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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数字:广东省1950年黄金收兑量被学者夸大百多倍! (转)

(2009-11-23 23:55:19) 下一个
乌龙数字:广东省1950年黄金收兑量被学者夸大百多倍
  
  ——论证1950年的广东省黄金收兑量和我国黄金储备量
  
  
  
  近读《广州市地方志》[1],读到第562页上的一张表格,“广州市人民银行1950年收兑金银外币统计表”。该表显示,广州市1950年合计收兑到的,纯金不足万两(9580.774两)、纯银不足7万两(65034.13两 [2])、甲、乙类银元共487658枚。
  
  忽然忆起某段时间,网上激烈争辩我国建国初期的黄金储备。有人翻出学者武力的论文 [3](以下称“武文”)作为论据,因为文中提供了广东省1950年收兑金银资产的数字,高达黄金745.5万两(233吨)、纯银5323.6万两(1664吨),此外有银元101.2万枚。
  
  不难看出,广东省和广州市的这两组数字,金银收兑量的规模相差了800倍!一个惊人的比例失衡。
  
  如果一个广东省,在建国初的一个年份,就能从民间收兑到233吨黄金和1664吨白银,难怪有人拿着这些数字、进而翻出当年国民党政府运去台湾的黄金“不过”百万吨的数字,大声质疑:“解放初期真的是‘一穷二白’吗?”“蒋介石真的掏空了国库民财吗?”“毛泽东真的是靠白手起家吗?”一段时间,一些人反复在网上转贴“武文”或写帖,试图颠覆这些既成的公共认知。然而,这些“颠覆”唯一的立足点是“武文”数字的真实性,是否真实反映了当时广东的情况。反驳的文章,大多引证当年的广东人口、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全国的黄金储备及金矿产量等。囿于第一手资料的欠如,或压根儿就不存在,争论没有取得明确的结论。
  
  
  一、1950年全国的黄金储备量
  
  
  先来探讨与黄金储备相关的若干问题。关于我国黄金储备的起点,一般的说法,“新政府的黄金储备只有6000多两”[4]。如果说是1949年接管国民党国库时收到的是这个数字,偏颇并不大。武汉是内地最大的工商中心,收到的只有金19.34两和银43.75两 [5],确实少得可怜。上海是远东最大的金融中心,汤恩伯1949年5月17日将中央银行库金几劫一空,指令“暂留黄金5000两、银元30万元”[6],而这暂留的黄金和银元后来也下落不明。但是,新政府的黄金储备,应不限于渡江后接收到的国库存金,还应包括解放区的存底。北平是和平解放的,东北则是解放最早的主解放区。1947年7月,“为平抑市场金价,打击黄金投机,(中共哈尔滨市)政府从4万两黄金库存中抛售2万两。”[7] 因此,加上解放区的存底,说新中国拥有数万至十几万两黄金储备,也不是不可以的事。
  
  建国初期,通过统一财政金融、从民间大力收兑金银和扩大矿金的生产收购,国家的黄金储备有了明显增加。根据《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 [8],1952年,我国保有的黄金储备已经达到500万盎司(498万两或156吨)并一直维持到1958年。1959年后,国家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随后进入还债高峰和经济调整,黄金储备减到400万盎司(1959-61年)、再到300万盎司(1962-64年)。1965年后,恢复到500万盎司,并在1974年达到了1280万盎司的历史最高水平。
  
  1950年我国黄金储备知多少?没有原始的资料。1955年3月1日的《人民日报》社论 [9] 说:“国家掌握的黄金、外汇也在逐日增多,单只黄金储备一项1954年就比1950年增加了10倍以上。”这个说法能否作为定说,和提到的“1950年”指年头还是年尾,尚待确定。
  
