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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初见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假象,根本不属于我,我终究还要过我的生活——那辛酸、危险,充满着未知的生活。

  这几日我的身体慢慢好转,和萧靖江的话也越来越多。或者由于身世相仿,聊得越来越开心。他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很老实,问一答一,从没有故意凌驾于我之上,也不会非要取胜表示自己学识渊博。多少人以貌取人,多少人以地位取人,但他对我——一个叫花子身份的人,还是这样温润友好,数遍两世中遇见的人,我依旧觉得很难得。

  我们有时说些带掌故的淘气话,也谈各自的家庭、生活、爱好,也说现在的黯淡以及对将来的期望。他说,他最大的梦想是吃完饭,趿拉着鞋在临安城里逛逛。我说,我最大的梦想是有一个安定的家,每天傍晚可以安安静静地看着太阳的余晖。他笑说我们都喜欢傍晚。是,我喜欢傍晚,因为傍晚很安静,劳碌的一天要过去了,心里很闲淡。

  是,闲淡,辗转两世,如今想来,也只有闲淡二字最合心意。我要闲淡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安定而闲淡的家,哪怕不富裕,都是我的,都好过劳心劳力——争了上一世,这一世,让我享享闲淡的乐趣吧。

  虽然他还是晚来早走,但白天有时也偷偷地来看看我,给我带点儿家里的饭。认识不过几天,我觉得他这个人虽然不大会说什么逗人开心的话,却让人很安心。从谈话中我得知他比我大四岁,也就是今年十四岁。十四岁,在宋朝也不算小了,要迈向青年阶段了。我知道他和方丈谈了半天,只是想让方丈答应为他保密,一定不能让他家里人知道。而他晚来早走,也是因为偷偷溜出来的。知道了这些,我心里更加感激。

  和他的谈话让我觉得很愉悦,已经很久没有人与我平等友爱地说着闲话了,虽然我们来自于不同的朝代,但对有些人和事的看法却很一致。他对宋朝人物比我熟得多,我虽然不知道这些人和事,但他只要说出来,很多时候我们的观点都相似。我觉得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我俩有时会说东说西直到很晚,他眉宇间的阴郁似乎不那么明显了,偶尔也有了笑声。看得出他确实很用功,古文名篇、当代雅士的文章他都能背诵。他从来不因为我是女子、乞丐而对我有所不敬。我问过他为什么,他说,“我也有姐姐,难道我也要对姐姐不敬吗?”他说的话让我很感动,这种朴素,这种安定的朴素,在两世中多少人拥有?

  古文我见得不多,这世忘得也只剩点儿影子了。但前世在中学的高压之下,课外书只有古文和诗词曲赋,后来唯一的爱好也只是读书。因此我虽做不得古文,但对于古文的好坏,我也略能领会,常常和他品评某篇文章的好坏。渐渐地,他也把他写的文章拿给我看。他的文章虽然通顺,但文风中规中矩,并不飘逸。我把自己的感想说给他听,他不以为然,认为治世之文当重经纬,所谓飘逸,不过是酸腐文人的自娱娱人而已。我觉得他说的也有道理。毕竟我对科举不懂,便只能拿出我写辩词的本领,对他的逻辑进行梳理。他悟性高,只是政治才学显然不足。一个出身普通人家的少年,随着见识的增多,也许自然便好了吧,我也不以为意。

  一天中午,我吃完饭,正躺着准备小睡一会儿,一个小和尚进来了,“小施主,方丈请殿前说话。”

  我跟着小和尚走到大殿,“见过方丈。”我深深地作揖。

  方丈双掌合十,“阿弥陀佛,小施主身上可是大好了?”

