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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涉及心理,但不止于心理

(2006-09-05 10:57:58) 下一个
心理不足以窮盡宗教之實,而圖拿心理一端否定宗教之真者,更對宗教全不著邊.茲貼舊作一篇,以說明之.


吮露鶴:《宗教,是心理的需要嗎?》

若有人說宗教是心理需要,且非常強調地說宗教只不過是一種心理需要,經常其意思實不過是想表達宗教為心理作用,不多具有現實意義,尤其是在以往數十年心理學一直被懷疑作唯心主義不科學這樣環境成長的人,說心理就等于說幻想,「心理」幾乎是「不真實」的同義詞。
忽略或否定心理價值,這種偏激態度的結果,就是社會精神病患的泛濫,因為人民只有思想正誤的鬥爭,不懂心理狀態的調適,人只剩下一個身和一個腦,沒有心沒有靈的人,不過是有血有肉的機器。無奈人不是一副開動的機器,也不僅是一個活動的機體,人如斯遭空洞化,在人裡面的真我永遠被壓抑,生命便無法調暢,活得既不爽,一時拿腦的思想解放為出路和身的無拘無束作宣洩,總無法觸及人之為人更深層的存在,這正是今日改革開放下,社會信仰危機與個體精神苦悶的一個給歷史抺除卻非常真實的背景原因。
說宗教是心理需要,當然沒錯。其實要說是心理需要的東西可以多得是!愛我的愛人,是心理需要;痛惜子女,是心理需要;彈琴唱歌作詩寫畫,也是心理需要;就連去尋根問底鑽研科學、獻身捨命為國為民,都可以說是想滿足心理的需要。我們說人類的行為,樣樣皆無不可說成是心理的需要。
從事學術,滿足求知慾,但同時也可能要以知識為力量,推動社會進步。參與政治,滿足權利慾,然不該排除人有心願,服務人民。信仰宗教,人希求永生渴望解脫,但一樣可以篤志力行,愛人與度人。宗教其實跟人類所有文化活動無別,不會沒有內在的心理一面,但也不缺少具體的實踐一面。人要追求身心的安全與平安,人際的關懷與尊重,理想的完美與終竟,宇宙的創生與永恒,有何不可?人之使可欲的皆成可樂的,這種願望人同此心,有何不當?人之在實然的此岸嚮往趨向應然的彼岸,有何不該?心理需要一直是文明進步的動力,動力發動行動,並使行動有了目的。
貫穿人類行為最基本的特徵便是心理現象,而人類的心理現象是一種不斷自我涉及的意向,在四周不可抗拒的物理限制下仍一直並存永不言敗的心理意志。人心一再表現為指向外界的自由,欲實現理所當然的目的,這乃是人類歷史與自然界其他事件最顯著的差別。生理以外同時還有心理,物的大腦規律並不足解釋心的精神活動。大腦雖活似一臺精密的計算機,現在超級電腦运算速度和功能早已勝過人腦,但電腦無法有人心的自由性、意向性、目的性,可在行為結構裡無中生有呈現為特異原點,閃放著不能自已的一點信念,再一點願望,又一點畏懼…,人類行為,就是這樣夾帶心理,又由心理引發的。
大腦的功能,呈現心理狀態。此一心理的狀態可用生理術語予以描述,也可以用心理術語予以描述,大腦活動特徵分自這兩個不同的層次進行描述,生理是微觀的層次,心理是宏觀的層次,二者的工作並不相礙。心理的狀態,是人類生命的內在體驗,此一內在的體驗可作個別的心理認知,也可以作普遍的宗教認知;心理方面見于客觀的現實個案,宗教方面當為主觀的千百年歷程,兩種的經驗沒有必要相互排斥。不同層次,有不同描述,如從分子的層次由理論的角度談水,我們不宜說水是濕的,水分子沒有濕不濕這回事,但從廣泛的自然經驗習慣去說水濕絕無不妥。談論人類深層的心理內容,要說明人的意志自由,在大腦生理上或不好說,並不等于在精神心理上不能說;上帝與天命、佛性與般若,如在精神心理上不便說,也並不即表示在宗教心靈上無法說。
