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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 2009-06-02 22:50:15

    有了心事容易睡不着,不过,四点半就开始辗转反侧也有点夸张。夏天太阳出来的也早了,完全不似凌晨的样子,阳光四处乱闯,从窗户看楼下的马路,已经有人锻炼身体了,陆陆续续地往大海方向跑去。大海远远望去好像油画的背景,拿笔随便抹两下当遥远的基色,又好像国画的留白,一大块空着,衬着这里的城市格外跃跃欲试。

    家旁边有个学校,不知道干什么的,经常看它吞吐各色人等。院儿里大概养了口大钟,一到准点就开始叮当乱响,仔细分辨去,那钟声竟然是有调的,听了好几次,终于想起来了,原来是东方红。估计是个电子钟,模拟古韵的声音,倒也洪亮,还有尾音,就是这个调儿颇怪异,憋着劲要给这滚滚红尘添乱似的。

    昨天朋友说我是:赚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今天看来,还真是,凌晨四点半就起来四处乱瞅,确实像违法乱纪分子的坐立难安。只是现在类似的‘违法分子’随处可见,国内挣点钱不易,不管卖什么,操的心都跟毒贩有一拼。捷径是从来都没有的,这几年被资本主义惯的有点懈怠,再吃苦竟然很愣了一下,暗忖辨东南西北要付出点时间,还有,学费。

    跟已经海龟两年的朋友聊天儿,有种找到组织的感觉,敢情郁闷人都在这儿呢,朋友说,你要有坚定的信念。我说好好好。看似漫不经心,其实我知道那是过来人的话,每个字背后都是故事。坚定的信念也不见得能让自己睡个好觉,依然在凌晨四点心突突跳得醒来,事情纷沓而至,感觉脚是踩在炭火上的,停不下来,兀自慌张,乱蹦。

    站在窗户前望山,突然觉得人生也是可笑,身安心不安,心安身不安。突然有种冲动,想去看看自己闭眼那天是什么样,会不会瘪着嘴用干枯的手拍膝,长叹:消磨了啊消磨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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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文重贴:写给二十五岁 2009-05-30 01:35:30

    刚刚发现原来我可以通过代理发博客的,挺开心的,再挪一篇过来吧(我总想把我的旧文章一点点集合到这里来)。

    生日是个只与你有关的日子,其实你心中老盼着这一天有点什么不一样的事情发生,而实际上,往往什么都没有发生,但这个日子一定是要被自己纪念的,即使连你都以为自己忘记了,每一个生日,每一个,都纪念

    (我25岁的时候是这样的啊,现在再看,只好摇头,小P孩儿嘛:o) )

    给一粒问好,不好意思,虽然能发博客,但依然不能回复留言,我现在是槛内人,你们是逍遥的槛外人,我们之间是金盾:o)

    ===================================================================================================

    写给二十五岁

    我生在五月的北方,一到这个时候,所有的槐树就开花了,白色的花朵翘在枝头杂 乱无章,连香气都 一团一团的逼人。二十五年前,我的妈妈就是吃着我爸包的槐花 饺子生下的我,所以每年槐花一开,爸妈就会说:槐花开了,你的生日快到了。时间久了, 我也记住了这句话,因此从来也错过不了自己的生日。

    如果说我大概能活一百岁,那么我已经过了四分之一; 如果能活七十五岁,就过了三分之一。无论三分之一还是四分之一,都是一个不小的份量,所以我决定写点儿什么来纪念。

    当人想要写点儿什么的时候,往往就会把过去的细碎往事一点一点的在脑中筛,仿 佛不把这份冲动写成里程碑,就太对不住自己的热情。可惜我至今才活了二十五年, 没法象耄耋老者一样,把每句话都写成人生警言,掷地有声。而且我的记忆力又常 常跟我开各种玩笑,不经我的许可就会擅自把一些文件永久删除,就算我拼命的ROLLBACK ,也只能得到一片空白。很多事情,我知道它曾经发生过,可就是想不起来它是发 生在我身上,还是别的什么人身上;有时让我说说昨天都干了啥,我会一片茫然, 可要讲起七八年前大学的一次舞会,我能唠唠叨叨说上几个钟头;有些人我拼命的 想忘记,可他们就象固化到芯片上一样,任你放电还是短路,依旧满面春风;而有 些人我天天祈求上帝不要让我遗忘,可他们都绝情的拂袖而去;有些时候跟我提起 某个历史人物,我会十分肯定的回答:’对不起我不知道’,可给我两杯扎啤,我 能敲着桌子,把史记中他的传记背给整个酒馆的人听。时间久了,我终于悟出来了,原来我的记忆力是独立于我而存在的,是不管我的死活而存在的。它至始至终只听 一个家伙的话,而这个家伙又野心勃勃的想通过控制记忆力来控制我的过去。当我二十五岁的时候,就会有二十四年十一个月三十天二十三个小时五十九分五十九秒 已归他所有,当我闭眼西归的时候我的一生就在他的掌握了。可面对他如此的咄咄 逼人,我无能为力,因为他的名字叫命运。

    我刚上大学的时候,暗恋上一个男生。爱的死心塌地不可抑止。和他在舞会上跳一 支舞就会满面绯红的跑回宿舍写下几千字,取名叫’一生何求’。我一直认为如果不是因为我一年半的痴恋感动天地,我们俩是不会有任何故事的。人在那个时候就 是固执的认为天地万物是为自己而设,当他知道这是错的时候,他就长大了。可我 那时没有长大,十七岁的小女生爱上一个男生,那种爱是不顾一切的可怕的。有时 我也会坐下来慢慢分析,为什么我后来再爱就没有那时的惊天动地。或许这一切是 因为青春。青春仿佛一柄放大镜把所有的热情都无限制的美化膨大,让人如同置身 人间仙境,不辩方向,肆意挥霍。而这柄放大镜一旦被撤走,原来妙不可言的一切 又会回归到平淡无奇,甚至荒诞可笑。所以现在的人一提起年轻那会儿,有几个不哑然失笑的呢?

    如果哪个男孩子得到过女孩子的初恋,那么他极有可能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也 极有可能成为一个不幸的人。因为女孩子的初恋来的浓郁纯净却又不知所处。真的,那么年轻,又有几个真正懂得爱情?

    我仿佛看到我十九岁时,命运在我头顶,霎着两个大眼睛无声的笑’好啊,既然你 哭着喊着要他,我给你就是,看到最后你是哭是笑!’。借助命运的安排,我成为他的第N位女友(这一直是我耿耿于怀的地方,因为直到现在我也没能解开这个N到底是几),而他成为我的第一任男友。我象一个整天梦想吃冰淇淋的小孩儿,一旦到手却又不知如何去吃,只知珍爱无比的把它抱在胸前,孰不知,它就在我的呵护下一 点点的消失,只留下胸口一大滩看上去很不舒服的污渍。

    如果说我的生命就象一驾列车,从出生驶向死亡。那么他象在我十七岁那一站上 车,又在我二十一岁那一站准时下车的旅客,责无旁贷的上车,义无反顾的下车。命运就是这样,象提提线木偶一样,疏忽一下把一个人提到你面前,又疏忽一下把 他提走,一齐都是身不由己。我们就如同两条相交线,打过叉之后就彼此头也不回 的走了。我依然清楚的记得,他最后一次打电话给我,在电话那头情绪激动的大骂我变了心,我十分看不上他那副得了便宜还买乖的样子,就反击说:’不错,我是变了心。以前我是二十岁的心,现在它变成二十一岁的了’。我的一个好朋友十分赞赏我的这 句话,他一直认为这是我嘴里最经典的话。有时我想如果每个人身后都跟一个书录员,肯定能记下许多充满智慧的只字片语,可惜不是每个人都能做自己的书录员。 我也是因为朋友的赞赏才把这句话记忆到今,可如今当我问起我朋友这件事时,他一脸的茫然’ 当年我说过?’,你瞧,这就是记忆开的玩笑。

    我爸只我一个独生女儿,这是他这辈子的遗憾。他一心想要个儿子,可是他没有,于是他就变着方儿的培养我,想把我变成一个性格上响当当,顶天立地的姑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我的尖酸刻薄,锋芒毕露。我一直觉得我在读书的时候是个太过锋利的学生,其实也并不总是这样, 只要有人不知好歹一步步侵犯,触到我底线的时候,我就会感到体内一股带血的气直冲到胸口要不顾一切的爆发。

    我读研究生的时候,一次研究生部党员开大会,我坐在最后一排,听辅导员念的稿 子太无聊就掏出字典背单词. 辅导员念完稿子,要大家发言,一片沉默,他就看到 了背单词的我 ( 难为他好眼力 ) ,指名道姓的要我起来说话。我自然知道他什么 意思,一看到他那张贼兮兮的脸,就想起当初他把我叫到他宿舍色迷迷的硬塞给我两梨的样子。我又感到那股带血的气在胸口澎湃,我哗的一声站起来,大声说: ’我他MD对政治不感兴趣。’然后就看见他的脸一下子变成了猪肝色。当时我一点儿 也不害怕,虽然他日后给了我许多小鞋穿。可当一个人根本不是你对手的时候,你就一点儿也不会感到害怕。

    我妈妈对我这种宁吃苦不吃亏的性格十分担忧,所以当我登上飞机,飞往美国的时 候,她着实松了口气。她以为美国不会有那么复杂的人际关系,我也不会象在中国 似的碰的头破血流,或者就算我一样碰的头破血流,她也眼不见心不烦了。

    在美国的学习生活不象移民小说写的那么悲惨荒乱。我把自己的腰板儿挺的倍儿直, 任何恶欲和放纵都离的我远远的。我作过许多工作,我在中国餐馆里写过菜单;在美国餐馆里买过咖啡;在凌晨三点送给报纸;给犹太律师作过秘书。但我从来没刷 过盘子。我讨厌中国的宣传工具,把旅美的学子全都赶到餐馆刷盘子,仿佛不刷个几年盘子就读不出博士。 可实际上我的朋友没有一个刷过盘子。我讨厌中国一手遮天,肆意颠倒的宣传手段,唉,不提也罢,作为一个中国人,我真的不想提任何往 中华民族脸上摸黑,却又不应该由整个民族来负责的事情。

    在我的同学中有一个来自清华建筑系的女孩儿,我一直把她看成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直到有一天她劝我嫁给有钱有势的老头。她如此兴致盎然的在我面前口沫横飞,那架式仿佛如果她是我,早就嫁好几回了。我眯起眼睛看她,想象着假如我手里有一 柄无比锋利的匕首。以前看张艺谋的’有话好好说’,镜头晃来晃去什么也没记住, 只记得姜文瞪着眼睛,梗着脖子说’我就一刀拿下!’。不错,当时我脑袋里也是 这句话。 可惜我已不再是若干年前站起来说’他妈的’那个小女生了,我在心中把 刀轻轻的放下,对她笑了笑,只用眼睛在她颈项划了一道美丽的弧线。

    想起妈妈以前对我性格的担心,我又笑了。一个人如果年轻时就尖刻锋锐,年老也 一样,不管受过多少委屈,跌过多少跟头。 只不过年龄大了,就懒得把它表现出来罢了。

    这个女孩后来如愿以偿的嫁给一个美国籍的越南老头。她退了学风风光光的嫁了。一年以后我拿到了学位,过起了紧张忙碌的打工族生活。我们俩就象火车轨道上的两条线,注定永远没有交集。我不理解她正如她不理解我,我认为重要的东西正是她意念中垃圾;而她所追求的于我却似洪水猛兽,唯恐躲之不及。不由想起孔老夫 子的话:己所不欲,勿施与人。有时己所欲者,也未必就可以施于人啊。

    我每一年都觉得去年活的幼稚,今年活的成熟,可第二年我又会如是看今年。这是 件好事,说明我在长大;这也是一件不好的事,说明我在变老。以前我的墙上挂着郑板桥的’难得糊涂’,那架式仿佛我活的太明白了,想糊涂都糊涂不了,现在我把它摘下来送人了,连郑板桥都糊涂着,我又何尝明白过?谁又真正明白过呢?

    二十五岁不是什么重要的年龄,只是从数学的角度来看,25是个美丽的数字,所以 我写了这篇东西送给美丽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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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 2009-05-30 00:55:23

    照例交待一下行踪吧,这样说来我觉得这博客到底是有些矫情,真要跟自己留个日记,哪里用的到交待。

    回国上班两个月了,干劲算不得充沛,倒也算不得懈怠,工作不算多么出色,但也逊色不到哪里去。陪董事长出了两次差,生了一次病,发出to be or not to be的感慨六七次,被别人笑评有点傻四五次,做道德高洁状扣心自问两三次,发脾气一次,对其的后悔若干次,在半夜疯狂地拨美国的号码无数次,瞪着眼睛贪婪地看公车上的小朋友无数次。

    稍有风波,也算起伏,竟然郁闷地发现自己胖了,可见体胖不一定源自心宽。人人见了我都要问还适应吗?我点头说还行。其实这辈子可能注定要做夹缝人,跟哪边的热闹都有无法逾越的距离感,好像一下子有了免疫力了似的,它们都难以走进心里,即使再强大也不行。热闹过后,就会看见一个女子独自坐在车上,脸冲窗外,心事重重。

    故乡颇具小城风韵,虽然她极力要把自己打扮成所谓的大都市。我自私地希望她回到以前那个精致可人的样子,以供我去小胡同里搜寻童年无花果的清香。好像满大街都是着超短裙的时髦女郎,你却偏偏去追寻那个扎麻花辫的布衣少女,一切都难以再得。也许变老的一个标志就是,总要驻足回望,然后陷入自己的回忆,甜蜜或者苦涩,谢绝他人分享。

    出去办事会被问是本地人吗?回答说是。对方惊讶,我也有小小的惊讶,我已经不像故乡人了吗?是谁先离开了谁?可惜故乡不给我机会让我问一句,以前的你哪里去了?

    我现在住的地方十年前还是乡下,而今,我家门牌在第27楼上。左边看是大海,右边看是大学,早上起来站在窗前不忍心离开,大海和年轻人,真是美好极了,好像春天,只有这美好跟十年前一样。

    回国的第一个月出奇的怀旧,魔障了似的,初春骑车在大学里行走,竟然恍惚起来,好像会有男生从后面追过来,放肆地问:同学你哪个系的。再或者,看见宿舍楼下如胶似漆的情侣,就不可抑制地怀念一些人,然后回到网上GOOGLE他的今天。我有十年没怀旧了,一个月的时间不算奢侈。不想见以前的同学,他们都变了,跟我很遥远,我发现十年的时间让我变得很游离,跟谁都不是一伙儿的了。

    工作不算顺心,坚持着,闷在心里,担心自己变成惹人讨厌的人,于是不跟任何人讲,好像心怀一个鬼胎。闷的时候去看电影,自己一个人,吃冰淇淋,把手机关掉。有次走路突然听到一首歌,竟然被它打动,于是很安静地站在路边,从头听到尾,好像暗合心意,最后才知道,原来唱的是“老鼠爱大米”,只好呸自己,堕落的不像话,其实,也许,可能,我是需要一点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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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影评:梅兰芳,海角七号和非诚勿扰 2009-03-09 12:18:41

    梅兰芳

    无级上映之前,陈凯歌说:这不是单纯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关于人性的故事,相信每个人都能从中找到情感共鸣,并被打动。

    在梅兰芳上映之前,陈凯歌又说:这部电影不仅仅是在讲梅兰芳,这部电影讲的是中国文化。

    这是陈凯歌的讨厌处,但未尝不是他的过人处,讲这样的话竟然也可以神定气闲。

    看完电影,觉得陈导演说对了一半。这部电影确实不像是在讲梅兰芳,严格的说,这部电影讲的是梅葆玖他爹。

    经常会在一些场合看到某些过于激动的父母,滔滔不绝地夸自己的儿女。这部电影也差不多,全国人民一起听梅家后人夸爹。在这样的氛围之下,我们已经很难去寻求客观,或者真实,更别说什么艺术上的追求,甚至连‘精彩’都不敢乞求,就好像听人家夸儿女一样,面带微笑一言不发,以最礼貌的姿态让人家过完瘾也就Ok了。

    剧本在这样的前提下可以想见,是超级的糟糕。你如果留心的话就能发现,这部电影不是在说故事,而是在讲段子。一个又一个,光辉四射的,关于梅家老爷子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似是而非,若有若无的,谁也不挨谁的,唯一的共同点,全是为了把老爷子往圣人高度拔。

    陈凯歌对自己的作品应该是得意的,他说,梅葆玖先生很满意,认为今后百年,不需要再拍梅兰芳了。

    我感觉,梅葆玖他爹拍成这样就可以了,但,梅兰芳,远还没有拍透。如果真有那么大野心要因这个题材涉及文化,那么首先就应该想清楚,梅兰芳是属于谁的,是仅仅属于他儿子的吗?