  “有劳方丈,小女身上见好,多谢方丈救命之恩。”

  方丈看着我,一副为难的样子,“小施主,非贫僧狠心,只是贫僧原就说过,小施主有病在身,贫僧不能撵施主出去。但既然施主身上见好,也请小施主早日寻个去处。”

  我一听,明白了,方丈这是想撵我走。也是,白吃白喝人家半个多月了,怎么好意思赖在这里。也罢,我终究是叫花子,终究要去讨饭的。我也双掌合十,“方丈大恩,小女在心里记得。有劳寺内众僧,容小女再住几日,待身上再好点儿,也寻思个去处。望方丈见怜。”

  方丈点点头,我又施礼,便退了下去。

  我倚在柴草堆上,两眼空洞地望着房梁。我实在不想再要饭了,实在不想了!这几日的安定生活,萧靖江的友情,都让我觉得安定的生活是多么美好。我想有个落脚之处,有个固定的窝,不用风餐露宿。最重要的是,有个人可以说说话,聊聊天。可我才十岁,虽然前世硕士毕业,但都是应试教育的产物,素质教育的琴棋书画我一样都不会。我这法科生,在现代可以当律师,在法庭上口若悬河,但宋代没有女人出任讼师,即便有,我也没那门路。去做买卖?一个十岁的女娃儿,显然也是白想。那还能干什么?我正翻来覆去地寻思着,萧靖江跨了进来。

  “司杏司杏,瞧我今天给你带什么来了!”他变戏法儿似的从身后拿出一个纸包——猪蹄!我两眼放光,正要大叫,只听他嘘了一声,然后紧张地四处看了看,压低嗓子说:“我们到后山去。”

  是呢,佛门净土,怎可吃荤腥!我嘿嘿一笑,捧着猪蹄,跟着他跑向后山。

  后山草木葱茏,我们找了块大石头,躲在后面。我迫不及待地先狠咬了几大口,然后停下来,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他问:“怎么了,不好吃?”

  “不是,”我一边舔着嘴唇一边说,“好东西不能吃得太快,慢慢吃,下顿就不知是什么时候了。”

  他定定地看着我,眼神中充满怜悯。半晌,他长叹一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天下似你我这等人,都太可怜了,人生下来是多么不公平。”

  我想转移话题,“你从哪里弄来这猪蹄的?”

  “哦,一个远房姑姑,在君府当老妈子,几年没回来了,今天来看我爹爹,她带来的。”

  “你还有远房姑姑啊。”

  “很远的关系,她也挺可怜的,嫁人几年就守了寡,也没孩子,后来就进君府做了老妈子。听说君府待下人倒还好,可毕竟没个依靠,老了、干不动了,再好的主子也不会留她了。”

  “君府是做什么的?”

  “我只知道是一个织业大户,富甲一方,在扬州。”

  我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继续啃我的猪蹄。

  “好吃吗?”

  “好吃。”

  “姑母过些日子回君府,我爹爹得去给她送行,少不得要带我去,我到时再偷偷给你多带几个。”

  过些日子?我神色一黯,恐怕我早就不知飘到哪里了吧!

  “你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过些日子,恐怕我就不在这里了。”

  他神色微动,“你要去哪里?”

  “我也不知道去哪里。”我苦笑了一下,垂下了头,“方丈今天找过我了。”

  他默然。他也知道,方丈找我意味着什么。我继续慢慢地啃着猪蹄。好一会儿,他问我:“你有什么打算?一个女孩儿家,怎么受得了这生活。越来越大了,也不大好讨了。”

  他话里隐含的意思我明白,我惨然一笑,“我又何尝不知道乞讨的生活是有一日没一日。可是,除了讨饭,我还能干什么?”

  他也叹了口气,脸色阴沉下来,我们便不再说话。

  微风轻轻地吹着,草儿被吹得弯着腰。混着花香、草香的空气在阳光下有一种膨胀的感觉,让人熏然欲醉,不知名的虫儿在吱吱叫着。我真想让生活就这样永远地静止下来——安定、阳光、有东西吃,还有和我同类的人与我说话。可是,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假象,根本不属于我,我终究还要过我的生活——那辛酸、危险,充满着未知的生活。

  为了缓和气氛,我笑着问他书读得如何。提起读书,他的脸色稍稍开朗了些,“读书?简单嘛,还能难倒我?”

  我想了想,问他可曾读过《朋党论》。

  “欧阳文忠公的名篇,当然读过。”说罢,他朗声背了一段。

  我点点头,“不错。那你如何看待朋党之事?”

  “吓,朋党不过是些小人抱团结营罢了,君子不屑为之。”

  “如此简单?那对付朋党,你有何妙招?”

