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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和玫瑰(小说)

(2018-02-08 09:33:46) 下一个

王子和玫瑰(小说)

 

 

 

他的年龄应当已经不小了,叫他小王子实在有点过不去,所以我擅自把“小”字去掉了。

他自然不是我的王子。我从来不自认公主,凡是打着王子的幌子来跟我接近的人,都被我以阶层差距太大婉拒了。

网络里也讲究门当户对吧,我深知自己是丫鬟的命小姐的身子,若是一定要来个网络速配什么的,我会选择刘姥姥的先生,只有那样的男人才能滋养出刘姥姥这种八面玲珑烟火气十足却有情有义的女人。

不过我早就连网络速配的机会都没有了。

他是玫瑰的王子。

 

玫瑰本名月季,是像我一样的平民姑娘,模样温婉灵秀,以她的颜值和才华,本可以轻轻松松过上人上人的生活。然而问题就出在她一个计算机系高材生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学青年这一点上,甚至比我这个汉语言文学专业出身的文学青年还文学青年。

自从将那本《小王子》翻看了百遍之后,月季就干脆把自己的名字改为玫瑰了。

《小王子》这本书是玫瑰的王子向她推荐阅读的。《小王子》她读过,不过那是若干年前的事情了,如今遇到了她命中注定的王子再来重读《小王子》就别有一番深长意味。

玫瑰对我宣称,这辈子除了小王子那样的小王子谁都不会嫁。我听了直咂舌。以文学来参照生活,应当没有比这更危险的事了。

“现如今什么样的男人才能担当起小王子的美名?”我问玫瑰。

“在成千上万朵玫瑰中能一眼认出我,认出我的独一无二与众不同。他找到我之后就再也不离开我。”玫瑰回答,双眼发出神往迷醉之光。

我回了她一个笑掉牙的表情。

“反正我认定他就是我的小王子了。”玫瑰脸上闪耀着爱情那独有的闪闪发光的骄傲和幸福。

那是玫瑰第一次跟我提到她的小王子。那时她已经三十六岁了,却在我眼中变成一朵刚刚吐露新蕊的玫瑰花,罩在爱情神秘美丽的玻璃罩下。

彼时我正手忙脚乱地抱着不满一岁的毛毛,为他的吃喝拉撒焦头烂额,猛然从玫瑰的嘴中听到小王子的名字,瞬间回忆起自己从前对于爱情和婚姻的种种娇嫩旖丽的遐想,然后低头看看自己一身乳娘厨娘的打扮,再看看玫瑰的满脸少女梦幻,赫然有天上人间的反差感觉。这种感觉让人沮丧极了!

那一刻我甚至希望眼前乱糟糟的一切能够立即消失,时光回到从前,我在梦的玻璃房子里尽情做梦,像玫瑰一样不胜娇弱,等待我的小王子来予以温柔有加的呵护。

 

在我的催促下玫瑰半遮半掩的陈述里,我慢慢摸清了事情的全部。

玫瑰的小王子在茫茫网络世界里现身了。

他们两个在网络里已经相爱快一年了。玫瑰透露这个时间段的时候,我气得冲她瞪眼睛。我还一直让陶然帮她物色合适的男朋友呢,她和小王子相爱的这过去的一年期间里,玫瑰甚至相亲了三个男人。她怎么可以这么守口如瓶。

“我怕你们不理解嘛。现在大家说到网络爱情简直谈虎色变。”玫瑰嘟起她好看的小嘴,我便立即原谅她了。

美丽的女人是有权利重色轻友的。就像玫瑰以前情感生活里划过的那些闪亮流星,她都是到流星消逝在天际之后才告诉我,她刚刚结束了一段恋爱。

“你就不肯让你的爱情刺激一下我,让我的荷尔蒙也跟着飙升一下。”我每次都翻着白眼皮对玫瑰抱怨。

除了一副女人的身体,我觉得我都快不是女人了。这个竞争的世界越来越阴阳错位,一个个精明能干的女人简直比男人还男人。

 

我一边津津有味地听着玫瑰的陈述,一边自己拼凑现代网络版小王子和玫瑰的爱情故事,终于能够画出他们的网络爱情的大致模样了。

我想潜意识里,每个女人都想做一个男人的唯一的那朵玫瑰。每一个男人大概也都会有一朵让他心疼流泪的玫瑰,那是他用时间和情感精心培育的玫瑰,因为他的时间和情感的独一无二而赋予了他的玫瑰与众不同的特质。