     

    海角七号

    片子本身没有太大说头,台湾电影的风格比较明显,小小的闷骚,强烈的本土意识,文艺化的表达形式,即时最愤怒,也是小心翼翼的,整个故事单薄而稚嫩,比较有意思的是,即使单薄,即使稚嫩,上面竟然承载了4亿台币的票房。成为台湾有史以来最卖座的电影。

    后来有大陆影评说:这是一部只有台湾人能看懂的电影。

    我想,他的意思跟我差不多,无法理解,只好理解成地域文化的差异。

    对这部电影的评论,太多是集中在外延。回归乡土意识,日踞时代烙印,甚至政治理念上的分野,还有大胆的评论家竟然扯到了台独。一部电影激发这样的影评多少有些诡异,因为很大一部分的影评是在猜测到底是什么触动了台湾民众的神经,是什么使得他们如痴如醉地涌入电影院,在经济如此低迷的时候,奉献出四亿票房。

    不要说别人不明白,就连导演魏德圣本人也颇感意外,他认为5千万之外的票房都应该感谢上帝。

    我则突然感觉,台湾民众,不仅仅是坐在剧院里看赖声川《宝岛一村》,去思索寻根意识的那群人了。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的历史记忆跟‘之前’的时代紧密相连,别忘了,在宝岛一村之前,还有近60年的别样文化。而这‘别样文化’又是被之后的时代严格取缔的。现在,他们的记忆终于算数了。有文化又有公权力的外省人,把据历史解释权太久,现在应该听听另外一些人的声音了。他们也有他们所谓的故国文化情结,表达本身就是突破。

    我不是台湾人,所能做的猜测也仅限于此。除了这个之外,电影很普通,没有空闲时间,可以不必看了。

    近闻,海角七号已经在大陆上映,我估计,票房应该一般,缺少了日踞时代和‘大陆沦陷’这样的历史环节,很难想象大陆观众会跟着瞎起劲。

    对了,发现男主角长的很像雪村。

     

    非诚勿扰

    冯导的一贯风格,聪明。

    特别是前半段,真是伶俐极了。连葛优脸上的老年斑都不那么讨厌了。

    后半段比较吃力,编不下去了,只好安排舒淇去跳崖,这又似乎在说,美女只有在历经沧海,又被折腾的跟植物人似的,才会给予牛粪踏踏实实的安全感。别怪我,导演可是男的。

    大概冯导也觉得结尾太琼瑶,于是安排范伟又一次出场,力争再伶俐一把,效果不可谓坏,但让人看出心虚来。其实如果北海道的戏不拖的那么长,一个仓促的结尾并不会太令人难以忍受。

    冯导的男主角也是一贯风格,有点坏,也精透了,但骨子里有大诚恳。女人多半风姿若仙,起先看似高不可攀,但最后总有其猪头的一面,一不小心让男主角给看见,谈人生谈理想给成功拿下。套路虽然是这样,但难得的是,拍了这么多年,竟然还是好看,据说电影票房已经过三亿了,这说明观众依然不厌烦,只好赞叹冯导真是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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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文重贴:【小说】纽约众生相 2009-03-07 01:04:42
    颜小姐

    颜小姐今年四十岁了,她年轻时长的极美,修长的身材,长发披肩,应该算是梦中情人的级别。大多数的红颜都薄命,颜小姐也不例外,在国内时不知怎么搞得,给人当了二奶,据说还是北京颇有来头的人物。

    前两年颜小姐拿这虚无飘渺的爱情当了真,一心一意地等着对方离婚来着,大概十几年的光景,红颜也老去,那人和老妻依然过得有滋有味,恩爱照片时不时见报,颜小姐在大洋彼岸守着活寡也渐渐聪明起来,女人也就那么几年,不替自己打算真是天诛地灭。于是乎把情丝一刀斩断,很哭了几把,红着眼圈过了一段日子,竟发现原来十几年的爱情说没也容易得很,于是把精神打起来,捎带手把那男人的一笔钱挪到自己名下,权当青春补偿费了。

    可是留在美国总要有个身份,颜小姐一不读书二不工作,想要绿卡大概就剩下和美国公民结婚这一条路了。

    早有热心人介绍王老五过来,是个台湾人,这么说也不全对,因为邹医生早就换了护照,应该算是美国人了。年龄也还好,五十几岁,离婚多年,只想找个伴儿安度晚年。颜小姐和邹医生见了几面,彼此也都还满意,邹医生不亏是医生,为人和蔼可亲,且知道如何讨女人欢心,常常拿了薪水买玫瑰买皮包买胭脂水粉,又为了新情人每个礼拜跑三趟健身中心,颜小姐芳心甚喜,终于打算下嫁。结果却在登记当天发现邹医生业已六十有余!

    颜小姐把媒人找来大骂,媒人委屈地狡辩说,邹医生看起来年轻,五十几岁和六十几岁也没什么差别啊。颜小姐的朋友也劝道,你已这把年龄,还想找个什么样的?他真心对你好不就得了?况且人家还是公民呢?言下之意,你还当你是嫩黄瓜啊?

    受过爱情伤害的女人往往尤其聪明,颜小姐一点就透,前几十年早把一辈子的恋爱都谈完,到了今天这步天地也只能从善如流了。于是咬牙成为了邹太太,婚宴上邹医生打扮的有如二十岁的小伙子一样光鲜,上哪儿都一溜小跑,憋着劲地要跟年龄作对,到底是心虚啊。

    结婚后颜小姐的身份终于有了保障,绿卡申请三个月就有了结果。邹医生收入甚高,颜小姐做了全职太太,平常在家看剧集,时不时的出门打个高球什么的,生活越来越小康,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有孩子,不过似乎这也不成问题,因为去年二人已从台湾领养了一个小男孩,颜小姐常常抱着 那三岁的小孩亲了又亲,大呼,我的宝贝啊,妈咪好爱你!


    托尼

    托尼是个高个子的北京男人,长头发,扎小辫,巨贫,开了一间小小的移民律师事务所。类似这样的律师事务所在纽约是随处可见,大概都是挂羊头买狗肉,走的皆是野路子,颇有些类似国内电线竿上老军医的广告,光顾与否全看患者的胆量;或者病情火急,狠下心只得胡乱投医,反正治不死的都是命大的.

    托尼根本不是律师,甚至连个边儿也搭不上,大学里学的是电机,一日脑子突然短路,就想到了这条发财的路子。在当地华人报纸上登两份广告:杰出移民保证绿卡不成功不要钱云云,再开两门电话,雇几个接电话的小姐,就算齐活。

    登门的多半是不通英文的偷渡客,或者刚到美国两眼一抹黑的新人,隔三差五还有中东人和南美人上门。托尼做生意颇有点儿贫嘴张大民的意思,一通猛掰活,跟说相声似的,竟然还有人上当。有次在门口碰上他一个客人,穿很漂亮的印度纱丽,被那衣服感召,我上前聊天,才知道她竟然要办是六四绿卡,我吓了一跳,那个时候六四都过去十多年了,如此蒙人也实在有些好笑。我问,你知道六四是怎么回事吗?那印度女子很诚实地说No!接着补充说,只要绿卡是真的就行了。

    每个客人给的押金倒也不多,五十块到一百块不等,托尼收了钱并不给人家做事,拿他的话讲:给这么点儿钱,还想让我给办绿卡?美死他们啊!

    于是押金就真的给押在托尼手里了,毕竟租办公室,开电话,登广告都是需要钱的。时候到了,就有人上门打听情况,托尼就皱眉头说,哎呀,现在风声很紧啊,移民局的警惕性高了,有些案件不如以前好混了,搞得我头大得很,参众两院又开始投票了,你说说啊,拿了纳税人的钱,不好好批绿卡整天扯皮,跟他妈的中国似的。说完就开始咒骂总统连同他的家属,只把来人说的害臊起来,心想托尼也是不容易的,为了我们的绿卡把头都弄大,太具牺牲精神了,于是纷纷善解人意地跟着骂总统,然后说,不急不急,我下个月再来。

    日子一天一天地下去,这套赖帐拳脚耍的多了,傻子也看出个端倪。就渐渐有人上门撕打,追要押金,托尼视来人的出拳轻重,决定还款数目,在美国的 华人多半守法,所谓撕打也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托尼只要肯退押金,不管多少, 大家都是领了就走,不再和他生这份子闲气,顶多走的时候一口吐沫吐在地上,骂一句:什么玩意儿?

    托尼的事务所就这样寅吃卯粮,一边骗钱一边还钱,正经事却是一样不做。表面看起来风平浪静,明白就里的人都知道,类似的连环套迟早有一天要滚不下去。果然之后不久,在报纸上看到托尼的消息,上书移民事务所老板偕款潜逃,旁边印刷一张不清楚的照片,几个不同肤色的人围着托尼的办公室做示威状,举着拳头,很愤怒。


    史地文

    史地文是个老师,但教授的不是数学物理体育生物等等,他专门传授别人如何端盘子。

    纽约有很多中餐馆,从川菜到粤菜无不生意兴隆。但餐馆雇人却比较苛刻,必须有经验的方可,餐馆老板管这叫熟手。但熟手不管怎么熟,到底是生手变来的,难不成一下生就手段高明,抓着六七个盘子行走如飞?

    所以有些生手为了谋求生路,往往慌称熟手,拿到工作再说其他。即便被识破退货,也好歹积攒了几天经验,再去别家如此这般,几家下来便也成熟手了。当然总是有些人天生脸皮薄,更兼为人堂皇,不肯编造谎言,只得偏重教育培训,宁可搞到金刚钻儿再揽瓷器活儿,于是史地文就开起餐馆培训班来了。

    史地文到了美国几十年没干别的,餐馆干过无数,从打杂到厨房到前台到收银,一条龙的磨炼,所以学员交了钱来读书也不吃亏,想学什么有什么。据说史地文教学质量是金牌保障,教出来的学生无不南拳北脚,武艺高强,个个都能拿八九国的外语说宫保鸡丁,因此多有餐馆老板上门要人,史地文的生意越发红火。

    我那时在隔壁给一个律师当秘书,常常在走廊碰见他的学员双手各举四个巨大杯子,其状甚为恐怖,谈笑风生而来,问其原因,答曰,课间休息,上厕所接水去。说罢,轻挪小碎步,一阵风般的欢快而去,不几厕所就响起哗啦啦的水声。周围的人感叹不已:史地文教学有方,真是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啊。

    史地文的课不来虚的,没有五讲四美三热爱,也没有忠孝仁义之流,上来就是野战战术,如何多得小费,如何偷懒,如何跟老板大厨搞好关系,当然,一手抓几个杯子这类的基本功也一定得过硬才行。他的课上常常传来同学们爽朗的笑声,想来是他生动有趣娱教娱乐,大家欣欣然而有所得。

    一日,路过他的课堂,发现黑板上赫然写着端盘子waiter必备的四项基本原则,一针见血,看后几乎绝倒,这四条原则是:鹰的眼睛,兔子的腿,狐狸的心,妓女的微笑!


    亚君

    亚君长的不高,不过很帅。不高的帅哥往往很无奈,帅气也打了折扣,所以每次见亚君他都拼命挺着胸脯,似乎还踮着脚尖,跟只小公鸡似的。亚君却说,他挺胸脯是因为他从小家学严格,原来亚君的妈妈是京剧名旦,亚君六岁就曾登台,挺胸抬头瞪眼走台步等等都是家常便饭,小时候学的,一生受益,至今高兴起来还来段夜奔,非常professional.

    亚君到美国大概有十几年了,当年是学生,学的是中美关系,这个专业相当没用,毕业之后无法糊口,于是再读,这次是MBA,大概也没什么用,工作找得十分艰难,不过赶上六四,绿卡倒是轻松拿到。

    亚君时常教育学弟妹,你们赶上好时候了,有奖学金可以拿,不用上餐馆端盘子了云云。我们则在一旁浮想联翩,这么帅气的帅哥端盘子,小费,特别是女客的小费一定给的高高的。

    亚君的前妻是个大女人,或者说是个希拉蕊似的女人,长相一般但志向远大。自己读了医科,便以为前途无量起来,时常批评那时还未高就的亚君,多半是你没用你无能之类。亚君偏偏是个大男人,北方人士,燕赵之风,可杀不可辱的角色,一气之下就离了婚,幸好还没孩子,家产一分就ok了。

    离婚后亚君开始发迹,现在是在一家全球贸易公司做亚洲部的主管,但还常驻美国。 说起他们公司十分牛气,只怕美国一大半的冻鸡冻鸭都从那里过手,所以要有人问亚君是做什么的,他多半会眨着眼睛说:我是做鸭的。

    话虽这么说,但他的感情生活依旧贫乏,倒是时常泡酒巴,却也从未见泡个姑娘回来。一干朋友喜欢他的直爽善良,都断言他必定找到幸福。后来还真让我们说中,亚君终于领回一个十分漂亮的新加坡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是我长这么大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朋友纷纷道贺,亚君揽着女友,开心的面色红润,胸脯挺的比以往更高,那女孩子在一旁温温柔柔,不多言不多语,一派小女子风光,被问及你到底喜欢亚君哪里?那女子天真起来,偏头想了想说,我就觉得他人好。wow,羡慕的几个单身汉流了一地的口水。

    不久接到亚君的喜帖,小两口准备择日成礼,我等举杯遥祝,所谓遥祝,概因亚君执意携新人回老家东北,放鞭放炮骑马抬轿拜拜祖坟什么的。想不到亚君国籍都换过的人,骨子里的封建思想还十分严重,也可见他对新娘子的重视和疼爱,只是不知道那生长在南国狮城的柔弱女子见不见得惯东北那疙瘩人的豪放热情。


    姚先生

    姚先生来头甚野,光护照就有好几本,每本都是不同的名字。后来投资了几百万,搞到了投资移民的绿卡,来往与内地,香港,美国,美其名曰做生意。

    姚先生其实算是大陆人,至今乡音未改,老婆孩子留在老家,自己独身闯荡江湖,倒也潇洒。当年北方某省走私正盛,姚先生趁乱掘得第一桶金。仿佛张爱玲第一笔稿费给自己买口红一样,姚先生赚到钱之后立马上香港买了一块劳力士的钻表,拿他自己话说,妈的,看还有谁瞧不起我?

    当年走私也是钻政策的空子,后来再走的人几乎全被枪毙,还好,姚先生比较聪明,见好就收,早早就把钱挪到美国,试图过上了正常商人的幸福生活。说他‘试图’ 是因为他最后还是走了歪路。 那时姚先生长期做香港的股票期货,时有小利,光有小利这不是姚先生的风格,他向来是做大的,一单上千万才符合姚先生的气魄,但手头资金不够,老和银行借也不是个事,于是有手下的谋士说,上大陆集资啊。

    集资不是难事,姚先生有美国香港的背景,况和北京某些高层走的很近,家中常悬挂某首长的字画,某元老的孙子来美还曾嘱咐姚先生代为照顾些许时日,其实这也不过是钱权交易,这种门路看似光鲜实则毫不牢靠,但外人哪里知道,还以为姚先生手眼通天,于是三年而已,集资到几千万美金。

    姚先生说到底是个投机者,不是个投资者,每次买卖股票还要起卦问风水,这哪里是赚钱的样子,正巧又赶上亚洲金融风暴,一大笔钱于是在香港股市里打了水漂。

    越是赔钱越是不更罢手,姚先生只有再搞钱才能翻本,于是以后的融资沦为一种欺骗,能骗多少骗多少。骗到的钱不过是用来添置广厦,挥金如土,把生活过的如同摩洛哥王子,外表打扮风光了,再去骗更大的钱。

    时间久了,这种伎俩终于被人看透,几个被冤的债主决定联合起来告他,那时朱总理正在打击非法融资,借着这个东风,各债主理直气壮,杀气腾腾.

    姚先生闻风就乱了阵脚,借来的钱早就挥霍,买房产买珠宝玩女人,只怕剩下的连一半都没有。为了躲避债主,姚先生满世界乱蹿,过着神出鬼没的日子。

    一日,正在深圳逍遥,刚吃了摇头丸又找了俩小姐,纵欲过度,肝出血被送了急诊室,一阵慌乱,身边只剩下一房小妾垂泪。姚先生说,快把我从这里弄走,这他妈的什么医生?知道个屁,好人也给治死!

    于是姚先生以垂危之身,奔赴台北,又转战纽约,一颗肝东治西治,被搞的象块破抹布,最后终于撑不住,死在香港,四十二岁而已,死的时候没有一个亲人在身边,妻子儿子闻讯赶到时, 姚先生早就成了一把灰。几个小妾虎视一旁,这边一登腿,那边就把财产分划清除,打了个小包袱不知去向。倒是原配和儿子半个子儿没剩下,下葬的的时候,他妻子各个亲戚朋友家走遍,就为了借钱买块坟地,周围的熟人都板起脸来,说,呸,他死了活该,自己做的孽,不看看他害了多少人,真是报应!

    果然是报应,姚先生一辈子荣华富贵,唯一的儿子至今在老家务农。

    (完)

    1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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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事此静坐 2009-02-23 11:52:41

    这是苏东坡的诗,下一句是:一日当两日。意思好,让人无限羡慕,真是会享福的人啊。

    最近脑子里老是盘绕着这两句,因为做不到,才尤其感慨,看着好像铅笔蹭白纸一样的简单,却是难得的修为。

    被雷了以后,算是有了大把的时间可以‘无事此静坐’,几个月过去了,发现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终于明白,求静或者求闲,不在外界,全在心境。

    这两天开始整理行装,定的三月下旬的机票,单程。听起来令人激动,好像无限可能要发生了似的,但凌乱的心境只有自己能体会。我多少怀疑这样迷茫的心境真的会因环境的改变而改善吗?

