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千寻千寻:紫藤萝

(2010-07-01 10:59:51) 下一个

  引子
  天气很冷,天空浮着沉沉的阴云,火车越往北行进,天空越阴沉,狂风卷着雪花呼啸而来,天地都像是冻住了似的,枯黄的草木覆满皑皑白雪,北国的雪景果然是壮观。
  因为车厢里太暖,水汽很重,车窗外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朦胧。凌晨时分,隆隆的车轮声终于渐渐缓下来,因为火车就要到站了,乘客都已经在收拾行李,每个人都露出欢天喜地的表情。陆蓁摇醒正在怀中酣睡的女儿:“朝夕,我们到了。”小朝夕咕噜了几声,眼睛都没睁,还留恋于温暖的梦境。
  陆蓁只好把女儿放到座椅上坐好:“快醒醒,我们必须马上下车!”说着起身拿行李架上的行李。可是够了半天都够不着,坐对面的一个穿中山装的男同志连忙说:“我来帮你吧。”稍微欠欠身,就很轻松地帮陆蓁取下了行李。
  陆蓁感激地道谢:“谢谢你了,同志,这一路多亏了你照顾。”
  “哪里,应该的。”那男同志客气地笑笑。
  这时小朝夕已经醒了,揉着睡眼惺忪的眼睛:“妈妈,我们这是去哪儿?”陆蓁给她戴好手套和绒线帽:“我们到站了,要下车了。”说着就牵起朝夕排在等候下车的乘客后面,窄窄的过道里挤满了人,火车缓缓进站,十几个小时的旅行,大家都累了。因为还是凌晨,很多人都在打哈欠。陆蓁也不例外,姣好的容颜疲态尽显,同时还松了口气的样子,总算到了,出了站她就远走高飞了,再也不用被困在那个戒备森严的大院里。只是以往出门不是坐卧铺就是坐飞机,一路都有人安排得妥妥当当,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坐硬座独自旅行了。这是因为卧铺要登记身份证,她怕暴露身份,只有选择硬座。十几个小时抱着女儿,胳膊都抱肿了,要命的是这孩子半路上还发起了烧,甭提有多累人。多亏了坐她对面的那个穿中山装的男同志,找来了医生,给朝夕喂了药,这才降□温。
  “下车小心点,我帮你拿行李吧。”后面有人跟陆蓁说。
  陆蓁回头一看,正是那个中山装。陆蓁一笑:“你也在这下啊。”“可不是。”“咦,你的行李呢?”陆蓁发现他并没有大包小包的行李,就夹了个公文包。那人耸耸肩:“我是出差,不是旅行,不用带这么多行李的。”
  陆蓁“哦”了声,倒没有在意。
  火车停下了,乘客顿时有些急不可耐,朝夕被挤得大哭起来。
  “挤什么挤,这儿有孩子呢!”陆蓁还没发话,中山装男就冲旁边的乘客大喝,并用身体护住小朝夕,他的声音洪亮,震得那人一愣一愣的。
  陆蓁也被震住了,心一下就蹦到了嗓子眼,这么洪亮的声音多么耳熟,都听了四年……每日早上,大院里的战士们就在操场上出操,喊声震天,还有齐整的脚步声,常吵得她不能安睡,为此她总跟樊世荣抱怨,能不能别在她睡觉的时候出操,樊世荣一向宠她,可这事他依不了她,说部队不出操,打起仗来能跑得动吗?此刻听到这绝对经过专业训练的洪亮嗓门,陆蓁本能地缩起了身子,心里扑腾扑腾乱跳起来。一路上这男子就不停地跟她搭话,很热情地帮她照顾女儿,她怎么一点疑心都没有呢?
  她只觉汗毛都竖起来了。
  不会的,樊世荣不会有这么大的本事,她是坐长途汽车离开的G市,又转了两趟车,最后才登上火车。自那晚连夜逃出大院,她就很谨慎,他不可能知道她的行踪,不会的,不会的……陆蓁不停地在心里安慰自己,一手拎着行李,一手牵着朝夕,下了车就快步飞奔。她不时回头看,还好,那中山装男湮没在人流中,并没有跟上来。看来是她多心了,草木皆兵。
  快了!快了!出站口就在前面!
  出去就是自由的天空了!
  她向往这自由的呼吸都向往了四年,终于是解脱了。因为走得太快,小朝夕明显有些跟不上,呜呜地哭起来:“妈妈,妈妈,慢点……”
  “快了,就快到了,一会会儿哦!”陆蓁太激动,眼眶都要涌出泪了,全然不顾女儿被拖得踉踉跄跄。
  紧张,非常紧张!检票出站的时候,陆蓁大气不敢出,脸色微微发白。可是工作人员看都没看她,看过她的票就放行了,陆蓁掩饰着心中的狂喜,牵着朝夕几乎是逃出了出站口。一出来她就仰望天空,天还没有亮,黑丝绒的天幕上星光稀疏,夜幕下火车站广场上远没有白天的喧嚣,周围的建筑还是黑洞洞的。而且气温非常低,寒气袭人,让陆蓁忍不住连打了几个寒噤,但是她连着深呼吸,沁人心脾的冷空气让她疲惫的身心顿时舒展开来,她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可是她高兴得太早,就在她准备离开广车站广场搭车开始另外的旅程时,几个身着军装的解放军同志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一下就把她围住了。
  笑容僵在陆蓁的脸上。
  “敬礼!”几个解放军动作整齐地跟她敬了个军礼。
  陆蓁只觉天地都在旋转……
  “首长夫人好!”其中一个为首的军官敬完军礼,大步走到陆蓁跟前,态度恭敬,语气却毋庸置疑,“报告首长夫人,我们接首长指示,今天务必要接您回去,我们已在此等候多时,请夫人跟我们走。”说着一挥手,旁边的解放军马上过来接过陆蓁的行李,又牵起小朝夕。
  陆蓁咬咬嘴唇,干涩地说:“我不回去,我带女儿走亲戚,他管不着!”
  “夫人,请不要让在下为难,我们也是执行任务。”军官很客气,可是脸上分明写着铁面无情,他训练有素地又是一挥手,旁边两个女军官已经挽住了陆蓁,不由分说就要将她往停在广场边上的吉普车拉。陆蓁不甘心,挣扎着:“我不回去,你们告诉他,我就是死也不回去!”
  正挣扎着,她忽然看到了那个一路上照顾她们母女的中山装男,径直走向为首的军官,刷的一下敬了个军礼:“报告!我已完成任务!”
  “很好,一路上辛苦了。”军官回敬他一个敬礼,跟他握手,那样子就像是红军胜利会师。陆蓁觉得如同五雷轰顶一样,脑中嗡地一响,四周的声音再也听不到了。她整个人就像傻了一样,只听到自己的心脏,砰咚砰咚,一下比一下跳得更急,像是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那里。她忽然就瘫了,放弃了挣扎。原来一路上都有人盯着她,从逃出大院她的行踪就被掌控,可笑她还以为自己终于飞出来了。那人果然是神通广大,她纵然有三头六臂,也飞不出他的如来掌心。
  “妈妈,快点!”小朝夕已经上了吉普车,朝陆蓁挥手。她被一个女军官抱着,手里都拿着蛋糕吃上了。孩子就是孩子,大人间的事她真是一点都不懂。陆蓁怏怏地跟着上了车,抱过朝夕,泪水夺眶而出:“朝夕……”
  “妈妈,你为什么哭?”朝夕嘴里塞满蛋糕,很好奇。
  陆蓁恨得直拿头撞车窗:“妈妈想死。”
  旁边的女军官吓坏了,连忙护住她:“夫人,您别这样……”这可是上级交代过的,首长夫人如果少根汗毛,她们就交不了差。
  车子缓缓开出了火车站广场。
  那个中山装男还有另外几个解放军站在边上行军礼。广场上灯火通明,陆蓁还来不及多看这座城市一眼,就被迫离开。她听见跟着上车的军官跟司机说:“快,去机场!上午十点务必将夫人送回G市……”

  你见过紫藤萝吗?
  在戒备森严的G市军部大院,朝夕从未见过开得那样繁盛的藤萝,庭院中横着一片辉煌的淡紫色,像一张巨大的紫色花帘,从空中优雅地垂下,那梦幻般的紫,深浅不一,仿佛大师肆意的泼墨,那般的写意,那般的芬芳,美得令人窒息。
  记起很小很小的时候,在老家Y市的家门外也曾有过一大株紫藤萝,它依傍在藤廊的花架上,开得并不繁盛。过了数年,朝夕随母亲到G市生活定居,第一次在那个大院见到藤萝,她兴奋得叫起来:“妈妈,看——”多么辉煌的紫色光辉,朝夕仿佛置身梦一样的紫色海洋,久久不愿离去。没想到时隔多年,她又可以看到藤萝开花,朝夕抚摸着那小小的紫色的花朵,心中泛起无比的喜悦,一想到以后每天都可以看到这么美的藤萝花,她就觉得很幸福……
  那年的朝夕,八岁。她并没有意识到她走入这个盛开紫藤萝的大院,人生会有什么不同,也没有想过她未来会遭遇到什么不幸,她满眼都是繁盛如瀑布一样的藤萝花。不过她还是很好奇,为什么院子外面有站得笔直的解放军叔叔,一动不动,像两尊石狮子。妈妈说,他们在站岗。
  “为什么这里需要站岗?”朝夕仰着天真的小脸问。
  妈妈答不上来,就搪塞她:“怕坏人呗。”“为什么怕坏人?”“他们不吃饭的?”“他们尿尿的吗?”“为什么他们老是板着脸?”“他们是不是不高兴?”……朝夕又问了很多稀奇古怪的问题,妈妈被烦得要命,恨不得拿针缝上她的嘴巴。
  小朝夕又怎么会知道,她住的那个宽阔的庭院有着怎样显赫的身份,也没有料到 她八岁的这次人生大逆转,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
  当然,这不单单是她的逆转,对于她母亲陆蓁来说,也是人生最意想不到的一次跳跃。文朝夕的母亲陆蓁来G市之前在Y市电台工作,在老家就是出了名的美人,到了Y市仍然是追求者众,虽然是单亲妈妈,年纪也不小了,可是人美了没办法,陆蓁显然是那种到哪儿都不会风平浪静的狐狸精。那个年代,大凡长得美的姑娘,稍微活跃点,就会被人封以狐狸精的称号。据说陆蓁还是少女的时候,就被镇上的人背地 里叫做狐狸精了,因为她总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即便在饭都吃不饱的六十年代,陆蓁哪怕是衣服和鞋子打了补丁,也一定比别人的平整,头发梳得也是一丝不乱,辫子甩来甩去的,走路习惯扭着腰肢,绝对的颠倒众生。
  陆蓁十七岁就怀上了文朝夕,在那个年代可是贼大的胆,生产队把她绑着游街,逼问孩子的父亲是谁,陆蓁就是死不开口。她爸当时是镇上的书记,气得拿鞭子抽她,就差没拿脚踹她的肚子,可她还是不说。也幸得文朝夕的外公是书记,否则文朝夕绝对来不到世上,生产队的人多少还是给了外公几分薄面,没有拉陆蓁去强行堕胎。孩子生下来后,陆蓁让孩子姓文,取名朝夕,当时人们就猜测,搞大她肚子的男人是不是姓文。其实陆蓁后来解释,她是因为想孩子长大后有文化,才随便取了这个姓,因为外公当时是无论如何不允许朝夕姓陆的,说是玷辱了这姓氏。当然,朝夕出生后,外公是极喜欢她的。陆蓁很倔,不姓陆又不会让孩子少块肉,至于朝夕的生父到底姓什么,就只有天知地知,神知鬼知了。
  闹出这么大的丑事,陆蓁当然没法在镇上待了,抱着朝夕到县城投靠亲戚,一次偶然的机会,陆蓁到县城电台玩,完全是无心的试音,结果被台长听到,大喜过望,把陆蓁招进了电台当播音员(那时叫广播员),当了两个月的临时工就转正了,吃国家粮哩。这在当时无异于是一步登天,消息传到镇上,热闹了很一阵。说什么的都有,大意是陆蓁没准勾搭了台长,否则怎么会当上广播员,吃国家粮。此事没有得到过陆蓁的证实,因为在县电台待了不到两年,她又鲤鱼跳龙门跳到Y市人民广播电台去了,在她调离县电台不久,那个风度翩翩,总是喜欢背着手踱步子的台长离婚了。再后来就没戏了,因为他死了,得肝癌死的。
  “扫把星!”县城很多人都这么骂陆蓁。
  于是陆蓁在狐狸精外又多了个称号。
  狐狸精加上扫把星,这样的女人理应被人敬而远之,可是恰恰相反,陆蓁调到Y市后很快就成为Y市家喻户晓的“名人”,被女人唾弃被男人追捧。那个时候还是八十年代初期,物质生活有限,可是陆蓁永远都是衣着光鲜,烫着最时髦的卷发,走到哪里都是芬芳四溢,因为她用了法国香水,而在当时很多女人连雪花膏都擦不上。据说那个时候有个归国华侨追她追得最紧,送衣服送香水,陆蓁受之无愧,两人很快打得火热。如果不是后来认识了樊世荣,陆蓁女士没准嫁给那个华侨远渡重洋,继续在法兰西当她的狐狸精了。
  关于陆蓁和樊世荣的结识,在Y市有很多版本,最被公认的是有一次陆蓁坐电台的车去采访,结果在市区跟一辆军车撞上了,那是辆国产红旗的军车,在当时的Y市可是最高级的小车,每次从军分区里开出来都是气势威严,据说连交警都不敢拦。因为那辆车是军分区的首长坐的,谁敢拦?军车的司机是个年轻的解放军,也许是“威严”惯了,颇有点趾高气扬,其实只是稍微碰撞了下,并没有太大的事,结果那位解放军同志气势汹汹地把电台司机拽下车,脸红脖子粗的,搞得很凶。可怜电台司机是个老实人,见人家是一身军装,开的又是军分区首长的车,吓得声都不敢吭。
  结果,好戏上演了!
  陆蓁火冒三丈地下了车,她刚下车,军车上也下来两个军装模样的中年男人,一看那威武的架势还有衣服上的肩章就是首长,至于哪个大哪个小,陆蓁没看明白。她二话没说就冲上前,指着其中一个军官说:“你是首长吗?你是吗?”
  “我就是。”那人答。
  “来人啊,大家快来看啊,解放军欺负老百姓啦!没天理啊!乡亲们快来看啊……”那边还一脸愕然,陆蓁就扯开嗓子喊上了,忘了交代她另外一个称号,她不仅是Y市出了名的狐狸精和扫把星,还是台里的头号泼妇,跟一般泼妇骂街不一样的是,播音员出身的陆蓁骂起街来那个字正腔圆,感情充沛,是极具煽动力的,一下就把包括军车司机在内的几个解放军同志吓住了。当时是在川流不息的闹市,人来人往,看热闹的立即把现场围了个水泄不通,那个时候人民群众没什么业余文化生活,除了看电影听广播,就是看热闹了。这样难得的好戏,岂肯错过?
  “哎哟喂,大级别哩——”人群中有人认得军衔,指着那个跟陆蓁搭话的高级军官吓得嘴巴都合不上。
  “有多大?”有人认得,也有人不认得。
  “比咱军分区的首长还大。”
  “那就是省里的。”
  “不,还要大。”
  “啊——”
  围观者越围越多,眼见事态严重,军分区的随从人员连忙把陆蓁还有电台司机拉上了后面的吉普车。派出所也来了人,忙着疏散群众。这会儿陆蓁还不罢休,继续扯着嗓子喊:“苍天在上啊,他们要拉我去枪毙啦,乡亲们要为我做主啊……”
  人群中立即爆发出一阵哄笑。
  当时那个级别大得吓死人的首长正准备上车,一听也乐了,忍俊不禁。旁边比他级别小的军官也几乎要笑出声,连忙吩咐手下副官,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免闹出误会,影响军民团结。
  然后呢,陆蓁同志就被拉到了军分区。当然不是被拉去枪毙,相反,解放军同志对她可客气了,不仅跟她赔礼道歉,还请她不要把这事闹大,本来就是误会,一切要以大局为重。陆蓁被一群解放军干部围着,赔的赔不是,做的做工作,头脑渐渐冷静,明白若继续闹不会有她好果子吃,破坏军民团结可不是小罪名。她在电台从事着党的喉舌工作呢,这点觉悟还是有的。让她意外的是,那个跟她搭话的威武军官亲自过来跟她道歉,表示一定会严惩军车司机,希望她不要再生气。不仅跟她道歉,还跟早吓得腿软的电台司机道歉,握着他的手,声音极有磁性:“同志,让你受委屈了。”
  此后,那个首长好像对Y市格外眷顾,有事没事就来Y市视察基层工作。从最初的大张旗鼓警车开路,到后来悄悄来无声无息地走,中间大约持续了一年的时间。至于这一年里发生了什么,至今是个谜,而对于当时年仅八岁的文朝夕来说,更是对即将转变的人生轨迹毫无察觉。
  文朝夕一直记得那是个残阳如血的黄昏,她放学回家,发现家里来了很多陌生人,都是清一色的解放军,有男的也有女的,他们都在跟妈妈说着什么,好像是在跟她谈很重要的事情。文朝夕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待解放军叔叔阿姨们都走后,陆蓁才抱着她说:“朝夕,我们要搬家了。”
  小朝夕当时“哦”了声,并没有太在意。因为从小到大,她们总是不停地搬家,从老家的小镇搬到县城,又从县城搬到市里,在市里又先后搬过好几回,朝夕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搬家生活。她甚至问都没问妈妈要搬哪儿去,就蹦蹦跳跳地下楼跟院子里的小孩跳橡皮筋去了。晚上她做功课,妈妈的同事黄阿姨来家里串门,她听到妈妈叹着气跟黄阿姨说:“你以为我愿意去,部队哪比得上地方,多不自由。”
  听妈妈的语气,她似乎还不大愿意“搬家”。
  但是显然由不得陆蓁不愿意,两天后母女俩就被部队上的人接上了火车,那是小朝夕第一次坐火车,又好奇又兴奋,还有解放军叔叔和阿姨逗她玩儿,给她糖吃,记忆中的那次旅行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
  到达G市的时候正是凌晨,小朝夕已经睡着了,被解放军叔叔抱上一辆挂着军牌的高级小车,陆蓁当时还迟疑着跟来接她的人说:“同志,我先住招待所吧,这么晚了不好打扰首长。”结果那人说:“首长一直在等你们呢。”果然,车子驶入军部大院后,停在了一栋小楼前,里面灯火通明。樊世荣站在门口迎接她们,亲自接过睡得正香的小朝夕,对陆蓁说:“可把你等来了,小陆。”

  第二天朝夕醒来时,发现自己睡在一个陌生的房间,吓得哇的一声就大哭起来,她一哭,冲进来一个穿绿色军装的年轻阿姨,一脸惊慌。陆蓁闻声也进来了,抱着朝夕哄,樊世荣得知后把那个阿姨大骂一顿:“看个孩子都看不好,为什么让她哭!”后来朝夕发现,只要她哭,身边的人就会很紧张,因为樊世荣最听不得朝夕哭,她一哭,他就认定是朝夕没被照顾好,会骂身边的人。
  这跟樊世荣没有养过女儿有关,他有两个儿子,老大是原配生的,那小子会哭的时候,跟母亲生活在乡下老家,樊世荣一年难得见儿子两回,压根就没见过儿子哭。到他终于把母子接到身边时,儿子已经长大了,不哭了,揍死他都不哭。原配赵红药去世后,樊世荣在组织的关怀下娶了第二任妻子任缪玉,没有生育,但任缪玉也有过婚姻,育有一子,带了过来。现在两个儿子都大了,一个在重庆读军校,一个被发配到南沙去守岛了。两年前任缪玉也去世,家里冷清了很久,现在突然多了个爱哭的小家伙,对于樊世荣是新鲜的,颇有些手足无措,于是变着法儿哄朝夕,极尽宠溺。

  因为朝夕开心的时候,陆蓁就会开心,女儿一哭,陆蓁就会阴下脸,郁郁寡欢。事实上,陆蓁一直就不是特别舒心,虽然嫁给樊世荣后不愁吃不愁穿,家里有保姆,她不用做任何家务,这样的生活应该是很多人羡慕都羡慕不过来的。但是正如她自己说过的,部队比不得地方,很不自由。何况樊世荣地位崇高,作为首长夫人,出门都是警卫跟着,让自由散漫惯了的陆蓁很不适应。而且因为身份原因,她也不能像在地方那样随心所欲地打扮,无论是言谈举止还是衣着,都得顾及形象,话不能说错,衣服不能乱穿,爱美如斯的她如何能开心。
  但这都不是最主要的,最让她闷闷不乐的是跟樊世荣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樊世荣大陆蓁整整二十多岁,戎马一生,无论是人生阅历还是生活方式,两个人都存在巨大差异。其实当初樊世荣提出跟她结婚时,她就不乐意,当时她正跟那个华侨热恋,都准备带女儿去国外的,谁知半路杀出个樊世荣,让她连拒绝的余地都没有。三天两头的就有部队的人上门做她的工作,单位领导也跟她谈心,甚至连妇联的女干部都找她扯东扯西,意思无非是希望她要顾全大局,首长为国家为人民征战沙场,立下汗马功劳,她理应为首长分担生活上的困难。陆蓁能怎么样呢,万没料到自己的婚姻大事都上升到这么高的层面了,她除了接受还能怎样呢?
  天地良心,樊世荣对陆蓁那是好得没话说,恨不能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捧到她跟前,只要是她喜欢的,他就是掘地三尺也会给她找来。她皱下眉头,他就如临大敌,高度戒备,变着法儿哄她开心。樊世荣前面两任妻子都是组织安排的,并非自由恋爱,这让他对女人一直不够了解,任缪玉去世后他忙于部队工作对女人更没什么接触,陆蓁的出现,在他的人生当中不亚于一次原子弹。
  他爱她,用尽了余生的全部力气。
  他不否认把陆蓁接到身边,动用了组织的力量,但他并不认为这就是导致他婚姻不幸的症结所在。
  而陆蓁呢,除了郁闷还是郁闷,尤其是在樊世荣的大儿子回家来后,女儿朝夕时不时发出的揪心的哭叫声让她更觉自己犯了个生平最大的错。没错,樊世荣的儿子樊疏桐就是这个家的矛盾中心,也是导致她和樊世荣婚姻磕磕碰碰的主因。
  朝夕第一次见到樊疏桐是在母亲嫁到樊家半年后,当时正是傍晚,朝夕放了学,正跟一群小伙伴在院子里玩。朝夕一向贪玩,每天都要阿姨在外面找人,每次找到她,朝夕总是脏得像是从煤坑里挖出来的,脸上乌黑,就剩一双眼睛溜溜转。那天阿姨把她牵回家,一进门就把她往厨房里拖,要给她洗手脸。朝夕却看到了客厅茶几上的蛋糕,她饿极了,挣脱阿姨的手,就跑过去抓蛋糕。
  “朝夕,你还没洗手——”阿姨在后面喊。
  可是来不及了,朝夕黑漆漆的一双小手已经抓上一个蛋糕,阿姨追过来的时候,她的嘴巴塞得满满的。
  阿姨很生气,如果让夫人看到,又要责怪她没看好朝夕了,但她又不敢把朝夕怎么着,因为这小丫头可是首长的宝贝,谁让朝夕哭一声,就有得好果子吃。阿姨没办法,只得进浴室拿毛巾给朝夕擦手脸。才离开一会儿,朝夕就在外面哇哇大哭。阿姨吓坏了,忙不迭地跑出去,结果吓得连话都不会说了——
  只见樊疏桐拎着朝夕,像拎只猫似的,一把拎到露台上去:“哪里来的脏东西,居然偷我的蛋糕吃。”
  “哎呀,小祖宗,你可别动朝夕!”阿姨扑过去就拉朝夕。一把拉到怀里,急得跟个什么似的,“朝夕,你没事吧,别怕,他是疏桐哥哥……”
  “我呸!”那小子眼一横,恶狠狠地瞪视着朝夕,“我是她的哥哥?她是个什么东西?这么个破玩意,居然想当我妹妹!”
  从来没受过这样委屈的朝夕哇的一声,又大哭起来。她一直是妈妈和樊伯伯手心的宝贝,什么时候成“破玩意”了。
  阿姨只得跟樊疏桐告饶:“桐桐啊,这是你陆阿姨的女儿朝夕,你爸爸可疼她了。”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樊疏桐又一把抓过朝夕:“他怎么疼你啊,朝夕,你叫朝夕?他还知道疼人?”樊疏桐将朝夕拽来拽去的,压根就没把她当人,当玩具了,“哦哟——瞧你这脏样儿,跟个泥猴似的,就这么个破玩意儿,樊世荣会疼你?”
  阿姨急得脸都白了:“桐桐,你快放手——”
  樊疏桐偏不依,不顾大哭的朝夕,又一把将她拎到露台上,把她倒抱起作势就要往下面扔:“你还哭,再哭我就把你扔下去。我是他的亲儿子,他都不管,居然养你这么个破玩意,今天我非摔死你不可!”
  “桐桐——”阿姨尖叫。
  朝夕后来回忆,樊疏桐其实并没有把她扔下去的打算,因为她感觉他的手拽得紧紧的,他只是吓唬吓唬她。谁知,他老子刚好进院子,在楼下看到了那惊险的一幕,当即大喝一声,从警卫腰间拔出枪,对准樊疏桐就是一枪。
  “砰”的一声。
  子弹打在二楼露台的栏杆上。
  樊疏桐受到惊吓,手一松,朝夕重重摔了下来。
  从枪响到朝夕落地只不过一秒,但就是一秒,彻底葬送了樊疏桐和父亲最后的一点亲情维系。因为樊疏桐做梦都没想到,父亲竟然开枪射他,虽然没射中,但是他开了枪,他真的开了枪,那一颗子弹表面是打在栏杆上,实质上是直接射进了樊疏桐的心。好歹父子一场,纵然再不堪,但戎马一生的父亲没有把枪口对准敌人,却对准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是亲生的——儿子!
  朝夕落地的刹那,跟随樊世荣进来的陆蓁两眼一黑,昏了过去。
  时间在那一刻静止。
  樊世荣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扑向落地的朝夕,身边的警卫也冲了过去。露台的下面是花圃,种满茂密的蔷薇,朝夕倒栽进蔷薇丛,被樊世荣抱起来时已经不省人事。脸色发青,嘴唇也是乌的。而且,耳鼻流血。
  樊疏桐傻了,站在露台上,双手仍然保持着横抱的姿势。只不过被他横抱的那个小女孩掉下去了。他眼睁睁地看着父亲和警卫们抱着满脸是血的朝夕奔向院外,还有那个女人,孩子她妈,也被人用担架抬走了。
  院子里吵吵嚷嚷,越来越多警卫和战士冲进来。
  他听见父亲上车时指着露台上大喝:“把他给我关起来!”他看见父亲的眼睛都是红的,嗓音发颤。他从未见过父亲那么恐惧。父亲征战沙场多年,朝鲜战场上九死一生,自卫反击战也是战功显赫,面对敌人的炮火,眉头都不曾皱过。可是那天,樊疏桐生平第一次在父亲的脸上看到了恐惧。
  樊疏桐随即被警卫带走。
  他被关了禁闭。
  在暗无天日的七天里,他生平第一次抱头痛哭。除了母亲去世,他从未这么哭过,他从来不知道原来他也有这么多眼泪,比母亲的眼泪还多。母亲生前就最喜欢哭。但是母亲的眼泪是用一生流完的,而他的眼泪只用了七天就流完了。
  童年的记忆很模糊,他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樊世荣生的,就是捡来的,也不至于这么待他。其实他八岁就被父亲接到了身边,八岁之前都是母亲带着他跟姥姥生活在一起,在没有见到父亲之前,他牛气冲天,有个当首长的老爸,要有多威风就有多威风,所以从小到大,无论在哪里他都是孩子王。可惜母亲的命很不好,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樊世荣接她去部队,一家人总算团聚,虽然只是很短暂的团聚,但在樊疏桐后来的记忆里,那是他这辈子唯一感觉到温暖的时光。母亲被父亲接到部队的第二年就怀上了,樊世荣很高兴,他跟身边人开玩笑说,要生一个加强排。谁知母亲最终没能活着出产房,包括那个一面世就没了呼吸的“妹妹”。樊疏桐的母亲其实身体一直就不好,非常虚弱,别人是捧着饭碗,她是捧着药碗,樊疏桐从小就是在母亲煨的药味中长大的。都怪母亲的名字没取好,取什么不行,取个“红药”。
  母亲一年四季都咳咳喘喘,乡下又没什么好大夫,到了部队后,樊世荣还是很重视的,派人给母亲做检查。结果给母亲做检查的军医很委婉地告诉樊世荣,病很多,不是一点儿毛病,只要好好静养,不再生育,是可以拖些年月的。樊世荣当时就板起了脸,吼了句,“不生育还叫女人吗?”
  樊疏桐当时就在身边,这话听得清清楚楚。
  所以他固执地认为母亲过早离世都是因为父亲让母亲怀孕的缘故,他当时还小,不懂成人的事,他就是认为是父亲害死了母亲。而那个出生就死了的妹妹,也让他恼恨至极,这导致他从小就不喜欢女孩,每次家里有亲戚的小孩过来,都被他打哭。院子里原来也有几个女孩子,都被他欺负得见他就躲,都当他是个穷凶极恶的恶魔。而他自母亲去世后就变得极其暴躁,父亲怎么揍他,都没办法把他揍回正途。想来父亲真是狠,拿皮带抽,每每抽得他满地打滚,所以他身上长年伤痕累累。结果越抽,樊疏桐跟父亲之间的隔膜越深,父子关系紧张得就跟那火药桶一样,一触即发。
  樊疏桐在大院里也因此落了个外号,“混世魔王”。
  只要是院里有什么状况发生,大家习惯思维,不是别人干的,别人没胆干这事,除了老樊家的那个小魔王,还能有谁干这事?即便不是他一个人干的,肯定也是他领着别的孩子干的,谁叫他是这院里的“司令”呢?樊疏桐在一帮孩子里自称司令,只要没上课,就指挥他手下的兵们在院子里冲锋陷阵,捉迷藏,搞破坏,有时候首长们开着会呢,玻璃啪的一下就碎了,搞得大家很紧张,以为是有敌情,结果是弹弓打的。每次樊疏桐被父亲揍一次,他就变本加厉地搞破坏,唯恐天下不乱,结果恶性循环,樊疏桐由司令升级为“土匪司令”,无恶不作,人神共愤。最后是无药可救了,高中都没毕业,樊世荣就把他发配到部队里去,好好治治他的邪气。
  而在樊疏桐十岁的时候,父亲再娶,继母还带来一个男孩,比他小两岁,叫连波。幸亏是个男孩,如果是个女孩,只怕连波没活口留下来。好在连波性格温吞,文质彬彬,长得也细皮嫩肉的,樊疏桐给他取了个外号“唐僧”。都说万物皆相克,樊疏桐再怎么混世,却偏偏服连波的,就好像大闹天宫的孙猴子无所不能,偏偏怕唐僧。唐僧有紧箍咒,所以孙悟空才怕他,连波没有紧箍咒,樊疏桐就是服他。
  樊世荣也很喜欢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因为他听话,不像他的亲儿子樊疏桐那样,基本上不能算个人。
  “禽兽不如!”这是樊世荣经常骂儿子的话。
  结果樊疏桐反击:“那也是你生的。”
  樊世荣怄得,他经常跟身边战友和亲信讲,他这辈子如果没有死在战场上,早晚会死在这个混账儿子手上。
  他叹道:“可能是战场上杀的人太多,遭报应了。”
  眼不见心不烦,樊世荣把儿子发配到最南边的某个岛上去了,那里四面都是海,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樊世荣说,“他有本事就继续当魔王去。”三年,他规定樊疏桐三年内不得回家。在这三年里,樊疏桐没有接到父亲的一个电话,一封信,哪怕是托人捎的一句问候的话都没有,通通都没有。就像他已经被遗忘了一样,没有人相信他是首长的儿子,有时候战友们聊天,说到各自父母,樊疏桐刚开始是实话实说,报出他爸的名字,结果引来一片哄笑:“扯淡,你爸要是樊世荣,会把你发配到这来?”
  连管他的排长连长都不信,他们都只知道这小子是上头安排下来,至于上头是谁,他们想都没想到樊世荣的身上去,哪怕他们都姓“樊”。而且连长还找樊疏桐谈话,教育他做人要诚实,不能太虚荣云云。樊疏桐连连点头,在班会上做检讨,承认自己借了首长的名,保证以后再也不犯这样的错误。他皮笑肉不笑地跟战友们说:“首长要是生出我这样的儿子,他还是人吗?”意思是他如果是禽兽,他老子肯定禽兽不如。顺带再补充一句,“其实我爸早死了,我都不记得他长啥样了。”
  这些话传到樊世荣的耳朵里,气得大骂:“我也当他死了,我没这个儿子!”樊疏桐听不到父亲的话,但是他认为父亲肯定也当他死了,否则不会三年连个信都没有,三年来,幸亏有连波的书信,否则他肯定一头扎进海里喂鱼算了。连波文采极好,又多愁善感,写的信像散文,事实上连波还真是有出息,没有仰仗继父的名声,凭自己的本事考进了军校,深得部队器重。樊疏桐对连波只字不提樊世荣,但是连波却在信里极力安慰他,说父亲其实很惦记他,经常跟人打听他在岛上的情况。连波并没有说谎话,樊世荣的确很关注儿子的一举一动,每有新情况,都会有人报告给他,所以他虽然三年没有跟儿子见面,但是樊疏桐在岛上的情况他都了如指掌。
  只是父子隔阂太深了,即便樊疏桐很感激连波给他写信,感激他的安慰,但他始终不信父亲会“惦记”他。
  “这辈子我以自己有这么个父亲感到耻辱。”他就是这么跟连波说的。
  雪上加霜的是,三年后他风尘仆仆地从中国地图的最南边赶回家,三年囚禁,终于得以释放,他原本满心欢喜,呼吸着自由的空气。非常非常的欢喜。结果一进门气都没喘过来,就看到屋子里冒出个脏小孩,还是一丫头片子,他本意只是逗她玩儿,不想竟遭来父亲的开枪射杀。
  三年不见,父亲以子弹迎接他。
  他被警卫拉走的时候咆哮嘶吼,完全失去了常人的理智,捶胸顿足:“他杀我!他要杀我!他是我父亲,他开枪杀我——”
  其实他不知道,樊世荣那一枪是瞄准了的,瞄准的不是他,是栏杆。如果真是想杀他,年轻时号称神枪手的樊世荣怎么会打偏,打到栏杆上?而且,为了迎接儿子的到来,他忙活了几天,布置儿子的房间,给儿子添置衣物,还亲自上街给儿子买礼物,樊疏桐抱着朝夕往阳台下作势要扔时,樊世荣跟妻子陆蓁刚从街上回来。
  樊世荣从不上街买东西,为了儿子这是第一次。
  不早一秒,不迟一秒,偏偏看见那可怖的一幕。完全是本能的反应,他用枪警示儿子放下朝夕,结果儿子果然放下了,直接从二楼扔到一楼。如果不是露台下的蔷薇丛,朝夕恐怕就不是耳鼻流血,只怕是脑浆迸裂了。
  这世上的很多事真是说不清道不明,就像是上天精心安排的一出戏,一招一式,每一句对白,每一滴眼泪,每一次心碎,都是设定好了的,比定时炸弹还准。不差分毫。而樊世荣对儿子的那一枪,无疑就点爆了父亲间埋藏已久的“炸弹”,父子亲情瞬间湮灭,谁也不认得谁了。
  事情闹得很大,首长开枪射杀亲生儿子,虽然事出有因,但是仍在区里传得沸沸扬扬,别人一般不听前因,只听后果,连亲生儿子都敢杀,真不是人干的云云。樊世荣一世英名全栽儿子身上了,他也成了禽兽不如。当然,毕竟他是首长,虽然私用弹药有违军纪,但他在会上做了深刻检讨,这事也就算了。但是樊疏桐就没这么容易“算了”,在关禁闭期间,连波去看他时,他放出话:“最好是他一抢把我给嘣了,否则有我没他,早晚我会弄死他。”
  连波当时是贴在门外跟他说话,劝他:“爸不是有意的,肯定是被你吓的,他要真想杀你,还能打栏杆上?”
  可是怎么劝说,樊疏桐就是不听,他只是对那个小丫头片子有些歉意,问连波:“那个玩意还活着吗?”
  连波说:“你是说朝夕吧,他还活着,不过被摔成了中度脑震荡,昏迷了好几天才醒,医生说只怕脑子不大好使了。”
  樊疏桐沉默半晌,还是怪罪父亲:“如果他不开那么一枪,我能把她扔下去吗?我是觉得好奇,家里突然多了这么个玩意……你不知道,我待的那地方,连蚊子都是公的,天天就是那几张面孔,三年了,我看得多腻啊,所以猛一看到个会说话会走路会抓东西吃的小玩意儿,我觉得忒新鲜……”
  他始终管朝夕叫“玩意”。
  连波是得知家里出事,专门从军校赶过来的,说:“我去医院看了妹妹,还真不是一般的玩意儿,好漂亮,粉嘟嘟的,那眼睛比天上的星还亮,水汪汪的,说话的声音也特别好听,奶声奶气……”
  樊疏桐不信:“我又不是没看到,脏得跟个叫花子似的。”
  “当然漂亮,她妈妈就很漂亮,这是我头一次看到她们。之前只是听说,爸爸娶的这个阿姨很漂亮,果然是真的……只是朝夕出了这么大的事,陆阿姨正跟爸闹呢,爸都几天不敢进门了。”
  “活该!”樊疏桐幸灾乐祸。
  樊世荣焦头烂额,陆蓁因为朝夕的事情不依不饶,像疯了似的,不准他接近她们母女半步。朝夕在医院的时候,他进不了病房,出了院,陆蓁也不准他进门,一看到他就大喊大叫,摔东西,他被迫住到了寇振洲的家。寇振洲是军区政委,是樊世荣出生入死多年的老战友。樊世荣没想到自己冲动之下拔的那一枪,不仅把儿子打得翻脸不认人,也让妻子陆蓁视他如洪水猛兽。陆蓁十分恐惧,虽然樊世荣拔枪是为了救女儿,可是他敢对自己的亲生儿子动枪,那么她们母女跟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哪天他不高兴了,还不把她们当靶子。而且,陆蓁不仅害怕樊世荣,还害怕他的儿子樊疏桐,虽然她对于樊疏桐的种种恶行早有耳闻,但一直没有见过面,只知道樊世荣很恼火这个儿子,把他打发去了南沙守岛,不想头回见面,他就敢把朝夕往楼下扔,以后若住在一起,只怕朝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陆蓁一不做二不休,提出离婚,本来这首长夫人就做得让她闷闷不乐,现在出了这档子事,她恨不能立马就远走高飞。消息传给樊世荣,他急坏了,连忙托付蔻振洲的夫人常惠茹上门做陆蓁的工作,因为陆蓁平日里跟常惠茹走动得比较勤,常惠茹大陆蓁十几岁,陆蓁一直叫她常大姐,在G市陆蓁无亲无故,常惠茹给了她很多关照,嘘寒问暖的,陆蓁有什么委屈或者心里话也只跟常惠茹说。
  常惠茹也是战争年代上走过来的,个性豪爽,是个直性子,她开门见山地跟陆蓁说:“这婚你离不了。”
  陆蓁问:“为什么?婚姻不是自由的吗?自由结婚,当然也自由离婚。”常惠茹一听她这话,就知道她对政策不了解,笑着说:“婚姻自由是没错,但那是指地方上,你跟老樊是军婚,军婚你懂不,跟地方上的普通婚姻是不同的。”
  陆蓁果然是不懂:“有啥不同的啊?”
  “这个,就直说吧,军婚一般情况下是要先维护军人利益的,结婚是双方自愿这没话说,但是若离婚,必须军人这边同意,否则你单方面要离是离不掉的。换句话说,如果老樊不同意,你就离不了,地方上没人敢批准,法院更不会受理,何况老樊的身份特殊,你自己想想,你离得了吗?”
  常惠茹拍着陆蓁的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老樊就是脾气爆了点,但人真是好得没话说,尤其对你,那真是掏心窝子。他前面的两位妻子我都见过,他的前妻任缪玉同志还是我介绍给他认识的,他对人家也还不错,但很客气,两个人处得像上下级同志,而不像夫妻……他对你就不一样了,小陆,我从未见过哪个男人宠女人是这么宠的,你可能自己没察觉,我们背地里都在笑老樊是个情种……”
  陆蓁一句都听不进去,眼泪哗啦啦的流:“那我这辈子就困死在这了?”
  “怎么说话的呢?”常惠茹不高兴了,“部队哪里不好了,我在这里生活了半辈子,现在要我去地方上,我还不乐意呢。这里环境单纯,不像社会上那么复杂,你想要什么,老樊都会给你弄来,想去哪里游玩,他也会给你安排,小陆,说句你不高兴的话,你可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可我怕他,我总是很怕他,他都连亲生儿子都敢开枪,我要是哪天跟他吵起来了,他还不一枪嘣了我……还有朝夕,这次是侥幸捡回一条命,可下次还有这么好的运气吗?早晚会被他那个混账儿子弄死!大姐,我怕极了,晚上做梦都梦见他们父子追杀我们。”陆蓁呜咽着,极度的恐惧和绝望,“现在朝夕表面还看不出有多大毛病,可她摔的是脑子啊,连医生都说要观察,这话不是讲明了吗,以后指不定是个傻子,好端端的一个孩子,招谁惹谁了,那个畜牲竟然把她往楼下扔……”
  陆蓁一说起这事就悲伤得无以复加,常惠茹也是为人之母,孩子都是娘身上掉下的肉,谁不疼啊。她也跟着流泪,搂住陆蓁说:“你放心,经过这次的事,老樊绝对不会再让疏桐靠近朝夕,他跟我讲了,要你一万个放心……”
  樊世荣的确是有这样的安排,为了让陆蓁消除芥蒂,在樊疏桐关禁闭期间,他就跟蔻振洲打了招呼,让儿子暂住到寇家,因为陆蓁肯定是不愿看到樊疏桐的。而且樊疏桐跟老蔻的一双儿女都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尤其是跟儿子蔻海,樊疏桐是混世魔王,蔻海也好不到哪儿去,是院里出了名的事儿精,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两人自小就在院里冲锋陷阵,一个司令,一个政委,将他们老子当年的威风发扬光大,闹得大院鸡飞狗跳,蔻振洲对樊世荣的境遇感同身受,一说到儿子就头疼得要命。最后他效仿老樊的作法,将蔻海发配到中国地图最北边的某个边境哨卡站岗去了。一个最南端,一个最北端,两小子隔着千山万水,一个守南,一个守北,看他们还怎么浑球。
  蔻海比樊疏桐早几个月回来,一听说老爸要将樊疏桐安排到家里住,乐得跟个什么似的,跟连波一起去接关了七天禁闭的樊疏桐。本来都挺好的,樊疏桐也乐意住到蔻家,他也不愿意看到樊世荣,父子俩谁也不想见谁,可是连波的一句话泄了天机,他说:“哥,这样挺好的,你就先在蔻伯伯家里住阵,缺什么爸都会给你安排,陆阿姨的情绪现在还很不稳定,一听到你的名字就闹,爸也是没办法,陆阿姨闹到昨天才准许他进门……”
  当时三人已经走到岔路口,往左就是回家的方向,往右是去蔻家的方向,樊疏桐停住了脚步,转过脸问连波:“你刚才说什么,那女人听到我的名字就跟樊世荣闹?”他再也不愿叫樊世荣做爸爸,直呼其名。
  连波当时还没反应过来,实话实说:“是啊,昨儿晚上都闹了半宿,陆阿姨把爸赶到书房去睡的,就因为爸不小心说了你的名字……”
  蔻海的反应很快,一个劲的跟连波使眼色,连波意识到什么,连忙住口,可是来不及了,樊疏桐露出一口白牙,笑得跟魔鬼似的:“我还是回家去住吧,我是樊世荣的儿子,就应该跟他住在一起,我离家三年,想家都想疯了,我要回家——”
  说着转身就往左边走。
  蔻海一把拽住他:“士林,别介,我都给你安排好了,黑皮和细毛几个都在家里等我们呢,我们以后可以天天在一起,名正言顺的,再也没人赶我们。”
  “士林”是樊疏桐的外号,原本是叫“凡士林”,因为他自封司令,樊司令叫久了就成了凡士林,但为了叫起来方便大家通常省略成“士林”,一直叫到他成年都没能改过来。基本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绰号或诨名,比如蔻海的外号是海子,连波因为文章写得好被大伙叫做秀才,黑皮和细毛则是从小就这么叫的,到后来大家都几乎忘了他们的本名叫什么。而樊疏桐的驴脾气这时候又发作了,掰开蔻海的手指说:“海子,要乐呵以后有的是时间,可我真想家了,想家想我爸,还想那破玩意儿,被我从二楼扔下去,我很想知道她有没有成傻子,我得回去看看。”
  连波急了,忙拦住他:“哥,你先去海子家住吧,要想家了,等陆阿姨去海南了,你再回去不迟。”
  “去海南?”
  “是啊,爸为了给陆阿姨压惊,准备过两天就带陆阿姨,还有朝夕去海南散心……”
  蔻海眼皮一翻,知道这事黄了。
  果然,樊疏桐眉毛倒竖,嘴巴却扯着笑:“啧啧啧……多么幸福的一家三口!我妈在世的时候,想去趟庐山看瀑布,他答应了几次都没兑现,他后来想兑现都不成了,因为我妈死了!你妈也死了!死了不过两年,尸骨未寒,他就迫不及待地找了这么一大一小两妖精回来,还带她们去海南?我呸!”樊疏桐咬牙切齿,冷笑着说,“他眼里没我这儿子,可我眼里还是有他这爹的,我得回去好好孝敬他,我是长子呃,是樊家唯一的血脉,我要给他养老送终,他将来死了我要埋他的——”
  “哥!”连波眼眶都红了。
  蔻海连连摇头,心下明白,这对父子真的是势不两立了。这让他心里很不好受,虽然他自己跟父亲也经常闹别扭,蔻振洲甚至一怒之下把他发配到最北边站哨卡,可是蔻海知道父亲极爱他,只不过军人出身的父亲表达感情总是很武断,蔻海在荒无人烟的山沟沟里面壁思过三年,终于明白他其实也很爱父亲,非常想念父亲。回来后,父亲表面上对他不闻不问,其实每晚在他入睡后,总要进房给他掖掖被子,父亲以为他睡着了,其实他没有,父亲经常在他的床边坐上好一会儿,抽根烟,父亲孤独的背影终于融化了父子冻结多年的冰山。现在蔻海和父亲蔻振洲处得就跟朋友似的,家里气氛好多了,连樊世荣都羡慕不已,不明白自己和儿子怎么就没办法好好相处。
  当樊疏桐大步流星地往家走时,蔻海跟连波说:“好好劝劝他,他就是死心眼,冤家宜解不宜结,何况是父子。你得想办法让他明白这点。”连波点点头:“我会尽力。”说着就追赶樊疏桐,“哥,你等等我——”
  当樊疏桐大摇大摆地晃进家门时,樊世荣正在给刚出院的朝夕喂药,蹲着身子,拿了个小勺子,哄着朝夕说:“朝夕,这是糖水哦,很甜的,你尝尝就知道了。”
  “我不喝。”朝夕奶声奶气地摇头,她脸上还有些伤,是被蔷薇的刺划的,可是丝毫不影响她的可爱,小脸粉嘟嘟的。陆蓁很会打扮女儿,给她穿着件粉色的毛衣,头上扎着粉色的蝴蝶结,摇头晃脑的样子让樊世荣最为怜爱,哪怕他在外面威风凛凛,一回到家就甘愿做朝夕的保姆,只要他在家,基本上是不让阿姨碰朝夕的,他喜欢将朝夕高高举过头顶,围着院子跑圈圈儿。陆蓁能重新接纳樊世荣,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他对女儿实在太好,视如己出,很少有男人能把跟自己没血缘的孩子当亲生的。
  可是就在朝夕终于肯张口喝药时,突然放声大哭起来,忙不迭地往樊世荣的怀里缩,樊世荣还没明白过来,樊疏桐已经一只脚踏在了茶几上,看着朝夕眉开眼笑:“哟,你还知道哭啊,那看样子没成傻子嘛,害我白白担心……”
  樊世荣一手搂着朝夕,一手拿着个药碗,怔怔地看着儿子。陆蓁的脸都白了,一把抢过女儿,紧紧抱在怀里。
  樊疏桐脸上笑开了花:“干嘛都这么看着我啊,我又不是鬼,我回家来住不行吗?这是我的家——”他望着花容失色的陆蓁,明摆着就是跟她说的,“我是樊家的长子,是这个家未来的主人,想分家产什么的,还得先问过我呢。”
  陆蓁气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谁想分家产了?”
  “那我怎么知道呢?”樊疏桐肩一耸,别过脸又对他老子说,“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鲜花喜欢牛粪什么?不就是身份和地位嘛……”
  “臭小子,你说什么!”樊世荣站起身,怒目而视。
  樊疏桐往老子身上一打量:“哟,有枪没?怎么不把枪带身上,儿子惹着你,一枪嘣了嘛,瞄准点,别再打偏了。你不是神枪手吗?拿出点威风来,别让人小瞧你是个孬种!……”
  “哥,你干什么。”连波这时候已经追进门了,拉樊疏桐。
  樊疏桐甩开连波,踱到父亲跟前,一字一句,宛如刀子:“这么看着我干什么?开枪啊!”他指着自己的胸口,“你不是常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吗?你现在就可以开枪嘣了我,最好是嘣了我,否则你会后悔的……你一定会后悔的……”他又指了指陆蓁和朝夕,“在我和她们之间,你肯定要做出选择,否则这个家就是你的坟墓,别逼我提前给你送终!”
  “哥!”连波叫。
  “别喊!这是我跟他之间的事情,你别掺和!”樊疏桐恶狠狠地瞪了连波一眼,一屁股做到沙发上,跷起了二郎腿,仰着脸看着脸色发青的樊世荣说,“当然,这事也不急,你慢慢考虑,我会给你时间考虑,在你做出决定之前,我会尽我所能让她们知道我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是怎么禽兽不如的。”说着转过脸,陆蓁抱着朝夕往旁边缩,樊疏桐伸手拧了把朝夕粉嘟嘟的脸蛋儿,“还有你这玩意儿,哥哥会好生招待你,一定会让你的童年终身难忘……”
  “不——”陆蓁抱起朝夕就往楼上跑。
  樊世荣身体发僵,看着变得如此陌生的儿子,痛苦得难以自抑:“疏桐,我知道你恨我,从小就恨我。这都怪我,没有陪伴你的成长,在我还没来得及跟你建立最基本的亲情时,你已经长大,有了自己的思维和情感,我纵然使出浑身解数,哪怕是掏出心,你也没办法在情感上接受我这个父亲。但是疏桐,你始终是我的儿子,因为我的一些表达感情的方式有偏差,导致我们的隔阂越来越深,对此我无话可说,我只能等你将来也做了父亲,你就会明白,做一个被儿子接受的父亲有多难……”
  “是吗,有多难?”樊疏桐丝毫不为所动,站起身,他的个头已经超过父亲,目光足以跟父亲平视,“是不是比造原子弹还难?是不是比你打个电话还难?是不是比你写封信还难?是不是比你掏出枪,以子弹欢迎儿子的归来还难?三年!你当我死了,我能当你还活着吗?在你对我开枪的那一刻,我死了,你也死了,这辈子我们的父子情分尽了,你明不明白?”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好看的白牙,“现在给我上演苦情戏,你不觉得很可笑吗?如果我就为这么几句话被你糊弄过去,我还是樊世荣的儿子吗?情分是尽了,但我始终是你的儿子,这话我还是赞成的。”
  他笑着点点头,拍拍父亲的肩膀:“我一定会好好孝敬你的,父亲!我会把你对我的冷酷无情千倍百倍的还给你,我会让你知道,什么是青出于蓝胜于蓝,谁让我是樊世荣的儿子呢?我不会是个孬种的,这点你绝对放心,龙生龙凤生凤,天生的老鼠会打洞,我好歹也是将门虎子,我可以很自信的跟你说,我们的决斗才刚刚开始,我不花一颗子弹也会赢得另一片天下,我不花一颗子弹也会让你看到什么是血流成河, 这世上很多战争并不需要子弹,哈哈哈……”
  樊疏桐肆意的笑声在空阔似殿堂的屋子里回荡,显得阴森可怖。连波颓然地低下头,他知道,这个家再无安宁的可能。
  樊世荣看着失了常态的儿子,终于也点点头:“不愧是我的儿子,知道这世上还有不需要子弹的战争。好吧,既然你这么想在我面前制造血流成河,你就制造吧,我敢保证最后你赢不了,因为这世上很多东西失去后就没办法再找回来,到我闭目的那天,你会明白你失去的是什么。”
  说完,樊世荣悲怆地从儿子的面前走过,上楼去了。
  樊疏桐双手抱臂,昂然目送父亲上楼:“在你开枪射杀我的时候,你就已经失去了我这个儿子,那么……我又何惧失去你这个父亲?”
  樊世荣停住脚步,没有回头,只说:“
  樊疏桐无动于衷。
  他又重新坐回到沙发上,掏出火柴盒,点根烟。半晌,他转过头问连波:“你知道什么是失去吗?”

