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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09年5月19日

(2009-05-20 00:36:28) 下一个
▲老伴的二妹住株洲。昨天,她来岳阳。谈及株洲红旗路高架桥垮塌。她说:现场很快就封锁了,不准看,也不准乱讲……砸了几十台车,究竟死伤多少人,搞不清……活活的人,突然就这么死了……也不知会赔多少钱……
今天中午央视报道: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坍塌,砸了车辆27台,造成9人死亡,16人受伤。
株洲事故,对无辜的死难者会赔多少钱?尚不清楚。如按矿难赔偿标准,一条人命20万人民币;如按大陆游客在台湾旅游被砸死,一条人命是185万人民币。同样是被砸死,同样是大陆人,但砸死在台湾和砸死在株洲,赔偿标准当然不一样:一个是国民党执政,一个是共产党执政,岂能一样?
▲株洲事故发生后,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迅速作出批示:全力组织救援,彻查事故原因,公开信息,绝不掩饰。
省委书记批示要求“绝不掩饰”,说明什么?这是因为每当发生了重大事故,“掩饰”的情形常发生。我们的张书记是从实际出发作出批示呢。
株洲事故是人祸。哪些方面可能遭到“掩饰”呢?有网人指出:
1、死亡人数可能被“掩饰”。因为,死亡人数越多,事故性质就显得越恶劣,有关方面的责任就越重大;
2、“豆腐渣工程”可能被“掩饰”。一座1995年才建成的大桥,却要拆除,表面上的理由是大桥已经阻碍交通,但焉知是不是有关方面想借拆除来“掩饰”桥的质量问题?现在等待爆破的大桥突然大段坍塌,质量问题更若隐若现了;
3、事故责任追究可能被“掩饰”。现实中,一些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害的重特大事故,在责任追究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并不罕见……
事故发生后,查处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许多人的切身利益甚至是前途命运、地方的面子形象、官员的政绩前途……“掩饰”难免。
看来,咱们的省委书记还清醒,是个明白人。唯这样,他才要求“绝不掩饰”。至于“绝不掩饰”的效果如何?则另当别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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