    最近身体似乎也不大好,开年到现在都在嗓子疼,刚才给朋友打电话,话说得又缓慢,又艰难,哑哑的,浓厚的鼻音,却意外的有了些温存的意思,任什么东西,似乎都要慢下来,静下来才好。这却是我最近求也求不来的东西,太急促了,什么都体会不到。

    于是非常怀念一腔热情写‘焚书’的时候,虽然忙,但杂念少,一坐下来,周围不起风。翻开书,意意相扣,看着看着就欢喜。现在比较难寻这样的体贴,古人说的好,心不在焉,它好像自己有主意似的,跑来跑去,定不住。

    文字终于也凌乱,说不大明白,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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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在家干活了 2009-01-15 11:14:42

    原先的样子

    现在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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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话之秦皇焚书到罢黜百家(3) 2008-12-02 12:47:49

    当你对某件事情抱有热情的时候,不管这热情多么汹涌澎湃,多么持续不断,都不要误解这热情会一直存在(还押韵呢),所以最好趁它还没有离开你的时候,把事情做完。

    一旦失去兴趣,结束没有结束的工作是种煎熬。

    焚书第三章对我来说是这样的,第一章和第二章时,神秘感都还在,意兴盎然,这种热情一样会反映到文字中,不管你技巧多么老道,有热情的文字是18岁少女的肌肤,自然生有光泽,没有热情的文字只好依靠技巧,拼命往上涂粉了。

    希望焚书(3)的粉没有厚到令人厌恶的份儿上,而更不幸的是,越写到后来越索然无味,我甚至连粉都懒得抹匀了。

    但也不见得没有高兴的事儿,‘完成’是对我辛苦写字的最好回报。: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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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话之秦皇焚书到罢黜百家(3)

    秦帝国在12年的规划中留下了松散但初具规模的基层官僚结构,还有足以维持行政运转的律法,这些都被刘邦毫不犹豫地照搬过来了。但仅凭这些还不足以治理一个新生的大帝国,在建国前,韩信想作齐王,用以挟功邀赏的理由是"不为假王以镇之,其势不定" ,这并非完全故弄玄虚,天下局势依旧承接秦末的动荡,以至于封建之势不敢完全废除,况且以刘邦的平民身份,在建国初面临著功臣们‘角力而臣之’的境况,使他不得不借助于同姓的势力襄助。所以汉初的政治制度呈现斑马线一样的交错之势。既有广大的基层官僚组织直接受命于中央,又有七个异姓王国和九个同姓王国,穿插其中,俨然独立小朝廷。郡县和封建互相牵制,在立国之后完成了功臣的利益均占,同时也避免出现战国诸雄架空中央的恶果。

    这种折衷方法虽然听起来颇不错,但很快刘邦就发现了它的弊病,贵族政体已经被打破,血统不再成为进驻权力中心的唯一理由,独立于中央之外的政权越来越露出不安分的迹象。于是作为汉朝第一位君主,他在任内更加像一个消防员,四处灭火,致力于打击异姓王侯,他的妻子吕后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显示出干练的政治家气质,最著名的手段是诛杀了汉初三杰之一的韩信。刘邦对此的态度是‘且喜且伶之’,含蓄地认同了她。

    异性王被消除之后,同姓王的势力于是一枝独大,到了刘邦的孙子汉景帝的时候,他们中颇有一些扩张到威胁中央的地步,对此境况,有识之士不管是之前的贾谊,还是当时的晁错都表露出巨大的担忧,当地方的傲慢终于膨胀到无法视而不见的时候,汉景帝只好发起了一场战争来解决同姓王侯的威胁。这场战争为汉武帝留下了一个相对平稳的权力平台,使得他17岁成为少年天子时,不曾遭遇来自权臣和诸侯的挑战。但是即便如此,颇有野心的汉武帝在上台后还是发布了推恩令,‘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彻底边缘化了地方势力。

    从此之后中央与地方势力之间的博弈,成为中国传统政治中非常敏感的话题。双方之间很难产生信任,即使基于血统也不行,作为地方来说,即使没有造反的企图,有此势力也足以挑战中央多疑的神经。对于中央来说,地方小政权永远都只是权宜之计,一旦政局稳定,权力重组是必然之路。集权的观点深入人心,成为中国政治传统中根深蒂固的一部分,天下再大,也必须有一个核心,这样的观点对中国人政治上的凝聚力可谓是贡献良多,但也从某种程度上导致中国很难产生基于独立和自由的分权精神。

    在经历了多年战火之后,汉初很有些萧条的气象,天下残破的程度可以从刘邦对曲逆小城的赞叹中看出。这个小县城在秦时曾有三万余户,刘邦见到它时只剩下五千户了,但他依然认为房屋高大,气魄不凡,几乎可以和洛阳媲美了,"壮哉县!吾行天下,独见洛阳与是耳。"

    面对残局,汉家王朝以其特有的平民色彩不愿对此多做主张,这是黄老哲学中的深沉智慧,以一种看似极度消极的态度,来完成对残局最积极的修补,事实也证明,一个太多野心的政治家,常常会造成社会的灾难。老子认为治理大国如同煎小鱼,不能总是翻动,汉初秉承这个思想,认为天下统一之后,第一个重要的事情就是与民休息,养精蓄锐。汉家第一任宰相萧何负责建筑了未央宫,因为它的规模壮丽而受到刘邦的斥责,这个平民皇帝满怀悲悯之情地说: "天下匈匈苦战数岁,成败未可知,是何治宫室过度也?"他之后的几个帝王也都具备类似的精神,质朴恭俭,一切因循,不再计划耗费民力的大工程,甚至放任民间炼盐铸钱,以求达到恢复国力的目的。

    ‘无所作为’虽然是黄老哲学的主要主张,但连年战乱之后,人心疲极思静,与民休息成了一时的共识,建国初,各派学者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太大的分歧。叔孙通制定礼仪的时候,诸多儒生回避了,他们的理由是"天下初定,死者未葬,伤者未起,又欲起礼乐。礼乐所由起,积德百年而后可兴也"。汉朝第二位宰相曹参相齐的时候,试图集思广益,当时有位著名的学者拒绝有所建白,曹参一再坚持下,他才不得不转达了"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的意见。为天下求大宁静此时是朝野的一致呼声,正因为有此心态的不同,使得秦汉两大帝国,虽然在时间轴上紧紧挨著,但却有著截然不同的韵味。秦国更像是战国纷乱的尾音,而汉朝则是元气回苏的开端。

    汉初的学术界也具有一种质朴的精神,百家思想在经历了秦皇焚书之后,积极恢复,无暇他顾,彼此之间于是能融洽共处。孝惠帝的师傅是儒生,汉景帝的师傅是法家,但这都不影响他们的施政精神仍以道家思想为主。而对于学术思潮,皇家也是不分彼此地大力扶持,当时官方学术的代表是博士官,从秦朝开始,这个职位的人数就维持在七十人左右。汉初博士官的人数大致不变,但组成却非常纷杂,不限百家。可以有通古今的贾谊,也可以有治刑名的晁错,还可以有通【诗经】的辕固生和治【春秋】的董仲舒。除了这些之外,记载中还有孟子,论语,孝经,尔雅的博士。从中不难看出皇室一视同仁的立场,这似乎又是顺应历史的自我保护,经历焚书之后,学术界也如同煎锅里的小鱼儿,不容一而再地翻动。

    在经过七十余年的‘与民休息’之后,汉帝国在汉武时代达到社会繁荣的顶峰,帝国呈现出盛世姿态,经济空前富足,国库满盈,人口总数达到六千万之多。但随著社会关系的日渐复杂,‘无为而治’的行政思想已经无法解决层出不穷的问题,社会不可能再以一种类似今日之新自由主义的姿态前行,贫富不均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同时土地兼并严重,大量的小自耕农失去土地,沦为豪强的雇农,大的商贾阶层也从民间崛起,他们的资本得以毫无节制的积累,形成豪强阶层,与任侠阶层在民间形成一股新势力,渐渐有分庭抗礼的势头。黄老‘清静无为’的思想在积累国家元气的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的社会矛盾,这些矛盾层层激进,日趋恶化,到汉武即位的时候,他不得不去一一面对它们,无法再‘无为’下去了。

    针对资本扩张,汉武帝启用了颇具现代经济管理精神的桑弘羊;针对蠢蠢欲动的特权阶级,他启用了大批酷吏;而针对‘风化不流,政令不行’的社会风气,他采纳了董仲舒的天人三策,以树立‘道德’作为教化天下的主要手段。和近百年前的始皇帝一样,他也要规范政权意识形态。

    如果说秦朝选择了法家是因为这是他的立国精神,那么汉武选择孔子之术,则来源于这个年轻皇帝对盛世教化的渴望,这么说也许过于简单,历史走到这一步不仅仅取决于他一个人的喜好,帝国的规模和性质也未尝不是其重要原因。在近百年的太平盛世后,无论是雄厚的经济基础,还是超然的政治姿态,都让百家思想显得过于单薄,这些成熟于战国的思潮,毫无例外的包含太多的动荡和促狭,是乱世下的哲学,无法支撑盛世大格局。当讨论到要为帝国寻找意识形态的时候,汉武,以及当时的诸多学者,都把眼光投射到百家之前的学术----王官之学。

    董仲舒的建议是这样的:

    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通,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这就是人们常常说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一动议落实到行政上,是围绕著‘博士’这一官职展开的。所谓‘独尊儒术’,就是设立五经博士,所谓‘罢黜百家’,就是非五经博士都被罢黜。

    说到五经博士,需要注意的是,‘五经’的选择标准是‘六艺之科、孔子之术’,不管是董仲舒,还是汉武帝,都不曾明确把儒家放于中心地位。所谓‘孔子之术’ 是孔子引介的西周王官学。这些都是孔子之前就已经形成的学术。汉武根据这个建议圈定了五本书,认为这五本书是获取博士资格的唯一标准,这五本书后来成为中国国学的经书,两千年不曾更改过,中华文化虽然源远,但在宗教之外,称为‘经书’的只有这五本,这就是著名的‘四书五经’中‘五经’的由来,它们分别是 :【诗经】,【尚书】,【周礼】,【周易】和【春秋】。

    儒学作为百家的一员,仍然属于子学的一部分,并非如后人认为的那样,得到了官方大力的支持,虽然儒学确实是从汉武之后得到一只独秀的发展,但这得宜于他是孔子之术的主要传人,实际上,当汉武‘罢黜百家’的时候,儒家作为百家的一员也不能幸免,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儒家经典【论语】和【孟子】都没有入选五经,甚至,从汉武之后,原来就存在的论语博士和孟子博士也被取消了。

    至少在那个时候,在儒家和‘孔子之术’之间还是有个分界点,不像现在这样模糊在一起。现在干脆把儒学分为经学和子学两部分,凡是孔子之前的学术都算作儒学的经学部分。只要对战国百家稍加留心就会发现,西周的学术并非只保留在儒者一家里,在墨家,道家,甚至法家的文献中都有阐述,这也是因为诸多学派都来自一个源头的缘故。但自西汉之后,这个源头似乎就主要归儒家所拥有了。

    汉武的‘罢黜百家’虽然没有使用强硬手段,但他的目的其实跟多年前的李斯是一样的,就是重收学术于王官。不过李斯要立法家为王官学术,汉武则希望能恢复西周的学术精神。因为孔子之术主要由儒家继承,所以造成儒家此后凌驾一切的学术地位。虽然后人常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八个字来描述这一大公案,但细究起来,东汉时的班超用的八个字可能更接近真相,这八个字是: ‘推明孔氏,抑黜百家’。近代的钱穆先生写【秦汉史】时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他说: "故汉人之尊六艺,并不以为其为儒书而尊。而汉人之尊儒,则以其守六艺"。

    除了‘五经博士’之外,汉武帝在自己的任期内没有表现出多少亲近儒者的意思,行政手段依旧是以法家为主,‘杂霸之’的施政风格从他开始逐渐成型,设立‘五经博士’的主要目的是施行教化,这依赖于‘孔子之术’以及儒家所独具的道德感。但要意识到的是,这种道德感一旦过多介入行政,难免会造成混乱,道德具备形而上的终极意识,而行政需要务实作风以贴近人情。道德的过多干预,会使行政失去灵活的空间,变得迂腐和不切实际。

    最有趣的例子是不久之后的王莽,这是一个试图把最完美的道德运用到政治和经济中的失败案例,他的失败取决于他行政手段的笨拙,而这笨拙来源于他对所谓的完美道德的执著追求,他竟然试图恢复传说中的井田制,并在经济脉络日益复杂的情况下,要求回到西周时朴素的货币关系。在他得到皇位之后,他以一个纯粹儒者的热情和手法把帝国搞的一团糟糕。当人们回过头来指责他时,却给他安排了道德上的罪状,认为他是一个窃取皇位者,而完全忘记了人们对他的反感是从他登基之后才开始的。中国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常常在道德的标签下充满了似是而非的感觉,道德无时无刻不纠缠著中国人,从政治经济到民生运作,甚至影响到他们的客观分析和价值判断,科学的精神于是无从产生,这不能不说是遗憾所在。

     

    从秦皇焚书到罢黜百家,这一大段落至此算是大致说完。但历史的真相永远隐藏在已逝去的时代中。意大利历史学家,克罗齐曾曾经说过: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不管多么理性的回头凝视,都无法摆脱想象力的参与,和内心情感与价值观的折射。再体贴的历史心也无法感知当时的一切真相,况且真相本身也不具备任何意义上的绝对性。或许,在历史解读的过程中,我们能做得最好的,只是无限逼近,如同一个负指数函数。

    闲话之秦皇焚书到罢黜百家(1)

    闲话之秦皇焚书到罢黜百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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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文重贴 : 闲话春秋五霸 2008-12-01 11:16:31

    寿司爱熊猫提起这个,我发现还没搬过来,旧文重贴一下吧。

    这种讲史的风格类似现在大热的【明朝那些事儿】。都是用非常轻松的,略带娱乐精神的笔调翻译正史。我现在不大爱做类似的文字,重述历史的挑战性相对弱些,对历史作些分析和梳理更加吸引我。但这两样对历史的切入方式都很重要,只是后者要更孤单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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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话春秋五霸

    五霸早就想说说,春秋的故事精采纷呈,英雄好汉一碴一喳的层出不穷,什么样的 神秀人物到了春秋都自动降两个等级,不为别的,实在是人才济济。有时候也在想, 也许上帝在那个时候特别偏爱中华民族,随手就撒了一把钻石下来,於是一时之间 光彩烁烁,灵秀一旦用过,再后来两千年难免贫瘠,所以后人多是远望春秋感叹, 晚生了这两千年,捏断了手腕也表达不了追慕之情。我就是其中一个,所以春秋即 使拿来闲话,也禁不住热情四溢。

    英雄豪杰固然众多,先说几个挑头闹的厉害的,就是站在浪尖上的这五位。

    (一) 齐桓公

    五霸之首,这位英雄实在是深得我心,象一个孩子气的演员,齐桓公的出场和谢幕 都并非完美,不过他在舞台上的表演实在太过精采,即使最后一个悲剧式的结尾, 也不妨碍过程的无人能及。

    齐桓公在没做国君之前叫公子小白,出身低微,母亲娘家没什么靠山。父亲死后, 做齐国国君的是他的哥哥齐襄公。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齐襄公,这位不幸生做诸 侯,天生却是个情种,爱上的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文姜,当然他妹妹也是绝代风 姿。否则也不会一嫁十二年都让人不能忘情。终于在一次阖家团聚中,齐襄公杀了 自己的妹夫鲁桓公,从此惹下祸根,直至被杀。此处不讨论齐襄公为人如何,看在 他用情至深的份儿上,拐个弯表达一下敬意。

    齐襄公在位八年就被杀,这样短命的客串也未尝不是为后头的伟人尽早空出舞台。 齐襄公死后并无子嗣,王族近枝中只剩下两个弟弟,公子小白和公子纠。两位公子 当时旅居外国,一听自己哥哥死了,留出君位没人坐,不禁心情愉快,星夜兼程回 家奔丧。这背后无疑是场国君争夺战,最先到达终点的人势必黄袍加身,输了的那 个,只能眼睁睁看自己人头落地。没人愿做loser,於是两路人马都来势凶猛,势在 必得。

    公子纠的班底中有个叫管仲的,为人精明,精明的人多半不大老实。管仲就是这样, 他显然对公子纠能否赢得这场比赛毫无把握,自己又缺乏愿赌服输的奥林匹克精神。 所以在队伍行进一半的时候,他灵机一动,垮上一把大弓,决定把小白射死再说。

    管仲单枪匹马,倒也威风,可惜一箭射去,偏了,仅射中了衣服上的钩子。小白毫 发无损。小白这时如果欢蹦乱跳的说大家别担心我没事我没事,那就一定有事。管 仲箭囊里想来不止一个,一支一支的,不把小白射成蜂窝煤才怪。於是小白也狡猾 起来,大叫一声,咬破自己的舌头吐血倒地,众人急忙上前料理。管仲老远的看着, 误以为这箭过去正中要害,心花怒放,回来让自己的军队放慢了行军速度,这才让 小白抢了先着,入国为君,史称齐桓公。看史看到这里,禁不住感叹,小白的反应 迅速,世人罕有,自是不用多夸,但管仲经天纬地文武双全,偏偏射个大活人竟能 失手,不是天意又是什么?

    齐桓公入国第一件事就是杀了公子纠这个竞争对手。公子纠在历史中性格模糊,面 目不清,只是在争国的舞台上稍露一面就倒地身亡,看在曾让管仲跟随的份儿上, 可以推断他应该也是个不错的人。但命不好,生不逢时,不幸要和齐桓公争权。只 能区居配角,折腾一辈子就为了衬托主角的高大形象,最后夺国无望,死在客乡应 该也是情理之中。

    齐桓公入国第二件事就是起用管仲。那时齐国初定,朝中无人,有人就推荐管仲。 不提这老梆子倒罢,一提他,齐桓公气的浑身哆嗦,拿出当初射他的那只箭,指天 划地扬言报仇。这时早有一个叫鲍叔牙的上前说道:那时各为其主,管仲射你也是 应当,再说不是也没射着嘛。现在用人之际,你若只想治理齐国,那有我就够了, 你若想图霸就一定得用他了,因为他必是为你射取天下的那个人啊。这番话说的很 是热闹,句句打中齐桓的心坎,一腔热情忽的被他点燃,招呼下去,马上安排接见 管仲。

    大凡一个国家要想振兴,除了管仲这样的能臣之外,也得多几个象鲍叔牙这样的贤 臣。看起来四平八稳老好人一般,平常也没什么大用处,却知人善用,对贤明之人 处处留心。且最关键的是,毫无嫉妒之心,一门心思的举荐人才。这看似轻巧,真 正做起来却是难上加难,别说以国托之,就是小事情上的让贤举能也是千难万难。 都说知人者智,知己者明,这个鲍叔牙是两者得而兼之,齐国有此贤臣也是福气。

    后来齐桓公和管仲的会谈绵延三天,管仲口若悬河,把齐国政事一一道来,说的齐 桓公目瞪口呆,正愁没人管这烂摊子,天上突然掉下个管大夫。於是欢喜异常马上 拜为仲父。想来管仲是早有用齐之心,平常自己也捉摸怎么相国,腹稿打了无数遍, 否则也不会一见面就条理清晰口沫横飞。大凡怀才之人,多半蓄机待发,胸中早就 沟壑万千,只等英主垂青,就好象隆中的诸葛先生,若不是平常胸怀天下,没事放 眼世界,如何能在面试的时候挥洒自如?

