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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养老, DNR,饿死及其他 (1,2) zt

(2012-04-22 14:54:02) 下一个
在美国养老, DNR,饿死及其他 (一)

来源: 豆腐渣的灿烂年华 于 2012-04-17 20:44:12

作为在美国医院工作的注册社工, 我工作的很大一部分是帮助病人作长期护理计划,DNR的讨论,临终护理等等,看到大家由婆婆中风而引起的讨论,涉及到我们老了之后的安排,忍不住抛砖引玉,下面所提到的有关费用,是目前加州的大概数字.

养老安排

美国老人老了之后的养老安排,不外是同家人同住,请人到家里来及疗养院几种.大家可能以为美国人的人情味淡漠,其实子女为老人牺牲的不少,尤其是少数民族,例如拉丁裔.有的老人独居,生病之后就搬去和家人同住了.

请人到家里来做工,目前正规的护理机构的收费在20到25元/小时之间,有最少小时数的限制,不能就雇一个小时.如果请人全天到家里来的费用是190到250元之间/天.这些正规的机构是护理员的雇主,负责他们的税表,工作保险和在美国的合法工作身份.

美国的疗养院大概有两大类,一类是有注册护士的,叫SKILLED NURSING FACILITY,这种一般收短期康复病人,由MEDICARE或者其他保险支付(有时间限制),(不包MEDICAID),MEDICAID可以支付病人长期住在这里,不过只是CUSTODIAL CARE,不能做理疗及其它治疗,而且这种病床很少,因为疗养院不愿收MEDICAID病人(钱少). 如果愿意自费在这种地方的,收费是5000美元/月左右.另一类是ASSISTED LIVING,有的大点,可以有上百人,有的是家庭式(BOARDING CARE)的,可以只有几个人.近来有些中国人办的,有中餐和中国护理人员.这种收费可以从几千到一千多一个月,全自费,可以非常奢华,也可以很简单,这种疗养院往往根据病人的身体功能来决定收费的多少,多加一项服务,就多收一些钱.

那么是否需要买长期护理保险呐?我的经验是中风病人和老年痴呆病人这样耗时比较长的,就值得,一般这种保险都规定在生病一段时间内要自费(例如3个月或者半年),过了这段时间才能用保险,所以很多人根本没有等到用,就已经仙去了.

如果大家感兴趣,明天再谈DNR,POWER OF ATTORNEY, COMFORT CARE 吧,打字真累...



在美国养老, DNR,饿死及其他 (二)

来源: 豆腐渣的灿烂年华 于 2012-04-22 14:48:21

在美国医院, 如果没有事先设定,医院都是假定病人是FULL CODE的,就是全力抢救,具体就是说,如果心脏停跳, 就会做CPR(心肺复苏术),心脏按摩,电击,如果没有呼吸, 就会上气管插管连接呼吸机等等,静脉点滴当然必不可少, 进而如果不能进食,就会鼻饲(时间长了就可能插胃管).

在医院,如果病人自己选择,其实还有DNR(do not resuscitate)和PARTIAL CODE的不同处理方式. DNR 就是不抢救,听天由命,LET NATURE TAKE ITS COURSE,PARTIAL CODE则是做某一部分,不做所有抢救.

当年老体弱,癌症后期,等情况, 在我们医院,就会有一组人(PALLIATIVE CARE TEAM)约见病人和家属开会,讨论治疗目的(GOAL OF CARE),目的是希望他们明白,因为病人已经病入膏肓,做CPR不但没有好处,可能还会把胸骨弄骨折等坏处,因为平均CPR的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五到十.(WebMD Medical News. Real CPR isn\'t everything it seems to be. Retrieved 2007-06-13.)即使病人成功地恢复心跳和呼吸,由于病情还在,存活率仍然不乐观.人们在电影电视上看到的CPR,成功率是70%(有研究统计过).

如果病人选择DNR,可以填一个表,医生签字,平时贴在家里冰箱门上,如果因为情况紧急叫了911,急救人员到来之后训练有素,会先看冰箱门,见到DNR, 就不会进行全套抢救了.

有人说,我做一个LIVING WILL, LIVING TRUST,不是也解决问题吗? 在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其实没有时间去翻看那些文件,这些文件多用于财产的处理,如果有医疗方面的条款,需要明确列出来,它们的重要性是,第一,指定一个执行人AGENT,在本人一旦不能做决定的时候,医疗人员知道找谁,另外就是让大家知道你有什么心愿,特别是在家属有分歧而病人不能开口讲话时,这种文件特别有用.(也见过病人写明不抢救,家属置若罔闻的)

在加州,有特别医疗事先指示(ADVANCED HEALTH CARE DIRECTIVE)http://ag.ca.gov/consumers/pdf/AHCDS1.pdf,可以起到指定执行人和写明心愿的作用,这是一份医疗法律文件,需要两个证人,或着一个公证人来帮助完成.许多州有类似的文件.

在加州,还有另外一份简单文件,病人可以选择需要抢救与否,需要呼吸机否,需要人工饲养与否等,叫做医生的医嘱(PHYSICIAN\'S ORDER, 即POLST),需要病人和医生都签字.

下次介绍临终治疗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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