  “这……清者自清,浊者自浊,邪不压正。我堂堂君子,耻于与小人相斗。自古君主多是因缺乏识人之术,以致遭小人祸害。如今我大宋国运昌盛,圣上眼明心亮,朋党之祸,必不再有。况且,我不欲与之争,谁奈我何?”

  我嘿嘿笑了笑,朋党之事我原已考虑过。朋党,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不会消亡,身为职场中人,尤其身为管理者,对此不能不察。朋友虽有其弊端,却无法消除,有时还必须借助其力。哪国的总统,不是借助团队的力量上台?

  他欲入官场,朋党之事万不可小视。如果忽视了,轻者丢官,重者有杀身之祸。看他的样子,我十分担心,分别在即,我想给他几句话作为忠告。于是我说:“我以前的蒙学先生对官场之事颇感兴趣,他做了一篇文,你要不要听听?”

  萧靖江点点头,我便把王世贞的《读朋党论》背给他听——

  “凡为君子而纯者,必不为朋党者也,曰‘夙夜匪懈,以事一人’而已。曰‘中心无为,以守至正’而已……”背完后我又说,“你别小看这朋党的问题。只要有利益存在,就会有矛盾。只要有矛盾,必定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敌对。最后为了达到目的,就会结成某种小集团——即朋党。此中可能并不以是非为标准,有时只是见识不同。但朋党之争,最为残酷,即便你无意介入,有时亦难免受之牵连。你既准备求取功名,朋党的问题也断然不能忽视。因为朋党,不仅仅是抱团结营的问题,更是认人、识人、与人相处的问题。人生在世,既要同君子打交道,又要同小人打交道,周旋于君子与小人之间,方能保全自我,并成大事——你千万记住,别吃亏!”

  他有些疑惑地看着我,我笑了笑,正准备再说话,忽然有一个冷冷的声音从石头后面传出来,“好一个‘保全自我,并成大事’!”

  我一惊,起身一看——一个贵家弟子打扮的少年,看年龄也和我们差不多,镶玉的宝方帽,淡绿色锦袍,缀着宝石的墨绿色腰带,面白,浓眉,模样倒还可以,只是有一种凌人的不屑和锋利。看他那逼人的气质,我便不喜欢他。他两眼一扫,将我打量一番,又斜睨了萧靖江一眼,嗤了一声,“没想到这乡野之地,倒也有人读书,也有人想求取功名!”

  萧靖江面色一冷,“这位公子,大家陌生,何必出言侮辱人?”

  “哼,你这等毛头小子,也只会读死书,居然还在这里显摆,侮你怎的?”

  吓,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吗!前世我姐一直说我是“二踢脚”,点火就着。我可以穷,可以讨,最讨厌的是别人随便侮辱我的智商——侮辱我这叫花子也罢了,居然还要侮辱萧靖江!

  我还未说什么,萧靖江抢道:“萧某人平日最烦的就是读死书,这位公子既然如此说,莫不是你要出题比试?”

  那少年面色似是更狂,他轻蔑地说:“和你比,我倒觉得有损身份。”他瞟了一眼满脸愤怒的我,又说,“你倒不服,也罢,我朝明言‘士补初官,皆试律令’,我且出一个简单点儿的让你长长见识。你听好了,本少爷只说一遍,免得待会儿又装聋作哑地说你没听见。”

  萧靖江气得面色通红,我也双目圆睁。哪里来的狂人?偷听我们说话也罢了,还要插话。插话也罢了,还出言侮辱人。

  他冷冷地哼了一声,然后说:“湖州乃丝织重地,我就说个你熟悉的。我律有盗剥柘之禁,那你来说说,枯者以何为计?”

  “枯者以尺计。”

  “哦?你还懂得尺啊!不过,有头的都知道是以尺计。那怎么计算这尺,以何为量?”

  “这……”

  这太难了!考试不会考这个的,中国法制史我学过,这绝对属于最细的。他得意地看着憋屈的萧靖江,又看了我一眼,哼了一声,“说你读死书你非要来比试,生在丝麻之地,剥桑之事都不懂,还妄想图什么功名!”

  看他那样子,我恨不得打他一巴掌。我灵机一动,不就是《宋刑统》吗?嘿嘿,了不起了?你以为真的没人治你了?接我一招!