    齐桓公一用管仲,国政全部委任,几乎放手不管,几年下来齐国大治。说到这里再 插言一句,管仲是个搞经济的高手,和三百年后的商殃很有一拼,商殃手段难免刻 薄一些,管仲却大是妙人。为了云集商贾,他竟然开设官妓,既交了税,又活跃了 经济,这大概是有据可查的最古老的娼妓历史。可喜那时孔夫子还没出生,也少有 遗老遗少站出来指手划脚,齐国为了图霸,经济上走了捷径也是无可厚非,现在人 再提古事,多半说管仲治国有功,哪里会有人管他是否开了妓院。两千年后,一个 老人强有力的说,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这样看来,管仲应该是只 很好的猫。

    若想图霸,自然要自己身强力壮先,其次再讲究策略。那时天下乱的热闹,周天子 还在,却形同摆设,周围的诸侯只管起劲折腾,谁也不把他放在眼里。管仲却摆手 说,不不不,我们就是要扯了虎皮做大旗。祭起的法宝是尊周攘夷。这四个字在东 周以后几百年里掷地有声,后头的几个霸主走的几乎都是这个路子,倒并非因为管 仲率先给了方向,实在是因为周朝气数未尽,天道为之。

    尊周自然简单,自己兵强马壮,当红炸子鸡一般,却主动亲近过气明星,任谁都得 感激涕零,推心置腹引为知己。周天子也是如此,马上就发了霸主证书,齐桓公这 才得以堂而皇之的主持诸侯大会。论语中孔子说,桓公九合诸侯。这句话后来也被 太史公引用,其实齐桓公大大小小合诸侯十多次,是五霸里面最多的一个。不知道 孔子说九合是什么意思,有可能是因为‘九’和‘纠’通假,还有可能是因为孔子 平常讲话大概齐,用‘九’字表示多的意思。哪天兴致上来,多说了两句,众弟子 纷纷记录,也没查查是否属实。不过论语不比春秋,谈话记录而已,在严密性上讲 究不了那么多了。

    攘夷是指打击楚国,楚国是新兴国家, 鲜嫩活泼却不大懂事,一有点势力就自立为 王。王在那时是最高封号,楚一称王摆明要和周天子平起平坐的架式。其实楚国国 远地偏不通中原,看看楚辞就知道了,说话都不一个味儿,差远了的感觉。如果他 能在政治上也保持隔岸观望的姿态也就罢了,可惜强国如猪头美人一样,不甘寂寞, 稍有机会就要搔首弄资,上中原搞政治投资,显鼻子显眼的拉拢属国,这也太不给 周天子面子了。於是中原诸国只要想对周天子表忠心的,多半先拿他开刀。齐桓公 要称霸,自然要纠集一大帮诸侯讨伐楚国。

    关于这次讨伐实在是马尾穿豆腐。那时楚国太强大,齐国拿他没什么办法,诸侯联 兵也没有胜券把握,不过这阵式还不能不摆出来。於是管仲出了主意,大队人马只 管锦旗招展,排在汉水河边吓唬人,管仲拟好稿子,站出来遥指楚王插腰大骂。管 仲的口才自是不必说的,无理尚能搅三分,更别说这回占尽道理,我想他一定骂的 热闹之极。楚成王听着听着就受不了,遣使上前说我怕了你了还不成吗?不就要岁 供嘛,我给就是。於是双方兵不血刃,采用了十分和平的手段解决了问题。齐桓公 争足了面子,楚成王毫发未损,皆大欢喜。不过后人稍加推敲就知道纯粹是表面文 章,中看不中用罢了,毕竟人家楚还是称王。其实齐桓公也很委屈,国力本来就较 楚国为弱,加之到处征战,比不得楚国励精图治来的结实,而且这次合的诸侯多是 些不经打的小国,北方的强国晋秦都没有参加,这种情况下,真要跟楚国打起来, 谁吃亏还不一定呢。只凭管仲的三寸之舌,楚王答应纳供,已经是很给面子的事了。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及秦晋,这两个北方枭雄在齐桓之后纷纷跳到历史舞台的中间, 各有精采表演。不过他们都没有参加过齐桓公的霸主大会。这实在是齐桓的憾事一 件。

    后人一说齐桓公必说管仲,盖因齐桓公知人善任,称霸全赖管仲。其实这样看法倒 忽略齐桓公本人的不同凡响处。我一直觉得齐桓为人坦荡豁达,性情可亲,是春秋 各诸侯中第一个可爱有趣之人。 曾经有人问我,春秋这许多英雄中,若能挑一个嫁 了,会选谁呢,我想了想,选齐桓公吧。

    实在是因为齐桓公身上有一种从容放达深得我心,且别人俱不能及,站立于世,拔 剑四顾,最是一个万事不放心上的豁达丈夫。大概男人若一门心思的只管钻营进取, 虽说并非坏事,只是白白浪费了许多浪漫情怀。而类似的浪漫情怀多半是天生带来, 并非那种敏感细腻,也并非那种文才斐然,是胸中天地的潇洒豁达,这也是为什么 春秋我尊他为第一人。

    说到齐桓公的豁达可爱之处,说说三个故事,若有心人拿了史记翻不出这三个典故, 千万别赖我妖言惑众,既然借史评人,稍微借用野史演义也是在理解范围之内的。

    第一个是曹沫的故事。说起来这位鲁国的老先生来,应该是个脸皮不薄的角色。他 领着鲁国跟齐国打架,连败三回。齐鲁在柯地聚会的时候,他一定要随行,鲁庄公 说,你输给人家三回,还不知羞吗?曹沫说,你只管带我去就是,我有办法让齐桓 公那小子把吃我们的土地吐出来。

    曹沫说的这般热闹,其实也并非有什么出奇至胜的法宝,就是在大家一团和气拜天 拜地的时候,他一个健步蹿了上来,以剑胁迫齐桓公,你要不还我的土地,我就跟 你一起死在这儿!类似的伎俩后头几百年里相当时髦,都是些流氓侠客,出没在庙 堂之上,潜伏在朝会之所,军队打不过就搞这种无赖手段。仗着自己命贱,多半能 得逞。曾有人尊曹沫为春秋第一个侠客,我倒不这样看,这老梆子不开好头,开创 这种不害臊的打法,之后一窝蜂的跟了一大批人,比较著名的有蔺相如,荆柯等人, 都是豁出性命不要的本拉登。男子汉大丈夫,五尺之躯,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决策 庭堂,智不如人,技不压众,只管靠着恐怖活动往回要东西,实在不大体面。

    齐桓公吓了一跳,刀已经架在脖子上,这个时候自然不能逞能,连忙说行啊行啊, 你怎么说都行啊。曹沫眼珠子乱转说,你现在说行,将来反悔怎么办?我不放心, 要和管仲立盟才行!齐桓公一听,呵呵笑了,说,何必劳驾管仲,来来来,寡人和 你为盟!说着就真的举酒成盟。看到这里叹息再三,自问这等豁达自己是做不出的。 曹沫再刁钻也没话说,以这种下三赖的手段逼人家认输,别人不已为意,竟然自降 身份与你为盟,自己不羞死就不错了。这次齐鲁会盟之后,齐桓公马上就归还了应 诺的土地,那时的人即使质朴,翻脸不认的情况也是多有发生,齐桓公这般守信, 给足鲁国上下面子,所以后来齐鲁之间的关系直接进入蜜月期,这边齐桓公一举大 旗,那边鲁国立马闻风而至,毫不迟疑。可见成霸业并非都只靠兵强马壮,为人果 敢,内外归心也是关键所在啊。

    再说说举火爵宁戚的故事。那是齐桓公在去卫国的路上,听到一个乡村野人在唱歌, 唱的乱七八糟的,不过歌词迂回,有郁闷之意。知识分子从那个时候起就是一副羞 答答的样子,想受重用多半不肯明说,一定要搞曲线救国,要你自己发现才好。大 概有才之人多半傲气,既耐不住寂寞又不肯随意迁就,锥处囊中,未破之前到底要 酸溜溜。此处不讨论宁戚的作风态度,总之齐桓公听了他的歌之后把他叫进来,一 聊之下发现原来是贤才一个啊,如何能不用?於是把他留在军中,准备回国之后封 官封爵。结果当天晚上的时候,突然改变主意,叫上小内侍点着火把,在行李中寻 找封爵的用品。小内侍问,主公这样匆忙,是不是为了要给宁戚封官啊。齐桓公说 是啊,我等不及了啊。小内侍说,前方不远就是卫国了,听说这个宁戚在那里生活 过,为何不去打听打听他的为人再封也不迟啊。言下之意,半路捡了个叫花子,纵 然舌头生的好,能说会道,谁知道会不会是骗子来的?齐桓公听了后,感慨道,你 知道什么,大凡有才之人多半不拘小节,我看他那个做派,关于他的流言蜚语一定 不会少了,我看重他的才华,至于别的,我不在乎,所以一定要现在封!读春秋读 到这里,几乎要替天下怀才之人感叹再三,资治通鉴说:审于音,聋于官。大概因 人而用并不算稀奇,魏文候用吴起,汉高祖用陈平,都是摒除瑕疵,大处着眼。但 象齐桓这样,一旦用人,连背景都不去调查,如此保护贤才的明主,可谓是凤毛麟 角了。

    如果以上两个故事还足以体现齐桓豁达之处的话,那么现在要说的这个应该可以证 明了。

    那时齐桓公已经是天下霸主,谁家有了倒酶事多半上来哭诉。北方小国燕就是这样, 燕在秦还北的地方,整天被一些未开化的民族骚扰,中原管他们叫蛮夷,一般史书 中一提蛮夷,它就多半具备两个特征,一是很能打,二是很该打。山戎就是这样, 很野蛮很能打,打的燕国几乎国破家亡。燕国国君遣使找齐桓公求救,齐桓公已经 是盟主了,当然要管人家长短,况且是燃眉之急,於是马上出倾国之兵前去救援。 当时有谋臣问,燕国国小地薄,又不是伊拉克,没石油也没钻石,我们这么老远过 去打了也没什么油水嘛。齐桓公正色说,你这话说的不中听,人家国家都亡了,宗 庙都毁了,我们还在这里计较蝇头小利,这像话吗?左右听了一个大红脸下去了。 有的时候我也想,类似的事情要摊到其他四霸身上,他们去不去呢?晋文多半不去, 那个老灯泡第一个利益第一的;楚庄也不去,他孩子气十足,不开心的事情不做; 宋襄更别说了,有那个心也得有那个胆子,有那个胆子也得有那个本事啊;大概只 有秦穆公还有可能,不过他是因为忠厚老实,心肠又软,与齐桓公的清清楚楚还不 尽相同。

    帮助燕国攻打山戎自然是千难万难,蛮夷之族想都不要想一定顽劣不堪,又花样繁 多,看看诸葛亮七擒孟获就知道大概。总之齐桓公君臣一心,终于帮助燕复国,而 且把山戎也打跑了,白白得了五百里的地。燕庄公说,这五百里是您打下来的,我 不敢要,就作为齐国的领地吧。齐桓公说,哪怎么行,山戎和齐之前隔着燕呢,我 怎么好越国而有地呢?你刚刚伤了元气,这五百里就留着滋养生息吧。天上掉下个 林妹妹,把个燕公感激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拉着齐桓公的手相送,眼泪汪汪,依 依不舍,不知不觉就送到齐国的领地了。齐桓公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於是,齐桓 公说:非天子,诸侯相送不出境,吾不可以无礼于燕!史记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 又不是天子,只是和你一样的诸侯罢了,自古以来两国诸侯相送不出境,我怎么能对你无礼呢?这样吧,就此划境,那边的齐地就算是你的了!这么一划又是五十里,燕国自此北拓五百里, 东拓五十里,终成大国,才得以在战国时代名列七雄。春秋时期,各国之间寸土必 争,齐桓公这般重礼轻利,屈指算算,就是放到之后几千年里也不多几个。世人多 半肯为了大利放弃小利,齐桓公帮燕复国,功已居高,本无必要再如此低姿态,不 娇纵就已经不错了,做人做到如此坦荡不能不说种极值了。

    所以后人有人评说齐桓公仅仅是会用人而已,一辈子的功劳就是用了管仲,关于这 个评论,我很不能同意。大概霸主基业绝非一人之功,一个好汉从来都是三个帮, 有能人辅佐是情理之中,但自身的光芒并不因为一群贤臣而有所暗淡,史事一件件 排来,就知道谁是英雄谁是好汉了。

    后来管仲死后,齐桓公也老了,身边一群宵小,死在相当无奈的境地。齐桓好色, 身边夫人众多,儿子也有十来个,后来竟然有五个当了齐国国君。自古国君之位是 单线传递,爷爷给爸爸,爸爸给儿子,现在突然五个兄弟轮番做国君,想都不用想 就知道齐国乱成什么样子了。这也就是为什么齐国的霸业也就一世,比不得晋文秦 穆有好儿子继承父业,霸业连绵几世。自来伟人的孩子多半不怎么样,大概太优秀 的基因都是突变来的,无法遗传。

    齐桓的死几乎可以登上春秋奇特死亡排行榜,这么大一个霸主,竟然是饿死的。后 来儿子们争权夺位,把个齐桓停尸六十七天,无人过问,以至于尸臭生蛆,让人无 法靠近。叹息,这位英雄,就是结束,也选择了一种与众不同的悲怆方式,世人多 有讥讽他的晚节不保,死的孤苦伶仃,不过我倒觉得这种谢幕使他看起来更加性情, 比厚殓隆葬来的色彩浓重的多了。也许我的这些评论来自对他的偏爱太多,不过也 是,读史是甘苦自知,什么样的人读就有什么样滋味在心头吧。

    (二)晋文公和秦穆公

    把他二位放在一起,原因有三,一是他们出场时间一致,再是彼此渊源颇多。还有 一个我自己的原因就是,总觉得他俩功绩差不多,可以比肩,若有历史学家在看, 一定要骂我信口雌黄,因为一致的看法是晋文与齐桓相当。可谁让我偏爱齐桓,不 喜晋文,所以把他拉一个档次下来,心中却也十分欢喜。

    晋文这人后半生精彩传奇,四十岁之前却白纸一张,面目不清,历史就是这样,你 若是毫无建树,即便你天生贵胄,它也吝惜纸张不肯为你作传立论,只要你惊天动 地的弄出声响来,就再也漏不掉你的身影了。

    晋文的爸爸晋献算是半个情种,原因是爱上的女子骊姬比自己小二十岁,所以类似 的爱情不大具备说服力,而且又为了这样的所谓爱情逼死了自己的大儿子,可见这 样的父亲也是糊涂虫。大儿子申生本来是法定接班人,名列晋国十大杰出青年之首, 且血统高贵,是齐桓公的嫡亲外孙。为人白壁皎皎,在晋国拥护者颇多,他如果不 死,估计也轮不到晋文唱戏,可见历史看似无意却又丝丝入扣。

    申生一死,剩下两个弟弟为国人拥戴,一个是我们的主人公晋文公重耳,另一个是 公子夷吾。说到这里,再插嘴一句,春秋时期大概夷吾这个名字很盛行,管仲就叫 管夷吾。

    申生死后,晋献公越发由着骊姬折腾,於是晋国大乱,公子重耳和夷吾纷纷出逃。 夷吾逃的时候倒也罢了,重耳一逃十分不得了,因为朝堂为之一空,文韬武略,豪 杰一时之间争相追随。晋国的栋梁都跟着重耳跑了,前前后后好几十人,其中有五 个最突出的,他们是赵衰,狐偃,贾佗,先轸,魏武子。这些人光留一个在身边就 是霸天下的班底,别说一下子这许多。由此可见晋文平常为人,一定是礼贤下士, 自己多半也是个有主张的,关键时候才有人撇家舍业的跟随。也因此可见,这人并 非不爱权谋,对晋君的位子只怕也垂涎以久,否则断不能花这样大的力气结交豪杰 挖晋国的墙角。

    重耳出逃,去的是翟国,芝麻大的小国,却是盛产美女,翟君就赐给重耳一个极标 致的MM,叔槐。这个女子一定是美不胜收,於是重耳一班君臣在翟国安安心心的一 待十二年。这十二年里,重耳想来是自在逍遥,乐不思晋,却忙坏了我们另一位主 人公,秦穆公。

    秦穆公叫任好,为人自不必说,名列五霸,一定是有两把刷子的。但在我看来,他 却是个老实八交的诸侯。心肠软,心地好,有时办点糊涂事,整个一生下来,忠厚 二字相送。

    秦穆一辈子都在跟晋纠缠,曾经三定晋君,娶的太太穆姬是晋国申生的亲妹妹。之 所以先说秦穆公娶亲,是因为这里面藏有一位豪杰,就是大名鼎鼎的百里奚。就好 像齐桓公之有管仲一样,秦穆公身旁也多亏这位白里奚。但大多数英雄都有一个不 起眼的甚至黯淡的出场。百里奚也是这样,他竟作为穆公夫人的陪嫁人员。英雄不 堪其辱,半路逃跑,也没找到什么好的归宿,不过是跑到楚放马。说到这里难免感 叹晋楚君臣无眼,诺大一个好汉就让他在眼皮底下溜来溜去,竟无一人能用。后来 秦穆公访得其贤,不敢直接跟楚国要人,怕张其德而为楚先用,於是迂回婉转的用 了五张羊皮把他好像奴隶似的买了过来。春秋时期,英雄好汉多半不问出处,各国 之间英才交流好像现在IT精英跳槽一般正常,你是哪里人并不重要,关键有才华有 胆识就好,各国之间都是求才若渴,贤才要想见君王也并非难于上天,一旦入了英 主的眼,一步登天是再正常不过的。那时也没有人跳出来拿了:非我族类,其心必 异的大帽子压人。因为大家都是来自五湖四海,各为其主,谁也骂不着谁是汉奸。