  “妈妈——”
  二楼朝夕的房间发出撕心肺裂的惨叫。
  陆蓁穿着睡袍光着脚扑进女儿的房间,顿时也吓得尖叫,只见朝夕的被子上爬满蚯蚓,枕头上也是,朝夕因极度恐惧哭叫着,几乎接不上气。陆蓁扑过去将女儿抱下床,将她身上头上的蚯蚓拍掉,一边拍一边跟着女儿哭。
  樊世荣也闻声跑进了房间。
  “滚——”陆蓁根本不让他碰,指着樊世荣大骂,“都是你儿子干的好事!你们到底要把我们怎么样啊,弄死我吧,你们干脆弄死我们母女好了,这样的日子我一天也不要过了……”
  “蓁蓁,你听我说。”樊世荣试图去抱朝夕,被陆蓁推开。
  每天都是这样,朝夕总是一不留神就发出凄厉的哭叫,只要樊疏桐在家,就不让朝夕好过。他以捉弄朝夕为生活最大的乐趣,因为朝夕一哭,陆蓁就会哭,陆蓁一哭闹,樊世荣就会焦头烂额,这可比直接冲撞老子还来得过瘾。而自从枪击事件后,樊世荣在儿子面前彻底失去了威信,以前他板脸、吼骂或者拍桌子多少还能起到点震慑作用,可现在哪怕他跳起来骂,樊疏桐都无动于衷了,貌似还很乐见老子冒火。抑或是樊疏桐长大了,再也不是那个十七八岁刚刚冒喉结的毛头小子了,在南沙守了三年岛,再不济也经历了风吹雨淋的磨砺,男孩总是要成长到男人的,刚刚年满二十的樊疏桐“光荣”地混到了男人的队伍。用他经常拍胸脯说的话形容,我一大老爷们儿,顶天立地,还能怕了老子?
  至于大老爷们儿樊疏桐怎么“光荣”地晋升为男人的,则是秘而不宣的事情,只有在跟蔻海、黑皮和细毛喝了酒后胡吹海吹的时候,他才会小小地透露点儿。就是那么一点儿,也让除了母亲和妹妹连女人手都没摸过的海子他们顶礼膜拜,黑皮更是涎水都要流出来了,每次都推搡着樊疏桐说:“说,说,接下来怎么样,到底怎么样啊……”
  樊疏桐则总是卖关子:“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你自己试试不就知道了吗,这事儿啊,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士林,咱们要有机会试,还用问你啊。”黑皮垂头丧气。
  当时是在柳荫路蔻海姥姥家的小院里,几个年轻人凑在一起“开会”,说是开会,其实就是找个大人盯不着的地儿抽烟喝酒什么的。黑皮和细毛也是军部大院里长大的孩子,黑皮他爸还是樊疏桐老子带出来的兵,细毛则是蔻海老子手下的部将,樊疏桐和蔻海自小当“司令”、“政委”的时候,黑皮和细毛自然就是他们的跟班。比如他们玩董存瑞炸碉堡,永远是樊疏桐当董存瑞,黑皮在后面给他递“炸药包”,那炸药包当然不是真的,是用旧报纸码起来,捆好捆结实了,樊疏桐抱着匍匐前进,一直匍匐到军部行政大楼的墙根下,然后举起炸药包喊声“中国人民万岁”,再英勇地将炸药包扔出去。细毛则在旁边制造点音响效果,怎么制造的呢,就是将一个雷鸣炮盖在破脸盆下,引线留在外面,点燃引线后,嘣的一声闷响,脸盆飞上天,樊疏桐就以英雄的姿势光荣地倒地“牺牲”。蔻海则领着一帮屁大的孩子喊声“冲啊”,进攻开始了,目标就是司令政委们办公的行政大楼。每次听到狗崽子们在楼下喊进攻,寇振海就忍俊不禁,跟樊世荣说:“这下好,我们又被一锅端了。”
  “不用说,又是老樊家的那个崽子领的头。”大家都见怪不怪,有时候开着会,猛听到脸盆飞上天,然后又哐当落地,樊世荣总是气恼地说:“妈个巴子,老子打了一辈子仗,到头来被这帮狗崽子给端了。”
  会场免不了一场哄笑。
  没几年的事儿,怎么眨眼工夫都长大了呢?“炸碉堡”的任务已经由樊疏桐光荣地传给了比他们小的孩子了,每次见着一帮光着屁股的孩子在院子里冲啊喊的,樊疏桐总是以司令的口气跟孩子们挥手:“同志们辛苦了。”
  “首长辛苦了!”孩子们热烈地回应。
  樊疏桐真觉得倍儿有面子。虽然他已经长大,但余威仍在,走到哪儿都是“首长”,那威风一点也不亚于他老子樊世荣。
  虽然樊疏桐无限怀念儿时的无恶不作,但如果要选择,他还是愿意选择长大,因为炸碉堡之类的事属于小孩玩家家,大人不会去做,而很多大人做的事,小孩是不能做的。长大可忒好了,可以抽烟喝酒,可以和老子叫板,可以和女孩子约会,樊疏桐非常荣幸自己比蔻海他们领先一步成为男人,这简直成了他炫耀的资本,每次“开会”,他都会在众人的央求下透露一点儿,然后藏着一点儿,半遮半掩的,可把男孩们对异性原始的向往激发出来了。
  “男人的成长,是需要女人洗礼的。”樊疏桐那会儿开口闭口都少不了“女人”。而让他成长为男人的那个女人在他断断续续的叙述中终于浮出水面,是大院外的,一个理发店的妞儿,不是黄花闺女,是个有夫之妇。
  蔻海带着黑皮和细毛曾先后去理发店瞻仰过那个妞儿,也未见得是什么天仙,无外乎是皮肤白些,身材不似少女那样板,浑身上下肉多,而且多得恰到好处,尤其是胸脯那块儿简直是山峰,还有屁股,浑圆的翘得老高,走路还一扭一扭。看得黑皮和细毛直吞涎水沫子。蔻海倒还好,虽然对女性也充满好奇,但仍属“性本善”的一类,除了觉得好玩儿,他并没有太过幻想。
  用樊疏桐的话说,他还没开窍。
  显然,樊疏桐已经“开窍”,而那个走路扭屁股的妞儿无疑是他的性启蒙老师,两人怎么好上的已经无从考究,反正就是睡了。樊疏桐事后形容他的“第一次”,开始不怎么舒服,后来就舒服得□。至于怎么个□,樊疏桐也形容不出来,他拾掇黑皮和细毛去实践实践就知道了,黑皮舌头吐得老长:“我要敢,我爸不把我蹦了才怪。”
  细毛说:“问题是找谁实践呢?我们可没你这样的本事。”
  倒是蔻海意见不一致,左想右想觉得不对劲:“我说士林,我怎么觉得占便宜的不是你哩?你说那个妞儿是有男人的,她肯定每天都有‘实践’吧,问题是你嫩着哩,就被她这么糟蹋了?”
  一句话让樊疏桐噎住了。
  黑皮猛拍大腿:“对啊,你是童子之身哩,应该是那娘们占你便宜吧?”
  樊疏桐发愣了,他脑子一向好使,不过片刻工夫就转过弯了,他的确是被人占了便宜,亏他还得意忘形呢!他顿觉羞恼不已,撂下酒瓶就去找那妞儿“算账”,引诱他上床,真不是个东西。但是走到半路上他又没底了,因为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并没有人把他捆上床,他凭什么找人家去算账?
  很多年后,每每樊疏桐回想这件事就觉得憋屈,岂止憋屈,简直吃大亏了,从此沦为死党们的笑柄。蔻海时不时地要把这事拿出来晒晒,黑皮和细毛也笑死他,樊疏桐一世英名全栽女人身上了。也正是这件事让他对女人始终没有太多的好感,虽然后来他有很多很多的女人,但他极少在哪个女人身上用真心,他发迹后换女人跟换衣裳似的,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扳本”。
  而且,以樊疏桐睚眦必报的个性,岂会咽下这口气?他断不会放过那个夺去他处子之身的女人。他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再次约会那女人,待她把衣服都脱光了,钻进被窝喊他上床的时候,他借口上茅厕溜了出来,然后静等好戏开锣。果然,不出一会儿,那女人被她男人打得屁滚尿流,因为她男人接到神秘人报信,说有人上他老婆,她男人当时在外面打牌,操起家伙就赶回家。当时是晚上,黑灯瞎火的,那女人还以为是樊疏桐上完茅厕回来了,就浪声喊他快上床,结果是她男人……樊疏桐在楼下听到楼上传来那女人的惨叫,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烂女人!”他当时狠狠吐了口唾沫。
  而那个神秘的报信人,自然就是黑皮了。黑皮开始死活不肯干,樊疏桐就威胁他:“干不干随你,反正以后你不要跟我混了。”
  最后还能怎么着呢,黑皮只得助纣为虐。
  蔻海后来知道这事了,大骂他们禽兽。樊疏桐回了句:“我什么时候不是禽兽了?”为此哥俩还大吵一架,闹得不欢而散。
  由此可见,蔻海多数情况下是个有正义感的人,虽然混球的时候也很混球,但是非分明,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他分得清清楚楚。蔻海最看不惯的是樊疏桐对朝夕的捉弄,他觉得纵然大人得罪了他,一个大老爷们竟然拿个孩子出气,实在不是男人干的事。而且,蔻海很喜欢小朝夕,虽然他自己也有妹妹,但他觉得朝夕比自己的妹妹可爱,小脸儿粉嘟嘟的,说话清清脆脆,见着蔻海就喊“海哥哥”,那个奶声奶气的调儿,让蔻海打心眼里着迷。
  而小朝夕到底年幼,十岁都不到,还不懂得记仇,即便早上被樊疏桐捉弄得大哭,可晚上见着樊疏桐还是喊“大哥哥”。只要连波不在家,她就跟在樊疏桐屁股后面赶,“大哥哥,等等我——”、“大哥哥,你的头发怎么比我的还长啊?”、“大哥哥,你干吗老是抽烟?”……樊疏桐每每被烦得不行,恨不得把她扔出窗户。当时的樊疏桐已经进入青春叛逆期,做什么都求出格,街上流行什么他就整什么回来,那个时候的男青年很流行长头发,过耳根,发梢翘起,在脖子后面甩来甩去,樊疏桐觉得特酷。他就上理发店也整了个这样的发型回来,不止发型,他还穿上了时髦的花衬衫和喇叭裤,鼻梁上还架副蛤蟆样的墨镜,第一次以这样的流行装扮走进军部大院,他吹着口哨,双手操在裤袋里,所经之处无不滚落一地眼珠子。
  部队大院从来就只有绿军装,樊疏桐花里胡哨的形象整个就是个不良青年,但他是樊司令的公子,即便背后被人议论纷纷,也没有人敢当面指责他。倒是蔻振洲暗示樊世荣,让儿子注意下形象,部队里不比地方,穿成这样进出,对战士们有很不好的影响。可是樊世荣奈何不得,他哪还管得了儿子穿什么衣服理什么发型,父子已然是势如水火,每次话说不了两句就吵起来了。而每次吵架后,樊疏桐总是变本加厉地捉弄朝夕,不把她弄得大哭不罢休,唯恐家里不乱,越乱他越满足。所以一般情况下,樊世荣根本不敢跟儿子吵,一吵,最后总是以朝夕的的哭叫收尾。朝夕一哭,陆蓁就要跟樊世荣闹个没完,动不动就要搬出去,在外面威风凛凛的樊世荣私下里总是唉声叹气地跟蔻振洲说:“打了一辈子仗,敌人的炮火我不怕,枪子儿我也不怕,我就怕了这狗崽子,你说这是为什么啊?”
  “唉,垮掉的一代。”蔻振洲也叹气。
  唯一庆幸的是,樊世荣还有个没有垮掉的儿子连波给他撑脸,连波很争气,在重庆军校读书,每次都是大红的奖状拿回来。也唯有说到连波,樊世荣的脸上才有那么点光彩,逢人就夸连波:“这小子,天生的文将。”
  连波文笔一流,是学校数一数二的笔杆子,经常在报上发表文章,说话做事也极有条理,不温不火,不急不慢,跟樊疏桐的爆筒子脾气截然不同。人也长得文气,清清瘦瘦,笑容腼腆,绝对是长辈们夸赞的对象。不仅长辈喜欢他,像朝夕这样的小孩也喜欢他,每次连波回家来,朝夕就会像过节一样,开心得蹦上蹦下,二哥哥二哥哥的喊个没完,不是勾着他的脖子撒了欢地笑,就是坐在他的膝上听他讲故事。连晚上睡觉也不要妈妈哄,要连波哄:“二哥哥给我讲故事我才睡。”
  朝夕最喜欢听连波讲故事。
  而连波也非常喜欢朝夕,他只要一回来,就会带朝夕玩儿,到哪儿都带着,让樊疏桐很冒火:“带什么不好,带个拖油瓶。”
  因为樊疏桐跟连波最亲,到哪儿都喜欢带连波去,而连波又总带着拖油瓶朝夕,于是就形成了一道独特的景象,两个英俊挺拔的青年后面,蹦着一个小丫头片子。而朝夕又很喜欢牵连波的手,牵了连波,又想牵樊疏桐,结果樊疏桐每次都厌恶地甩开,朝夕也不恼,就一手牵着连波,一手拽着樊疏桐的衣襟,跟在他们中间走。
  蔻海他们第一次见到此番景象,笑得前仰后合,因为一身不良青年打扮的樊疏桐旁边跟着个蹦蹦跳跳的小丫头,说不出来的滑稽。
  “笑什么笑,都怪连波!”樊疏桐没好气地瞪他们。
  于是在大家“开会”的时候,朝夕就在院子里跑进跑出,一会儿捉蝴蝶,一会儿逗狗玩,一会儿又要爬到枣树上摘枣,总之没有片刻安静。连波很有耐心,朝夕要什么,他都给她去弄,要摘枣,连波就帮她摘。而且连波也很会照顾小孩,朝夕的手脏了,他就会牵她到厨房,细心地给她洗手;朝夕玩得满头大汗,连波就掏出洁白的手绢给她拭汗;朝夕玩累了,连波就会抱她到沙发上睡,还脱下外套盖她身上,生怕她着凉。
  众人目睹连波幼师级的体贴照顾只有瞪眼的份儿,细毛尤其对连波那洁白的手绢充满好奇:“我说秀才,这玩意你还随身带着啊?”
  连波反问一句:“为什么不可以?”
  樊疏桐戏谑地说:“他这辈子投错了胎,本来应该是个女人,结果跑快了,成了个男人。”
  “去!没句正经的。”连波骂。
  蔻海倒是很欣赏:“连波将来绝对是个好丈夫,会照顾女人和孩子。我也有妹妹,我就没这么细心地照顾过。”
  “你妹妹?”黑皮吧哒吧哒过着烟瘾,咧嘴一笑,“你是说常英?我的天,她比你还像男人。”
  众人大笑。
  “滚!”蔻海就要拿脚踹黑皮。
  细毛笑着打抱不平:“我说海子,黑皮没说错啊,你家常英那可真是女中豪杰,别的不说,长这么大,我就从来没见她穿过裙子。”
  “也没扎过辫子。”黑皮补充。
  细毛连连点头:“对,对,成天跟一帮小子打架,比海子还江湖。”
  蔻海唉声叹气,对这个妹妹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唉,我也怀疑,这丫头是不是也投错了胎……”
  又是一阵爆笑。
  蔻海的妹妹不姓蔻,随母姓常,可见蔻家是很民主的。常英自小就是被父亲当儿子养的,一直到上中学都是留着男孩子的头发,穿着绿色的改良军袄,走路也是大步流星,和蔻海走在一起,如果她不说话,简直就是哥俩,一点也不像兄妹。常英的性格也是男孩子样的,爱打抱不平,比蔻海还喜欢惹事,小时候哥哥们在大院里冲锋陷阵,常英总是自愿担当蔻海的警卫,开口闭口“报告政委”,见了樊疏桐更是站得笔直,举着小手敬礼:“报告首长!”……樊疏桐总是摸她的头,模仿他老子的语气说:“好小子,是个打仗的料,去,把你家那瓶刚买的麦乳精拿来贡献给解放军!”
  樊疏桐出入寇家如出入自家门,对他们家的情况了如指掌,每次蔻家有了什么好吃的好玩的,蔻海一走漏风声,樊疏桐就指挥常英深入敌穴,为党为人民舍身保后勤,吃的喝的烟啊什么的,都是常英回家摸来贡献给樊疏桐人等的。比如那次在蔻海的身上闻到了麦乳精的香味,樊疏桐就命令常英:“目标——东区二号楼一楼厨房。我军所需的麦乳精就藏在某个柜子里,仔细检查,发现后马上拿来!”
  常英连忙立正,举着手大声道:“报告首长,一定完成任务!”
  “记住,不要惊动敌方!”
  “是!”常英站得笔直,真正是英姿飒爽。
  樊疏桐满意地点头,背着手,有板有眼地喊口号:“好——跑步前进!一二一,一二一……”
  常英那个时候也就八九岁,成天穿着经她妈改小的小号绿军装,腰间还扣着同样改小了的皮带,以标准的出操向着目标——她家前进。不过一会儿工夫,就将她家的麦乳精摸出来贡献给了樊疏桐。麦乳精是一种黄色颗粒状的甜食,可以干吃,也可以冲水喝,是那个时候孩子们最爱吃的零食,很高档,一般人家不常买。外包装跟现在的罐装牛奶类似,多是作送礼用。虽然现在这种食物已经被淘汰,但是很多七八十年代走过来的人都记忆犹新,很香,也很甜,男孩女孩都爱吃。樊疏桐也很大方,把常英贡献的麦乳精分给大家吃,蔻海连声赞好吃,砸巴着舌头说:“嗯,不错,跟我们家的那罐味道简直一模一样。”
  樊疏桐从小练就了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本事,正色道:“那你怎么不拿来给我们分享?”
  蔻海说:“我妈锁着呢,说是吃多了不好。”
  “那你还吃?”樊疏桐挑着眉反问。蔻海当时舔着手指说:“跟首长在一起,就是毒药我也吃。”
  樊疏桐一脸坏笑,拍着他的肩膀说:“好样的,不愧是我出生入死的兄弟!”
  结果晚上回到家,蔻海发现柜子里的麦乳精不见了,问妹妹,常英理直气壮地回答:“贡献给首长了!”蔻海气得就差没抽妹妹,但他也不能声张,只能咽了这个哑巴亏,此后类似的事情常有发生,蔻海也就习惯了,每次家里好吃的好玩的不见了,就会随声问妹妹:“我那盘邓丽君的磁带呢?又贡献给首长了?”
  “报告政委,正是!”常英简直就是樊疏桐的内线,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卧底。没办法,常英从小就崇拜樊疏桐,那感觉跟崇拜她爸爸和哥哥是不一样的,简直是将樊疏桐奉为英雄,樊疏桐种种劣迹在她眼里成了英雄事迹。樊疏桐在大院里无恶不作,坏事做得越多,常英越崇拜。
  一晃几年过去,哥哥们都长大了,常英也有了十三四岁,性别意识还没有觉醒,樊疏桐他们在柳荫路的小院里“开会”,常英一有空也要过去凑热闹。每次过去,看到连波带着小朝夕,就会觉得很好玩,捏着朝夕的粉脸说:“多好看的娃娃,比我家挂历上的娃娃还好看,连波哥哥,她怎么生出来的啊?”
  常英的意思是,这么好看的小人儿应该不是人类生出来的,因为她也是妈妈生的女儿,怎么就没生得这么好看。
  樊疏桐搭话道:“她妈是个妖精。”
  连波斥责哥哥:“哥,在小孩子面前说话注意分寸!”
  小朝夕歪着脑袋,撅着嘴说:“我妈妈不是妖精,我妈妈是仙女。”
  “对喽,朝夕就是个小仙女!”连波将朝夕搂在怀里,很好地保护着她。常英又将她拉过来,问她:“那小仙女,你长大了想做什么?”
  “我长大了要嫁人。”朝夕一脸天真,但是又很认真地回答这个问题。
  常英乐了,逗她:“那你嫁给谁啊?”
  朝夕将手一指,正指着连波:“就嫁给连波哥哥,我给她做媳妇儿。”
  “哦哟——”
  院子里起哄了,黑皮和细毛拍着手,嘴巴都快笑歪。连波脸皮薄,满脸通红,支吾着说:“小孩子说的话,你们也当真?”
  只有樊疏桐没有笑,眯起眼睛,瞥着小仙人儿似的朝夕,嘀咕了句:“臭丫头,真是跟你妈一个德行……”
  樊疏桐和陆蓁的交恶,从来就没有缓和过。
  陆蓁对樊疏桐没好脸色,樊疏桐对这个漂亮的后妈也不买账,两人很少当面吵,一直是冷战。住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至少表面应该保持平和,但就是这表面上的平和樊疏桐都做不到。当然,陆蓁也做不到。
  但与之截然不同的是,陆蓁对连波却非常和善,这跟连波知书达礼,又呵护朝夕有关,更重要的是连波很尊敬陆蓁,虽然以陆蓁的年龄还远不够做连波的后妈,可人就是这样,你敬我一尺,我就让你一丈,连波一直把陆蓁当长辈样的尊敬,陆蓁当然也对这个仅小自己十来岁的“晚辈”关爱有加。两人经常在一起聊天,谈生活谈理想,连波有什么不懂的事情也会请教陆蓁。尤其是连波非常怀念自己已故的母亲更让陆蓁觉得这个孩子很善良,一个对父母都没感情的人,那跟禽兽没有区别。比如樊疏桐。
  而陆蓁显然也表现得太明显了,夏天切西瓜,人人都有份,连门口站岗的警卫都有份,就是没樊疏桐的份。过年上街买礼物,连照顾朝夕的阿姨都有份,樊疏桐的,想都别想。甚至于,只要朝夕进了樊疏桐的房间,陆蓁就会暴跳如雷,不骂朝夕,骂阿姨,话往往说得很难听,无非是指桑骂槐。陆蓁不知道,她这是给自己给朝夕种恶果,最后尝恶果的只能是她自己,还有朝夕。
  樊疏桐是个极记恨的人,一点一滴他全记着呢。比如收拾理发店的那个女人,他固执地认为那个女人利用他年少无知占了他便宜,于是借她男人之手狠狠收拾了她,不仅如此,还通过关系网让那女人连理发店都开不成,最后不得不灰溜溜地搬到G市下面的县城去住了。他一直没有动陆蓁,并不表示他怕她,或者是动不了她,而是他觉得时机未到。
  樊疏桐一直在瞅时机收拾陆蓁。
  机会终于来了!
  有一天樊疏桐从外面晃悠回来,在军区门口看见武警盘问一个试图想进去的男子,本来他没有在意,结果听到那人说:“俺就是找一个叫陆蓁的,听说她是你们这儿一个首长的老婆,凭啥不让我进去?”
  陆蓁?樊疏桐转过身,打量那男子。只见那人一身蓝色中山装,戴副眼镜,长相很斯文,拎着一个黑色行李包,看样子就是从外地来的。樊疏桐走过去,问他:“你找陆蓁?”
  “是,是,我就找她。”那男子见有人跟他搭讪,意识到这人可能认识陆蓁,像遇见了救星,“可这位解放军同志不让我进去,我大老远的来这多不容易啊,转了几趟火车,你看我的样子也不像坏人嘛,他说要什么介绍信……”
  樊疏桐说:“军区是随便能进去的吗?军事重地,懂不懂?”说 着又上下打量那男子,“你是陆蓁什么人?”
  “哦,这个……”男子支吾起来,面露难色,“我不是她什么人。”
  旁边的岗哨斥道:“不是她什么人怎么能进去?没有介绍信就不能进去,马上走,这里是军事重地,不是老百姓可以随便进去的。”
  男子都快哭了:“可,可我大老远的来……”
  “你到底是她什么人?”樊疏桐很好奇。
  “我,我……”男子吞吞吐吐,最后终于说了实话,“我是她女儿的父亲,我叫邓钧,从湘西那边过来的……”
  此人正是陆蓁当年在老家处过的一个相好,是F省派到Y市的一个地质勘探队搞勘探的技术员。陆蓁的老家上坡镇当年要建一个大水库,勘探队在水库设计阶段就早早就进驻到镇上,至于勘探个什么东西,乡亲们都不知道,只觉得新鲜,一大帮子人起早贪黑地在水库周围拉尺子提标本,很多人围着他们看热闹,陆蓁就是其中一个。至于邓钧怎么被她看上的,理由很简单,邓钧是那一拨人里最干净的后生。那时候是夏天,烈日炎炎,勘探队很多人都光着膀子,唯有邓钧穿着洁白的衬衫,一看就是的确良,这种布料在当时可不容易买到。他的头发很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陆蓁从来没见过男人有这么黑亮的头发,起风的时候,额前的头发飘飘的,常让陆蓁看得发呆。还有他的鞋子,永远洁净,不像其他人那样沾满黄土。因为他穿着皮鞋呀!棕色的,还很新的样子,擦得发亮。那年头穿得起皮鞋的人可不多,陆蓁的眼睛很好使,她见邓钧又是皮鞋又是的确良的衬衣,笑起来一口白牙,清清爽爽,言谈举止也非常有礼貌,文质彬彬的,断定他家里环境好。
  陆蓁的老家因为交通闭塞,很穷也很荒蛮,除了冬天,男人们几乎不穿鞋也不穿褂子的,到哪儿都可以看到光着膀子的汉子,蹲在门口或是田边地头大口大口地扒饭,随口大声吐痰。陆蓁见惯了这样的男人,骨子里非常厌弃,也觉得他们很没出息,邓钧在当时年方十七岁的陆蓁眼里,简直成了稀罕。她觉得这就是她要找的男人!
  但邓钧一直很有分寸,虽然他也很喜欢漂亮的陆蓁,陆蓁要他做什么,他都会尽心尽力地去做,可他从不越界,开口闭口“小陆妹妹”。有时候陆蓁主动拉他的手,他还会甩开,满脸通红。这样的局面一直持续到勘探队的撤离,陆蓁着急了,她知道一旦他们撤队,她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再遇见邓钧这样的男人了。陆蓁是个很有头脑的姑娘,关键时候是绝对拿得出气魄的,她一不做二不休,勘探队撤离前镇里为他们举行了一个欢送会,陆蓁就是在会后拿下了邓钧。因为邓钧那晚喝了酒,男人一喝酒,什么防线都是假的……但邓钧还没有醉到人事不省,他也是有些舍不得陆蓁的,在酒精的作用下终于失了控,他记得很清楚,陆蓁是黄花闺女。清醒后他对陆蓁说:“等我几年,我在工作上干出点名堂了就来接你。”
  陆蓁信以为真,这可是男人的承诺啊,她满眼含泪地答应等他。谁知邓钧刚走不久,她就发现自己怀孕了,一个未出嫁的姑娘就被人搞大肚子,这在当时可是了不得的丑事,父亲差点将她的腿打断,她也忍了,而且誓死没有说出邓钧的名字。她知道一旦说出来,邓钧就完了,他要是完了,她这辈子就没什么指望了。陆蓁当时最大的指望就是邓钧有一天来接她走,让她远离那个荒蛮的山沟沟,过上城里人的生活。当然,后来她确实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但不是依靠的邓钧,谁让陆蓁是个有头脑的姑娘呢,她知道女人可是等不起的,她必须抓住一切可以让她出头的机会。
  陆蓁当然是出头了,尤其是嫁给樊世荣后,成了上坡镇了不得的“大人物”,首长夫人啊,比县长都不知道大到哪儿去了。所以当若干年后邓钧重返上坡镇打听陆蓁时,听到的都是她的传奇经历,陆蓁的下落很容易就打听到了,尤其是在得知她未婚生女时,邓钧差点哭出声,因为他知道那孩子就是他的。他千里迢迢赶到G市来找陆蓁,并没有特别的想法,他知道以现时他的身份,连仰视的资格都没有,人家都是首长夫人了,他还能怎么着?但他想看看孩子,哪怕是一眼,也让他心里好过些,毕竟是自己的骨肉啊,他不能亲自养育她,看看她也是必须的,否则他将来老了会痛恨自己,如果孩子长大后得知生父如此绝情,也会恨他。
  樊疏桐瞪大眼睛听完邓钧的叙述,半晌没有回过神。
  当时是在军部大院旁边的一个饭馆里,他招待邓钧吃饭,邓钧千恩万谢,尤其在得知樊疏桐就是首长的儿子后,简直感激涕零。其实邓钧并非没有钱吃饭,看他的穿着也不是乡下人,他只是吃不下,甭说看孩子了,连军部大院的门他都进不去,他想起来就懊丧得不行。
  “小兄弟,你能带我进去吗?我,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想看看孩子……”邓钧红着眼眶,几乎是央求樊疏桐。
  樊疏桐支着下颌,目不转睛地盯着邓钧,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但脑子里早就是万马奔腾了,他摇摇头:“恐怕不行。”
  “为什么?”邓钧一听就急了。
  “不是我不带你进去,而是你不能进去。”樊疏桐故意放慢语速,“因为我爸……他可不会同意你见陆蓁,我爸……你知道的,他是首长……”
  “知道知道,很贸然打扰首长我也过意不去,可……”
  “他有很多警卫,还有枪。”樊疏桐打断他。
  邓钧本能地一缩,连忙摆手:“我,我没有恶意的。”
  樊疏桐在他脸上看到了满意的效果,继续吓唬他:“他蹦了你,都没人敢吭声……我是他的亲生儿子,都差点被他一枪蹦了,当时是为了救朝夕,朝夕你知不知道,就是你闺女,我爸打她,我去护,结果老头子从警卫手里拔过枪就朝我射,砰——”樊疏桐做了个开枪的手势,正对着邓钧的脑门,“就是一枪!”邓钧一震,脸色煞白,就像是真的中了一枪一样,霎时动弹不得。樊疏桐更加夸大其词:“你不知道啊,当时子弹嗖嗖地从我耳朵边飞过去,我是他亲生儿子呃,他都敢开枪,你也敢去?”
  邓钧拿着筷子的手明显在发抖。到底是地方上的百姓,没见过真刀实枪,随便吓唬吓唬,都可以面如土色。邓钧是良民一个,哪经得起这样的吓,眼泪哗哗地流出来:“我,我闺女……她挨首长的打?”
  “可不是?”樊疏桐睁眼说瞎话的本事绝对是叹为观止,眼皮都不眨一下,说得就跟真的似的,“我是他亲生儿子都经常挨他的打,何况是没有血缘的一个丫头片子,造孽啊……”樊疏桐叹着气,连连摇头,“不仅是打她,还经常不给她饭吃,那孩子饿得……见着什么都往嘴里塞,她妈也怕我爸,谁不怕我爸?我爸是首长,一声令下,千军万马,谁不怕?”
  邓钧的筷子掉到了地上,堂堂七尺男儿,竟然捂着脸痛哭起来:“都是我的错,是我的错啊……”
  樊疏桐嘴角露出得意的笑容。
  他这么吓唬邓钧的目的只有一个,让邓钧把朝夕带走,朝夕一走,她娘还能在大院里待得下去?他恨死了那女人,说不清怎么会那么恨,都是因为她,他们父子才形同陌路,他岂能轻饶了她?赶走了她,她到了地方上也没人要,做过樊世荣的老婆,谁敢要?樊疏桐就是巴不得她一辈子不好过!
  拿定主意后,樊疏桐一方面将邓钧安顿在军区招待所住下,当然,少不了又是一番声情并茂的吓唬,邓钧是个老实人,樊疏桐说什么他都信。如果樊疏桐找个人贩子把他卖了,只怕他还会帮樊疏桐数钞票。而樊疏桐丝毫也未觉得过意不去,用蔻海的话说,他就是一禽兽。在某些时候,连禽兽都不如。樊疏桐那次还顶了句:“没办法,谁让我摊上一个禽兽爹呢。”
  安顿好邓钧,樊疏桐大摇大摆地回家了。刚好遇见放学回来的朝夕,被警卫牵着,蹦蹦跳跳的,像只灵动的小鹿。朝夕一见着樊疏桐就挣脱警卫的手直奔过来:“大哥哥——”如果是往常,樊疏桐肯定厌恶地甩开她,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他没有甩开,任她脏脏的小手拽着他的衣襟。
  樊疏桐边走边问朝夕:“朝夕啊,你有没有想过你爹啊?”
  “我爹就在家呀。”朝夕没有听明白樊疏桐的意思,她那么小的年纪,也听不明白。而且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管樊世荣叫“爸爸”了,把樊世荣乐得,每天一进屋第一件事就是高高地把她举起转圈儿,逢人就夸“我闺女”如何如何,陆蓁也没有反对女儿这么叫樊世荣,孩子亲他,她觉得也未尝不可。
  但是樊疏桐此刻就存心教唆她:“朝夕,我说的是你的亲爹哦,亲爹你知不知道,就是生你的那个爹。”
  朝夕仰着一张红彤彤的小脸儿,似乎明白,又似乎不明白:“我的亲爹呀,我不知道在哪里呢,但是我现在的爹很疼我呀,我喜欢现在的爹。”
  臭丫头!樊疏桐在心里骂,她还分得清现在的爹不是亲爹呢。“那如果我带你去见你的亲爹,你去吗?”樊疏桐试探着问。
  “我的亲爹在哪里?”
  “你想见他吗?”
  “想见。”
  有这句话就够了,至少不需要用麻袋捆她去见邓钧了。到了家,已经快开饭了,阿姨连忙从樊疏桐的手里牵过朝夕去厨房洗手。陆蓁诧异地看了眼樊疏桐,似乎还不大乐意樊疏桐牵朝夕。连波和樊世荣都已经在餐桌前坐好了,连波说:“哥,快坐下,就差你了。”
  樊疏桐在樊世荣的对面坐下,看看老子,又看看后妈,嘴角难得地露出笑容:“对了,我刚刚在门口碰到一个人。”他把目光对准陆蓁,“说是你的亲戚。”
  “我的亲戚?”陆蓁愕然。
  “没错,但警卫不放他进来,我把他安顿在招待所了。”
  陆蓁一脸茫然,似乎一时还想不起哪个亲戚会来这找她。自从当年生下朝夕远走他乡,她就跟家里断了行走,只有一个哥哥偶尔还通下信,但绝对不会来这找她,有什么事哥哥肯定会在信里说的。会是谁呢?
  樊世荣听闻陆蓁的亲戚来了,马上跟儿子说:“既然是亲戚,就应该邀请人家来家里嘛,大老远的,来一趟多不容易。”说着交代连波,“吃完饭你去趟招待所,把人领回来……”
  陆蓁还在想是哪个亲戚找她。
  樊疏桐唯恐天下不乱,笑着跟老爸说:“父亲,您知道他是谁吗?”刚说完,朝夕洗完手跑了出来,樊疏桐还没说,小朝夕倒先兜了出来:“我知道!是我的亲爹来了——”
  一家人目瞪口呆。
  陆蓁的脸刷的一下就白了,支支吾吾:“说,说什么呢。”
  “他叫邓钧,说是朝夕的父亲。”樊疏桐见状也不卖关子了,笑得合不拢嘴,还不忘添油加醋,“那位邓大哥说,他大老远的来就是想见你,他找了你很久,很怀念你们在一起的时光。”
  说着拿眼睛瞟樊世荣。
  还用说?樊世荣的脸就像是从冰窖里冻过的,但他到底见过世面,随即恢复常态,端着碗看了下陆蓁,说:“那你抽空过去趟吧。”说完埋头扒饭,装作什么事也没有样的,夹菜,塞进嘴里,咀嚼。
  一桌的人全看着他吃。
  偌大的餐厅就听见他一个人咀嚼的声音。
  樊世荣在楼上楼下踱步子的时候,樊疏桐就坐在沙发上啃苹果。他笑眯眯地看着父亲佯装没事,但分明又坐不住的焦急样子,心里觉得特痛快。陆蓁去见邓钧了,樊世荣能不急吗?当然,是他批准陆蓁去见的。他可以不批准,但如果他不批准,就显不出他的大将之风。堂堂一个司令,还能怕了一个地方上百姓抢走老婆?说出去,岂不让人笑掉大牙?何况他批准陆蓁去见旧情人,是派了警卫跟着的,陆蓁能跑哪儿去?但不知道为什么,樊世荣就是坐立不安,不时看表,当初在战场上攻敌人碉堡的时候他也没像现在这样急过,他是常胜将军呢,从容不迫运筹帷幄,何曾这么失魂落魄过?
  陆蓁去见邓钧的时候,樊世荣的一个部下来汇报工作。樊世荣将那个部下带到了楼上书房,似乎是为了避开“看戏”看得正起劲的儿子。樊疏桐鬼精似的,当即察觉父亲有名堂,于是踮起脚凑到书房门口。
  果然听到部下在里面汇报:“首长,资料都在这儿,您过目。”
  樊世荣显然在翻阅资料,半晌没有吭声。过了很久,樊疏桐才听到父亲说:“这小子家境不错啊,资料准确吗?”
  部下答:“这是当地组织部报上来的,绝对无误。邓钧的父亲是Z市的市委书记,母亲在当地妇联工作,邓钧毕业于中南地质学院,毕业后分配在H省地质勘探队,75年4月被派驻Y市思乡县上坡镇执行水库勘探任务,同年11月结束任务回到省城。第二年被保送至北京读研究生,毕业后留在北京……”
  樊疏桐躲在门外差点笑出声,原来老头子是去摸人家的底了。
  樊世荣听到部下的汇报,似乎稍稍放下心:“还好,不是社会上乌七八糟的人,也算是根正苗红,父母都是地方干部,这小子在北京读书就业,应该也差不到哪儿去。”停顿了下,吩咐部下,“马上给我联系北京方面,把他派去新疆吧,那里正在搞建设,需要他这样的人才……”
  樊疏桐目瞪口呆。
  好毒的一招啊,老头子竟然要把邓钧派到边疆!樊疏桐没有去过新疆,但在南沙时连队里就有新疆来的战友,那可是寸草不生的荒原之地,邓钧一旦被派去,只怕这辈子都回不来了。樊世荣断不会让这个心腹之患可以随时来G市,打扰他和陆蓁的幸福生活。这下轮到樊疏桐着急了,因为邓钧若真被派走,他想借由邓钧遣走朝夕继而赶走陆蓁的如意算盘就落空了。不行,他必须抢先行动!
  陆蓁回来后,樊疏桐马上去见邓钧,把父亲背地里的安排和盘托出。邓钧当时就红了眼眶,支吾着说:“我,我不能去……”
  “你当然不能去,你要是去了这辈子都见不着朝夕了,我爸不会让你回来的。”樊疏桐充满同情地看着他。
  邓钧说:“就是你爸,不,就是首长让我回来,我也……你不知道,我们单位就有队友派到那边,派去四个,回来的只有一个……”
  樊疏桐愕然:“为什么?”
  “……牺牲了。”邓钧低着头,声音低不可闻,“那里自然条件恶劣,而我们搞地质勘探的,哪里有危险就得去哪里,到处都是沼泽地,要不就是沙漠,我那三个牺牲的队友就是陷进沼泽地……再也没有起来。”
  樊疏桐倒吸一口凉气:“真是禽兽,他是禽兽……”一股热血腾上心头,樊疏桐觉得这件事他还非插手不可了,否则邓钧真是性命难保,虽然跟这个人才见过两次面,但他知道这是个难得的好人,心地善良,重情义,否则不会时隔八九年还打听旧情人的下落。但是怎么帮,他一时又拿不定主意,他问邓钧:“你见陆蓁的情况……是怎样的?”
  不问还好,一问邓钧真的落下泪来:“她,她赶我走,骂我……没良心。我想见见朝夕,她都不肯,说这辈子都不会让我见到朝夕……”
  “我早说了,她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她当然舍不得离开我爸,我爸是首长呃,她跟着我爸可风光了,肯定不会回地方。”
  “我不是要她跟我回地方,我只是想见见朝夕。”
  “是啊,只是见见嘛,她也不乐意?”
  “嗯,她要我马上走。”
  樊疏桐热血青年的禀性露出来了,当即拍板:“这事包在我身上!不过以我的看法,见一两面没有多大意义,你应该……”
  邓钧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应该怎样?”
  樊疏桐到底太年轻了,没有社会经验,考虑问题很幼稚。他单方面地认为,只要让邓钧把朝夕带走,陆蓁就会待不下去,一定会去找女儿。即使她不走,朝夕若跟了邓钧,樊世荣也断不会为难邓钧,把他派到鸟不生蛋的边疆去建设祖国,搞不好连命都没了。樊世荣很爱朝夕,这点樊疏桐毫不质疑,朝夕完全可以成为邓钧的盾牌。
  但是樊疏桐忽略了,樊世荣正是因为爱朝夕,才不可能让邓钧把朝夕带走。而且,堂堂军区司令的千金,谁能带得走?
  纵然是樊疏桐指使,也不能!
  应该说,樊疏桐还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他先给邓钧买好车票,让他在车站等,然后去学校接朝夕,不巧朝夕因为感冒发烧,那天没有上学。樊疏桐只好先回家,一进门就看到朝夕正在院子里的石桌上画画呢,石桌就砌在花架下,架上的紫藤萝开得正盛,小朝夕穿了件鹅黄的小背心,蓝色的喇叭裤,戴着紫色的漂亮头箍,在那流淌的紫色瀑布里美得简直入了画,樊疏桐站在院子门口,竟有一瞬间的失神。
  “大哥哥,你回来啦!”小朝夕一抬头就看到了樊疏桐,一张粉粉的小脸儿立即喜笑颜开。
  如果是平时,樊疏桐肯定睬都不睬她,直接往屋里走。但是这次,他走了过去,居高临下地看着那张可爱的小脸儿:“你今天怎么没上学?”
  “我生病了,吃了药,很乖的呢,一口气就吃下去了。”朝夕觉得自己很勇敢,然后拿起自己的画给樊疏桐看,“你看,我画的,美不美?”
  其实就是张很普通的儿童画,画的是三个人儿,两个大人牵着一个小孩,朝夕怕樊疏桐看不明白,就指给他看,说:“这个是二哥哥,这个是大哥哥,中间这个娃娃就是我……”
  樊疏桐心里某个地方动了一下。
  “我们永远在一起。”朝夕补充了句。
  仿佛是下意识,樊疏桐伸手摸了摸朝夕的头,非常柔软的头发,仿佛绸缎,让人的心也不由得变得柔软。
  樊疏桐在石凳上坐下,朝夕很自然地坐到了他的膝盖上,就像她平常最喜欢往樊世荣和连波身上蹭一样,完全是无意识的。如果是往常,樊疏桐肯定把她往下拽了,但这次他没有,他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甜香,像是花香,又像是她身上本来的味道。有那么一瞬间,樊疏桐想过放弃。
  他跟朝夕说:“朝夕,把这张画送给我吧。”
  “好呀,我送给你!”朝夕爽快地答应了,还很认真地在画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正写着,陆蓁出来了,一眼就看到朝夕坐在樊疏桐的膝上,勃然大怒:“朝夕,你干什么——”
  樊疏桐都被吓了一跳。
  朝夕也吓住了,本能地溜了下来。
  陆蓁几步奔过来,一把拽过朝夕就往屋里拖:“叫你不要到外面吹风,你怎么这么不听话!”说着拿眼光狠狠地瞪樊疏桐,嫌恶得好像他身上有瘟疫,又冲着屋内大叫,“阿珍啊,你死哪儿去了,叫你看着朝夕,你聋了呀!”
  阿珍系着围裙急急忙忙从屋内跑出来。
  陆蓁劈头盖脸一顿骂,看似是骂阿珍,其实是在骂樊疏桐,因为樊疏桐分明听到陆蓁那句“流氓”。
  她骂他流氓!
  樊疏桐坐在石凳上一动不动,直直地看着陆蓁拖着朝夕进屋,他竟然微微笑了下,心下倒释然了,一丁点的负罪感都没有了。陆蓁见他笑,嘴里低声又骂了句什么,那眼皮翻得,让原本姣好的面容近似扭曲。
  陆蓁完全不知道,樊疏桐那笑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如果人都有先知先觉,这世上一定少了很多悲剧吧。
  当天下午,朝夕就失踪了。
  开始都以为朝夕肯定猫哪儿玩去了,不会跑远,至少不会跑出大院。直到天色渐黑,阿珍和陆蓁寻了几个小时没有寻见朝夕这才慌了,樊世荣下班回来得知朝夕不见了大发雷霆,警卫队四处询问,获知一条重要线索,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樊疏桐曾领着朝夕出了军部大院,出去后就没有再回来。
  陆蓁当即瘫了,脑子里马上闪现樊疏桐的笑。
  樊世荣也意识到情况不妙,连忙召集人出去找。一直找到深夜,连寇振洲都帮忙出动了警卫,还是没有朝夕的下落。
  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樊疏桐晃悠悠地从外面回来了。樊世荣找他要人,他倒两手一摊:“你把我关起来吧,朝夕被我送她爹那儿去了,她应该回到她亲爹的身边。”说着还指着樊世荣的鼻子,“你——不是她爹!”
  樊世荣一巴掌甩过去。
  樊疏桐踉跄几步,差点跌倒,一摸嘴角,都出血了。他一点也不怒,嘴角向上一扬,笑得很邪气:“这都是你该得的!”说这话时他的眼睛是看着陆蓁的,补充一句,“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你明白吗?”
  陆蓁瑟瑟发抖,号啕大哭起来:“朝夕——”

