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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正义?

(2004-03-31 09:36:23) 下一个

施化

 

 

伊拉克的战火一开,中文网上的论坛揭开了锅。反战和主战的两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归结所有的反战和主战不的同争论观点,焦点在于,正义究竟落在哪一方?伊拉克还是美国?偏偏“正义”又是古今中外最难定义的一个概念。什么是正义,怎样才算正义,凭什么称为正义?自古到今,声称自己代表正义的领袖枭雄战犯何止千千万万,每一个历史时期的历史学家都给正义抹上不同颜色的油彩。萨达姆说他是代表正义,为捍卫领土主权而战;布什说它代表正义,为自由民主而战。你到底信谁?难道正义就没有标准答案了吗?

 

有。我现在就来解开这一答案,看看有多少异议。

 

这个答案就是:“人” 。任何人的任何一项举动,不管是和平的还是武力的,只要是为了人:尊重人的尊严,保护人的利益,捍卫人的权利,满足人的需求,就代表正义。反之,如果践踏人的尊严,损害人的利益,剥夺人的权利,蔑视人的需求,就代表非正义。这里的“人”是指普世意义上的人,决不是指一个利益集团,一个教派或一个政党甚至一个国家。“人权大于主权”吗?绝对正确。道理很简单,地球发展到今天,信息交通发达便利,人早已不能被国界隔离。就象ARS病毒,不可能抱侥幸以为它只在局部传播不会影响整个世界。为了全球人类的利益,尽早控制消灭防患于未然,就成为绝对之必须。

 

所有听起来堂而皇之的字眼,象和平、公正、安全、合法、合理……,如果它们不立足于某一看得见摸得着的基点,就很容易被不同立场观点的人为己所用,转为它的反面。而所有可以被陈述出来的价值观中,只有、唯一只有“人”,才可以实实在在被触摸被把握不会被颠倒被搞错。与人相比,其余所有美丽的崇高的理念和主张,统统虚无缥缈不可捉摸。比如象“民族的强盛”这个极具蛊惑力的口号,如果其实质不过是该民族中一少部分人的中饱私囊而其余大部分人被牺牲或他的邻族被牺牲,那就绝对是反人类非正义的,就应当被毫不犹豫地拒绝。当一个人被要求为了“民族的利益”而牺牲的时候,不管这个民族是哪一个民族,所谓的“民族利益”就注定是反人道的。“人”是这个星球上唯一最崇高的价值准则,不管他有什么肤色,什么信仰,什么地位,他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被要求牺牲!如果为了自卫自愿牺牲,也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牺牲。

 

布什政府出了一张让整个世界都摸不透底的牌,硬顶着世界众多爱好和平者的意愿,下令向独裁者萨达姆发射了第一颗导弹。难道这真象有人说的,是“打着民主旗号哗众取宠为所欲为的恶棍行径”?虽然这句话语气的正义凛然,让人不敢生疑,但我还是顽固地拿起“人”的尺度来衡量一下,布什和萨达姆,两人究竟谁更具人性,谁更接近恶棍。

 

布什政府所代表的美国,有着比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更人性的制度。这个国家的环境,较其他国家更适合人的生存。比较而言(我知道,在一个两亿人口的大国里,找到违反人权的例子有多容易),一个人生长在这里,他的财产受到最严格的保护,他的精神和肉体受到最大的尊重,他的创造潜力得到最大的发挥。这其实也是美国强大的源泉。如果有人不承认这一基本事实,只消问一句,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想移民到美国,多少人想移民到伊拉克?的确,是有“人肉盾牌”志愿到伊拉克献身。这恰恰证明这个人有一点基本常识,知道美国军队不滥杀无辜,比较人道。在杀人不眨眼的萨达姆面前,他敢做同样的事吗?他的肉盾只能是肉酱。如果美英联军确比萨达姆人道,比萨达姆更维护人权,如果你也是人的话,又担心什么呢?下一个会伤害到你吗?

 

不用说,战争必定有人死伤。那么用“人”的尺度来衡量,就必须反对所有的战争。理论完全正确。麻烦在于,用所谓和平的手段是否能换来终极的和平?如果一个人不动手术,就可以治好他的脓疮,那我坚决反对手术,因为手术造成新的创伤。反之,为了身体康复,我则坚决支持手术,就好象我现在坚决支持布什的战争一样,用少量的牺牲来避免更大的牺牲。

 

如果有人嗤笑,世界上的事情这么复杂,岂能简单用一个“人”字定论,我则请他平心静气再想一想。“世间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被认为世界最高机构的联合国,他的所有准则都建立在《人权宣言》之上。可惜现在的联合国成员,很少去翻那个宣言。作为一个人,如果连人的准则都不以为然,他又把自己当成什么东西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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