  如果指的是年尾,推知1950年我国的黄金储备低于46万盎司(45.2万两)。
  
  如果指的是年头,就复杂多了,需要加上1950年这一年通过门市和金矿收兑获得的净增加量。说净增加,因为要考虑黄金可能被用到对外贸易、偿还外债、工业和民用配售等经常项目。对外贸易方面,进出口逆差只有0.3亿美元,而年底外汇结余1.57亿美元(主要来自侨汇);外债方面,2月14日苏联借给中国3亿美元年息1%的经济建设贷款,中国“以原料、茶、现金、美元等分十年付还贷款及利息”[10],可见这两个方面并不需要动用库金作支付。再看工业和民用配售,资料显示70年代以前的配售占收兑量份额很小。此外,黄金被禁止自由买卖,政府也不用来抛售和发行公债。由于“只进不出”,库存必然会增长。资料 [11] 显示,我国收兑黄金最多的有四个时期,依次为51-53年、58-60年、66年和80年,1950年不是丰收年。拿1952年的500万盎司来反推,估算出1950年我国的黄金储备应不超过150万盎司。
  
  1952年,美国的黄金储备高达6.64亿盎司,至少是我国的400多倍。在金本位年代,黄金储备代表了一国的综合经济实力。1950年我国的黄金储备,不论以46万盎司还是150万盎司做上限,按当年金价(1盎司=34.72美元)折算,仅得0.16~0.52亿美元;而蒋介石带去台湾的金融资产折合美元有5亿多,其中黄金318万盎司 [12] 折合1.1亿美元。这笔黄金相当于大陆1950年黄金储备的2~7倍。以大陆的面积之大和人口之众,以台湾岛的面积之小和人口之寡,说大陆建国初期一穷二白,是丝毫也不过分的。
  
  有关1950年全国收兑到的黄金数目,从上述1950年黄金储备的上限150万盎司中,扣除49年的存底和该年二十几万盎司的矿产收购,合理的估计,不会超出100万盎司。
  
  反观“武文”,它说光广东一个省,这一年就收兑到了750万盎司黄金。这显然浮夸。很难说在写作中正确把握了当时我国黄金收兑、生产和储备的基本状况与规模尺度。
  
  
  二、广州1950年收兑金银外汇的数字
  
  
  志书的质量和可信度在各类文献中是最高的,甚至高过原始档案。这张“广州市人民银行1950年收兑金银外币统计表”([1, 562页])按月列出、数字精确到个位,分类也最齐全。其中的合计栏列出如下:
  
  合计
  美金   40.2314万元
  港币   4137.570541万元(折实牌价)
  黄金   9580.774纯金市两
  白银   65034.13纯银市两银元   214928元
  杂洋   47625元
  甲类银元 328258枚
  乙类银元 159400枚
  英镑   22
  星币   295元
  葡币   40.70埃斯库多
  白金   6.950市两
  甲类铜币 294.1875市斤
  乙类铜币 0.6875市斤。
  
  广州市的金银收兑量,金不足1万两、银不足7万两,这两项都是“武文”所提供的数字的 1 / 800;亦即广州占1份,广东其他市县加起来占799份。广州的地位真的这么惨吗?
  
  
  广州的金融地位
  
  金银流通量标志城市的富裕和繁荣程度,在金本位年代,代表了城市的商业和金融业的发达水平。广州,明清以来一直作为我国黄金白银的主要进出口岸,到民国时代,名列三大金融中心之一。在政治层面,广州是大批国民党中高级军政人员早年发迹的地方;1949年初国民政府南迁至此,又随着4、5月份南京上海的解放,大员显贵纷纷从各地携带金银财宝南下广州;当时的广州,投机金银,万贾云集。《广州市地方志》第543页描述说:“广州的金融业相当发达,具有浓厚的半殖民地性质,帝国主义银行享有发行钞票的特权,操纵外汇收支、价格和外贸、金融市场;商业投机性强,炒卖金银、外币和外汇。”广州越发成了华南乃至全国重要的金银和外汇的集散地。这样的形势下,广州市面上流通的、居民持有的,不说占广东半壁江山,几分之一也是有的;无法想象广州会沦落到广东 1 / 800的地步。
  
  
  广州收兑了全国储备近1 / 3的外汇
  
  金银是一个侧面,外汇(侨汇)是另一个侧面。根据《广州市地方志》,1950年广州市“收入侨汇总额4700多万美元”(543页)。这个数字占我国当年的外汇存底将近三分之一 —— 三份外汇出广州。
  
  不过,广州解放后的几个月内,流通性更强的不是外汇,而是金银。这是因为:1)1950年3月前,人民政府为抑制外汇投机,实行“奖出限入、照顾侨汇”的政策,人民币美元汇率频繁下调,导致出多进少,甚至一度侨汇被中断,这反过来刺激了金银兑量激增(民间把金银拿出来兑换人民币,应付家用和急需);2)广州当时作为联系香港的唯一窗口,大批国民党人员(特别是“第三战线”特工)和他们的家属携带金银频繁来往于穗、港两地。
  
  
  突然发现了金山或秘藏?
  
