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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客,澳籍华人,职业工程师,曾任“澳洲日报社”社会新闻版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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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选举趣谈

(2007-10-18 02:31:43) 下一个

2007 年 10 月 14 日 晚,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宣布:今年的澳大利亚联邦大选将在下个月的 11 月 24 日举行,此次选举不要说是在全世界没引起什么反响,就是在澳大利亚本国,民众的反应也着实有限!

看起来,我若是不在博客里宣传两句,人们大概就会把这个与世隔绝的岛国过去所发生的一切、和即将要发生的一切忘记了,于是把上次大选后的文章搬出来,贴一贴,宣传一下。

澳大利亚选举漫谈

2004 年度澳大利亚的联邦大选结束了,现任总理霍华德先生所领导的联盟党政府再次获胜,这本身既不是一件富有悬念的事情,也没有在国际上掀起任何微澜:本来嘛,从地缘政治的角度而言,澳大利亚地处偏僻的南太平洋,与喧哗热闹的世界所隔绝,澳大利亚本身也是一个保守而传统的国家,属于多少年来也不会发生什么变化的地方,要引起世界的关注,可能性还是不大的。

选举之中唯一让别的国家感到瞩目的一件事就是澳大利亚选举的高投票率,此次联邦大选的投票率在 98% 以上,事实上,在澳大利亚,每次选举、包括联邦大选与各州的选举在内,其投票率均在 95% 以上,这个数字是相当惊人的。要知道:就算是世界上最出名的热爱政治活动的国际警察-美利坚合众国,其大选投票率能达到 70% 的时候都很少,一般的大选,其投票率总在 50% ~ 60% 左右。澳大利亚人民如此地热衷于选举,莫非他们真的就那么关心政治?不知道底细的人们可能会这样猜测,其实不然。

实际的情况是:在澳大利亚,包括联邦大选之内的各级选举的投票都是强制性的,换句话说,无论哪一级选举,只要你是澳大利亚的合格选民,就必须去投票,否则违法!我们中国有句俗话:“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在澳大利亚,这句话可以换成:“法律底下出顺民”。既然法律上都这么规定了,谁敢以身试法呀?就为一件投票的事情,犯不着。于是,每次大选大家都踊跃参加,投票率高居不下。但有些好事者难免会产生疑问:既然民主的最大原则就是自觉自愿,而澳大利亚号称西方民主国家之一,还搞什么“三权分立”之类的东东,那投票本身就这么不民主,不管人家愿意不愿意,都要投票,这好像也有点儿强人所难吧?至少是不符合民主的基本原则吧?这个看法虽然不无道理,但在澳大利亚却很少有人认同,反倒是大家都能理解政府的做法。为什么呢?原因在于澳大利亚特殊的国情。

澳大利亚虽然是一个面积很大的国家,但人口却寥寥无几,相当于中国面积 70% 左右的领土上,却只有一千九百万人口,人口总额大概只有中国的七十分之一。这么少的人口本来就很寒碜,而这些人口之中的老弱病残、少儿妇孺、外国友人、逾期居留等各色人等又占了多一半,那么真正有选举资格的公民,就只剩下了不到九百万。如果对这些合格选民还采取自觉自愿的方法,让他们自己决定去投票与否,那将会是一个什么局面呢?行文至此,我不得不提醒大家一个重要的事实:澳大利亚人的懒散、随意、无组织无纪律,在全世界都是赫赫有名的,原因很简单,生活在这样一个没压力的国家,没什么非干不可的事情,所以,澳大利亚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懒洋洋地。不妨这样设想一下,如果澳大利亚政府一声令下:取消选举投票的强制性,那么,热衷于体育运动的澳大利亚选民们是愿意在一个大星期六的早上,到各票站去排队投票呢?还是到海边冲浪、玩玩沙滩排球什么的?照敝人的估计,说得夸张一点,绝大部分热衷于体育活动远超过政治活动澳大利亚选民们,都会选择后者。这样一来,闹不好,还真的就只剩下霍华德等孤家寡人们自个儿投票选自个儿了,那局面将有多尴尬!

好在澳大利亚联邦立国的先贤们早就预防到了这一着,早早地就把选举投票的强制性条款写在宪法里面,免得这班选民们在投票日跑得一干二净,彻底地避免了这种尴尬局面的发生,而澳大利亚的选民们似乎也很认同这种做法,反正澳大利亚联邦好歹也有 100 年的历史了,在此期间,没听说过谁有提议要推翻强制性选举投票的法案。当然,说是强制性,但是真正对不投票的人的惩罚也是象征性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比如说,法律规定:缺席一次投票的罚款是 50 元,要连续三年拒绝参加任何投票,才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 - 坐牢,要监禁 72 小时。这些惩罚虽然听起来不算重,但对于强制选民们投票,已经足够,澳大利亚这么高的投票率就充分说明了这一法律条款的有效性。

