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史蒂夫,一个叫史蒂夫·乔布斯,一个叫史蒂夫·沃兹尼亚克,都是苹果公司的创始人。
上世纪七零年代中,还在一家游戏机公司做技术员的乔布斯,接到了改进电路板设计的任务。对电路板设计,乔布斯既无必须的知识,也无兴趣。但是他必须赚那笔钱以谋生,所以想起了他在惠普公司工作的朋友,技术天才沃兹尼亚克。他告诉沃兹尼亚克,如能帮忙完成工作,将与他平分所得奖金。沃兹尼亚克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从乔布斯那里拿到了350美元,因为乔布斯说公司给他的奖励是700美元。后来沃兹尼亚克才知道了,乔布斯从公司拿到的奖金,其实是5000美元。
蜀人李宗吾曰,成大器者,必胆大、心黑、皮厚,谓之厚黑三条。乔布斯在电路板项目上的表现,厚黑三条俱全。窥一斑而见全豹,乔布斯日后能成一代枭雄,商场上呼风唤雨,谈笑间,让对手灰飞烟灭,其实并无悬念。
到七五年左右,沃兹尼亚克到腾出了苹果-I,那台被称为现代个人电脑原型的机器。作为技术天才,设计建造电脑,是沃兹尼亚克的兴趣所在。成功以后,和朋友们分享成功,是最自然的举动。所以那时在沃兹尼亚克常去的电脑俱乐部,朋友们可以免费拿到他的新电脑的设计图。
但是商业奇才乔布斯,显然嗅到了百年不遇的商机。他设法劝说沃兹尼亚克辞掉了工作,和他一起成立了电脑公司,让个人爱好变成一份事业。沃兹尼亚克本人其实十分热爱在惠普公司的技术工作,再说乔布斯还骗过他,可是他最后还是选择了和乔布斯一起创业,到也可见乔布斯的领袖魅力。这就是苹果计算机公司的起点,以后的一切都成了历史。
乔布斯可能不是技术天才,但永远是创新大师。请不要混淆创新和发明。发明需要技术,创新却更多是创意艺术。比如,数字音乐播放器,应该不是苹果的原创发明;I-Pod上最酷的触摸璇轮,更是别家公司的专利;而3G智能电话的先驱,当然是黑莓。但是只有乔布斯,才对风向和潮流,有超乎寻常的敏感。苹果公司的诞生,靠的是这种才能。后来开发出I系列产品,让公司脱胎换骨,凤凰涅磐,更加靠的是这种才能。当整个电子工业在为薄利和低价头疼时,乔布斯却点石成金,把电子科技,变成了时尚品牌,让苹果独得暴利。
乔布斯还是细节大师。在苹果公司没完没了的产品会议上,他常常会忽略产品的技术挑战,但决不会放过用户界面的任何细节,比如字体是否好看,造型是否够酷。所以乔布斯是天生的最佳产品经理,因为市场上失败的产品,常败在细节,那些被技术天才不噱一顾的细节上。
沃兹尼亚克显然不同于乔布斯。苹果电脑第一次起飞时,沃兹尼亚克是其技术灵魂。在八零年代幸免于一次飞行事故后,他一度离开苹果,在加大伯克利完成了因退学而未完成的学位。后来他再回到苹果公司,却只愿做普通工程师。他还把他自己相当一部分的股票,赠给了哪些和他一起创业苹果,却未得到应有股份的老同事。他后来主要的精力和财力,都贡献给了科技普及和对下一代的科学教育上。
五十六岁的乔布斯英年早逝,大家怀念一下,十分正常。不过他对人类社会的贡献可以和谁比肩,还是留待一百年以后再由后人评判吧。
沃兹尼亚克还在继续着有意义的生活,当年乔布斯在考虑如何让消费者掏钱时,沃兹尼亚克却在考虑如何回馈社区。所以于我而言,沃兹尼亚克更像一个传奇。
至于苹果公司,和所有的垄断企业一样,无休无止地牟利是本能。为了达成目的,苹果的哲学是封闭和不兼容。你有选择苹果的自由,但是一旦你选择了苹果,你就别无选择。未来的某一天,如果你拥有苹果的产品,可能连一根普通的电源连接线,都必须是苹果的产品,因为苹果的芯片,具有识别的能力。
站在公司的角度,苹果公司这样做没错。但是作为消费者,我可能会用苹果的产品,但绝不为它的贪婪喝彩。
写得好!
去年和沃兹尼亚克一起合了个影,总算和名人沾个边。;-)
都是胡言乱语,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