    秦有了百里奚之后,国家大治,慢慢成了西方大国。与此同时,晋国开始乱了,乱 也乱的没有什么新意,无外乎弑君杀臣,朝廷之上疯狂洗牌。这时秦穆公就跳上历 史舞台的中央了,大凡英雄亮相一定是个乱糟糟的背景,若太平盛世,你一定要作 英雄出头,最后多半打到乱臣贼子一伙里,永世不得翻身,所以,乱世里方见英雄, 若有幸赶上和平年代,就应该相信命中注定你不得上窜下跳,安安份份的做个良民 吧。

    晋乱,国中无君。一帮大臣乱成一锅粥。秦穆公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决定以小舅 子的身份管管老婆娘家的闲事。这时外面有两个晋君种子选手,一个是公子重耳, 一个是公子夷吾。两位公子都有贤名在外,一时之间秦穆公也搞不清楚该舍谁取谁, 於是派人前去探两位公子的口风。夷吾一见秦使,大喜过望,挤眉弄眼连说好好好, 让我们打回老家去,并许诺事成之后拿了河西八城来谢。秦使又见重耳,说明来意, 谁想重耳竟哭倒在地,说,我爸爸刚去世,我怎么能借助妹夫的兵马前去争国啊, 呜呜呜。这是重耳奸滑处,这样的举动难免让人对其真实度有所怀疑,表演的这样 充分,实在没有必要嘛。根据重耳日后的表现,不难推论,他并非不想得国,只是 时机未到,这时回国只会留下不孝恶名,弄不好还招致杀身之祸,於是把坏人推给 夷吾做。其实在我看来,这招棋是重耳走错,晋国新乱,不赶紧回去主持大局,偏 偏耻于借外国兵马,只想成自己贤名,竟置国家不顾,实非正大光明的做法。便不 想国家,也不替身边这些豪杰想想?真要他们跟着你一路颠簸直至老死不可?若说 现在时机未到,哪又为何在十一年后同样借助秦国势力一举得国?可见,现在是在 奢望以后有更好机会,后来发现再等下去人就老了死了,於是终於老着脸皮,重复 当初死活不做的伎俩了。

    秦穆公听了两位公子的表现,想都不想,当然是立重耳了,这么懂事孝顺,哪里去 找这样的贤公子啊。这正是我喜欢秦穆的地方,为人简单敦厚,老实可爱,是五霸 里相当具有亲和力的一个。可惜所有的老实人都有一个毛病,就是不大刚愎自用, 或者说耳朵比较软。秦穆若当时听了自己的判断,早用重耳,秦晋之间也不至於兵 戈不断。这时群臣中有个叫公子絷的出列摇手说,不可不可,晋是邻居来的,又是 大国,当然是立个傻瓜对我们比较有用了!这人一定是商人出身,做事情之前利益 计较的倒也清楚,可恨秦穆也糊涂起来,想了想说,哎呀,你说的对啊,在邻国立 一贤君,对我国一点好处也没有嘛。於是改弦更张,立了夷吾。

    秦穆一生并无大错,不过老是在关键时候被人说动,后头还有个老梆子烛之武,凭 借不三不四的一通言论就说服秦穆却兵叛盟,也是个猪头行径,此处不提。

    后来夷吾在秦穆的帮助下入晋,成为晋惠公,却一点也不实惠,先是答应给秦穆的 八个城池一拖再拖,到最后干脆耍赖不给了。秦穆公看在是他小舅子的份上,就着 一大杯凉水咽下了这口恶气。再后来晋国大旱,晋惠公竟然厚着脸皮来要粮食。秦 国上下都主张不给,秦穆却说,哎呀,不要吵了,夷吾不好,跟百姓无关啊,人命 关天,我们正好粮食丰收,还是发点大豆高梁啥的吧。凑巧的是第二年秦国大旱, 秦穆暗自庆幸,多亏当初借给人家粮食,远亲不如近邻,现在也好意思张口。想不 到,晋惠公不仅不给粮食,竟然趁火打劫,引兵来攻。气的秦穆公三天两头的跟晋 惠打战。看到这里难免奇怪,惠公为人这样不诚,不信,不果,不智,年轻时怎么 可能会有贤名?难道是年老智昏?百思不得其解。估计那个时候秦穆公也一定后悔 当初没有立重耳。看史看到这里,才算明白一个道理,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万事 不要太过在利益上推敲,算来算去,天道不爽,都是算到自己头上。公子絷说服秦 穆立夷吾的时候,所持论点是,要想成霸,一定要阻止别人家成霸先。这说法看似 热闹,其实破绽百出,大抵,若想出类拔萃,必须自己不同凡响方可,只管做站在 鸡窝里的那只鹤有什么意思。秦穆这棋走的大错特错。

    夷吾登位之后对秦穆公尚且以怨报德,更别说对自家竞争对手了。他才不管重耳不 肯得国是真心假心,只管派出刺客杀了这小子再说。重耳接到线报,仓皇出逃,临 走时还没忘对自己美貌老婆说,我这一走不晓得什么时候回来,所以不反对你再嫁, 不过一定要等我25年啊。看到这里,忍不住大笑,这个老梆子,自己五十几岁了, 能不能活25年都是问题,明明让人家死守,却亏他说的出这般厚脸皮的话。他老婆 也是伶牙利齿的,接嘴说,我现在就25岁了,再过25年我50岁了,牙都没了,你让 我嫁谁去?你放心吧,我等着你就是。重耳一生都是遇到贤夫人,这位叔槐就大是 可爱,虽然话语不多,不过可见是个聪明伶俐的姑娘。后来重耳的几个孩子都十分 能干,于他娶的老婆都很聪明有很大关系。这点上,齐桓就比不上他了。

    重耳这一走,就开始了七年的周游列国。一路上经历国家许多,一直以为行千里路 与读万卷书同样重要,重耳日后成霸主,很难说不与自己这么多年的流亡有关。孟 子也说,大丈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重耳逃亡十九年而志向不该,这点上说,也 是难得之极。不过他这一路上人情冷暖很见了一些,先饱受了挫折,然后才提炼了 性情。不过遭受白眼也怨不得旁人,自己是政治流亡,有没有政治前途还两说,晋 国初定,又是大国,你领一帮贤臣不回去建设四化,只管到处搞外交收集政治资本, 怎么看都不象堂堂正正的行为。所以有些国家不喜他也是情理之中,可惜重耳心胸 并不十分豁达,把亏待他的国家都一一记在心里,一旦成了气候,有怨报怨,有仇 报仇,至於别人的恩德他倒忘的干净了。太计较得失,这也是我觉得他比不上齐桓 的地方。

    终於在国外流浪十九年之后,重耳来到秦国,见到了秦穆。双方都是英雄,一见之 下难免猩猩相惜。秦穆高兴起来,就把自己的女儿许配重耳,这个实在有趣,因为 秦穆娶的是重耳的妹妹,现在重耳又娶了秦穆的女儿,看似亲上加亲,可惜乱了辈 份,以后应该叫妹夫还是岳丈?这个秦穆着实糊涂,不过反正是联姻,大家只要都 满意就顾不了那许多了。

    这样,秦穆就帮自己的大舅子,也是新出炉的爱婿重耳,发兵四百乘前去夺国。那 时晋惠公刚死,现在做朝堂的是重耳的侄子,晋怀公。说起这个怀公,竟然是重耳 新婚太太的前夫,哎呀,这个乱啊,总之,新仇旧恨,时候来到,重耳卡嚓卡嚓杀 了怀公,坐稳了晋国第一把交椅,一个风云人物就此诞生,就是晋文公了。

    这世界之上,向来是既生喻何生亮,针尖对麦芒的人物往往同是英雄。而英雄之间 惺惺惜惺惺的也有,但捉对斯杀也不少。还好,秦穆公天生的没心没肺,所以晋文 一登台,他老人家就场间休息了,无怨无悔,相当恬静自然,毫不抢戏,穆公这点 来说就是上上之人,毕竟安时达命的古今能有几个?

    且说晋文领着一帮豪杰十九年后终於得回故土,喜悦之情可想而知,大家又都摩拳 擦掌,憋了十九年的才干,一定要释放出来才肯罢休,於是晋文在位短短九年,却 做下许多轰轰烈烈的大事,一桩接一桩,几乎可以说马不停蹄。

    说到这里,说说晋文手下的文臣虎将,五霸之中,就数晋文的人多。扳开指头数数, 个顶个的出类拔萃。有时也想,那时的山西当是出人的地方,别的没有,能人智士 绝对的济济一堂。以至於后来三家分晋,分来划去竟也不缺人,所以韩魏赵,也都 是响当当的角色。这和齐桓手下只一个管仲逞能大不相同。叹息,怎么神秀那时都 跑山西那疙瘩去了?后来到了战国时代,风水轮流转,齐鲁之地也开始出人,不过 出的是孔子孟子孙子,可见晋陕之地出霸臣,齐鲁之地出圣人。呵呵,因为自己家 乡的缘故,拐个弯吹捧一下。

    晋文一登位就碰上一件大事,原来天子之家出事了。周襄王的弟弟看上了周襄王的 老婆,於是如此这般勾搭成奸,把个周襄王给赶了出来,流落街头。那时晋文正在 家捉摸着如何称霸,大臣们说要尊王攘夷,可平白无故的没个话头,怎么上去献殷 勤。正冥思苦想,天上掉下个粘豆包。於是打点精神率领兵马前去勤王。当然好事 不能让你一人全占了,谁也不是傻瓜,秦穆这时也提兵河上,都知道,谁抢了周襄 王这面大旗,谁就能号令诸侯。偏偏这个晋文想拔个独筹,於是派人跟秦穆说,寡 人已经代君之劳了,不敢再麻烦你远征。这明明是独占独食,秦穆却不已为意,嘿 嘿笑说,我本来以为你们刚刚立国,百废待兴,现在看来既然你们有力气,我就不 去了吧。这个秦穆相当的老实本分,百里奚听了后不乐意了,说,周襄王是个香饽 饽,谁不惦记着上去咬一口啊,晋候想吃独份,这也太过分了,虽然我们关系不错, 不好意思抢功,但起码可以平分啊。秦穆说,晋文这孩子不容易,漂泊这么多年了, 有点功就现让给他吧。说罢,鸣金收兵。只此一件事就可见晋文秦穆为人,一个利 益第一,一个忠厚老实,虽说各有本领,但人品上讲,我排秦穆在晋文之前。

    晋文勤王成功,好处自然是大大的,获得周襄王亲自颁发的方伯证书,从此堂而皇 之的成为霸主。其实五霸之中,拿到那个证书的,也就齐桓和晋文两人罢了,这也 是为什么后人多把他二人相提并论。

    他们俩走的路线表面上都是尊王攘夷,但晋文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步步为营,方 伯是打出来的,而齐桓在时,齐国的兵力并非举世无敌,所以连和楚国正面交锋都 不大敢,所以多半讲究德柔天下,恩威并用,可见历史越往后走,越看重势力,到 了秦扫六合的时候,就完全是赤裸裸的征战,连表面文章也不要作了。

    晋文在位九年,大概只歇息了一年,其余时候都在外面征战,这才成就霸业。晋文 在中原称霸的时候,秦穆也没闲着,把西部的几个少数民族全部消灭了,大大小小 二十几个国家,史称西戎伯主。后来晋文死后,周襄王曾一度想给秦穆颁发霸主证 书,但鉴于那时晋文的儿子晋襄守业有成,晋国势力还在,不好对秦穆表现的太亲 切,於是仅仅颁赐遣使道贺。后人把他列入五霸之一大概也是看在他西戎伯主的份 上,其实秦穆本人倒并未在中原大合诸侯。

    在我看来,秦穆是个不甚清楚的贤君,心地善良,做事多为他人着想。为人实在, 虽然有时出昏招。大概他还怕老婆,动不动就我们夫妻如何如何,春秋以来也就他 老把老婆挂嘴上, 年老之后又疼爱女儿,幼女嫁后,想念成疾。凡是敬老婆疼女儿 的男人多半可爱,性子也相对於来说温和,即便有才能也不大咄咄逼人,秦穆正是 这样。相比之下,晋文虽然名声响,但为人虚伪急功,越到老年脾气越大,怨仇必 报,并非仁主,在位九年而已,时间太短,亏得手下的一帮贤臣,才打下晋国一番 基业,所以是个人物,但稍逊齐桓一筹,与秦穆并列吧。

    (三)宋襄公和楚庄王

    五霸写到这里是最后两个了,其实按时间来算,应该是齐桓,宋襄,晋文,秦穆, 楚庄。拖到这会儿才提宋襄,是因为这人只算中下之主,耗费笔墨多少有点不甘心。 而且把宋襄和楚庄放一起,实在是委屈楚庄了。不过为了节省篇幅,就姑且这么草 率一回吧。

    要说为人最好看的是齐桓,为事最好看的是秦晋,那么宋襄这个霸主实在是最莫明 其妙的了。一直就是想不明白,怎么也能把他扔到五霸里头,宋襄摆明和其他四霸 不是一个档次。放眼春秋,比他功高明显得比比皆是,晋襄,晋景,楚成,秦桓都 是上主人选,且其中也有主盟的人,就算以前提过的郑庄,为人坦荡机智也不晓得 比宋襄强几百倍了。大概评选委员会搞平均主义,每个国家只分一个名额,所以才 扯上宋襄。至於另一种版本中,以吴越之国充数,我认为不妥,那两国不通中原, 历史又短,折腾了几十年后就不见踪影了,连战国都撑不到,实在是不够拽。宋起 码还算是老牌诸侯,所以既然人家说宋襄是霸主,姑且在这里也评论一下吧。

    宋襄为人只四个字:志大才疏!

    宋襄做公子时应该是个不错的青年,当时他老爸去世,他作为法定继承人却想让位 给更加贤良的公子目夷,后来公子目夷不答应,他勉为其难成了宋襄公。光看此举, 这个宋襄一出场象形还是比较高大的,难怪齐桓管仲都被他骗过,一致认为他是个 霸主苗子,齐桓还把自己最心爱的儿子托付给他。其实宋襄走的是方仲永的路子, 以神童开始,以猪头结尾。

    宋襄在位几乎没有做什么让人舒展的事情,一心的急功近利,把齐桓放在嘴上,立 为榜样,事事赶学比。其实齐桓用了二十年富国强兵才敢出来当个霸主,而宋襄自 己国小民贫,不费些心力搞搞建设,军队还没有多少,就想登坛主盟,实在有些不 自量力。

    前头说过几位霸主走的路子都是尊周攘夷,偏偏到了宋襄这里就要弄些古怪出来。 竟然出了馊主意要跟楚商借他的属国一些过来立盟。这当真是最最可笑之事,宋襄 说,这叫借楚力以聚诸侯,复借诸侯以压楚。看似借力打力,万无一失,岂不知楚 成王为人最是老奸巨猾,且凶残暴躁。表面上答应说好好好,其实到了会盟鹿上那 天就开始装糊涂。宋襄一个劲儿的挤眉弄眼,楚成只管摇头不知。宋襄这时就按捺 不住不住,只好自己说,我看既然大家都来了,我就来主盟吧。说着就想上台。看 到这里就明白宋襄起先的让国多么假猩猩,既然这时不肯神定气闲,年轻时的让国 也是虚情假意,作戏而已。楚成王听宋襄这样说,心里乐的开花一般,举手一招早 就准备好兵马一哄而上,把个宋襄活捉过来。回头问台下诸小国说,你们是拥护宋 襄还是拥护我啊?台下的各国诸侯这时都傻了眼了,谁不要命了敢说个不字,於是 大家纷纷说,当然是拥护楚成王您了。於是楚成哈哈大笑,上台主盟,然后再把个 宋襄公小鸡一般拎在手里起兵围宋。看到这里,呜呼,自来霸主有这么丢人的吗? 平白给人做了嫁衣裳,还觉得自家怪不错的,分明就是左冷禅的前世,把个封禅台 打扫的一尘不染,只等岳不群来光辉亮相,光看这一出,怎么可能把宋襄放进五霸 啊?唉,评审委员何其瞎也。

    楚成这一手剑虽然使得阴险,不过算不得他强盗,只怪宋襄自己猪头,把个霸主亲 自送到楚王面前,对手既然这般客气,要我是楚王,也只能却之不恭了。后世评霸 主,怎么不算上楚成?人家这也是主盟过的啊,呵呵,即使手段不光彩,到底比猪 头要体面些,一笑。

    后来宋襄气得咬牙切齿,自然要报仇雪恨,领了兵来和楚国相抗。自己兵力不强也 没什么大不了得,搞笑的是,军中却竖起一面大旗,上写两个大字,仁义!自己念 念有词,楚国兵甲有余,仁义不足,寡人兵甲不足,仁义有余。看到这里几乎笑倒, 这个宋襄难道是第一天在春秋里混的?纯情的倒好像从琼瑶剧中直接蹦出来的一样, 带兵打战,刺刀见红,说说仁义做做表面文章倒也没什么,但拿了仁义做护身灵符, 以为有了它就所向披靡了,还有这样的傻瓜吗?只叫后人笑掉大牙。

