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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彭增吉与大奶一起联手整纪然冰?

(2011-02-12 15:26:19) 下一个
 三十一 和盘托出 举座震惊
  
   轮到辩方律师薛曼向彭增吉提问时,顿时使法庭的气氛为之一变,因为薛曼就彭增吉与
  纪然冰交往的过程提出了一系列细致而又连贯的问题。
   也许彭增吉是不太愿意再去触及他与纪然冰交往的所有细节,也许彭增吉不习惯在公众
  场合特别是在太太林黎云的面前来细谈这段已酿成惨剧的往事,彭增吉在回答中,常常进行
  一些正面的回避,但薛曼素以攻势凌厉著称,不达到目的则反复追问,不惜用旁敲侧击的方
  式使证人无法回避。听证过程比检方询问时进行更加缓慢,花了三个工作天的时间才使彭增
  吉的听证断断续续地结束。
   彭增吉亲口在法庭上道出了他与纪然冰结识的全过程。
   1990年8月,彭增吉与公司经理×××一起经上海赴青岛海天大酒店参加一项贸易洽
  谈会,一共呆了四天,在第三天的晚上,他们到该酒店的酒吧中,认识了在王朝大酒店工作
  的纪然冰和另一位女友,四人在一起聊天。当时彭增吉喝着啤酒,与纪然冰有礼貌地交谈。
  第二天上午,据彭增吉称,是纪然冰主动打电话到他住的饭店,彭增吉通过经理邀请纪然冰
  和女友当天晚上参加程远电子公司的晚宴。彭增吉得知当时纪然冰在酒店工作的月薪为不到
  90美元,第三天,彭增吉即从青岛回到上海,期间与纪然冰常通电话,但彭增吉则称,大
  都是纪然冰主动从工作的王朝酒店中打电话给他,他并没有想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之后,
  彭增吉曾回了台湾,但与纪然冰仍保持通话,他说纪然冰也往公司打过电话给他,他也打电
  话给纪然冰。双方约定当年10月在上海会面,然后两人一起到哈尔滨参加一个商展约两三
  天。彭增吉曾付给纪然冰300美金作为酬劳及旅费,这些钱是从他个人帐户中支出。在这期
  间,彭增吉买了两条长裙送给纪然冰作为礼物。而纪然冰也曾送了一件自己穿过有口红痕迹
  的T恤送给彭增吉。1990年底,彭增吉与纪然冰再度在上海会面。自1991年1月1日起,
  纪然冰就正式辞去青岛王朝大酒店的工作,赴上海程远电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助理,总经
  理则为彭增吉本人。起薪为人民币750元。
   薛曼律师对于彭增吉与纪然冰交往的细节特别注意,反复追问究竟是纪然冰主动联系彭
  增吉,还是彭增吉主动联络纪然冰,但彭增吉多次回答“记不得了”,或者就是纪然冰主动
  联络彭增吉。
   薛曼随即提出多封彭增吉与纪然冰的私人信件,使彭增吉眉头紧锁,答话的速度立刻放
  慢。
   薛曼首先提出1990年10月29日彭增吉寄给纪然冰的信,彭在信中称收到纪然冰的来
  信之后,他多吃了一碗饭。薛曼并问彭:“是否称纪然冰为‘冰宫里的小公主’?”彭增吉回
  答:“我不记得了!”
   同年12月29日,彭增吉往上海寄信给纪然冰,信中提及:“请问候你的父母,他日有
  机会我将到青岛拜会他们,感谢他们同意让然冰来沪上班。”
   同年10月9日,彭增吉给纪然冰的信中说,“我有一个很快的10天跟你在一起”,“你
  年轻热情的精神,使我无法忘怀,每天晚上在梦中与你相聚。”“附上一些旅费”(彭增吉指
  出即为前述的300美金)。
   10月24日,彭增吉承认寄给纪然冰一个化妆小包,是一个价值40美元在马来西亚吉
  隆坡买的女用剃体毛机,作为一件礼物。
   大约在同年底的另一封信中,彭说:“你(指纪然冰)决定来到陌生的城市上海,是一个
  重要的决定,我和你所做的事情有相同的目的。”
   1991年2月21日彭增吉在给纪然冰的信中明确指出:“我们只是有着一个目的,让我
  们两人手拉手地向前,不管困难有多大,要为一个目的去争取。”
   1991年3月彭在给纪然冰的一封信中告诉纪然冰说,两人在一起的时间过得很快,每
  分每秒生命都很充足,他并要纪然冰舒展眉头,愉快地轻唱英文歌曲:
  “IjustcalltosayIloveyou.”薛曼追问彭:“你是否在信上说‘我的心和你在一起’?”彭
  增吉答道:“那只是鼓励她的话。”律师又问:“当时你爱上她了吗?”彭增吉答道:“还没有!”
   同年7月,彭增吉在给纪然冰的信中表示要为她去香港开设一个银行帐户,这项承诺直
  到1992年3月才兑现。
   1992年1月彭增吉在给纪然冰的信中称她为“然冰吾爱”,并叮嘱她不要喝太多的酒。