腦科學告訴我們,大腦經過種種神經環路接收聲光溫壓等等不同的刺激輸入,速率差異的神經原衝動作用于腦的特定區域引起形形色色的心理現象,研究使視聽思言的心理活動在大腦皮層找到相應的部位,不同人工刺激激發很多類似條件反射,使我們對大腦皮層對應區域如恐懼區、快樂區、愛情區等等也已經越過越多認識。近來在大腦皮層作為聽覺言語、嗅覺、味覺各中樞位置的顳葉所做的一系列臨床實驗,于此區使用手術或電磁刺激,發現竟令受試的人不管教徒或無神論者都獲得超自然的感覺,他們因文化背景及個人經歷有別還產生不同的神秘經驗,如西方人看見聖者的光環,東方人則見佛光法相。這一宗教感知區的定位,甚至被有些報導簡化為「上帝區」,認為上帝存在的秘密,只不過是大腦的心理現象,祈墩b經冥想練功,僅是啟動了神經原衝動完成有關的大腦皮層的條件反射。其實所謂的這區又那區,都不外是若干大腦皮層單位採取不同協作方式互相作用的結果,人有七情六欲,一個小小的腦怎有那麼多這裡一區恐懼、那裡一區快樂又此一塊管愛情、彼一塊管宗教?宗教情緒可以觸及若干皮層作用,其中幾個又與另外一些皮層發起別樣心理感覺。愛情不能因出現在那一小塊所謂的地區,便說愛情之為物毫無真實意義,同樣宗教也不好說因在那一帶皮層地區呈現反應,就以宗教不具現實確定的價值了。認識了大腦恐懼區、快樂區、愛情區等,最多完成神經生理學的描述,不等于解決了人類心理上的恐懼、快樂、愛情問題,同樣上帝區之有無也不等于上帝之有無,更加不必認為解釋得了人類歷世不衰對超越終極的殷殷關懷之情。
心的現象不離腦,都由腦中進行的過程產生,但心非腦,腦的現實,不是心的答案。整體心的現象,包括意識的無意識的,說的想的,思的感的,必定大過腦皮層各區相加之總和。顱骨內灰白黏軟物質的生化波動,並不相等于意識中的愛憎,意向的信念,主觀的意志,精神的創造。
心的全部現象,有真有假,有善有惡,有美有醜,心理學的研究為之命名歸類、分析因果。由心理角度看宗教,可以說其產生的認識根源,在于人對自然既依賴需要它,又感受威脅懼怕它,人對自然的矛盾心理反映于意識乃成宗教。又或謂其產生的社會根源,在于人除自然屬性外,更有與其他生物不同的社會屬性,人與人的特殊位格關係反映于整體生存意識乃成宗教。宗教之產生,雖可給予某些心理的解釋,但心理解釋不足以盡宗教之全蘊,因為人心所有真假善惡美醜現象,不能決定為何人類整體恒必存真去假,擇善除惡,愛美厭醜,雖然在生命過程中不乏個人及團體,一時或會不惜昧真作假,乏善怙惡,美醜不分,但宗教永向真善美而趨;而從一般心理活動出發,更加不必包含宗教在人類歷史中所彰顯的不死願力,誓要完成由假到真由惡到善由醜到美的追求。面對人心人身的墮性,宗教不順取而以逆覺,否定沉淪,肯定超越,成為人類行健不已止于至善的主要力量,此為宗教永遠有逾心理之處。
當然宗教投射我們內在的心理現實,有真也有假,有善也有惡,有美也有醜,其中很多是被社會壓抑的慾望,同時甚至也是社會試圖以宗教禁忌壓抑的慾望。漫長的人類歷史中沒有完美的宗教,正如同沒有完美的民主法制科學一樣。但不能否認,歷史證明人心不缺對完美的嚮往,民主法制科學如是,宗教更加如是。由古至今,斷斷續續,我們一直看到清心信徒的努力、奮鬥、精進,使人類一再受創的心靈,得到救護與治療。
宗教不知幫助多少聖徒,找到自己。我是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失與得中改變自己,忘掉攫取,學習付出,終發現失實為得,完成自己!原來我的最大障礙永為自我,忙于怨天尤人疑這怪那終無助問題解決。麻煩的根源先是自己,失去自己,才找回真正的自己,這是進入靈性的安全、秩序、意義、完滿的秘密!當自己這不安的靈魂學會享受安息,人再也無意並又無暇于憤怒、不仁、恐懼、懷疑、私欲、自愛,各種心魔,時常竟就不戰而自退敗了。
失而復得的真我,非孤家寡人一個,而是一個心靈、身體、家人、鄰舍、自然互相平衡的整全。宗教生活的真諦,不是從紛繁雜多的人與事與物抽身而返,乃是在一眾人、事、物中找回心,準備以一明淨無垢之心再找到必要而應該的聚焦點,創造協作的人我關係。真正的宗教,不論是信仰一神多神泛神非神無神,都必是發心的宗教,唯正心诚意,才仁人愛物,能和光同塵。千百年來,所有正信的宗教都是心的宗教,諳練治心之道。時至今日,科學目前認為腦外無心,心在物內,但只要吾人不以腦作心拿物否定心,而仍能肯定心有心的作用,那麼古老宗教善言治心,仍會有時代意義,尤其是在這樣忘乎本心的時代。

(2004年首發。本文係原創,轉載或徵引,請說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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