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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孝至卷(10)

  李注:“有才伎也。”案:伎众亢眉及无桡言,与曲对文。疑与史记项羽传“枝梧”义同。庄子齐物论释文引司马彪云:“枝,柱也。”是其谊。李说非。

  自令之间而不违。

  案:“自令之间”,犹云独善其间。

  不能移。

  案:学林二引“不”上有“项”字。

  劘虎牙矣。

  案:史容山谷诗外集注六引“劘”作“摩”。

  张辟疆之觉平、勃。

  案:学林八引音义:“辟,必益切;又蒲必切。”今本音义挩下四字。(学林二又云:“观辟疆启陈平之语,殆非十二龄所能言,当从汉书作‘十五’也。”)始六之诏。(音义云:“天复本作‘始元之初’。”)案:嘉佑本“六”下有“世”字,是也。始六世者,谓高帝至武帝计六君。(李刻据卢校本无“世”字,与宋、吴本同。)事得其宜之谓义。

  案:孟子题辞解疏引作“谓之义”。

  四皓、韦玄。(音义云:“天复本作‘四皓、韦玄成’。”)案:嘉佑本正引“韦玄成”。

  栾布之不涂。(音义云:“天复本作‘不倍’。”)案:嘉佑本亦作“倍”。“倍”字疑非。不涂,犹云弗伪饰。

  左氏。曰:“品藻。”

  案:类聚五十四引“氏”下有“传”字。

  [[渊骞卷第十一]]攀龙鳞,附凤翼,巽以扬之。

  案:戴校云:“据温公集注,则古本无‘巽’字。今考后汉书光武纪注引有‘巽’字,似唐本已然。”

  请(世德堂本下有“问”字。)孟轲之勇。

  案:御览四百三十七引“请”作“或问”,“问”字当有。

  鲁仲连 而不制,蔺相如制而不 。

  案:学林九引作“ 而不剀”,“剬而不 ”,释云:“皆读音旨兖切,乃鱄、剸二字正音。”则所据之本不作制。陈骙文则上引两“制”字亦作“剬”。(引“ ”误“伤”。)使知国如葬,则吾以疾为蓍龟。

  案:文选三国名臣序赞注引“如”作“若”,“龟”作“蔡”,下有“也”字。

  周之顺、(音义云:“俗本作‘周之倾’”。)赧以成周而西倾。

  案:音义云:“顺靓王及赧王也。”俞正燮说亦同,(癸巳存稿。)其说似确。惟书钞四十二引“顺”作“从”,立义似别。

  忠不足相也。

  李注:“相,助也。”案:“相”乃“ ”讹。晏子春秋杂下:“望之相相然。”王氏杂志云:“‘相’当作‘ ’。说文:‘ ,高貌。’”此文讹“ ”为“相”,与彼例同。忠不足 ,犹云功不足崇也。

  焉可谓之义乎?

  李注:“义者,臣子死节乎君亲之款也。”案:嘉佑本注文“款”作“难”,当从之。

  实刺客之靡也。

  案:文选吴都赋刘注云:“靡,美也。杨子法言曰:‘聂政、荆轲,刺客之靡。’”盖本书古训。

  角(世德堂本作“甪”。)里先生。

  案:洪括隶释十六、陈骙文则上亦引作“甪”,与温公所引或本同,当从之。

  菑(世德堂本作“灾”。)异董相。

  案:文选辨命论引“灾异董相”,又引李轨曰:“董相,江都相董仲舒也。”今本挩。

  叔孙通。曰:“椠人也。”

  李注:“见事敏疾。”案:椠无敏训,疑与荀子“渐诈”义同。

  陈平之无悟。

  李注“内明奇画,外无违悟。”案:李注盖读“悟”为“啎”。据文选长笛注引法言注:“遻,触也,五故切。”似即此文佚注。遻、悟、啎三字并古通。或李本旧作“遻”,陈揆文则上引作“无 ”,与温公所据宋、吴本同,则俗本也。又案:文选陆机汉高功臣颂注引宋仲子法言注云:“张良为高祖画策六,陈平出奇画四,皆权谋,非正也。”即此文及上张子房语宋注。

