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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09年5月7日

(2009-05-08 00:01:01) 下一个
凤凰网载文:在台被砸死大陆游客获天价赔偿震惊了网民  
 4月24日台北起重机吊臂砸毁大陆游客游览车意外事件中的3名遇难死者,在5月5日早上在台进行火化仪式……承包商将赔偿每位死者750万新台币,合人民币180多万元。
 此新闻在网络上即引起关注。一是因为天价的赔偿实在是令大陆网民唏嘘,甚至有网友无不诙谐地讲:以后想自杀的……去台湾旅游,然后在吊臂下等死,做新时代的“守株待兔”;二是很多网友抱怨“为什么大陆的死人赔偿却那么低?铁路撞死个人才赔200大元……”;三是有些网友感叹出生在中国大陆有些冤枉,连死都不值钱……
网友们的感慨虽然有些情绪化,但是从侧面亦说明了在中国大陆,生命的价值的确是存在值得反思的诸多问题。
 无独有偶,类似的事情在2008年的年初同样发生过。在韩国京畿道利川的冷冻物流仓库发生爆炸和大型火灾中,有12名中国公民死亡,遇难者家属得到最低1.45亿韩元至最高4.8亿韩元赔偿,而人均赔偿金将达到2.4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95万元)。
180万或195万,在中国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绝对是个天文数字了。按照目前的收入标准,中国80%以上的夫妻奋斗一辈子,即使是不吃不喝,也赚不到这个数目,……结合中国的中国的死亡赔偿,……目前,最高限额是40万……生命的价值是至高无上的,是根本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生命不是商品,不可以讨价还价,更不许有最高限制。相反,应该做相反的规定,那就是只有最低标准……40万的最高上限,其实就是自己给自己的国民人为地标定了生命价值……而且是低价值的!这不是自己作践(贱)自己又是什么?而且40万的标准又有几个死亡家属能得到?就拿发生的“2007年山西洪洞矿难”中的赔偿看,轰动那么大,影响那么广,104名矿工身亡后,每名死者的家属仅获赔21.5万元。
人和人是平等的……在中国大陆,我们自己将自己分成了三六九等。城市和农村不同;不同地区的城市又不同。所谓的“中国人民站起来后”,都五十多年了,整天地喊着吼着人人平等,可到现在,连死亡赔偿都能分出等级来,还有何脸面说是人人平等?
曾有新闻报道了在新疆一头野马被司机无意中撞死,最后判的赔偿额竟然是81万!到不是说那匹野马不值那个钱,也不是说不应该判那么多,就类似于杀死一头大熊猫一样,其价值可能800万都是少的吧,令人不得其解的是,怎么人的生命价值就没有那么高?怎么在中国人的命就不如动物?
还有,凡是有外国人在中国死亡或乘坐中国的运载工具死亡的,马上就会同国际接轨了,赔偿标准也立码出现了巨大的差异!怎么这生在中国就天生的贱命?外国人天生的就是高贵的?总说外国人瞧不起国人,还弄得挺委屈似的,看看中国吧,自己将自己自动地降低了生命的价值,还有何脸面再说三道四地?
 的确,在中国大陆的人口多,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制定发达国家的赔偿金额不太现实,但也不能规定赔偿上限。规定上限等于草菅人命啊。
 看到赔偿新闻,笔者首先想到的是,如果有可能,就是死也要到象台湾、韩国、美国那样的地区或国家去死,最起码地是死有所得……否则,一定会应了网络流行的那句话——生在中国又卒于中国,真是祸不单行啊!
 ……
上述文字是部分摘录。
 我记起林语堂的话:中国从来不缺的是自虐的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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