  既然金银的表现不比外汇(侨汇)逊色,广州就不可能在广东扮演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角色。这样的事情能够发生,除非广东当年发现了巨大的金山或秘藏,大到总储量超过黄金700万两(219吨),并且政府在1950年将这些宝藏全部收进了国库……。当然,这是天方夜谭,没有的事。后面看到,广州不是广东的1 / 800,而是至少占 1 / 7。
  
  有人要问,广州市的收兑全在这里了吗?言下之意,其他银行如何?“解放后继续营业的私营银行,有金城、新华、国华、和成、中国实业、上海商业、聚兴诚等七家。”此外,还有公立的交通银行。但是,涉及到“金银外币,统由国家管理,……广州市由市人民银行统一收兑,统一配售。”([1], 511页)可见金银管理“政出一门”,完全由中央银行掌握和统计。中央银行以外的收兑都属投机倒把行为,会依法受到取缔和没收。
  
  
  三,广东其他市县略况 [13]
  
  
  以下是从网上收集到的广东若干市县的情况。
  
  海口市:当时的海南行政区首府。《海口市志》记载,(行政区内)“大多数县支行尚未成立,故货币斗争以海口为重点。……截至1950年12月底,海口地区共收兑黄金3647两,甲类银元262042元,乙类银元80310元,白银1090元……。收兑的黄金、白银统一由人民银行管理。此后每年均有收兑和配售,但为数不多。”海口地区1950年收兑颇丰,得黄金3600多两,是广州市的38%。
  
  江门市:时为县治。《江门市志》载,1950年“共收购各种金饰367.753两,各种银圆35085枚。”黄金的收兑量,不及广州市4%。
  
  花县:《花县志》载,“1950年,银行收购银元1153枚,双毫15枚。”双毫是2角和5角的银币,黄金无收兑。“1958年,……银行收兑金银折人民币7.3万多元,为历年数量最多一年。”按当时收购价1克黄金兑人民币3.04元计算,全部算做黄金是768两。
  
  紫金县:《紫金县志》载,“1950年……,银行收兑黄金973克,白银315公斤。至1970年止,共收兑黄金30182克,收兑总值91257元;收兑白银总值352810元。……土地改革时期,收兑数量较多,占总数88%。1970年以后,收兑数量极少。”1950年仅得黄金31.1两,为广州市的0.3%。
  
  建国初期,广东省领7市(广州为中央直辖市)98县。通过上面的资料看到:1)一些县的人民银行还未成立,自然谈不上开展收兑,2)一些县收兑微不足道(如增城、从化、番禺等县),故在县志中未留下相关记录,3)收兑量:海口地区达到广州的38%,县级一般只能达到广州的012316;4%。
  
  
  四,广东1950年最多收兑黄金7万两
  
  
  根据上述,容易估算出广东省1950年收兑黄金数目的上限值,方法是“往高处取”:即广州以外的6个市全取海口的水平(38%),98个县全取江门的水平(4%),得到
  
  0.9580774 x (1 + 38% x 6 + 4% x 98) =6.9万两,
  
  各项依次为,广州市0.9581万两、6个市2.18万两、98个县3.76万两,合起来得6.9万两。即使实际值可能大大低于6.9万两,也还是离“武文”的745.5万两遥不可及。
  
  
  五、其他省市收兑黄金:数千两至数万两
  
  
  福建省。国民党在1949年1月曾先后两次经厦门转运财富去台湾,计黄金57.2899万两和黄金12箱 [14]。《福建省志8226;金融志》记载:1949-1988年四十年间,全省共收兑黄金41.4万两、白银1148.6万两;年均金1万两上下、银28.7万两。最高年份1952年收兑金5.39万两、银142万两,而49-52年间合计收兑金8万两、银238万两。由这些推知福建省1950年的收兑在黄金1.5万两和白银50万两上下。
  