    历史多半如戏文一般,粉墨登场,本来就是供作谈资,否则也没有今天这一大篇文 字,所以后人笑笑也没什么,那时可把个楚军元帅成得臣给笑坏了。我想两军对垒 中,他一定天天爬了高去看宋军营里的那面大旗,然后笑的上气不接下气。

    楚军看宋襄这般单纯,就越发不拿他放在眼里,只管养足精神,太阳升的老高,指 挥大军开始渡河。宋国大将公孙固这边一看,高兴的早饭都不吃了,趁楚军渡河一 半,领兵击之一定感觉不错。谁想宋襄一口吐沫吐过来:呸,你就知道偷袭,人家 渡河渡了一半,上去撕打太不仁义了,别害了我一世英名啊。宋襄这里只管仁义, 那边楚军已经慢条斯理的过河了,过河之后又旁若无人的开始摆阵,公孙固说趁他 们乱烘烘,我们正好一举击之。宋襄公拿眼睛一瞪他,手指仁义大旗说,这两字认 得吗?仁义,知道吗?其实要不是宋襄如此迂腐不堪,宋国不至于一败涂地。宋国 当时并非没有良臣,定国有公子目夷,率兵有公孙固,都是聪明果敢之人,若能专 心理国,不下十年,宋国一定好过现在许多,那时再图霸也好,报仇也好,何至如 今这般被动。偏偏碰上个宋襄公,好名而无实,轻信而寡谋,想都不用想一定死的 很难看。果不其然,光有仁义不顶事,宋国兵败,仁义大旗被楚国抢了去,宋襄也 伤于这次战役,死在这之后不久,临死前只怕还在不停的念叨两个字,仁义、仁义、 仁义、仁义。

    孟子说,以力假仁义者霸。毕竟势力为主,仁义为辅。晋文对垒楚军时曾经退避三 舍,但到底是自己兵强马壮,才有这等闲心把事情做的流光水滑。自来都是有了枪 杆子再勾划表面文章,得人心者若手无寸铁,只怕也得不了天下,所以在弱肉强食 之世,兵多甲胜才是硬道理

    后人说宋襄假仁假义,我看他只怕是真仁真义,只是太实在了,放在五霸里头委屈 他了,应该放进圣人行列才是,呵呵。

    说完宋襄再来说楚庄王。这篇五霸闲话,以齐桓始,以楚庄终,头尾两个英雄呼应, 倒也符合霸主气概。

    楚国好象横空出世一般,似乎一立国就是大国,兵强马壮,历代楚君又都是争强好 胜之人,而且楚国人杰地灵,猛将良臣层出不穷,所以楚国在春秋时期一直就保持 比较稳定的优势,虽然期间或有政治动乱,但总归是不伤元气。

    楚庄刚出场时,是个败家子的模样。只知道在后宫里玩,当楚君三年,不出号令。 一帮老臣急得要命,他却不慌不忙的说:三年不鸣,鸣将惊人!这八个字说的毫气 干天,到底是一代霸君,锋芒毕露。大抵,说类似的豪言壮语并非难事,就算完颜 亮也写过:立马吴山第一峰。但做到了便是霸主,做不到就为笑谈了。楚庄自然是 说到做到,马上疏远女色,摒绝歌舞,一心一意的治理起国家。

    楚庄用起心来,带领军队四处征战,几年下来几乎就和晋国平分了中原各小国。楚 国因为地偏人悍,向来被中原视为蛮夷,前几位霸主都是拿着他当靶子给周天子表 衷心的,后世的御用文人也不喜楚僭王号,多唾为乱臣贼人。所以楚庄出身上就较 其他几位霸主艰难一些。若不是结结实实的打服了几个国家,后世的人估计也不会 把他名列五霸之内。

    楚庄过人之处还在于他的体谅人情,宽厚豁达,有霸气却不骄人,处王位却善察民 情。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说绝樱大会了。

    那时楚庄刚刚平息国内的动乱,开了盛大party,文臣武将高兴起来一直饮酒到天黑。 大概楚庄也喝的差不多了,就招呼自己的妃子们出来敬酒。正喝着呢,突然停电, 一时之间漆黑一团,这时就有个将军酒后失态,顺势去摸了楚庄妃子许姬的小手, 那妃子也不含糊,是个烈女来的,反手就把这个登徒子的帽带揪了下来。然后快步 把证据承交楚庄,哭泣说,一定要还我清白啊。楚庄一听,酒也醒了大半,连忙招 呼说,等一下点灯,天气热,大家都把帽子摘了岂不喝的痛快?此言一出,估计两 个人大惊失色。一个是许姬,一个是咸猪手的将军。二人各坏鬼胎,百思不解。宴 后,许姬发起脾气来不依不饶。楚庄劝她说,本来好色就是人之常情,你长的美, 人家才想调戏你啊,再说,喝成那个样子,我还把你们叫出来,也是我不对,红素 手,黄藤酒,哪能这么考验大家啊,席间都是功劳赫赫的将军,我不能为了你的名 节就伤了他们的心啊。况且,他不也没怎么占便宜吗?楚庄这话说的是霸主气象, 凡事多先责自己,再推及他人,自然就会体谅别人二三。世人若遇同样之事,多想, MD,敢打我女人的主意,真是不想活了。只怕立刻拔出刀子上去喀嚓了。其实从对 方角度一想,酒后失态固然不好,但不必一定要假设是针对自己,调戏自己的女人 当然不敬,但君主为事非寻常之人,一件事情如何处理,低下只怕成千上万的人看 着呢,所以从大处着眼,不拘小节才是伯主气概。当然,也有一个可能,楚庄本来 就不大喜欢那个妃子,所以不大在乎她是不是被欺负,呵呵,玩笑。

    后来这个酒后失德的将军终于在一次征战中身先士卒,以死殉国。临死之前把详情 告诉楚庄,楚庄很是感慨一番,事后也厚葬这位将军。可见这人也是明白清爽的, 知恩识报,不失为好汉一条。

    楚庄一生南征北战,五个霸主中他应该算是比较能打的,而且多是亲自带兵出去, 所以我印象中老觉得楚庄是个年轻人,智勇双全,开朗豁达。

    楚庄战事很多,值得一提的是有次围宋,大兵压境,连围了几个月,宋军弹尽粮绝, 宋民饥困交乏。楚庄并不知情,只想快快取了城池,所以攻城甚急。宋国的大臣华 元冒死跑了来见楚庄,告之实情,说到城中百姓易子而食,几乎泣不成声。楚庄周 围的谋臣说,太好了太好了,宋军撑不了多少时候了,我们正好一鼓作气!楚庄却 摆手说:华元告诉我们实情,是个君子,我平时最敬佩这类人。况且宋国如他所说, 已经这副田地,我又怎么忍心再加兵于他呢?说罢与华元为盟,全兵而退。凭心而 论,楚庄此举最有齐桓之风,虽然也是利益当先,但毕竟重人轻城,完全是个仁主 风范,比晋文因出亡时受到冷落而灭曹卫两国,宋襄为会盟迟到而杀诸侯,都要宽 厚仁达的多。

    大凡一个人也好一个国家也好,要想领导群雄,除了自身得有两把刷子之外,也要 厚施于人。只顾拿了大刀逼人就范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本事;只顾拿了小恩小惠收 买人心也算不得长久之计;关键时候能取舍清楚才是真英雄好汉。这也是为什么春 秋我尊齐桓第一人,五百五十里让燕一事就足让后人望其项颈,以德施天下才是霸 主所为。宋襄似的立面大旗说仁义,晋文似的以武力压迫小国,秦穆似的遇事糊涂, 都非霸主大节所在,虽然齐桓并非尽善尽美,小节上很有亏损,但只在心胸气象上 来说,他是无可挑剔的。

    剩下的四霸里,楚庄最有齐桓之风,是个好色好玩甚至漫不经心之人,但心肠仁慈, 不计较得失,且心胸豁达,每每大事上总能从善如流,在位的几年,周边小国臣服, 楚国的大事上没有丝毫不妥,后来楚庄死后,楚国政权平稳过渡,这是齐桓所不及 的地方了。

    所以五霸里我最喜欢齐桓楚庄,其次秦穆晋文,再次宋襄。

    后记

    五霸写到这里十分辛苦,凭心而论,五个人物分得笔墨并不均匀,喜欢的难免多说 两句,不喜欢的恨不得一笔带过,特别是到了最后,战线拉的太长,也有些力不从 心。不过磕磕绊绊到底是写到了后记,也算是有了像样的结尾。

    给所有看到这里的朋友鞠躬,有耐心如此,是对我最大的鼓励。

    也给两千年前的五位英雄鞠躬,一生事业好看,才会让我有闲心在这里满嘴跑舌头。

    想起孔子写春秋,通篇一万八千字,我这里,五个人物就罗哩罗嗦的写了这么一大 篇,杀读者时间,汗颜,罪过。

    6/2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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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份周刊 2008-11-26 12:53:47

    Only Hi

    小狐狸办的,免费派送全美各地(应该是这样吧,不知道算不算的上夏威夷和阿拉斯加)。我知道的时候已经错过创刊号了,小狐狸把网址给我,叮嘱我一定到网站上把邮寄地址留下。我担心会不会太麻烦,她清脆地说,不会不会,反正我们都是免费寄的。

    我一页一页地翻看,突然觉得多好,做杂志是非常辛苦的事情,而且头绪繁多,特别是在海外做,更加难着边际。但她竟做得如此精心,漂亮。很多时候,做事本身就充满美感。

    另: 节日就要来临了,祝福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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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2008-11-24 12:28:28

    有空有清闲未尝不是坏事。

    经济不好,风声鹤唳,朋友们凑在一起常常会感叹一下境地尴尬。如此的大环境难免不制造窒息感,浪潮汹涌,人被裹着走,去向哪里,自己也不清楚。

    似乎还没有考虑太多,光想着这今年这个节总是要过过去的,突然一下子,自己竟然也有空有清闲了,刚刚得知时,愣了一下,好事?坏事?说不清楚。

    上个礼拜四的时候,没有任何征兆,几乎一层人都被裁了。大老板过来召集的人,态度谦卑而和煦,某某某,请去会议室开个会好吗?

    大家鱼贯而入的时候没有多少忐忑,一点风声都没有嘛。说说笑笑进去了,大老板接着进来,身边带着人事部的人,第一句话:在座各位的雇用期到今天为止。第二句话,下面由人事部来讲。大家还没反应过来,他嗖就不见了,看来是受枪击案的影响,也怕在座的有一个半个血气过人的大侠。

    人事部来的是个小姑娘,顶一头金发,哭丧着脸,好像闯进了个追悼会,开始挨个儿发PACKAGE,大家这才明白过来,本来以为是被叫进澡堂子,闹了半天是毒气室啊。

    凭心而论,PACKAGE不算坏,我自己因为本来就打算明年辞职的,倒也算是意外的收获,于是竟然还没心没肺地笑了笑,同事不明就里,心里一定在嘀咕,这位是心理素质强呢还是人傻呢?

    抱了大信封出来,第一件事是去看看我老板,要走了,道个别。

    一进门,看见她突然的憔悴,我刚张口: "别担心我,我本来就......",才发现一地的纸箱子。老板双手一摊,蜡黄着脸说,我也被开了。

    至此算是忍不住了,抱着老板就开始哭,老板一走,我知道,上头不打算要我们这个项目了。其实掰着指头一想也能明白,二,三十人的开发部就留四个,不就是这么个意思吗?

    猢狲散尽回头望,方明白,原来是树倒了。

    同事一个一个进来告别,我本来就爱哭,眼泪于是更加止不住,才发现,没有一个外人儿,都跟亲人似的,离开,舍不得。

    在这家公司整整八年,一毕业就来了,那时还稚气未消,带少年人的神气儿,不会走路,去哪儿都蹦着,进门有电子卡,我把我的卡插裤子兜里,然后让同事在旁边看着,突然一个起跳空中转身三百六十度,BIU一声,门开了。同事笑坏了,那时候多年轻,跟个小蹦豆似的。一转眼,两个孩子的妈了,穿短裙系丝巾,还是惹同事笑,干吗呀?整天穿的跟空姐似的。从小蹦豆儿到空姐,中间是八年啊,是我人生至此最长的稳定岁月板块,怎么能不感慨。

    一下子要走了,人人抱着个大信封,真是"说走咱就走,你有我有全都有哇"。走就走了吧,天下怎能有不散的宴席,人随缘聚散,这一天早晚要来。只是这‘散’跟别的‘散’不一样,让人没有踌躇,没有憧憬,只有伤感。大家执手相看泪眼,互相鼓励一定尽快找到饭碗。

    临走把工具书全送人了,今后不会再干这行了,留着也没用。这个句号画的大,再吃饭不用这个碗盛了。

    出门,天全黑,跟心情暗合。网上的朋友安慰我,多好,拿着薪水灌水。是啊,多好,想不明白的事情就留着慢慢想,什么都有过去的一天,日子流水似的前行,不管是心下通透,还是打肿脸充胖子,有空有清闲未尝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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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中的网禁竟然发生了 2008-11-17 13:01:52

    公司决定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于是,今天早上我发现,我的博客被BAN了。

    今天一闲下来,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找个PROXY,还好Google没给禁,否则真要逼我们‘举大计’了。

    Google给了一堆的PROXY站点,我挨个儿地试,终于有一个没被禁,手忙脚乱地可以看见自己的博客了,自己常去的论坛却只能看不能说,何等的践踏人权啊。

    我常年积攒下来的好玩儿有趣的站点,几乎都不能看了,这简直太讨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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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文重贴:打工杂记 2008-11-13 13:59:53

    这两天实在是太忙太忙了,贴篇旧文吧

    ======================================================================

    打工杂记

    到美国时间并不长,但也经历过几次打工,现将有趣的东西记录下来,同时也写了
    历任的几位老板,权当纪念。


    (一) 中餐馆的老板娘
    到美国之前听到太多刷盘子的故事,被毒害至深,就存了念头,以为这是所有留学
    生的必经之路。所以当学业一安顿下来,著手找工作的时候,我想都没想就直接奔
    赴当地的一家中餐馆了。

    这家中餐馆近日开张,老板娘在当地的报纸上贴了广告。我到了那儿的时候正看见
    七,八个人围著她,操各种语言地讲东讲西。老板娘是个高个子的女人,大概40岁
    左右,顶一头蓬松发黄的头发,眼睛小而混浊,嘴巴却大得很,张嘴就看见牙床上
    两个明晃晃的金牙,相当得贵气逼人。我蹭过去要了一张申请表,老板娘抬眼打量
    了我一下,一针见血地问:是熟手吗?我当时想完了,我一脸幼稚,未经世事的样
    子是怎么也掩不住的,临来时早有各中高人教导,不管怎样一定要冒充熟手,否则
    连机会都不给你半个。可我被那老板娘小眼睛只那么锐利地一扫就乱了章法。老板
    娘打鼻子里哼了一声说,把表填了走吧。我听她口气就知道多半是懒得答理我,但
    还是无力且小心地说,我上手很快的,学什么都是一学就会。老板娘低下头不再看
    我,一会儿功夫,周围那些看上去比我迫切又老道的人就把我挤出圈外了。

    之后过了几天,我早把此事抛在脑后,一日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正是那家中餐馆,
    对方是纯正的英文,听来是个稚嫩的小女孩儿。那边说,你什么时候有空能不能过
    来面试一下?我心中大喜,自认为有戏,脑子不禁转得飞快,把最近几天的课程表
    迅速浏览一遍,说,那就明天下午吧。

    想不到一个小小的侍应生也需要面试,我心中一边嘀咕这是哪家的规矩,一边冲坐
    在对面的老板娘笑容以待。这次她摆出太后的姿态垂帘听政,前台是她女儿----就
    是电话里给我通知的那个小姑娘----主持对我的面试。那女孩儿看起来15岁的样子,
    脸色却板得如她妈妈一般老道。我们用英文交谈,老板娘在旁边一副不得要领的样
    子,我想,她一定是不懂英文的。

    老板娘神定气闲,以慈僖太后对小李子讲话的那种口气说,我们一般是不用生手的,
    不过,你如果真的很感兴趣,可以免费做三天,行不行的再说。我那时刚刚自己一
    人打理生活,处处都觉得新鲜刺激,兼之年轻心热,听了老板娘的话以为是对我的
    格外开恩,几乎要开心大笑,连忙点头答应,心中想著如何在电话里跟家人报告喜
    讯,你看,我也能够自食其力了。现在回想起来,老板娘一定在心中乐开了花,哪
    里来的傻丫头,不给钱都干。

    老板娘长相粗笨,却是天生得精明,试用我的那三天就选在周末,人多的几乎把餐
    厅挤爆,且天天做满十个钟头。我自知手生,难免表现的比别人更加勤勉,整个餐
    馆只见我一人满场乱飞,带位,写单,上菜,收桌,同时照顾十几张桌子。口袋里
    插著一大堆的单子,老天保佑,倒也没有半点纰漏。我这边跟飞人乔丹似的精力充
    沛,那边厢老板娘笑眯眯地点头说,这个女孩儿不错,哪里象个生手嘛。

    即便如此还是做足了免费的三天,屈指算算,这也是我长这么大的第一份工作,即
    使是个小小的侍应生,即使起先三天没有薪水可拿,我还是把它做的有声有色,只
    是苦了我的脚趾,三天下来十个脚趾因为跑的太凶全部淤血,后来就变成紫黑色,
    这淤血过了一年才慢慢消去,害我夏天的时候不得不用深紫的指甲油遮盖,不过心
    里倒是甜蜜而满足的,毕竟是工作所累,皮肉之苦也觉得理直气壮。