   1992年7月,彭增吉在信中提到,每次两人的相聚又分离都很痛苦,信中并说要想办
  法解决“我们的因难”。薛曼反复追问这“困难”是指什么,是否为纪然冰可能怀孕的情况。
  彭坚称不是指纪怀孕,是指彭太太林黎云不断地打电话给纪然冰要求她离开上海公司一事。
  但是,彭增吉在同一封信中也指称他不认为纪然冰可以单独长住美国,特别是纪的身体将出
  现相当的改变。
   1992年12月24日圣诞前夕,彭增吉在台湾发给纪然冰的信中写道:“然冰吾爱,我非
  常罗曼蒂克的爱你,我感觉到寂寞的心情,我珍惜你的美,宝贵地爱你,珍惜你的温柔。”
  当时,彭增吉与太太、两个儿子都一起在台湾。
   1991年1月1日纪然冰来上海程远电子公司上班,是住在上海的饭店中,该店的费用
  全部由彭增吉支付,彭增吉承认,大约每个月1000美元左右。一共住了9个月,彭增吉支
  付了约9000美金的旅馆费用。9月之后,彭增吉安排纪然冰到美国来培训,这些费用由公
  司支出,其间彭增吉承认给纪然冰2000美元“用来买衣服”。
   至于纪然冰住在上海的哪一家大饭店,在法庭上没有指明,但据估计是住在上海静安寺
  的希尔顿大饭店,因为彭增吉在检方的质询下,承认在1991年4月,林黎云到上海希尔顿
  饭店与纪然冰见面,当时彭增吉也在。彭增吉说:“那是她们两人第一次见面,当时我也在
  场,我太太还不知道我和纪然冰的关系。”
   1991年10月,纪然冰由彭增吉安排,也是由于林黎云一再要求,纪然冰离开程远上海
  公司,来到美国,在圣地亚哥的程远电子公司(RANGER)进行四个星期的培训。彭增吉说是进
  行电脑课程的培训,是由程远公司负担。培训四个星期以后,纪然冰就获得了四个月的休假,
  到圣荷西(SANJOSE)朋友处居住。这四个月的薪水,仍由上海程远公司支付。
   彭增吉说:“是我给了她四个月的假期。”薛曼追问:“那么,根据你们公司的规定,做
  了九个月之后,就会有四个月的休假?”彭增吉说:“那是我给她的假期。”薛曼再问:“付了
  多少薪水?”彭回答:“我不知道。”薛曼又问:“这些薪水在台湾作哪一种税来扣除?”证人
  回答:“没有。”“在美国是作为何种税申报?”证人再次回答:“没有。”
   在场旁听的记者群一听到这些回答,不由得都震动了一下,因为这种偷税在美国都属于
  违法之列。
   接着,辩方律师薛曼开始追问彭增吉是否与纪然冰讨论过要与林黎云离婚的事。彭增吉
  通过翻译说:“我不记得。”在薛曼三次以同样问题询问彭增吉而得不到明确的答复时,显然
  被证人的含糊回答激怒,随即走到第一排,对坐在左侧的彭增吉的好友马乐伯说:“为什么
  他要否认在你、我面前承认过的事实?”马乐伯这位犹太籍商人也只得摆摆手。
   随后,薛曼走回辩护席,要求法院的书记官读一份法律文件:“证人如刻意回避回答或
  以不记得来拒绝对事实作答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薛曼然后再度提醒彭增吉:“如果证人事实
  上记得,但作证说不记得,也算是说假话,你明白吗?”
   显然彭增吉被律师的严峻态度和法律尊严所威慑住,当薛曼第四次以相同的问题来询问
  彭增吉时,证人以哽咽的声音回答:“1992年3月,纪然冰第一次要求我离婚,我告诉她我
  们年纪相差这么多,而且我已有两个孩子,还有事业要照顾,不可能离婚。”
   彭增吉承认,纪然冰在圣荷西住的四个月中,他常常与纪然冰电话联络,并在1992年
  2月专程自台湾来到美国,到圣荷西将纪然冰接到洛杉矶,并到彭与林的豪华住宅中过夜。
  就在第三天下午,林黎云突然从台湾来到美国家中,猛然发现纪也在场,发生了前文所说的
  一场争吵,并剪破了纪然冰的一大堆衣服。
   当天,彭增吉说,他就带纪然冰离家,去尔湾附近找了一家旅馆,与纪然冰共住一晚。
  第二天,彭增吉回到林黎云身边,以好言慰抚林黎云,并于隔天早上与林黎云共同飞返台湾。
   彭增吉称,他答应太太立即让纪然冰离开美国,并离开程远公司。在台湾住了一个星期
  之后,彭又回到美国。
   彭说:“我有责任将纪然冰带回国内,因为是我安排她来美国,我又将纪带回中国。”
   彭增吉与纪然冰又在美国住了一个星期左右,便与纪然冰共同飞返国内,中途在香港住
  了五天,为纪然冰在香港开了一个银行帐户,这时已是3月初了。
   彭增吉说,纪然冰到了国内后,在上海住了两天,就回到青岛。
   薛曼再次追问,回到青岛之后,是否以彭增吉和纪然冰共同的名义,成立了捷安捷公司。
  彭增吉承认有这么一回事。当薛曼问注册资金是否为50万美元,彭增吉指出,这只是名义
  上的资金额,实际上他只化了5000美元,因为在中国成立公司并不需要将实际资金全部投
  入。
   旁听席上又一片震惊。
   一天的冗长的听证在人们的议论纷纷中暂告一段落。
  