  安徽省。《安徽省志8226;金融志》记载:“1949~1990年,累计收兑黄金64.86万两、白银990.85万两。”其中“1949年6 月至1950年12月,全省共收兑黄金4862.67两,白银37799两,银元308844枚。收兑工作集中在城市中进行,合肥、蚌埠、芜湖、屯溪等主要城市收兑量,占全省收兑总量的70%~80%。”1950年,收兑黄金0.36万两、白银0.56万两、银元15.9万枚。黄金约及广州市水平的三分之一。
  
  山东省:该省是我国大中型金矿最为集中的省份,历来黄金储量、黄金生产、及金银收兑均居全国首位。《山东省情资料库》载“1949年全省仅收购矿金4.2万两。1950年……全年收购矿金比1949年增加1.2 万两,”即5.4万两。门市收兑未见记载。
  
  黑龙江省:该省的黄金产量自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起常为全国之首。1889-1896年七年间产金17.5968万两;1915年全国产金15万两,来自东三省的就占五分之三。《黑龙江省情资料库8226;金融志》给出了该省1953-1955年每年平均收购矿金1.5万两,门市收兑量未见记载。
  
  上海市:没有1950年收兑金银的数字。不过,这个远东最大的金融中心持有黄金的状况,有其代表性。
  
  抗战胜利后,上海拥有210多家华商银行、外国银行、信托公司、钱庄等金融机构,集聚了全国约三成的金融资产。由于金融业集中,资金的辐射作用广泛,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上海黄金市场的成交量相当巨大,曾仅次于伦敦和纽约,大于法国、日本和印度 [15 ]。由于国民党政府在禁止与允许自由买卖黄金之间反复无常,造成上海金市摇摆,每况愈下。又由于“到1948年10月底止,国民党政府在上海共搜刮了黄金165万两,白银900万两,银元21300万元,加上美钞、港币等,共值2亿美元。”[16],使市民持有的黄金财产大为减少,市面流通的黄金亦锐减。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印证了这样的状况。
  
  1949年5月28日,上海解放的次日,市军管会即宣布取消金圆券、实施外汇管制和统一使用人民币。黄金由于保值性强,本应成为抢手的黄鱼,然而“民间的黄金存量已经被国民党政府掏空,市面成交量很少,黄金(金块和黄金饰品等)也退出了投机,最后,只剩下银元一路走俏”[16],“黄牛”选择投机银元,工薪阶层因为买不起也买不到黄金,又想保值,领到工资后去买黑市银元,加剧了投机银元。
  
  人民币的地位岌岌可危。6月10日,上海市公安局奉命查封了上海证交所。“在证券大楼共抄没黄金(含金饰)3642两、银元39747枚、美元62769元(实际没受黄金81两、银元4488枚、美元2720元——笔者注)、港币1304元,人民币1545万多元(旧币),”以及囤积的大量物质 [17]。从查到的黄金数量来看,证明当时流向证券市场的黄金已相当的少。此后,公安局又突击查处到了2359件金银投机案,破获地下钱庄25家,涉及黄金合计仅150来两。[17]
  
  上海解放前夕,白崇禧只花了30两黄金,就买通金山印制厂厂主翁滋和等,在上海突击印制假解放区币;汤恩伯也曾通过忠义救国军第八支队司令李星宇,仅用30两黄金就买通多人,在上海印制假人民币。[18]
  
  上海市在解放初期收兑到了多少黄金,确切的数字有待史料的出现,笔者估计不会超过1万两,有可能还赶不上广州。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即由于国民党中央银行设在上海,近水楼台,上海市民遭受不停的搜刮,到那个时候,他们持有的黄金资产已经相当微薄了。
  
  上海周边各县有不完全的记录。《宝山县志》载:1952年经“广泛动员”收兑到黄金1700多两,其他年份无记录。《南汇县志》载:1950年收兑黄金13.6两,银元849枚。《崇明县志》载:1958-1984年累计收兑银元296410枚,黄金9704.6两,年均360两。《上海县志》载:1978—1985年间年均收兑黄金337.8两、白银19106两、银圆14472枚。《松江县志》载:1950年查获贩卖金饰共73.5两。其余嘉定、川沙等县无收兑纪录。归纳后,各县1950年收兑黄金约数十至数百两。
  