在他们相遇初始,王子得知玫瑰喜爱文学,就跟她谈论各种文学作品,有如春风潜入夜般,玫瑰紧闭的心灵的门扉无声地向他敞开了。

“你不知道,他的文学品味有多高雅!”玫瑰瞪着她迷人的眼睛一脸崇拜地向我宣告。从她的语气和神态来看,我简直要把那个王子看成文曲星下凡了。

可是我知道,如今凡是识字会上网使用搜索功能的,都可以打造出自己高雅的文学品味形象。网上的文字如汗牛充栋,数不胜数,网络使文学空前繁荣,即便这种繁荣是一种浮躁而空洞的虚假繁荣。

我甚至可以想象到王子俘获玫瑰芳心的那些话语。文学作品里的缱绻界限早就被民众的智慧打破和超越。一个平凡人也会脱口而出让人心灵震颤的情话,何况饱读之人,说一万句不重复的让人神魂颠倒的话也不是什么难事。

“喂,见面的感觉怎么样呢?是不是还是那么让你神魂颠倒?”我笑着追问。

“我们……还没有见面呢。”玫瑰神态现出扭捏,低下眼帘,不过很快又扬起头,“不过肯定会见面的。我们一直在找时机。”

“我相信他。”我沉默的时候,玫瑰又重重地加了这一句。

网络相爱一年,还没有见面。我忽然有点哑口,不知道该说什么。

身为报社责任编辑的我跟文字打交道多年,深知文字的不可靠。我碰到过太多行文华丽的作者,飘飘逸逸,仿佛不食人间烟火,而一旦约见本人实际相谈,不出十分钟,他就会把华丽的罩衣脱落得一丝不剩——在各种各样的网文铺天盖地共享的E时代,文字可以实现简单快速的复制装饰,而人的思想却难以复制。

当用话语,而不是用文字来阐述思想时,即时的选词酌句,一种坐姿,一个手势,一记眼神,甚至一根睫毛的颤动,都在暴露一个人真正的内在气质和格局。

没有比文字更能掩饰一个人了。那些文字面目模糊,可以装模作样地贴到任何人的灵魂上。然而没有人会肯诚实地说一句:这些文字太拙劣了。就像我也不能在听到玫瑰复述的一些王子的言词和他们相爱的大致过程之后诚实地对玫瑰说:那个小王子,我想十有八九是个赝品。

“可是我们是真的相爱。”玫瑰好像在争辩什么。

网络爱情对我来说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不过始终是一个虚幻的概念。我也有朋友是通过虚拟社交工具认识的另一半,不过他们都很快从虚拟世界走进现实世界中。玫瑰的爱情却不属于这一类。她的爱情好像只是停留在网络世界里。

像我这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认为爱情是锅碗瓢盆交响曲的人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玫瑰的网络爱情的模样。

“你的网络爱情……也会让你怦然心动,惊慌失措,也会让你的血液发生化学反应般的翻涌澎湃吗?”我颇为白痴地问。

“当然。网络爱情是最接近爱情本质的爱情。甚至可以说,这样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玫瑰一脸笃定,用高高在上般的语气向我传道授业解惑。

我忽然觉得不安,玫瑰好像被她的爱情洗脑了。

拆穿童话的真相可不是一件善举,简直是作恶。即使对方是自己的好朋友,我想了想,还是沉默的好。毕竟我不是玫瑰,有什么资格指手画脚。尤其自己的生活在玫瑰眼中与高雅的爱情无缘,甚至庸俗得一塌糊涂。

 

内心里我其实是羡慕玫瑰的。在如今的时代还能够坚定地非爱情不嫁,总是让人油然而生一份敬意。毕竟爱情是纯粹的。还有什么比拥有一份纯粹的爱情更能让一颗灵魂纯粹,让我们看起来更像一个人的样子呢?

