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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贺梅说起

(2007-01-27 15:53:49) 下一个
贺梅父母打盈了官司,把贺梅要回来了。

华夏文摘上的口水仗也开始了。

文学城转载了 潇湘晨报的文章,其中有一段:贺胜意的大女儿贺合群说,这么多年来,年迈的父母亲一天都没放弃过要回孙女的想法,时不时要骂几句:“美国佬不要脸,人家的崽也要,又不是一个用的家伙,你要就拿走算了。”

这话讲得就过分了。在美国有儿女的中国人多了,被人家“抢”了孩子得就只有贺梅父母。 当初,还是贺梅父母把贺梅送到人家家的。

贺绍强还算有良心,“贺绍强:贝克对我的女儿很好,照料得很好,可以讲是真爱。“ 但他又说, “但是他的爱是极为自私的,带着占有欲,没顾及他人感受." 这话没准儿是对的,但也是双刃剑,对贺绍强自己也适用。

至于说什么, “中国尊严VS美国优越“,这话怎么听都像是文革时的语言。中国驻美大使馆帮助贺家打官司是对的,贺绍强是中国公民么。但是说什么,“这是一场真理之战、道义之战。“就不对了。法律和道义不见得都是一致的。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贪念”往往误了大事。要想有“中国尊严“,当初就不要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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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丑女的天空 回复 悄悄话 支持俗子,坚持正义!
俗子 回复 悄悄话 谢谢地平线。

做人要有良心。
地平线 回复 悄悄话 借俗子的一块地盘

再论贺梅事件
对贺梅所有权的最新判决,应该说有其合理性,它照顾到了贺家心灵深处最本质的人性,也看到了贺家现阶段经济上的相对稳定性。
但是,某些中国人就以此来掩盖贺绍强当年的卑鄙做法并对贝克家所作的奉献恶语中伤,实在是华人的耻辱。
在北美奋斗的中国留学生千千万万,有像贺绍强那样艰苦处境的也不在少数(不一定是处在性骚扰官事),可是,有多少人会像贺绍强那样心安理得地把刚刚出生的早产孩子完完全全,分文不付的交于别人来抚养的?多数中国学生的做法是要么忍痛把孩子送回千里之外的家乡,要么是挤出打工挣来的微薄工资交与一些来美作访问学者的太太们照顾。难道其他留学生就没有像贺家那样的“运气”找到一家免费的美国人?不是的。在我们周围只要你好意思开口,愿意这样帮你的美国人多的是。但是我们都知道做人的道理和尊严以及作为父母的责任。所以,说贺家无知,贪小利一点不过分。有人说,贺绍强在几个月后曾向贝克提出把孩子会送而被贝克家劝阻,试想,你如果是替贺家收养了好几个月孩子的贝克,贺向你征求把孩子送回中国的意向,你会赞同吗?养一只猫狗都会养出情分,更何况是个可怜巴巴的微弱孩子。
我不想分析贺家在随后发生的事态中真正的动机,或许是良心复苏了,毕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但是从贺绍强在国内媒体上对贝克家的议论,感觉这家伙的“小人之心”依旧,把自己在教会寻求帮助并遇到贝克夫妇说成是“后来才知道”那里有家孩子收养中心而贝克夫妇是有目的而去,似乎人家预知这位性骚扰“诬告”的受害者会登足拜访因而早埋下伏井似的。
在这场纠纷中,损失最多的将是贝克一家,由好心,到生情,再到倾家荡产打官事,最终将丢失这位朝夕抚养了八年的异族孩子,还要背上不白之冤为千万中国人用最龌龊的古老语言来咒骂,美国人真是作孽,帮什么人不好,偏偏帮了中国人,还是这么一对夫妇。
后院松鼠 回复 悄悄话 本来不知道这回事儿,这几天才临时恶补了下,看的大部分还是官方报道,一边倒向贺家。就这样,还是怎么看怎么觉着这对父母不太地道。也说不清为什么 就一个别扭。也没看出他们要孩子是为了疼孩子。不知道怎么还给上升到关于中国尊严了。这下事搞大了,谁不替他说话就好象是和祖国过不去。
就算小女孩回家了(苦海孤雏那场面),以后的事怕也不好办。好象在哪里看到的,那个妈妈英文不太会讲,怎么和女儿交流呢?还有报道说,那个小女孩平时一听人家议论这事,往往就一扭头回自己房间了...估计以后这习惯也得改改,恐怕没自己的房间了。
大人的事非对错也说不太明白,就可怜那孩子了。
地平线 回复 悄悄话 回asdfjkl;
说话要掌握实际分寸,实事求是。“抢”字用在贝克身上似乎有点过分,“留”字好像更合理,因为是贺家先把孩子送去的。至于留得有没有道理,那才是争议的关键。据说在贺家的贺梅之前,贝克家曾先后抚养过十位小孩,为什么贝克家不留那十个孩子,偏偏要留这个贺梅呢?难道真的是像贺绍强所说的贝克对贺梅有占有欲?你信吗?
把贺家赶尽杀绝?你以为这是在中国?贝克家有这么大能耐?你也真的相信田纳西那三十多家餐馆不雇用贺绍强是因为贝克写了恐吓信?凭贺在那时的那点信誉,赶上你,你也会拒他于门外。
asdfjkl; 回复 悄悄话 贝克是抢别人的孩子, 对贺用了很多赶净杀决的狠毒手段. 如果贺梅长大了知道贝克是这样的对待她的亲生父母, 她会感谢贝克对她的爱吗? 贝克为了抢贺梅, 在法庭上造谣说中国女孩的死亡率是50%, 这样的人不卑鄙可耻吗?
不知道,口口声声爱贺梅的人为什么不让她和自己的亲生父母接触, 是为了贺梅的最佳利益吗?
心灵之约 回复 悄悄话 朋友说的一句话:我爱你与你无关。套到贺梅案,她的父母和美国人的争夺打仗和所谓对贺梅的爱与贺梅无关。是啊,问过孩子的感受吗?她今后一定幸福吗?三方都是受害者,要替孩子想,请两家改善关系,给孩子两个爸爸,两个妈妈,两个家,孩子最幸福。如果一定要鱼死网破,就注定鱼死网破。别拿孩子做招牌。
秒秒 回复 悄悄话 我不喜欢看贺梅的故事。我觉得这里她的父母最先的时候做错了。我觉得错误的来源在于看她的父母属于没文化,没水平,盲目葱白洋人造成的结果。