  人生的很多事就是这样,一念之差的代价往往是万劫不复。那时候的樊疏桐还不能理解什么是万劫不复,他不会想到,年少轻狂犯下的错也许会让他用一生来忏悔,等他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在深渊了。
  而带着朝夕准备离开的邓钧突然被大批武警包围时,他也没有意识到他犯了个愚蠢的错误,首长的女儿岂是说带走就能带走的?不过邓钧被抓到的时候,并没有反抗,只是惶恐地跟武警说:“我是她爹,我是她亲爹……”反反复复,他只有这一句话。
  至于他是怎么被抓到的,朝夕跟亲爹之间发生了什么,至今无人知晓。人们只知道,朝夕被带回来后,整个人都变了,不哭也不闹,安静得骇人。原本个性很活泼,现在一下子成了哑巴,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她没有说过一句话。而且她看任何人都是充满怀疑的眼光,除了连波。
  那个时候的朝夕已经十岁多了,有点懂事了,尽管长大后她也知道邓钧是她的亲爹,但是就当时来说,她完全无法接受被一个陌生人带走,而且还是被自己最亲爱的哥哥哄骗着丢给那个陌生人的。她觉得自己被遗弃了。
  从此,她看樊疏桐时,目光总是森冷如冰凌,直刺到人的心底。樊疏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朝夕的目光。很多年后,都怕。
  至于邓钧,被抓到后关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移交给地方公安,本来是要以拐骗儿童罪被起诉的,但陆蓁求情,希望樊世荣给他一条生路,她答应樊世荣,这辈子都不会再见这个人。到底是朝夕的生父,何况年少时还有过那么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陆蓁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死。
  樊世荣倒没有为难邓钧,给地方打了个电话,邓钧就被放了。但是他警告邓钧,永远不准再接近朝夕,否则就地阵法。当然这是吓唬的话,他纵然是司令,也不可能无端要人的命。但是邓钧最终还是丢了命,不是樊世荣要他的命,是他运气不好,在被派往新疆执行勘探任务的时候,车子翻入峡谷,粉身碎骨。
  消息传到陆蓁耳朵里的时候,她开始并没有往深处想,只是难过,非常难过,抱着朝夕流泪。但是樊疏桐可不这么认为,他笑着跟陆蓁说:“你又造孽了,这么好的一个人说没就没了,你不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当时樊世荣没有在家,陆蓁懵懵懂懂地问:“你,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还用我说吗?”樊疏桐笑起来的样子跟魔鬼无异,“老头子一向疼你,眼睛里容不得沙,他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可以动枪呢,你说邓钧是意外吗?”
  陆蓁的脸霎时惨白,连连摆头:“不,不可能的,是车子翻下山谷……”
  樊疏桐肩一耸:“你这么认为也可以的,毕竟心里会好受些,只是朝夕长大后肯定不会原谅你,你信不信?”
  “不,是……是意外……”陆蓁坚持,浑身筛糠似的抖。
  樊疏桐懒得理她,径直上楼去了,有意无意地丢下一句:“伴君如伴虎啊,早晚我们都是尸骨无存。”
  说完还哼起来了小曲。
  他刚关上卧室的门,楼下客厅就传来陆蓁的尖叫:“不——”
  当晚陆蓁就跟樊世荣大吵,无论樊世荣怎么解释,陆蓁就是认定是他派人做了手脚,否则邓钧不会这么平白无故地就死了。就算是意外,如果樊世荣不派他去新疆,他好好待在城市里,又怎么会翻山谷里去。这个“意外”无论如何让陆蓁无法接受,虽然那段感情已经过去,但他是朝夕的亲爹啊,她以后怎么跟朝夕交代,最痛苦的是,她怎么跟自己的良心交代?
  一连数天,陆蓁茶饭不思,每天除了哭,就是在房子里大喊大叫。只要不看到樊世荣,一看到就冲他砸东西。
  连朝夕她都不管了。
  家里再无往日的宁静,陆蓁几次闹自杀,一家人都被她搞得心惊胆战。连波刚好回来休假,闻知事情经过,大骂樊疏桐:“早晚你要遭报应的!”开始樊疏桐还不以为然,直到不久陆蓁出现间歇性精神失控,医生诊断说是精神病的前兆时,樊疏桐才意识到,他做了什么。那个时候朝夕也已经有十三岁了,她更清楚,樊疏桐做了什么。
  樊疏桐每次看到朝夕用那种冰冷的目光凝视他的时候,他心里一阵阵发虚。他也试着修复两人的关系,在朝夕十三岁生日的时候,送她一个可爱的绒毛玩具,还是他托人从香港带来的,内地根本买不到。可是朝夕竟然当着他的面将那只玩具往窗户外扔出去了,扔完后继续吃蛋糕,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她脸上的沉静完全超出了她的年龄,自从母亲跟个疯子似的,她愈发的沉默了,脸上已经很少很少出现笑容。连波想尽办法逗她开心,樊世荣也使出浑身解数,都无济于事。
  而陆蓁的病情愈来愈严重,在一次割破手腕后,她恢复了些清醒,躺在病床上决然地看着樊世荣说:“给我自由,我要离婚。”
  樊世荣当然不肯,但由不得他不肯,陆蓁不知道是真疯还是假疯,到后来竟然疯到当街脱衣服,那次如果不是被常惠茹看见把她拉回去,后果不堪设想。而军部大院是很严肃的地方,住着个疯子肯定是不妥的,樊世荣被迫同意离婚,忍痛让陆蓁的家人将她接回老家去了,而朝夕也拒绝留下,执意跟随母亲回到久已生疏的故乡。
  回去没多久,就传来消息,陆蓁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她是真的疯了!樊世荣派人去看望陆蓁,希望将她接回G市治疗,遭到陆蓁家人的拒绝。更准确地说,是朝夕的拒绝。她托人捎话过来,这辈子都不想见到樊家的任何一个人。此后两年,樊世荣又多次派人去探望陆蓁,都遭到了朝夕的拒见,有一次樊世荣到H省开会,特意安排人去接陆蓁母女到省会见个面,结果派去的人回来报告说,陆蓁女儿反应激烈,根本无法让人接近。樊世荣只得作罢,他知道,这孩子是真的恨樊家,这份亲情已经断了,再也维系不起来了。
  而最痛苦的莫过于连波,朝夕回老家后他几天几夜没出房间门。他一直记得,送走朝夕的那天,他是如何的心如刀绞,已经长成大小伙的他竟然当众在火车站哭了起来,那么多人看着,他都不顾。他舍不得朝夕,没有人知道,他有多舍不得朝夕;也没有人知道,朝夕对他意味着什么。
  那天他没有坐父亲的车,一个人走路回大院的。在林荫道碰见樊疏桐和蔻海他们,几个人站在路边抽烟,不知道是不是在等他。
  连波目不斜视,径直从樊疏桐身边走过。
  樊疏桐叫他:“秀才。”
  连波回头,盯着樊疏桐看了好半晌,终于说:“今生今世,我都不会原谅你。”说完掉头就走,脚步踉跄,那背影消失在林荫道尽头的时候,樊疏桐生平第一次知道了心痛是什么感觉,他亦是第一次在兄弟们面前深深低下头。
  烟燃到了指头都不顾。
  蔻海搭住他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了句:“来日方长。”
  四年后,陆蓁去世的消息传到G市的时候,樊世荣病倒入院。连波当时已经转业,在G市的晚报社工作,照顾父亲的任务落在了他身上。樊疏桐没有在G市,自从陆蓁和朝夕被送回老家后,樊世荣就没有正眼看过这个儿子一眼,当他不存在。无论他在外面多么混球,闯了多大的祸,樊世荣都置之不理。父子俩已然形同陌路。樊疏桐也就越发的放浪不羁,从部队复原后在G市一家事业单位挂着,可他一天班都没上过,整日在外面游荡,不是打架斗殴,就是跟社会上各种各样的女孩鬼混,家对他而言比地狱还可怕,因为家里除了珍姨,没人跟他说话。就连连波跟他的话也很少,一是连波在报社的工作很忙,经常出差,兄弟俩十天半月碰不上面是常有的事;二是连波在感情上明显地疏离了樊疏桐,见了面很客气,那种客气怎么觉着都生分,樊疏桐知道,还是朝夕的事让连波没有释怀。
  其实他自己也很后悔,只是他不愿意承认而已。
  偶尔回家,总能看到樊世荣在陆蓁和朝夕的房间流连,一坐就是半天。朝夕的房间一直还保持着原样,平常除了珍姨打扫,外人是不准进那个房间的,包括樊疏桐。看着父亲伟岸的身躯变得佝偻,坐在朝夕的书桌前,拿着她们母女俩的相框摩挲着,樊疏桐心里一点也不好受。
  所以,樊疏桐能不回家就不回家。
  他受不了那气氛。
  不久,樊疏桐因为打群架被关进了派出所,事出得还很大,樊疏桐发狠,把对方一个小子的胳膊砍废了,而那小子的来头也不小,他老子是市里的秘书长。其实也就是为一个女孩闹的,那女孩是个护士,樊疏桐先看上,好了一段时间,不知怎么被秘书长的儿子盯上了,一来二去的双方就干上了。如果是普通斗殴,派出所里关个几天就会放出来,就算樊世荣对这个儿子不闻不问,但樊世荣到底是名声赫赫,地方上多少都是要买些面子的,否则樊疏桐早被判了。但问题是这次被砍的人也是高干子弟,肯定不会相让,结果樊疏桐的案子在派出所搁了几天就上报到检查院了,一旦法院开庭审理,不在号子里蹲个三五年是出不来的。
  事情惊动了军部,有人请示樊世荣,要不要出面打个招呼,当时樊世荣正在批阅文件,头都不抬:“判吧,为民除害。”
  就连连波跟父亲求情都无济于事,樊世荣就是不肯出面。最后还是蔻振洲看不过去,亲自请秘书长吃了饭,还赔了一大笔钱,这事才勉强压了下来。可是樊疏桐一点也不庆幸,他知道,他跟父亲终于是完了。从看守所出来后,他回家了趟,收拾东西走人,说是去深圳打工赚钱。
  “有了钱,阎王都给老子让道!”他跟连波说。
  连波拦不住他,着急了:“你一个人到外面怎么行,万一又有点什么事,谁来罩你?在G市,到底是爸的地盘……”
  “正因为如此我才要走!”樊疏桐去意已决,恶狠狠地说,“我不想一辈子被他看扁,我樊疏桐这辈子不会就只这个样子!”
  那晚他等着樊世荣下班回来,樊世荣可能也知道他要走,瞥了眼他脚边的行李,一声不吭地上楼。
  “……爸。”樊疏桐记不起自己已经多久没有叫过爸,他看着父亲的背影,咚的一下就跪下了,“爸,我要走了,我知道你恨我,不想看到我,那我就走远点好了。今天这一拜,是感谢你的养育之恩,今生今世,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回来,我一无所有,没有东西报答你的养育之恩,就叩个头吧。”
  说着对着樊世荣僵直的背连磕了三个响头。磕完后,起身拿起行李就往外走,“哥!”连波拽住他的胳膊,“你不能就这么走……”
  樊疏桐回头看着弟弟,眼眶刷的一下就红了:“秀才,你将来会比我有出息,咱家就指望你了,我这一去也许回不来了,来世我们再做兄弟吧,好好照顾爸。”说完头也不回地冲出了院子。珍姨也追了出去:“桐桐,你回来——”
  而樊世荣仍然背对着大门口,依然保持着上楼的姿势。那一刻,没有人看到,他眼中闪动着的是什么。
  院子里的紫藤萝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一晃四年过去,连波每天下班回家,都会在花架下坐上好一阵子。他以前不抽烟的,现在也学会了抽烟。烟雾缭绕中,看着那稀稀疏疏的紫色花帘迎风起伏,他的心总是由最初的平静,渐渐漾起波澜。
  “连哥哥……”
  风中仿佛传来她清脆的笑声。
  四年了,他努力地想保留对她的记忆,可是人就有这么奇怪,越是努力地去回想,记忆中那张可爱的小脸反而越来越模糊。如果不是她房间的照片,他真怕自己已经记不起她的样子了。为什么会这样?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惦念那个孩子。哦,她还只是个孩子,从第一次见到她,她就是个孩子……可是,在他心底某个地方隐约觉得,他和这个“孩子”有着非同寻常的牵连,不仅仅是因为她是“妹妹”,是他的亲人,好像还有别的什么,一直在隐隐地牵扯着他的心。
  两年前,因为太过想念,连波借着到H省出差的机会,辗转千里去Y市看望朝夕,当然,也是父亲托付他去看看那母女俩的。那个叫上坡镇的地方真是很偏僻,他在路上整整颠簸了一天才到达目的地。下了长途客车,整个人灰头土脸的,他一路问到朝夕家,却见一个破败的院子大门紧闭,邻居说他们一家去县城给陆蓁看病去了。陆蓁发病得厉害,怕是快不行了。
  当时已经黄昏,连波坐到门槛上,仰靠着破旧的木门无限悲凉。门口有株老榕树,一只乌鸦栖在树梢,更添了几分凄惶。因为他一身城里人装扮,引来好奇的邻里驻足观望,有几个年纪大的老人问他话:“哪来的,找老陆家作甚?”
  连波说明缘由,反过来问老乡:“老伯,陆阿姨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今儿怕是回不来喽,昨儿夜里才抬去县城,咳血……”
  “朝夕呢?”
  “在县城中学读寄宿哩。”
  ……
  镇上的乡亲很淳朴,见天黑了连波没落脚的地方,邻里们纷纷招呼连波到他们家歇息,第二天了可以再去县城。连波住在了朝夕家隔壁,那家人姓杨,说跟朝夕家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连波潜意识里想通过他们了解更多关于朝夕母女的事情,特别是朝夕的事情。老杨家有个女儿小恩,跟朝夕差不多年纪,吃饭的时候就不停地偷偷瞄连波,吃完饭又主动为他收拾房间,打洗脚水。聊起来才知道,小恩跟朝夕原本都在镇上的中学读书,但朝夕比她功课好,高中的时候考到县城的重点中学去了,读的是寄宿,除了偶尔回来看母亲,很少回镇上。
  朝夕的母亲,也就是陆蓁,情况很不好,不仅疯疯癫癫,还患上了结核病,用乡下的话说,就是痨病。经常咳血。
  “估计拖不了多久了。”小恩说。
  当时连波坐在堂屋里跟小恩说话,小恩她爸老杨叹着气说:“老陆家的境况是一日不如一日了,老陆前年过身后,朝夕她舅的负担很重,自己有三个娃要养活,要读书,再加上朝夕娘儿俩……”
  “朝夕在县城给人做工呢,自己赚生活费。”小恩插了句。
  “做工?做什么工?”连波疼得心都揪一块了,他不能想象奶声奶气的小朝夕怎么去做工,她是被人捧在手心的洋娃娃,怎么能做工?几年不见,连波对朝夕的印象一直还是那个娇滴滴的小女孩。
  小恩正要说什么,被老杨用眼色制止了,估计是怕连波听了心里不好受。连波也没有追问,至此陷入沉默。
  晚上,他根本无法入睡,一个人站在院子里徘徊,看着一墙之隔的朝夕家,大门仍是紧闭,明明如此接近,却感觉那么遥远。她的生活,已超出了他的想象。十几岁就在外面做工,该吃多少苦啊……
  第二天,他一早就上路返回县城。按照小恩提供的路线找到县城一中,可是跟朝夕同班的女生说,朝夕在医院里照看她妈妈。连波赶紧又去医院找,错过了,他赶到医院的时候,陆蓁刚刚被家人抬走,朝夕也不知去向。如果不是有公务在身,他会继续找,可是没办法,他必须在当天赶回G市。他又急匆匆地返回学校,留了个信封给朝夕的同桌,里面有些钱,还有他特意给朝夕精心制作的紫藤萝花标本。
  他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G市那个开满紫藤萝花的大院。
  但他记得她,一切的一切,都记得。
  回G市后,他热切地期待着朝夕能给他写信,因为他给她留了地址和电话。可是一年过去,他没有等到她的只言片语。开始他每个月都给她寄钱,但是每次都被退回来,没有任何解释,就是拒绝接受他的帮助。他本来想再去看看她,但凭直觉他知道她并不乐意见他,她的沉默就是回答。他很清楚,她还在恨樊家,恨樊家的每个人!
  也因此,连波对樊疏桐始终没法消除芥蒂,樊疏桐自己当然也知道,于是才远走他乡,数年杳无音信。不久陆蓁病逝的噩耗传到G市,樊世荣因心肌梗塞被紧急送往276医院,医生连下了几次病危通知单,连波正急得不知所措时,樊疏桐不知道从哪儿得到消息,竟然赶了回来。
  当时连波在病房外的走廊上见到樊疏桐,差点没认出他来,只见樊疏桐一身笔挺的西装,外面套了件深蓝色的长风衣,脖子上还搭了条白色围脖,头发亦是一丝不乱,温文尔雅的样子跟过去那个衣着夸张留着长发的混球小子简直判若两人。他高大了,成熟了,见到连波莞尔一笑:“秀才,你还是老样子啊。”
  连波疑心自己看错,只觉这人打扮好生眼熟,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这不就是《上海滩》里的许文强嘛,自从那部电视剧在内地播出后,好几年都流行这个,满大街都是长风衣白围脖,女孩子则放弃了时髦的波浪卷,学冯程程盘起了辫子。樊疏桐唯一不同的是,手里拎了个小巧的黑色皮箱,后来连波才知道那是密码箱。
  “哥,是……是你吗?”连波颤动着嘴唇,又惊又喜。
  说话间樊疏桐已经走到他跟前,拍拍他的肩膀,颇有大哥派头:“我还活着,你很意外吧。”
  “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我要给你我的追求,还有我的自由,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噢……你何时跟我走……”
  自从崔健那嘶哑的嗓音唱遍大江南北,人们开始发现,这个世界变了,买东西不再需要凭票了,粮票、布票、肉票都逐渐被收进了人们的抽屉或者箱子底。那时候很流行“下海”这个词,国有企业不再那么吃香了,很多胆子大的都砸了铁饭碗,跑去广州深圳这样的南方城市淘金。这些人不少都发了,于是衣锦还乡,仿佛一夜之间,酒楼宾馆夜总会随处可见脖子上挂着粗金链的暴发户,经过了漫长岁月的穷困,他们终于在政策的号召下先富起来,虽然是少数人,但足够刺激大多数穷人的眼球。人们经常听到这样的传闻,某个大款在某酒店跟人拼酒时,把几千上万一瓶的XO、人头马当二锅头灌,喝不完就砸,谁砸得多就证明谁有钱……
  当然,传闻只是传闻,普通老百姓还是照常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虽说物价飞涨,不过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也比以前丰富多了,除了电影,时髦的小青年那时候很热衷唱卡拉OK跳迪斯科,歌厅舞厅比比皆是,上个厕所都能听到对面马路的歌厅里传出歌声。那时候杨钰莹很红,满大街都是她甜得发腻的歌,内地终于也有了自己的流行歌手,当然港台那边还是最抢风头,屁大的孩子都知道“四大天王”,很多中学女生喜欢哼孟庭苇的歌,男生们则喜欢模仿王杰……
  不过那都是些小女生小男生热衷的事,已经跨入成年的樊疏桐、蔻海他们久别重逢,谈得最多的当然是怎么发家致富。位于G市东城区的喀秋莎饭店成为他们聚会的首选,作为G市首屈一指的高消费场所,除了消费昂贵,饭店独具一格的俄罗斯风格也是吸引客人的重要招牌。里面的服务员很多都是俄罗斯过来的,那时前苏联刚刚解体,逐渐富起来的中国成为那些俄罗斯姑娘首选的淘金地,她们个个貌美如花,服务未必有多周到,中文也磕磕巴巴,但是她往你身边一站,那感觉就绝对不一样,吃饭的时候如果能点到俄罗斯姑娘服务,那是很显身份和档次的。因为不是所有的客人都有幸能点到俄罗斯姑娘,不仅要有钱,还要有身份,据说饭店老板私底下有自己的一本花名册,能登上花名册的非富即贵,来了不用自己开口,老板会很周到地安排俄罗斯姑娘服务。作为G市军区政委的长公子,蔻海自然也在花名册上,而且他本人刚刚转业,在海关工作,蔻大公子走到哪里都是一呼百应,多的是人为他前后打点。不过这顿饭不是蔻海请客,是樊疏桐买单,早说好了的,蔻海找地方,他付账。
  喀秋莎饭店吃的是西餐,餐厅布置得很有异国情调,巨大的水晶吊灯璀璨辉煌,墙面上挂着色彩饱满的俄罗斯油画,餐桌一律都是铺着格子流苏桌布,四位以下的坐小餐桌,像蔻海他们呼啦啦一下来了八位,就被安排坐在了最显气派的长餐桌,头顶就是水晶吊灯,银质的餐具在灯光下泛着耀眼的光芒,数名穿着俄罗斯传统服装的俄罗斯姑娘笑吟吟地为客人端茶递水。这自然引得餐厅其他客人纷纷侧目,一下就点了这么多俄罗斯姑娘,还坐最显要的位置,人们都猜测这帮小子肯定是大有来头。
  的确,连黑皮和细毛都是西装革履,还带了各自的女伴,要派头有派头,要架子有架子,不招摇才怪。蔻海也有女伴,不过带的是自己的妹妹常英,黑皮见面就臭他:“瞧你这没出息的样,满大街都是母的,居然把妹妹带来了,怕别人不知道你们兄妹情深是吧?”蔻海还没说什么,常英上前就是一拳:“你丫的找抽是吧,满大街都是公的,我还就愿意跟我哥混,怎么着,你有意见啊?”
  常英在北京读警校,不仅学得一手好拳脚,还学了一口京片子。黑皮知道她的底子,连连作揖:“好妹妹,算我说错了,哥哥在这赔礼了。”
  虽然做东的是樊疏桐,但他没有女伴,身边坐着的是连波。久别重逢,大家似乎有太多的话要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于是就喝酒,不过片刻工夫就干掉了三瓶伏特加。只有连波基本没怎么喝,他一向不饮酒不抽烟,大家也就没有勉强他。很意外,樊疏桐是在座所有人中最沉默的,很少主动说话,大家问他什么,他只嗯嗯啊啊地笑笑,很少正面回答。虽然他没有说什么话,但是从他脸上可以看出,这几年他在外面经历了不少,那种沧桑感是根本掩藏不住的。
  众人在高声说笑的时候,他多是喝酒,或是闷闷地抽烟,顶多附和两声,表情始终是波澜不惊。常英是挨着他坐的,一个劲地给他敬酒,问这问那,蔻海看出樊疏桐很勉强地在应付,就说妹妹:“你怎么跟个麻雀似的,嘴巴不停,士林才回来挺累的,有什么问题以后再问。”
  大家还是习惯叫樊疏桐“士林(司令)”。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大家都长大了,各自都有了各自的工作和生活。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都离开了部队,转业到了地方上。没有经过事先商量那是假的,因为都在一个大院长大,三天两头地碰面,自然就回避不了留在部队或转业的话题。为此他们还专门“开会”研究过,地点还是蔻海姥姥家的小院,只不过少了樊疏桐。当时正是五月天,院子里的石榴花开得正好,蜜蜂嗡嗡地围着花树飞。
  黑皮一边吃着蔻海姥姥做的枣糕,一边说:“不行了,我招架不住了,我家老头子硬逼我去云南野战部队,我舅舅在那儿呢,老头子说要我多下前线锻炼,担心我成天在家吃喝玩乐成纨绔。”
  黑皮的爹是樊世荣的部下,年轻时候跟樊世荣一起参加过渡江战役,现在在军区也是上将,管炮兵的。黑皮其实有名有姓,本名叫陆江春,他爹是黑龙江人,有很深的思乡情结,就给他取了个江字,而他娘生他的时候难产差点牺牲,他爹为感谢他娘就在江字后面又加了个春,他娘的名字里就有春。为此陆江春同志从小到大就被死党们笑话,明明是个爷们儿,偏取了个女人的名字。
  细毛的名字也强不到哪儿去,甚至更惨,本名叫朴赫,爹是朝鲜人,娘是汉人,细毛出生时他爹刚好立了战功,于是就给他取名“赫”,寓意是好的,希望儿子将来也能为祖国为人民立下赫赫战功。不料细毛从小就有口吃的毛病,尤其是紧张的时候,完全是接不上气来,而听他说话的人会急得断气。结果开学第一天,细毛在自我介绍的时候把自己的名字朴赫念成了“嫖客”,几个年纪稍大点的同学都偷着坏笑,当时细毛还小,傻不拉唧啥都不懂,被同学取了“嫖客”做外号他还不知道咋回事,回家就问他爹嫖客是什么意思。他爹气得当场扇他两耳光,那两耳光扇得有点重,当时就口鼻流血。后来细毛的成绩一直不咋地,每次被他爹训,他就反咬一口,说是他爹把他打傻的。他爹气得直哼哼,就差没一枪把这傻儿子给蹦了。
  细毛对于转业的问题的意见很明确:“肯定要出去,我不想留部队,你说我们从小就在这大院长大,闭上眼睛都……都是绿军装,我……我烦了!我也……也厌了!而且我们只要还在部队,就摆脱不了爹妈的影子,甭说云南海南,去哪儿都会有人给他们汇报,你说这有意思吗?忒……忒没意思!”
  “就是这个理!”蔻海顿下茶杯,也发话了,“我也不想一辈子被他们盯着,在部队干得再好也会被人说成是沾了老头子的光,我蔻海再不济,出去饭总能混到吃的,我要证明给他们看,没他们这棵大树我照样混得风生水起……”说着把目光投向一直沉默不语的连波,“我说秀才,你也发表下意见吧,你是首长的公子呃,你想一辈子活在你家老头子光环下?”
  连波显然早有主意,很斯文地笑笑:“不。”
  他就一个字。不。
  于是大家结成了同盟,发誓跟家里老头死磕到底。连波还好,樊世荣虽然觉得让他离开部队很惋惜,但也没有勉强他,只说出了这大院的门,他就不是部队上的人了,社会上可不比部队单纯,要他好自为之。蔻海就死惨了,他爹就差没跟他断绝父子关系,倒是他娘常惠茹很开明,同意让儿子出去见识见识,说早晚他还会回来的。黑皮和细毛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家里老头子几乎将他们扫地出门,尤其黑皮,差点挨他爹的皮带抽,但他发扬了先辈们不怕死的光荣传统,誓死没当叛徒,最终取得了转业斗争的伟大胜利。
  黑皮后来在蔻海姥姥家的小院里作总结报告时说:“那么粗的皮带在我面前甩来甩去的,我眉毛都没抬下,我敢打赌我上辈子肯定是一烈士,被敌人严刑拷打最后光荣牺牲,所以这辈子我还是秉承了烈士的无畏精神。”
  细毛“呸”了声:“你,你是烈士,那我是……是什么啊?”
  “嫖——客——”
  众人异口同声。
  转眼两年过去,兄弟们间的差距很快就显出来了,连波自不必说,成了晚报社的名记,工作非常出色。蔻海也果然没成孬种,到地方海关后,全然没了年少时的叛逆,不仅工作上口碑极佳,人品也倍受赞誉,到底是将门之子,没有给他爹丢脸。相比之下,黑皮和细毛就算是不务正业了,到地方后上了几天班,就各自出来做买卖,什么赚钱就做什么,钱是赚了些,但一天到晚在外面喝酒交朋友,手头并不宽裕,还经常找蔻海借钱。蔻海的妹妹常英则让所有人跌破眼镜,竟然考上了警校,依然还站在军人的行列,现在被她爹蔻振洲当成仅存的硕果,宠得无法无天。常英从小就跟个小子似的,喜欢打架,进了警校很学了点拳脚功夫,未来女警官的风采已经显露无遗。连蔻海都不是她的对手,所以一般情况下蔻海不敢惹妹妹,这次聚会本来不带她来的,结果常英眼睛朝他一盯,没说话,就盯了五秒,蔻海双手举起:“我投降。”
  跟樊疏桐他们见了面,蔻海还没来得及打招呼,常英就冲前面了,对着樊疏桐就是一拳,拍着他的肩膀笑声朗朗:“首长,您回来了!”
  她还记着小时候的称谓呢。
  “首长”樊疏桐上下打量已经长成大姑娘的小警卫,摸着她的短发直咂舌:“啧啧啧,好小子,都这么大了。”
  他在潜意识里还是把常英当小子。
  一句话就逗乐了黑皮和细毛,两个人笑得前仰后合。
  “笑什么笑!想当沙包是吧?!”常英眼一横,搓着双手说,“姑娘好几天没练拳了,你们皮也痒了吧,要不要我给你们挠挠?”
  她不说“姑娘”还好,一说姑娘,黑皮和细毛,包括她哥哥蔻海更加笑得肩膀直耸,黑皮和细毛带来的女伴也忍不住掩嘴偷笑。
  常英泄气了,目光一转,落在高大英俊的樊疏桐身上:“首长,您看清楚了,”她指了指自己,“我是雌的,雌的!”说着又把手指向黑皮和细毛,“他们才是公的!这么明显的区别您怎么看不出来呢?”
  樊疏桐眉毛一扬,笑答:“我也是公的。”
  又是一阵哄笑,热闹得不得了。大家坐下来吃吃喝喝,都对樊疏桐这两年的情况非常好奇,问他现在在做什么。“做点小买卖呗。”樊疏桐含糊其辞,没有正面回答。但可以看出他做的可不是小买卖,出手阔绰,一顿饭吃掉两千连眼睛都不眨。那个时候的两千相当于现在的上万了,再看他身上的穿戴,都不是商场里随便买得到的便宜货,手表还是镶钻的,常英问他在哪儿买的,他说是香港。
  “哎哟喂,你都去过香港了?啥样,给哥们儿介绍介绍?”黑皮两眼放光,那时香港还没有回归,在很多内地人眼里是非常神秘和富有的。
  樊疏桐耸耸肩:“没什么,就那样。”
  显然,他并不愿意多谈。
  “哪样啊,我这辈子出国是没……没指望了,就想去……去趟香港。”细毛不仅紧张的时候口吃,喝了酒口吃更严重。
  蔻海因为在海关工作,是去过香港的,瞥了一眼细毛:“我劝你还是别去,就你这样,去了如果被警察收容,问你话,会被你急死。”
  细毛眼一翻:“我说海……海子啊,兄弟现在是……是落魄,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敢打包票我……我日后不吃香的喝辣的?到那时候,别说香港,美国都不算个屁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不……不可斗量,是吧士林……”说完抹了抹头上的汗,显然自己也觉得说话很吃力。
  樊疏桐闲闲地吐着烟圈,又只是笑笑,并未发表意见。
  连波侧脸打量樊疏桐,越发觉得他很陌生,虽然相貌上他没有太大的变化,但他的目光和神态明显的老练深沉多了,总有种漠然的恍惚感。人还是那个人,灵魂却变了。至少连波是这么感觉的。除了在医院问过“这几年你还好吧”,连波没有再多问一句这几年他在外面做过什么,遇到了什么,他没有问,樊疏桐也没有说。
  在喀秋莎吃完饭,兄弟俩一起去医院看父亲。樊世荣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一直在昏睡,两人进病房的时候,护士正在给他擦背,以防他生褥疮。“我来吧。”樊疏桐说了声,径直走过去接过护士手中的毛巾。
  连波诧异地看着哥哥,更像是不认得了。
  但樊疏桐没有理会连波的目光,脱下外套,俯身掀起父亲的病号服,轻轻为他擦拭后背,非常非常的轻,好像生怕把父亲弄疼了似的。他什么也没说,抹完背又抹父亲的手和脖颈,连波在一边默默地看着,眼眶泛起潮涌的雾气。
  忙完后,两人到病房外的露台上抽烟。深秋的夜很凉,起风了,尤显得月色清冷,露台下是医院的后花园,冬青树被罩上了一层薄薄的银纱,空气中有冷冽的清香,极大地缓解了病房内消毒水的味道。
  “你什么时候也学会抽烟了?”樊疏桐打量着连波,目光没有了在饭店时的冷漠淡然,更多的是融融的暖意。
  “很少抽,偶尔来一两根。”连波笑笑。
  他笑起来的样子总是这么斯文,但樊疏桐却感觉到了两人间沉默的空气,以及无法忽视的疏离。他熟练老到地吐出一个大大烟圈,举起手,端详指间忽明忽灭的烟头,像是漫不经心,又明显是酝酿已久:“秀才,你还恨我是吧?”
  “哥,说这些干吗。”连波转过脸,夜风将他额头的头发吹得很乱,他伸手拂了下,并不愿意谈这个话题。
  樊疏桐没有看他,自顾说:“真没想到,我们兄弟会因为一个小丫头闹成今天这样……其实第一次见到那丫头,我就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我觉得她会给我们这个家带来什么,只是没想到带来的会是这个家……支离破碎……不是我有意的,我不是针对的她,你该知道的……”
  “哥,事情都过去了,就别说了。”
  “可是在你心里从来没有过去,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樊疏桐的声音渐渐沙哑,背过身仰起头来,“这几年我心里一直不好受,除了赚钱,人也变得懒惰很多,不愿意跟自己不熟悉的人打交道,喜欢一个人待着胡思乱想……有些事真的不能想, 一想心里就……”他指指自己的胸口,“很堵,透不过气,堵得发疼……”说着他猛抽了几口烟,抽急了被呛住,剧烈地咳嗽起来。连波轻拍他的背:“哥,什么也别说了,只要你好好的,爸好好的,比什么都强。”这么说着,只觉眼眶发热,他忙低下头掩饰着捏了下鼻头,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
  樊疏桐咳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伏在露台栏杆上喘气:“我们还有可能回到过去吗?你明知道没有可能的,对吧?”
  “我现在只担心朝夕,陆阿姨不在了,她该怎么办?”连波摇着头,想好了不说她的,一提到她,那种避无可避的刺痛就让他的心不由自主地抽紧,“其他的事我一概都不去想,朝夕……朝夕她可怎么办,她还这么小,该怎么面对她未来的人生,她恨我们家,哥,她恨……”
  樊疏桐抬头侧脸看着他:“听说你去看过她。”
  “是的,可是没见着。”连波愣了下,觉得不对头,“你怎么知道?”
  樊疏桐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的样子,但终于什么也没说,笑了笑:“我啥事不知道呢?人在外面,心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大院……这两年我到过很多地方,哪儿都比不上我们的大院,有时候在路上碰见穿军装的,就格外激动,激动得像个傻子。人真是很奇怪,为什么失去了的才觉得美好呢?”
  连波没有应答,叹息着吐出一句:“我想再去看看朝夕。”
  “算了吧,让她过自己的生活吧,她可能……并不乐意我们去打搅她,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让她忘掉过去吧。”
  “军部派人过去了,陆蓁应该是今天出殡。”连波总是答非所问。
  樊疏桐低下头,指间的烟头已经燃尽了,他扔掉烟头重新点了根。风有点大,他躬着身子背对着露台,哧的一声轻响,他划亮一根火柴,小小的幽蓝的火光在他手心忽闪摇曳,却怎么也点不着烟,以为是风太大,其实是他手不停在抖的缘故。
  “我来吧。”连波拿过火柴盒,划亮火柴,将幽蓝的火递上前。这么多年了,樊疏桐还是改不了用火柴点烟的习惯,很小的时候,他就喜欢偷父亲的火柴和烟,一根一根地划亮。他喜欢那种短暂的光亮,喜欢火柴燃烧时散发出的好闻的硝烟味,其实那是磷燃烧的味道,但他闻着总觉得像硝烟,像极了父亲身上的味道。父亲戎马一生,战争的痕迹已经越来越淡,和平年代不需要打仗,但是父亲身上却很奇妙地留下了硝烟的味道,非常独特的气息。樊疏桐从小迷恋那种味道,渴望得到父亲的亲近,哪怕是一个拥抱,也会让他激动很多天,可是自懂事后父亲没有抱过他,跟他说话也总是板着脸,父子间的战争演变到最后终于是他离家出走。
  在外面漂泊的这些年,他口袋里始终揣着盒火柴,身边经常有人笑他老土,都什么年月了还用火柴,可是他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也不去想自己为什么喜欢用火柴,他只是喜欢那种味道。那幽蓝的小火苗,虽然短暂,却出人意料的给他温暖。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很可怜,孤独到需要火柴给予他温暖,比童话里那个冻死的小女孩还悲惨。火柴的光亮让他看到了自己脆弱的心。
  此刻他低着头,看着手中的香烟,一缕缕烟雾袅袅升起,目光追着那团雾,无尽的忧伤弥漫开来,他又深深地吸了一口,将它缓缓吐在空气中,就像他年少时常有的姿态一样,漫不经心地撅起嘴唇,轻轻地吹散那一缕缕烟……
  半晌,他才瓮瓮地说了句:“我杀了人。”连波骇得一凛,倏地瞪大眼睛。他赶紧解释:“我杀了朝夕的爸爸,如果不是我,那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就不会死,那个女人也不会疯……秀才,我现在终于明白,这世上不仅有不需子弹的战争,同时也有不动刀子的杀人,我有种很可怕的直觉,我的余生都将为此付出代价,今生今世,我都将纠缠在那样的噩梦中……永远不会醒来,而朝夕……即便我们不去找她,我预感她也会来找我们,这是命中注定的,她会来,一定会来,她会找我讨债,今生我还不完,来生她还会追着讨……”
  “哥,你想得太多了,朝夕是善良的孩子。”
  “她已经不是孩子了,跟她妈一样高……也很漂亮……”
  “你怎么知道?你去见过她?”连波一把拽过樊疏桐。
  “没,没见过,我只是这么想的。”樊疏桐目光闪烁,仍然笑了笑,“我们都这么大了,她也会长大的,今年该十七了吧……”
  连波点点头:“是啊,她已经十七岁了,到我们家时才八岁呢。”
  樊疏桐眯起眼睛看定了他:“你很想她是吧?”
  “她是我们的亲人,不管你怎么想,我一直把她当我们的亲人。”
  “可是她……把我们当仇人。”
  “哥,你怎么这么说她?”连波面露愠色,沉下脸,“过去你怎么待她都已经过去,你能不能别戴着有色眼镜看她?她是个单纯善良的孩子……就算她对我们家有什么怨言,那也是因为我们本来就欠她们母女……”说着把目光投向病房内昏睡不醒的樊世荣,深深叹口气,“你不知道,她们走后爸有多难过,每天下班回来都要在朝夕的房间里坐着发好一会儿呆,爸是真的爱陆阿姨爱朝夕,这种感觉你不会懂,就像是身体最重要的一部分被剜去了,没有了,伤口却止不住疼痛止不住流血……”
  “你怎么知道我就不懂?”樊疏桐目光灼灼地盯着连波,嘴唇有些轻微的颤动,兴许是月光太过皎洁,衬得他的脸色白中泛着青,“你以为我是木头人不知道疼?你以为我没有失去过?你以为我的心里没有流过血?连波,你到底是不懂我还是在恨着我呢,你真当我是禽兽吧?”
  “哥……”连波一时语结。
  樊疏桐眸底暗光流转,脸上的肌肉也不由自主地抽搐起来,睥睨着他,一字一句格外清晰:“我就是禽兽,也有疼的时候。”
  樊世荣的状况一日日好转起来,到底是身居高位,住的是特级病房,有最权威的医生专家集中会诊,都是北京过来的,医院自然是如临大战,一丝一毫都不敢马虎,首长打个喷嚏,也会让医生护士紧张得如末日来临。起先,樊世荣并不知道樊疏桐已经回来,每次医生赞他养了个好儿子,他都以为说的是连波,因为每次他醒来忙前忙后的都是连波,他不无欣慰地说:“谁说养儿不亲,我这个儿子啊,那真是没的说。”
  大约是樊疏桐怕刺激到父亲,从未在他醒着的时候来过医院,他是有意回避的。其实每次樊世荣睡着的时候,守候在床边的都是樊疏桐,连波白天要上班,报社的工作很忙,根本不可能时时刻刻看护父亲的。
  而陆蓁的后事也已经处理完毕,虽然和樊世荣已经离婚,但到底曾经是首长夫人,部队给了其家属一笔数目不小的慰问金,应该是给朝夕了,连波这才稍稍放下心,部队上给的钱,朝夕该不会拒绝吧?
  这天中午,樊疏桐又来到医院,他知道樊世荣有午休的习惯,白天他一般选择中午来,晚上则是在十点以后父亲睡了他才来。连波为此说他,“哥,没必要的,爸其实挺惦记你,干吗不让爸看看你?”
  樊疏桐每每敷衍过去,从不正面回答。
  而在他这次来医院之前,军部政委蔻振洲刚刚来看过樊世荣,蔻振洲声音洪亮,跟老战友打趣说:“老樊啊,不服老都不行了,这人一上了岁数,铁打的都生锈,我也比你强不到哪儿去,现如今是浑身上下都疼,腰疼肩椎疼胃疼头疼,他奶奶的,连牙也疼,没看我这半边脸都是肿的,我都喝了一个礼拜的稀饭了。”
  樊世荣半躺在病床上呵呵笑:“我看咱们是给和平岁月给闲的,要是有仗打,什么他娘的病都没有了,老子还躺这儿?没去炸碉堡也去堵枪眼了……”
  “呃,呃,话不能这么说,还是和平世界好,没有战争老百姓才能安居乐业嘛。”蔻振洲意味深长地叹口气,“我们是从战争年代的死人堆里爬过来的,我们吃过的苦可不想让子孙后代吃啊,可是……”老政委话一转,又怨声载道起来,“你说我们打下江山吧,按理是给狼崽子们享受的,但他们享受过头了啊,吃香的喝辣的不说,开口闭口不是黄土高坡就是妹妹大胆往前走,要么就是一无所有,他奶奶的,我们在战场上出生入死都没说一无所有,他……他们倒扯着嗓子吼上了……”
  “要不怎么说垮掉的一代呢?”樊世荣也是连连摇头。
  正好主治医生老梁进来查房,听到二人的谈话可不认同:“樊司令,可不是所有的年轻人都垮掉喽,我看你儿子就不错嘛,又孝顺又礼貌,看他的样子也应该是很有成就的哩,我们这院里的医生护士可都在背后议论他呢。”
  樊世荣脸上立即笑开了花:“你是说连波啊,这小子没白养,没白养……”
  梁医生医连摆头:“不是连波,连波我认识啊,我说的是您另一个儿子,老开小车过来的,个儿高,特派头……”
  樊世荣的笑容僵在脸上。
  蔻振洲也是诧异不已:“你说疏桐?”
  “叫啥名我不知道,反正每次来都是首长睡着的时候来的,”梁医生一边给樊世荣量血压,一边啧啧咂舌,“哎哟喂,那个孝心,每次来不是提水果就是送汤,如果是晚上,在首长床边一坐就是天亮,护士干什么他都不放心,得自己盯着,药水滴快了他都要发脾气,又是端水又是拧毛巾的,我还真没见过这么孝顺的儿子……”
  蔻振洲观察樊世荣的反应,脸板得跟个石像似的,嘴角沉着,一声不吭。蔻振洲连忙给梁医生递眼色,梁医生反应很快,赶紧住口。
  病房内的空气迅疾凝固了似的,梁医生给樊世荣把完脉很识趣地走了出去,蔻振洲见状只得岔开话题:“陆蓁那边……我已经安排人过去了,慰问金也送到了位,你就放心吧,你交代的事情我都要人照办了。这不,我给你带来了这个……”蔻振洲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叠起来的纸袋,递给樊世荣,“是我叫人在陆蓁的坟上抓的土,她是土葬,没有骨灰,你……你就留着做个纪念吧……”
  樊疏桐进病房的时候,樊世荣已经侧身睡了。他轻手轻脚地关上门,将一大袋苹果搁床头柜上。见窗户开着的,风将窗帘撩得老高,他连忙过去关上窗户,又给父亲掖了掖被子,这才在床边的椅子上轻轻坐下。他习惯性地掏出烟和火柴,但马上又放回去了,意识到这是在病房。
  “爸,我要走了,明天下午的飞机。”他明知道父亲不会听见,仍轻轻地说,“没办法,深圳那边事情太多,来了这么些天,都翻天了……连波昨天问我还回不回来,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回来……又能怎样呢?”说着他深深地叹口气,郁积在心底的悲伤整个儿压倒了他,“爸,我不是怕你恨我,我是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你。以前不懂事,总觉得世间的一切真理都在自己手上,自己认为是对的就不会错,可是这些年栽了这么多跟头,我算是明白了,人不可能一下子就能认知这个世界,总有个过程,而我的过程……唉,我都不知道怎么说,很多事情是没办法走回头路的。”
  “可是爸,我从来就没有在心里真正跟你对抗过,我做的那些事无论多么浑球,都是为了……为了证明自己很强大,证明我可以不在乎你怎么对我,证明我不需要父亲一样可以活得很好,可是我越去证明越表示我其实太在乎你,在乎你对我的看法,在乎你对我的感情,太在乎反而跟你期待的方向背道而驰。即便这几年赚了些钱,在外面也很风光,可以说什么都不缺,但我不开心,有家不能回,有亲人不敢见,我很清楚自己失去了什么,而失去的,这辈子都找不回来了……”
  “我曾经去找过朝夕,就是去年见的她,真的……让我都认不出来了,她好漂亮,比她妈还漂亮……可她看上去过得不太好,大冷天还帮人看夜摊赚生活费,性子比她妈还拗。我很真诚地恳求她的原谅,她跟我说了句,‘如果我妈能听得懂,我就原谅你’,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她妈……当时疯得都不像样子了。爸,这都是我造的孽啊,就是现在,我还在造孽……”
  樊疏桐捂住脸,压抑着声音。
  压抑得很痛苦,浑身都在战栗,仿佛有根无形的长鞭在无情地抽打着他,噼噼啪啪抽得他皮开肉绽。而他自知这是他该得的,他今生都将被那样的鞭子抽打,看不见的鞭子,足以抵上千刀万剐。从小到大,他都不怕疼,被父亲揍得屁股开花哼都不哼一声,长大后才明白,真正的疼痛并不是肉体上的,而是心里!
  他伏到父亲床沿,双臂圈住头,恨不能就这么把自己窒息着憋死,哽咽着语不成句:“爸,我该怎么做才可以让你不再恨我,让朝夕不再用那样的眼神看我……爸,我好怕朝夕用那样的眼神看我,怕极了,做梦都梦见她瞪着眼睛看我,什么也不说,就那么看着我,我宁愿下地狱也不愿面对那样的目光,不,不,我已经下地狱了,我不再是禽兽,我是地狱里的魔鬼,我从来没这么恨过自己,爸!爸……”
  他一直这么伏着哭了很久。
  他从不在人前哭,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他无助的时候比孩子还脆弱,一个人在外面打拼,累得像条狗的时候不会有人来抚慰他,没有朋友,没有兄弟,什么都没有,除了女人。可是那些女人给不了他要的宽慰,为了求得心灵的平静,他甚至学着跟人信奉基督,没用,耶稣救不了他,上帝也指不了他的迷路。
  仿佛是直觉,他感觉床上轻轻动了下。
  他一个激灵,缓缓抬起头,顿时像只撞见枪口的兔子哆嗦起来。父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直了身体靠着床头,一动不动,冷冷地看着他。
  他也看着父亲,脸上依稀还有泪痕。
  窗外有飒飒的风声,那么遥远。
  仿佛隔绝的是一个世纪,沧海桑田,岁月哗哗地流淌,谁也不认识谁了。儿子看着老子,他还是那个儿时将他高高举起笑声如雷的父亲吗?老子看着儿子,他还是那个领着一帮小屁孩无恶不作的鬼崽子吗?他是吗?他是吗?
  “爸……”
  “出去。”