  
  结 论
  
  
  本文从探讨黄金储备问题入手,推测新中国黄金储备的起点在数万至十几万盎司,进而根据史料和数据论证我国1950年的黄金储备有两个上限,即46万盎司和150万盎司(具体如何,有待权威资料的出现),并与国民党政府运台资产作了比较,指出解放初期大陆的“一穷二白”绝不是什么虚言。
  
  本文发现,社科院学者武力在论文中提供的广东省1950年黄金白银的收兑数与《广州市地方志》提供的广州市同年的收税数之间存在惊人的比例失衡,前者高达后者的800倍。通过从宏观到微观、多层面多角度的分析,论证武力提供的数字的荒谬。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一些人利用学者的失误,试图颠覆诸如“建国初期‘一穷二白’”、“蒋介石抢空国库”、“ 毛泽东白手起家”这些既成的公共认知。本文合理论证出我国1950年黄金收兑量不超过100万两,然后根据《广州市地方志》提供的翔实数据,结合广东省其他市县的资料,旁及若干省份的资料,论证了广东省1950年黄金收兑量的上限为7万两,据此指出,武力的数字至少被夸大了百倍,白银的收购数也被夸大到了同等的规模。笔者认为,学者有责任对其使用的资料和不合情理的数据加以核实,作出必要的纠正,以免谬种流传。
  
  
  铃兰台 26/03/2009
  
  
  注释和资料
  
  
  [1] 《广州市地方志》。
  
  [2] 本文出现的单位“两”均指旧市两,换算:1两=31.25克,1盎司=0.995312两,1吨=3.2万两。
  
  [3] 武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的货币统一”。原文说:“以广东省为例,1950年一年共收兑黄金745.5万两(其中下半年收兑的占71.1%),银元101.2万枚(其中下半年收兑的占73.7%),纯银5323.6万两(其中下半年收兑的占98.2%)。”
  
  [4] “我国黄金市场改革的基本历程”。
  
  [5] 《武汉方志8226;金融志》。
  
  [6] 凤凰卫视编《大败退:1949》,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4 月版。
  
  [7] 《哈尔滨市志 金融志》。
  
  [8]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编,《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8226;A-63全国黄金和外汇储备》,第72页,1999年10月。
  
  [9] 转引自“建国前后人民币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人民日报》1955年3月1日社论:《做好新人民币的发行工作》。
  
  [10] 董志凯,“关于“156项”的确立”。
  
  [11] 《安庆市志》对于新中国收兑金银最多的四个时期有详细的说明。概略地说,1951-1953年收兑最多,占1949-1985年合计的17%,推动因素包括打击黑市、土地改革和民族资产阶级投资扩大经营;1958-1960年,“大跃进”动员城乡人民“变死宝为活宝”,出售金银给国家;1966年下半年,群众惧怕破“四旧”而纷纷到银行出售。1980年,国家调高金银收兑牌价。
  
  [12] 国民党政府带去台湾的黄金数目,诸说不同。关于这些黄金的确切数量及其对台湾安然度过1949-50年的经济危机的贡献,另文探讨。
  
  [13] 笔者没有广东的省级数字,不得以写这么多的文字来进行论证。恳望读者、尤其政府部门,如手头有广东省1950年收兑情况的原始可信资料,提出来分享,以正视听。《广东省志8226;金融志》可能有用。任兆璋评论说:“建国以后,广东的金融业的每一件重要事件,每一个细小的措施和改革,在《广东金融志》中都得到真实、准确的记载。”(“研究广东金融发展史的重要资料:《广东省志.金融志》”,载《南方金融》2000年第一期,59页)
  
  [14] 《国民政府档案8226;第二卷(1989年)》第51-53、69-70页。
  
  [15] 洪葭管,《上海通志8226;金融》卷概述(讨论稿)
  
  [16] 邹进文,陈毅主政上海初期的财政金融政策述评。
  
  [17] 《上海公安志》。
  
  [18] 孙国,“上海解放初期的经济保卫战”,《文史春秋》 2004年第03期。笔者推测,印制人民币假钞的鼻祖,一是白崇禧,二是汤恩伯。白崇禧时任国民党华中剿总总司令,汤恩伯时任陆军代总司令、京沪杭警备总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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