  非夷尚容。

  李注:“非夷、齐,是柳下惠,戒其子以尚同。”案:注本汉书朔传惟“尚容”作“尚同”,疑李本正文“容”亦“同”字。文选颜延年陶征士诔曰:“依世尚同,诡时则异。”疑据此。

  “有李仲元者,人也。”“其为人也,奈何?”曰:“不屈其意,不累其身(一)。”

  案:意林引“意”作“志”,“累”作“辱”。华阳国志“意”亦作“志”,国志称:“李弘,字仲元,成都人。以德行为郡功曹,一月而去。州命从事,常以公正谏正为志。”(又国志赞云:“仲元抑邦家仪形。”)三国志蜀秦宓传载宓与王商书,论严君平、李弘立祠事云:“李仲元不遭法言,令名以沦。”均本此。(一)“不”字原本讹作“又”,据法言正文改。

  则西山之饿夫与东国之绌臣。

  案:文选陆机连珠注引“绌”作“黜”,意林引作“逐臣”。

  [[君子卷第十二]]人以巫鼓。(音义云:“天复本作‘又以巫鼓’。”)李注:“巫鼓犹妄说也。”案:“鼓”疑“瞽”省,犹云巫史。

  或问:“圣人之言,炳若丹青。”

  案:后汉书来歙传注引“炳”作“明”,公孙述传注引“圣人”作“王者”,疑误。(文选王融曲水诗序注亦引,同今本。)如回之残,牛之贼也,焉德耳?

  李注:“言复甚也。”案:谢应芳辨惑编一引“德”作“得”。据宋咸注云:“假令颜行之残,冉行之贼,则安得不朽之业如此?”似“德”字旧亦作“得”。

  [[孝至卷第十三]]故孝子之于齐,见父母之存也,是以祭不宾。

  李注:“夫齐者,交神明之至,故致齐三日,乃见其所谓齐者。”案:俞樾平议云:“‘祭’疑‘齐’字之误。”其说是也。据李注,似亦作“齐”,“祭”涉下文“不祭”而误。礼书七十六正引作“齐不宾”,当据订。

  死生尽礼,可谓能子乎!

  案:上四字乃答词,下五字乃或人问词。

  无已泰乎?

  案:御览八百四十九引“泰”作“太”,下同。

  天地之得,斯民也;斯民之得,一人也;一人之得,心矣。

  李注:“得养育之本,故能资生斯民也。得资生之业,是故系之一人也。一人之得统御天下者,以百姓之心为心。”案:李说迂曲,必增字而后通。以意揆之,此中三“得”字似均“中”字假文。周礼:“师氏掌国中失之事。”郑注云:“故书‘中’作‘得’”吕氏春秋行论篇:“以中帝心。”高注云:“中犹得。”淮南齐俗训:“天之圆也,不得规。”文子自然篇“得”作“中”。此均中、得互通之证。斯文作“得”,与周礼故书例同。天地之中斯民,即礼记礼运篇所谓人者天地之心也。斯民之中一人,又缁衣篇所谓民以君为心也。心矣之“心”,指君心言,李以百姓之心为释,亦非。

  或问群言之长。

  案:文选文赋注引此文,又引宋衷曰:“群,非一也。”

  或问“泰和”。曰:“其在唐、虞、成周乎?”

  案:文选宋元后哀策文注引“泰”作“太”,七启注、求自试表注亦引作“太”,“乎”作“也”。又七启注引注文云“天下太和也”,求自试表注亦引“天下太和”四字,今本挩。

  珍膳宁餬。(世德堂本作“ ”,注同。)李注云:“宁餬,餬其口也。”案:御览八百四十九引作“曼餬”。(书钞百四十二亦引作“宁”。)不亦享乎。

  李注:“嫌礼胡如此,太盛也。”案:平议云:“‘享’当作‘厚’。”其说是也。据李注,似亦作“厚”,故云“太盛”。御览八百四十九正引作“厚”,当据订。

  可不享。(世德堂本下有“乎”字。)李注:“言如此不可不以盛礼待之也。”案:御览引作“不可不厚也”,当据订。注云“盛礼”,似亦以盛训厚。

  否则介鳞易我冠裳。

  案:后汉书杨终传注引“介鳞”作“鳞介”。

  或问“劳功”。曰:“日一日劳,考载曰功。”