  陆蓁百日祭的这天,朝夕请了假回镇上。县城离上坡镇有近五个小时的汽车车程,又都是山间公路,路况很差,一路颠簸到家骨头都要散架。都快冬天了,山间一片瑟瑟的枯黄,很多树的叶子都掉光了。她将头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疾驰的萧瑟风景,又想起舅舅的话来,丫头,你要想走出这大山就得凭本事考出去,舅是没法子了,你妈也不在了,一切都只能靠你自己了。
  车里很挤,连引擎盖上都坐着人。因为外面很冷,车窗是密闭着的,各种各样的气味充斥在车上,直叫人想吐。不仅有人的体味,还有的老乡带着腌鱼和活鸡,一看就是准备回镇上过年的。最难闻的是朝夕邻座的那个男人,最少也有个把月没洗澡了,无论朝夕怎么把身体往里靠,都能闻到他身上恶心的酸臭味,以及他呼吸时呛人的口气,可恨的是他还在挠脚丫子,大约是有脚气,快把人熏死。朝夕一般不晕车的,几个小时下来,也已经是被熏得七荤八素,恨不得砸烂窗户翻出去,一刻都忍受不了了。她迫切需要呼吸新鲜空气。
  朝夕其实是个忍受力很强的女孩子,自从四年前被舅舅接回老家,能忍受和不能忍受的她都忍了。不是说她能忍,而是她知道如果不忍,她就没法活。妈妈疯了的这几年,她每天都告诉自己要忍,妈妈有时候疯起来连女儿都不认得,经常揪住她的头发就打,朝夕脸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开始学校老师以为是她遭了家庭暴力,了解情况后都对她格外同情和关照。挨妈妈的打根本不算什么,朝夕最受不了是镇上那些人的议论,只要她出现,就会有人在她背后指指点点,她当然知道别人在议论什么,谁让她是私生女,是野种,又是谁让她有个名声不好的妈呢?她被所有的人看不起也不算什么,最无法忍受的是那些人对妈妈的诋毁,人都疯成那样了,病得神志不清,还要受那些人的非议,说什么的都有,要有多难听就有多难听,而可悲的是妈妈根本听不懂别人的话。有些可恨的人当着面逗她:“你是□吗?”朝夕的妈妈居然嬉笑着手舞足蹈:“我是□,我是□呀。”还有人问:“你是不是跟很多男人睡过觉?”朝夕她妈也是连连拍手:“是啊,是啊,我最爱睡觉了。”然后是一阵哄笑……为此朝夕发过飚,跟人打过架,可是没用,打架的后果是她越来越被人排斥,镇上没人喜欢她,当面背面都骂她是小□。
  她,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含苞待放,纯洁得不沾一点尘,可是却被人骂做□。她还能指望自己能在这镇上待下去?
  她发狠读书,小小年纪就在外面做工赚学费,贴补家用,不是为了谋什么见鬼的前程,而是希望远远地逃开这一切。永远都不要回来。可是现在她才读高二,还有一年多的日子要熬,她真怕自己熬不下去,她会跟她妈一样疯掉。
  下了车,朝夕脚跟刚着地,就扑到路边狂吐,就在她吐得天翻地覆,分不清东南西北时,她分明听见路边摆水果摊的几个人在议论:
  “哟,那不是老陆家的朝夕吗?”
  “可不是,怎么吐成那样啊?”
  “该不是有了吧?”
  “瞎扯,她才多大……”
  “这算什么,她妈在她这个年纪的时候,就已经跟那个勘探队的男人睡了,肚子都大了。”
  “唉,真是什么样的瓜结什么样籽儿。”
  ……
  大颗大颗的眼泪从朝夕眼中滚落。她蹲在路边,恨不得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然后横尸街头再好不过。她恨,从她渐渐懂事时起,她就学会了恨,此刻尤甚。
  回到舅舅家,感觉气氛怪怪的,吃饭的时候舅舅闷着喝酒,看看朝夕,又喝口酒,那种欲言又止的样子更让朝夕受不了了。但她不能有丝毫情绪上的表露,因为这不是她自己的家,她是寄人篱下,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从来没人教她该怎么做,但她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所以每次回来,她都争着帮舅妈做事,洗衣做饭,喂鸡割猪草,什么样的粗活累活都得干。其实舅舅一家对她很好,舅妈也是个淳朴善良的农村女人,话不多,待人实诚。很多时候是朝夕太敏感,总是担心给舅舅家添麻烦,是生活的磨难和艰辛让她学会了察言观色,为了保护妈妈保护自己,她本能地长了一身的刺,不过十几岁的年纪,心肠就跟石头一样硬了。只不过大多数时候,她看上去是沉默而温顺的,但仅仅是看上去。一旦亲人受到伤害,她就会竖起全身的刺,刺不死对方,也要跟对方同归于尽。
  除了隔壁老杨家的小恩,她在镇上没有朋友。很多跟她同龄的女孩子都有些怕他,男孩子也是,因为她发怒瞪着谁的时候,那眼光像豹子。
  但是此刻她却是乖巧的小羊,吃完饭就赶紧收拾碗筷,如果是往常,舅妈也就随她去了,可是今晚……
  “朝夕,你坐下,我有话跟你说。”舅舅喊住她。
  朝夕“哦”了声,小心地坐在了舅舅的旁边,耷拉着头,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舅舅轻咳了几声,吧嗒吧嗒猛抽了几口水烟,终于说话了:“这个,朝夕啊,你也大了,个头都赶过你妈了……唉,你妈这个样子走了,兴许是享福去了,这往后的日子可得靠你自己了。说心里话,舅舅是舍不得你的,你舅妈,还有哥哥姐姐都舍不得你,但是没法子啊,谁让咱家穷呢?虽说部队上给了些慰问金,但你也知道,你妈这几年治病欠了不少钱,这镇上都借高了,那点钱刚好够还了债……”
  朝夕低着头,使劲揪着衣角,舅舅跟她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唉,说这么一堆,也不知道你明白没有,咱家不是存心要把你往外赶,真是没法子,你大哥的媳妇开春就要过门,家里又盖不起新房子,没地方给你哥哥嫂子住啊,你也大了,该有自己的出路了。前儿个,部队上又来人了,是……是你妈的那个首长派人来的,说是接你到那边去读书,我看这样也挺好的,首长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你过去了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吃苦……”
  脑子里嗡的一声,朝夕瞬间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她迷茫地抬起头,看着昏黄的灯下舅舅苍老的脸,只觉周身冰凉,一颗心凉到了底。她竟然感觉不到疼痛了。她应该很疼的,以前只要提到G市提到那个大院,她心里就会揪起来似的疼。也许妈妈最近刚去世,她疼得麻木了吧,没有了妈妈,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那个人,所有欢乐和阳光都留在了过去,她像个孤魂野鬼似的挣扎在这世上,没有谁会来救她。四年了,四年了啊,她如此决绝地将自己从过去那个梦一样的日子里挖出来,决绝地断了一切念想,她如何还能回到过去?
  晚上,她睡在床上,又开始了灵魂被放逐的遐想,很多的往事逐渐在脑海里清晰地呈现出来,把她拉向迷乱让她的心无法归于平静,她在黑暗中仿佛又置身于那个盛开着紫藤萝的庭院,连波一身白衣,眉目清明,站在花架下向她微笑。感觉是那么的真实,连风吹动他额际的头发都看得一清二楚。隔着紫色花帘,她看见连波笑着朝她招手:“朝夕,过来啊……”
  朝夕在黑暗中瞪着眼睛,泪水顷刻就涌出眼眶。
  也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才允许灵魂短暂出窍,任由思念驱遣着自己的感情……可是她很清楚,她和他不仅是隔着一个世界,还隔着四年的光阴,四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而那脸那心都已模糊不清。她恨他们家,连带对他都不能心平气和,可是为什么,在无休无止碎了的记忆中,她总是反反复复地做着同样的梦……她甚至不能肯定那是不是梦,因为她是如此清醒,连窗外呼呼的风声都听得那么清楚……
  而她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
  表姐睡在旁边,她怕自己一动就吵醒表姐。
  舅舅育有两儿一女,舅舅和舅妈住一间屋,大表哥和二表哥住一间屋,朝夕和表姐住一间屋,以前陆蓁活着的时候,也是挤在这间屋的,陆蓁死后床铺就拆了。然后这个家就再也腾不出屋住人了。表姐腊月里就要出嫁,舅舅的意思无非是女儿嫁出去后,如果朝夕也能搬出去,就可以给老大腾出房成亲,否则媳妇进门了住哪儿啊?这是一方面,大表哥要成亲,肯定需要大笔的钱,供朝夕读书让舅舅本来就力不从心,虽然朝夕凭自己做工可以赚点微薄的生活费,但学费她是无论如何承担不了的,而舅舅给儿子娶了媳妇怕是再也无力承担了。
  朝夕没有任何怨言,因为她知道舅舅已经尽力了,收留她和妈妈的这几年,舅舅再苦再难也没有在朝夕面前提过一个钱字。舅舅不提,舅妈更不提,表哥表姐也都疼她,都不提,这也是朝夕最感动最觉心酸的,每次回来她拼命为家里做事其实也是一种报答,妈妈去世后部队上来人送给她的慰问金,她转手就给了舅舅。她是个知恩的人,只可惜自己能力有限,没法图报。
  舅舅说:“不是万不得已,我也不会开这个口,你知道自小我和你外公就疼你,你模样生得好又聪明,读书也用功,我原来是指望着能供你上大学也给咱陆家争口气,可是……舅舅老了,身体也大不如从前了,我供不了你了,而且你跟着我也吃了很多苦,如果你能去首长那边读书,肯定要比现在的日子好过的。”
  这点朝夕毫不怀疑。
  以前小不懂事,现在她知道那个开满紫藤萝的大院有着怎样的地位,在十三岁之前的全部记忆,她都留在了那个大院。那里有她单独的房间,柔软的床,有漂亮的衣服,有很多的洋娃娃,有阿姨做的各种各样可口香甜的点心,还有那个被她叫做“爸爸”的人温暖的怀抱,还有,还有……她心底一阵战栗,不能想,一想就像有极细的针扎在心上,隐隐的疼,却牵动着全身的神经。
  “朝夕,朝夕……”
  她又恍惚听到他在唤她。每次都是在极度悲伤和疲倦,或者是梦境的时候听到他的呼唤。一直记得那个阴沉沉的黄昏,他在站台上搂着她怎么也不肯撒手,火车开动的时候,他跟着火车赶,拼命赶,朝夕朝他绝望地伸着手,生平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离别之痛。她看着他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不记得她当时是怎么哭的,据舅舅后来说,她把一车厢的人都吓住了,那根本不是一个孩子正常的哭声……
  她常常想,为什么会有那样的离别之痛,她原本生活得好好的,“爸爸”疼她宠她,妈妈爱她,除了那个恶棍,谁都把她当做掌心的宝。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她从天堂坠入地狱。什么都没了,就剩了个支离破碎千疮百孔的过去。而这是她的命运,痛苦死亡毁灭,是她的她就必须承受,就算仇恨把自己变成魔鬼,她也不会停止对他的诅咒!
  “朝夕,还没睡啊?”表姐突然翻了个身。
  朝夕“嗯”了声 :“姐,把你吵醒了吧?”
  “没呢,是我自己睡不着。”表姐说着从床上坐起,披上衣服,“朝夕,你别怨我爸,他也是逼不得已……”
  “没呢,我谁都没怨,就怨自己的命。”
  “朝夕,你不知道吗?你的命比我好,你还怨什么啊?”
  “……比你好?”
  “难道不是吗?至少你除了嫁人,还有别的去处啊,可是我除了嫁人,没地儿去了,而我要不嫁人,大哥哪来的屋子成亲啊?”
  朝夕挣扎着也爬起来坐起,黑灯瞎火的,看不清表姐的脸,但她可以断定表姐在哭,朝夕颤声问:“姐,你嫁人不开心吗?”
  “开心?”表姐黑暗中嗤的一笑,“读过书的人就是会说话,知道说‘开心’,可是朝夕,你说我能开心吗?那个男人你也见过,就是上次坐在堂屋里耷拉着脑袋的那个人,黑巴巴的,从看亲到定亲我跟他总共没说过十句话,可是我要跟他过一辈子啊,一辈子有多长,你想过吗?”
  “姐,你可以不同意啊,又不是非得嫁给他。”
  “不同意咋样呢,人家出得起彩礼钱,他家是镇上开肉铺的,要没他家的彩礼钱爸拿来什么给大哥娶媳妇?”
  “啊,拿彩礼娶媳妇?”
  “农村都是这样啊,嫁了闺女娶媳妇……”
  黑暗中,朝夕的睫毛开始蒙上泪光:“姐,这怎么成?”
  “怎么不成?咱农村都兴这样,所以说你的命比我好,人又长得漂亮,又会读书,还能到大城市里去住,妹啊,姐姐我这辈子怕是爬不出这座山了。”表姐抽咽着, 靠着床头缩紧身子,“人的命真是没法比,朝夕,你不知道姐姐我有多羡慕你,走吧,走得远远的,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在外面过得再不好总比随便嫁个男人强,你不知道,那个人……我一靠近他就作呕,他是开肉铺的,一身的猪肉味……妹,你千万别留在这里,走,赶紧走,你妈会保佑你的……”
  “朝夕,你真的要走啊?”
  小恩将手操在袖子里,冻得鼻头通红。
  朝夕没有回答,看着翻飞的芦苇,什么都不愿意想。
  眼前这个地方是她最喜欢来的芦苇荡。每到秋天,河两岸的芦苇就开出融融的白花,随风起伏,衬得两岸的秋色最为美丽。这条河不知道从哪里流来,也不知道流向何方,因为经过上坡镇,被镇上的人称作“胭脂河”,据说是源于民国一个叫胭脂的女孩投河自尽,那个女孩被地主强抢去做姨太太,胭脂为了保贞洁投进了冰冷的河水,村里人为了纪念她就用她的名字给这条河命名。很凄美的故事。
  朝夕从小就喜欢这条河,喜欢河两岸的芦苇,小时候经常跟表哥表姐们在芦苇丛中捉迷藏,后来她知道芦苇还被古人叫做“荻花”,白居易就有首诗里写到“枫叶荻花秋瑟瑟”。第一次知道这首诗是在大院的时候,她画了一幅画,满画都是飞舞的芦苇,连波看见了就随口念出那句诗,当时她就问荻花是什么,连波告诉她荻花是芦荻所开的花,而芦荻跟芦苇很相似,因此常被人们统称为芦苇。朝夕也分不清河岸开的是荻花还是苇花,似乎两者都有,但她更喜欢“荻花”这个名字,非常有诗意。
  如果说她对这个镇还有些留恋,大约就只有这如飞雪般起伏的苇花和荻花了,她天生就是个浪漫而又孤独寂寞的人,闲书读多了,看见什么都浮想联翩,一片枯叶一朵流云,都会让她莫名感伤。在县城的中学读寄宿,她尤为孤独,没有什么要好的同学,因为那里的学生都是农村娃,个个都想通过升学鲤鱼跳龙门,跟她同寝室的几个女生每晚熄灯后都会在被窝里打手电筒看书,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不睡觉扎书里去,同学和同学之间都在暗暗较劲,没有人会把时间浪费在交朋友上。
  朝夕只在学校宿舍住了一学期就搬出去了,寄宿太贵,她交不起那些费用。她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租金非常便宜,而且可以自己生火做饭,不用给学校交伙食费。至于房子如何(如果那还算房子的话),只能说能住人,虽然自己做饭麻烦点,但能填饱肚子也就可以了。朝夕的要求不高,能活命有书读,她就心满意足。
  其实她很喜欢一个人独住,反正别人也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跟别人打交道。只要有空闲时间她就躲在自己的屋里看书,不过看的不是课本,而是被老师深恶痛绝的闲书,像琼瑶的爱情小说,三毛的游记,席慕容的诗,张晓风的散文,她都看得如饥似渴。而神奇的是,她看闲书似乎并没有影响她的功课,她的成绩一直前五名之内,如果不是后来发生那件事,老师会很喜欢她。尤其是语文老师,经常把朝夕的作文当范文念给同学们听,老师并不知道,朝夕的作文很大程度上都得益于那些“闲书”。
  在县城一中这样的重点中学考到前几名,是很让人羡慕的,因为一中的升学率非常高,每年都有大批的山里学子考上各地的大学,很多人都说进了一中就等于一只脚踏进大学门了。小恩就非常羡慕朝夕,因为朝夕已经一只脚踏进大学门了,对于他们这些农村孩子来说,上大学是唯一跳出山沟沟的捷径,否则就只能跟父辈们一样日日夜夜在田里地里劳作了,胆子大点还可以到广东沿海那边去打工,听说活儿不比种田轻松,但是有钱赚,小恩的哥哥和姐姐都去广东打工了,每个月都给家里寄钱来,小恩知道自己考大学无望,也萌生了去广东打工的想法。
  跟朝夕遗世孤立的秀美不同,小恩生得很朴实,圆脸,皮肤白,在镇上论样貌也算得上好看,但不能跟朝夕比,谁都不能跟朝夕比,一比就比下去了。这也是除了小恩,没人愿意跟朝夕交好的原因,女孩子的自尊心都很强,谁愿意被比下去啊?
  但是小恩不介意,她是乐天派,成天笑呵呵的,用小恩奶奶的说法就是缺心眼,小恩也不介意,说缺心眼就缺心眼,人要那么多心眼干吗,多累啊。她对朝夕即将离开上坡镇非常难过,朝夕的情况她当然也知道,但是她舍不得,眼泪巴巴地拉着朝夕的手说,“朝夕,那你还回来吗?”
  朝夕迎风而立,恍惚着摇头。
  她还回来干什么,妈妈不在了,这里有人希望她回来的吗?连表姐都叫她别回来了,说这里不是她待的地方。朝夕也知道这里不是她待的地方,可是哪里才是她待的地方呢?G市吗?
  哦,不,她害怕回到那里。
  对朝夕而言那个开满紫藤萝花的大院是她远去的一个梦,她留恋过那个地方,但也恨那个地方,她发过誓今生今世都不跟那家人来往的。所以连波给她寄的钱她退了回去,连波的哥哥那个恶棍来看她,也被她狠狠噬了一口,她恨,不知道怎么会那么恨,否则妈妈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
  “你怎么哭了,别哭啊朝夕,我会想你的。”小恩要朝夕别哭,自己却满眶的泪,“如果我没考上大学我就去广东打工,G市不是在广东附近吗?我可以去看你的,朝夕我答应你,一定去看你,你别哭好吗?”
  离别很快就来到。在县城小得不能再小的火车站,朝夕面对那么多给她送行的人竟然手足无措起来,除了舅舅一家人和小恩,她在一中的同学大部分都来了,老师也来了几个,有些同学她连话都没讲过几句,也都来送她。各种各样的笔记本和钢笔,还有书都被送到了朝夕的手上,朝夕从来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多人惦记着她。
  “祝你一路顺风!”
  “朝夕常回来看看啊。”
  “朝夕你考上大学了要跟老师报喜哩。”
  “多写信过来,免得家里人惦记。”
  “好好用功,别贪玩,少看点闲书……”
  “妹,我还能见到你吗?”
  “……”
  各种各样的离别话萦绕在朝夕耳畔,她最受不了的就是这样的场面,也不记得自己哭没有,只知道自己差不多是被亲友们推上火车的。护送她去G市的是几个部队上的人,一路上都在跟她说话,给她东西吃,这让朝夕想起了八岁那年妈妈带着她去G市时的情景,也是很多解放军叔叔阿姨逗她玩,给她糖吃,记忆中的那次旅行非常愉快,不曾想八年后重复从前的轨迹。唯一不同的是,这次是她孤身一人去G市,因为妈妈不在了。她没有选择,也没人给她选择的余地,她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女,她有能力选择吗?就像表姐嫁给那个屠夫一样,她也没得选择,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有被逼着选择又没法选择的时候,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火车是凌晨时候到达终点站的。
  朝夕被一个亲切的解放军阿姨摇醒,然后她迷迷糊糊地被带下火车,出了站,整座城市还在沉睡,月亮躲进了云层,星星稀稀疏疏地挂在遥远的天幕,料峭的寒风刮着地上的尘土枯叶飞旋地打着转。这些尘土枯叶就像她的命运,总是身不由己地旋转,也不知道明天后天它们会在哪儿,就如她自己,回到G市是终点还是起点?
  朝夕心里乱得不行,惶恐不已。她被几个解放军叔叔阿姨带着往火车站广场上走,越往前走心里越乱,身上的长外套被风吹得掀了起来。而这时月亮突然从云缝里钻了出来,洒下一片森森的清光,空旷的广场上有人也朝她走来,她停住脚步,盯住那个缓缓走近的人影。火车站广场的灯不是很亮,她半梦半醒,疑心自己看错,那个穿着夹克,身形颀长,款款向自己走来的男人是……是他吗?
  倏地,她手脚冰凉,仿佛灵魂出了窍,一时无法辨认眼前的这张脸。这张脸,这张无数次被她在梦中拼凑的脸不断重叠,脑中一片空白。
  而他已经走到了跟前,应该是等了很久,脸上有分明的倦意,头发也被风吹得有些乱,但眉目依旧清明,看着朝夕莞尔一笑:“朝夕,还认得我吗?”
  米色碎花窗帘半拉着,阳光刚好照在窗前的小书桌上,好像还是原来的摆设,只不过多了盆绿色的小盆栽,刚发了新芽,嫩绿的芽儿被阳光照得通体透亮。床对面的书柜和衣柜都是原来的样子,书柜里放着很多过去她喜欢的小玩意,有印着嫦娥奔月的糖果盒,有她最爱收藏的小泥人,还有几只绒毛小熊和洋娃娃,那娃娃的辫子还是当年她扎的,眼睛圆溜溜地正看着床上的她。朝夕疑心自己是做梦,把头转向一边,目光落在床头柜的镜框上,里面嵌着她和妈妈的合影,紫藤萝花架下,妈妈穿着碎花连衣裙抱着她笑魇如花,恍若隔世。
  朝夕从床上坐起,环顾四周,阳光那么清晰,窗外还有清脆的鸟鸣,她还是有些回不过神。于是赤足下床,发现自己穿了件白色的绣花长睡裙,袖口和裙摆是她喜欢的荷叶边,她拉拉睡裙,又摸摸自己的头发,这才觉得不是梦了。
  房子里隐约有人说话。
  朝夕迟疑着走到门边,伸手扭动门把手,然后把脑袋伸出门外,熟悉的走廊木地板被擦得光亮可鉴,这是二楼。她的目光继续搜寻,楼梯下面,背对着她站着一个年轻人,穿着白衬衣,身姿挺拔,正在跟珍姨说着什么。珍姨不停地点头,转身进厨房,一转身就看到赤足站在二楼卧室边的朝夕:“哎哟,朝夕醒了!”珍姨惊喜地叫了起来。
  连波一怔,一扭头也看到了满脸懵懂的朝夕,笑容如清晨的阳光在他脸上蔓延开来:“朝夕,你醒了?”他惊喜异常,疾步上楼来,“睡得好吗?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先洗个脸?”
  朝夕看着一步步走近她的连波,下意识地倒退几步。她盯着他,似熟悉,又似陌生,四年的光阴她努力去淡忘他,拼命把他的影子在脑海里揉碎,揉碎,可往往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又情不自禁地把碎了的影子一点点地拼凑起来。结果他的样子在她碎了又拼,拼了又碎的痛苦回忆里越来越不成形,就如此刻的他,脱了那身绿军装,留起了边分头,她居然一点都认不出他了。
  “朝夕,不认得我吗?”连波已经站到了她的跟前。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浑厚的声音,听上去让人着迷。只是他的脸偏瘦,显得格外深沉,有一种很安然的光芒,静静地从他的眼睛里流淌出来。
  “怎么会不认得呢,这么久没见面怕是生分些了吧。”楼下的珍姨听到了,笑眯眯地抬起头说,“朝夕,你先洗把脸,我这就去给你准备早餐,你爸爸中午会回来跟你一起吃饭,晚上蔻政委他们一家都会来,给你接风洗尘。”
  说完喜滋滋地往厨房去了。
  连波上下打量个头齐他肩膀的朝夕,眼中难掩激动:“朝夕,你长大了,变成大姑娘了,真好看……”
  朝夕垂下眼帘,一声不吭地退进房间关上了门。
  连波像是当头挨了一记闷棍:“朝夕……”
  阵阵无法化解的哀痛,在连波的心里弥漫着,他看到了他和她之间那巨大的鸿沟。他以为她肯回来就放下了过去,但冷冰冰的现实给他泼了一盆冷水,从她漠然的眼神里他可以看到,那些从前的障碍依然存在,什么都没有改变……也许还需要时间吧,她毕竟离开了四年,四年里她一定经历了很多同龄孩子不曾经历的苦痛,她眼中的冷漠只是暂时的,她失去爱和温暖太久,她需要时间慢慢回暖。连波看着那张门,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这时楼下的电话响了。连波跟房间里的朝夕说:“朝夕,赶紧出来洗脸,珍姨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点心哦。”
  说完急急忙忙地下楼接电话。
  “她回来了?”电话那边是樊疏桐懒懒的声音。
  连波“嗯了声,问:“哥,你还在深圳啊,什么时候回来一趟,看看朝夕吧。”
  樊疏桐答非所问:“她……怎么样?”
  连波摇头:“不大说话,从在火车站接到她到现在,我没听她说过一句话。”说着他抬头看了看朝夕紧闭的房门,越来越担心朝夕会不会重新融入这个家庭,“哥,我感觉她还恨着我们……”
  “恨就恨吧,你还指望她对咱家感激不尽?”
  “话不能这么说,哥。”
  “秀才啊,你书读傻了,她跟她妈一样骨子里就是带刺的,你没事最好别招惹她,小心她扎得你血淋淋。”
  “哥,我不喜欢你这么说朝夕!”
  “我也不喜欢看你这么傻不拉唧,还当她是小孩子呢,她是已经长全了牙齿的豹子,留神点,别被她咬死了还当是在挠痒痒……”
  连波“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一抬头,正好看见朝夕站在楼梯口,仍然穿着睡袍,长发零乱地披散在胸前,弧线优美的刘海下是一张眉目如画的清水脸。他赶紧露出和善的笑容,正要说什么,朝夕看了他两秒,转身就朝漱洗室走去。
  连波张着嘴站在电话机旁,好半天没回过神来。
  “士林,怎么不开了?”
  黑皮看着发愣的樊疏桐不明其意。
  自从早上樊疏桐跟连波打完电话,脸上的表情就很恍惚。心事重重地开车出来,他一直闷不作声。车子开到福田的时候,他更加心烦意乱了,将车子打了个弯,绕到街道拐角处,扭头跟黑皮说:“你先在这下车,自己打车去公司吧,我有点不舒服,在这歇息会,马上就来。”
  “怎么了,跟连波又怄气了?”
  “没你的事,下去。”樊疏桐仿佛梦呓,可板着脸的样子却很骇人。
  好在从小玩到大,黑皮知道他的底子,也没有往心里去。而且他早上多少也听到了樊疏桐讲电话,心下什么都明白,很自觉地下了车:“兄弟,我劝你一句,过去的事别老搁心上,添堵。”
  “滚!”
  “好,好,我滚。”
  黑皮连连举起手,活怕这魔王。
  小时候当魔王就算了,长大了依然不改这德行,可是还真别说,这世道还就服他这样的人,这么多发小,还就这小子混出了头。一个人在深圳混得风生水起的,住别墅,开大奔,让黑皮和细毛一帮兄弟眼馋得不行。这不,上个月黑皮辞了内地的差事就来投靠樊疏桐了,铁了心要跟这小子混。樊疏桐也没说不肯,每天好吃好喝的招待他,但并没有让他做什么实质性的事情,昨晚黑皮终于忍不住找他要活干,樊疏桐反问一句,“你自己说,你能干好什么?你能干什么,我就让你去干。”一句话问得黑皮哑口无言,在G市他和细毛都是成天吃喝玩乐的主,手无一技之长,到了深圳还真不知道能干啥。于是就要樊疏桐带他去公司看看,能不能干点啥他看看心里就有个底了,樊疏桐就同意了,准备上午带他一起去公司上班。结果早上樊疏桐突然想起什么,给连波打了个电话,没打电话前还好好的,电话一打完情绪就变了,一路都绷着脸,黑皮好心劝他几句,反碰了一鼻子灰。
  看着黑皮打了车消失在车流中,樊疏桐像是终于卸下了包袱似的,将头伏在方向盘上,又陷入了那样的无声无息。
  一年前。
  樊疏桐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终于踏上去Y市的旅程。朝夕在Y市下面的一个县城中学读书,他在她学校门口徘徊了很久,终于在一天放学时拦住了正准备去打零工的朝夕。可以想象朝夕的生活境况有多么糟糕,白天上课,晚上则到学校附近的夜市摊上端盘子赚点小钱,夜市收摊得很晚,经常凌晨三四点了朝夕才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出租屋。她可能没钱交住宿费,住不起学校宿舍。她的出租屋严格来说算不上是屋,其实就是一排搭在低洼处的窝棚,棚里住着的都是些拾破烂摆地摊或者是无家可归的人,朝夕住的那间屋子仅够放得下一张小桌和一张红砖搭起来的木板床,如果那还算是床的话。生火做饭得到外面的屋檐下,而生火的煤球竟然是朝夕自己做的!
  樊疏桐跟踪了朝夕几天,亲眼看到朝夕自己从铁路上捡来煤渣,拍碎了掺入黄土做煤球,一个女孩子,十几岁,居然自己做煤球。那么冷的天,她一个人蓬头垢面地佝偻着身子在煤炉边上做饭,菜都是她放学时从菜场捡来的烂叶子,和着饭一起炒着吃,这样可以节约煤火。而樊疏桐当时就站在不远处的旮遢角落里,目睹那一幕,他心如刀绞,那一刻他甚至怀疑自己能否活着离开,那种疼痛简直生不如死。
  在学校门口拦到朝夕时,朝夕像是见了鬼似的,瞪着他半天没回过神。樊疏桐尽可能地用平和的语气跟她说:“朝夕,是,是我爸要我来看看你的……”
  他虽然混世,却甚少撒谎,所以说起话来结结巴巴。
  朝夕反应过来了,脸上倒还不是太难看,说的话却很刺人:“来看我们死了吗?”说着她竟然还笑了笑。
  樊疏桐看着清丽傲然的朝夕,更加磕磕巴巴了:“不,不是。”
  “那是什么?”朝夕大约是长期营养不良,身子发育得不是很好,个头比同龄的女孩子要小很多,可是她仰着面孔质问樊疏桐的时候,那样子真是咄咄逼人。樊疏桐没有跟她纠缠这个问题,只说:“一起吃个饭吧,我明天就要走了。”
  因为瘦,朝夕的那双眼睛大得有些吓人,睫毛又生得密,忽闪着的时候目光仿佛能摄人魂魄,让人无法直视。但她态度还算和气,点了点头:“好吧。这几天你跟着我也跟辛苦了,就一起吃个饭吧。”
  樊疏桐愕然,原来她早发现了他!
  朝夕莞尔一笑:“我以为你走了的,没想到还在这儿。”
  不,不,这个女孩不是朝夕,她如此老练成熟,如此冷漠世故,目光像刀子,说话像审人,她怎么可能是那个说话奶声奶气满身甜香的小朝夕?
  可是容不得樊疏桐不相信,她就是朝夕,脱胎换骨了的朝夕!他把她带到县城最高级的饭店,点了一大桌子菜,她也不客气,吃得津津有味。从头到尾,樊疏桐只看着她吃,自己一下筷子都没动。吃完了,她还指了指桌上的剩菜:“可以打包吗?”她一点也没觉得局促,表情平静地笑笑,“我回去热热,够我吃好几天的。”
  樊疏桐目光战栗:“朝夕……”
  “你不必同情我,这本来就是属于我的生活,我不会怨任何人。”朝夕抹了抹嘴角的油,一双眸子漆黑明亮,直直地看进了樊疏桐的心底,“我知道你心里不会好过,你很自责,想弥补什么,也许待会儿你还会给我钱,就像连波那样,每个月都寄我钱……可是没用的,这些都没用……”她摇着头,脸上显出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称的沉着老练,而且可怕的是,她竟然能笑着跟你说话,最悲惨的事情她可以笑着跟你说:
  “如果这些有用,我妈就会醒过来,至少能认得我这个女儿;我也不会整天像个拾破烂的,每天放学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学校的垃圾桶里把同学丢的废纸拣出来,多少可以卖几个钱,可是却被同学当狗似的嫌;而我在累得像条狗的时候,还得操心明天的作业拿什么交,我没有时间做作业,每天从夜摊上回来好像只眯了会儿眼就天亮了;哦,还有,还有,如果你和你们家的人抱歉有用,我不会在夜摊上被那些醉酒的流氓摸上摸下,声都不敢吭;我不会半夜回家时被坏人拖到巷子里,差点被□;我不会为了给妈妈筹钱治病,到镇上家家户户去求,开始还能求得到,后来只要我经过别人家门前,他们就赶紧把门关上……没有办法,妈妈咳得厉害,我瞒着舅舅已经在镇上偷偷放出话了,谁能给我五千块钱让我妈住院治病,我毕业了就嫁给她,有一户人家答应了,他家有个傻儿子,一直找不到媳妇,可是他们居然跟我讲价,只肯出三千块钱,我舅舅知道这事后狠狠揍了我一顿,说一个黄花闺女怎么只值三千块钱……可是我能值多少钱呢?要不,我卖给你吧,我不要你的施舍,你白给的钱我是不会要的,你给我钱我陪你睡这样公平合理。反正我的身子迟早要给别人的,给谁不是给呢,至少你看上去还算是体面人,这样我心里多少安慰些,不用觉得恶心……”
  她喋喋不休地说着这些,平淡漠然的表情仿佛在说着别人的事,而她当时才十六啊,樊疏桐事后料定自己是给气糊涂了,她就是存心气他的,他愈不好受,她愈是要刺激他,他痛苦得死去活来她心里反就好受了。恨一个人有很多种方式,比如父亲恨他,就干脆不理他,当他不存在;连波也恨他,却不跟他吵也不跟他闹,嘴上还是哥啊哥啊地叫,但语气里明显透着生分,见了面尽说客套话,跟形如陌路其实是一个性质。可是你见过这样恨人的吗?恨他,居然要把自己卖给他,陪他睡,她一个十六岁的黄毛丫头,竟然敢这样挑衅他,什么不学,学会了作践自己……樊疏桐当时只觉胸口气血翻腾,就差没一巴掌甩过去,但他下不了这个手,只觉浑身都在发抖,眼冒金星,他努力告诫自己要镇定,镇定,可最后还是失去了理智。
  “哧”的一下,樊疏桐划了根火柴点上烟,他拿着烟的手明显在抖,猛吸了口,咬牙切齿地看着她:“你要把自己卖给我?”
  朝夕仰着稚气未脱的一张脸,很认真地点头:“是的,我觉得你是个不错的买主,看上去应该也有些钱,穿得又这么体面,而且又不是本地人……”
  她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在开玩笑。
  樊疏桐只觉胸口涌出一股甜腥,他疑心自己要吐血了,只能一口接一口地抽烟,以缓解内心无法自控的焦灼和痛楚。
  他牙齿间逼出几个字:“你知道卖是什么意思吗?”
  他格外腔调“卖”字。
  朝夕仰起尖尖的下巴,点头:“知道。”
  樊疏桐强忍住上前扇她巴掌的冲动:“你……卖过?”
  “没有。”朝夕倒是很快地否认,可说出的话仿佛鞭子,啪嗒啪嗒直抽在樊疏桐心上,她竟然说,“虽然我没卖过,但我在夜摊上认识的几个姐姐,她们就是专门干这个的,她们还要我入行,说挣钱快。我不肯,那些男人太邋遢,我要卖也要卖个干净点的。”她说得跟真的似的,漆黑的眸底仿佛燃着把火,把自己燃成灰烬也要跟他同归于尽。
  好吧,既然你要同归于尽,那就同归于尽吧,樊疏桐眼眶有些泛红,狠狠点头:“你确定你要卖给我?”
  “看你出不出得起价了。”
  “你要多少?”
  “五千,我想给我妈住院治疗。”
  “我给你五万,可不可以?”
  “五……五万,多了点。”
  “不多,你值这个价,回去也好跟你舅舅交代。”樊疏桐说得也跟真的似的,语气间明显带着嘲讽,也不是没在风月场所混过,在对待男女关系上他历来开放,却还从来没有面对过这样□裸的交易,何况对方还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而且还是他的“妹妹”。他被当时的状况气得发昏,完全没有考虑这件事的后果,也没有想过这可能是个圈套,她想要他万劫不复的圈套!
  朝夕明显已经认可这个交易,还显得“迫不及待”,站起身说:“那我们走吧,我晚上还要去夜摊呢。”
  “我都给你五万了,你还去夜摊干什么。”樊疏桐盯着她看的目光完全是发狠了,“你既然卖给了我,在一定时期内你就是属于我的,我不准你再去夜摊被那些龌龊的男人摸,你是我的,懂吗?”
  朝夕睁着一双鬼魅似的眼睛,眸底闪过鬼火似的光芒,嘴角微微向上一扬,漾出一个极美的弧线:“行,我听你的。”
  樊疏桐把她领上饭店的客房,最豪华的一个包间被他定了下来。但在樊疏桐眼里根本没法跟城市里的星级酒店比,只能说在县城算是最好的了,而且还没电梯,走楼梯上去的,在五楼。大约为了显示是贵宾楼层,走道上象征性地铺了红地毯,却因为清理不及时,上面污渍斑斑。樊疏桐越发觉得心里被什么堵着,难受极了,走得也很慢。走道其实不长,就是拐来拐去的,朝夕跟在他后面,没人知道她在那短短的几分钟内是怎么想的。都说一失足终成千古恨,而失足很多时候就在一念之间,那一脚迈出去,直抵万丈深渊。樊疏桐当时想,如果她能有半分的迟疑,他也不会跟着他“失足”,可是进了房间,她丝毫的迟疑都没有,反而落落大方地坐到了床边的沙发上,目光刀子似的剜向他,分明是在挑衅,看你敢不敢,有种你就来。樊疏桐那一刻更加发昏了,她的目光又一次刺激到他,他竭力保持住最后的理智和平衡,到门口的吧台上倒了杯水递给她:“没有办法,县城只有这个条件,委屈你了。”
  朝夕接过水,咕噜着喝下,她好像很渴了,满满一杯水数秒就喝了个精光。她用袖子拭了拭嘴角,把空杯子还给他:“我觉得已经很好了,跟我住的那地方比简直是天堂,我那里……”她耸耸肩,“连狗窝都不如。”
  樊疏桐看出她是在故作轻松,他却没办法轻松,接过杯子放床头柜上,心慌意乱,手心都冒出了汗。他在床沿上坐下,直直地看着她:“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可我妈的病等不得。”
  “我可以给钱让你妈治病。”
  “我说了,我不要白给的钱。”
  “那也应该还有别的方式……”尚存的理智让樊疏桐在做着最后的挣扎,那个时候他还知道什么是罪恶。
  可是朝夕却不耐地站起来:“如果你不愿意就算了,我大不了卖给别人。”
  又是一刀!准确无误地直刺入樊疏桐的心脏,他疼得失去了知觉,脸上的肌肉跳着,最后的理智终于消失殆尽。他起身,山一样慢慢靠近她……而她也僵直着身体,仰着尖尖的下巴,等着他。就在那一会儿,她凹陷的眼窝里,迸射出逼人的咄咄光芒,让她显出一种邪恶的勾魂摄魄的美,像一道闪电划过静寂的荒野,骤然的光亮照亮整个宇宙。
  那不是她这个年纪应该有的美!
  仿佛盛开在山谷的罂粟,明明知道是有毒的,却让人无法移开目光。樊疏桐眼睛紧紧地盯住她,他看到她眼中的光芒幻化成炽烈的火焰,那眼光如同巫女的手将他整个地拽向她。樊疏桐喘息着,一颗心怦怦地乱跳,血液冲上了脑门,他浑身战栗起来,从齿缝里迸出几个字:“你,你就这么想卖?”
  “是的。”
  “你还没成年。”
  “我已经十六了。你放心,未满十四岁才算□。”
  天哪,她连这都知道!
  樊疏桐气得浑身哆嗦,他抖抖地伸手抬起她的下巴,心开始燃烧,血液在脉管里翻腾,可声音却压得很低:“我不会□你的,只要你有半点不同意,我就停止。”
  接下来的过程,他后来回忆简直一塌糊涂,整个人发了疯,像突然陷在一个无底的深渊里,拼命挣扎反而越陷越深。只觉她的身体很凉,虽然瘦得厉害,但到底是少女肌肤,非常有弹性,抚上去仿如丝绸般柔滑得不可思议。他猜想她的营养跟不上,因为她发育得不是很好,他抱着她的时候感觉像抱着一条僵硬的鱼,她全身发僵,包括她紧咬着的唇。
  自始至终她都闭着眼睛咬着唇,可能很痛,她的眼角都沁出了泪水。但除了刚进入时的刹那她叫出了声,她没有再哼过一声,下唇都咬出了血,她都不出声。这显然是她的第一次,床单上的血迹让樊疏桐吓了一跳,他放开她:“还要继续吗?”她睁开眼睛,仿佛雏形的蛇蝎,冷笑道:“放心,我死不了。”

