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空

欢迎大家来坐坐,聊聊
个人资料
悟空孙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归档
正文

为赤脚大仙辩护——文化走廊道德法庭审理纪实

(2007-09-09 12:23:35) 下一个

地点:文化走廊道德法庭
被告人:赤脚大仙,男,年龄:32 ,婚姻状况:已婚
公诉人:东方梢儿,牛奶瓶
终审大法官:淑女司令
陪审团:江上一郎,神在阿堵,王立发,河边 安贝儿 挥一挥手
辩护律师:悟空孙
听众:全体廊友
开庭时间:猴年、马月、狗日、无时、无刻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梢儿):尊敬的大法官,尊敬的陪审团成员,尊敬的廊友们!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沉痛和惋惜的心情,对赤脚大仙近日的所作所为进行道德上的审判。大仙曾几何时也是走廊上的写作高手,人民作家,正人君子,中年男人的榜样,年轻女子的偶像,中年妇女的杀手。可是,可是,令人气愤的是,大仙在最近一次回国公干过程中,没有经受得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香花毒草,竟然与腐败分子沆瀣一气,和两位风尘女子发生了让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作为一个走廊上公认的杰出人士,大仙的所作所为严重败坏了走廊的名声,助长了其余男性廊友想入非非,跃跃欲试的贼胆,对所有未婚女性梦中的白马王子好男人的期望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建议本法庭将大仙逐出走廊,并通告文学全城,以正视听。

牛奶瓶:梢儿说的很好,我要补充的是,我们要追根溯源,这个赤脚的所作所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此人思想一贯不健康,那日竟将我一张湖边小坐的照片想像成随地解手,可见其内心龌龊!这是证据……

司令:公诉人不可借题发挥,发泄私愤。照片一事,与本案无关,不予受理。大仙在风月场所所作所为,证据尚不充分,现责令其本人如实交代。鉴于该部分情结内容敏感,未成年与未婚者请马上退庭。

大仙:不必,其实省去的部分只是本仙故弄玄虚,想吸引更多点击率而异。现在如实呈送法庭。

我放松以后,其中的一个小姐说:“老板要不要先洗一下?我们给你搓搓背。”
我说:“下飞机的时候我洗过了,一会儿我冲一下儿就行了,你们要是愿意,就先去洗吧。”
她们互相对笑了一下,然后慢慢地将衣服退下。年轻性感的裸体羞答答地出现在我的面前。目送她们进了卫生间后,我不禁感慨万千,人间有如此之尤物,我食云餐雾这么多年真是枉度时光呀。
就在我摩拳擦掌之际,不料手机响了。拿起来一听,原来是老婆从美国来的越洋电话。老婆说:“刚给你酒店打电话,没人接。你怎么样呀?酒没喝多吧?要是喝多了,就找点醋喝喝。自己身体自己得注意,不像以前了,喝酒要限量。”
我说:“没事,我和老 W 在一起,我们聊过去的事很开心。”
老婆说:“问老 W 好。还有问候一下他夫人。他夫人真不错,当初为了他,把北京那为么好的工作都辞了。对了,你看见她了吗,老了没?”
我回答:“挺好,还挺年轻的。现在是官太太了,日子过得很顺心,孩子也很好。”
老婆说:“让老 W 多陪她出去走走,记得以前她说最大的愿望就是和老 W 出去旅游。不知道老 W 都带她到过哪里。有机会让老 W 带她到美国转转。”
我说:“一定转告老 W, 你自己在家要注意身体。”
老婆说:“好的,我想你, See you. ”
我说:“我也想你。”
我挂了电话没多久,小姐们就出来了,浴巾包裹下的身体上弥漫着一层水雾,显得更加迷人。但我已经没兴趣留她们了。我让她们穿上衣服,然后说:“对不起,我酒有点多了,谢谢你们今晚陪我。我很愉快,但现在我必须向你们说再见了。”

牛奶瓶:尊敬的法官,赤脚伪造事实。我刚才用 word 统计了一下,他补充的供词才 659 个字,他提供伪证,且赤裸双脚,蔑视法庭!罪加一等!

(听众哗然)

司令:肃静!现在由辩方律师悟空孙陈诉。

悟空孙:尊敬的司令,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悟空受赤脚大仙委托,受理本案。经过详细调查,悟空认为大仙是无辜的,清白的,如果要说错误,那也是一个男人难免要犯的错误。男人么,何况眼下国内黄色娘子军势力强大,海外男士单枪匹马何以招架。就算大仙有什么不是,那也不是什么错误,伟大领袖马克思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中,就教导我们,妓女是“一夫一妻制的必要补充”。据本人亲自查看,那家歌厅美女如云,且个个沉鱼落雁,这不,八戒一去不返……,怪只怪那些潘金莲式的小姐们,把个人肉市场经营得如火如荼,这有了市场,怎能怪罪顾客呢?市场经济啊!比如这毒品市场,历来都是重罚贩毒的,对吸毒的,应该伸出我们关爱之手啊! 所以是那些小姐们该死,把一个个好男人都拖下了水!何况男人都有兽性的一面啊……

梢儿:抗议!明明是男人的错,怎么怪罪其女人了?兽性?人都是动物吗?看看奶舅,江上大哥,阿堵兄……谁不是正人君子?哪像你个尖嘴猴腮的,难怪你要为赤脚辩护了,其实辩护也是白搭,赤脚他的形象已无可挽回,也不需挽回了!