    老板娘看我不偷懒又好骗,决定把我留下,但薪水给得可伶,又没有小费,且因为
    我还在上学的缘故只能晚上来做,那时食客多,所以多半累的要死。打电话给家里
    的时候,大洋那边,妈妈对著话筒很满意的说,好好好,多吃吃苦才好呢。被这精
    神支柱盲目的鼓舞著,我状态饱满的忙了三个月。

    这三个月里,天天见老板娘,慢慢觉得她并非完全没有人情味,只是不多而已。晚
    上歇工之前照例几个侍应生凑在一起吃饭,她好心肠起来也会关照厨房给填个鱼,
    加个肉。或者体贴地对我说,你要多吃点啊,看瘦成一把骨头。长这么大少有人夸
    我消瘦,所以当了真,那一段日子吃的特别香甜。

    有时也看她穿了华贵的貂皮大衣来店里,还是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蜡黄的脸色,举
    止好像一团乱麻,一张嘴就是吆三喝四更兼指手划脚目中无人。倒显得一身的名牌
    相当心虚,我看在眼里也难免叹息,即便钱多能干,说到底还是个俗气的女人罢了。


    三个月之后,起初的热情慢慢退去,我开始厌倦这样的工作。薪水不多倒还是其次,
    在这样的环境下得不到任何长进才是我耿耿于怀的地方。且功课也越来越重,於是
    渐渐萌生去意。导火索来自一个偶然或者蓄意的事件。

    中餐馆里的大厨向来顶大半个老板,平时里常见他们耀武扬威,我心中守著自己的
    净土,认定和他们不是一路人,所以对其是敬而远之。其中一个常有风言风语在我
    面前,我为了清静又兼不喜与人为难,所以多当耳旁风。直到一天终于这话说的越
    来越难听,几乎到了公然调戏。我愤然大怒,却又不知如何反击,只站在那里怔怔
    地掉泪。老板娘看在眼里,一阵风似地冲进厨房,指著那大厨便骂,我心中感激她
    为我出头,但去意已决,有无这事我都不想再做,所以因势提出辞职。她听了之后
    难得的体谅,竟然伸手把我揽在怀中,我受宠若惊,差点儿忘了哭泣。结果最后算
    帐的时候也没见她看在我委屈的份上多算些给我,当真是黑白分明。

    此事之后,一听到国人提起旅美学生刷盘子云云,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想来祖国人
    民都是这样被蒙蔽的,认定大家都是一身油烟味的读学位,以至于我一来美国就挤
    身餐馆,所以再有人问我在美国做什么,我多半眨著眼睛说,刷盘子呗。


    (二)咖啡店里的房东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个小小的房间,自己一人倒也清静。房东是对斯里兰卡夫妇,我
    们共用厨房和浴室。那丈夫有个美国名字叫丹尼尔,整天忙碌,经常听到他穿著大
    皮靴把地板踩得咚咚天响,他心智纯朴,从眼睛就能一直望到心里的善良,举止也
    小孩子气十足。见到我时总是很夸张地喊,Michelle,你今天脸色很不错啊!他太
    太巴琳是个乖巧单纯的小妇人,在家安静地做全职太太。我没有工作的时候,两个
    人常在一起聊天儿喝茶,她厨艺一流,做了蛋糕总请我过去,我租了电影也多半算
    他们一份。

    一日巴琳眨著眼睛冲我说,Michelle,我们帮你找一份工作,好不好?我当时刚刚
    从那中餐馆出来,难得的清闲,倒也不是那么迫切地要再投身火海,不过实在难以
    推却他们的好意--------想来在他们眼中,不工作的人多少算是寄生虫,我做为一
    名劳动人民愧疚于别人的这种想法--------於是很快就接受了丹尼尔的帮助。这样
    我就成了丹尼尔咖啡店里的女服务员。

    在美国待过的人都一定听说过dunkin donuts,是家专门卖各式咖啡和面包圈的连锁
    店,名气几乎可以与麦当劳媲美。在我们家附近就有那么一家,被丹尼尔包下做老
    板,我承蒙他关照,竟然可以不用税号就上班了。

    这是我第一个真正感觉受益非浅的工作。记得第一次进入柜台后面的时候,我必须
    秉住呼吸才能够掩饰内心雀跃不已的激动。触目都是新鲜有趣的东西,整齐的食品
    格一直排到天花板,上面井然有序的摆著衬放白色防油纸的拖盘,拖盘是向上倾斜
    的,给那些香甜可爱的面包和糕点一个完整而又招摇的亮相。食品格一旁是大的工
    作台,干净明亮,几可照人,列著长长短短的刀具和高高低低的原料罐,台子下面
    是巧妙隐藏的冷柜,里面有专门用来做三明治的面包和配料,各种各样,从鸡肉色
    拉到三文鱼酱,还有可口的火腿和香肠,以及多种来自各地的奶酪。另一边是一溜
    儿的咖啡壶,上面有标签表明名称和口味,各式的咖啡有各式的颜色,用以确保在
    最繁忙的时候也不至于出差错。紧靠顾客的那边还有做冷饮的机器和配料,大的冰
    块儿机就搁在旁边。这些东西无疑是陌生又满含刺激的,我看的眼花缭乱,一想到
    日后要和这些美丽整洁的东西为伍,心中抑制不住得快活不已。

    我那时几乎是以最大的热情投身工作当中,每天都在脸上挂上满足单纯的笑容,手
    脚麻利地跑进跑出,那些客人看了新来的女孩儿难免多交谈几句,事后都要跟丹尼
    尔说,这个中国女孩子好happy啊。

    丹尼尔很满意我的工作,起码我的工作热情就高涨到无人能比。下班的时候还能看
    见我拿了个小本子在记录食品格上面包的排放顺序,那些面包名称古怪,以前压根
    儿就没接触过,所以刚开始工作时,难免不得要领,常见我对著一大堆的面包四顾
    茫然,摇头晃脑的找寻顾客点名的那种,然后顾客在我身后踮起脚尖探出身子,用
    食指遥遥指著说,在那儿,在那儿,就是第三排左面第二个的那个,香草味的!

    多亏来往的客人都是有耐心又好心肠的人,得以让我在背熟那些面孔相似的面包位
    置之前,没有收到太多投诉。没过几天我就可以胜任所有的工作,替客人做三明治,
    磨咖啡,调制独特的冷饮,甚至cuppichino。

    那时常有客人独独点了我的名字要喝我做的cuppichino,哪怕多挨些时间也没所谓,
    品尝的时候也轻呷一口,眯眼做享受状;也常有了小孩子过来,我看著可爱,禁不
    住在她的手里多塞几个巧克力面团,孩子的妈妈多半连声道谢然后在我面前的杯子
    里放上更多的小费;有时也有客人一边吃著我刚刚做好的三明治,一边跟丹尼尔说,
    你知道吗,这个女孩儿手艺实在不错!丹尼尔往往便夸张地说,当然!她是我专门
    请来的呢!来自老板的鼓励向来让我心花怒放,这份工作就在咖啡和奶酪的香甜中
    舒服地伸展下去了。

    店里不忙的时候,丹尼尔在一旁整理帐目,我则安静的打扫清理各个角落,把咖啡
    壶拿去洗,把地板用水拖过,消毒微波炉和刀具,切更多的西红柿和生菜,有时还
    要帮忙清点店中贩卖机里的香烟数目。有空的话,丹尼尔也会兴致勃勃跳他们家乡
    的舞蹈我看,我知道斯里兰卡和印度一衣带水,都是歌舞之乡,看他载歌载舞,也
    搜肠刮肚地找了小时候从印度电影里得来的音乐呼应。他受到鼓舞,兴致难免更加
    盎然,一日请求我能不能给来一段中国歌舞。这当真是我的死穴,我想了半天也想
    不到什么样的歌舞才是中国特色。但这依然不减他的兴致,照样唱唱跳跳,到尽兴
    处,声情并茂,几乎要对著客人大送秋天的菠菜,那边多半是老主顾,不以为意,
    笑笑说,不要唱了,老东西,再唱也没小费给你!

    春节的时候,我特意穿了大红的衣服,丹尼尔凑过来神秘兮兮地询问,为什么今天
    没有穿平常的白色啊?我说因为今天是中国的新年,这个颜色是传统的节日颜色啊。
    不知为什么,反倒是到了美国之后,感觉上离中国文化更近,若在家中,只怕打死
    也不要穿这样俗气的红色。於是他意味深长地点头,然后看著我嘻嘻笑,用下巴指
    指门口说,那两个穿的整整齐齐的中国小伙子是等你的吧?我被他看的不好意思,
    说,是同学啊,我下班之后说好一起去庆祝节日。他摆出善解人意的表情说,你去
    吧,今天放你一天假!得这意外惊喜,我几乎要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提起手袋往
    外跑的时候,他在后头叫住我说,等一下,给你一盒子面包圈拿去给同学们吃吧!


    美国的面包圈一贯是甜的腻人,刚接触时相当不习惯,那时每天我们都要扔大量的
    存货。说是存货,其实也不过在架上摆了一天而已。看依旧漂亮新鲜的面包圈被整
    盘整盘的倒掉,我作为秉持节俭优良传统的中国人多半不忍心之极。丹尼尔一旁说,
    你要舍不得就拿回去自己吃好了。我曾经试过一回,可实在是太甜,吃一口半天不
    想吃别的东西。这样吃了两礼拜也没吃完,最后还是拿出去倒掉。美国人满街大胖
    子,想来跟这含糖过於丰富的食品也有很大关系。但入乡随俗,几年之后,我看见
    它们也会流口水,再甜的cheese cake也照吃不误,害我妈妈在一旁胆心我血糖高。


    丹尼尔的小店生意兴隆,来的多是老客,还有附近的警察。丹尼尔见了他们常常打
    趣说,没事要多来喝咖啡啊,我请客都没关系,就不要出去抓超速了,那都是些可
    伶的人啊。引的那边警察们拍著他肩膀哈哈大笑,丹尼尔这边冲我眨眼睛说,Michelle,
    你要有天收到罚单,不要管它,直接给我好了,我帮你摆平!有他这样仗义地拍胸
    脯,我深感自豪,想来咱在美国也有能在警察局递上话儿的朋友,虚荣心想不膨胀
    都不行。可惜我是一贯良民,直到他举家西迁,我也没给他机会一试身手。

    后来丹尼尔在西岸找到更合适的工作,临走的时候依依不舍,特意送了我一个漂亮
    的坐钟,上面刻上,Michelle,我们会想念你的。我哭笑不得,不好明讲中国人相
    当忌讳送这个,满怀感谢地收下了,捧著这钟的时候,看他太太一点点地打包行李,
    一不小心就把眼泪掉了下来。这钟今天还在家中摆著,倒是极准。

    丹尼尔走了之后,我也离开了那家咖啡店,屈指算来,正好也是做了三个月。


    (三) 送报纸的白胡子老爷
    这个人从某种意义上讲有点面目模糊,毕竟他只做了我三天的老板,现在算来是三
    年前的事情,我在记忆里左右翻腾,他的形象才执拗地一点点清晰起来,那是个乐
    观的白胡子老头,因为三次见他都是在半夜,所以除了他那一把少见的茂盛的胡子,
    别的也少有印象。把他收录在此,也算是对我那段奇特的经验的一点纪念。

    那时我读书读到一半,突然无聊起来,满脑子都想去做个稀奇古怪的工作,正巧一
    家报纸上找凌晨送报纸的人,不限性别不限年龄,薪水丰厚,且每天只工作四个小
    时,我仔细盘算一下,应该不错,常见电影里小孩子骑著脚踏车神情轻松地穿梭在
    阳光明媚的大街小巷,高大花树掩映下,阳光漏进来在他们欢快的脸上驻足流淌,
    把人越发衬托的丰衣足食朝气蓬勃。一路这样骑著,倒好象一次近距离的郊游一般
    轻松,若看见主顾的门户,只伸手从车筐里拿出一份报纸尽力挥臂那样一丢,就有
    和蔼可亲的爷爷奶奶捧著咖啡出门接住,然后挥手说,早上好啊,小约翰!我被类
    似的电影情节蒙蔽了智商,不由自主的无限憧憬,於是打过电话之后,我照著地址
    就开车过去了。

    敲开门,迎接我的就是白胡子老爷。他当然有个名字,这名字也被我接下来叫了三
    天,可惜今天捧著脑袋,搜索遍大脑里所有的沟沟道道,也只剩下白胡子三个字,
    姑且让我们就这样亲切地称呼他吧。

    白胡子老爷最初的印象并不和蔼,甚至有点不大高兴我是个女的。大概他觉得我不
    够泼辣以至于很难胜任第一线的工作。事已至此,我也很难再做出铁娘子或者花木
    兰的气慨,只好摆出随便你的神情,起码姿态上争取了一点点潇洒。可幸的是,那
    一天来应工的只我一人,而白胡子老爷又急需帮手,於是我托了山中无老虎的福,
    说定第二天一早上班。

    第二天凌晨三点的时候我和白胡子老爷在半山腰的一个简易木房里会面,我比约定
    的时间来的要早一些,那小房子还没有亮灯,我只好在一旁等待。那种等待有些紧
    张,四处鸦雀无声自不必说,山上成片的绿树,月光从背后把它们剪出错落的影子,
    风过时会诡秘的摇动,之后又有种居心叵测的宁静,竖在那里黑龋龋的有些吓人,
    间或听到奇怪鸟鸣的声音,不多但冷不丁地那么一声抽起,全身的毛发都不由自主
    地捂著嘴站立起来,挤在一起瑟瑟发抖。那是冬天,我缩在车里不敢熄火,心里翻
    来覆去地喊,白胡子老爷不要睡觉了,快上班吧。。。。。。

    白胡子老爷比约定的时间晚来了十分钟,他说人老了,总是起不来。我跟著他进去
    小木房,在里面清数我们要送的报纸。白胡子老爷眼花,一份一份数得缓慢且认真。
    我看他忙活,自己也不敢闲著 ,心中赶紧打起算盘来默记,这份报纸多少份,那份
    报纸多少份。杂七杂八倒有七八种那么多,这些报纸被白胡子老爷一股脑的夹到掖
    下,挥手说,走!然后大踏步的上了我的车。

    三点钟的清晨看起来还很朦胧,到处泛著青黛色的雾霭。有的路上有灯,有的路上
    黑呼呼。好在这一路走来都是有钱人家,治安倒也说的过去,零星有夜间执勤的警
    车驶过,多半在我们后头跟一段,大概我们看起来鬼鬼祟祟,不象好人。白胡子老
    爷安慰我说,别怕,这里坏人是没有的,不过春天的时候要小心熊,噢,还有狼。
    有的人家要求把报纸放到门口,所以我下车的时候一想起白胡子老爷的话就不寒而
    栗,禁不住地左右乱看。白胡子老爷说,怕什么,现在是冬天,什么都没有!

    中间的时候还要跑到一个黑咕咙咚的桥洞下拿另外一种报纸,白胡子老爷端著架子
    坐在车上,我仿佛黑帮里的小偻猡,捏手捏脚地下车交易。四周一片漆黑,我仗著
    车灯勉强数清数目,抱著报纸三脚并做两脚地跑上车来,心里面直哆嗦,这要明天
    自己来了,可有什么胆子下车啊。

    白胡子老爷的兴致很好,车到了一个湖边,他甚至要我停留片刻以欣赏美景。他问
    我,喜欢草地还是喜欢湖,我想了想说,喜欢湖吧。他说,既然这样,等你有了钱,
    就把这个湖买下来吧,相信我,这是我见到过的最美的湖了。说到这里,不禁动情,
    不再说话,安安静静的望著湖水。那时有刚到五点钟的样子,正是太阳升起的时候,
    眼前的霞光一点点地铺开,有层次却又静悄悄,整个湖水很快就被映的色彩斑斓,
    太阳一跃而出的时候,仿佛轰然一声带著水汽,湖尽头一群大雁被惊醒,呼啦啦地
    展翅起程。现在回想起来,那美景还仿佛就在眼前,白胡子老爷看这日出已经看了
    二十年了,何尝不是福气呢。

    一路走来,经过各种各样的房子,听白胡子老爷讲那些房子后头形形色色的顾客们,
    我一一记在心里,想到明天就要一个人走这些路,不由地更加用心。从三点到七点,
    所有的报纸都送完了,白胡子老爷拍拍手对我说,你看,真的是四个钟头啊。

    这每天的四个钟头陪了他二十多年,不管刮风下雨,新年圣诞。第二天我独自一人
    开车开始工作的时候,心里在想,白胡子老爷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吧。

    这份工作做到第三天的时候,打了电话回家眩耀,妈妈听完之后就不允许我再做下
    去,理由是年轻女孩子大半夜的在外头乱跑还要钻到桥洞底下交换报纸就是一天两
    天没坏人时间长了也把坏人招出来了。我想了想也确实如此,而且春天到了,只怕
    熊啊狼啊的也该出来了,於是打了电话过去跟白胡子老爷辞职,他听起来有些失望,
    不过还是答应了,那三天,我拿到了一百块。


    (四)世贸中心里的律师
    那个时候世贸大楼还没倒,暑期的时候常跟同学在纽约留连忘返。坐地铁一直到头,
    钻出地面就是这一双漂亮非凡的秭妹楼。我们在楼下逛书店,喝咖啡,运气好的时
    候还有免费的小型音乐会可以听。天气晴朗的话,就一直踱到海边,望著远处的自
    由女神像,想想天边的故乡,指来点去感慨一番,然后再去华尔街摸那个青色的铜
    牛,发愿毕业后一定要来这里闯荡江湖,疯话说完就一直散步回到世贸大楼,继续
    停留在哪里喝咖啡听音乐,看来来往往的鲜衣怒马的男女。

    时间纷飞,一年后世贸倒下,而我已经在隔岸小镇上工作,看到消息良久不敢相信。
    如今相望,竟然是怀古的心情,今天写下这些,除了是对曾经的经历做个记录,也
    算是送给世贸的文字。这样说来,当真汗颜,这美丽的建筑竟然只占了我这一小片
    的纸张,长叹,也许过于美丽的东西只能隐居心底,微微的粉面一露,都是扎在心
    头的刀。

