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 博客访问:
正文

批注“美国终身教授终身不退休?”zt

(2012-04-08 14:54:32) 下一个
批注“终身教授终身不退休?”

yishi 贴于2004/05/03 11:45 (一品网 百草园)


批注“终身教授终身不退休?” 一石,2004年5月2日

对原文中的许多错误,据本人所知予以分析纠正,供大家参考:

首先美国大学的教职,即称谓中带有“professor”的人主要分两大类:1:tenured or 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 2: non-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 前者是正式教职;后者为非正式教职,如research professor。这里只对前者进行分析。

分几点来批注:

1 - 先把终身教授(tenured professor)的定义搞清楚:本人手上的Webster’s字典对tenure的解释为:(1)the act or right of holding property, an office, a position, etc.(2)the length of time, or the conditions under which, something is held(3)the status of holding one’s position on a permanent basis, granted to teachers, civil service personnel, etc. on the fulfillment of specified requirements。讨论这种事情的网闲之辈,我想这点英语就没必要翻译了吧!

2 – “助理教授(相当于我国高校的讲师)”:先举几个最基本的事实对这一认知进行分析。(1)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助理教授(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essor)可以带博士生,那么也就是相当于国内的博导了。而且,在其tenure track(预备终身教职)的五六年里能不能带出一两个博士对其升为终身教授很是关键;(2)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助理教授(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essor)可以带博士后(如何与国内体制对比?称为博士后导师可以吗?);(3)很重要一点是美国的大学只要是正式教职tenured or 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不管是不是终身教授都是独立的教职,即岗位(position)责任一样而只有级别(rank)的区别,没有哪个助理教授必须从属于哪个教授。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国研究型大学(至少是一流大学)的助理教授越是和本系的资深教授摽在一起搞研究发表论文可能升迁的机会越低,因为他或她必须在 tenure track(预备终身教职教职)的五六年里向他或她所在的学术界证明其作为独立研究者的能力。(4)一般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助理教授(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essor)的招聘都是通过公开招聘,从数十甚至数百个申请者中找出一个,而且有个不成名的规定既不招本校毕业生,所以招到的人大多“来者不善”,而这也是学校的期待和其个人的抱负!本人对我国高校的讲师情况不甚了解,如果和以上这几点相符合的话,那么就可说“我国高校的讲师相当于美国大学的助理教授”,但愿如此!

3 - 关于“合同(contract)的谬误”:这里只举事实:美国大学里无论是新聘助理教授还是终身教授(tenured professor)每年在新年度开始(秋季)都要和学校签个合同,校方签字代表为校长。

4 –原文中把“合同”和“任期(或任职)”混淆了:终身制实际上是任期或任职的终身制。新聘任的tenure track(预备终身教职)助理教授一般任期为6年,这在其委任状(appointment letter)里写得清清楚楚。而拿到tenure后任期则就是终身教职,从法理上来说tenured 副教授和正教授都是终身,终身教职是什么意思?所以在委任状(promotion appointment letter)上只说给予终身教职tenure而不会注明任期。即只要你不犯法,学校不到闭,你不退休,那好,你就干到咽气为止吧,这和上述字典解释on a permanent basis一致。但别忘了,上述字典解释还有个附加条件on the fulfillment of specified requirements,如果没有fulfillment,如该人犯法了怎么办?那就是合同contract的作用,因为合同是可以中止的!

5 – 副教授升正教授:首先一个人只要拿到了tenure,即从tenure-track升为tenured,就有了终身教职,所以,从tenure- track的助理教授到tenured副教授是最关键一步,可以说是学术生涯(任何人都可以作学术,但这里所说的是to make a living by doing academic research and teaching)的生死大关。拿到tenure后你要不提出,你可以做一辈子tenured associate prof,这才是原文所提的不受“不升则离”限制。话说回来,在学术界混的人,大概没有谁那么不求上进,所以,一般做得可以的话,五六年就可升正教授了。

6 – 关于升迁:美国大学最可贵也最使其具有活力的恐怕除了上述的公开招聘外,就是升迁制度了。其程序为,个人申请,校外同行评议,系里表决通过,学院审查,学校审查,而校外同行评议极为关键,这里展开的话就太长了。

7 – “短期合同制和终身制之分”:应为“正式教职和非正式教职之分” 即、tenured or 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和non-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之分。而非正式教职要转为正式教职一般要经过公开招聘的程序,即首先要转换track,并轨,因为是两条不同的路线.。

8 – “还有终身助理教授”:?没听说过!