奶瓶:对!律师也不能昧着良心辩护,你怎么解释那 886 字和 659 字的差异?

悟空孙:梢儿息怒。你立业了还没成家吧,所以还不懂男人这种动物。这男人不像女人进化得那么彻底,时不时就会表现出兽性。看看走廊里那些出言不逊,动不动要握拳头打架的,不都是男人?在性欲上,男人几万年来更本就没有进化,否则人类也就绝种了。文明世界里,男人在家做兽,在外才做人了。如果女人硬要让男人家里家外都做正人君子,那男人可里外都不是人啦!奶瓶不愧是老娘舅,问到本案的要害了。的确,大仙的供词与事实有出入,事实是,大仙与小姐的对话句句是真,差别在于大仙与太太的对话。私房话毕竟是个人隐私,大仙有所顾虑情有可原,可如今事关重大,容悟空如实报告,但恳请法庭允许未成年者回避。
……

官人可好?路途疲乏否?国内天气热否?

热啊,这不刚冲了凉,赤膊床上躺着呢,娘子可好?

还行,就是想我的官人了,心里空空,这不刚才拼命做家务让自己忙一些,累的一身汗,刚洗了澡,还喷了资生堂,穿着你上次买的小红肚兜,躺在床上看电视呢。哦,肩膀好酸哟,你给按摩按摩呀!

我的好娘子 …

……

大仙这时口中念念有词,一手紧握话筒,另一只手 …( 此处 69 字稍后单独送司令审阅 ) 。就听得大仙呼吸渐渐深重,突然雄狮一吼,哐当一声两小姐跌倒在浴缸内,大仙也登上了云端……

司令:悟空此言是否属实?

悟空孙:句句实话,那日悟空变作一只蚊子潜入大仙的房间,什么都没看见(蚊子视力极差!),但所有对话记忆犹新!可见大仙娘子懂得何时让大仙做兽,何时做人。大仙在外永远都是堂堂正正的君子啊!望司令明鉴! 前一阵子走廊烽火连天,剑拔弩张,如今大仙带头,让走廊多一点风花雪月,少一点机枪大炮,功德无量啊,有鉴于此,走廊必须无条件撤销强加给大仙的一切不实之词,恢复名誉,并补偿这一事件给大仙造成的一切损失:今后凡大仙发送的文章,一律无条件自动置顶!

司令:大胆!好一个狗 … 猴律师!都说律师是最肮脏的职业,果然不假!赤脚大仙涉足风月场所,事实确凿,凭此封其博客都不为过!你一个小小律师,何以口出狂言,干涉走廊政务。今后你猴子的任何文章均不与置顶!

司令:下面由陪审团辩论。
……

江上一郎:大仙啊大仙,你糊涂啊。也真难怪,现代的潘金莲手段毒辣,我等海外傻男人定力稍有不够哪有不中招的,当年我在夜校讲课,请设计助理,作舞台工作,做电影工作,旅行中,喝咖啡的时候都中过招,伤得不深,痛得不轻啊,何况大仙他年轻奔放,一表人才,唉,神仙也有不能免俗的时候,做男人也不容易啊。

神在阿堵:就是就是,何况大仙乃走廊著名作家,作家就要体验生活么,连曹禺为体验生活都实地考察过呢,等我下次有机会体验回来,也一定写一片纪实小说!

王立发:嗨,就这点事,还开什么庭,有证据吗?那省去的 886 字呢?我还是没看到啊!这大仙不够朋友,说好发悄悄话给我的。还是放他一马吧,封了他,那 886 个字就永远成了历史悬案了。

安贝儿:对,文学城很需要这种写实的文笔流畅的侧记啊!

河边:就是就是,留着他吧,这腐败都让我馋死了,还指望他下回带俺一块腐败呢!

挥一挥手:腐败又怎么了?腐败好!对身体有好处!
……

司令:赤脚大仙腐败一案,本庭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经过慎重审理,判决如下:赤脚大仙涉足风月场所,事实清晰,本人亦供认不讳。考虑到大仙平时的一贯表现,加上其能主动交待,情结轻微,对大仙处罚如下: 1. 注意个人仪表,从今往后来走廊必须穿鞋; 2. 一周内写出三篇老少皆宜的高质量文章在走廊发表,不得拖延,否则封其 IP, 并驱逐出文化走廊。本庭为终审判决,被告不得上诉。

退庭!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