  我笑眯眯地婉言道:“公子既出律令,想必对律令极熟。小女子鄙薄,倒也想请教个问题。”

  “哦?”他有点儿出乎意料地看着我,然后又得意地说,“少爷我对律令虽说不上熟,但对付你们,倒也不在话下,随便你说。”

  “好。”我心想,你就等着吧,然后用更甜美的声音说,“小女子听说过一个案子,不知该怎么办好,要请教公子了。”萧靖江看着我,一副要阻止的样子,我悄悄地扯扯他的衣角,他看了我一眼,便不言语了。那绿衣少年看着我的动作,脸上浮现一抹讥诮。

  “一家主娶二妇,正房生一男,次妻无所出。次妻性妒,常设计陷害正房。一日,次妻将泻药放入正房的粥碗内,想看她笑话。不料,家主想多吃粥,便将正房碗内的一同吃下。恰家主身子弱,因泻药而体虚致死。儿男不忿,竟将庶母打死。请教公子,此案该如何断?”

  “嗯……”轻狂少年沉吟了一会儿,皱了皱眉头,“依我大宋刑律,谋杀母亲为以下犯上,该凌迟处死。但该男为自己父亲报仇,如凌迟,有违孝道要义……”

  我不说话,冲萧靖江悄悄一笑,又吐了吐舌头,那绿衣少年嚷了起来,“哼,你这野丫头,哪里编的糊涂案,你倒是说说,怎么个解法儿?怕是你也说不出吧?”

  “什么野丫头……”萧靖江要说话,我拉着他,他有点儿委屈地看着我,又不说话了。

  “这位公子,小女一向诚实。素昧平生,骗你也没必要,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公子认为我说不出,但若我说出来了,你又当如何?”

  “哼!”他甩了甩袖子,头仰起来。

  我撇了撇嘴,拉起萧靖江,“我们走。”

  萧靖江还有些犹豫,我一瞪眼,拽着他正准备走,那绿衣少年叫道:“你别走,你快说,怎么个解法?”

  “一个小案子,这也是难的?”我学着他的口气回了一句,“我只上过几年学,不像我身旁的这位公子饱读诗书。但是,此案我倒听过一个解法。庶母与子之间本无血缘情分,亦不为母子。母子相称,全因父亲。今庶母亲手杀父,父已死,母子情分顿消,故该男杀死庶母,只应按普通律法处理。”

  我笑眯眯地瞧着萧靖江,总算报了仇,别以为了不起!绿衣少爷转了转眼珠,忽然笑了,“让你钻了空子。”

  我不甘示弱地说:“公子不也是钻了空子?不过,公子也算聪明了,若按刑律凌迟处置,只怕……”我轻笑了一下,不往下说。

  “想必我如果真那般断案,你便会因此羞辱我,哼!”

  还挺有自知之明,不过,反正你输了,也没什么好说的。我非要逞嘴上之强,“读书是为了怡情,而不是为了争胜。以己之知而辱他人之不知,非君子之为也。如是这样,再好的才学,亦为书蠹而已。”

  我拉起萧靖江要走,一个黑衣打扮的家奴不知从何处出现,行礼道:“少爷,老爷已等待多时,请少爷回去。”

  少爷似未听闻,只继续对我说:“你这狡狯儿,再狡狯也是个流浪儿,若有个正经身份,才配和少爷我说话。至于他……”他极轻蔑地扫了一眼萧靖江,“眉宇之间,毫无男儿轩昂豪气,也不过尔尔。”说罢,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在后面回了一句:“尔尔复尔尔,总比眼睛长到头顶强,走路是要跌跤的。至于正经身份,我宁愿没有,不高攀着和少爷说话。”

  绿衣少年停了停,没有回头,继续往前走。我偷偷地瞄了一眼萧靖江,他满脸通红地站在那里。我也一时尴尬,不知说什么好。

  好半天,萧靖江淡淡地说:“走吧,该回去了。”我们一前一后地离开了后山,他说要回家,便走了。

  我一个人在寺里溜达,见寺院当中停着一乘官轿,几匹骏马,还有一些下人模样的人穿梭其间。我向寺里的小和尚打听,说是一京城官员携家眷来寺里进香。我游荡一圈,便又回了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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