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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 AC-21条例以及劳工认证的问答分析

(2006-09-01 16:28:30) 下一个
1)A公司 Sponsor我递交了劳工认证申请。我想知道: 我什么时候需要开始在 A 公司工作? 法律上来讲,劳工认证申请以及其后的基於工作的绿卡移民申请都是对于一份未来的工作而言,因此在绿卡申请批准以前并不需要为A公司工作。 2) 假如在A公司开始工作后,我又在B公司找到了工作,而我原来的绿卡申请还在Pending之中,那么我可以离开A到B工作吗? 根据21世纪美国竞争法条例INA 204(J), 1(a)(5)(A)(iv) 规定,只要你的I-140已经被批准,而I-485Pending超过180天,而你的新职位或新工作与原来申请的工作又是类似或相同的等级和性质,那么就可以工作。 3) 在到B公司工作之前,我必需在A公司工作多久? 只要你获得绿卡申请的批准,就可随意到任何公司工作。 4) 那么对于以上情况,有没有程序可言?我需要通知INS我要到B公司工作吗? 一般来说,只要在I-140批准后,I-485Pending了180天后换同性质的新工作,INS对这当面并没有相关的程序。唯一需要的只是通知INS你将不在为原Sponsor申请的公司工作了。当INS收到你的通知后,将会向你发出RFE提交补充材料表明你的去向。INS可能要求提供新雇主的Employment Letter来评估新工作是否与原申请中工作职位是否相同或类似性质及新雇主对其支付薪金的能力,同时对申请作出最初决定。尽管没有规定新雇主须支付原劳工认证申请中列明的薪水要求,或至少此职位的Prevailing Wage, 但假如新雇主没有能力支付所规定的薪金,那么其申请将会被INS拒绝。所以新雇主在向INS递交证明文件时,应表明其能为此雇员支付原劳工认证中要求的薪水,至少达到此职位的Prevailing Wage。 5) 我今年8月将用完6年的H-1B 而我的绿卡申请还在Delaware审核之中。听说Delaware有很多申请被拒绝。我的绿卡申请已过一年,我将申请第7年的H-1B。假如我的绿卡申请被拒绝,那么我需要立刻离开美国回到原来的国家吗? 假如绿卡申请中I-485正在Pending,而6年的H-1B即将用完,那么就可以申请第7年的H-1B。但对于I-140与I-485同时递交的情况,如果I-140被拒绝,同时所递交的I-485申请也会被拒绝,所以一旦这些申请被拒绝,基於此的第7年H-1B也会立即无效,意味着申请人要离开美国。 6) 在此情况下,我还有其它选择的余地吗? 你可以选择从新在大学申请就读毕业的项目以转换成F-1学生身份。否则,你将面临离开美国,再申请其它签证从新进入美国。 7) 什么是Preapproved Labor, 对于劳工认证申请有帮助吗? 我并没有听过有Preapproved Labor。但有一种情况,雇主为其雇员递交了劳工认证的申请,然后想雇用另一个人代替其职位。如果新雇员符合原劳工认证申请中(ETA750A)的所有条件,那么雇主就可以使用原来的申请。 --------------------------- 本文由范毅禹律师事务所提供 本律师事务所精办各类劳工应聘及专业移民申请 (包括H-1,L-1,EB-1,EB-2,NIW,劳工卡,绿卡等申请)。所有申请由多位美籍律师及拥有15年经验的范毅禹律师亲自处理,我所并特设中英移民网站。内有最新移民新闻资讯及由律师主持的移民问答集,欢迎读者流览查询。 www.Fan-Law.com CALIFORNIA : Fan & Fitzpatrick, P.A. 260 S. Los Robles Avenue, Suite 208 , Pasadena , CA 91101 Tel: 626-683-9099 Fax: 626-683-9599 COLORADO : Fan & Fitzpatrick, P.A. 1763 Franklin Street, Denver, CO 80218 Tel: 303-832-8900 Fax: 303-832-8901 MARYLAND : Fan & Fitzpatrick, P.A. 230 North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400 , Rockville , MD 20850 Tel: 301-251-2636 Fax: 301-25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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