但世界上的事情怕就怕“认真”二字,对于真正下定决心不去投票的人,这一法律条款也是没有什么很大的约束力的。几年前,我在“澳洲日报”社当社会新闻记者的时候,就遇到过这么一件有趣的真人真事。此事发生在距离悉尼市有一百公里左右远的 PENRITH 附近的一个煤矿,该煤矿的旁边有一个小酒馆,这个小酒馆是由一个年近四十的中年妇女开的,她是一位有三个孩子的单身母亲,靠着经营这个小酒馆为生。按理说,这么一种局面下,这位女士应该比较小心谨慎地过日子。但恰恰相反,正是她,身为合格选民,竟然三年之内没有投过一次票。于是乎,她就接到了法院的判决书,通知她:某年某月某日, ( 因事件发生的时日已很久远,具体的日子我实在记不住了,见谅! ) ,将会有警察上门拘捕她,判她在当地监狱入狱三天。

照我们常人的想法,被政府抓进去坐牢,总不见得是件光彩体面的事情,也不能说监狱里面就会住得很舒适,那这种事还不是能低调处理就低调处理算了。可这位女士硬是迎难而上,不仅毫无惧色,相反,她给各大报社、电视台还发了一个传真:说本人即将因为三年拒绝投票而入狱,那我为什么不投票呢?我有话要对社会说,请各家媒体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分,到我的酒馆外,本人将在发表完个人声明之后,昂然入狱。这样的头条新闻,那还不引起各报社的蜂拥而上啊!敝人作为“澳洲日报”社的记者,当天也曾到过现场,现将当时的情况回忆如下。

我驾车赶到现场时,好戏快要开锣了。小酒馆外热闹非凡,周围的邻居、酒馆的常客、当地的矿工,各种各样的人都有,记者们就不用说了,千奇百怪的摄影机、摄像机,长枪短炮们早早地就安营扎寨,对准好了镜头,场面非常火爆。不远处,停着一辆醒目的囚车。等了没多久,这位女士在两位荷枪实弹的警员陪伴下走出了酒馆的大门。该女士个子虽不高,双眼却炯炯有神,在两位人高马大的警员夹击下,毫无惧色。她一出现,立刻引起现场一阵子的骚动,大家全都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紧接着,就有人向在场的记者们散发她的声明文件,这位女士也顺手抄起其中的一份声明,慷慨激昂、抑扬顿挫地念了一遍。大意是:本人虽一介小民,也略知大义。深知参与投票是国家法律之规定,应当遵守。怎奈当今之世道实在太黑暗,悲不忍闻、惨不忍睹,值得我信赖的政治家,普澳大利亚之王土,实在是找不出一人!迫于无奈,才奋起反抗,拒绝投票。用微薄的个人力量来向社会发出悲愤的呐喊!为此,本人甘愿承担法律责任,为此坐牢三日,以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该女士刚一念完声明,现场立刻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所有人都为这位女士的坚定信念而感动,连那两位警员都听得入迷、忘了自己的职责之所在,情不自禁地为她鼓掌起来。此情此景,顿时让人觉得澳大利亚政府简直就是一个万恶的黑社会,这样欺负一个弱女子,真是不像话!紧接着,该女士锁上酒馆门,贴上“歇业三日”的标志,将自己的三个小孩托付给专程赶来的前夫,一个愁眉苦脸的中年男子。一切交代清楚后,她从容不迫、气宇轩昂地向囚车走去。列位,敝人虽然一直是一个安分守己的良民,但对这类英雄人物却一向崇拜有加!脑海一下子就浮现出女英雄刘胡兰的光辉形像,我觉得:那年冬天,在云周西村,我们的刘胡兰一定就是带着这么一种蔑视敌人的气概,昂然走向铡刀的,……。真可谓:坐牢不要紧,只要信念真;关了我一个,自有后来人!

至此,故事并未完全结束。据说,这位英雄式的母亲在出狱后,继续经营着小酒馆,而各种慕名而来的人士络绎不绝、层出不穷,一向人气不旺的小酒馆从此就变得热闹非凡。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才恍然觉悟到:这位英雄的母亲除了有顽强的政治理念之外,也深谙经营之道。

2004 年 11 月 11 日 写于 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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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katoo 回复 悄悄话 顶明秋。在澳多年,我看到多是勤劳的澳人,懒人领救济日子不好过。
明秋 回复 悄悄话 哈哈,澳洲人懒是我还没登陆澳洲前常听的,但来了这里才发现跟本不是这么回事。LZ你一定不太接触澳洲人,他们其实很勤快,只是他们对他们感兴趣的东西勤快。他们不会像亚洲人一样每天长时间拼命做工挣钱,因为他们的福利制度不需要他们这样做。但业余时间自己出钱做体育训练,每天2个钟头从不间断。哪个亚洲人可以这样做?我的研究所有四个前世界冠军,平时和我们一样上下班,晚上和周末去训练。只有在选拔和出国比赛时才和公司请假。我同办公室的小姑娘正读博士,去年的皮划艇选拔赛她的CLUB落选了,伤心得很,跟我说不能去北京奥运了。也是这个女孩,共和联邦运动会白天去做义工,晚上回所里做实验。我们自己把生活的意义弄混淆了,还把享受生活的人称为“懒”。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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