  从傍晚一直到深夜,他们没有离开过那个房间。
  樊疏桐由最初的战栗已经渐渐适应了她的身体,变得贪婪起来,一遍遍在她身上索求着,直到精疲力竭再也动不了了,他才放过她。老实说,这些年他也经历过很多女人,什么样的女人都有,却没有一个女人给过他如此的感受,有那么一会儿,他几乎忘了他是在和她交易。如果不是交易,该有多好!按理他不会对一个发育尚不完全冷冰冰的少女身体有兴趣,可是在深深拥有她的时候,他莫名有种灵魂找到归宿的感觉,浮躁的心变得宁静,多年来他缺失的正是这种久违的归宿感,一个人在外漂泊,没有人惦记他,除了连波偶尔打打电话,没有人真正地关心他,他就像是个迷失在外的孩子,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追求什么,一路寻来,在拥有她的刹那,他竟奇迹般的找到了灵魂的归宿,他多想告诉她这种感觉,多想让她别把这当成交易,多想,多想……
  可是当朝夕从浴室出来,冰冷的目光瞬即打破了他的幻想,她说:“我该回去了。”
  他挽留她:“已经这么晚了,就在这儿睡吧。”
  他以为经过数小时的纠缠,他们之间的隔阂多少能改变些,不想恰恰相反,她竟然冷漠决然地跟他说:“我不想在这儿看到天明。”
  他一个激灵,意识回来了:“什么意思?”
  “你说呢?”她反问他,小小的身子站得笔直。刚好有一束灯光自她头顶打下来,让她整个人焕发出奇妙的舞台效果,原本苍白的脸颊因为激动而浮出淡淡的红晕,她倨傲地仰着头,仿佛说着这世上最绝情的台词,语调缓慢而凄厉,“这是我人生中最可耻的一天,我不想跟你看到第二天的黎明,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感觉,我觉得我的人生已经进入前所未有的黑暗,而我甘于这么做,是因为……”
  “因为什么?”他在她的语气里感觉到了可怕的恶毒。
  “因为我想让你陷入比我更深的黑暗。”她回答得清晰有力,目光无所畏惧,直直地看着他。
  樊疏桐瞪大了眼睛,恐怖地对着朝夕,听着,却不能明白,仿佛被晴天的一个霹雳,从根上劈成了两半,就是刹那间,他整个人清醒过来了,交易是假的!是借口!她只是想以此将他打入地狱拖入深渊。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有那么一会儿,他的心不跳了,只能听天由命地喘着:“……你疯了。”他颤声吐了一句。
  “我早就疯了,有一个疯了的娘,我能不疯吗?而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不是吗?疏桐哥哥,我恨你,我这辈子没有这么恨过一个人,我是真的恨你。如果你没有来到这里,我可能只是在心里恨你,诅咒你,可是你偏偏要来,从我发现你跟踪我的时候我就在琢磨,该怎么将你给我和妈妈的灾难还给你,千倍百倍地还给你。这几天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想了很多种方式,甚至想过毒死你,但是这对你来说却是最轻的惩罚,因为死就是解脱,我不能让你解脱,在我没有解脱之前你休想解脱!那么,就只有拽你入地狱了,哪怕是赔上自己我也在所不惜!我想你现在心里一定很不好受吧,有没有千刀万剐的感觉?哦,这仅仅只是开始,我可以断定在未来的岁月里,你余生的全部时间都会在油锅里煎,你占有了你的妹妹,虽然不是亲生的,可我终究是你妹妹,你不会无动于衷的!
  “疏桐哥哥,我从小就很喜欢你,在你做出那样的事情之前我一直很喜欢你,也许你没有觉得过,因为你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我,第一次见到我就将我往楼下扔,也只有你才做得出来。但我还是喜欢你,我喜欢你就跟喜欢连波哥哥是一样的,除了妈妈,我把你们当做这世上最亲的人,我跟谁都自豪地说,我有两个哥哥,他们都很疼我……如果你没有做出那样的事,如果我妈妈没有疯,如果我的亲生父亲没有冤死,我还会一直喜欢你,可是……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一步步演变而来的,包括我对你的恨。每次在妈妈疯得不像样,揪住我的头发打我的时候;每次被镇上的人唾骂的时候;每次被那些流氓欺负的时候,我都在心里发誓,我发誓如果今生再见到你,即便我不能将你碎尸万段,也要让你这辈子不会好过!
  “也许你会觉得我没有廉耻,告诉你,这些年在学会生存的时候我已经忘了‘廉耻’两个字怎么写了,我寄人篱下,我要吃饭,我要给妈妈治病,要给舅舅还债,我只能无耻才能活下去。当我对每一个给我施舍的人微笑的时候,其实我的心里恨不得拿刀子捅他们,因为他们无非是藉由着施舍的机会给我更深的伤害和羞辱,就比如我们镇上一个开杂货店的男人,每次假装好心地借钱给我,可是背转身只要没人,他就要我跟他睡,我不肯他就骂我,有一次还拿脚踹我,说我比我妈还下贱。托他的吉言,就在今天我终于彻彻底底地把自己卖了,而你是我的第一个买主,你买的是你的妹妹,从小叫你哥哥的妹妹……”
  “啪”的一下,樊疏桐终于一个耳光甩过去。
  朝夕踉跄几步,几乎跌倒在地。
  樊疏桐奔过去,一把揪住她的头发,甩手又是两巴掌,打得很重,朝夕的嘴角顿时渗出血来,脸也清晰地显出鲜红的巴掌印。
  “你就这么想卖?嗯?”樊疏桐揪着她的头发拖到床边,整个人像着了火,将她扔木偶似的砸到床上,脸上的肌肉可怕地突突跳着,“文朝夕!我就算欠你,你也不该这么对我,你要杀要剐你拿刀来啊,为什么要这么作践自己,作践我?!你让我万劫不复,你就能心安理得吗?你怎么这么毒啊……”
  朝夕捂着脸,嘴角溢出狂妄的冷笑:“是,我就是毒,我比这世上最恶毒的蝎子都毒,可这都是你逼的!我能有今天都是拜你所赐!拜你所赐!”她尖叫起来,甩着一头长发,手指着樊疏桐的脸,“我赔上自己又怎样,从我被镇上的人骂得体无完肤的时候我就不值钱了,我才不在乎你是不是万劫不复呢!这一切都是你该得的!我赔了自己能把你拽进地狱,我还赚了呢……”
  “赚了?”樊疏桐眼底布满血丝,仿佛咆哮的困兽,他突然仰起面孔放声大笑起来,“妹妹,你也太高估你自己的能量了吧,我跟数不清的女人睡过觉,你觉得我会因为跟你睡过而下地狱吗?赚的应该是我吧,我得到了你的第一次,五万块钱呢,很划算的,就是妹妹又怎么样,又不是亲生的!我敢打包票,你今后无论是继续卖还是嫁人,只要你跟别人睡,你就会想起我,因为我是你的第一个男人,第一个懂不懂,那是一辈子都忘不了的……”
  “是吗?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让你爸知道你睡了我,或者让连波知道你怎么睡的我,你说他们会怎么待你?”
  朝夕笑得更为凄厉,不可遏制的疯狂和绝望彻底毁灭了她,她瘦弱的身躯止不住地颤抖,眼角笑出了泪还在笑:“你想象一下啊,如果他们知道,你爸会不会把你脑袋打开花,一定不会再打偏的,一定会对着你的脑门开枪!还有连波,他还会叫你哥哥吗?你做梦吧你,哈哈哈……”
  时隔一年,樊疏桐仍时常在梦里被那样的笑声惊醒。
  那不是人类发出来的笑声。
  他这么觉得。
  她说得很对,她就是这世上最毒的蝎子,虽然还没成年,就已经比很多真正的蝎子还毒,她把自己的肉体当做诱饵双手奉送给他,结果是有毒的!因为正如一个恶毒的诅咒,他真的跌进了万丈深渊,夜夜在噩梦中惊醒,一年多来他都没敢回G市,他根本不知道如何面对父亲和连波。最最可怕的是,他几乎丧失了男性的功能,他试过很多次,把各种女人哄上床,可是他却不行了,怎么样都不行,一看到女人□的身体就想起朝夕,想起她的诅咒。朝夕有没有想起他,他不知道,可是他每次都想到她,一想就软了。看过医生,吃过药,都无济于事,他从身体到心整个地废掉了。这世上还有这么毒的蝎子吗?
  可是这样的苦痛和焦灼他不能对任何人说,连最好的兄弟蔻海和黑皮他们,他都不敢透露半个字。
  他睡了自己的妹妹,还是花钱买的,他敢说吗?
  那天他气得发疯,真的甩给她五万块钱,都是他从密码箱里拿出来的,那个时候不兴银行卡,他出门都是拎的密码箱。他以为她不会要,谁知她竟然一张张地捡了起来,小心地放进了书包,竟然还冷笑着跟他说:“我肯定要这五万块的,我要给妈妈治病给舅舅还债,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不要,怎么能让你有嫖的感觉呢?”
  天哪,她还是人吗?!
  樊疏桐至今想来都觉得背心冒冷汗,他常在深夜的时候咆哮,对着墙壁擂,砸东西,用烟头烫自己的手臂,甚至尝试过吸食大麻来缓解内心的焦灼和罪恶,后来怕自己上瘾就没敢再试。因为他知道这世上谁也救不了他了,中毒太深,他是真的废了。他的脾气也变得越来越暴躁,除了跟刁老板,他对谁都没好脸色。刁老板不是他的上司,公司是他自己开的,但后台是刁老板,出钱、揽生意都是刁老板,他只是负责销货,赚的钱他却可以平半分。当然,他们的生意谈不上违法,但也很难说合法,很多还是见不得光的,但也不是杀人放火,只是钻了些法律的空子,打打擦边球,否则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迹?在深圳,要生存就必须把人变得不是人,才能混下去,很多人都以为深圳遍地是金子,伸手拣就是。没错,深圳的确遍地是黄金,但要看你拣不拣得起来,没有后台没有背景,你就是看着满地黄金,你也只有流口水的份。
  刁老板有个外号叫“老雕”,人很精瘦,眼睛却是X光,是人是鬼在他眼下一过就可以分辨得八九不离十。他非常信赖樊疏桐的原因是因为他觉得樊疏桐这人够狠,天不怕地不怕,却很讲义气,为朋友可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这源于一次樊疏桐在码头上跟人打架,当时樊疏桐刚到深圳没多久,找不到工作,好不容易经人介绍到码头上扛货,不想却被工头拖欠工钱,他和几个兄弟去讨要的时候,兄弟反被工头的马仔殴伤。他一怒之下拿了把砍刀去码头为兄弟讨公道,工头当场被削掉了半边耳朵。刚好那天老雕去码头上清货,得知情况后不但没有为难樊疏桐,反而当场替工头给他结了工钱,还当众训斥了工头,责令他不得再找樊疏桐麻烦,否则把他丢海里喂鱼。老雕的威望是很了不得的,小小一个工头岂敢违抗他,樊疏桐因此躲过了一劫,对老雕感激不已,一来二往的两人就熟了。老雕留下樊疏桐在身边做事,发现他头脑非常灵活,智商过人,有勇有谋,就出资给他单独成立了一家公司,交代他货的来源和货的具体实物他不必过问,他只需要把老雕的货发给指定的买家就可以了。樊疏桐当然也知道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虽然他可以分到很多钱,但他也相应地承担了全部的风险,因为老雕有意无意地暗示过他,如果哪天出事,他不得把别人供出来,要供只能供他自己,否则难保他家人不被打扰……樊疏桐在码头上混了这么久,当然知道老雕所讲的“打扰”意味着什么,老雕这样的人对你好的时候可以把你当兄弟,身上的肉都可以割下来给你吃,但翻起脸来也是不认人的,老雕最恨的就是被人出卖。樊疏桐如履薄冰,做事非常小心,因为他赔了命是小,不想连累家人。即便那个家有他没他都不在乎的样子,但是在心里,那始终还是一个家啊。
  这些年,他每一天都活得胆战心惊,赚了很多的钱,也沉溺过纸醉金迷的生活,但很快发现那样的生活不但没有给他带来轻松和快慰,反而让他精神越来越空虚。尤其是在朝夕的事情后,他更加觉得了无生趣,萌生了退意,几次跟老雕暗示不想干了。老雕也看出他的脾气大变,怕他一时急躁会出事,就答应让他暂且回G市,内地的经济发展没有这么迅速,有什么事方方面面都好打点,比较容易摆平。
  可就在樊疏桐准备回G市时,连波突然给他打电话,说朝夕回来了。樊疏桐真没法形容那感觉,说不清是激动还是恐惧,几个晚上没睡,眼窝都陷进去了。老雕看到他这样子,还以为他晚上消耗过度,开玩笑地劝他:“年轻人,女人是泡不完的,悠着点,年轻的时候把身体搞垮了,老了就享用不了了,我可是过来人啊……”
  樊疏桐只能摇头苦笑,根本没法解释。
  黑皮也以为樊疏桐是把精力耗在了女人身上才显得这么憔悴不堪的,也劝他:“我说士林,你要是女人太多,也惦记着兄弟点嘛,你一个人霸着吃不吃得消啊。兄弟我可是当了半年的和尚了……”
  当时是在樊疏桐的办公室,黑皮早上自己打车到的公司,樊疏桐一直到快十点才没精打采地现身,进门就黑着脸,秘书小姐见了他畏畏缩缩,说话都不敢大声。黑皮见他脸色这么不好,昨晚又刚好撞见女人从他房间出来,以为他是消耗过度,故意说几句玩笑话以缓和气氛,不想樊疏桐脸色没有丝毫改观,默默地用火柴点根烟,站到办公室的玻璃幕墙前发起呆来。
  他一句话都不想说。
  城市的繁华就在脚下,万丈红尘,芸芸众生,他何以活得这么累。他还这么年轻,正是意气风发运筹帷幄的时候,却已提前步入暮年。漫长的余生,看不到头望不到尾,让他无端的恐惧和畏缩,那么长久的岁月,背负着那样的枷锁,他该如何解救自己啊?
  “士林,你好像有心事,有什么事不能跟兄弟说的吗?”黑皮终于意识到樊疏桐紧锁的眉头间一定深埋着秘密,否则不会这么郁郁寡欢,精神颓靡。
  樊疏桐声音轻得仿如叹息:“你还是回去吧。”
  “士林,我是来找活干的,才来几天你就让我回去……”
  “你能干什么?”樊疏桐背转身,目光飘忽,扫了他一眼就转过去,“你刚刚也在公司看了,你告诉我,你能干什么?”
  “我……”
  “我做的是外贸生意,英语你会吗?电脑你会吗?不是我赶你走,而是很多事情我不想你牵连进来,我是为你好。”
  “士林,我是没你那么有出息,不过我可以学啊,你知道读书那会儿我成绩还可以的,英语、电脑这些时髦玩意也难不倒我……”黑皮不甘心就这么回去,眼巴巴地看着樊疏桐说,“我不嫌活累,坐不了办公室,我去码头总行吧,我不是不能吃苦的……”
  “黑皮!”樊疏桐打断他,转身踱到他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我不想跟你解释太多,很多事情也没法跟你说,我不是不相信你能吃苦,只要是个人,就没有吃不了的苦。可在深圳这地方不光是吃苦就有饭吃的,我刚来那会儿,找不到工作被房东赶出来,晚上只能睡公园,有时候也睡天桥下面,我跟任何一个流浪汉没有区别。你看我现在很风光,你真以为我拣到了金子一夜就发了?我背后承受了什么是你无法想象的,我也不想跟你说,还是回G市好好地过你原来的日子吧,深圳不是外面那些人想象的是天堂,很多时候连地狱都不如……”
  “好了,你不用说了!我都明白了!”黑皮手一抬,霍地站起身,“我不是傻子,我能听明白,你不就是嫌我在这里碍你的事吗?直说啊,我下午就坐火车走。士林,我当你是兄弟所以我不想你为难,但你有没有把我当兄弟就只有你自己心里清楚了,多余的话就不说了好吗?别伤了和气,兄弟做不成面子总还要救的……”说着拿起沙发上的外套,“我这就走……”
  樊疏桐坐着没动,仍然只是叹息:“早晚你会明白的。”
  “我现在就明白了,谢了。”黑皮走到门口,双手跟他作了个揖,“这些日子如果打搅到你,很抱歉。我走了,后会无期。”
  “砰”的一声,门被重重带上。
  一句“后会无期”让樊疏桐不堪地闭上了眼睛。
  没有亲人,没有爱人,现在连朋友也没了,这一生注定了孤独。“就让我孤老到死吧。”他在心里跟自己说。
  他的心又开始隐隐地痛起来,他宁愿自己没有心!这样他就不会像个鬼魂似的,麻木消沉,没有意志没有思想,一个人四处游荡。纵然他现在知道自己错了,也已于事无补,他每时每刻都在心里咒骂自己愚蠢至极,当她粉扑扑的天真小脸对他露出无邪的笑容时,他竟以为她放下了从前,谁能想到那么小小的一个人儿,早已经是魔鬼附体,引诱他靠近却又毁了他,把他变成了灰烬、废墟,不给他任何生还的余地。
  “朝夕,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他身心疲惫地靠着椅背,一只手捂着脸,嘴唇嗫嚅着问她。他当她在跟前。如果她真的在跟前,他真想问她,即便他犯下罪要受到惩罚,也不应该这样残忍地凌迟他。哦,他要疯了,他已经疯了,内心的隐痛这时候已经撕裂成可怖的绞痛,他怀疑自己还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天明……她说过她不想跟她看到天明,朝夕,就算我看不到天明,你也未必看得到啊,我坠入如此深的黑暗,你能侥幸逃得过命运的惩罚吗?朝夕,你逃不过的……
  晚上,G市军部大院的樊家热闹非凡,蔻政委一家,还有很多老战友都来了,给朝夕接风洗尘。樊家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樊世荣笑声朗朗,格外的精神焕发,自陆蓁去世后,亲友们已经记不起他有多久没这么笑过了。也看得出来,他是真的疼爱朝夕,到哪儿都拽她坐在身边,生怕她跑了似的。朝夕新换上了鹅黄色的毛衣,配白色的裙子,头发整整齐齐地梳成一个马尾,一直静静地坐在樊世荣身边,不多话,可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她是真的长大了,样貌上没有陆蓁年轻时那么娇媚,却有她自己的味道。眉目如画,皮肤通透如玉,不会一眼就让人惊艳,但当她沉静如水的眸子幽幽地望向你的时候,却不由得让你惊心。她才十七岁,就可以让人惊心,到她真的成年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蔻振洲的夫人常惠茹拉着朝夕的手,仔细端详着朝夕,又是爱怜,又是惊叹,连连摆头:“这怎么得了,模样还没长开呢,就美得跟个仙似的,这要真长大了,还不让外面那些小子们打破头?”
  另一位阿姨说:“可不是,别说外面,就我们这大院都不得了,岂止是打破头,只怕要把老樊家的门槛都踏平。”
  常惠茹连忙转过脸跟樊世荣说:“我说老樊啊,我就先给我们家蔻海报备一个,我越看越喜欢,就想着朝夕给我们家做媳妇来着,就不知道我家小子有没有这本事……”
  樊世荣哈哈大笑,一屋子的人都笑起来了。
  蔻振洲也认同地点点头:“嗯,咱两家要是成了亲家,革命友谊可就一代传一代了,不错,不错。”
  樊世荣只笑不答。
  一家女百家求,他觉得倍儿有面子。
  只是旁边一位干部家属插了话,点破道:“哎哟,轮不到你们的,朝夕长得这么俊,老樊怕是舍不得嫁出去吧,他自己就有两个儿子……”
  “哟,可不是,闺女外嫁就是婆家的人,媳妇可是自家人哦。”
  “老樊肯定是要把朝夕当媳妇养了。”
  樊世荣还是只笑不答。
  常惠茹为了挽回面子,连忙转了个弯:“可是可以啰,就是怕老大和老二打破头,老樊家有得仗打喽。”
  众人只当是玩笑。
  朝夕却突然起身,跟樊世荣说:“我累了,上楼休息会儿。”
  樊世荣疼爱地拍拍她的肩膀:“好,上去吧,待会儿下来吃年糕。”屋子里的人还在说笑,朝夕一个人默然上楼,一背转身脸色就变得阴郁。她就像被施了魔法机械地抬着脚步,全身的神经变得异常尖锐,一根根地直挺起来,她不能容忍听到那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就是瘟疫!
  蔻海和妹妹常英,细毛,还有连波都在楼上的小会客室打牌,连波见朝夕上来,连忙放下手中的牌迎上前:“怎么了,朝夕,脸色这么不好,是不是累了?”
  朝夕看都不朝他看,开门进了自己的房间。
  连波木头似的杵在那儿,嘴唇张了张,想说什么,终究没有说出来。他黯然低下头,转身跟蔻海他们说:“我也累了,你们自个儿玩,我进去躺会儿。”说着低头也进了的房间。常英歪着脑袋,一头雾水:“哟,这是上的哪出戏啊?”
  “你给我闭嘴!”蔻海白妹妹一眼,丢下牌也没了兴致。他若有所思地看着两张紧闭的房门,叹了口气,没头没脑地说了句:“这日子可还长着呢……”
  雾霭沉沉,分不清是清晨还是黄昏,河面上蒸腾着雾气,此岸看不到彼岸。迎面是凛冽的狂风,呼啸着,嘶吼着,仿佛诉不尽的仇怨。荻花抑或是芦花在风中起伏翻飞,一层层的花浪掀过来,将朝夕整个地吞没。她拨开苇丛,踉跄着前行,跌倒又爬起,爬起又跌倒……她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耳畔只有轰隆的雷声和呼啸的风,依稀有人唤她:“朝夕,朝夕……”她立即哭叫起来,那是母亲的呼唤!她疯了似的扑向更深的芦苇丛:“妈妈,妈妈!”她回应着母亲的呼唤,自从母亲发疯,她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母亲唤她的名字,母亲至死都不认得她。可是满眼皆是疯狂抽打她的苇丛,她什么都看不清,最后脚下一软,她陷进了冰冷的沼泽地。“妈妈——”她凄厉地呼叫起来,没有人救她,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沦陷,一点点地坠入万劫不复……那种被吞噬的感觉太真实了,仿佛有股来自黑暗世界的力量将她死命地往下拽,如果可以生活在阳光下,谁愿意埋葬在黑暗?朝夕拼命挣扎,反而越陷越深,直至最后终于绝望,她知道,此生她将注定坠入地狱。
  背心已湿透,她喘息着伸手拧亮床头灯。
  还好,只是一个梦。
  屋子里很静,客人都回去了吧,樊爸爸和连波哥哥也应该都睡了,朝夕从床上坐起,感觉浑身虚脱般疲乏无力,好像真的刚刚经历了一次垂死挣扎一样。她靠在床头长长地叹口气,回来了,她终于还是回来了,可是她真的“回来”了吗?过去那个纯净如水晶的朝夕已经死去了,从她将自己“卖”给樊疏桐开始,她从灵魂到心就整个地死去了,现在行走于世间的只是一具肮脏的躯壳。她才十七岁啊,她就“死”了,再也活不过来了。她如愿赔上了自己,她有没有把他拽入地狱不得而知,她自己反倒先进了地狱,今生抑或来世,她亦不能解脱。
  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厌恶自己的身体。从来没有。
  虽然镇上的人一直鄙视她,诋毁她,骂她小□,但她也就是心里愤恨一下而已,她并没有因此瞧不起自己。她一不偷二不抢,从没做过什么真正见不得人的事,顶多就是为了生活有时候要放低姿态而已,没办法,她要生活啊,再坚硬的石头也会被生活这块大磨盘打磨得光滑圆溜,一点棱角都不会留。虽然她才十七岁,她已经被磨得没有了原来的样子,有时候连她自己都不认得自己了。
  其实朝夕多少继承了母亲骨子里的傲气,你们看我不顺眼,我还不屑拿正眼瞧你们呢,因为我根本懒得跟你们一般见识。母亲陆蓁就是这样的人。所以心气极高的母亲一生没有朋友。至死都没有。而命运如此残酷,一生清醒的母亲偏偏在生命最后的时光失去常人的意识,活得如此不堪,别人要她脱衣服,她可以脱,别人骂她□,她就应。她什么都不知道,谁也不认得了,整个世界在她眼里是混淆不清的,唯一的侥幸是她虽然混乱却也感觉不到悲伤,或者痛苦,世间的一切爱恨情仇都跟她无关了。她闭上眼睛的刹那,整个世界更是陷入永久的沉寂。
  生命的繁华和喧嚣,到最后也不过是荒野中的一堆黄土罢了。朝夕现在想,她或许也疯了,是被郁积在心底的仇恨逼疯的,只是她自己意识不到而已,否则她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竟然以自己的身体为诱饵,对那个人下了这世上最毒的咒!她很清楚,他以交易的形式占有了她后,灵魂肯定从此不得安宁,日日夜夜都会想起自己的罪,内心的煎熬决不亚于千刀万剐。所以获知真相后他才会发狠扇她耳光,几乎将她的耳朵扇聋,可是她却感觉不到疼痛,反而心底无比痛快,因为她在他脸上看到了万劫不复般的绝望,那是一种灵魂最残忍的撕裂,这正是她希冀的!
  一个十七岁的女孩,不,当时她才年仅十六,她如何想到用这种恶毒的方式来置他于万劫不复,她也说不清。也许她骨子里就是个恶毒的人吧,碰巧长了张纯美如天使的面孔,大多时候忍气吞声,被人吐了口水都不敢抬头,这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她蝎子一样的心肠。她就是一只蝎子。没错,她就是!
  在回到这大院之前,她原本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妥。她没有要他施舍,她用自己的身体换来了五万块钱,让妈妈多活了一年,让舅舅还了部分债,她甚至觉得自己是值得的,因为她得到了钱还让他的灵魂从此下地狱,千刀万剐,她怎么不值得!可是,当她面对连波时,她忽然觉得内心某个地方不对劲了,是恐惧,是心虚,是自卑,还是别的什么,她说不上来,就觉得很怕看到他,抗拒他的亲近。每次连波靠近她,或者跟她说话,她就只想躲,她连直视他目光的勇气都没有。
  两年前,连波去县城看她,她因为在医院照顾母亲而和他错过。她并没有因此懊恼,反而有些庆幸,虽然庆幸过后她又有些悲伤,但没见到绝对是好事,因为她当时的样子根本见不了人,几天几夜没合眼又邋遢又憔悴,她宁愿让连波永远保留对她最初的美好记忆,也不要以那样的面目见他。她可以在所有人面前低三下四,在夜摊上被醉鬼摸了都不敢吭声,也可以为了延迟交房租百般讨好房东,屈膝赔笑,包括她可以把自己“卖”给樊疏桐。就像她跟樊疏桐说的,为了生存她怎么无耻怎么活,但她就是做不到在连波的面前轻浮自贱。
  每次面对连波煦如暖阳的笑容,坦荡清明的目光,她内心那个不对劲的地方就开始战栗,不停地战栗,直至远远地逃开去。
  而连波却以为她在心里恨着他,不是的,不是的啊!这一切跟他有什么关系,当初逼走母亲害母亲发疯的又不是他,是樊疏桐!坦白说她对樊世荣都有些芥蒂,她的亲生父亲邓钧死于意外樊世荣要负很大的责任,他不把父亲派到新疆去,父亲怎么会出事?小时候她没有生父这个概念,更谈不上感情,可是当成年后她逐渐意识到血脉是无可替代的,就像她和母亲之间,母亲发疯后不认她,还打她,可她依然舍不得离开母亲,这就是血脉。可悲的是父亲千里迢迢寻找到她这个女儿,她还没来得及亲近父亲,甚至没有喊一声“爸爸”,父亲就死去,到现在她已记不起父亲的样子,因为她连父亲的照片都没有一张。这样的悲剧无疑让她对樊世荣,对樊家心怀怨恨,但这不包括连波,她对连波始终保持着最初的亲情,他寄给她钱她不要,就是最好的说明,她想保留最后的一点骨气。仅仅是在他面前。
  “朝夕,你还没睡吗?”门外突然传来连波的轻叩,“是不是做噩梦了,刚才听到你的叫声……”
  朝夕赶紧拉灭床头灯,钻进了被子。
  连波犹豫了下,又敲敲门:“如果害怕,哥哥来陪你好不好?我不进来,就在外面的沙发上,你做噩梦的时候就喊我一声好吗?”
  朝夕整个地将头埋进了被子。
  连波在门外站了一会儿,见没有动静,只得说:“早点睡吧,明天我还要带你去新学校报到呢,要是怕做噩梦就开着灯睡……”
  说完轻轻回了自己的房间。
  朝夕竖起耳朵听到他的脚步渐渐远去,终于松了口气,她蜷缩在被子里,就像是胎儿在母体中最原始的姿势一样。如果可以,她真想回到母亲的腹中,永远不要来这世上,父母缔造了她的血肉,灵魂却是她自己的,只不过她已经早早地把灵魂给卖了,卖给了一个魔鬼。
  大颗大颗的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滚落下来。现在,她真的无依无靠了,再没有任何希望了。她十七岁的青春,就在这里戛然而止。一年前,她在那个人面前褪下自己的衣服时,自尊和廉耻就已经灰飞烟灭,她不得不将自己的心竖起层层盔甲,否则她不知道该以何面目活着……她在心里说,连哥哥,别试着来揭我的盔甲,那都是我的疤,连皮带肉的,揭开了只会让我疼痛,让我流血。对不起,连哥哥。
  清晨,院子里湿漉漉的,花草都沾满了露珠。只是花架上空落落的,已经进入冬天,还远没到紫藤萝开花的时节。花架下的石桌和石凳还在,那是朝夕小时候画画和做功课的地方,石桌上依稀还刻着些歪歪扭扭的字,都是她没事时用刀子刻的,显然当时用了很大的力气,都过去这么久了字还在。
  朝夕俯身仔细辨认上面的字,虽然刻得很歪扭,但她还是认出来了,是连波的名字,还有她自己的名字,紧挨在连波的旁边。而另一个不远的角落更为模糊的字迹,也是人名,她想不认得都不行,是那个人的。
  而且非常凑巧也非常奇妙的是,石桌上原本刻着的是一个棋盘,用红色的油漆勾勒的,只不过油漆已经剥落了,就剩下深深的线条。楚河、汉界都还在。她和连波在刚好就在楚河的位置上,而樊疏桐的名字就在楚河对面的“将”上,三个名字仿佛三个人,从一开始就被钉死在命运的棋盘上了。
  也许是站立过久,朝夕只觉头晕目眩,刹那间冷汗就把她全身沁透。潜意识里浮出一种可怕的预感,她觉得她的人生也许正如这棋盘一样,无论怎么进退都是一局死棋。这么想着,她顿时被那极有象征意味的棋盘吓傻了,仿佛冥冥之中,看到魔鬼把她的灵魂捉来钉在了石桌上。
  “朝夕,外面冷,怎么就穿这么点?”连波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屋内出来了,手里拎着件紫罗兰色的夹袄,赶紧披在朝夕身上,“快进屋去,吃了早餐我带你去学校报到。”连波拉她进屋。
  而朝夕还死死盯着石桌上的棋盘,她像一棵枯败的树,瑟瑟抖抖,仿佛已经看到了那个可怕的场面:“我没有退路了是吗?你干吗还跟着我呢,你赶紧逃啊,不然你也会死的,我不想你跟着我死……”
  “你说什么?”连波愕然,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还是不明所以,“大清早说什么死啊死的,别说这种不吉利的话,走,珍姨熬的粥都要冷了。”
  连波牵她的手进屋去。
  朝夕挣脱他,差不多是扑到石桌旁,拼命用袖子擦拭刻在上面的名字,擦着擦着就哭了起来,泪水不知不觉流了一脸。没人会理解她!一颗心昏天黑地撕绞起来,也只有在这一刻,她才知道自己犯下了怎样的罪!连波明净如湖泊的眼光让她觉得自己丑陋的灵魂已无处遁形,如果可以,她多想一切从头来过啊,哪怕要她即刻死去她也愿意!
  然而,命运设下的棋,你能改变得了吗?
  朝夕其实心里很清楚,她什么都改变不了。已经发生的,就如这棋盘上的名字,永远也洗刷不掉了。
  永远,也洗刷不掉了!
  连波捉住她擦破了皮的手,心疼地大叫:“朝夕!”
  她没有理会他,把脸仰起来向着远处的天空,眼底泛滥着悲伤和无可救药的绝望,都说十七岁是雨季,可是她已经注定枯萎,这辈子,她就这个样子了。
  朝夕的新学校是G市的重点中学,环境很好,一进入四周就静下来,放眼望去,四处皆是绿树成荫。树木多是南方特有的小叶榕,枝叶繁茂,郁郁葱葱。朝夕刚从靠近北方的地方来,北方的冬天树木枯败,枝叶凋零,突然置身这样繁茂的绿树丛中,感觉像是进了另一个世界。的确是不同的世界!朝夕过去就读的县城中学在当地已经是条件最好的,可是跟G市这所重点中学比起来,差了可不是一点,这里没有破败的墙壁,没有光秃秃的操场,没有损坏严重的玻璃窗,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栋崭新的现代化教学楼,各种设施齐全,绿草茵茵的操场更是大得惊人。连波领着朝夕参观学校的时候,正好看见两个班的学生在操场上体育课,一下就被他们的校服吸引住了。跟内地的运动服代替校服不一样,这里的学生穿的校服港台味很重,男生是统一的藏青色上装配白裤子,女生相反,都是白色海军服式的上装配的蓝裙子,脚上白色长筒袜配黑皮鞋,非常摩登。朝夕艳羡地看着他们,久久不语。
  “喜欢这里吗?”连波微笑着问朝夕。
  朝夕局促地点点头。
  连波终于放下心来:“这就好,就怕你不喜欢我就不知道怎么办了,这里可是G市最好的中学。朝夕,希望你尽快适应这里的环境,要加油哦。”刚刚在教务处报完到,领了新书,连波一边带她参观校园一边试着跟她沟通和交流,两人并肩走在操场边的林荫道上,显然要比在家里放松得多,“明年就要参加高考了,朝夕,想过报什么学校吗?我看了你学籍上的成绩,没想到你这么优秀,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还拿了那么多奖,刚才你的班主任胡老师说,只要你一直保持这样的成绩,明年绝对可以保送进大学……”
  “我没想过。”朝夕低着头,看着脚下斑驳的日影,恍惚着摇头。
  “该想想了,下学期就是你冲刺的最后时刻,要好好把握哦。”连波侧脸看着她,阳光透过树叶漏下来在她脸上不断跳跃,更显出她肌肤通透如玉。她的身形已经开始发育,虽然比同龄的女孩迟缓,但这恰恰让她散发出少女特有的恬静纯美,如果不是她眉目间凝结的深深的忧郁,她该是一个多么令人心动的女孩啊。
  “朝夕。”连波唤她。
  她“嗯”了声,算是应答。
  连波有一瞬间的发怔,不好意思地笑笑:“没什么,就觉得……”他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心境,“你,你很好看。”
  朝夕停住脚步,抬眼看他。
  连波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更加不知所措起来。“我带你去百货公司买几件衣服吧,还有鞋子,书包,学习用品,很多东西要买……”他为掩饰自己的窘迫,自己向前走了几步,感觉她没跟上又停住,却不敢回头让她看到他窘迫的脸,只说,“快来啊,时间不早了。”
  朝夕慢腾腾地跟了上去。
  连波今年二十三。
  他忽然陷入惶恐,在面对朝夕的时候。他觉得内心有什么东西在悄悄地改变,不知不觉,抑或是隐藏已久,仿佛一夜之间那种情绪就在心底滋生出来。有些充盈,有些虚空,然后就是惶恐。也说不清是朝夕变得他认不出来,还是他自己本身在变化,他觉得他没法再把她当做“妹妹”看待,儿时那种融融的亲情已经悄无声息地转变成某种他陌生的情愫,他心里有些明白,潜意识里又不愿去想。
  朝夕对他的冷漠疏离让他不敢想。
  而且他是受传统教育长大的,不同于哥哥樊疏桐的离经叛道,他骨子里就是个非常传统的人,虽然不是亲生的兄妹,但他们毕竟是兄妹,如果上升到伦理道德,他是断不敢有非分之想的。可是,他多么年轻啊!从小感情丰富,又酷爱读书,喜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浮想联翩,个性虽然温和,内心的情感却是狂热奔腾的,只是他并没有遇上一个可以让他疯狂的人。人好像都有两面性,外表沉静温和、内心激情四射看似自相矛盾,但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好像也是很自然的事情。而大多数时候人们只看到了他的外表,他的内心从未真正对人敞开过。包括哥哥樊疏桐。不是他非要深藏自己,而是他生来就是一个活在自我世界中的人,对生活对爱情他都有自己的见解,即便是情同手足的樊疏桐,也未必能了解。樊疏桐常说他是呆子,其实他一点都不呆。
  按理他感情这么丰富,应该早就情有所属了,何况他家世不俗,模样清俊,彬彬有礼,文采更是非凡,应该有很多的爱慕者。但也许是个性使然,他对世俗中的女子始终意兴阑珊,提不起兴致,因为那些女孩很多不仅仅是看着他这个人,还看着他背后的家庭,这让他非常不舒服。即便他动过心,都很快被对方明确的目标打消了进一步发展的念头,所以他到现在都仍然单身。
  在连波看来,爱情是多么纯洁美好的事情,怎么可以被世俗污染!他承认自己在感情上有洁癖,既如此所幸洁癖到底,他没觉得现在的生活状态有什么不好。可是,现在面对朝夕时,他不这么想了,他隐约觉得他内心一直在等待着谁,他当然不能肯定这个人就是朝夕,但他知道他其实一直在等。
  如果她不是妹妹,该有多好啊……
  连波在心里想。
  G市变化太大了,才不过几年,就已经是一个摩登的大都市。连波驾车载着朝夕在市区转了一圈,朝夕只觉眼花缭乱,到处都是反射着刺眼阳光的玻璃幕墙,密密匝匝的商铺酒楼热闹非凡,还有各种各样的天桥,横跨在拥堵的街道上。人流和车流将整座城市变得拥挤不堪,几分钟就是一个红灯,如果是驾车,行进的速度还不如步行。
  其实连波很少开车出来,因为身份背景的特殊,他牢记父亲的叮嘱,凡事低调为好,干部子弟不能特殊化,以免被人背后非议。事实上,车子也不是他自己买的,是樊疏桐送他的,樊疏桐还在市区给他买了套商品房,说留给他结婚用,可是连波从小没离开过大院,他不习惯住外面。而且,父亲年岁已高,哥哥又长年在外面,他不能撇下父亲不管。虽然并无血缘关系,但在感情上,他早就视樊世荣为生父,就如樊世荣视他为己出一样。
  连波先带朝夕到百货公司买衣服和鞋子,买了很多,朝夕拽他示意他别买了,他笑着说:“没办法,我的工资一直没地方花,你就给我一次机会吧。”他倒也没说假话,他从小受父亲影响,生活俭朴,又无不良嗜好,也不喜欢呼朋唤友,家里也没有需要他花钱的地方,参加工作几年积攒下来的工资已经非常可观。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他没有交女朋友,钱还真没地方花。其实如果他交女友,应该是个很好的伴侣,因为他非常细心,衣服鞋子买得差不多的时候,他把朝夕带到了内衣专区,问她要不要买些回去。朝夕的脸当时就红了,拘谨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连波也觉得有些尴尬,只得招来一个导购员:“同志,麻烦你帮我妹妹挑些内衣,我,呵呵,我不懂。”说着挠着脑袋傻笑。他的样子逗乐了年轻的导购员,也笑了起来,连声就答应了,招呼朝夕道:“小妹妹,跟姐姐过来,我帮你看看。”
  连波没有跟过去,在一旁等着。
  他听到导购员给朝夕量胸围时说:“小妹妹多大了?……十七呀,怎么还没穿过胸罩呢,得赶紧穿,否则对胸部的发育不好……你现在正在发育期,注意保护的话,以后身材会很好的哦,你身材的比例非常协调……”末了,还交代她,“记得三个月就要来换新的胸罩,因为你的胸部在不停地生长,胸罩的尺寸也要跟着调整……”
  朝夕拎着装着内衣的袋子出来时,脸仍然红得像熟透了的番茄。连波也不朝她看,跟导购员道了谢,就领着她下电梯:“我们去吃饭吧,不回家了,就在外面吃。”
  朝夕含糊不清地“嗯”了声。
  连波将她带到G市有名的喀秋莎饭店,选了个靠窗的位置,他要亲自教她用西餐,所有她不曾尝试过的东西他都要让她尝试。从今往后,他要给她全新的生活!因为就在刚才带她买内衣的时候,他心里非常难过,如果她有个正常的母亲,都十七了,不会不教她穿内衣,可是现在她连不正常的母亲都没了,她孤苦伶仃一个人,谁会教她这些啊。跟她同龄的女孩子,哪个不是在母亲的怀里撒娇,被母亲呵护备至,哪会像她什么都得自己来。
  而朝夕心里也是五味杂陈,也非常不好受。她自然也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在县城读书的时候,同班的女生都早早地穿上了胸罩,都是妈妈买的,可是她没人买,没钱,也没有想到那方面去。连学费都交不上,她哪还顾得上穿不穿胸罩,好在还有表姐给了她几件棉布背心穿,那背心是表姐自己缝的,穿了很多年。而现在,她置身富丽堂皇的餐厅,墙上是俄罗斯的油画,头顶是璀璨辉煌的水晶大吊灯,脚下是图案艳丽的柔软地毯,面前是铺着绿格子桌布的餐台,桌上的花瓶里擦着怒放的玫瑰,背景音乐若有若无,是一首老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餐厅的客人不多,空气中弥漫着咖啡的浓香……一切是那么的不真实,朝夕不能相信自己前阵子还在县城的铁道边捡煤渣,放学了自己生火做饭,眨眼工夫她就来到了这个万花筒般的世界。是梦吗?她反复地问自己。
  有服务生拿着餐牌过来,彬彬有礼地双手奉上,服务生居然是俄罗斯姑娘,穿着色彩艳丽的民族服装。朝夕不免诚惶诚恐,她从来没有被人这么尊重过,显得很紧张,她拿着浅绿色的菜单都有些轻微发抖,菜单上印着藤蔓状的闪闪发亮的暗花纹,俄文和中文的菜名并列着,都是俄式西餐:鲜鱿鱼鸡蛋沙拉、红酒彩卷、奶酪烤虾、西米旦牛肉、奶汁番茄汤……朝夕一样样看过去,眼花缭乱,哪里拿得定主意吃什么。
  好在连波很细心,不露痕迹地帮她把菜点了,还手把手地教她用刀叉,帮她切牛排,一边教一边跟她说话。也许是餐厅缓缓流淌的音乐的作用,朝夕慢慢地放松起来,虽然仍很少应话,但偶尔也敢偷偷瞟连波几眼了。
  连波那天穿了件藏青色的开襟毛衣,配着洁白的衬衣显得非常清俊,一直就有人说连波有诗人的气质,其实这气质就是源于他身上一种斯文的雅气,仿佛穿行于林间的风,又如流云掠过山头,让人觉得很舒服。朝夕注意到,餐厅很多用餐的年轻女孩子都在偷偷瞄连波,低声议论,可能也有人在议论她。而连波整个注意力都在朝夕身上,丝毫没有注意到周遭的目光。
  “朝夕,还吃得惯吗?”连波微笑着看着朝夕,头顶的灯光不偏不倚刚好打在他肩上,让他脸上呈现一种梦幻般的光芒,“喜不喜欢这里的环境?”他的声音低沉悦耳,问她话时连眼睛都含着笑,“我其实很少来,好几次都是蔻海他们拉我过来聚餐,觉得这里挺不错的,女孩子应该喜欢。你呢,喜不喜欢?”
  朝夕抬眼看他,不语。
  连波放下手中的刀叉,双手交握,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定般,终于进入正题:“朝夕,我知道你……这些年吃了很多苦,对不起,都是因为我们家的原因让你小小年纪就承受那样的苦痛,我没有权利要求你原谅,我只是希望……希望你能真正的开心起来,过去的已经过去,你未来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看着你闷闷不乐的样子,我很难过……你这个年纪应该正是活蹦乱跳的时候,就跟小时候一样,每天都是笑呵呵的,朝夕,我还能见到你笑吗?”连波说着握住朝夕桌面上的手,紧紧拽着,“好妹妹,答应哥哥,忘掉过去重新开始好吗?我知道这很难,哥哥也有些事情没法忘记,可是人既然活着总要向前看而不是把自己囚在过去,那样会很不开心……”
  顿了顿,他长吁一口气,又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是我自己的故事,你愿意听吗?”不容朝夕回答,他浅尝一口红酒,自顾说了起来,“我想你是知道的,我跟你一样,也是被妈妈带着改嫁到樊家的,之前我其实有过一个很幸福的家庭,我父母都是部队上的人,我从小也是在部队大院里长大。我的父亲是我们那个部队出了名的文官,写的文章经常获奖,我从小爱看书爱写东西都是受我父亲的影响。有一年暑假,父亲带着我和母亲去乡下老家探亲,我们那里有个很大的水库,我和小伙伴们都喜欢在水库边玩,父亲再三告诫我不要去水边我偏不听。结果就出事了!那天我和邻居家的俩兄弟又跑去水库游泳,还没游多大一会儿,邻居家的老大脚抽筋,扑腾几下就沉下去了,我赶紧扎进水里救他,岸边没有下水的孩子见状连忙大声呼救。刚好父亲就在水库下面的田边跟老乡说话,闻声连忙跑上来跳进水库,父亲的水性很好,很顺利地就把邻居家老大推上了岸,而我因为在水底待的时间过长也不行了,父亲回头又来救我,当时的情况很混乱,把我救上岸后大家才发现邻居家的老二不见了人,父亲意识到不妙连忙又下水找人,几个老乡也下去了,可是没用,老二的尸体一直到傍晚时分才被发现。
  “本来父亲救了邻居家老大,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可是邻居因为幼子夭折悲痛欲绝反咬一口,说父亲为了救自己的亲生儿子而没有救他们的儿子,根本没有资格当一个解放军。他们跟父亲闹不甘休,还带着一帮人闹到了部队上,部队领导得知后非常重视,虽然事情后来查清楚了,但为了安抚老乡还是给了父亲一个很严重的处分,不久一纸复员通知下来,父亲提前结束了军人生涯。你想,父亲带着一个莫须有的处分到了地方上,有哪个单位敢要?他完全是蒙冤啊,因为当时他并未发现邻居家老二也溺水了,就是发现了,他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难道救自己的儿子就有错吗?为什么那些人就不想想,如果换作是他们的孩子溺水,他们可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死去吗?!你根本无法想象,父亲受到了多么大的打击,他热爱部队,原本打算一生献身部队,谁知道……
  “而让我们没想到的是,母亲也受到牵连,预备党员都通过了,最后还是没能入成党,母亲是文工团的舞蹈演员,自那以后她再也没有登台演出过,被团里发配到后勤管服装道具。可是相比于父亲的痛苦,这些都还不算什么,父亲找不到正式的工作,不得已在供销社当临时工,帮人卸货扛货……父亲原本就是个不善言辞的人,出了那样的事后更加沉默寡言,我常常一个礼拜跟父亲说不了十句话。可是悲剧并没有就此停止,我九岁那年,父亲在一次下班途中为了救一个小学生,倒在了车轮下,我们赶到医院的时候他还有意识,他浑身是血流着泪跟母亲哆嗦着说了一句话:‘这下他们该撤销我们的处分了吧,我是合格的军人。’说完就没了呼吸……”
  讲到这里,连波的情绪已经很激动,双手捂着脸,仿佛拼尽全身的力气,他才从那样的悲恸中缓过来,哽咽着继续说:“朝夕,你知道那时候我有多恨吗?父亲死不瞑目啊,母亲去父亲的部队申冤,希望领导能撤销父亲的处分,报告写了无数次,始终得不到落实。人都死了,他们还不肯还父亲一个清白。这件事对我的打击非常大,那段时间我变得非常孤僻,对整个世界都失去信心,连学都不肯上了,母亲发现后马上停止给父亲申冤,她跟我说:‘这个世界从来没有绝对的公平,但绝对有正义,你爸爸只是暂时没有得到公正的待遇,这就要看你争不争气了,只要你争气,你爸爸早晚有一天会沉冤昭雪,妈妈的希望就寄托在你身上了。’母亲的话对我的触动很大,我发誓要为父亲讨回公道,帮他撤销处分,我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了篇文章发表在部队的文艺刊物上,文章反响很大,很快得到上面的关注,上头派人重新对事情做了调查,父亲的处分终于撤销了,通知下来的那天我和妈妈抱头痛哭……
  “我很感谢母亲,她一直试图用爱抚平我的创伤,即便受到那样的待遇,她从来没有抱怨过谁,更教育我要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要像父亲那样勇敢坚强。为了让我有个好点的成长环境,她不惜带着我嫁人,嫁给了樊伯伯,可我知道她一直忘不了父亲,多年的积郁成疾让她没能活过三十六岁就去了,她去世时很欣慰和满足,她说她终于可以去见父亲了……朝夕,你能理解那样的爱吗?就是母亲那样的爱让我重新认知了这个世界,虽然现在还是没有忘掉过去,但这不会影响我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这样我才无愧于母亲对我倾注的爱。你也一样啊,朝夕,我知道你心里有恨,从你的沉默,从你的目光中我就能感受得到,你有多么恨这个世界!可是朝夕,听哥哥一次吧,人生的路总是要自己走的,而活着必须要有信念,知道什么是信念吗?”
  “别说了,求你别说了!”朝夕打断他,摇着头,只觉脑袋和耳朵都轰轰地响着,她声音发颤,“我什么都不要听,不要听!我不是你,我没有你那么纯洁高尚,我龌龊无耻卑鄙下流,你跟我说什么都没用……谁都救不了我,让我自生自灭吧,我已经是这样了,就让我这样吧,求你了,只能是这样了……”她凄厉地哀求着,浑身筛糠似的抖,像是有条鞭子在无情地抽打她一样,她满脸是泪,恍惚听到了“啪哒啪哒”非抽打声,先是背,继而抽到了心尖,内心那个不对劲的地方愈发的战栗起来。
  “你怎么了,朝夕,不舒服吗?”连波连忙起身在她身边的位置坐下,按住她的肩膀,扳过她的身子,“朝夕,朝夕,看着我!不管过去你经历了什么,现在你有哥哥,什么都别担心,哥哥会保护你,从今往后不会再让你受一点点伤害,你要相信哥哥好吗?朝夕,你一定要相信我……”
  朝夕泪流满面地抬头看他,嗫嚅着嘴唇久久凝视,那目光仿佛着了魔般火花四溅,让人看着灵魂出窍惊心动魄。而她突然就没了声音 ,神情整个儿变了,刚才那么激动的情绪荡然无存,
  那样子吓到了连波。
  “朝夕……”连波的脊背冒出一股寒气。
  朝夕这时候也不哭了,眼神散开,好像被某种神秘的力量吸进了一个冰冷阴森的黑洞,眼泪和呼吸都在这一刹那冻结了。也许是灯光的角度原因,她的脸陷在一片黑暗里,唯独露出一双大得骇人的眼睛,而她的睫毛上还凝结着泪珠,目光闪闪地看着连波,几乎是呻吟着吐出一句话:“你想听我的故事吗?”