至少比我更像人。我低头看看自己,一个半人半鬼的形象映入眼帘。

“没有比真实的生活更能摧残人性的了。”陶然好像一眼就看透了我的心思,一旁插进话来,“能够从生活的碾盘下完好无损地逃出来的都不是人,是鬼。”

我狠狠瞪他一眼,“当然了,能够从生活的魔爪里逃出的都逃进坟墓里去了。”

陶然冲我呲一下牙,吐一下舌头,眨眼之间转身一溜烟就跑开了。他知道彼时彼刻继续在我眼前晃动的话会是什么后果。

我和陶然结婚已经十年了。十年的同吃同睡足以将对方的每一个毛细血孔隐藏的污垢都看清楚。真实的生活加上漫长的时间,世上没有比这更能透视一个人的本相了:怪物。未全然脱尽动物的本性,又发育出各种各样被驯化的所谓人的个性的怪物。

总之,生活的铁锤可以轻而易举地打翻一个人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不过我们居然没有离婚。

“你也太能将就了。”每当我忍不住跟玫瑰抱怨夫妻生活的种种鸡毛蒜皮,玫瑰就一脸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难道就为了这些琐事离婚?”我如此问,却并非因为茫然不解。

“为什么不可以。看看你们,哪里有爱情的样子!”玫瑰的眼神难以掩藏不屑。

爱情?我在记忆中搜索和陶然最初面红耳热怦然心动的时刻。那些时候是爱情吧。可是生活那么真实,小小心脏哪里禁得住一直怀揣个惊慌的兔子去乱蹦乱跳。

“爱情是什么样子?”我笑。我已经是一只俗物了。

——小王子和玫瑰的样子。不用玫瑰回答,我已经知道玫瑰的答案。

 

说起玫瑰的小王子,我认为她真的曾经有过一个。

那个男孩是玫瑰的大学同学。我还一直偷偷地保留着一张他们大学毕业前的合影:落花风中深情相拥,青春无敌的脸,爱情看上去那么让人心旷神怡。

他们的爱情持续了整整五年,恩爱得简直能晃瞎那些单身狗的眼。谁都认为他们会是顺利结婚的一对,他们已经不分彼此如胶似漆。

就在将要结婚的时候,玫瑰提出了分手。

“我不想那么早结婚。世界那么大,我不想什么都没有看到的时候,就把自己关进婚姻的监狱。还有,我觉得他不够爱我。”玫瑰这样跟我解释她的拒婚。

顿了顿,玫瑰又郑重地加了一句“一生只爱一次的人是肤浅的。”

看我一脸懵懂,玫瑰笑了,“王尔德说的,一生只爱一次的人是肤浅的。我不想肤浅地过完我的一生。”

我做晕倒状,“姑娘,不用这么拐弯抹角地骂我肤浅吧。”

我一直没有告诉玫瑰,她的初恋男友后来找过我几次倾诉内心的苦楚。

玫瑰以为的男孩不够爱她的那段时间,正是男孩四处找事情,身兼几份工作,想尽办法赚钱来迎娶他心爱的玫瑰而奋斗得最辛苦的一段时间。

“你知道她是美丽的女孩,喜欢美丽的东西。我想尽全力满足她。”后来有一次男孩在电话里跟我提到过往时这样说。

我自然知道现实中美丽的价格有多么昂贵。

我想他是真的爱玫瑰的。可惜玫瑰与真实生活不能同时拥有。当他从玫瑰身边暂时离开去打造玫瑰的生活殿堂时,玫瑰却因为不能忍受爱情的寂寞而离开。

我不知道假如现在的玫瑰,经历了生活之后的玫瑰是否还会做出和当初一样的决定。或许会不一样。我们年轻时的很多想法在经受了岁月的风吹雨打之后往往都发生了当初无法预料的变化。

 

虽然我凭借经验几乎已经可以判定玫瑰的网络爱情走势,当一年之后玫瑰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像一朵蔫掉了的玫瑰花那样无精打采时,我还是忍不住心疼。不知道是文学温情脉脉地误导了生活,还是生活野蛮粗暴地撕碎了文学。

玫瑰花没有脚,不能像小王子那样在不同的星球间穿梭旅行,他可以饱览宇宙风景,看遍世上姹紫嫣红,然后回到自己的那朵永远停留在原地的玫瑰身边说,我最爱的是你。

这听起来像是一个再完美不过的童话,但是,小王子其实已经不是当初的小王子了,玫瑰为什么还是当初的那朵玫瑰?