  李注:“日一,日犹日日也。考,成也。周而复始以成其岁,故曰功。”案:此节劳、功并文,正文“日劳”当作“曰劳”,与“曰功”对文。注文“日一日”当作“日一”,日一即日省言,故曰“犹日日”。今本“一”下衍“日”字,因误正文为“日劳”,误矣。

  汉兴二百一十载而中天。

  案:此乃杨子自述其作书之岁也。以史考之,当为平帝三年。此书成于居摄前,故称新莽为汉公。互相勘验,厥证益昭。李注不察,以汉公为称其前美之词,并杂引新事缘饰杨书,以为慨寄微言,箴规深切。所谓本无其意,妄欲强合也。(或以重黎篇羲和为莽官。今考汉书平帝纪:“元始元年,置羲和官,秩二千石。”杨子所云,即属此秩,非王莽所改大司农也。)[[序]]案:序篇引入汉书本传。其文字小有异同者,如“恣乎情性”、“冠乎群伦”,汉书“乎”并作“于”;昔在圣考,作“在昔”;“忽恍”作“曶怳”;“莫尚”作“莫上”,“一概”作“壹概”;以及“遐”字作“假”,“范”字作“范”,“欢”字作“驩”,是也。或古字两通,或字体稍别,具详温公所引,兹不悉着。

  恣乎情性。

  案:黄氏日钞引“乎”作“于”。

  终后诞章乖离,诸子图徽。

  李注:“诸子应时而作诡世之言。”案:温公从宋、吴本“终”作“然”,与汉书合。李读“终后诞章”为句,似非。“诞章”二字当连下文“乖离”读六字为句。徽、 古通,当从俞正燮说。汉书作“微”,亦假字。

  陈施于意。

  案:汉书“意”作“亿”。颜注引李奇曰“布陈于亿万事也”,系本书古谊。

  动不克咸,本诸身。

  李注:“克,能;咸,皆。”案:李读“动不克咸”为句,似非。“咸”当下属。孟子离娄篇:“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即此所本。咸本诸身,犹彼文皆反求诸己。动与行同,不克犹不得也。

  神心忽恍。(世德堂本作“忽怳”。)案:罗大经鹤林玉露三引作“忽恍”。

  譔先知。

  案:汉书亦作“先”。宋祁引景本作“光”,似误。

  [[法言逸文]]或问:“屈原、相如之赋孰愈?”曰:“原也过以浮(一),如也过以虚。过浮者蹈云天,过虚者华无根。然原上援稽古,下引鸟兽,其着意子云,(或本作“虚”,是也。)长卿亮不可及。”(文选宋书谢灵运传论注引法言。案:“然原”以下,似非本书。)周穆王少不好学,至乎耄长。(御览八十五引杨子法言。)(一)原本“浮”下有“过”字,据文选宋书谢灵运传论注引法言,此“过”字当在“如也”下,今正之。

  [[杨子法言校补校勘记]]裕孚既校杨子法言校补讫,复得先生手 数页,亦题“法言校补”,与前互见异同,有足资参证者。不忍割弃,因刊诸校勘记中。片玉碎金,都为瑰宝,固不妨兼收并载也。郑裕孚记。

  吾未见好斧藻其德若斧藻其楶者也。(学行。)李注:“斧藻犹刻桷丹楹之饰。楶,栌也。”案:“好”字后人所增也。既言斧藻,则不必更有“好”字。太平御览一百八十八引此文无“好”字,此古本无“好”字之确证。

  然亦有苦乎?曰:“颜苦孔之卓之至也。”