  樊疏桐回G市的那天刚好赶上农历过小年,很多单位的门口都挂着“欢度春节”的大红灯笼,街上已经能听到零星的爆竹声了,各家商场门口人满为患,每个人手上都是大包小包地提着,忙着采办年货。一年多没回来,又建了很多高楼,有些片区都可以赶上深圳了,樊疏桐透过车窗看着往后疾驰的城市风景,不由得叹了口气,这个世界变化太快了啊。曾几何时,G市还处在城市建设的初级阶段,街上看不到几栋像样的高楼,也没这么多车,每到上下班时间,街上的自行车倒是蜂拥如潮水,将本来狭窄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那个时候他也就十来岁,经常偷大人的自行车溜出大院,满街疯跑,每次都要老爸派警卫到外面寻人。蔻海和黑皮他们也跟着他喜欢上了骑自行车,年纪稍大点后,每天上学放学有军车不坐,偏要自己骑车,一路飞驰,甩下一串清脆的铃铛声。
  这才几年的工夫,他们都长大了。
  樊疏桐这次回G市是准备长期定居的,老雕终于同意让他回来,但退出是不可能的,老雕要他继续把公司开下去,专门负责G市这边的生意。樊疏桐不答应都不行,他很清楚,入了这条道不是你想退出就退出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就是这道理。老雕还给他派了好几个助手,也就是马仔了,樊疏桐当然就更明白了,那是老雕的眼线,放你人回来没有问题,但不可能脱离他的视线。
  因为身心疲惫,樊疏桐此次回来没有通知任何老友,他想好好清静几天,恢复点元气再出去见人。
  樊疏桐的助手有一个叫阿斌的,潮州人,小伙子很精明,做事也非常麻利,他比樊疏桐先回G市,负责打点新公司运作的诸多事宜。阿斌在机场一接到樊疏桐就说:“樊哥,事情都办妥了,公司就在四海路,您可以抽空去看看,还需要什么您吱个声。哦,对了,您的住处我也安排好了,是栋别墅,就在城东,环境很好……”
  “停车。”樊疏桐突然叫司机停下。
  车子嘎的一声刹在了路边。
  “樊总,这里不准停车。”司机紧张地说。
  樊疏桐没理会,转过脸瞥了眼坐旁边的阿斌,目光森冷:“阿斌,我是哪里人啊,你知道吗?”
  阿斌畏畏缩缩:“您,您好像就是G市的吧。”
  “既然我就是G市的,还需要你给我安排住处吗?”
  “这个……”
  “开车,去军区大院。”樊疏桐冷冷地一声令下。
  司机诚惶诚恐地踩下油门,调了头。阿斌讪笑着说:“樊哥,雕哥说要我务必安排好您的衣食住行,你看这……”
  樊疏桐心里明镜似的,冷笑道:“衣食住行?我既然有家,难道还操心衣食住行?你知道我家老头子是干什么的吗?家里啥东西没有,还用得着你们来安排?阿斌,别当我是傻子,我只是大多数时候装糊涂而已,人不能太聪明,明白吗?”
  “是,是,樊哥说得有理。”阿斌额头冷汗直冒。
  “你可以把我的话带给雕哥,我愿意做一只青蛙,只要不逼我跳出井,大家都会相安无事。我不是要仗我爹的势,我只是希望回家住,这么多年漂泊在外面,没有孝敬他老人家我心里很过意不去,我这次回来就是好好孝敬我爹的,听明白了吗?”樊疏桐的脸绷得像钢条,抬头又冲司机喝道,“开快点,我要回家过年!”
  军区大院坐落在这座城市的最深处,占地面积很大,还没进入大院,一驶入那条冗长的林荫道,四周的一切就静下来。这条林荫道很有名,怎么有名已经无从说起,可能跟这里实行交通管制有关系吧,外部车辆如果没有通行证是不得进入这条道的,因为是军事重地。因为附近没有商住楼,也没有大的市场和商铺,人流量比市中心要少很多,显得行人稀少。可以说这里完全是隔绝在繁华之外的另一个世界,凡是进出大院只要是坐着车的,身份都非同寻常,这里的车驶出去,交警一般都不拦的。
  结果,樊疏桐的车就被拦在大院外,因为是外部车辆,警卫不放。阿斌可能还不知道规矩,把在深圳码头的嚣张气势放这儿了,凶巴巴地跟警卫说:“怎么不能进去啊,知道我这车上坐着谁吗?”
  “坐着谁都不行!”站得笔直的警卫丝毫不通融。
  樊疏桐也懒得制止阿斌,所幸闲闲地看戏了,阿斌更加得势不饶人:“你他妈的真是有眼无珠,连你们首长的公子都不认得吗?”
  “同志,你怎么可以骂人!”警卫涨红了脸。
  “我骂你又怎么样,你还能拿枪蹦了我?”阿斌见过大世面,才不惧一个小小警卫,而且有首长公子坐车上压阵,警卫能把他怎么着。他干脆下了车,指着警卫的鼻子叫嚣开了:“我告诉你,你们首长一声令下,就可以让你收拾铺盖滚回老家,你居然还敢这么对待樊公子……”
  “同志,请你拿开你的手!”
  “我的手怎么了?欺负我是老百姓是吧!”
  “我是在执行任务,你不得妨碍,否则我鸣枪警告。”
  “你开枪啊,有种你就开,冲我脑门开!”
  “同志,请你保持克制!”
  ……
  双方发生激烈的争吵,樊疏桐坐车里看得正起劲,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从他们旁边驶过,见状也停了下来。
  “哟,吵架呢!”对方伸出脑袋唯恐错过好戏,“这多稀罕啊,居然还有人敢在军区大院外吵架,哪儿来的?”
  阿斌回头就骂:“你管爷爷是哪儿来的,开你的车!”
  对方显然不是省油的灯,立即下车,啪的一下关上车门:“孙子呃,你也敢在我面前称爷爷,活腻了是吧?”
  那气势也是嚣张得很。
  “我就是你爷爷,怎么着!”
  话音刚落,阿斌的脸上就挨了一记老拳。
  阿斌在警卫面前挨了拳,面子上挂不住,冲上去就要跟对方撕打。说时迟那时快,那人身手相当敏捷,闪到警卫身后趁其不备夺过警卫腰间的枪,对着天空就连放两抢,吓得阿斌当时就趴地上了,警卫也吓得面如土色,双腿哆嗦,都不会说话了。那人倒屁事都没有,嬉笑着把枪还给警卫。
  可是枪声一响,不过一分钟,大批的警卫从大院里冲了出来,将阿斌和那人团团围住,阿斌见状已经吓破了胆,只怕都要尿裤子了。开枪的那人这时反咬一口,不慌不忙地指着阿斌说:“是他,是他威胁警卫,不得已警卫鸣枪示警,我可以证明!”
  这小子,一句话就推得干干净净。
  风采果然不减当年。
  “带走!”为首的警卫一声令下,几个警卫冲上去一把控制住阿斌,阿斌的普通话说不好,一口广东腔,谁都听不清他在说什么。那个可怜的值班警卫也被带走了,门口换上了另外的岗哨。林荫道又恢复了宁静。开枪的那小子拍拍手,正准备上自己的车,忽然注意到不远处停着的一辆进口小轿车,奔驰啊,这在当时的G市绝对罕见!那小子好奇地走过去,看了看吓得脸色发白的司机,又往后座看,后座车窗缓缓放了下来,一根烟从里面递了出来:“好样的,不愧是我带的兵。”
  “你丫的,原来是你啊!”
  “我说海子,你不是已经到地方了吗,怎么还这么痞?”
  “你也好不到哪儿去吧,我说呢,谁还敢在军区大院门口吵架,除了你凡士林(樊司令)再无旁人,你的马仔都这么嚣张,你没干杀人放火的勾当吧?”
  “你丫的才杀人放火呢。”樊疏桐从车里下来,吩咐司机,“你可以走了,我自己回家,你要送也送进不去。”
  司机巴不得,踩下油门一溜烟地跑了。
  蔻海亲热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乐得跟什么似的:“多久没见了,一年多了吧,在哪儿发财呢,连个信都没有。”
  “我这不是回来了嘛,不走了。”
  “当真?”
  “当真。”樊疏桐认真地点点头,“老头子年纪大了,我来尽尽孝。”
  他不说尽孝还好,一说尽孝,蔻海差点被烟呛死,连连咳嗽:“阿弥陀佛,你还是省省心吧,你不跟老头子对着干,他老人家绝对长命百岁。”说着拉樊疏桐上他的车,“走,我们赶紧进去,朝夕今天的生日呢。”
  樊疏桐身子轻微地一震,像是没听明白:“谁的生日?”
  “朝夕啊,今天满十八呢。”
  “……”
  樊疏桐微微眯起了眼睛,眉毛奇怪地扬了起来。
  “快上来啊,还愣着干什么!”蔻海已经上了车,招呼他。
  樊疏桐默不作声地坐进副驾座。
  十八了,她都十八了!两年没有见她了吧,这只蝎子应该更毒了。十八岁已经成年了呢,他是不是该为她好好庆祝?他不会否认,他执意回来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她,被她狠狠嗤了一口,让他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他岂会轻饶她?太痛苦了!没有人理解他这两年怎么过来的,心里一片漆黑没有一星光亮,废了,整个地废了,他在回来之前还在想,他是不是该扯住她的头发给她一个耳光?或者,把她撕成碎片剁成肉泥?要不就干脆跟她同归于尽,一起下地狱?而现在,他反倒平静下来了,脸上波澜不惊,漫不经心地问蔻海:“准备礼物没有?”
  “准备了,这还能忘啊?”蔻海指了指后座的一个包装礼盒,“也不知道她喜不喜欢,你呢,准备礼物了吗?”
  “当然准备了。”
  “是什么?”
  “你猜?”
  蔻海没好气地瞪他一眼:“你怎么变得跟个娘们似的,猜猜猜,猜你个鬼,我看你啥都没准备,两手空空……”
  樊疏桐微微一笑,指了指自己:“礼物就在这儿。”
  “哪儿啊?”
  “这儿!”樊疏桐指着自己,笑得春光明媚,“我就是她最好的礼物。”
  早上,朝夕醒来的时候,连波已经将礼物放到她床头了。粉色的绸带在紫色的包装盒上扎成一个漂亮的蝴蝶结,看不到里面是什么,就已经让人浮想联翩,断定这是一份美丽的礼物!
  “这是什么?”朝夕揉着眼睛,从被窝里爬起来坐起。
  “你的礼物啊。”连波坐到床沿,拍拍她的脸蛋,“今天是你的十八岁生日呢,十八岁就是成年了哦,恭喜你,朝夕。”
  朝夕打量着那个盒子,睡意犹在:“你已经送我很多礼物了。”
  “可这份礼物很特别啊,是哥哥送你的成年礼。”连波最喜欢看朝夕刚起床的样子,脸颊的绯红让人想到三月里的桃花。回G市几个月了,由于生活有规律,营养补上了,朝夕已经由刚来时的萎黄消瘦变得红润饱满起来,个头也长高了,身形的曲线也已经初见端倪。但她现在留着短发,厚厚的刘海搭在额上,更加衬出一双眼睛深邃明亮,可能是慢慢适应了这边的生活,话也比从前多了,有时候也笑。
  连波非常细心地照顾着朝夕,每天接送她放学不说,日常的饮食起居他也必事事过问,早餐一定要喝牛奶,说补钙;晚上则逼她吃苹果,因为可以有助睡眠;吃饭的时候,还不准她挑食,监督她不能光吃荤菜,要适当地补充维生素;连穿衣服他都要过问,有时候突然变天,他会亲自把衣服送学校去;如果是在家,朝夕突然脱了衣服,他会像哄小孩一样地哄她穿上,生怕她着凉。甚至于,朝夕的指甲都是他修的,只要见她指甲长了,他就会捉住她的手,小心地为她修剪。至于学习上,就更不用说了,连波俨然担起家庭教师的责任,朝夕每天放学一回来,他就督促她做功课,帮她预习,教她解题,每周都要到书店为她挑选新的辅导资料,按次按量地给她编排好每天的学习任务,用珍姨开玩笑的话说,简直比保姆还保姆。
  而随着每天亲密无间的接触,朝夕对连波的态度也好了很多,虽然不能跟小时候的黏人劲相比,但已经不抗拒他的亲近。每个周末,为了让朝夕加强锻炼,连波都会带朝夕去院里的活动中心打球,乒乓球、羽毛球,手把手地教她,还跟她许诺,夏天的时候再教她游泳。那个时候保龄球刚刚在社会上兴起,活动中心没有,他就带朝夕去外面的俱乐部打,经常会碰到同样在那里打球的蔻海和常英。常英看着连波细心体贴地照顾着朝夕,心里极端不平衡,恶狠狠地跟哥哥蔻海说:“你看看,人家是怎么照顾妹妹的,你呢,从小到大,什么时候管过我?”
  蔻海双手一摊:“妹妹,你还需要我照顾吗?你比我还像男人呢,现在又当警察了,我以后还要你照应着呢。”
  常英当时就扑过去要跟蔻海拼命。
  可是私底下蔻海对人说:“他那是照顾妹妹吗?只怕是心里有另外的打算吧,这叫培养感情……”
  不止蔻海有这样的想法,大院很多人都这么想。因为太醒目了,连波每天驾车接送朝夕上学,到哪儿都带着她,热了给她拭汗,冷了给她添衣,谁都不会把他们的关系定位为兄妹。军部机关里,经常有人开樊世荣的玩笑,问什么时候办喜事,把媳妇娶进门。樊世荣对此从不发表任何意见,顶多说,还年轻着呢,想哪儿去了。说的人多了,他有时候也试探连波:“你年纪也不小了,该找媳妇了吧,也没见带女朋友回来过,整天跟妹妹在一起,也不怕将来找不到媳妇?”
  连波每次都是搪塞:“我暂时还不想考虑这事,工作上的事都忙不过来呢。”
  其实他也早就听到了各种传闻,他不是聋子,也不是呆子,亲友们话里话外的暗示或试探他怎么会不知道。
  但他不在意。
  怎么 对朝夕是他的事情,跟外人无关。
  说不出理由,他就想对她好,拼命地想对她好。仿佛生命中缺失的那部分突然回来了,他不容许自己再失去。是的,从她八岁那年来到樊家,他就把她当做了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一部分。那时候年纪也小,并没有想太多,也想不到那么多,他只是无法割舍对朝夕的依恋,就像朝夕同样依恋他一样。他就觉得他命里就是和朝夕在一起的,前生,或者前生的前生,他们一定是一家人,不知道什么原因失散了,他们在漫长的岁月中寻找着,终于在今生找到了彼此。至于别人怎么想怎么说,他根本懒得理会,他就是要和朝夕在一起,要对她好。将来是什么样子,他不强求不奢望,当然,也不放弃。他只是觉得现在一切都还为时过早,朝夕毕竟才十八岁,他希望用自己的爱陪伴她成长,她是失去爱的可怜的孩子,他要将她遗失的爱全部找回来,千倍百倍地还给她。一个在爱中成长的孩子,人性会变得温暖,就如他自己,如果不是母亲生前对他倾注了全部的爱,他现在一定是个对世界充满怀疑和愤恨的人。他不希望朝夕因为过去受到的伤痛而变得冷漠,他要温暖她,哪怕耗上自己全部的热量,他也要她变回从前单纯活泼的朝夕,虽然看起来有些困难,但他不放弃。
  为了给朝夕准备生日礼物,他想了很久,不知道送什么好。其实就像朝夕说的,他经常送她礼物。有时候是衣服或鞋子,有时候是学习用品,有时候是书,或者一本画册,他知道朝夕从小喜欢画画。而最昂贵的一份礼物就是现在摆在客厅的一架卡瓦依钢琴,日本原装进口的,花了好几万,他一点都不心疼。为什么送她钢琴?就因为他很偶然的一次看到朝夕在作文里写到:“我需要寄托,也需要灵魂的抚慰,可以是一棵树,也可以是一个湖泊,或者,一架琴……我会将我全部的生命和爱都献给它们,让我无所寄托的灵魂找到最终的归宿……”
  这段话让连波胆战心惊,当时就吓坏了,她要找归宿,还要把全部的生命和爱献出去,树或者湖,那都是要命的啊!他当即决定送她琴,只要能让她找到寄托,花多少钱他都愿意。他不仅给她买了琴,还请了钢琴老师,每周来给她上课。朝夕当时看到那架琴,整个人都傻了,像是灵魂出了窍,很久都说不出话。不过她还是很认真地学起了琴,也许是天生就有艺术细胞,她的悟性很高,接受能力超强,很多东西老师教一遍她就学会了。看她好像很喜欢弹琴,每次弹完琴都很放松的样子,连波这才慢慢放下心,觉得这架琴真是买得值了。
  因为朝夕什么都不缺,都被他送齐了,连波在为送什么当生日礼物煞费了苦心,这会儿他将礼盒递给朝夕,微笑着说:“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于是文朝夕在她十八岁生日这天收到了两份最特别的礼物。
  一份是连波送的,是个泥塑的小人,那小人儿正是朝夕自己!连波说,是他拿了她的照片找到一个手艺高超的民间艺人,捏的这个泥人。果然是手艺高超,小人儿是坐着的,躬着身子托腮沉思,栩栩如生,特别是眉眼间那种忧郁的神气,竟然都给捏出来了。因为朝夕平日最喜欢沉思,坐哪儿都像是在思考问题,又像是陷入回忆,连波给她拍了不少照片,很多就是她沉思的姿态。
  “知道我为什么送你这个小泥人吗?”连波看着她的眼睛,似要看进她心里去。朝夕迷迷瞪瞪地望着他,一脸茫然。
  连波伸手拂着她的头发,那细细软软的发丝如清泉一般从他的指间滑过,他替她把几缕零乱的碎发在脑后拢好,然后,将手放在她肩膀上:“朝夕,你这么聪明该明白的,我是希望你能从十八岁的今天开始,重塑一个崭新的自己。无论过去经历了什么,那都已经过去了,而十八岁意味着你已成年,从今往后不会再有人把你当小孩,因为你已经长大了,还过几个月就要参加高考读大学,很多的事情都要你自己去面对,哥哥希望你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新生活,勇敢地面对未来的人生,哥哥会看着你成长,陪伴你成长,但是无法帮你抉择,你明白吗?”
  他这么一说,针刺似的,朝夕只觉胸口一阵痉挛,泪珠儿刷地一下就涌了出来。
  “连哥哥……”
  她泪眼闪闪地看着连波,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但她心里很清楚,人固然可以重塑,但灵魂只有一个,那是塑造不了的啊,她的灵魂已经卖给了魔鬼,抑或者她本身就已经魔鬼附体,她如何能重塑?
  “朝夕,哥哥喜欢你,不是因为你漂亮可爱,也不是因为你是我妹妹是我的亲人,而是因为你就是你,独一无二的你,明白吗?”连波情不自禁地说出这番话,自己都吓了一跳,脸顿时就红了,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说,忙解释道,“我的意思是,我喜欢你就……就意味着我接受你的一切,优点,缺点,我都喜……喜欢……”觉得这解释还不够,又结结巴巴地说,“我送你小泥人,其实就是想跟你说……说……你很可爱,无论你是怎么样的你,在我眼里都是完美的……”
  “谢谢。”朝夕没有注意到连波窘迫的脸,更没在意他话里的意思,她的注意力全在那个小泥人身上。她将泥人托在手心仔细端详,更多的眼泪涌了出来:“很小的时候,我还在乡下,也喜欢捏泥人,捏了很多,都放在我房间的窗台上。每天放学回家,我首先就要看我的泥人还在不在,有一次下大雨,妈妈忘了关窗户,小泥人因为淋了雨,全部都变了形,有的整个就成了堆烂泥……我哭得很伤心,试着很努力地去修复那些泥人,妈妈很歉意,也帮我捏,可是没用,再怎么捏那些小泥人都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了。这么说不知道你明不明白我的意思,我跟那些淋了雨的小泥人一样,再也不可能回到原来的样子,即便重塑,心也不再是原来的心,但你放心,我会很好地活着,就为了……为了你对我的好。谢谢你,连哥哥。”
  连波定定地看着她:“朝夕,过去那个你……我知道是找不回来了,但已经被我完整地收藏在记忆里,好好地保存着,我更希望看到未来崭新的你,因为过去你还是个小孩呢,我希望你快点长大!”话一出口又觉得不对劲,为什么希望她快点长大?为掩饰尴尬,忙岔开话题,讪讪地问,“你还会捏泥人啊?”
  “是啊,我家以前有个邻居就是专门捏这个的,是个孤寡老大爷,我就是跟他学的,他捏的可比这还好呢。”
  “是吗,那你现在还会不会捏?”
  “……不清楚,没捏过,可能不记得了吧。”朝夕将泥人放床头柜上,侧脸看着,就像看着另一个自己,“她怎么那么忧愁?”
  “因为是照你的样子捏的啊,希望明年的今天,你是快乐的。”
  “我现在就很快乐!”朝夕终于破涕为笑,抹了把眼泪,掀开被子跳下床,“谢谢你的生日礼物,我很喜欢。”
  “别光脚啊,赶紧穿上鞋……”
  “我喜欢光脚。”
  “朝夕!”
  然而,朝夕的快乐仅维持了两个小时。
  在这两个小时里,她是真的想重塑一个自己,好好地开始新生活。不能不说连波的礼物起了很大的作用。她破天荒地下楼跟陆续来的客人打招呼,伯伯阿姨哥哥姐姐挨个挨个地叫,家里的客人来了很多,人人都夸朝夕又乖又懂事,乐得樊世荣合不拢嘴。樊世荣非常重视朝夕的这个生日,十八岁的成年礼,他总算对亡妻陆蓁有了个交代。陆蓁的遗像就被他挂在客厅的墙上,他一生经历了三次婚姻,最后都以妻子的亡故结束,让他固执地认为自己命中克妻,陆蓁去世后他公开表示终身不再续弦。
  三位亡妻,他独独挂了陆蓁的遗像,可见他用情之深。
  但因为有朝夕在身边,朝夕一天天长大,宛如翻版的陆蓁,樊世荣看到朝夕就像是看到陆蓁,这多少让他安慰很多,如果可以,他还真是想永远把朝夕留在身边。所以,他从内心来说是不排斥连波接近朝夕的,女儿迟早要嫁出去,媳妇才是自家人哪。只是朝夕还小,连波也还年轻,对外人他不想过早表露自己的心思,以免将来有变数让他下不了台。他希望一切顺其自然。
  如果没有变数,连波和朝夕倒是很衬的一对,傻子都看得出来连波并没有单纯地把朝夕当做妹妹,阿珍私底下经常跟樊世荣汇报情况,说连波又给朝夕买什么了,带她上哪儿玩去了,昨天夜里又给她辅导功课到几点,早上两人一起出的门云云。樊世荣每次都是佯装漫不经心,摆手说随他们去,他管不了。阿珍在樊家做事多年,当然了解樊世荣,到底是战场上过来的人,做事力求稳,没有十足把握的事他是不会表态的。
  如果没有变数,也许一切真的会朝他们期待的方向发展。
  如果没有变数,朝夕的这个生日应该是她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因为她已经成年,未来有连波的呵护,她应该可以过得幸福平静。此生已受尽磨难,她什么都不想要,就想余生平静淡然地度过。
  然而,人生的很多事岂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的,当朝夕第二份特别的礼物来到跟前时,朝夕知道,她断不可能摆脱得过去重新开始。命运设好的棋,不是她想改就改得了的。当时大人都在楼上的会客室说话聊天,楼下客厅是年轻人的地盘,朝夕被一群哥哥姐姐围着,接受各种各样的礼物和祝福,本来非常开心,不料门口突然闪进一个人,屋子里顿时沸腾起来,“疏桐!”“士林”“臭小子”各种称谓乱喊成一片。
  那就是朝夕的第二份特别的礼物,不是什么泥人,是个大活人!除了樊疏桐,不会有人把自己当礼物打包送给她,那么多人都以为是玩笑话,但樊疏桐说得很认真,一点也不像是开玩笑:“生日快乐,朝夕。”
  朝夕木愣愣地看着他……
  “不好意思,我没有准备别的礼物,我就把自己打包送给你吧,希望你不要拒绝。”樊疏桐说这话时一脸的笑。
  朝夕像避开一把刺过来的剑,下意识地后退几步,缩到了连波的身后。连波却不明内情,惊喜地跟樊疏桐打招呼:“哥,你来了!”
  “嗯,能不回来吗,朝夕的生日呢。”樊疏桐脸上笑着,目光嗖嗖地直剜向脸色微微发白的朝夕。他背着手,英姿挺拔,屋里那么年轻人,他往中间随便那么一站气势就显出来了,真真就是鹤立鸡群。包括斯文雅气的连波都没有他那样的气势。樊疏桐微笑着款款走向朝夕,笑容亲切而由衷:“恭喜,你终于成年了。”
  别人听不出那话里的刺,朝夕不会听不出来。她仰着头嘴唇颤动,自知已深陷绝境四面楚歌,再无生还之路。
  “朝夕,生日快乐!”说话间蔻海也跟了进来,把一个精致的礼盒递向朝夕,还不屑地横了樊疏桐一眼,“还哥哥呢,啥都没准备,空手就来了,你算哪门子礼物啊……”
  “我不值钱吗?”樊疏桐倨傲地反问。
  “值钱!值钱!你还想卖啊?”蔻海没好气地搭了句。
  一屋的人笑开了。
  樊疏桐更是笑得脸上开了花:“我倒想卖啊,可不是所有人都卖得出去的,而且也要有买主对不对?”
  他话是对着蔻海说的,目光却瞟向朝夕,火花四射。
  朝夕竭力克制住,可来自深层的那一阵刺痛和耻辱,使她的双手不由自主地战栗起来。她深知他是为什么而来,深知自己远不是这个人的对手,她已经坠入地狱,以为就此可以摆脱得了他,问题是这个恶棍也断然进不了天堂,他终于还是来地狱寻他了。他们做了那样的事犯了那样的罪,也只会在地狱相遇。既如此,那躲也没用了,未来无论怎样鲜血淋漓,是她的她就必须面对必须承受。
  这么一想,朝夕突然冷静下来,一边接过蔻海的礼物,跟他点头道谢,一边冲樊疏桐露齿一笑:“疏桐哥哥,你能回来我就很高兴了,送不送礼物没关系的。”她说得那样真,笑得那样甜,尖尖脸上宝石样璀璨的眸子格外犀利明亮,仿佛有星芒正在飞溅而出,“至于你把自己当礼物送给我,那我受不起呃,你看上去就很值钱……”
  蝎子!樊疏桐不得不在心里感叹,这只蝎子已经成年了,果然是更毒了。除了刚进门时的惊诧,他没有在她脸上看到一丝一毫的悔意或者恐惧,她好像比他还会演戏,只是那对眸子比天上的寒星还刺人。
  “朝夕真是越长越漂亮了,说话像大人了呢,那你觉得我值多少钱呢,要不我卖给你好不好?”樊疏桐反问她,炯炯的目光在眼底燃烧着。
  朝夕仰起尖尖的下巴,更加俏皮起来:“我怕我出不起价。”
  “不会卖你很贵的,五万好不好?”
  ……
  四目相对,看谁比谁狠。
  朝夕连睫毛都颤抖起来,如果此刻手上有把刀,她一准就刺过去了。该来的早晚会来,即如此,悬在头上的那把剑就落下来吧!这世界上她怕过谁?
  她豁出去了,决定跟这个恶魔再次宣战……
  “哥,你怎么一回来就跟朝夕斗嘴。”连波察觉到了两人间的火药味,忙拉开朝夕,“爸在楼上,你也不先去打个招呼。”
  樊疏桐“哦”了声,扭头向楼上望去。
  还怎么着呢,樊世荣和蔻振洲一干人都从会客室出来了,他们肯定是听到了楼下的喧嚣声才出来的。樊世荣板着脸,背着手站楼梯口看着一年多没露面的儿子,那眼光恨不得抽死他,一年前陆蓁去世时他病倒,在医院时父子俩倒是碰了面,樊世荣当时就把他赶出病房了。这个孽子,如果不是他,陆蓁怎么会发疯直至病逝,好端端的一个家又怎么会散,如果杀人不偿命,他早就一枪崩了他!
  也许是太恨了,他反而没了脾气,冷冷地盯住儿子,一句话也不说。
  樊疏桐显然是铁了心要回来尽孝,潇潇洒洒地转过身,冲老子卑恭地一笑,故意拖长着声音喊了声:“爹——”
  樊疏桐的脸皮还真不是一般的厚。一边招呼珍姨帮他收拾房间,一边打电话要司机把他的行李送来,他知道他爹因为朝夕的生日,家里又有那么多的客人,不会当面赶他,天时地利人和,他回家回定了!连波非常高兴他能回家来住,反复问他还走不走,还有珍姨,忙喜滋滋地上楼收拾房间。蔻海和细毛更是高兴得像过节,樊疏桐一回来,一帮死党凑齐,又有得乐了。
  樊世荣气得直哼,懒得理这个孽子,当时就进房间摔上了门。
  蔻振洲下楼拍着樊疏桐的肩膀说:“好好跟你爸沟通沟通,你们是父子,血脉相连,没有解不开的结,别跟你爸再怄气了。”
  “是啊,疏桐,既然回来了就跟你爸好好相处,你也年纪不小了,又是家中长子,要负起责任了。”常惠茹也帮着劝。
  “我会的,常姨。”樊疏桐到底是成熟了,在长辈面前彬彬有礼。
  蔻振洲上下打量他,不住地点头:“虎父无犬子啊,疏桐,你很有你爸当年的气度,相信你不会给你爸丢脸。”
  樊疏桐恭恭敬敬:“蔻叔叔,以后我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还请您指出来,您就当我是半个儿吧。”
  “瞧瞧这张嘴,啧啧啧……”常惠茹乐坏了,疼爱地拍拍樊疏桐的胳膊说,“从小你就跟海子一起玩,我什么时候没把你当半个儿啊,你自己说说看,阿姨从小可就疼着你,吃的玩的,有海子的份儿就有你的份儿。”
  这时旁边的一位阿姨突然插话:“不对吧,疏桐,你知道半个儿是什么意思吗,那是女婿呃,难不成你想做蔻伯伯家的女婿啊?”
  一句话就点破了,蔻振洲和常惠茹反应过来,哈哈大笑。众人也笑,都说:“这倒是门好亲事呢,你们两家走得这么近早晚是要攀亲家的,老樊看样子就舍不得把朝夕嫁出去,让疏桐到你们家做女婿也未尝不可嘛。”
  “哟,常英今天怎么没来啊?”
  “她今天毕业典礼。”
  “喔唷,好事啊,正式当警察了。”
  “那跟疏桐就更配了。”
  樊疏桐的眉毛抬了抬,他的脑子一向好使,老头子舍不得把朝夕嫁出去?那就是要朝夕当樊家的媳妇?那为什么要他出去当女婿?他去蔻家当女婿了,朝夕嫁给谁?嗖的一下,他反应过来了,目光随即扫向连波,一种从未有过的惊悸,仿佛狂风呼啸着掠过旷野,让他原本平静的心田顿时起了一大片骚乱……
  连波迎接着哥哥的目光,脸上仍然难掩喜悦,反反复复就一句话:“哥,你回来真是太好了!”
  是不是太好了,为时尚早。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父子隔阂太深了,樊世荣既然没有在客人面前赶儿子出去,当然也没法在事后再赶他走,既然让这孽子住进来了,他也就只好认了。否则难免不让人背后说他不讲情面,儿子回来了赶他出去,这不是一个司令做的事。堂堂司令连自己的儿子都容不下,怎么能带好手下的兵?他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
  可是樊世荣断然没有好脸色给儿子,进门只要樊疏桐在,就黑着脸,要不就当他透明当他是空气;坐着不朝他看,站着不朝他望,吃饭的时候也从来不跟他坐一边;如果樊疏桐在客厅,他就绝不下楼,宁愿在书房研究军事地图布置练兵战略;如果不巧跟樊疏桐在院门口或者哪里撞上,他可以做到目不斜视,余光都不朝他瞟;樊世荣身为司令工作非常繁忙,经常要外出开会视察工作,每次打电话回来,只要是樊疏桐接的,他就直接挂电话……反之,如果是樊疏桐打电话回来,不巧被他接到,他挂倒是不会挂,而是一声不吭地把电话往桌上一搁,冲楼上喊“连波”,如果连波刚好在旁边,他就给连波递个眼色,意思是要连波接电话。
  “老头子也真做得出来啊。”樊疏桐事后跟连波聊起这事,一点都不生气,反而觉得他爹有些可爱,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跟个孩子似的怄气。
  这显然是樊疏桐成熟的表现,如果是从前年少不懂事,老头子怎么待他,他就会怎么还回去,但是现在他整个心态都放平和了,在外漂泊的这些年其实时时都惦记着父亲,到底是亲生父子,血浓于水。所以樊疏桐面对父亲的冷漠不仅不生气,还格外尊敬父亲,他就当老头子返老还童,把他当个老小孩,怎么着都不跟他计较。
  无论是父亲当他透明也好,避开他也好,不接他电话也好,他仗着自己的厚脸皮进门出门都是亲亲热热地喊“爹”,父亲越不搭理,他喊得越亲热。他不喊“爸”,偏要喊“爹”,潜意识里其实是想跟连波区别开来,连波叫“爸”他不会跟着叫,他是樊世荣的嫡亲子,跟养子是有区别的。而他故意显出这个区别不是针对连波,无论是感情上还是心理上,他从来没有把连波当过外人,他只是想提醒父亲,他是他的儿子,无论过去父子间发生了什么,他都是他樊世荣的儿子,而且是亲生的儿子!
  虽然樊疏桐的低姿态没有即刻化解父子间的冰山,但也没有激化矛盾,这已经是很不错了,而且因为家里突然多了个人,比起从前的冷清要热闹很多,自樊疏桐回来,蔻海、常英和细毛他们也成了樊家常客,想不热闹都难。珍姨自然是最高兴的,她宁愿忙前忙后伺候这帮崽子,也不愿意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大屋,家里一天到晚人来人往,欢声笑语不断,这才像个家啊。
  樊世荣显然也意识到这点,尽管他不待见这个孽子,但他还是很喜欢家里热闹的,不像从前他忙起来很少回家吃饭,现在只要不是很重要的应酬,他下班都会回家吃饭,跟孽子没话说,还有朝夕和连波呢;樊疏桐也是一样,新公司很多事要忙,但他尽可能地回家吃饭,再忙也要回来,他非常享受现在这种家庭生活,在外这些年他做梦都想回家吃顿饭,老头子不朝他看不跟他说话,他还有连波和朝夕呢。
  对,他有朝夕!
  他每天忙得昏天黑地也要回来,不仅仅是为了跟他爹修复感情,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有朝夕在家,尽管大多时候他跟朝夕说话换来的是冷眼和沉默,但他不在意,他多的是闲心跟这只美丽的小蝎子捉迷藏呢。
  她不跟他说话,他偏要跟她说话,没事都往她身边蹭:“朝夕,看书呢。”“哟,吃这么点啊,到了学校不饿肚子吗?”“穿球鞋呀,今天上体育课吗?”“你的书包有点旧了,该换新的了,我给你买好不好?”“最近功课很忙吧,每天晚上都那么晚睡。”“要不要吃水果,我给你修一个?”……樊疏桐的厚脸皮在朝夕面前简直发挥到了极致,这跟朝夕的态度也有很大关系,朝夕知道如果将嫌恶表现得太明显,无疑会影响到家庭气氛,也会让连波忧心,只要有人在场,她对樊疏桐还是有话说的,而且还很有礼貌,樊疏桐给她买什么,她都会客气地说声谢谢,但背转身她就会把樊疏桐送的东西扔掉。有一次樊疏桐送她一个漂亮的文具盒,当着连波和樊世荣的面,她还是收下了,也说了谢谢,但是第二天早上樊疏桐上班时,赫然看到那个崭新的文具盒被扔在家门口的垃圾桶里。樊疏桐当时看着那个文具盒,心里那个火,恨不得将那死丫头撕成碎片,他诚心休战,她偏要挑起战争。
  这还不算什么,最让樊疏桐咬牙切齿的是,只要没有外人在场,朝夕对樊疏桐就是冷眼相待,从来不会给他好脸色。那种从心灵深处迸射出来的怨毒,让她的目光仿佛生了刺,即便樊疏桐的脸皮厚过城墙,也刺得他心惊肉跳。
  两个人就是这样,彼此怨恨,彼此厌憎,如果屋子里只剩下他们,连空气都会结冰,话说不了两句目光就厮杀在一起。
  但是这通通都不算什么,樊疏桐既然回家来住,就没有指望朝夕会对他笑脸相迎,这个他早有心理准备。他都没能爬出深渊,她断然也爬不出来。他真正的隐忧不是朝夕,在他回家住的第二天早上,他就知道,他真正要面临的是什么。
  那天早上,他起得很早,觉得精神倍儿好。好几年了,没有睡过这么踏实的觉,在外面日忙夜忙,经常失眠,每晚都得借助药片才能勉强入睡。没想到一回到家来,什么药片都用不上了,倒床上就睡,一觉到大天亮。他起床洗了个澡,刚从浴室出来就撞见老爷子也从卧室出来。“爹,早。”樊疏桐满脸是笑地打招呼。
  樊世荣没理他,自顾蹬蹬地下楼去了。
  樊疏桐一点也不在意老爷子的态度,到露台上伸懒腰。可是他在露台看到什么,连波正在院子里,端了盆水,给朝夕洗头。清晨的阳光很好,从紫藤萝花架上漏下来,照得花架下的两个人格外朝气蓬勃。朝夕温顺地俯身低着头,连波在她头上小心地揉搓着,揉出满头的泡泡。“别睁开眼睛哦,小心流到眼睛里去。”“昨天的单词背得了吗?”“上课做好笔记,特别是重点要作标记。”“我跟你讲的解题方式还记得不,别搞忘记了。”……连波一边给朝夕洗头,一边温柔地叮嘱着她,全然没发现二楼露台上樊疏桐渐渐变得僵冷的脸。
  早上的寒气很重,风都是湿漉漉的,因为有雾。
  樊疏桐的好心情早已烟消云散,他定定地看着楼下院子里的连波和朝夕,心像被什么狠狠揪了下似的,猝然的疼痛让他有些反应不过来,仿佛从一个噩梦吓进了另一个噩梦,他茫然四顾,晕晕乎乎,忽然间觉得很无力,一时间竟不知自己身处何地。他从来没觉得这么无力过,眼前的一幕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想,他忽然有些心悸地意识到,未来他真正难以面对的可能不是父子之间的隔阂,不是朝夕的仇视,而是连波……
  父子隔阂再深,到底有血脉连着,即便父亲一辈子不跟他说话,他还是樊世荣的儿子,走到哪里他都姓樊;朝夕又如何,不管她心中的积怨有多深,他们有着共同的秘密,他下地狱,肯定会拽着她,关键是,她敢说出那个秘密吗?可是连波,连波怎么办?虽然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秘密,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连波一直占据着樊疏桐心底最柔软的那个角落,从小就是这样,樊疏桐无论在父亲面前或者外面多么浑球,只要面对连波他就放下了所有的抵抗和顽强,他有时候开玩笑说,上辈子他肯定欠了连波,这辈子他怎么就对连波那么心软呢。蔻海给出了一个“解释”,说樊疏桐和连波上辈子肯定是一对儿,结果樊疏桐当了负心汉,连波殉情而亡,但又忘不了樊疏桐,于是又追到了这辈子,即便做不了情人也要做兄弟,樊疏桐看着连波就想起上辈子对他的亏欠,能不心软吗?“你丫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樊疏桐当时就笑骂,大家都当是玩笑。连波当时却很认真地说:“我跟我哥的确上辈子就认识,是不是一对儿不知道,但这辈子我还真是追着他来的,我妈带着我嫁给樊伯伯,见到哥的第一眼,我就认定我很久很久以前就认识他……”
  可是,现在怎么就成了这样的局面,一个是这世上最让他心软的人,一个是他这辈子最恨又最放不下的人,他该如何面对?
  每天,樊疏桐都看到连波为朝夕忙前忙后,接送她上学放学,辅导她功课都不说,他们似乎有讲不完的话,吃完晚饭连波就进朝夕的房间督促她做功课,有时候他们是背单词,有时候是在朗读,时不时地会从房间里传出朝夕的轻笑。樊疏桐每每望着那扇紧闭的房门和从门缝中透出的灯光,就觉得自己被隔绝在他们的世界之外,而那时候他多半是跟父亲在楼下客厅看电视,能看啥呢,不是新闻联播,就是军事频道,樊世荣自己看自己的,也不跟儿子说话,樊疏桐除了跟珍姨偶尔搭几句讪,一点意思都没有。于是就干脆找蔻海他们玩,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每晚都在蔻海那里打牌到深夜,回来的时候,朝夕的房间还亮着灯。快高考了,朝夕的复习很紧张,每晚都复习到深夜。而无论朝夕多晚睡,一定是在连波安顿朝夕睡了之后,樊疏桐才会睡。
  那天,樊疏桐又去蔻海家打牌,可是明显的心不在焉,情绪不佳。蔻海看出他有心事,随口问了句:“失恋了?”
  “失恋个屁,我都当了两年和尚了。”樊疏桐抽着烟,眉头紧蹙。
  蔻海扑哧一笑:“这才真的是屁话,你要能当和尚,我就可以马上去西天取经。”
  樊疏桐眼神飘忽,愣愣地看着蔻海,知道他们都不会信他已经失去功能两年,他当了两年的太监!
  “还是为朝夕烦心?”蔻海一边摸牌,一边自顾说,“那丫头可刺得很,别说你了,我都不敢跟她多说话,就觉得她那双眼睛跟个猫眼似的,时刻警惕着,一不留神就会被她刺到。”
  “炸弹!”细毛甩下四张A,瞥了眼樊疏桐说,“我琢磨着,士林是……是吃醋吧,连波跟朝夕明摆着是一对儿……”
  樊疏桐狠狠瞪过去。
  “别,别,开玩笑,我开玩笑还不成吗?”细毛从小就怕樊疏桐,讪笑着举起手。蔻海也笑了起来,试探道:“士林啊,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也喜欢朝夕呀?别不好意思,朝夕那么漂亮,我们看着也喜欢啊,虽然年纪还很小,可马上就要读大学了,如果有可能我们也会幻想,问题是有连波在前,没我们什么事……”
  “不玩了!”樊疏桐甩下牌,没了兴致。
  细毛见状也放下牌,岔开话题:“呃,奇怪呢,黑皮这小子死哪儿去了,可有一阵子没见他了。”
  “黑皮啊,自从深圳回来,整个人都变了。”蔻海目光又瞟向樊疏桐,“我说士林,你没怎么着黑皮吧,他回来后只字不提你,我们问他有关你的情况,他还跟我们急。去年年底碰到他,说是在做买卖,还说今后会比你还有钱……”
  细毛说:“做个屁的买卖,我还不知道,他是跟着一帮人在搞传销呢,就卖……卖那个什么摇摆机,还要我也入伙,拉我去上课……”
  “传销?”蔻海愕然,“黑皮也在搞这个?这玩意合不合法啊?好像到处都听人在讲这事,我们单位好几个阿姨大姐都在搞这个,一天到晚讲这玩意如何发财,我不听就拾掇我买东西,不信你问我妈,我家厨房里洗碗的,拖地的,抹玻璃的,包括洗衣服的都是同事推销的,不买都不行,面子上挂不住……”
  樊疏桐狠狠抽了口烟:“黑皮如果露面,你们见到了,就跟他说声,就说我约他,把我电话给他。”
  “为啥?”
  “不为啥。”
  樊疏桐并不愿多说。
  蔻海正要追问什么,门“咚”的一声被撞开。
  一女警冲进来,英姿飒爽地指着他们:“都给我举起手来,聚众赌博,败坏社会风气,通通给我举起手!”
  “靠,常英,吓死我了,还真以为是警察来了。”细毛惊魂未定。
  “难道我不是真警察吗?”常英脱下警帽,一屁股坐到樊疏桐的旁边,看到满桌花花绿绿的牌,夸张地直擂桌子,“呃——我为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尽忠职守,值守夜班到现在,你们却在这里打牌,太不像话了!”
  常英刚刚在警校毕业,被分配到了西桥派出所,她拒绝在后勤管户籍,坚持要当刑警,但刑警队不要女的,她托她爸好说歹说,刑警没当上当了一名光荣的片警,每天都要在外面巡逻到很晚回来。每次回来都会赶上哥哥们在一起打牌,她有时也会跟他们摸几盘,但肯定是要樊疏桐也在,如果樊疏桐没打,她也不打。细毛明的暗的挤兑她,她一点也不害臊,大言不惭地说:“我身上承载了怎样的使命你们知道吗?那就是让我们蔻家和樊家结为亲家,我将来是要嫁给士林哥的,当然要和士林哥培养感情了。”
  当时那话一说出来,一屋的人都笑瘫了。
  蔻海差点钻桌子底下去:“我怎么生了这么个妹妹!”
  “呸!我是你生的吗?”常英因为强势,一直就欺负哥哥,“没听说公的还能下蛋,你给我下个蛋试试?”
  一屋的人就不是笑瘫了,笑得抽筋。
  而樊疏桐从不把常英的话当真,这丫头从小疯惯了,什么时候说过正经话。在不正经的常英面前,他也没几句正经话,这会儿瞅着常英身上的制服说:“我说英子,能不能别穿这衣服,每次你往我身边一坐,我就格外有压力。”
  常英目光嗖地扫过去:“怎么着,犯事了?心虚?”
  樊疏桐半开玩笑半认真地看着她:“如果我犯事了,你抓我吗?”
  “这个……”常英挠着后脑勺,眨巴着眼睛说,“抓肯定是要抓的,我是警察!但是如果你有悔悟,我会对你进行深刻的思想教育,鼓励你去投案自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嘛。”说着顿了顿,突然眉毛一抬,“呃,你没真的犯事吧,我刚当上警察没几天,可别让我进行如此痛苦的抉择……”
  “乌鸦嘴!”蔻海白了妹妹一眼。
  樊疏桐若有所思起来,目光闪烁不定。他像是在试探,一把搭着常英的肩膀,说得跟真的似的:“我真犯事了。”
  “犯了什么事?”常英故意夸张地瞪大眼睛。
  “我,我……”樊疏桐面露难色,支支吾吾,“我曾经跟一个女孩发生过关系,那女孩……”
  蔻海眼皮一翻:“果然不是个东西!”
  “呃,谁不是东西啊,你听我把话说完好不好,”樊疏桐看着常英,一点也不像是开玩笑,“我没有强迫她,因为她是自愿的,是我不愿意……”
  “你?”
  “呸!”
  众人一齐冲他做吐口水状。
  细毛这会儿一点也不口吃了:“你是说,那女孩强迫你?”
  轮到常英结巴了:“有……有女的强迫男的吗?”
  “那我很愿意被强迫。”蔻海接过话。
  常英一脚踹过去:“滚!”
  细毛笑得趴桌子上直喘气,常英没笑,眯起眼睛看住樊疏桐,足足两分钟没眨眼,盯着他说:“种种迹象表明,士林哥,你肯定犯了事,你即使没有强迫那女孩,肯定对她做了什么,你的眼睛传达出很重要的信息,你为此非常内疚,痛苦煎熬至今。让我猜,这事发生了起码有两年以上吧。”
  “何以见得?”
  “你说呢,你敢当着这么多人把这事说出来,证明你的情绪已经恢复平静,只是内心仍然在煎熬,你不可能昨儿犯了事,今儿就能说出来。而你说出来的目的其实是为了寻求某种解脱,你纠结的目光显示出你此刻的心情非常烦躁,你肯定经常失眠吧,你眼睛底下透着青呢……”
  樊疏桐不服都不行,颓然地靠在椅背上,微微眯起眼睛,忽然很宿命地说了句:“英子,我希望将来别犯你手上。”

  从蔻海家里出来,樊疏桐走在人迹稀少的大院林荫道上,脚步沉重,沮丧到极点,脑子里一片混乱。大院家属区和士兵营房隔得不远,透过树林望过去,营房那边一片漆黑,应该早已熄灯,战士们都睡了。但行政大楼那边和首长们的住宅前还有哨兵在站岗,林荫道的尽头是个十字路口,樊疏桐停下脚步,目光落在路边的一棵老榕树上,这树是越发的茂盛了,小时候可是他和小伙伴们的游乐场,经常爬上去掏鸟窝,有时候还和蔻海他们埋伏在树上,拿个弹弓专门伏击树下的路人,经常被人告状告到军部机关,樊世荣和蔻振洲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樊疏桐走过去,靠着树干掏出烟和火柴。
  他点上烟,慢慢吸吐着烟雾,感觉有种难以言喻的抚慰在他的体内渐渐弥漫,体贴入微地渗入每一条血管神经。只有这时,他的精神才得以放松,四下里静悄悄的,黑暗尤让人茫然和绝望,樊疏桐远远地眺望自家的大门,在他眼里那已然不是他的家,而是一片陌生的水域,他不知道此生还能不能靠岸。
  刚才在蔻海家说出那些话,他自己都吓一跳,这么隐秘的事他怎么可以当着他们说出来,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后怕。如果常英继续审问下去,他肯定会露马脚,也许是压抑得太久,他迫切需要一个宣泄口,迫切地需要!于是口不择言地说出了那件事,还好他们没有怀疑到朝夕的身上去,否则他今后该以何面目示人?
  他背过身,用一只拳头狠狠地砸着面前那棵大树,粗壮的树干纹丝不动。他仰起头来,高高的树梢上挂着一轮弯月,清冷的月光,从斑驳的树叶中漏下来,明晃晃地洒了一地。他盯着地上碎碎的月光,源自左胸后肋骨处的痛楚迅即蔓延到全身……那痛楚让他渐渐麻木,他希望自己麻木,没有感觉没有灵魂没有心,那他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失魂落魄没有主张了。两年来,他一直逼着自己遗忘,逼着自己不去想她,结果他没能如愿忘掉她,反倒把自己逼疯了!现在他终于是认输了,他不再挣扎不再反抗,可是她怎么可以转身又搭上连波,一想到自己为她背负着怎样的枷锁,一想到他因为她身心俱废,做不了男人,活得人不人鬼不鬼,而她还在跟连波美美地勾画未来的理想家园,他简直要杀人!
  如果这一切是命中注定,那他宁愿自己已经死了,他愿意就此找个无人的荒野埋掉自己,也不愿面对她跟连波卿卿我我。不仅仅是因为恨,更是一种万念俱灰的绝望,因为这世上没有一个人能知道他的心,都当他没有感情没有灵魂,即便伫立万人中央,他仍是最孤独的那个人。
  回到家,朝夕的房间竟然还透出灯光。
  樊疏桐轻步走到房门口,透过虚掩的门缝,看到朝夕正端着碗吃着什么,一边吃,一边侧身翻书页。
  “别看了,先吃吧。”看不到连波,但听出是他的声音。
  “唔,我喜欢这首诗。”
  “哪首啊?”
  “就这首,你看……”朝夕将书递过去,自己先念了出来,“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多美啊!”
  连波应道:“嗯,是很美,不过高考应该不会考这个吧?”
  “哎呀,你这人一点雅兴都没有,欣赏一下不行啊,就知道死读书!”
  朝夕娇嗔的声音太让樊疏桐意外了,甜甜的脆脆的,她什么时候发展到跟连波撒娇了?只听她说:“我念给你听的意思是,你的名字就在这首诗里呀,你爸爸妈妈真会给你取名字!念着这首诗,我眼前就会浮现出一幅秋天的画,湛蓝的天,洁白的云朵,黄叶遍地的树林边,是一汪碧绿的湖水,湖面倒映着岸边叠染的秋色,微风拂过,温柔的波浪一层层漾开,很多的小鱼在水中快乐地嬉戏……”
  “朝夕,你真会想象,难怪你作文写那么好。”隔着门都能想象连波陶醉的神情。朝夕却摇头说:“不是想象,而是我的一个梦想。你知道吗,我希望将来能自己赚钱,在远离城市的地方买块地,盖栋房子围个院子,院子里种上我喜欢的紫藤萝,屋前屋后都要种,每到春天,要在很远的地方就可以看到院子里层层叠叠的紫,像梦一样,然后,然后……”
  “然后什么?”连波的声音都含着笑。
  “然后我希望我的屋子是建在水边上的,可以是河,也可以是湖,因为我喜欢有水的地方,而且水边一定要长满苇丛或者芦荻,这样夏天就可以在卧室的露台上看到河边或者湖边起伏的草浪,秋天则可以望见翻飞的荻花,你说美不美?”朝夕一口气说完,咯咯地笑了起来。
  好一会儿没有连波的声音,像是陷入沉默。
  朝夕愕然:“连哥哥,你怎么了,发什么愣啊?”
  连波“哦”了声,像是回过了神,声音明显发颤:“朝夕,你真是个……真是个让我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女孩,你的心真美,只有这么美的心才会想出那么美的画面,哥哥都被你感动了。朝夕,如果可以,让我和你一起盖那样的屋子吧,我给你当园丁,帮你种紫藤萝,帮你采荻花,你很喜欢荻花的吧,我看你的笔记本上都画着呢。”
  “嗯,是很喜欢,因为在我老家的胭脂河边,每到秋天就会盛开荻花,望不到头,一直起伏到天边。”
  “你想家,是吗?”
  “不想。”
  “为什么?”
  “我,我喜欢荻花不是因为想家,那里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但我听表姐说过,妈妈跟爸爸,我的生父,就是在胭脂河边认识的,爸爸是勘探队的测量员,当时在河边搞测量,我妈妈每天都会藏在苇丛里偷看爸爸。”
  又是一阵沉默。
  连波的手温柔地抚上了朝夕的脸颊,迎着灯光,朝夕的脸上分明闪着泪痕。仿佛是发自心底的叹息,只听连波说:“朝夕,对不起。”
  也许是灯光的原因,朝夕的目光缠绵得不可思议,竟然笑了笑:“你不用跟我说对不起,跟你没有关系。”
  “可你也别恨哥了好吗?他知道自己错了,到现在都悔着呢。”连波伸手过来握住朝夕的手,“朝夕,原谅我们好吗?如果可以,我愿意为哥补偿一切,虽然那是无法补偿的,但我可以用我的余生来为你建造你梦想中的家园,紫藤萝,湖泊,荻花,都不是问题,我一定可以为你找到那个地方……”
  朝夕摇摇头:“这样的地方是不会有的。”
  “怎么会没有呢?只要用心寻找,就会有!”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指的是,很多东西只有在梦境或者想象中才会那么美,拿到现实中来未必有想象的美,甚至是肮脏、见不得光的。比如一个人的心,你觉得是很美,可是如果你知道那颗心都经历过什么,看见过什么,你就会大失所望,所有的美好都会在刹那间荡然无存,你会像看见一片臭气熏天的污水潭一样恶心,恨不得掉头就跑,你明白吗?”
  “朝夕……”
  樊疏桐站在门外,竖着耳朵全神贯注地听着他们的话,脊背上冒出一股寒气。蝎子!果然是只已经成年的蝎子,竟然学会了蛊惑人心。像连波这样思想纯洁得不含一丝杂质的人,经得起她蛊惑?
  她分明是在预谋!她知道连波单纯,她想给他打预防针,以防有一天自己的丑事曝光后连波能有思想准备。樊疏桐不服她都不行,他还在黑暗中摸索着出路,她就已经在给自己找退路了。她想干什么?!哦,天哪,她竟然想引诱连波,以达到打击他打击樊家的目的,她知道整个樊家只有连波最善良最没有设防,而且品行高尚原则性强,所以她没有□,而是一点点地蛊惑他,以自己悲惨的经历获得他的同情和怜惜,谁让樊家的连波是天底下最心软的人呢。
  樊疏桐恍然大悟,他原以为是连波主动照顾她疼爱她,到头来竟然是这小蝎子在诱引,她不急于一口咬死猎物,而是慢慢地给连波“下毒”,照此下去,早晚连波会成为她向樊家示威的战利品,直至成为牺牲品。
  不,他不要这样的事发生!他不允许她伤害连波伤害樊家的任何一个人!想都想得到,她那么恨樊家,怎么会突然间改变主意同意回G市和养父一家生活呢?她都是预谋好了的啊,这只毒蝎子!
  樊疏桐气得发抖,如果不是怕吵醒父亲,他真会一脚踹开门当面质问她。他憋着火回到自己房间,使劲踹着墙壁捶着床铺,整夜都未能安睡。
  早上起得有点迟,朝夕和连波已经在用早餐了。看着他们和父亲有说有笑的样子,樊疏桐只觉自己像个外人,难以名状的孤独感让他的心重新变得空旷麻木毫无寄托,他怏怏地坐到餐桌边。
  “快点吃,要迟到了,我去给你收书包。”连波已经吃完,急匆匆地上楼。看到樊疏桐,打了声招呼,“哥,你起来了。”
  “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要你来收书包?”樊疏桐的表情很冷,目光毫不留情地剜向埋头喝粥的朝夕。
  可以想象她是个多么敏感的人!没有抬头,她都感觉到了樊疏桐刺人的目光。她用勺子搅动着碗中的粥,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雾一样地在她的眼睛里升起。
  “装可怜!”樊疏桐在心里骂。
  他坐在她对面,对珍姨递上来的油条稀饭视若无睹,眼睛钩子似的瞪着她,恨不能把她的灵魂勾出来,让大家看看她是一副怎样的蛇蝎心肠!
  “啪”的一声,樊世荣顿下饭碗。
  樊疏桐吓一跳,这才发现父亲正瞪着他,显然他的态度激怒了樊世荣。他顿时泄了气,怎么忘了这蝎子还有老头子撑腰呢?
  樊世荣狠狠瞪了下儿子,起身朝客厅走,经过朝夕身边时还不忘疼爱地拍拍她的肩膀:“慢点吃,别急。”
  那语调,那神情,是樊疏桐一辈子享受不到的待遇。
  樊疏桐彻底蔫了,耷拉下脑袋。
  樊世荣瞪了儿子,警告了他,就不再朝他看,一边朝客厅走一边冲楼上喊:“连波啊,晚上你下班跟我一起去蔻叔叔家吃饭,把朝夕也带上。”
  说完急匆匆地出了门,只字都没提让樊疏桐也去。
  既如此,樊疏桐反倒不来气了,端起碗,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朝夕:“恭喜你,家里有两座靠山。”
  朝夕也不朝他看,一声不吭地喝完粥,起身离座。“哥,我们先走了。”连波已经收拾好朝夕的书包下楼来,牵起朝夕的手就走。
  院子里很快就传来汽车的发动声。
  最后,整个餐厅就剩下樊疏桐一尊活菩萨。
  “疏桐,要不要点咸菜?”珍姨系着围裙从厨房出来,看见他发愣以为他咽不下稀饭。樊疏桐含糊地应了声,目光盯着墙上的毛主席画像自言自语:“珍姨啊,我是不是我爹生的啊?”
  高考只差不到两个月了,整个高三年级都笼罩在一片压抑的气氛中。每天早上同学见面,都可以窥见彼此眼眶底下深深的黑眼圈,已经到了最后冲刺阶段,没有人敢浪费时间,恨不能把晚上睡觉的时间都省了。志愿表刚刚交上去,朝夕就被叫进了办公室,不是因为她的自愿有问题,而是她的名字。
  班主任胡老师戴着深度近视眼镜,要把志愿表拿到鼻子尖才能看清:“文朝夕啊,你的名字填错了吧,你姓文,怎么填成了邓朝夕呢?”
  朝夕显然早有准备:“没填错,我是姓邓。”
  “姓邓?那你转学来的学籍上不写着文朝夕吗?”老师推推眼镜,很诧异。
  朝夕淡淡一笑,极力掩饰内心的凄婉哀怨:“老师,您就让我姓邓吧,我父亲姓邓,他去世多年,我希望……希望自己能以优异的成绩向泉下的他汇报,我是他的女儿,我希望他能为我骄傲。”
  这么说着,她的睫毛又开始颤动起来,这是她的习惯,每每很悲伤或者情绪很激动的时候,她的睫毛就微微颤动。
  即便没有泪珠滚落下来,也足以让面前的人被感染。
  老师欣慰地看着朝夕,点点头:“朝夕,姓什么是你的自由,不用征得老师同意的,老师也很高兴你能有这样的孝心,相信你父亲泉下有知也会安慰的。”说着放下志愿表,“不过你得到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个证明来才行,否则学籍上的姓名和志愿表上的姓名对不上号,那样是不被允许参加高考的。”
  “嗯,我知道了,老师。”朝夕低着头,双手无力地垂着,整个人单薄得像一张纸。胡老师一直格外留意她,知道她父母双亡,经常像妈妈一样的嘘寒问暖,她拉过朝夕的手,拍着她的手背说:“朝夕啊,马上就要高考了,说实话,老师还真舍不得你,虽然你是转学来的,跟老师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我在你身上看到了很多可贵的品质,勤奋好学,不怕吃苦。只是朝夕,你的性格让老师很忧心,来我们班这么久也没见你跟哪个同学要好,没有朋友是很孤独的,而且你显得比同龄孩子要早熟很多,老是郁郁寡欢的,有什么心事可以和老师交流吗?”
  朝夕的心顿时起了一阵乱,飘过一大片乌云。
  她抬起头,目光闪闪的,长久地凝视着老师,嗫嚅着吐出一句话:“老师,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人失忆的吗?”
  是的,她是比同龄的孩子要早熟,谁让她经历了一般孩子不可能遭遇的事呢?她发了那样的毒誓,即便赔上自己也要把那个人拽进地狱,他有没有下地狱她不知道,她如愿赔上了自己倒是真的。原以为此生不会再有一丝的光亮照进心田,可是在面对连波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对劲了,他的微笑他的眼神他的气息,都让她无端地迷失自己,只要他对她说话,她的心就变得春意融融,仿佛一丝丝春雨,绵绵地渗透着她,一股股暖流,流过她的全身。
  她看过很多小说,琼瑶的,三毛的,席绢的,很多很多。书上说当你面对一个人会心跳加速时,就表示你喜欢上了他。
  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在樊疏桐没有回来之前,她真以为自己脱胎换骨了,走出了过往的阴霾,曾经冰冷的血液开始回暖。就像连波送她那个小泥人一样,她打算将自己从里到外整个地重塑,因为她是多么喜欢跟连波在一起啊。他就像是一片晴好的蓝天,让她情不自禁地想变成一只春天里的小鸟,被蓝天白云所拥抱,自由飞翔。如果时间真的是一剂良药,她相信连波一定可以让她慢慢走出伤痛,他会用他生命的热情将她灰色的青春变成一个灿烂的艳阳天。即便一个人失忆很困难,她还是想努力尝试“失忆”,什么都不去想,她愿意在时间的流逝中慢慢疗伤。连波说过,他会陪她慢慢地忘却过去的忧伤,他愿意等她,等她长大,昨晚他更是点明了,他会为她建造一个梦想的家园,为她种藤萝采荻花,这分明就是一种□裸的表白,她惊喜异常,只是她佯装不知道而已。
  然而,她显然高兴得太早。
  樊疏桐断没有轻易放过她的可能。
  昨晚,她跟连波在房间里复习功课,门是虚掩着的,她的余光分明瞟到了门外站着的樊疏桐,但她没有扭头看,她一直拒绝向他看。她跟连波说的那番话其实是对他说的,他们毁了彼此,她不想再继续,因为她已经后悔了。而善良的连波什么都不知道,竟还以为她的心很美,多么可笑……
  连波的话直接将她从妄想的云端扯到了地狱,她觉得她就像自己说的那样,她是一个污水潭,深不可测的污水潭,她让自己烂在潭里,怎么生蛆发臭都无所谓,反正她已经是这样了。可是连波怎么办,她害怕他陷进这个污水潭,他那么纯洁的一个人,不能容忍一点点的污浊,即便他能容忍他不在意,她在意!她从来没觉得自己这么脏过,而樊疏桐摆明了要翻出她灵魂深藏的污垢,他不会放过她的!
  早上他用那样的眼光看她,当她是一个巫女,他要将她打回原型一样,而她竟然没有勇气抬起头来面对他。现在,痛自骨髓的绝望如骤起的乌云,铺天盖地地压了上来,她恍恍惚惚的,纷乱的思绪像是雾化了一样在脑壳里翻腾起来,老师在台上讲着什么,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一方面是因为心绪大乱,一方面是因为腹痛,她捂着肚子趴在桌子上,疲乏得几乎昏睡过去。这毛病有两年了,经常在她心情抑郁的时候发作,不是那种剧烈的疼痛,是一种类似于神经抽动的隐痛,吃过很多药都没效,也不敢跟连波说,怕他担心。她怀疑自己的肚子里是不是长了什么东西,不仅生理期紊乱,还让她日渐苍白消瘦,头昏眼花,她有时候恶毒地想,最好是得了不治之症,一了百了。
  但她又很清楚,她犯下了那样的罪,上天是不会这么轻饶她的,她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可以轻易地以死解脱,她要受的折磨还在后头呢。
  老师见她趴在桌子上,问明情况,就要她先回家了。她一向刻苦用功,又是高考冲刺时期,不会没病装病的。可是连波每天都会来接她放学,她怎么告诉他呢,她又不知道他单位的电话。算了,这么大的人了,难道还不会自己回家吗?他如果没接到她,会打电话回家问的。
  报社的工作每天都很忙碌,好在连波已经习惯。当初转业时选择来报社很大程度上跟父亲有关,是他的生父,蒙冤至死,最后是他发在报上的一篇文章为父亲洗刷了冤屈,那个时候他就为自己的将来做了打算,有朝一日要成为报社工作者。转业分配时,他并没有凭借养父的关系,而是自己通过严格的考核被报社录取的。他考上了樊世荣才知道,既生气又欣慰,生气是因为他自作主张就给自己做了安排,欣慰是这小子有骨气,不仗势。樊世荣逢人就说:“连波这孩子,真没话说。”意思是,连波身上挑不出毛病,不仅才华横溢,还很有主见,更懂得自立。
  连波到报社很长一段时间,同事都不知道他的身份,报社从上到下都很喜欢他,工作认真待人热忱,哪里有困难就上哪儿,因为文笔出众领导安排他当编辑他不干,他喜欢当记者,说可以增长见识,锻炼自己。但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连波是堂堂樊司令的公子终于还是被人知道了,领导再次安排他到办公室坐班,他还是不依,坚持留守在记者岗位,这无疑让他赢得了更多人的尊重,连波的好人缘就是这么建立起来的。尤其是经常跟他一起出去采访的老刘,两人更是成了铁哥们,老刘是摄影记者,连波喜欢拍照就是受老刘的影响,跟他学到了不少摄影知识。
  老刘每次拍了新照片,都会第一个给连波欣赏。这天快下班了,连波收拾东西正准备下班去接朝夕,老刘背着个相机喜滋滋地进了办公室。连波问他什么事那么高兴,老刘说最近北京正在举办一个全国新闻摄影大赛,老刘踊跃报了名,几经周折领导终于同意他代表报社去参加比赛,但他拿不定选哪张照片,要连波帮他参考参考。
  说着老刘从一个纸袋里倒了上百张照片在连波的桌上,连波着急去接朝夕,又怕扫了老刘的兴,只得拿起那些照片一张张地看起来。
  老刘的摄影技术还真是没话说,每张都很出彩。连波很快沉浸在奇妙的光影世界中,忘了接朝夕这回事。只是照片太多,他眼花缭乱,觉得哪张都好,他犯愁地说:“只能选一张参赛吗?”
  “可不是,我就是选不好才要你给点意见。”
  “这可有难度啊,我觉得每张都很好看呢。”连波拨弄着那些照片,头都大了,“如果能多选几张就好了。”
  “没整,只能选一张。”老刘懊恼不已。
  突然,连波的眼睛发直,盯着一张照片动也不动了。老刘望过去,原来是一张湖滩的照片,角度选得很好,将大半个湖滩都照出来了,湖岸是茂密的苇丛,有几只候鸟盘旋在苇丛之上,勾画出一个静谧纯净的自然世界。
  “你喜欢这张啊?”老刘问。
  “这在哪儿拍的?”
  “就在我们G市湖滨啊,湖滨去过没有,就在跟罗县搭界的地方,离市区是有点远,不过开车也就一两个小时,很快的。”老刘见连波对这张照片中意,兴致勃勃地介绍起来,“湖滨现在是省里新规划的一个自然湿地,已经上报到国家了,还没批下来,那里有好几个大的湖泊,湖滨水草茂盛,原来每年秋天都会有大批的候鸟来这里过冬,这几年因为附近搞旅游开发,对环境的破坏非常严重。省里也是在很多环保专家的呼吁下,终于痛定思痛,将这里列为省重点湿地保护区,我就是上个月去拍的,真是很美,实景可比照片要美多了,你有空一定要去看看……”

