忍气呑声。
不过,胡星斗的胜利,虽只是星星之火,但总有一天会成燎原之势。对此,老殷并不悲观。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2008232256117493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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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正高 胡星斗(中)张超群(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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