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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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海外原创诗歌短文大赛获奖作品《花祭 》赏析(文字部分)

(2011-05-28 11:54:27) 下一个

花祭

唱一支天长地久的情歌
我踏着鼓点共你起舞
不问因缘
不问来时与去路
只在此刻
我化作佛前雪白的莲花
静静无语地焚烧着
自己的圣洁
该怎样的迎合
才能让渐渐远离的真心
不露破绽
为了看清真相的模样
我执着地靠近地狱
借一盏灵魂深处的烛火
向冰冷取暖
辉映你燃烧着激情的面容
要怎样凛冽的清醒
才能穿透
谎言雕饰的华美爱情
曲终人散时
还能不能收拢
曾盛开在空气中氤氲的尘香
应会有流连的不舍
缠绵着离去的脚步
就风干一朵
此时你别在我发际的野蔷薇吧
留作他年
留作他年承载我祭奠的泪

一个完整的,凄美的,关于背叛的爱情故事,被作者用一种优雅从容的方式倾述出来,从而使读者很容易产生了一种怜惜。不过这怜惜不是给作者的,而是给背叛者的。

用比较通俗的话讲是:你可真是瞎了眼,这么好的女孩子不知道珍惜!

我一般读诗,第一件要干的事就是把诗中的词语调换位置。在我看来,诗其实是一种非正常方式的叙事,通俗一点讲就是:有话不要好好说。只有以一种不好好说话的方式讲出来的话才能显出你比别人的高明,你才能被称为诗人。

举个例子,有人看到樱花凋落感叹道:这满天的樱花雪啊……这里除了最后那个“啊”啊出了一点诗人的气质,其他都很平淡。

但是诗人的感叹是:这漫天的花、樱、雪啊……

我想看完这一句,绝大多数人都涌出一丝感动,会自然把作者归入到诗人的行列吧。一个字位置的对调,居然会产生如此大的功用,这就是诗之妙也。

所以,凡是词语还能调换位置的诗,我都会有诗意未尽之感。

回到凡尘爱无忧的这首诗,我尝试了一下,很完美,一个字也不用动,已经是景中有情,情中有景,意境全备了。它是一首毫无疑问的好诗。

如果一定要找出这首诗的缺点,我认为是:这首诗过于华丽。以凡尘爱无忧的文字功力,很多文字是刻在骨子里自然流露的。但是大多数的读者只是忙碌的普通人,所以你的文字如果想被别人很快的认同,应该尽量迁就一下平均水平。比如诗中“氤氲”一词,能够明白意思的人可能还不少,但是能够正确读出来的人就不多了。一首诗,要传递的是一个完整的感动,等别人停下来查完字典,文字是认识了,但是感动已经没了。

以上评论只是文字部分,因为涉及到一些建议,所以先写出来。我还会把这首诗制作成一段视频,在那里,我们也许可以更深刻地去欣赏这篇佳作。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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