就是他读博士,他做的那事也是没文化,没水平. 虽然最后没有丢华人的脸丢到家,还是让人瞧不起。
老东升 回复 悄悄话 瞧TPYW如此武断! 我问了一句就没水平了. 但不管有没有水平, 问题仍然是问题, 而且是一个需要时间来回答的问题. "有水平的人"愿意思考吗?
地平线 回复 悄悄话 俗子说得不错,很显然这位贺绍强当初就是想赚基督徒的便宜。在美得这么多中国留学生,把一半甚至超过一半的打工钱交给Babysitter 边带孩子边奋斗的不在少数。有多少会像他那样三星期就把一个早产体弱的孩子不出分文地完全送教别人看养的。潇湘晨报上贺的发言又显示这位无赖的地下人品。
jinyouzi 回复 悄悄话 说得好。
俗子 回复 悄悄话 我的博克我做主。哈哈。
俗子 回复 悄悄话 天呀。律师的五十万美金打了水漂了。
YDX 回复 悄悄话 贺家能赢回小孩,是靠自己给田纳西最高法院的提出的动议,这与律师毫无关系,其中的很多论点甚至与律师提出的完全相反。最后法庭采用了贺家自己的说法,确认贺家并未将小孩给贝克。
彩云满天飞 回复 悄悄话 父母义务就是:一切从孩子的利益出发, 为孩子的幸福考虑, 给孩子一个温馨优雅成长环境。

为什么没人问问贺梅, 她是愿去还是愿留?
俗子 回复 悄悄话 把自己的亲生骨肉让别人代养,不是占便宜是什么。

睿ma 回复 悄悄话 什么时候中国人能够学会宽容,中国人就有希望了.建议读一下圣经中浪子后头一段.谢谢
俗子 回复 悄悄话 格物, 我不信上帝。
我也不信谩骂。
SUNNE 说的对。律师是不太关心当事人的利益的。
格物 回复 悄悄话 忘了你还说句‘当初就不要占便宜’。是‘占便宜’么?那时那境那是救命的诺亚方舟。你还是让我们相信有上帝吧。
格物 回复 悄悄话 "如果我是他的父母,我不会把她给人。要是给了,我也不会要回来。"这不是什么物事儿,是个活生生的人。在那万难的情况下,贺夫妇只能出此下策,‘给’是能被理解的,而且是‘假给’了一个信上帝的人。奇怪了,你说‘要是给了,我也不会要回来’,好大方啊,你维护了你的尊严,却抹杀了‘天赋人权’。应该是即使‘给’了,也一定要‘要回来了’。‘那个人不忍心让孩子受厮拉直苦,所以他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如果这么说我们就不用香港、澳门、台湾回归了。那故事说的是古时候所罗门在断案,不是现在的傻X州官。
SUNNE 回复 悄悄话 楼下的不用这么庄严吧。还写历史!贺绍强在美国待了七年打了两场官司,还都要写成历史吗?打官司说白了就是律师间的较量,互相钻法律上空子。而且很多律师是不太关心当事人的利益的。
YDX 回复 悄悄话 我建议作者读一读相关文件再做评论不迟。这次贺家直接上书最高法院,其中关键一点就是要证明当时并没有把法律意义上的监护权给贝克。田纳西最高法院的五名大法官完全同意了这一点。这样贺家才不需要证明最佳利益,自动把贺梅接回来。简单的说,贺家和最高法院都一致认为当初贺家并没有把女儿送人。至于贝克后来带贺梅这几年,说白点,就是违背其亲生父母的意愿强行扣压。

现实的说,我们作为胜者,将书写这一段历史。任何不同的看法,都不会对事情的历史结论产生任何影响。
丑女的天空 回复 悄悄话 说的好啊!喜欢你的文章,短小精悍,有意寓哲理.坚持.
俗子 回复 悄悄话 口水仗打过来了。
贺梅能不能幸福我不知道。小小的孩子,被卷进来很可怜。
如果我是他的父母,我不会把她给人。要是给了,我也不会要回来。
古时候,有两家抢一个孩子,都说自己是亲生父母,要县官明察秋毫。县官说,你们一人拉孩子的一只手,谁能把孩子拉到自己那边,孩子就是谁的。两个父亲就去拉孩子。后来其中一个说,我不拉了,让孩子跟另外那个人走吧。县官就把孩子判给了停手的那个人了。别人问县官, 不是说谁能把孩子拉到自己那边,孩子就是谁的吗?为什么判给停手的那个人? 县官说,那个人不忍心让孩子受厮拉直苦,所以他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千万不要把这事儿扯到国格上。能扯到人格就到顶了。
TPYW 回复 悄悄话 路过,顺便说一句。
老东升: 贺梅今后就幸福了吗?
这话说得, 太没水平!!! 贺梅跟着那家人贺梅今后就幸福了吗? 这件事情啊,和幸福无关!!! 谁说人生下来就能被保证幸福,查尔斯幸福不幸福我们都不知道。








老东升 回复 悄悄话 贺梅今后就幸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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