9 – “关于终身教授的退休”:终身教职是指一份工作,即在某所大学得到的一份终身教职的工作(job),既然是工作就有离职或退休。但终身教职(tenured)的法理意义在于没有人能因为年龄强迫某人退休,这有联邦的反年龄歧视的法律保障。但大多数终身教授到了退休“适龄期”,都会退休,而一般都会被搞成professor emeritus,因为美国的社会福利比较健全,干个三四十年可有足够的养老金来享受老后人生,但如果某人以工作为人生的话,没问题,活到老干到老,来真正体现终身教授的滋味!

10 – 最后加注:关于“tenured终身教职”的资格价值:tenured终身教职即是工作,也代表一个人的学术资格,但严格来说这种资格只限于本校,当转换工作时要得到新学校的确认。本人也见过这样的勇士,抛弃原来较差的2流学校的tenured associate prof.的终身教职而竞聘更好的一流大学的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助理教授,当然,该人既然敢为而该校既然敢招,肯定“来者不善”,该人1年后重得tenured终身教职,3年多后升为正教授。如果某位终身教授转到非学术机构的话,这种资格也就变成以往业绩了。没听说过“教授级工程师”或“教授级某某”。比如,现在的总统国家安全助理莱斯女士以前是斯坦福的教授,没听有人或她自己介绍说她是“教授级国家安全助理”。举这些例子想进一步说明教授是一种职业和在该职业上的一个业绩,当然相对来说还是个不错的职业,但并不能说比其他职业好多少或高多少,而在多元化社会里其他行业也没必要拿教授的头衔来做参照。话说回来,在美国作教授从投入(主要是时间和脑神经)和产出(收入)比来说,可能并不是个好行当!但总有好处吧,好在哪里?好在其自由度上!

以上只对原文中有关美国大学的提法作分析和纠正,其他有关国内的情况,本人不了解情况不予妄评。

(一石)

附原文如下:
原文题目:“终身教授终身不退休?”
原文送交者: 一刀? 2004年5月01日21:50:47 于 教育与学术http://www.bbsland.com

美国大学普遍实行助理教授(相当于我国高校的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全员聘任制,每人都和校方签有任职合同。职位越高,合同期越长,如新聘助理教授,签订一至二年任职合同,合同期满根据鉴定结果,延长或解除合同。副教授任职合同可长达六年,合同期满后若想继续任职,则要申请延长或提升。美国高校教师有短期合同制和终身制之分。所以提升有两种情况:由助理教授到副教授、副教授到正教授的提升;由短期合同制教师到终身制教师的提升。两种提升都要经过个人申请,系里评议,而且实行“不升则离”的原则。就是说,评议结果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提升,要么离开。得到提升,从助理教授升为副教授,副教授升为正教授;或由短期教职提升为终身教职;否则走人。但正教授申请晋升终身教授不受“不升则离”原则的制约。

美国实行的终身教职有两点不能从字面来理解:1.不但有终身教授、终身副教授,还有终身助理教授。2.终身教职仍是合同制,只是合同期限长,但最长也到退休年龄为止。所以终身教授不是永不退休的终身制。关于这一点,国内不少人有误解。最近在报上看到陈耀松先生的一篇好文章《老来留洋记》,陈先生在文章中介绍他在世界著名的加州理工学院访问的情况时,有这样一段话:印象最深的是见到一位年迈的教授,老态龙钟,动作迟缓。他是非常之老,以致根本什么事也做不了了,但他还是坐在那里尽他“终身教授”之职。这些老科学家,离开实验室就无法活,只要有一口气就来“上班”。

  上面这段话不也是对我国终身不退休的一些年迈的两院院士的很好写照吗?据我所知,美国高校,没有终身不退休的教授。终身教授、科学院和工程院的院士都是要按规定退休年龄退休的。记得前几年曾在IEEE Spectrum杂志上看到巴丁教授退休的消息。巴丁教授是大师级的教授,因为1948年发明晶体管和1957年提出BCS超导理论,一生荣获两次诺贝尔物理奖。连他都退休,还有谁比他更特殊,终身不退休?我对巴丁教授印象特别深是有原因的:一生荣获两次诺贝尔物理奖;上世纪80年代初我的一位同事在伊利诺伊大学“留洋”,曾和巴丁教授共过事,听他说过巴丁教授的一些趣闻。不但美国的终身教授、院士要退休,其实德国、丹麦等科技发达国家都如此。我曾短期工作过的世界著名的丹麦RISO国家实验室前主任汉斯教授,为著名的材料学家、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前两年当他67岁时也退休了(丹麦教授67岁退休)。