我对这篇《小王子》所要表达的东西一直耿耿于怀。这是男性世界关于情感的理想模式,将男人置于主导地位,而玫瑰则是可以随意弃于一旁,换句话说,玫瑰是属于招之即来呼之即去,高兴了就寸步不离陪着你,厌倦了就你是谁的冷漠和决然远离。

在女人温岭恭俭让的从前,这种思想也许很容易就蒙骗了善良柔弱的女人,但是,现在是什么年代?玫瑰为什么还要处于被动承受的地位呢!

“玫瑰,你的思想就是你的脚啊,甚至可以说是你的翅膀。你也可以在网络世界里到处遨游,为什么还要死守在原地等待一个不值得等待的人回来?”我向玫瑰建议。

我不认为这是一个馊主意。医治失恋最好的药方是新的爱情。

玫瑰柔弱地摇头。她太想念她的消失在茫茫网络世界里的王子了。

“没有人能够代替他。他是唯一的小王子。”玫瑰说这句话的时候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我从来没有见过玫瑰为失恋而哭。我想,玫瑰是真的爱王子。虽然我不能够理解那种虚无飘渺的爱情,但是我在玫瑰身上看到了它真实的杀伤力,一样的让人茶饭不思,魂不守舍,六神无主。

 

再一次看到玫瑰时,是在途中偶遇。比上一次见面又间隔了快一年时间。远远地,从她款款走来的身姿已经闻到了袅袅飘来的清香。玫瑰再次绽放了!

我第一反应是王子终于又出现了。

“满血复活了?”我调笑着问。

玫瑰嫣然一笑,风情万种。

我嫉妒地发狂。难道世上真的有小王子这样的人?

“一个小王子消失了。更多的小王子出现了。”玫瑰笑而不语半晌,忽然悠悠地吐出这么一句。

什么情况?我的目光在她的脸上逡巡。忽然若有所悟。

“你是说,你变成了一个长满玫瑰的星球?”我表情夸张地问。

玫瑰已经笑得花枝乱颤了。

“你不应当跟随这个世界,而应当创造一个世界跟随你。”玫瑰像个哲人吐出这句话。

我简直要为这句话折服了。这世上还有什么能让人迅速成长为哲人呢?除了爱情。烟花一样绚丽生生不息让人又爱又恨的爱情。

 “是不是很哲?”玫瑰得意地笑,顺便抛洒一个妩媚的眼波给跟我们擦肩而过的一个陌生男人。

“明白了。只有一棵玫瑰的星球是星球,到处种满玫瑰的星球也是星球。所来皆王子,所住皆玫瑰……”我做恍然大悟状。

玫瑰笑得直打跌,像一棵在春风里妖娆摇摆的玫瑰,自由自在地盛放着。我想,爱情终究是明媚的。

 

其实我并不真的明白玫瑰的网络世界,更不明白他们的爱情。

依循着玫瑰的叙说,在我的想象中,那个虚无的世界里,一个个孤独的灵魂就是一个星球,他们偶然相遇,极其容易地发生爱情,种下玫瑰的种子,又极其容易地厌倦,逃离到另一个孤独的灵魂那里去取暖,再发生新的爱情,种下新的玫瑰……

假如让我的想象再飞一会儿,我的脑海里就会出现无数个身披米黄色斗篷的小王子在网络的浩瀚空间里不停穿梭,而那些发着微光本应只有一棵玫瑰的小小星球每一个都挤挤挨挨地站着无数棵玫瑰……

玫瑰说她现在很享受这些看不见的网络爱情,来来去去都不会再让她伤筋动骨。可是爱情是文字的爱情吗?我总觉得爱情不从文字的仙界走出来,走进锅碗瓢盆之中,那爱情不过是人类画饼充饥的幻觉罢了。而幻觉容易让人精神上瘾,百食而不足,就像贾瑞的风月宝鉴那样。

我问玫瑰有没有从众多的王子中挑选一个结婚的念头,她含笑娇嗔地歪着头想了想,片刻之后给我一个肯定的答复,“没有。就这样很好。”