  
  ——转自“书香门第—”
  
  
作者:eara 日期:2006-08-09 13:41:51 做记号
  
  对于这桩8年前发生在南加橙县的双尸案,华人律师余晨峰,在听取了三审检方的结辨后,感叹本案所暴露出人性的黑暗与丑陋。的确,这起牵动两岸三地的纪然冰母子遇害案件,无论是涉案杀人者林黎云,抑或是始作俑者彭增吉,甚至是辨方一些证人和律师,围绕着本案的发生始末,都以不同形式,在不同程度上,展示了人性丑陋阴暗的一面。(对于遇害人纪然冰的责任,姑且按照西方习俗,不说死者的坏话吧)。回顾本案,将个中人性黑幕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并加以鞭挞,也许于世人,起到一定警示与反省作用。
  
  纪然冰双尸案的检方代表莫可,在法庭上曾展示了一幅纪然冰遇害时的特写镜头:死者全身血污身中18刀,其中多刀刺中内脏要害。面对此幅血淋淋的图片,令人感到谋杀者仇恨之深,愤怒之烈,本性之残。如果说,杀人者对于纪然冰因嫉生恨,尚有原因可寻。那么,对于来到世上仅仅数月的男婴纪启威也不放过,非要斩草除根而后快。杀人者丑恶凶残暴露无遗。检查官莫可,曾经请求法庭全场静默60秒,让大家感受凶手窒息杀害婴儿时的4分钟是何等漫长的过程。他的用意明显——只有一个因极度私欲产生极度仇恨的人,一个灵魂扭曲的人,才可能下得了这样的毒手。
  
  显然,林黎云无法脱得了干系!她如何解释在死者身上因咬牙切齿留下的痕迹。如何解释警方拿出DNA的证据前,她一再否定自己去过纪然冰处的谎言?如何解释她在无法解脱齿痕是她的后,又狡辩只是口咬没有杀人。谎言与犯罪是一对难兄难弟。撒谎只能证明心中有鬼;犯法后千方百计地掩饰,唯一说明的是,没有悔改之心。林黎云更无法解释,她在被捕后,为何向彭增吉承认自己去了纪然处,与纪然冰发生了冲突,结果.纪然冰跌倒在刀子上的录音。请不要再以一个新的谎言去掩饰一个旧的谎言。这只能更拙劣地暴露人性之丑陋。
  曾经将自己喻为本案的始作俑者的彭增吉,在这次三审的整整3个月中,一直没有露面,是由法庭安排一位替身,在庭上宣读其证词。典型的为富不仁,实在不像个堂堂男子汉。当辩方律师一口咬定他才是杀人真凶,并设法找出一万种理由加以证明时;当法庭上有这么多的疑问须要他这个第一当事人兼报案人的出面澄清时,他却远远的不知躲在何方,一声不吭,充分享受其沉默的权力。如果说,彭增吉应该向谁道歉忏悔的话,无疑,他首先应向纪家负荆请罪。如果他天良未泯的话,他应该终其一生以某种方式,设法弥补纪家惨失亲人之痛。
  
  为了使林黎云脱身,从一二审到三审,辩方律师从薛曼换到邦尼特,二位大律师都使用了一个同样辩护策略:振振有词,一口咬定彭增吉才是真凶。其中原因应是:辩方不得不同意,只有林黎云和彭增吉去纪然冰处,纪才会打开大门。但,荒唐滑稽的是,就在6月30日,当林黎云在庭上认罪,换得出狱返台湾后,当即面露胜利微笑的辩护律师,再也不提彭增吉这个真正元凶。一切似乎都未发生。人性丑不丑陋?彭增吉林黎云的大儿子,在今年三审作证时,突然记起了他在8年前都表示记不得的证词:“妈妈的脚伤是在家里发生的”。而以解除是与纪然冰打斗所致之怀疑。人性丑不丑陋?难怪,莫可在结辩时会哀叹:彭增吉与两个儿子还有老友马列乐伯等人,组成了一个阴谋集团,以便为了使林黎云早日开脱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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