  连波像是发现了宝藏似的,眼睛放光,问老刘:“这些苇丛会开花吗?”
  “当然开花,一到秋天漫天漫地的苇花,专家说是荻花,我搞不清。如果是黄昏的时候去看,湖面倒映着夕阳,荻花成浪地涌动,哎哟喂,啧啧啧……”老刘直摆脑袋,“那真是没法形容啊!我去年秋天没事就喜欢去那钓鱼,看看夕阳什么的,恨不得将来买块地葬在那里,我老婆说我发痴,不痴才怪,你去看了也会发痴。”
  连波的嘴角溢出笑:“谢谢你,老刘,可以把这照片给我洗一张吗?”
  老刘大方得很:“可以啊,干吗不可以?你喜欢就拿去呗,我有底片。”
  “那真是太谢谢了,我要走了,明天再跟你选照片。”连波差不多是从椅子上跳起来,抓起自己背包就往外面冲。
  “呃,什么事这么急啊,晚上一起喝酒嘛。”
  “不了,我要去接妹妹。”
  “你妹妹多大了,还要你接?”
  “再大也是我妹妹,拜了,老刘!”
  “喂喂喂……”
  连波兴冲冲地跑出报社大楼,看时间还早,就先开车去百货公司买了点东西,刚买完东西出来,在街边碰上樊疏桐,说是刚在附近办完事,等公司的车。连波连忙叫他上车:“你自己不是会开车吗?”
  “最近常走神,不敢开。”樊疏桐显然还坐不惯连波的吉普,左右挪屁股,总觉得浑身不舒服。
  “走神?怎么了,有心事啊?”连波一边驾车一边打量樊疏桐,“哥,你别介意爸的态度,他就是性格有点拗,时间长了他会想通,你只要不跟他对着干,早晚他会跟你说话的。”连波以为樊疏桐是因为父亲不跟他说话而郁结在心。
  樊疏桐也不愿解释,点根烟:“你不是要去接朝夕吗?”
  “是啊,你跟我一起去接吧。”
  “拉倒吧,我不去。”
  “哥,朝夕是我们的妹妹,你跟她计较个什么啊。”
  “又不是亲生的。”
  “不是亲生的,也不能跟一个小姑娘见识啊……”
  “她已经不是小姑娘了,别老把她孩子。”樊疏桐的样子显得很疲惫,昨晚一夜没睡,眼底布满血丝,他瞥了眼连波说,“我说秀才,你年纪也不小了,该找个女朋友了吧,我们樊家的希望可都在你身上呢。”
  “胡说,你不是樊家人啊。女朋友……暂时不想,工作太忙了。”连波搪塞。
  樊疏桐眯起眼睛盯住他:“是太忙了,还是在等着谁啊?”
  连波的表情很不自然:“没,没等谁啊。”
  “秀才,我是你哥,看着你长大的,你以为你瞒得了我?”樊疏桐觉得要阻止那只小蝎子,连波这边很关键,正要说他几句,发现屁股后面有东西,怪不得怎么坐都不舒服。他拿出来一看,原来是个粉色的塑料袋,正欲看里面是什么,连波一把抢过去:“这不是给你的。”
  樊疏桐又一把抢回来:“不是给我的,看看不行啊?”
  “哥!”连波连车都不开了,踩下刹车又要来抢。这更让樊疏桐起了疑心,扭过身子扯开塑料袋,不看还好,一看就着了火,竟然是两件女性的胸罩。他不用大脑,都知道这胸罩是给谁买的。
  连波见状蔫了半截,满脸通红。
  樊疏桐拿出胸罩举到他跟前:“你买这干什么?”
  连波低着头不吭声。
  “你有毛病啊!”樊疏桐肺都气炸了,“她都这么大的人了,还需要你来给她买这个?她自己不会买吗?”
  连波还是不吭声。
  “你哑巴了?”樊疏桐吼了起来,将胸罩砸他脸上,额上青筋暴跳,“你说你丢不丢人,一个大老爷们儿买这玩意,你不害臊我都害臊!你是不是还给她买卫生巾啊?内裤也买吧,还要不要你给她穿上呢?”
  “哥!”连波叫起来,莫大的委屈让他胸口剧烈起伏着,“不是你想的那样,真不是你想的那样!我知道你从小就不喜欢朝夕,可朝夕是个可怜的孩子啊,父母双亡,如果我们不关心她,谁来关心她?你以为我愿意给她买,她妈要是还在,神经正常,还需要我来买吗?去年接她来G市,我带他去买衣服,商场服务员给她量尺寸的时候说她这个年纪要穿胸罩了,否则对发育不好。当时你没有看到她那样子,好可怜,她没钱买啊,也没有人帮她买,我是她哥哥,照顾她的生活有错吗?虽然她从来没有跟我说起过,但我知道她……她肯定吃了很多苦,这是我们家欠她的你懂吗?!如果她妈在,她不知道有多幸福,我跟你也都是没娘的孩子,你该知道失去母亲要承受多大的悲恸,我们欠她的就该我们还,你明不明白?即便不欠她,也该有点同情心吧,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她到底是我们的妹妹是我们的亲人,哥,我没觉得自己做错,虽然买的时候也很尴尬,但我没错,哥,我没错!”
  连波说得很费劲,也很痛苦。他的脸偏瘦,眼睛又大,情绪激动的时候样子很骇人,他一直是个温吞的人,很少这么情绪激动过,
  樊疏桐愣愣地看着连波,一时语塞没有即刻反驳,像是被连波的话刺中了要害,缓了口气低低地说道:“即便这样,你可以给她钱她自己买嘛。”
  连波哽咽道:“我给过,可她舍不得花,都纂着。而商场的服务员说,她现在正在发育,每三个月就要换新的胸罩,否则影响体形,你说我不帮她买谁帮她买?难道要爸去买吗?”
  “你可以要珍姨买嘛。”
  “珍姨她,她到底是个粗人,哪里晓得这些。”
  “好了,好了,我不想听了!”樊疏桐扭开头,满脸的厌烦,眉心皱了起来,伸手使劲揉着太阳穴。他不知道这事该作如何思想,简直糟透了,心里像是被什么烘烤着一样,蔓延出难言的灼痛,他瞥着连波,声色俱厉地训斥道:“秀才,别说我没有提醒你,朝夕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她恨我们樊家恨得入骨,你以为她就是这么单纯地回到樊家,跟仇人生活在一起?别反驳,不是每个人都像你有那么宽广的胸襟,至少她文朝夕不是!她把我们当仇人你知不知道?她现在装出一副乖样子是因为她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来跟我们抗衡,她的翅膀还没长硬,你别被她蛊惑了,知道什么是魔鬼吗?长着天使面孔的才是魔鬼,因为天使的面孔会让你放下所有的戒备,一不留神,她就会疯了似的扑上来咬死你……”
  “哥!”
  “别跟我叫,早晚你会上当的,我是你哥才会来提醒你,因为不想看你被她迷惑,被她拖到地狱万劫不复!”
  “就算如此,我愿意!我愿意行了吧?!”
  “好好好,你愿意,我什么都不会说了,你就当我放屁好了!”樊疏桐推开车门,跳下车,狠狠砸上门,指着连波,“早晚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说完气冲冲地大步向前,扬长而去。
  非常不巧,樊疏桐前脚刚进门,朝夕后脚就跟进来了。朝夕进门看到他很错愕,樊疏桐也有些意外,因为两人平常很少在这栋房子里独处。但朝夕很快反应过来,低头一声不吭地上楼,她一秒都不想在他面前多停留。
  “朝夕。”樊疏桐坐在客厅沙发上,漫不经心地剥着一个橘子,塞了一瓣到嘴里,冷冷地看着她,“你不用在我面前摆出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吧,这里没外人,我们是不是应该谈谈?”
  朝夕站在楼梯口,顿了顿,依然目不斜视地径直上楼。
  樊疏桐也不急,哧地笑了一声:“我真的就让你这么恨吗?你有没有想过,你这个样子会把自己拖入地狱?”
  朝夕没有回头,轻声道:“我早就下地狱了。”
  樊疏桐“哦”了声,起身缓缓踱向她,塞了瓣橘子到嘴里,慢慢地嚼:“那你有没有想过,你是因为什么下地狱呢?你后悔了是不是?把别人整进地狱,你也不得安身是吧?”这时他已经绕到她前面,站在楼梯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朝夕,我不想激化我们的矛盾,既然现在大家住在一个屋檐下,有些话我还是要跟你讲清楚的……”
  “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每每单独面对樊疏桐,朝夕就像浑身生了刺,但她始终低着头,不肯看他。
  樊疏桐正要说什么,珍姨刚好从外面进来,看样子像是刚买菜回来,菜篮里满满当当全是白菜西红柿黄瓜,珍姨瞧见朝夕站楼梯上立即满脸堆笑:“哟,朝夕回来了,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先吃点水果垫个底,你爸回来还有会儿呢,他说是今晚要带你到蔻政委家吃饭,你常阿姨今天五十大寿。”
  “不了,珍姨,我不饿。”朝夕极力表现得自然。
  “那赶紧回屋做功课去吧。”樊疏桐立即也摆出一副哥哥的样子,拉朝夕上楼,“都快高考了,你得抓紧哦。”说着回头冲珍姨说,“珍姨,我们都不饿,等爸一起回来吃饭吧,我先辅导朝夕做功课。”
  珍姨忙不迭地点头:“呃,那我去忙了。”
  朝夕被樊疏桐拽进楼上卧室,樊疏桐一把将门踢上,脸上立即换了另一副表情,他逼近朝夕,拉直了两道浓眉:“你以为你可以避开得了我?你以为我看不出你心里的谋算?文朝夕,你对我有恨只管冲我来,我奉劝你别去招惹连波,否则你会死得很难看!我纵然有对不住你的地方,但你已经置我于万劫不复之地,我们应该扯平了吧?为什么你就是不肯放过我,放过你自己,还要把连波拉下水?”
  这么说着,樊疏桐将朝夕逼到了书桌边。
  他的身躯高大无比,站在她面前宛如巨人。朝夕终于抬头,可怜兮兮地望着她,睫毛开始蒙上泪光,嘴角抽搐着,像是想说些什么。
  “看着我干什么?我可不是连波,别在我面前装可怜,我不吃这一套!”樊疏桐冷眼瞥着她,丝毫不为所动。
  朝夕盯着他,目光神经质地跳跃着,凝成火星似的一点,上下左右地追着他的脸,像是听不懂他话里的意思似的。
  半晌,她才呻吟着吐出一句:“别逼我恨你。”
  “你不是一直恨着我吗?”
  “别逼我恨你。”
  她反复就只有这一句话。
  樊疏桐皱着眉,一双眼睛紧追不舍,X光似的在她脸上扫来扫去,恨不得照进她的灵魂,将她的心思探测个明明白白。可朝夕表情沉静,小小年纪就已经学会了给自己竖起铜墙铁壁,也许是因为没休息好,她的脸色不大好,怯怯地立在桌边,长长的睫毛垂着,眼皮下面的两个黑圈,显出超出她年龄的深沉。
  这一刻,樊疏桐不得不承认,他忽然看不透她了,她反复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他还故意让她恨不成?瞧她那含雨带烟的悲愤眼神,极清晰地流泄出对自己的悲哀和对他不可原谅的愤怒,她这个样子还要怎么恨?她为什么那么悲伤,睫毛颤抖,一双漆黑的眸子仿如深不见底的潭,闪闪的,眼角噙着拒绝落下的泪珠。她快要哭了,可是拒绝在他面前哭。
  樊疏桐只觉懊恼不已,他二十好几的一个大男人,居然看不透一个十七八的小姑娘,不就是只蝎子吗?难怪连波会被她迷惑,这么犹自哀怜的小样,杀手都会放下屠刀,何况连波是只毫无洞察力的羊羔。他斜睨着盯住她:“你也别逼我恨你。”
  就这么一句,她的睫毛颤动得更厉害了。
  “樊疏桐!” 她凄厉地叫了一声,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辩驳不清,一下子阖上了眼睛,浑身战栗。“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恨你吗?你想知道为什么吗?”她背转身,突然俯身扶住桌沿,用手捂住了肚子,说话的声音像是拨乱的琴弦般发颤,“不仅仅是因为你做过的那些事,还因为你这个人从灵魂到心都不是正常的人类,因为你没有人性,没有同情心,不懂得怜悯,是非黑白你通通混淆不清!所以,无论你将来遭到什么报应,那都是你应得的,就像我这辈子如果遭到报应也是我应得的一样,做了那样的事,我们谁也别想解脱!我已经在深渊里了,我不想坠入更深的黑暗,如果你还要将我踏成脚下的泥,那只能说你比我更有资格下地狱!哦,不,可能我们已经在地狱了,我没有出去之前你是出不去的。如果你很想跟我困死在一起,没有问题,反正我这辈子已经没指望了,只是辜负了连哥哥,他那么努力地想拽我到阳光下,想要我重塑自己,我以为我能做到,但是显然你不会让我做到,谁让我们是同类呢?真是不幸,你给我准备了墓穴,我也给你准备了棺材,早晚我们一起躺进去……只是跟你这样的人死在一起真是我的此生最大的耻辱,现在……”她像只虾子似的躬着身子,转过头,滚滚泪水如小溪一般涌了出来,顺着脸颊流成一片,“请你出去,别让我说出更难听的话,你出去,现在就出去……”
  樊疏桐兀自发呆,茫然地看着朝夕,看着她脸上汹涌的泪水,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在这一刻,他和她都没有了一点声音,无可名状的深深的悲哀笼罩着整个房间,樊疏桐被朝夕濒死一样的目光深深刺痛,他退后几步,灵魂和心抑制不住地战栗起来,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迷乱和悲恸……哦,不,不是他误会了朝夕,是朝夕误会了他,她以为他是铁石心肠没有感情没有灵魂没有心,她不容他辩解就给他宣判了死刑。她怎么可以这么妄下定论,她有没有想过,他陷在地狱这么深,他比她还想爬出地狱啊!
  “朝夕,对于过去的事我也很后悔,我的余生都会为此深深自责,我已经受到了良心的谴责……”
  “良心,你还有良心?”朝夕嘴角牵出一个冷笑,目光忽地就腾出炽烈的火苗,“不,不,樊疏桐,别跟我说良心,这只会让我更恨你,出去!我多看你一秒都会让自己发抖!出去,求你出去!”
  “朝夕……”
  “出去!”
  樊疏桐知道这个时候已经没有继续谈下去的可能,一直就是这样,他每靠近她一步,她就会退得更远。他不明白她的心怎么会那么黑暗,射不进一丝一缕的阳光,纵然她恨他,也不该放弃拯救自己,他们都还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难道他们此生就只能这样相互怨恨,诅咒对方永世不得超生?
  算了,她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她自己都放弃了,他如何救得了她,只要她不伤及连波,她就是现在吊死在他面前他也管不了了,可是她还这么年轻啊,花儿一样,还没来得及绽放就提前枯萎……这么想着,他站在了门口,都握住把手了又忍不住回头,静静地看着她说:“你还太小,对这个世界对人性都没有足够的认识,我只能等你长大,等你明白真正的爱与力量我再来跟你谈救赎的事吧,是我害的你这没错,所以我一定会救你,但不是现在。”这话的意思也许不是给她希望,而是给自己希望吧,即便有时候他比她还想死。他打开门走了出去。
  刚下楼,连波就从外面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满头大汗:“朝夕呢,她回来没有?”他的样子像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丢了找不到似的,见着樊疏桐就拽着问,“有没有看到朝夕,我去学校接她没接到……”
  樊疏桐冷冷地瞥了他一眼:“回来了,在楼上。”
  连波拔腿就往楼上奔,一边跑一边喊:“朝夕,朝夕……”
  樊疏桐只觉泄气,都迷成这样了,就算那丫头不蛊惑,他只怕也已经走火入魔。樊疏桐深知连波的禀性,从小就死心眼,认准什么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从小他就喜欢朝夕,为此还记恨哥哥这么久。樊疏桐心想,或许是他错怪了朝夕吧,这明摆着是这小子死心塌地心甘情愿地付出,一个人一旦被迷了心窍,谁都奈何不得。
  朝夕的腹痛越来越严重,发展到后来竟然腹部痉挛,甚至是出血。她忽然心里有些明白了,隐隐约约,又不能确定。当连波执意要带她去医院检查时,她拒绝了,怎么都不肯去,宁愿晚上疼得在床上翻滚也不吭声。她原本是要瞒住连波的,但她的饮食起居都是连波照顾的,整天在一块儿,想瞒都瞒不住。连波很着急,好话说了一堆,就差没拖她去医院,她就是不肯去。朝夕不去的原因也许只有她自己清楚,不单单是抗拒做妇科检查这么简单,她害怕,非常的害怕……有一次她试探性地问连波:“连哥哥,你对将来的媳妇有什么要求吗?你这么优秀,一定要求很高吧。”连波当时还不好意思,支吾着说:“没什么要求,只要她善良纯洁就可以了。”末了,又补充一句,“就像你一样。”
  朝夕当时的感觉就像是被掴了一耳光,她纯洁?
  后来她再也不敢问这样的话题,倒是那次听他和蔻海他们聊天时,她更加确定连波在感情上是个绝对洁癖的人,而且非常保守,用蔻海的话说,可以去当修道士。那天是在院子里的花架下,连波和蔻海下棋,细毛观战。话题是细毛先引出来的,细毛问蔻海:“听说你最近交了个很正点的马子,什么时候带过来给兄弟们瞧瞧?”
  细毛兴许是港片看多了,别的没学会学了很多港话,什么马子,正点,靓妹,老大之类的,而且很善于运用到实际语言中。比如他现在见了樊疏桐再也不叫士林了,改口叫“老大”,樊疏桐很反感他这么叫,他死没记性,见了面还是照叫不误。
  蔻海呢,的确是交了个女朋友,长得很清纯,是个大学生。家境不太好,是县城的,家里姊妹七八个,父母也都没有工作,靠在市场卖鱼为生,据说还有个长年瘫痪在床的母亲。但是这丫头很争气,考上G大后自食其力,一边读书一边勤工俭学,很让蔻海钦佩,他一向务实,不注重外表,看重的是内在。偏巧他女朋友不仅自立自强,性格温顺,模样还很漂亮,更让蔻海倾心了,如果家里不反对他准备等女朋友毕业了就结婚的。蔻海这个人不仅务实,还很认真,无论是工作上还是感情上,一旦投入进去就百倍地上心,他不像连波那么感性,活在理想世界里,也不像樊疏桐那么混世,对什么都不在乎,当然更不像细毛黑皮他们那样就想着赚钱泡妞,蔻海的人生目标是成家立业安分守己,踏踏实实过日子。
  但他断然没想到他和女朋友的事遭到了家里的反对,常惠茹对儿子找了这么个女朋友大为光火,说是思想复杂目的不纯,谁知道这丫头看上的是蔻海还是蔻海的家世背景。蔻海闻言更为光火,顶撞他妈说,别以为你儿子是什么王子,就是王子也可以找平民,再说蔻家的家世背景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个政委吗,党和人民养着的,他找个平民完全是响应党的号召下基层,体验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常惠茹给气得,就差没赶儿子出家门,但老常同志到底是在部队机关做了半辈子思想工作,知道这种情况下不能赶儿子,否则就等于把儿子往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怀里推。她干脆就睁只眼闭只眼懒得管了,但话讲得很清楚,恋爱可以,如果要把那丫头娶进门,除非蔻海从她常惠茹的尸体上踩过去。
  这会儿,一说到女朋友身上,蔻海的脾气就上来了,棋子顿来顿去的,别人是气不打一处来,他是恨不打一处来:“你们说说,不就是嫌弃她家里穷吗?我又不是当上门女婿,咱家有吃有喝的,干吗非得女方家里有钱?”
  细毛瞥他一眼:“我说海子,你……你挺聪明的一个人,怎么这事就转不过弯呢?像我们这种家庭的孩子,什……什么都可以做主,还就是成家这事做不了主。”
  “为什么?”
  “你说为什么呢?”细毛指着棋盘上的棋子说,“我们从一出生,就等于是这棋盘上的子儿,棋子自己是……是没有权利自个儿走的,因为下棋的不是棋子儿,是咱爹妈。我们从出生到工作再到成家,咱爹妈可都是规划好了的,你改得了吗?”
  “瞎说!我们当初离开部队不就是自己做主的吗?”
  一说到这话,细毛轻蔑地笑了起来:“我说海子,说你这人死心眼,你还真是脑子转不过弯,你以为我们当初谋划离开部队时,咱爹妈就没在一起商量过?我们是一个阵线,他们也是一个阵线啊,我就直……直说吧,我们从部队转业到地方的每一步都有咱爹妈在背后操控呢,从投档到单位接收,根本不……不需要他们自己出面,多的是有人鞍前马后地为咱们的事去跑,你明不明白?”
  蔻海砸下棋子:“我不信!”
  “我信。”一直稳若泰山的连波发话了,盯着棋盘思考着下一步的走法,他云淡风轻地说,“海子,不用太较真,爸妈也是为我们好,到我们将来也为人父母的时候会体谅他们的苦心的。”
  细毛说:“知足吧,海子,你好歹还能自己找女朋友,结不结得成婚就另当别论了,就说我吧,我妈成天逼我去相亲,还都是部队上的,不是师长的闺女就是哪个副司令员的侄女,哎哟喂……”细毛使劲地拍着脑门,“那都是些什么动物啊,要么是熊腰,要么是骨架,要么是大象腿,好不容易见着个身材像样的吧,脸上一团麻子,你是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哟……”
  蔻海乐了,跟连波笑得前仰后合。
  “别笑,你……你们都别笑,特别是海子,我敢打赌你妈肯定背地里去摸你马子的底了,不信等着瞧。”
  蔻海脸上的笑容一下僵住:“我妈不会这么无聊吧?”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别说你马子的家底了,只怕她祖宗十八代的坟都要被你妈扒拉开看个究竟,这事我妈就干过,前年我不也交了个女朋友嘛,还没怎么着呢,我妈连我女朋友小时候得过天花的事都知道了。”
  蔻海一听头都大了,甩下棋子不下了,捶着石桌长吁短叹:“那我肯定比你更惨,我妈你知道不,战场上从尸体堆里爬过来的,跟我爸是革命战友,那个意志坚定啊,有一次我妈被叛徒出卖,敌人严刑拷打她硬是一声都不吭……这回我是死定了,不用我从她身上踩过去,我只怕先成了她脚下的泥……”
  “可怜见儿的。”细毛充满同情地直摆头。
  连波问他:“你和女朋友感情稳定吗?”
  蔻海答:“我们感情很好。”
  细毛接了句:“睡了没?”
  蔻海抓起一个棋子砸过去:“你丫的找抽,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我怎么找抽了,谈恋爱不睡还叫谈恋爱吗?”
  “难道谈恋爱就是为了和女朋友睡觉?”
  “不睡觉你谈什么,别告诉我,你还没睡过……”
  “这个……”蔻海支支吾吾起来,挠着脑门说,“睡,是睡过的了,不过我跟她在一起的目的不是这个啦……”
  “拉倒吧,睡都睡了还装纯洁。”细毛嗤之以鼻。
  连波却表情严肃起来:“海子,你们还没结婚怎么就……就在一起了?这样是很不负责任的,也不道德。”
  细毛张着嘴:“啊,这还上升到道德层面了?”
  连波正色道:“不仅仅是道德的问题,也应该是原则问题,海子,我一直觉得你是个很认真很正派的人,跟我哥跟细毛他们不一样,怎么你也……”
  “呃,呃,这话怎么讲的?”细毛不依了,“敢情蔻海正派,我们就不正派?”顿了下,又结结巴巴地说,“当然,你……你哥就另当别论了,他十八岁就跟女人睡了,我们就是从他那里得到的性启蒙教育,可你干吗把我们一竿子也打……打死呢?”
  连波皱起眉头:“别插嘴,听我把话说完。”他把目光投向蔻海,“你有没有想过,这种行为是对对方的伤害和不尊重呢?万一你们将来,我是说万一,你们要不在一块了,你女朋友怎么办?她还怎么嫁人呢?”
  这回轮到蔻海目瞪口呆了,也结巴起来:“我,我们是双方自愿的……再说现在社会这么开放,这事不算什么吧?而且两个人在一块儿……”他比画着,一时不知道怎么表达,颇有些尴尬,“激情你懂不,激情来了哪儿还有那么多原则啊什么的,这是人原始的本能,何况我们是因为相爱而……而那个,很正常啊。难道你将来交女朋友就不内(那)个?”
  说着下意识地瞟了瞟正在二楼露台背书的朝夕。
  这个细微的动作没有逃过细毛的眼睛,他也瞟了瞟了朝夕,掩嘴偷笑。连波的表情更严肃了,目光直视着蔻海,眉毛拧着:“蔻海,我还真是高估了你的品性,爱情是这世上最纯洁无瑕的东西,我没说两个人在一起不能有激情,但那得在婚后。如果是我,在没有结婚前,我是绝对不会碰我女朋友的。”
  蔻海的样子一点都不信:“你能做到?”
  “这有什么做不到的,又不是上刀山下火海,爱一个人就要懂得保护她,而不是单纯地占有,这才是爱情的真谛。”
  “那我做不到,我俗人一个。”蔻海直摇头。
  “我也做不到。”细毛连连晃着脑袋,“老实说,我觉得连波你才不道德,压抑人类原始的本能,是很残忍的事情呢。你口口声声说对女朋友没要求,我看这才是对她最大的要求,谁能保证自己媳妇就一定是……是黄花闺女啊?”
  连波义正严辞:“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我能做到,对方也应该能做到,否则就不配谈爱情。”
  蔻海和细毛对他做顶礼膜拜状,蔻海捅了捅细毛:“圣人 就是圣人,跟咱凡夫俗子就是不一样,不过连波,别告诉我你现在还是,还是童子……”细毛忙不迭地点头,“是啊,你不会是本世纪最后一个处男吧?”
  “你们先聊,我去看看朝夕背书背得怎么样了。”连波拒绝回答,起身朝屋内走,留下蔻海和细毛面面相觑。
  蔻海看着连波的背影扑哧一笑:“这个呆子!你说他们兄弟俩,一个家庭长大的,咋就差别这么大呢?”
  细毛一脸坏笑地凑到蔻海的耳根:“那朝夕也应该还是处女吧?”
  “小心让连波听到,扒你皮。”
  “肯定是……”
  连波有没有听到他们的话不知道,但露台上的朝夕却听得清清楚楚,她捧着书本,视线一片模糊,只觉书上的字一个个都浮了起来,不停在她眼前旋转。她头是昏的,眼是花的,阳光那么明媚,她却感觉周遭一片漆黑。她忽然明白樊疏桐为什么那么反感她跟连波走得近了,他是嫌她配不上连波,嫌她脏,她龌龊,她无耻,她怎么有资格很纯净无瑕的连波站到一起?
  错了,原来她从头到尾就错了,她重塑不了自己,就算能重塑,她已经不是完整的她,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一部分被她整个地抛弃了。从前她不觉得贞操有多么重要,那是因为她没有正视过她的未来会因为这个有什么影响,她不懂,以她当时的年纪也想不了这么多,当她被仇恨蒙蔽了双眼,什么都看不清什么也不愿看清。现在她清醒过来了,终于明白樊疏桐当初为什么会说那样的话,他说无论将来她是做□还是嫁人,都忘不了他,因为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他轻易占有了她,真正赢的是他!
  不应该是他……
  朝夕双手捂住脸痛哭起来,对自己的不可原谅让她抑制不住地战栗,她又开始战栗,不仅仅是因为时不时袭击她的腹痛。多么可悲,她这辈子简直可悲到极点,做□她没有资本,嫁人她根本就不配!这一哭,哭得势不可挡,身体像正受着酷刑一样在椅子上紧缩着震颤,抽泣着的声音凄厉绝望,不顾一切地传开来。
  “朝夕,你怎么了?”连波闻声扑过来,抱住她的肩膀。
  她执意不肯抬头,排山倒海地哭着,楼下院子里的蔻海和细毛抬头看着,一脸茫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朝夕,朝夕,”连波抱住突然失控的她,“你说啊,到底怎么了?是不是肚子疼,我送你去医院好不好,好不好……”
  “你走开!走开——”
  她吼叫起来,疯了似的推开他,跺着脚,仿佛身上有无数只蚂蚁在爬一样。“连波,结束吧,到此为止!求你了,求你走开——”她整个地崩溃了,她真希望现在有人推她一把,将她从楼上推下去,就像从茫茫太空中坠落下去一样,最好是尸骨无存,她不要在这窒息的黑暗和绝望中苟且偷生……结束吧,她不想再继续!
  三天后的清晨,朝夕给连波留下字条搬出了樊家,以方便高考复习为理由住进了一中的学生宿舍。
  她在字条上只写了四个字:到此为止。

  整个上午,黑皮都在卖力地推销他的摇摆机,三个多小时嘴巴没歇停。早上樊疏桐上班的时候,他就在公司楼下等着了,满脸堆笑。樊疏桐诧异不已,自从深圳那次不欢而散后,他已经一年没有见过黑皮了,他以为黑皮生他的气,而很多的事他又不愿去解释,两人就一直这么僵着。没想到时隔这么久,黑皮突然又冒出来了,大老远地就冲他笑,樊疏桐疑心自己看错,那人是黑皮?