“这辈子就靠网恋过活了吗?”我调笑。

玫瑰脸上的光亮有一刻暗下去,不过也只是稍纵即逝的一刻,然后光芒又回到了她的脸上。

“只要我想,网络里永远有数不清的小王子,有芬芳甜蜜的玫瑰花。这样恋爱一辈子是不是也很浪漫啊。”玫瑰撒娇地说。

是啊,只要你想,网络里总有小王子手捧爱情等在那里。

我恍惚地幻想了一下那情景,却看到面目模糊的小王子有无数重影。

 

那天夜里,终于等到毛毛耗尽他的最后一点精力,沉入他那我所无法前往的梦乡后,我蜷缩进陶然的怀里。

这个男人的怀抱我已经那么熟悉,根据依进他胸膛的舒适程度,我闭着眼睛都可以感受出他哪里又多出二两肉来。

窝在陶然的怀里,我断断续续地给他讲白天遇到玫瑰的事。

“网络的发明本来是用于正经的科技途径的,最终,却被你们这些文青使用得这么不正经了。”程序员陶然叹口气。

“就像雪本来是正经的,人不正经了才出来那么多唧唧歪歪的雪是吧?”我笑着应和。我和陶然共享很多笑话,彼此心领神会。

“幻觉就像鸦片。与生活无关的爱情永远美仑美奂,可是要是走进生活,爱情就是我们这样的吵吵闹闹柴米油盐。”陶然继续感叹。

“咦,你什么时候也变成哲人了?难不成也是爱情教会你的?”我在黑暗中抬眼盯着陶然的眼睛,什么都看不到,却好像我已经看到了那双无比熟悉的眼睛里的笑意。

“是生活教会我的。是你,教会我的。”说着,陶然把我更紧地搂进怀里。而我也多么想就此进入他的胸膛。

假如这个世界对我来说有一个最安全的地方,就是陶然的胸膛了。即使我们争吵,冷战,甚至有时候口不择言地向对方发泄生活压迫给我们脆弱的心脏的那些怒火。

 

“一生只爱一次的人是肤浅的。”此刻我的耳边忽然响起王尔德的这句话。

我很想知道,假如王尔德生在如今的年代,他会不会改写这个句子。他会不会知道如今人们一生都在爱情里,在爱情的世界里爱无数次,是不是这样所有的人就都深刻无比了呢?

而我们,像陶然和我,在生活的铁面无私里,消耗掉我们最初的激情,以爱情的眼光看,我们现在是面目可憎的了吧。我想在陶然心中,我现在连是一捧可以滋生玫瑰的土壤都算不上了。当然,在我眼中,陶然别说是小王子了,小乞丐都轮不到他。

而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时时面临真实的触手可及的芬芳诱人的诱惑。但是我知道,陶然跟我一样简单、固执、对爱情保守,拒绝复杂。我们彼此透明,像信任自己那样信任对方。

如果说玫瑰和王子之间是火花四射的爱情,那我跟陶然呢?我们算什么?被生活的狂风掀去了爱情的美丽玻璃罩之后,即使支离破碎,我们依然抱紧彼此,像两个孤单的小孩抱紧在一起,生死相依,绝不背弃。在我们之间,产生的是什么样的感情呢?

 

在即将昏昏入睡、最后一缕陶然的身体的气息进入我的意识之前,我模模糊糊想到,这个人人都是小王子的时代,这个每一个星球被允许开满不同玫瑰的时代,我和陶然们,至少可以称得上是生活的勇者,即使可能鲁莽,并且最终失败,但我们依然是勇敢地面对生活与自己搏斗过的猛士,如此说,肤浅就肤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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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尘凡无忧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喜清静' 的评论 : 不是啊。这是小说啊。。小说里的“我”不是都可以是上帝吗?:)
喜清静 回复 悄悄话 这篇读来轻松多了。原来无忧是大编辑呀!
尘凡无忧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72lulu' 的评论 : 发着烧一下汗出一身汗来。。。查了查,的确是这样。我一直把小王子当成是王尔德写的了。。非常感谢您的指正。
72lulu 回复 悄悄话 小王子是Antoine de st. Exupery 作品。王尔德写过“快乐王子”。应该弄混了吧?
尘凡无忧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川晔' 的评论 : 啊,糟糕了。。。早知道我不这样写了。:)
问好川晔,开心看到你。:)
.川晔 回复 悄悄话 好!问好无忧。《小王子》是我无比热爱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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