  考异云:“宋、吴本无‘之至’二字,温公从之。”案:“之至”二字非衍文。修身篇“公仪子、董仲舒之才之邵也”,与此句词例正同。之卓之至,犹言卓且至也。盖或人以颜子所苦为问,杨子答之谓颜子所苦在于孔子之道既卓且至,难于跻及,故曰:“颜苦孔之卓之至也。”不得以“之至”为衍文。

  或问苍蝇红、紫。(吾子。)李注:“苍蝇间于白、黑。”俞云:“苍蝇则何间白、黑之有?疑原文本作‘苍駹’。”案:俞说无他证,且蝇、駹字形匪近。李注所言,本属古训,诗小雅青蝇郑笺已标此义。文选曹子建赠白马王诗曰:“苍蝇间白黑。”盖苍蝇能淆黑白,故凡黑白相淆者,以苍蝇为喻。苍蝇能淆黑白,与红紫之乱朱物异,而有害于色则同,故杨子并言之。俞盖未达斯旨。

  曰:“子户乎?”曰:“户哉!户哉!”

  案:御览一百八十四引此无上“曰”字,“户哉!户哉”!作“我户哉”!无下“户哉”二字。“我户哉”与“子户乎”相应,似属古本。

  它则苓。(问道。)管子宙合篇云:“明乃哲,哲乃明,奋乃苓,明哲乃大行。”下文释之云:“奋盛苓落也。”

  宋注:“‘苓’当为‘蒙’。”吴注:“苓,苓耳也。苓耳徒有其名,而无聆闻之实。”俞云:“当读为笭,言如车笭也。”案:吾子篇云:“好说而不要乎仲尼,说铃也。”李注:“铃以喻小声。”此文之“苓”,盖即彼“铃”字之假字也,言惟圣人能开明,余皆所闻弗远也。李于此文无注,盖以“铃”字已注释于前,“苓”与“铃”同,故不加释训。此“苓”当作“铃”之确据。(此条改前作。)圣人以不手为圣人。(问神。)李注:“手者,桎梏之属。”宋注:“当作‘干’。”吴注:“手,持也,执也。虽以非礼见囚,终不能执而戮之。”俞云:“‘手’当为‘午’。午,啎也。不午者,不逆也。”案:上云“龙以不制为龙”,其上又言“圣人不制,则何为乎羑里”,则手义当与制近,“手”乃“ ”之误也。“ ”即古“ ”字,见说文我部。说文云:“ ,草木华叶下 。” 恒作“垂”,荀子富国篇:“垂事养民。”杨注:“下也。”则 有降抑之义。不 者,犹言不屈不抑也。言文王虽囚,终不因囚而诎,故曰“不 ”,盖或人以不受拘执为不制,扬子以志不屈抑为不制也。古“ ”字恒书作“ ”,故说苑权谋篇“东郭垂”,吕览重言作“牙”,牙即“ ”字之讹。是古籍恒用“ ”字也。

  至书不备者过半矣,而习者不知。

  李注:“本百篇,今五十九,故曰过半。”案:李合后世伪古文尚书数之,故曰五十九。若扬子所言,则指今文二十八篇言,故曰不备者过半。然其说足破汉博士以尚书为备者之妄。

  九龄而与我玄文。

  李注:“童乌九龄而与扬子论玄。”案:与犹举也。举训左传襄二十七年“使举此礼”之“举”。与我玄文,犹言记诵太玄之文也。李说非。

  议其教化。(先知。)案:“议”读若“仪”。仪为仪型之“仪”,犹言准一其教化也。

  修之以礼义,则下多德让。

  案:“修”当作“循”,循与顺同。(说文:“循,顺行也。”淮南本经训:“五星循轨。”高注:“顺也。”)循之以礼义,犹言顺之以礼义也。古籍循、修互讹,说别见。

  守失其微。(重黎。)音义:“微或作徽。”案:作“徽”是也。尔雅释诂:“徽,善也。”书尧典:“慎徽五典。”徽亦训善,即“媄”字之假。失其徽者,犹言失其善也。宋嘉佑本正作“徽”。

  天胙光德,而陨明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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