  一所一流大学,一所研究型的大学,有一支高水平的稳定的教师队伍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美国高校普遍采用短期任职合同和长期任职合同(即终身教职)相结合的制度。据1992年秋统计,美国高校教师中,63.7%获得终身教职,各种职位的教师获得终身教职的百分比不一样,正教授为96.7%,副教授为 83.7%,助理教授为16.0%。美国各种职位的教师都分成许多等级,其分法因校而异,例如加利福尼亚大学把助理教授分成6级,副教授分成5级,正教授分成8级,级别越高工资越高。所有教师都还要面对职位内的级别提升和考核鉴定。

  获得终身教授衔头的教师不但要按规定年龄退休,而且在退休前也有被解聘走人的可能。被解聘的原因有两种:1.个人原因。个人犯了有悖公共道德的重大错误;能力低,成果少,即不称职。2.学校方面的原因。如学生数量减少,学校收入明显减少,学校财政严重困难。和外国教授们交往时,收到不少名片,但所有名片上都只印有某某博士教授的衔头,不像我们国内几乎所有博士生导师的名片都要标明博导的身份。是国外大学没有博士生导师吗?不是的,国外名校博士生导师很多,例如我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教授、教育部前副部长韦钰院士、清华大学前校长王大中院士等许多著名学者在那里拿到博士学位的德国亚琛工业大学,全校4万多名学生,近500位教授(包括数量很少的副教授),人人都招博士生,但没人称呼他们为博导。因为德、美等国的研究型大学里,教授和副教授都是中国意义上的博导,在他们那里教授就是教授,几级教授就是几级教授,没有人把带博士生的教授从教授队伍里分离出来。而我国前几年的情况,有资格招博士生的教授不多,一些没有博士点或博士点不多的院校,为建博士站到处招聘博导,一时博导成了香饽饽。许多单位为挖博导给出许多优惠的条件,如给不菲的安家费,高于普通教授一、两倍的工资,安排配偶工作等等。在当时,因为人数不多,问题不突出,群众意见不多。但目前,有研究生院的53所高校陆续取得了博导审批权,为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近年大批提升了年轻博导,博导在教授中的比例已接近或超过50%,这时本应因势利导,逐渐淡化博导在教授队伍中的突出地位,加强教授队伍的团结。但一些学校反而强化博导概念,突出博导地位,在岗位津贴、工资待遇、甚至集资建房都突出博导的重要地位,人为地把博导搞成教授队伍中的一个特殊阶层,这种和“国际接轨”背道而驰的做法令人担忧。

  两院院士是我们的国宝,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当然更应尊重两院院士。但是这种尊重不应该和终身制相联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人人都要退休,到了一定年龄的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也要退休,院士为什么不退休?退休既是中国公民的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每个有工作的公民,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有权利领取退休金,享受各种社会福利,过幸福的晚年生活。当然由于国家的经济实力,目前有一些公民还享受不到这些权利,如广大的农民。另一方面,每位有工作的公民,到了法定年龄,应及时退休,给等待工作岗位的公民腾出工作岗位,也是每人的义务。院士为什么要做终生不退休的特殊公民?政治上,终身制是封建王朝的特征,起码也是封建残余。在21世纪的今天,科技文化领域的顶尖人物也不该搞终身制,这太不合时代潮流了。许多两院院士过去对国家建设、科技文化进步作出过特殊贡献,现在老了,就应该光荣退休,颐养天年,享受晚年的幸福生活。当然年迈的院士有丰富的经验,退休后他们可自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如顾问、参谋工作。再则院士的退休年龄可适当延长,不要搞男性都是60岁的一刀切。

  我们的一些地方、一些学校、一些领导人为什么这样“尊重”两院院士呢?当然主要动机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但也不排除各种“功利”动机:因为院士是块金招牌,院士多,可多争项目,多争经费,也给当地领导增政绩,所以一些地方的主要领导也出面为一些人评院士而活动;一些地方花大价钱从外地“买”院士,给院士提供各种特殊优惠。因为许多大学评估排名,把院士、博导的数量定为主要指标,为争研究型大学,一些没有院士或院士很少的已有相当实力的大学,到处拉“双聘”院士。有的院士施展“孙大圣”的分身术在多处当挂名的“双聘”院士,到处拿挂名费,对此群众多有微词。这种助长腐败风气蔓延、败坏院士声誉的不良现象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在它蔓延以前就该加以制止。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