    暑期的时候,有朋友来找我。她一直在给一个犹太律师做秘书,可惜近期要随夫婿
    回国探亲,又不想丢掉秘书的工作,所以前来询问我是否能代为照料一段时间,三
    个星期,每周三天。

    於是我就打点行装走入世贸大楼。清楚的记得第一天,我独自一人穿过一楼富丽堂
    皇的大厅,在贵气逼人的柜台上办理登楼手续,然后在胸前夹上许可证,和守卫电
    梯旁的保安礼貌点头,仪表端庄的按电梯,进电梯,同一帮穿著整齐的男女一起面
    无表情,忍住快速提升造成的充血,直到二号楼的八十七层。走进那个同样冷酷不
    发一言的大门,我开始一天的工作。

    律师照例来的很晚,工作桌上有昨天他留下的任务,多半是打印表格,复印文件,
    给几个客户打无关紧要的电话,用很老很老的打字机打信件。这些事情做完之后往
    往就已经是中午,在楼下的快餐店里买速食,捧著咖啡在玻璃前看灰蒙蒙又朝气蓬
    勃的纽约,办公室里并无一人,早上繁忙的电话也告一段落,这个时候是寂静又相
    当欢敞的,律师要下午三点多才上班,我一个人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独处,有时就直
    接抱了书来看,或者捧著头胡思乱想。隔壁有个小小的投资公司,老板好客又喜欢
    华人,我有时也溜达过去看他们做股票证卷,他们那里总是热闹喧腾的,大家彼此
    热烈的打著招呼,大声评说今天的股市行情,充满俚语的打趣当权,一切都跟墙这
    边的寂静温和格格不入。

    这栋楼里有大大小小无数的公司,从最顶尖的投资公司到最平常的皮包公司。来往
    的人提著大同小异的皮包,衣著体面,穿梭在这大楼的各层里,脸上戴著看不出喜
    怒哀乐的面具,见面大家都友好的点头打招呼,只是那多半是来自习惯而非热情。
    他们腋下总是夹著印有各色文字的纸张,来自各色国家,做著各色国家的生意。有
    时在电梯里听他们小声的谈论工作事宜,一来一往的交谈就好象巨大宝藏无意闪显
    的一点光芒,让人确信那后头一定丰盈无比。这两座大楼底层大厅是相通的,不知
    道多少人行走其间,也不知道多少或有趣或无趣的故事隐藏其中,我置身于内,是
    匆匆过客,也是剧中角色。

    有时到楼下的邮局替律师寄包裹,那多半寄给法院或移民局的。走出邮局,不远处
    就是高大漂亮的最高法院和纽约移民局。它们还保持著美国全盛时期的辉煌冷漠,
    相当的不可一世。用罗马柱和大理石堆砌出来的高贵是那样的遥远不可触摸,伸到
    天空的房楣上雕刻古老罗马女神像,她们有润泽的肌肤和优雅的仪态,手中握有满
    含象征意义的权杖,周围环绕一片和祥安宁,一切看上去都是一成不变固若金汤。
    这在神的护佑下的美立坚,也许是太久的得意,也许是太久的尊宠,一年以后,灾
    难降临,他们就目睹了面前那两个年轻美丽姑娘的轰然倒塌,那疮疤直留到今天。
    两年之后,我再次回到那里,找出曾经用过三个礼拜的世贸通行证,被准许得以在
    最近的距离凭吊,探照灯下的世贸看上去更象一个大型的工地,喧嚣著尘土和绝望,
    周围悬挂著一面几层楼高的美国国旗,无力的遮盖著一栋奄奄一息的附楼,双子楼
    再也不见,国旗也灰暗了许多,即使再鲜亮明媚的色彩也遮盖不了顽固的破旧。仔
    细想一想,这大坑下面还有几千个灵魂,这样说来,秭妹楼不过以她们特有的方式
    做了坟墓,是自己的,也是别人的。

    下午的时候犹太律师终于来了,连带他的助手,一个信奉伊斯兰教的小个子巴勒斯
    坦人。一直觉得他们因为种族的关系应该老死不相往来才是,没想到他们会珠联壁
    合的开律师行。律师是个脾气暴躁的人,经常大了嗓门儿嚷嚷,不过心肠应该不错,
    见我第一句话就是,吃饭了没有?他的助手是个面目不清的人,阴沉著脸,说话低
    声细气,不过这倒不会让他看起来更温和,相反却让人感觉他心怀鬼胎。和他们在
    一起工作并不让人舒服,他们显然都不是风趣乐观的人,也许是工作过于繁忙-----一
    般来说都是工作到凌晨。我总是在一旁安静高效的做好份内工作,对他们高声谈论
    的其他话题保持充耳不闻的态度,然后在五点之后关上电脑起身离开,留下他们继
    续和文件背后的逻辑争斗。

    这样的工作并不辛苦,甚至还有些轻松,唯一需要费神的是著装,大概需要体面有
    礼以搭配世贸大楼的豪华庄重。所以挤地铁的时候再也不敢高举咖啡,买了报纸也
    不好随便放到腿上,保证一路摇摆进来,身上还是光鲜亮丽。这对一贯自由散漫的
    我也多少是种束缚,不过好在这工作时间并不长,三个礼拜之后我就可以再交回她
    手中。朋友对我是千恩万谢,我说不必不必,又不是不拿薪水白干,大家都开心就
    好,唯一的后遗症就是双子楼倒下那天,我心中哗啦一声,整个儿暗了下来。


    (五)今天的老板
    转眼就毕业了,那时IT行业在美国正进入轰轰烈烈的尾声,后继乏力得苍白已经慢
    慢显现,不过早些年留下的热度还是有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大概也是这个意思。
    现在回想,我应该是运气的,赶上末班车,借助大气候的帮助,很快的速度就拿到
    了offer。

    那是一个不大的软件公司,刚去的时候有二百个人,当时整个公司热气腾腾,国内
    外形势也是一片大好,第一天上班就领教了大家的工作热情。每个人脸上都是对未
    来的憧憬和希望,看著就热血沸腾。

    凯文接待的我,那个时候凯文仅仅是我们组比较资深的程序员,个子高高的,有红
    膛膛的面孔,见了面喜欢开热烈有趣的玩笑,人倒是十分随和。至今还记得他微笑
    著说,再过两年我们大概就会有上千人了。说著还强有力的冲空中挥了一下手,我
    极礼貌的表示了附和,公司有发展工作有保障,我没理由不高兴。转眼快三年过去,
    IT在美国遭受重创,一夜之间大厦倾倒,还没有等人们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波一波
    的裁员风潮就接踵而至,至今这家公司还是二百人,日子过的比往日艰苦,不过这
    倒不妨碍她风趣充满活力的公司文化。

    刚刚接手这份工作的时候,我是惶恐不安的,这大概算是在本专业第一份正式的工
    作,心里没底也是情理之中。第一天上班被凯文领著四处认识新同事,我脸上挂上
    谦和善良的表情,一路摆著扑克脸微笑下来,回过头仔细想想,发现新同事的名字
    一个都没记住。凯文倒是蛮不在乎,指指自己的办公室说,以后有什么问题,你知
    道哪里能找的到我。

    用来适应新环境的三天蜜月期很快过去。凯文把一大堆的材料发到信箱,告诉我,
    你就从这里开始吧。我马上一头扎进剪不断理还乱的材料里头,从三年之前的需求
    分析,一直读到上个礼拜刚更新的说明。中间还要熟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程序,
    不管是谁写的,不管写的什么,只要和项目有关,全部拿来统统读过。我想,在融
    入这个项目到拿出自己的程序,怎么也不应该超过三个月吧。现在回想起来,那三
    个月大概是我来美国之后压力最大的一段时间。比一个学期不曾用功,到了升学大
    考前恨不得不吃不睡的学生还要紧张。自己就好像一头在雾霭中找寻归路的大笨熊,
    磕磕碰碰,不得要领。手足无措倒还罢了,周围所有目光似乎又都急中在自己身上,
    都在看这个新来的姑娘怎样应付,又做何反应。

    这个项目复杂纷扰,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夹杂一些乱七八糟的规定和条约,有时
    不得不转了弯去看法律上的文件,每天在电脑前面差不多要过足十几个钟头,看的
    眼睛几乎要瞎掉,下班时起身看看左右,早就没人了,我脑子顶著浆糊,脚下踩著
    棉花,轻飘飘地离开,一出门天上的星星已经老高了。

    回家打电话给妈妈,那边照例是鼓励加鼓舞,这边想了想,咬牙顶住,每个人不都
    这么过来的吗?

    凯文有空的时候多半会到我工作间里聊天儿,顺手帮我解决疑难杂症。那时我积攒
    一大堆的问题,多亏他的帮助,让我少走很多弯路。感谢他时,他呵呵一笑,拍我
    的肩膀,客气什么,你有问题只管来找我就好。

    三个月之后我已经得心应手,几乎所有相关的技术问题都理划清楚,第一个小程序
    也运行正常。凯文很高兴,逢人就夸奖,但下手却毫不生软,更大更复杂的任务马
    上接踵而至,我也得意于自己的敏捷,於是更加不生软,给我什么我都做,越是难
    做,越是兴高采烈,兴致勃勃。

    有时做程序做的高兴,就调皮起来,特别是艰难的问题连追几天,一旦搞定,心中
    多半喜不自禁,在程序注释里就用中文拼音加上诗句。想起什么加什么,也是欺负
    同事中没有懂中文的。做的顺手就写‘轻舟已过万重山’,做的不顺就写‘斯人独
    憔悴’。后来和一个毕业多年的学兄聊起来,才发现类似的怪癖不止我一个,他高
    兴的时候也爱添加这些东西,曾经一次读著自己的程序太过得意,信手就写上‘大
    珠小珠落玉盘’。足见何等自恋。

    至今和朋友聊天起来,说到自己的工作,对方认定写代码是最最枯燥最最无趣的,
    我却反驳说那是最最需要想象力最最具备诗情的。对方固执跋扈,不以为然,我懒
    得解释,想来是隔行如隔山,各人只能乐在其中了。

    后来这带诗文的程序被凯文看到,就被他捧著来问我,那时他已荣升项目组经理,
    只是活泼随和的性子不改,我解释给他听之后,他感到有趣,竟央我教他中文。我
    想了想,弘扬民族精神传播古老文化,相当光荣正确,於是还真派兵布阵的拉开架
    式背课。可惜后来因为三分钟热血的缘故,我俩像模像样的上了几次课之后就都想
    不起来了。

    现在这份工作已经快要做足三年,每次年终评定都会被凯文美美的书上一笔,即使
    经济最不好的时候,他也一样照顾有加。至今仍然感谢凯文的帮助,平心而论,我
    大概只能算是在其位谋其政,唯一占便宜的地方是,用凯文的话说,从来都不抱怨。
    我很真诚地回答,那是因为我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啊。凯文听我这样说,点著头一脸
    赞许。我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的回答,真的太有学问了,几乎要怀疑自己当时是在拍
    老板马屁。

    IT行业到目前为止还是战战兢兢地小心存活,周围大大小小的相关公司关闭的关闭,
    裁员的裁员。身边有一个十分能干的朋友,被裁已经大半年了,现在还在四处递交
    简历,我看著他难免不寒而栗,僧多粥少,多少优秀的程序员在外闲逛。我至少还
    有个饭碗,不能不感谢上帝了。


    后记
    这篇小文写到一半时,曾请一位朋友过目,被批评说,怎么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整天就惦记著打工。不过社会也未必不是课堂,在中国二十年一直在读书,每每被
    妈妈当了傻瓜来笑话,於是到了美国一有机会就跑出去做事,到目前为止,做事不
    多,写出来却罗哩罗嗦的一箩筐,仗著能说,弥补一下经历上的贫乏,这未尝不是
    一种心虚啊。

    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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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蓝的阴谋 2008-11-05 14:12:18

    小蓝常常给我看一些好玩好看的博客,一般来说是美女,一般来说是强妈,一般来说是人气博,一般来说每次看完我都心情郁闷,怎么可能不郁闷呢,人家都比你漂亮,比你聪明,比你能干,比你活得滋润,比你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今天我又郁闷了,打电话告诉小蓝,为什么啊为什么,人人生来如此不平等,起码眉眼这个东西不是我想努力就能努力来的。小蓝恨不得从电话里伸过手来拍我肩膀: 不要紧的不要紧的,看了这个博第一天都是这个感觉,一般来说第二天就好了。

    我于是意识到这根本就是小蓝的阴谋,小蓝颇有默契地笑着,妩媚极了,这种感觉我能体会,美国财长也能体会到,7千亿的救市法案就是基于这样的心理去找人接盘的。

    虽然她一再宣称她是在给我找标杆儿,可问题是,这标杆儿先把我自信心打击的没影儿了。

    小蓝指着那个博客说,我一直担心你回国,好了, 你现在可以学人家那样去创业了?

    我知道她是不放心我,可是我比较没出息的地方在于,根本没在意看人家怎么创业的,而是对着美女照片自卑的一塌糊涂。

    创业有什么好羡慕的呢,创不了就不创了呗,可是怎么可能还生的这么美,简直让我怒火中烧。

    小蓝说,你看你,你最大的问题是没有野心。

    我几乎要扒开胸膛掏出我的野心给她看看,或者,多少钱一斤,我去秤两斤行吗?

    再说我不是没有野心,我有的,我想办一个全国最好的历史杂志,我想跟【国家地理】似的把自己的摄影记者洒遍全世界。如果创业真的有什么诱惑力的话,那么就是这个杂志了。

    我最羡慕的职业是锵锵三人行节目里,桌子中间的那个位置,每天跟有意思的人八卦是件多么开心的事儿啊,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还总是见到不同的人,学到不同的知识,聊不同的话题,穿不同的衣服......小蓝实在听不下去了,一个天马流星锤把我捶醒。

    朋友的意义也许在此,她总是不会笑话你或者因为你幼稚好笑而离开你,她会摇头,会叹气,会疑惑你怎么这么不着调,但她依然会是你的朋友,下次有了美女博还是会发给你,然后在你被打击得要昏倒在地的时候,抢先铺上条毯子。

    这样说来,美女博又有什么好羡慕的呢?她有小蓝做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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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宫可以刷成黑色的了 2008-11-05 13:37:57

    我总不大爱提时事,老觉得外头说的已经够多的了,不缺我这一句,况且自己也确实没什么高明的看法,更加不必多此一举。但还是忍不住要记下这件事,那怕只小小的一笔。将来若孩子们翻看我的日记,知道老妈其实也算是见证历史的一代人。

    昨天晚上九点多的时候看了看唱票结果,当时是183比81,我自然没有本事坚持到半夜,于是上楼翻我的秦汉史去了,焚书的第三章一直处于难产中。

    早上下楼第一件事打开电视,以手加额,我这半点不关心政治的人忍不住也小小的兴奋。

    虽然很多人依然纠缠在黑人总统代不代表黑人利益这个问题上,而且以‘黑皮白心’来形容奥巴马,以求警惕人们不必过多加重少数族裔当选总统的象征意义。但没有人能够否认颜色本身也是历史。想想黑人有投票权才多少年,如果这不算历史,什么算呢?

    上班后就收到同事的信,以一种激情燃烧的口吻说到:

    The fact that you have elected an African American as president demonstrates to the rest of the world what a true democracy you have and gives hope to everybody in the world that anything is possible。

    鼓动性俨然小奥巴马。

    我看重的不是奥巴马代表谁,或者他到底算不算黑人了,我只是看重,在进驻权力中心的路上,在民选的框架下,颜色不是问题了。

    这不是制度的进步,是人性的进步。

    前几天看到陈云林去了台湾,江丙坤做了第一个接待员。陈云林确实好相貌,站在江丙坤旁边,气度不凡。他做了简短的发言,说是代表了大陆13亿人民,给台湾人民带来问候和祝福。说的陈文茜都快哭了。

    我想大陆的官员真是有福气,可以一张嘴就代表13亿人民,多大的气魄,就是黑社会老大出门,后头齐刷刷战13亿人,不说话也气势惊人。旁边的江丙坤没有这样好的福气,他不敢代表台湾人民,外头还有抗议的呢,他只能代表马政府,缺少了数目字的支持,正确性也相对矮了,一下子就被陈会长给比下去了。

    台湾的民主从来都是大陆嘲笑的对象,我总是在想,有什么好嘲笑的呢,台湾人至少还有‘不被代表’的自由。

    最近也是陈水扁的兴奋期,他也许终于找到一个机会可以弱化他的腐败形象了,他上窜下跳,积极倒马,积极呛陈(云林),民进党越是想跟他切割,他越是狗皮膏药一样愣是赖上了。我于是非常关注蔡英文,这个民进党新任党主席在陈水扁的问题上显得束手无策,一次又一次的被边缘化,被软性绑架,到现在也拿不出像样的章法。似乎民进党的精英阶层也有国民党化的趋势,这个英国政治学女博士看起来充满理想主义又斯文有礼,有时我也盼着她是不是可以少许无赖一点,至少在对付无赖上面。

    政治也许更适合两种人,一种是革命者,一种是流氓。

    海外的国人,喜谈政治者,多半纠缠这两地政治,美国的,和台湾的。大陆的政治不是不想谈,只是谈什么呢?

    记得有次看见电视辩论,辩论陈水扁一案是台湾民主的失败,还是台湾民主的成功?参与辩论的以大陆人居多,于是纷纷指责,正七嘴八舌,热火朝天呢,终于有个台湾女教授听不下去了,她以稍显激动的腔调抢了话筒说: 至少我们还可以办这个人,至少我们还可以挖出这件事。

    主持人非常礼貌地,把她的话筒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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