  只觉他瘦了很多,穿着件深蓝色的廉价西装,配了件土得掉渣的黄色格子衬衣,还刻意打着领带,显得很正式的样子。樊疏桐注意到他脚边放了个大箱子,他把那个箱子一直抱到了楼上樊疏桐的办公室,寒碜几句就开始拆包、组装、演示,二十分钟左右一架黑色皮革的摇摆机就组装完成了。
  樊疏桐几次张嘴想问他话,都被他打断。就像是在进行一场精彩的表演,黑皮唾沫横飞地介绍摇摆机的各项功能,并逐一演示给樊疏桐看:“你瞧,这个按钮是调节速度的,往左边是调小,往右边是调大,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来设置;你再看这个红色的指示灯,还有电子显示屏,可以随时掌握按摩的力度和时间,对颈椎疼痛、腰肌劳损有非常好的按摩和治疗作用,这些功能都是经过权威专家多年研究综合设定的,绝对舒适安全;而且价格很划算,四千八,不贵啊,你想想,你去一次医院做理疗得花多少钱?你去按摩中心消费一次得花多少钱?可这东西,买回去全家都可以用,一劳永逸,送礼自用都可以,因为它可以折叠,摆在家里不占地方,又时尚又气派,一次投资全家受益……”
  “黑皮,你歇会儿吧,喝口水。”樊疏桐坐在办公桌后的皮椅上,指了指秘书给他倒的茶,都凉了。
  “没事,没事,我还没说完呢。”黑皮连连摆手,将刚刚拆开的摇摆机又折叠,不厌其烦地一遍遍演示,樊疏桐注意到,这小子的眼神根本就没朝他看,只顾着自己说,好像只有不停地说,才不至于让两人间陷入尴尬似的。
  于是樊疏桐也就不打断他了,让他说。
  他只觉悲伤,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情同手足,竟然沦落到这个地步。听蔻海和细毛说,黑皮因为辞了工作去深圳,被他爸妈赶出了家门,他爸扬言不再认他这个儿子。结果去了趟深圳又回来了,家不能回,就跟着一伙人搞传销,居无定所,亲戚朋友们见了他就躲。因为他见人就要把对方发展成“下线”,每发展一个下线,就得买三部摇摆机,下线发展得越多他拿的钱就越多,而下线发展的下线销的货他都有提成,这就迫使他不断找亲友凑人头。蔻海说,黑皮现在已经欠了一屁股账,为了提升自己的级别,他不得不购买很多的摇摆机囤积在家,不买,他就达不到上线的级别,达不到他就拿不到钱,可是他达到上线后能拿到的钱远不够付他买摇摆机的钱,如此恶性循环,黑皮已经深陷传销不得脱身,整个人都跟疯了似的,没有了理智。
  又是一个小时过去。
  樊疏桐看着他讲得唾沫横飞,叹口气,终于说:“你甭讲了,我买就是了。”
  一听这话,黑皮条件反射地两眼放光,问樊疏桐:“你买几台?一台九折,两台我给你八折,自己用一台,还有一台可以送人,绝对划算……”
  “好,我买两台。”樊疏桐举起手,生怕他再往下说。结果黑皮又是一句:“要不你买三台吧,三台就可以入我们的会了,你就成了我的下线,你只要发展一个下线,你买摇摆机的钱就回来了,发展三个下线就提升一个级别……”
  “等等等……黑皮啊,就这样吧,我只要两台,多了家里没地方放。”樊疏桐活怕了他,不敢再接茬,起身道,“你到财务室去领钱,折扣你就别打了。”说着走到黑皮跟前,充满忧虑地看着他,“别干了吧,你这个样子会脱不了身的。干啥不好呢,我可以给你介绍份别的活干……”
  “别,士林,你的好意心领了,我目前发展得很好,不劳你费神了。”黑皮警觉地打断他,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朝门口走,指了指外面,“财务室在哪儿?”
  樊疏桐愣愣地看着他,半晌出不了声。
  黑皮一脸职业的麻木笑容:“我领了钱就走,不好意思,耽误你这么长时间。”他拎着一个随身的黑皮包,指着沙发边的摇摆机说,“这台就搁这儿了,还有一台我下午就送你家,送货上门是我们的特色服务,你用着要是觉着好多帮我做做广告,要是有人对我们的产品或者对我们公司感兴趣,你把我的CALL机号码告诉他……”
  一直到黑皮出了门,樊疏桐都没回过神。
  他颓然地跌坐在沙发上,心里像是灌了铅似的,沉甸甸的。办公室里总算是恢复了安静,他揉着太阳穴疲惫不堪,正欲躺着歇会儿,外面突然有人大声喊他的名字:“首长,首长,在哪儿呢?”是常英!
  话音刚落,门“咚”的一声就被撞开了,符合常警官一贯的风格。为此她哥经常说她没规矩,她说是职业习惯,有时候出任务去逮人的时候都是撞门而入。“你见过有哪个警察会先敲门问嫌犯可不可以进来,再推门而入的?外行,你纯粹是外行!”一句话差点把她哥噎死。
  蔻海每次一说到妹妹,就很头大:“她现在简直成了我家的女皇,爸妈都为她撑腰呢,我倒成了没娘的孩子了。”
  樊疏桐对常英也有些头疼,因为她开口闭口就说要嫁给他,走哪儿都挽着他胳膊,往她身上靠,更绝的是“咱两口子”几乎成了她的口头禅。“咱两口子今天去哪儿吃饭呢?”“哟,你甭跟我客气,咱是两口子呢。”跟樊疏桐这么说还好,要命的是她还到处跟别人说:“还是我家士林好,咱两口子从来没吵过架,他特迁就我。”“刘德华算什么啊,咱家那口子才真帅呆了,改天介绍你认识认识。”……这些话传到樊疏桐耳朵里,每每被弄得哭笑不得,他经常拾掇蔻海说:“赶紧把你妹妹嫁了,一天到晚‘两口子、两口子”的,搞得我都没脸见人了。”
  蔻海每次回他:“哎哟喂,我要是能把她嫁出去,我还用像现在这样在家饱受欺压?再说了,她立志要嫁的是你呢,刘德华她都看不上。”末了,还不忘表明立场,“这样也挺好的啊,我很乐意你做我妹夫,你说咱从小玩到大,从来都是你当帅,我哪次出过头了?我要是把妹妹成功嫁给你,我就是你小舅子了,娘家舅大,哎哟喂我的老天爷,那我可真是翻身农奴得解放了……”
  “我呸!”樊疏桐就知道他居心叵测。
  没办法,常英从小就崇拜樊疏桐,在别人眼里他是土匪是混世是魔王,在常英眼里他就是一盖世英雄,樊疏桐越无法无天,她就越喜欢,因为她觉得男人就应该这样,有胆识有气魄,谁让樊疏桐把她想干的坏事都干了呢。用蔻海的话说,常英姑娘才是整个军区大院真正的混世魔王,只不过她一直潜伏在队伍后面,樊疏桐每次带领大伙冲锋陷阵都少不了她的煽风点火,闯了祸她就一脸无辜地跟大人说,我不知道啊,我什么都没看见。如果实在赖不掉就当“叛徒”,可怜见儿地说,我怎么知道会这个样子呢,又不是我自己要这么做的。潜台词是,是哥哥他们拾掇她做的。于是每次闯祸回家,挨板子的都是蔻海,蔻海被他爸揍得满院喊娘的时候,常英小姑娘那时候多半依偎在保姆的怀里啃苹果吃饼干呢。每次说起这些陈年旧事,蔻海就咬牙切齿,这丫头真是坏透了!以至于常英后来考上警校时,蔻海成天在家唉声叹气,这样的坏丫头还能当警察,凭什么啊,还有没有天理啊……
  结果常英乐呵呵地说:“我当警察只有一个目的,收拾你们,所以以后你要多孝敬我点,我会罩着你的。但这不包括疏桐哥哦,谁让他将来是我的夫婿呢。”
  樊疏桐真是活怕了常英,每天有事没事都要CALL他几回(那时还没有手机),只要是周末就上他家,他不在家不要紧,她就找连波或者樊世荣唠嗑,从连波的嘴里得知,樊世荣貌似很满意这个“准媳妇”,连波曾经试探过樊世荣,问他赞不赞成,结果老头子回了句:“为民除害,有什么不可以?”意思是,娶个警察媳妇过门,正好可以收拾他这个混账儿子。连波把话传给樊疏桐听,气得他恨不得一头撞死,他警告蔻海,不要把他上班的地方告诉常英,以免被她骚扰。所以在他看到常英撞门而入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不单单是吓到了他,也吓到了外面的员工,谁让这丫头一身警服呢,秘书慌慌张张地跟着进来,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樊疏桐反应过来,跟秘书说:“没事,我妹妹,你们忙你们的吧。”
  “哎呀,首长,难怪我哥老说你混得好,果不其然嘛,瞧这办公室,可比我们局长办公室还气派。”常英一进来就满屋子打转,才不理会外面的人怎么慌张。樊疏桐只觉脑袋一阵阵发晕,没好气地问:“你怎么来了?”
  “我怎么不能来啊?我哥他们能来,我就不能来?”
  “谁告诉你我在这儿上班的,蔻海说的?”
  “还要他说什么啊,”常英脱掉警帽,一屁股坐沙发上,跷起腿晃着,“你也不想想我是干什么的,我是警察,什么事情我不能知道?这一片都归我管,我经常看你进进出出这大厦的,但因为有公务在身不方便跟你打招呼,刚好今天队长放我假,我就上来瞧瞧喽,怎么,不欢迎啊?”
  樊疏桐想死的心都有,整个人都蔫了:“我这儿忙着呢。”
  “忙什么啊,钱够花就行呗,我不需要你赚那么多钱,我很好养活的,不挑剔也不娇气,也不喜欢乱买东西……”
  樊疏桐眼皮一翻,又来了!
  常英继续扯:“呃,昨儿我上你家,你老爸还问我呢,说我们什么时候办喜事,定了日子就跟他说声,我说得问问我爸……”
  “啥,我爸问你什么时候办喜事?”樊疏桐吓得一凛。
  “可不是,他说年轻人能成家就早点成,趁着他们老一辈还能动,可以帮我 们带带孩子,否则到他们老了,就管不了了。”常英一脸喜气洋洋,樊疏桐心里直嘀咕,老头子居然关心起他的终身大事来了,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啊?正要问个究竟,秘书小姐敲门进来了,端着杯咖啡轻手轻脚地走过来,搁常英面前的茶几上,躬身道:“警察同志,您请喝咖啡。”
  “谢谢。”常英客气地点点头。完了,又觉得不对劲,上下打量脸部表情极度僵硬的秘书小姐,“呃,我说姑娘,你干吗这么紧张啊,我又不是坏人,我是人民警察,保护你们的……”想了想,猜到了什么,咯咯地笑起来,指着身上的警服说,“没事,我刚下班就是来找我男朋友说说话的,他没干坏事吧?”
  秘书吓得一阵哆嗦。
  “英子,我还有事呢,要出门了。”樊疏桐见状心里顿时明白了几分,秘书肯定是阿斌派进来探究竟的,做他们这行的,最忌讳的就是警察找上门。可看常英那样子一时半会儿是不会走的了,他只得起身拉她,“跟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到百乐汇去喝咖啡……”
  “这儿有咖啡啊,干吗破费?”
  “这儿哪有气氛,走吧,走吧,喝完咖啡我们中午一起吃饭。”
  “哦,那成,难得你请我吃饭。”常英喜滋滋地跳起来,挽着樊疏桐的胳膊,想了想,凑到他耳根说,“疏桐哥,要不我们把日子定了吧。”
  一句话差点把樊疏桐呛死,不耐地说:“以后再说,我现在很忙。”说完连拖带拉地把她拽出门,外面是大工作间,员工们一齐对他们行注目礼,阿斌更是一脸警觉的样子,樊疏桐只得说,“没事,这是我妹妹,过来串门的,你们忙。”
  一直把常英拉下了楼,他才松口气。
  “走啊,干吗愣着。”常英还以为他真会带她去喝咖啡。
  樊疏桐看着常英,知道不能再让她这么瞎搅合了,哪怕会得罪她或者伤害她,他都不能再这个样子听之任之,否则不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状况。他清清嗓子,认真地看着从小跟着他屁股后面赶的小警卫,半晌没有吭声,他不吭声,原本嘻嘻哈哈的常英终于意识到什么,目光探究地在他脸上扫来扫去,不明白他怎么突然这么严肃。可能她心里有些明白,只是不愿去想而已。
  那一刻,常英突然慌乱起来,自当上警察,即便面对歹徒的匕首她都没这么慌过,她很清楚,她最害怕的事情终于还是来了!她承认她有些胡搅蛮缠,有些不明就里,有些厚脸皮,可她要不这样,她能跟和他靠得这么近吗?她当然也知道,他一直对她的胡闹听之任之是因为宠着她,把她当妹妹,不忍心驳她的面子,可他体会到她的心吗?他知道这么多年,他一直占据着她的整个少女世界吗?不,他不知道,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当她小孩子胡闹,就像小时候她经常在哥哥们面前撒泼一样,一晃这么多年过去,她已经长成大姑娘,可他对她的态度丝毫没有改变。
  从小,她就被人看做假小子,包括家里人,一直到她上警校都没把她当个姑娘,直到她毕业了,经常有爱慕她的男同事打电话到家里来,家人才逐渐意识到蔻家原来还有个闺女呢,都已经有人追求了。可是万人中央,她只看得见他,在她眼里他是高山他是太阳,她拼命读书拼命考上警校,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有足够的资格跟他站在一起,让自己配得上他,可是现在她发现自己错了,就像她从来没有把别的男孩子看进过眼里一样,他也从未把她看进眼里。从来没有。
  “你想跟我说什么?”常英仰着头,目光灼灼地望着他,“为什么不开口,很难说出口是不是?”
  樊疏桐叹口气,终于颔首道:“其实英子,你知道我想说什么。”
  “那你就什么都别说,给我点面子吧。”常英眼底明明涌动着泪光,脸上却带着笑,其实她长得不难看,圆脸盘大眼睛,皮肤继承了她妈的白,笑起来还有两个深深的酒窝,在男多女少的派出所她是公认的警花,可是有什么用,如果他不对你上心看不见你,你就是美得跟个仙似的那也等于是空气。
  “不用这么看着我吧,当我是玻璃做的一样,一句话就可以让我碎,我没那么脆弱的!”常英朗声笑着,捶了他一拳,“得了,我都明白,你看不上我,看不上就看不上呗,干吗耷拉着个脸,搞得像欠我一样……”
  “英子,对不起。”樊疏桐从来没这么认真地看过常英,觉得她真是长大了,模样都长开了,挺好看的,跟小时候那个留着短发蹦蹦跳跳的小警卫是一个人吗?他觉得这个疑问很好笑,他都多大了,他都不是过去那个樊司令了,还能指望周围的人还是老样子?忽然间,一种沧海桑田般的悲凉感让他更觉疲惫,他目光飘忽地看着常英,声音轻得仿如叹息:“英子,我这辈子都不会结婚了。”
  樊疏桐没想到,下午老雕就把电话打到了他的办公室,听着像是跟他扯家常,绕了一大圈,终于还是绕到了上午警察找上门的事。
  “听说你找了个警察做女朋友?”老雕语气里没有半点责备,反而像是开玩笑,但樊疏桐知道这正是老雕的厉害之处,笑里藏刀的境界不是谁都可以修炼得到的,他只得耐着性子解释:“没有的事,她是我一个干妹妹,是我爸战友的女儿,刚从警校毕业,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一边这么说,一边在心里问候阿斌的老母,这烂仔报告得也太快了吧。
  老雕在电话里一声轻笑:“疏桐啊,我不管她是你女朋友还是你干妹妹,你应该知道做我们这行的最怕的就是跟警察打交道,你倒认了警察做干妹妹,年轻人,凡事还是考虑周全点为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樊疏桐也笑:“不至于吧,我们又不是在做杀人放火的勾当,做点买卖而已,不用搞得这么紧张吧?”
  “买卖?”老雕干笑几声,不急不缓,“疏桐,我不知道你是真糊涂呢还是装糊涂,虽然我从未让你插手货的来路,也不让你过问货具体是什么东西,你只需将货发给买主,收钱就可以了,可你不会真不知道我们在做什么买卖吧?”
  樊疏桐只觉背心冒寒气,顿了好一会儿,嗫嚅道:“雕哥,违法的事情我不干,这个我早先就跟你说过的,你不能让我蹚这浑水……你也知道我爸是谁,我不想给他脸上抹黑,再说直接点,不要指望我爸给我们当盾牌,他是军人,一身正气,视正义为灵魂,如果将来出事第一个举起枪的很有可能就是他,哪怕我是他的儿子。”
  一听他这么说,老雕的语气马上柔和起来:“疏桐,言重了啊,我认都不认识令尊,想认识只怕都不够资格,怎么会想到让他老人家当盾牌呢?这个我可以给你做保证,我们的买卖虽然谈不上绝对合法,但也不至于挨枪子儿,你就放一万个心好了。”
  樊疏桐也不是省油的灯,他知道老雕这是在稳住他,更知道老雕允许他回G市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爸是棵足够强大的大树,即便乘不了凉,只要说这买卖是樊司令的公子在做,很多人都会忌讳三分,不会轻易动他,不动他,老雕他们自然就安然无恙了。这就是江湖啊!他很害怕,回G市之前还没这么怕,在外面怎么胡作非为别人也不知道他是谁,可是在G市就不一样,每天坐着豪华轿车进出大院谁不知道他是樊司令的公子,不认得的他,也总认得他爸吧?这让樊疏桐更加胆战心惊,回来后一改往日招摇混世的作风,做事极为谨慎低调,他根本不敢想如果他出事会有什么后果,一想晚上就做噩梦,失眠的恶疾困扰他多年,就是这么来的啊。
  既然跟老雕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他所幸摊开了讲:“雕哥,我是真不想干了,家父年迈,我自己的身体也大不如从前,各方面精力都顾不上来,你还是另请高明吧。”说着他叹口气,“我一直很敬重雕哥的为人,你救过我的命,疏桐不是不知恩图报的人,实在是因为身心疲惫做不下去了,我有种很不好的预感,总觉得前面有个黑洞张开了大口等着吞我,我不希望这个预感实现,因为我不想连累雕哥和兄弟们。”这些话听着像是委婉之词,其实是他的心里话,他是真的累了,老雕当然也听出他话语间的疲惫,没有打断他,让他说。
  “如果你觉得有必要,或者是为了给下面的兄弟们一个说法,我可以将公司开业以来我个人的全部所得交出来,以前我觉得钱很重要,拼了命地赚钱,现在我明白钱多了反而是种负担,尤其是这钱来路还不一定正的情况下,就更加惶恐不安了,说句不好意思的话,晚上睡觉都不踏实,我的失眠有多严重雕哥你应该是最清楚的吧?可能是我这个人没福气,或者是不适合干这个,因为我从小就在一个非常严肃的家庭中长大,虽然从小就皮,挨了家父不少鞭子,甚至还差点让他拿枪把我给崩了,但我骨子里是明白是非的,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只是因为青春叛逆期一心想跟家里对着干,以显示自己的强大,结果一步错步步错,弄成今天这个样子。雕哥,你也是过来人,你知道人走错路后总想回头,我唯一比别人幸运的是我还在这么年轻的时候就知道自己错了,现在是真的想回头,而很多人却是在两鬓斑白的时候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想回头都没可能了,雕哥,我不想那个样子……”
  停了一下,樊疏桐想继续说下去,可声音已经明显哽咽,不能说到过去,连想都不能想,那些风化了的岁月和往事是他心上最深的一道口子,每次一触及就止不住的疼痛,永无结痂的可能。
  他没有继续说,老雕也陷入了沉默,然后轻轻挂断了电话。樊疏桐听着电话那边嘟嘟嘟的忙音,终于无力地深深埋下了头,就像一个罪犯终于在正义面前低下了可耻的头颅一样,他认罪了。时至今日,他终于认罪了。包括对朝夕,他都认罪了。可是,他能获得宽恕吗?能吗?
  下了班回到家,一进门珍姨就满脸是笑地迎上来:“桐桐,下班了?”“珍姨,我都多大了,还这么叫。”樊疏桐依然低着头,很不满珍姨叫他的乳名,说过她很多次,她就是没记性。那也没办法,樊疏桐是珍姨从小带大的,以前他和母亲还居住在乡下的时候,珍姨就住他们母子隔壁,母亲身体不好,经常照顾不了当时还年幼的樊疏桐,多亏了善良的珍姨,经常帮衬着他们家做事。后来樊世荣将他们母子接到了G市,不久听说珍姨的男人去世了,樊疏桐母亲感恩珍姨过去的照顾,就跟樊世荣商量,把珍姨也接了过来,好让她有口饭吃有个依靠。一晃这么多年过去,樊疏桐母亲早已不在人世,珍姨牢记首长夫人的临终嘱托,一直尽心尽力地照顾着樊家老小,尤其是被她从小带大的樊疏桐,完全就是把他当亲儿子养了,每每樊世荣训斥儿子的时候,珍姨都要帮着说好话,小时候闯了祸,珍姨也大多帮着他开脱。
  眼见樊疏桐这么大了,珍姨还是改不了口,张嘴就是“桐桐”,樊疏桐知她是年纪大了记忆衰退,也就懒得计较,只是有时候被寇海那帮鬼崽子听到,就会笑话他,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如果是连波接电话,寇海就会故意学珍姨的声音:“叫桐桐接电话塞,问他过不过来耍。”
  珍姨的老家在湖南,那边的方言“玩”就是“耍”。
  这会儿,樊疏桐刚进门,屁股都没落座,珍姨就将一碗撒了葱花的豆腐脑端到樊疏桐面前:“快趁热吃,刚打的,嫩着呢。”樊疏桐接过碗就呼噜噜地喝,连勺子都不用了,珍姨看着他吃就开心,“厨房里还有,要不要再来一碗?”
  樊疏桐抹了抹嘴:“不用了,待会儿要吃晚饭了。”说着拿起沙发上的报纸,一边随意地翻看一边扫视静悄悄的屋子,随口问了句,“我爸呢?”珍姨习惯性地扯扯围裙,答:“一早就出门了,说是检阅新兵什么的,晚上不回来吃饭。”
  “连波呢?”
  珍姨指了指楼上,压低声音:“在朝夕的房间呢,下午回来就一直待里面,刚才叫他吃豆腐脑他也不吱声,唉……”珍姨显得一筹莫展的样子,“自从朝夕搬出去,连波整个人就变了,以前挺爱说话的,现在一个星期都讲不了十句,你爸看着也急,派人去学校接朝夕,结果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樊疏桐放下了报纸。
  “那丫头可真倔啊,拒绝探视,跟老师说是怕影响复习。”珍姨凑到樊疏桐跟前,悄悄说,“我估计连波也去看过,碰了壁,才这么消沉的。你说朝夕这孩子,全家人都把她当个宝,她怎么一声不吭就犯起倔呢?这多伤人心啊,你看看连波这样子,跟霜打的茄子似的,走路都是拖着脚跟走的,看着就心疼……”
  珍姨平日一般话不多,可一说开了就喜欢唠嗑,见樊疏桐皱着眉头不吭声,干脆坐到沙发上唠嗑开了:“连波的心思你也知道,瞎子都看得出来,可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姻缘这事可是勉强不来的,你抽空多劝劝他,别死心眼,好姑娘多着呢。我就是纳闷,他怎么就那么喜欢朝夕呢?从朝夕八岁来我们家他就喜欢得不得了,朝夕模样是生得好,可她还小啊,现在都才十八,谁知道以后是什么情况,要是她在大学交了男朋友呢,连波管得着吗?哎哟喂,这事想起来就麻烦,连波这孩子性格是温和,可就是拗得很哩,只怕这根筋难得转过来……”
  “我上去看看。”樊疏桐起身上楼。
  刚走到楼梯口,珍姨又叫住他:“哦,对了,下午黑皮来过,可有些日子没见着他了,给你送了个大箱子呢。”珍姨指着客厅角落里摆着的一个纸箱说,“这是啥啊,我问他,他说是什么摇摆机,干啥的?”
  “别管它,我会处理的。”樊疏桐上楼径直走到朝夕的房门口,门是虚掩着的,他敲了敲,没反应,推开一看,连波果真跟个菩萨似的端坐在朝夕的床边,眼神都是散开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秀才,你要打坐就去庙里,咱家不缺菩萨。”樊疏桐没好气地说。
  连波根本不朝他看,端详着手里的一个小泥人,像是灵魂出了窍。那泥人正是照着朝夕样子捏的,是连波送给朝夕的生日礼物,平常摆书桌上,朝夕搬走后连波每天都拿着那泥人儿轻轻摩挲,都给摸得光溜溜的了。他抚摸着泥人朝夕的小脸,喃喃自语:“一定是我做错了什么,她才走的。如果我做错了,她可以说的啊,为什么就这么走了,还不肯见我,这到底是为什么……”
  樊疏桐瞧着他这样子就恨铁不成钢:“你别犯傻了好不好,她走肯定有她的理由,她已经成年了,未必事事都要跟我们交代,你能给她当一辈子保姆吗?”他拉开书桌边的椅子,一屁股坐上去,打量着憔悴不堪、眼窝深陷的连波,“秀才,你清醒点吧,你必须认清事实,朝夕不属于我们这个家,就算她也喜欢你,理智也不会让她选择留在这个家,她迟早是要远走高飞的。我知道一说这话你又不高兴,可你不能回避问题,她跟我们家有着怎样的恩怨你可以忽略,她会忽略吗?她有没有亲口告诉过你,她不介意过去,她原谅了所有的人,她想留在这里,她说过这话吗?她没说,你能忽略得了吗?”这么说着,樊疏桐又指指自己的胸口,“是我,是我一手造成的恶果,这些年我都没办法忽略,她是受害者能忽略吗?再说她马上就要读大学,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在大学里那不是一堆的人来追啊,轮得上你吗?你怎么就这么死心眼呢?我知道你从小就跟我们不一样,你是个活在理想世界中的人,看什么想什么都是美美的,以为想要什么就可以得到,可现实往往不尽人意啊,连波……你都这么大的人了,该面对现实了,别老像个不懂事的毛头小子似的,哥哥我很少说你,因为你从来不需要大人操心,从小就比我听话,正因如此我才很担心你,因为你没有受过挫折,很多事情你都想得太单纯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朝夕吗?”
  连波突然打断他,抬起头来,目光透着刻骨铭心的忧伤,绕过樊疏桐,落在了窗外葱茏的树木上:“你以为我真是呆子,书读傻了,什么都看不清?不,哥,你未必真正懂我,你们都不会真正懂我,朝夕对我而言有多重要,你们根本不知道。这是肯定的,在妈妈带着我来到这个家之前,我经历过什么,你们又怎么会知道呢?”
  “你是说你父亲蒙冤的事吧?”樊疏桐对连波生父的事情知道得不多,但大致情况还是了解的。
  连波恍惚着摇头:“不是。”
  “那是什么?”
  “你想听吗?”
  “问题是,你想说吗?”
  “哥,其实我才是个罪人,你明白吗?”
  这么说着,连波的眼眶蓦地通红,下巴都哆嗦了,连带他手心的小泥人也战栗起来,大颗的泪珠滴落在泥人身上,立即渗出斑斑印痕。
  樊疏桐被他的样子吓到,赶紧拿过那泥人放到桌子上,伸手搭住他的肩膀:“怎么了,秀才,有话好好说,一个大老爷们儿怎么动不动就哭啊?说吧,说出来心里会好受些,我都听着呢,慢慢说,别着急……”
  连波狠狠地把左手□自己的头发,扯了一把,哽咽道:“哥,相对于你的罪,我的罪才是最不可饶恕的!多少年了,我从不去想这个人,实在是害怕去想,那就像沉在心底一块碎了的残骸,早已面目全非,我甚至都记不起她的样子了……”
  “你在说谁啊?”樊疏桐没听明白。
  “你不认识,是我小时候遭遇的那个人,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刚好也是八岁,跟朝夕当年是同一个年纪,长得也很可爱,像外国小朋友。因为她父亲是新疆人,在我们家住的附近卖羊肉串,她的样子就是典型的新疆人,眼睛大大的,睫毛特别长,大人都喜欢逗她,连我妈也很喜欢她,每次在路上碰到都要瞧好一会儿。因为我妈想女儿都想疯了,如果不是我爸被人冤枉离开了部队,家境窘困,也许我现在有一个亲生的妹妹了。我每天放学都会经过她爸卖羊肉串的摊位,她经常就在她爸的旁边摆把小凳子做功课,我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她偶尔也会抬头看我两眼。这么说的意思是,我们其实一直都认得彼此。因为我嘴馋,特别喜欢吃她爸做的羊肉串,省下零钱也要去买。久而久之,她和她爸都认得我了。我听附近的邻里议论说,那小女孩很可怜,因为她没有妈妈,据说她妈当初是下放在新疆认识了她爸的,婚后不久就生下了她,可是她妈是城里人,一心想回城,跟丈夫离婚不成就收拾包袱偷偷地走了,抛夫弃女,不知道去了哪里。很惨的是,她爸没文化,汉语都说得不大流利,找有关部门查找,一直没有结果。我听大人们议论说,其实他妻子是跟别人跑了,连她妻子老家的人都不知道她去了哪,可怜的新疆人又怎么会知道。但他不死心,带着当时还不到三岁的女儿四处寻找妻子,一边卖羊肉串一边打听妻子的下落,从此开始了流浪生活,他们流浪到我们城里的时候,那孩子已经八岁了。
  “可能是意识到再也找不到妻子了,而且女儿也大了,到了上学的年纪,那新疆人不想女儿将来跟他一样没文化,一个汉字都不会写,就索性在我们那里住了下来,一边卖羊肉串,一边艰难地供女儿读书。我们家附近的人都挺同情他们父女的,经常有人送他们吃的,也有人送家里小孩穿不了的衣服给那孩子,我妈还给那女孩打过毛衣呢,跟他们父女都很熟,包括我爸,还上门给他们家修过水龙头……然而,这仍然不能阻止悲剧的发生,后来的事你也知道,我父亲为了救一个放学的孩子葬身车轮,那孩子……就是那个新疆人的女儿,我和妈哭天抢地赶去医院的时候,我爸已经不行了,而那女孩,毫发无损……”
  说到这里,连波已经泣不成声。他很少谈自己的父亲,有时候不小心说到了,也会很微妙地带过,家里人也都尽量不在他面前提起,因为那是他永远的伤口。如果从外表上看,他似乎已经走出了往事的阴影,也真正融入了这个家庭,待人和善,见着谁都是一脸阳光。他活得特别真,充满爱,又不吝惜将爱给予他人,哪怕是在街上见着一条流浪的小狗,他也会百倍疼惜地抱回家,谁都说樊家的连波有颗菩萨心肠,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走出了过去,乐观地生活在现在,其实不是……在他内心某个隐秘的角落,仍然留着一片荒凉地,照不进阳光,寸草不生,那里竖着父母的墓碑。也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才会卸下面具和包袱,独自走进心底那片荒凉的坟地,祭奠亡父亡母,跟上苍祈求赎罪……没有人懂他,没有人可以走进他心底的坟,那里不仅仅有他为父母立的墓碑,也有为他自己立的,从那件事后,他就整个地将自己埋葬,然后再重塑一个全新的自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活下去!他必须活着,不单单是为自己活,也是为父母活,甚至,为那对可怜的父女活。他活得有多累多绝望,没有人知道,即便是一起长大的哥哥樊疏桐,也从未窥见过他心底的黑暗和绝望。
  就如此刻,樊疏桐木愣愣地看着朝夕相处的弟弟,忽然间就不认识他了似的,惊讶中带着一种猝不及防的震动。
  “后来呢?”他被这个故事牵引,急于想知道后面的事情。
  连波深吸一口气,仿佛触到了最最伤痛又不得不触及的伤口,身子轻微地战栗,那不光是疼痛,还是一种灵魂的撕裂,活生生地被撕裂!
  “后来,还能怎么样呢?我失去了父亲,一夜之间我们家就塌了,母亲终日以泪洗面,家完全不像个家了。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新疆孩子,我恨她,恨死了她,每次经过他父亲的羊肉串摊,只要她在旁边,我就狠狠瞪她,恨不得一脚踹死她,是她夺去了父亲的生命,毁了我的家!父亲去世后,她爸曾经带着她上我家来。她爸嘴里叽里咕噜,一会儿汉话一会儿新疆话,没人听懂他在说什么,我当时就把他们赶了出去。我妈心很软,流着泪说,那不是他们的错。可我听不进去,只要见着他们父女,我就没好脸色,那个新疆汉子其实非常善良,虽然语言不通,但看得出来他非常感激我父亲的救命之恩,对我父亲的去世也很难过,为了表达歉意他经常送羊肉串到我家来,因为他知道我喜欢吃。可是自从父亲去世,我再也没吃过羊肉串,这辈子都不会再吃……而恨一个人是很可怕的事情,我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发誓要为父亲报仇,至少要给点苦头给那对父女吃,我心里才稍稍好过一点。我妈因为整日为父亲的事劳碌奔波,根本也顾不上我,完全不知道我幼小的心里生出了多么可怕的毒蛇……有一天,我经过那个卖羊肉串的摊位时,没有看见那个新疆人,只看到他女儿在旁边的凳子上写字,估计是生意不好,她爸忙别的活去了。我盯着那女孩盯了好一会儿,突然想到了怎么惩罚他们,于是我走过去跟那个新疆小女孩说,跟哥哥玩儿去吧,好不好?
  “那女孩很高兴我能跟他说话,连忙点头,放下笔就牵住了我的手,然后我就带着她走啊走啊,一直走到了天黑,已经出了城到了郊区的边上了,因为我一路都在犹豫,犹豫了很久,但理智还是没能斗得过仇恨,我骗她说我们可能迷路了,我去找人问路。她丝毫没有怀疑,忙点头。可是我丢下她就跑,拼命地跑,回到家后我妈抱着我就哭,还以为我被人贩子拐走了,说最近城里经常丢小孩。妈妈的话顿时让我恐惧不已,我害怕了,虽然我恨那女孩,但也没想过要让人贩子把她拐走,我经常听大人说人贩子如何残忍,不仅把小孩卖掉,还把小孩弄残了逼小孩乞讨,我吓坏了!于是我趁妈进厨房做饭又跑出了家门,去找那女孩,当我满头大汗地跑到丢下她的那个地方时,不见了她的人,不知道是我记错了地方,还是那女孩自己走了,反正我怎么找都没找到,我当时还安慰自己,可能她自己回家了吧,我就没找了,也回了家。第二天我才从邻居那里知道,新疆人的女儿失踪了,也就是说那女孩没有自己回家,她爸疯了似的找了一晚上,附近的人都帮着找,后来有人帮着报了警,警察也在找,十几年过去了,至今杳无音信生死不明。
  “没有人知道这件事跟我有关,因为我从未对人说起过,包括我妈妈。但我妈可能察觉到了什么,她知道我恨死了那个女孩,而那女孩失踪的下午,我也不见了,我妈心里有些明白又不能肯定,经常套我的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我说出那天下午发生了什么,可我死也不肯承认。因为我知道一旦我说出来,我妈就会恨死我,就再也不爱我,而且会内疚一辈子,她是个善良的人,决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孩子身上。一直到母亲临终,她都说不出话了,只看着我流泪,那个时候我……我就知道她还没有放下那件事……
  “哥,你也应该记得的,那时候我妈已经不行了,就是闭不了眼,我当时要你和爸出去,我说要跟妈妈单独说几句话。你们出去后,我就伏在母亲的耳根边说,妈妈,我发誓,我会用我余生的全部力气来找到古丽,不找到她我就不躺进坟墓。那个女孩叫依兰古丽,因为名字太长我们都叫她‘古丽’。果然,妈妈听了我的话后终于安然地闭上了眼睛。可是哥,我上哪儿找她啊,世界这么大,我找不到啊……我选择当记者除了跟父亲的冤案有关,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是为了查找古丽的下落,而最让我痛不欲生最让我无法原谅自己的是,古丽的父亲,那个新疆人自女儿失踪后不久也不见了,不用说他是去找女儿了,可怜的人,妻子没找到又丢了女儿,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活。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那个新疆人,但我们那有个街坊在邻市见到过,说还在卖羊肉串,人瘦得不像样子,衣衫褴褛,穿得像个乞丐,不久又传来消息,那个新疆人死了,他死了!听说先是被一群流氓打伤,没钱去医院医治,导致伤势越来越严重,最后倒在街头再也没有起来,刚好我们认得的那个街坊看到了,说是下着雨,当时都快冬天了气温非常低,那个新疆人就那么躺在污水里,蜷缩在一起,街坊开始只是因为好奇挤在人群里围观,后来认出是那个新疆人的时候那人已经没气了,街坊只得脱了自己的外套盖住了他的头,并打电话叫来了警察……
  “哥,我怎么可以原谅自己!我犯下了这样的罪我怎么能原谅自己!所以在见到朝夕时,我仿佛就见到了当年的古丽,虽然她们样子不同,可在我的感觉上她们就是一个人,我拼命地对朝夕好,其实是为了赎罪……哥,我赎得完吗?这就是为什么当初你把朝夕带走交给她父亲的时候,我会那么恨你,因为你分明也在重走我的路,你也想丢了她……好在最后被爸找回来了,可是哥,你还是犯了罪啊,陆阿姨精神失常包括邓叔叔意外身亡,你能逃脱得了良心的谴责吗?我恨你,可是有时候又可怜你,因为我在你身上看到了自己,哥,我不是傻子,我也知道朝夕还恨着我们,可我从来不怪她,只想对她好,如果挖出我的心给她吃能医治她心灵的伤口,我会毫不犹豫地拿刀剖开自己的胸膛,把自己的心双手奉上,我做得到!你们都以为我是迷恋她,想跟她发展,我不否认有这个念头,如果她将来找不到合适的人,我会娶她,一辈子对她好,照顾她,替自己赎罪,也替你赎罪……”
  “别说了!求你别说了!”
  樊疏桐将头磕在桌沿上,拼命用拳头敲桌子,他战栗得比连波还厉害,过往的青春仿佛一场残酷的马拉松竞赛,他原本咬牙坚持着,饱受煎熬,心想再不堪起码也要跑到终点吧,可是连波的告白让他佯装坚强的意志轰然倒地,他跑不到终点了,因为他已经意识到他犯下了怎样的罪,他根本没有资格跑到终点。他像扑倒在自己的坟墓上一样,伏着身子低声饮泣,从来视流泪为可耻的他,从小混世天不怕地不怕的他,终于崩溃至此。
  “哥,你别哭……”连波反过来劝樊疏桐了。
  可是樊疏桐摆着头,用最后残存的勇气抓住他的两只胳膊,拼命摇头:“连波,怎么这么残忍啊,我们竟然有着这样相似的命运,怎么办,我以后怎么办……你还能以另外的姿态活着,可是我已经死掉了,活不过来了,怎么办,我怎么面对朝夕,我对她做了那样的事……不用她恨我,我自己都痛恨自己,鬼迷心窍,居然跟着她一起往悬崖下跳,我陷在这样的深渊里出不来,我怎么办!连波,教教我,你如何能做到坚强地活着,宽容地对待每一个人,那么仁慈,那么善良,那么真诚……我怎么就做不到啊,我恨自己就连带也恨别人,包括恨朝夕,恨她拖我下地狱……”
  连波期期艾艾地看着他,完全是无心地问了句:“她怎么拖你下地狱了?”
  “她,她……”樊疏桐像是一个濒死的人,张嘴吃力地想吐出后面的字,可是就在刹那间,一分钟吧,也许是数秒,他突然就住嘴了,戛然而止。他的样子有些可怖,瞳孔散开,像是已经断了气,或者正在断气,犹自绝望地瞪视这个伤心的世界。
  “哥,你怎么了?”连波也被他的样子吓到了。
  樊疏桐猝然倒向椅背,什么话也说不上来了。
  只觉心悸,差一点就说出来了,好险啊……他大口喘着气,魂魄回来了,他又从阴曹地府回到了阳间,抹了把脸,湿的。他居然哭了,他怎么会哭?他愣愣地瞧着指尖的泪,又茫然地看着连波,一脸的不知所措:“我刚才怎么了?”
  两天后,樊疏桐在学校见着了朝夕。
  他没有像连波那样先征求班主任的意见,而是直接把朝夕从课堂上拽了出来,惹得教室里一阵惊呼:“哇,好酷啊!”“帅呆了!”“原来朝夕有男朋友了呀!”“那上次来的那个是谁?”……老师追出来,企图阻止:“喂,你干什么?”樊疏桐扭头回了句:“我是他哥,家里有急事。”说着拽着朝夕踉踉跄跄地下楼。
  “你干什么?”在操场的篮球架下,朝夕甩开他的手,气恼地大叫,“我在上课,你疯了吗?你这疯子!”
  樊疏桐也喝道:“耽误你两分钟不会影响你上大学!”
  “有什么事快说!”朝夕的脸色很不好,学校食堂的伙食看样子就很差,她都一脸菜色了,眼窝深陷,跟情痴连波倒是很配的一对。樊疏桐知道这个时候不能跟她吵,放缓语气,看着她说:“到底是怎么回事,突然就搬出来了,也就几天高考了,你就不能等等?听说你报考的是北京的大学,考上了大学你自然就远走高飞了,为什么偏急了这一会儿?你知道这对连波会造成多大的伤害吗?他还以为做错了什么让你离家出走……”
  “我不是离家出走好不好,我只是为了方便复习……”
  “扯淡,在家就不能复习?连波还可以给你辅导,别人有这么好的条件吗?”
  “呃——”朝夕忽然觉得不对劲,双手□T恤的口袋,抬头打量樊疏桐,“不是你说的不让我招惹连波吗?你这会儿又热乎个什么劲?我早晚是要离开那个家的,早走晚走不是一样吗?就当是先给你们一个心理准备好了。”
  “我现在已经有心理准备了!”樊疏桐素来脸皮厚,既然不能跟她发脾气,索性扯着嘴角笑了笑,“不过刚好跟你想的相反,我不想要你走了,我已经充分地做好了让你做我们樊家媳妇的心理准备,你长得这么漂亮,连波又这么喜欢你,肥水不流外人田嘛,你说是不是?”
  “神经病!”朝夕骂了句,背过身。
  “我是神经好不好,只要你肯回去,我当一辈子神经都没问题。”樊疏桐从来没有用这种有些低三下四的语气跟她说过话,显得还很不适应,嗫嚅着说,“可是如果你不回去,连波就要成神经了,你没看到他现在这个样子,神魂颠倒的,一天到晚不说话,把自己关在你房间里,不知道在干什么。”
  朝夕背转身侧过脸,目光探究地在他脸上扫来扫去,素来敏感的神经这时又发作了,她愣了会儿神,嘴角牵出一丝冷笑:“我明白了,你不是因为我搬出来而要我回去,而是因为连波,你不忍心看他那么伤心,就来这儿找我。你当我什么?我又不是万金油,包治百病,连波早晚要面对这样的现实,我能治得了他吗?你太抬举我了吧,我受之有愧!”
  “朝夕,能不能别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樊疏桐忍着脾气,心里又烦躁得要命,掏出烟盒点上一根,甩着火柴梗说,“我是对你有些误会,这会儿不就想明白了嘛,你跟连波很般配,我们家的人都喜欢你,你嫁谁不是嫁呢?当然你现在年纪还小,谈这个还为时过早,不过连波是个实诚人,这个你也知道,将来你跟了他会幸福的,你幸福他自然也幸福,我又为什么要阻拦呢?”
  “你想明白了?”
  “是,想明白了。”
  “可我不乐意!我还只有十八岁,谁知道以后是什么情况,我跟连波是没可能的,既如此何必让他陷进去,长痛不如短痛。”
  “为什么没有可能?”
  “你说呢?”朝夕仰着头,咬紧了嘴唇,咽下心里泛上的苦涩和绝望,那双警觉的受伤的黑眼睛,灼灼闪闪地直视着樊疏桐,“你觉得我配得上他吗?他那么要求完美的一个人,会接受一个灵魂残缺身体蒙污的妻子吗?我不想他将来后悔,不想以这样可耻的欺骗获得跟他的婚姻,我再无耻,在连波面前总还有最后的自尊,你明不明白?如果你们一定要撮合我们,可以,我会在婚前说出所有的事情,背着秘密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如果他不介意我就和他结婚,如果他接受不了,那就算了,你说我可以这么做吗?我能够这样做吗?那件事说出来真的没有关系吗?你现在就给我表个态,我马上跟你回去……”
  樊疏桐目瞪口呆,朝夕的话准确无误地刺到了他的软肋,是啊,他怎么可以忽略这个问题?这完全是他一相情愿,他以为这样做可以安抚受伤的连波,让朝夕不再那么恨他,让那不堪的往事渐渐淡去。可是已经发生的事情会随时间淡去吗?他们两个背负着的这个天大的秘密,能蒙蔽得了一世吗?
  他眼中的光芒渐渐暗淡,颓然地低下头:“朝夕……”他吃力地呼吸,吃力地吐出每一个字,声音轻得仿佛梦呓,“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们都陷在这样的黑暗里,两年了,受尽折磨,我想出来,你不想吗?
  说着他抬起头,神情忧郁地望着天空,几朵白云,在深邃的天空静静地悬着,仿佛他的神思已经飞去那云上,他像是在跟那白云说话,目光透着无尽的虚空,心里的话慢慢地流淌出来:“我们都是无心的……犯了那样的错,谁都有做错事的时候,我们自己都不原谅自己,如何祈求别人原谅?就比如我们如果自己都不爱自己,如何去爱别人?我也是听了连波讲了他从前的事,受到的启发,他也做过错事,也犯下过罪,但他却一直积极地活着,爱自己也爱每一个人,用爱来救赎自己,所以他也能得到别人的爱,不说我们自家人,大院里谁不喜欢连波谁不夸他?朝夕,我们缺失的爱不是要靠别人给予的,要靠我们自己去寻找,去感悟,你还这么年轻,上了大学人生就掀开新的一页,在爱的包围中生活不好吗?一定要恨死自己也恨死别人吗?其实回过头来想,恨来恨去的,一点意思都没有,你觉得有意思吗?”
  朝夕听着他的话,下巴哆嗦起来,长长的睫毛蒙上一层水雾。
  樊疏桐重新把目光投向她,怅然地看了几秒钟,丢下烟头用脚踩灭:“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如果需要我做什么,你尽管说,只要可以……让你不再那么恨,我怎么做都可以。朝夕,对不起。”
  这么说着,他犹自哀怜地望着她,目光中有一种诚实的哀伤,像是受了伤的小猫和小狗,祈求有人来医治他的伤口。
  眼泪一串串地从朝夕的脸上滚落下来。
  他的表情,使朝夕心里某根执拗的弦,“嘣”的一下子就断了,她一直对他充满戒心,每次面对他,她就会竖起全身的刺。可就是刚才那么一会儿,那根紧绷的弦就断了,她的目光幽幽地在空中飘散着,不知道接下来该作如何反应。继续用最刻薄的话辱骂他?还是扭头就走,置之不理?
  可是不容她反应,樊疏桐已经转身走了。他的背影在空旷的操场上显得格外孤独,仿佛这世界就剩了他一人,在孤独地行走。
  她也一样,未来她也将孤独地行走于这世上。
  朝夕高考的头天,刚好是樊疏桐的生日,寇海他们老早就嚷嚷着要给他庆生,他原本提不起精神,可是一大早的,寇海就上门来骚扰了,说已经在喀秋莎定了位置,非去不可,不去他就叫人把坦克开进院子。
  “滚!”樊疏桐当时刚从床上起来,气得直骂,“开进我家院子?攻打司令部?我靠,我不收拾你,我爹也会拿大炮轰走你,都无法无天了你!”
  一边说着他一边下楼,没好脸色。
  寇海哈哈大笑,跟餐厅正在用早餐的樊世荣说:“樊伯伯,我可没想要攻打司令部啊,我顶多是来助阵的。”
  樊世荣一向喜欢寇海,乐呵呵地招呼他:“吃早餐没有,没吃就一起吃吧。”说着还不忘问他,“你助什么阵啊?”
  寇海指着下了楼的樊疏桐:“帮您收拾这坏小子!”
  樊世荣嘴里嚼着咸菜,根本不朝樊疏桐看,夹起一根油条自言自语:“会有人收拾他的,轮不上你。”
  樊疏桐本来要给寇海两下子,这会儿也只能赔着笑:“爹,我已经被你收拾得可以了。”
  “是吗?”樊世荣面无表情盯了他一眼,哼了声,“你的本事大得很呢,我怎么收拾得了你?”
  “您是司令啊,收拾我还不跟收拾棵白菜一样,想当年鬼子对您是闻风丧胆,儿子算什么啊……”樊疏桐不仅脸皮厚过城墙,还很会拍马屁,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樊世荣跟儿子也有些话讲了,尽管大多数时候没什么好话。
  没办法,这小子成天在跟前晃,樊世荣在客厅看电视,他就在旁边唧唧歪歪没个歇停,老头子喜欢看战争老片,什么《地道战》《铁道游击队》,百看不厌,樊疏桐就故意说错话,说鬼子肯定不会这个时候进攻、这人看着就像个叛徒云云。樊世荣开始不理他,由他瞎说,后来实在忍不住了就骂他书读□里去了,这都不懂,这叫诱敌深入,那叫迂回战术云云,樊疏桐故意跟老子争执,他越争樊世荣就越要纠正儿子的错误,就这样父子俩终于搭上了话。
  搭上话就好说了,樊疏桐没事就往老头子的书房里钻,跟着一起研究军事地图,请教这请教那的,樊世荣不理他都不行,自然又骂他狗屁都不懂,一边骂一边又还是解释给他听;每逢周末,他只要没事就跟着老头子出门,樊世荣跟寇振洲经常在闲暇时下下棋,他就在旁边观战,有时候还跟老头子对弈,还非赢了老头子不可,因为他知道他爹这辈子最不肯认输,无论是过去在战场上还是现在在棋盘上,输了,下回也要扳回来。果然,每次他爹输了棋,回家就要跟儿子再较高低,常常下棋下到月亮西沉,一来二去的,父子俩没话也会有话说了。
  这会儿,樊疏桐一边啃油条一边拍老子马屁,两不误。偏偏樊世荣还很受用,嘴上是没什么好话,但肯跟儿子说话,这就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毕竟是父子,血脉相连,父子间没有真正的仇恨,只要儿子肯放低姿态,老子还能记一辈子不成?樊疏桐是很明白这个道理的,所以他对他爹一直很有耐心,而且是超级有耐心,一天到晚像个影子似的跟着他爹,时间长了,他爹也就习惯了。
  最明显的表现,有时候樊疏桐因为在外面忙回家晚了,樊世荣还会等他一起吃饭,当然不会直接说等儿子回来吃,而是跟珍姨说:“我还不饿呢,过会儿再说。”而哪天如果樊疏桐有事没跟着他出门,樊世荣还有些不习惯,会骂儿子一天到晚就知道花天酒地,正经事不做。跟樊世荣对儿子的马屁很受用一样,樊疏桐对老子的骂也是非常受用的,他乐意被爹骂,宁愿被爹骂,那骂声里分明是浓浓的骨肉情啊。
  比如樊疏桐吃完早餐跟着寇海出门的时候,樊世荣又骂他:“外面的饭菜就那么好吃?腐败!我看你们腐败到什么时候!”
  樊疏桐脑子多好使啊,他知道他爹是怪他不在家吃饭,因为今天是他生日,老头子当着他的面一个字都没提过,可是珍姨却早早就买了很多菜回来,自己拎不动,还是叫警卫去菜场帮着拎回来的。老头子没吩咐,警卫敢去帮珍姨拎菜?
  “爹,我晚上回来吃饭,就中午腐败一下子。”樊疏桐扯着嗓门在院子里喊上了,寇海拍着他的肩膀笑得前仰后合。
  “ 真不是个东西!”樊疏桐听到老头子还在屋里骂。
  樊疏桐干脆跳起来喊了:“那也是——你——生——的——”
  “孽子!”樊世荣自然是听到了,狠狠甩下筷子,“不吃了!”
  这个时候连波洗漱完从楼上下来了,笑道:“爸,哥说得没错,他本来就是你生的。”说着进餐厅拿起包子就啃上了,“哥可有孝心了,昨天晚上还跟我说,他今天会去祭拜阿姨,说他的生日就是娘的受难日,他记着呢。”
  “哟,真的啊?”珍姨端着一碗稀饭出来,又惊又喜。
  “可不是,哥过去是不懂事,年纪小嘛,现在长大了自然就明白父母的不易了,爸,你要不信我可以拿哥的钱包给你看,那里面揣着阿姨的照片呢,他一直随身带着,晚上睡觉都放枕头底下。”
  这话说得多动容,樊世荣不吭声了,他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陷入了沉默。珍姨当然也帮着说话,啧啧直叹:“真不容易!我就瞧着桐桐这孩子心眼好,小时候哪个孩子不皮嘛,现在真是长大了,懂事了。前几天他还跟我说,朝夕早点读完大学就好了,我问他为啥呢,他说快点跟连波结婚啊,让我爸早点抱孙子,免得我爸老了寂寞,没事就找他碴……”
  连波刚好塞了半个包子在嘴里,顿时没了声音。
  珍姨没有注意到连波的表情,继续说:“这孩子说话可逗了,他说我爸在我面前骄傲了一辈子,我敢保证,只要他抱了孙子,绝对会在孙子面前投降……还说我爸是司令,谁都怕他,谁都不敢跟他作对,可是有了孙子就不一样了,孙子在他头上搭窝都没问题,这是天伦之乐,我爸肯定乐呵着呢……”
  “臭小子!”樊世荣又叫骂上了,“有本事他给我弄个孙子回来,我就投降,向孙子投降又不是丑事,就怕他没这本事……”话还没说完呢,客厅的门被轻轻推开,一个小小的人影走了进来。
  因为客厅和餐厅隔着屏风,珍姨和连波都看不到进来的是谁,就听到樊世荣马上换了种语气,很惊喜地叫了声:“朝夕,你回来了!”

  樊疏桐跟蔻海还没出军区大院呢,就收到了细毛的传呼,那时候已经有中文传呼了,但不是自己在传呼机上发,而是打电话给声讯台,把你想说的话,想传给谁告诉接线小姐,由声讯台给你发出去。
  “糟糕,细毛他妈又发威了。”蔻海把传呼机给樊疏桐看,上面显示只出一句话:我妈要杀了我,快来救我!!!
  在军区大院,谁都知道细毛他妈罗丽娟是出了名的泼妇,别的不说,就说细毛他爸朴远琨同志,好歹也是个上将,经常被罗丽娟抠得脸上挂彩。每次脸上挂了彩,开会的时候朴远琨同志就会耷拉着头,蔻振洲瞧见了就打趣地问,家里的母老虎又咬人了?朴远琨就会用一口的四川话骂,妈拉个巴子,要不是看在她是孩子他娘的分上,我早把她剿灭了!樊世荣也难得开玩笑,挤兑老朴同志:“八年抗战你都挺过来了,怎么就收拾不了一个婆娘呢?要想打败老虎,就得拿出狮子的威风,丢不丢人你。”
  而事实是,每次老朴同志还没来得及摆出狮子的威风,罗丽娟的锅铲就飞过来了,要不就是杯子烟灰缸什么的满屋飞,奇怪的是,老朴同志战场上躲得过敌人的炮火和子弹,却躲不过老婆的锅铲,狮子没成狮子,最后成了猫。而猫的儿子朴赫兄弟呢,只能当耗子,因为他妈通常在收拾完老朴同志后,余兴未尽,会顺带收拾下朴赫,熟悉朴赫的人都知道,他的左耳比右耳长,那就是他妈的功劳。
  而这次撩起朴赫他妈虎威的原因是,朴赫在外面谈了个姑娘,本来是玩玩的意思,结果一不留神把对方姑娘的肚子给搞大了,用蔻海的话说,这叫“把关不严,出了安全事故”。这样的事情朴赫以前也不是没遇到过,他爱玩仅次于樊疏桐,还没从部队转业的时候就开始搞对象,到了地方上,又恰巧分在财政局上班,大把的姑娘自愿或半情愿地上他的床,意外事故当然是避免不了的,但每次朴赫都是用钱打发了事,要不就是帮对方安排个好点的工作,因为他妈刚好就是组织部的干部,安排个工作或者提个干什么的,一句话的事。应该说朴赫对处理此类“安全事故”已经是驾轻就熟了,只是走多了夜路没有不碰到鬼的,这次朴赫阴沟里翻了船,没碰到鬼碰到个比他妈还厉害的母老虎。
  被他搞大肚子的对象叫丁小芹,是财政局的临时工,管收发报纸的,长得很清秀,没事喜欢在办公室嗑瓜子,看上去挺温顺的一个姑娘。可有句话怎么说,千万不要以貌取人!朴赫就是因为丁小芹看上去很温顺的模样对她放松了戒备,没有费多大工夫就追上床了,一回二回的就出了事,开始朴赫还很不以为然,甩了两万块给丁小芹自己处理,结果丁小芹把那两万块又甩回去了,不要钱,要跟他结婚。开玩笑吧?他朴赫还有大把的荒唐时光没有挥霍,就收场奔礼堂?不屑说,朴赫自然是使出杀手锏,许诺给丁小芹转正,只要她肯就此罢手。结果这招还是不管用,丁小芹死活不依,就要跟他结婚,公然在单位上跟朴赫吵架,让朴赫丢尽了脸。
  朴赫烦了,干脆指使人事部门解雇了丁小芹,对她避而不见,还交代传达室不准放丁小芹进财政局大院。这下就捅了马蜂窝,丁小芹发飙了,找到朴赫住的军区大院,托熟人混了进去,一上朴赫家就又哭又闹,把朴赫搞大她肚子又不负责的事给大声宣扬了出来。朴赫他妈气得发昏,出动警卫才拉走丁小芹,朴赫见状想溜都不成了,他妈直接从厨房摸了把菜刀要砍死他。
  樊疏桐和蔻海赶到“事故现场”的时候,朴赫家的院子外围了很多邻居,指指点点,议论纷纷,而罗丽娟同志则挥舞着菜刀站在院子里跳起脚来骂,朴赫却不见人影。蔻海正四处搜索呢,隔壁邻居家的二楼窗户里面挥舞着一双激动的胳膊,不停地给他们挥手示意,那正是可怜的细毛朴赫!原来是躲邻居家去了。
  “怎么办?”蔻海问樊疏桐。
  樊疏桐仰着头,查看了地形以及“敌情”,指示蔻海:“你掩护,去引开他妈的视线,我去解救我们的细毛兄弟。”
  蔻海一看罗丽娟那架势,就哆嗦:“首长,还是你去掩护吧,我怕被她妈劈死。”
  樊疏桐瞥他一眼:“瞧你这没出息的样,你去引开他妈比我胜算大,谁让你名声比我好呢,我去肯定会被他妈说是我带坏了细毛。”
  没办法,蔻海只能冒死去做罗丽娟的工作。樊疏桐的判断很准确,蔻海的形象在整个大院里是出了名的好,工作勤奋,对待长辈有礼貌,也没有闹过作风问题,用樊疏桐的话说,人见人爱狗见狗亲。蔻海果然成功地转移了罗丽娟的视线,并把她拉进了屋,樊疏桐立即行动,把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细毛兄弟从邻居家救了出来,驾车逃出了军区大院,并给蔻海发了个传呼:见好就收,喀秋莎会合。
  喀秋莎比从前更气派了,因为换了老板,重新装修过。而且还新设了豪华包间,供重要客人使用。包间很大,被一面华丽的镂花屏风一分为二,一边摆放着客人聊天喝茶的沙发,一边是就餐的大圆桌,铺着格子桌布,擦得雪亮的银质餐具早已摆放整齐,餐桌中央的玫瑰花丛更是让整个包间芬芳四溢。
  樊疏桐在沙发上落座,又忍不住数落细毛起来,来的路上就数落了一通,说他拉屎不揩干屁股,结果招来了疯狗。细毛唉声叹气,平日人民公仆的威风没了踪影,耷拉着脑袋矮了半截。“我怎么知道那丫头这么难对付呢,要知道她是这样,就是拿枪逼着我……我也不会跟她搞……”细毛说起这事就懊恼得不行。
  樊疏桐又好气又好笑,“还拿枪逼着你搞呢,你当你是大明星啊,我呸!你顶多是只苍蝇,甭管什么蛋,见缝就叮!这回好了吧,叮上炸弹了……”
  “我说老大,现在兄弟落难,你就别往我伤口上撒盐了,还是给我想个完全之策救兄弟一把吧。”细毛求救地望着樊疏桐。
  “自己拉的屎自己揩!”樊疏桐才难得理会。
  “老大,你比我有经验,你……你不能见死不救。”
  “像你这样的败类,死了是为民除害!”
  “老大……”
  当时两人已经在喀秋莎的包间里喝上茶了,一边斗嘴一边等着蔻海会合。可是等了半天,也不见蔻海来,细毛着急了:“会不会光荣了?”
  “闭上你的乌鸦嘴!”樊疏桐忙不迭给蔻海发传呼。正发着,门开了,贼兮兮地闪进一个人……樊疏桐和细毛愣了半晌,这,这人是谁?
  只见那厮腋下夹了个公文包,戴了顶鸭舌帽,穿着件皮夹克,要命的是下面还穿着条洋不洋土不土的格子西裤,鼻梁上还架了副墨镜。这……这不是黑皮吗?樊疏桐和细毛只觉得要抽风,这小子前阵子还在卖摇摆机,怎么眨眼工夫就换行头了?果然是黑皮,当他的招牌笑容在他猴样的腮帮子上扯开的时候,樊疏桐和细毛这才还了魂:“你丫的抽风啊,整得跟个嫖客似的。”自己都要抽风的细毛还说黑皮抽风。
  黑皮大摇大摆地在他们对面的沙发上落座:“我像什么嫖客,你才是正宗的嫖客,我刚去了你家,听说你把别人姑娘的肚子嫖大了,出息了啊……”
  “有没有搞错,我这算什么嫖,我没嫖她,搞……搞对象怎么是嫖呢?”细毛还为自己辩解。
  “可你名字就叫‘嫖客’。”
  “是……是朴赫。”
  “我听着就像是嫖客。”
  “你丫的找抽是吧,不去卖你的摇摆机上这来干什么?”
  “我现在不摇摆了,不摇摆了。”黑皮揭下鸭舌帽,挠了挠有些秃顶的头,那样子像极了李东宝,那时候有部很火的电视剧叫《编辑部的故事》,里面的男主角就叫李东宝,葛优演的,那时候葛优没现在有名,黑皮尖嘴猴腮的样子跟葛优还真是形似又神似,尤其是现在年纪轻轻就秃头,简直成了葛优的翻版,偏偏这厮还就喜欢挠他的秃头,一边挠一边说:“真不摇摆了,再摇摆我就要把自己卖了,我今儿来呀,是向士林道谢的……”说着起身对着一直微笑不语的樊疏桐深鞠一躬,再鞠躬。
  “停停停,今天是我的生日不是我的追悼会,你给我鞠什么躬!”樊疏桐不容他鞠第三躬,一掌把他劈回到沙发上。
  可是黑皮又一把弹起来,抓住樊疏桐的手:“兄弟啊,是你救了我,我不谢你谢谁啊,从前我错怪了你,是我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可是兄弟就是兄弟,我落难至此,要不是你出手搭救,我只怕现在已经流落街头要饭了……”说着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了起来,“士林啊,连我爹妈都不管我了,你要我怎么报答你才好,这辈子报答不完,来世做牛做马我都要报答你啊……”
  细毛一头雾水:“你丫这是唱的哪出呢,卖摇摆机卖疯了?”
  这事还得从一个月前说起,祸害无穷的传销被有关部门界定为非法营销,大批的传销窝点被端掉,黑皮未能幸免,被收容进了看守所。因为欠了下线大笔集资款无法归还,公安机关勒令他必须偿还集资款,否则将以诈骗罪移交检查机关,蔻海的妹妹常英刚好就在派出所上班,知道了这事,回家讲给了蔻海听,蔻海又告诉了樊疏桐。樊疏桐当时也没说什么,却一声不吭地帮黑皮还了集资款,这才让黑皮得以脱身。黑皮出来后,不用问都知道是樊疏桐出的面,因为家里人是不会管他的,而亲友里有不少被他拖下水,人人见他恨不能诛之,更别说搭救,最后也就剩一帮还有来往的兄弟,可是除了樊疏桐,谁也没有这个实力帮他偿还债务,因为那不是一笔小数目,在九十年代初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不亚于是天文数字,不是谁都可以拿得出来的。
  樊疏桐倒是对此显得很淡然,甩开泣不成声的黑皮的手,指了指沙发:“坐,坐那儿好好说。”停了下,长长地吐出一口烟,“其实这事也没什么好说的,别说大家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就是普通朋友,也不会见死不救,我知道你并不是故意要这样,你是脱不了身了,我不救你难道看着你去坐牢?”
  细毛这才明白怎么回事,插了句:“黑皮啊,你以后要好好做人啊,干什么都要遵纪守法,路走正了,能掉泥坑里吗?就拿我来说,我要不在水边走,能湿鞋吗?”说着掉头又拽住樊疏桐,“老大,你救他也得救我,凭什么不救我?”
  “滚!”樊疏桐甩开他。
  正闹着,门又开了,常英姑娘一身警服,英姿飒爽地晃了进来。
  “英子,你怎么来了?”细毛觉得特新鲜,可有些日子没看到常英了,听她哥蔻海说,他妹妹这阵子突然传染了他妈的更年期,成天在家发火找茬,要不就是当哑巴,下班就关屋里头,连饭都要保姆送到房门口。一家人都不敢招惹她,谁惹了她那就等于捅了马蜂窝,谁都知道常英姑娘发起飙来那可真不是盖的。这会儿常英姑娘目光嗖嗖扫视全场,眉毛一抬,冷笑:“我来抓嫖的!”
  细毛连忙摆脑袋:“这里没人嫖。”
  常英脱了警帽,指着细毛:“还没嫖呢,你都把人家姑娘肚子嫖大了。”说着一屁股坐沙发上,“还在楼梯口,就听你们在嫖啊嫖的,我刚好路过,顺便来扫扫黄,你,你,还有你……”她挨个儿指了一圈,一本正经,“都给我老实点,这个月正在严打,别犯我手上,让我大义灭亲哦。”
  黑皮连忙帮腔,推了把细毛:“就是他嫖,我们都是良民。”
  “你也不是什么好鸟,怎么样,号子的滋味不好受吧?”常英大概是当了警察,习惯了用教训的语气跟人说话,“你要再不走正道,我还可以送你进去疗养疗养……”
  “别,妹妹,我现在遵纪守法,绝对没有危害社会。”说着黑皮从公文包里逃出一沓名片,挨个儿发,“大家看看,我现在在做正经事,为人民造福呢。”
  樊疏桐接过名片念了出来:“鹊——桥——婚介所。”刚念完,蔻海推门进来了,一头雾水:“谁在征婚?”
  一屋的人被雷劈了似的,横七竖八地笑瘫在沙发上。
  细毛指着黑皮更是笑得要背过去。
  “婚介所?”蔻海也抢过一张名片。
  “没错,上个礼拜才开业。”黑皮不好意思地挠着秃顶说,“托兄弟们的福,我出来后,也找我的上线要回了部分集资款,我就寻思着开了这家婚介所,现在很时兴这个,刚刚拿了营业执照。”说着黑皮双手作揖,“兄弟我正在创业阶段,还望各位多多捧场,多多捧场……”
  樊疏桐笑着说:“我说黑皮,你卖摇摆机呢,我还能给买两台捧捧场,你卖姑娘,我可不敢。”
  “我,我怎么是卖姑娘呢,我又不是拉皮条的……”黑皮的样子特别滑稽。
  细毛接过话:“也卖鸭子。”
  ……
  细毛果然是港片看多了,连刚时兴的“鸭子”都知道。众人笑得要抽筋,还好空着肚子没吃饭,否则全给吐出来。常英也是笑得花枝乱颤,指着一屋的禽兽说:“你,你们这帮禽兽,当着人民警察的面不是嫖就是卖的,早晚我把你们扫黄给扫了。”说完猛灌了口水,又指着黑皮,“我说你能不能把那墨镜摘了,你是开婚介所呢还是算命……你,你就不能找点正经事做……”
  黑皮很听话地摘下墨镜,耐心解释:“这就是正经事啊,功德无量!你们想想,家庭是社会的细泡(胞),家庭稳定社会才能稳定,而如今社会上很多大龄男女都找不到对象,不是他们的条件有多差,而是缺少一个平台让他们相互认识萌生好感,继而进一步发展,我们婚介所的宗旨就是成就人世最美好的姻缘,让更多的有情人牵手成眷属,共度美好人生。”
  不愧是卖摇摆机积累了丰富的推销经验,推销起对象来也这么有板有眼。哄笑声中,樊疏桐见人都来齐了就招呼大家上桌吃饭。一边吃呢,黑皮还在不遗余力地宣传他的婚介所,说是要大张旗鼓地搞一次集体征婚,目标就是军区大院未婚的单身军人,已经跟相关部门联系好了,报纸上的广告也登了,电视台到时候会现场直播,倍儿热闹,最后还不忘拿细毛作反面教材:“你们说说看,如果这位同志有家有老婆,能把人家姑娘的肚子搞大吗?可见家庭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教训,教训啊……”
  细毛一筷子打过去:“吃你的,嘴巴怎么这么讨嫌?”
  一说到这事,寇海也有话说了,苦大仇深地指着细毛:“我说你妈罗丽娟同志真不愧是母老虎,可惜我又不是武松,我跟她说话简直是冒着生命危险,她那把菜刀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我真担心一句话没说好,被她劈两半……”说着拿起一瓶五粮液,“今儿你不把这瓶酒干了,你对得住兄弟我吗?喝!”
  细毛估计也是受了刺激,接过酒瓶自己斟满了,又给坐旁边的寿星樊疏桐斟满,自个儿先举起酒杯一口见底:“我,我朴——客(赫)——”
  话还没说完呢,又是哄堂大笑,细毛不喝酒便罢,一喝酒口吃就格外严重,自己的名字都念不转,大家敲着碗筷笑得前仰后合。樊疏桐右边坐着的是常英,笑虽然也笑,但明显有些心不在焉,从进门到现在,她始终没有正眼看过樊疏桐,一直到细毛慷慨激昂地发表完了感慨,她才举起酒杯敬樊疏桐:“首长,今天是你生日,妹妹我敬你一杯。”也不容樊疏桐反应,她自个儿先喝了。樊疏桐何其的敏感,早就留意到了常英的微妙情绪,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就像小时候常拍她的头一样:“傻丫头,你不敬这杯酒还是我妹妹嘛,永远都是。”
  就这一句话让常英红了眼眶,因为只有她听得出这弦外之音,他只会把她当妹妹,只能是妹妹!一颗心终于是碎成了满天星斗,也好,从此再不会心痛。从小到大,她就被家里人宠着惯着,想要什么就一定有人送到手边,可是现在她明白,这世上不是她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的。可是她喜欢他啊,从小把他当神一样地崇拜着,如果可以,她愿意用她的一切来换得他的爱,但是她知道,这没有可能。
  “首……首长,你能把我当妹妹是我的造化,我一辈子都记着你这个哥哥……我,我……”她拍着胸脯,隐忍已久的泪就要夺眶而出,但她不能哭,绝不能哭,刚好黑皮给她斟满了酒,她拿起酒杯仰着脖子又一饮而尽,然后埋头伏桌上掩饰地拭去泪水。樊疏桐见状连忙搂住她的肩膀,指着众人说:“你们给我听好了,谁要是敢欺负英子,我第一个不答应……”
  细毛喝了酒,脸红得跟个关公似的,结巴着说:“谁,谁敢欺负她啊,我们都仰仗着英子呢,人民警察保卫人民……”
  常英忽然大笑起来,抬起头,也许是酒精的作用,转眼工夫也是满脸通红,笑得肩膀直耸:“你知道大院里现在怎么说你们吗?”
  樊疏桐很好奇:“怎么说?”
  “说你们是军区‘四害’,哈哈哈……”
  “四害?”黑皮连忙摇脑袋,“我不是耗子。”
  寇海打了个酒嗝:“我,不是蟑螂。”
  细毛难得这回没有结巴:“我不是嫖客。”
  “哈哈哈……”
  “哦,不,不……”细毛明显喝高了,忙摆手说,“我不是苍蝇。”说着拍拍樊疏桐的肩膀,“轮到今天的兽性(寿星)了,你说你不是什么……”
  樊疏桐甩开他的手,纠正道:“我是寿星,不是兽性,臭小子!”
  “哈哈哈……”
  众人笑瘫了,常英笑得就差没溜桌子底下去,大家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地聚会过了,一个个都喝得满脸通红,黑皮突然歌兴大发,敲着筷子引吭高歌起来,唱的正是满大街流行的《渴望》主题歌《好人一生平安》。
  “有过多少往事仿佛就在昨天,有过多少朋友仿佛就在身边,也曾心意沉沉相逢是苦是甜,如今举杯祝愿好人都一生平安……”唱得还真是情真意切,大家无不被感染,一起拿起筷子敲起来:“谁能与我同醉,相知年年岁岁,咫尺天涯皆有缘,此情温暖人间,谁能与我同醉,相知年年岁岁,咫尺天涯皆有缘,此情温暖人间……”
  很多年后樊疏桐回忆起这一幕,只觉悲伤,他们一起长大,却有着各自不同的人生轨迹。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当他们天各一方的时候,谁还记得谁呢?但是樊疏桐不后悔,在他后来最困苦的岁月里,恰恰就是手足情深的兄弟姊妹情谊让他觉得此生没有白活,够了,有这些够了,要得太多反而失去得更多,这是他成年后对人生的最大感悟。即便他后来漂泊海外时,每每想起从前,他最感恩的也正是这些从小一起玩大闹大的伙伴们,哪怕到苍老也不敢遗忘,当一个人什么都没有了的时候,什么都失去的时候,又如何舍得遗忘……
  “朝夕,你放寒暑假的时候会回来吗?”
  连波静静地看着朝夕。
  朝夕从抽屉里拿出考试需要的笔和尺,低头一笑:“我还不知道能不能考上呢。”“怎么会考不上呢,不能说这么丧气的话,信心很重要哦。”连波也笑,打量消瘦很多的朝夕,目光长久地凝视着她:“朝夕,你会想起我们吗?”
  朝夕抬头瞟了他一眼,又迅速地转过脸,轻声道:“我又不是出国,只是去读大学而已。”说着坐到椅子上,把玩着一个粉色的橡皮擦。这阵子她一定很辛苦,眼眶底下透着青,神情也有些恍惚,她像是说给连波听,又像是说给自己听:“人生很多时候总要去面对一些不愿意面对的事情,虽然残酷却逃避不了,得不到的时候就只能放弃了,追求没有希望的理想只能是让自己受伤,我已经受太多的伤,也不想让别人受伤,平平淡淡地过完这一生就可以了……”
  连波哑然,这完全不是她这个年纪说得出来的话,她还这么年轻,还有着饱满鲜活的青春,如何就早早地显出枯萎的样子了?
  “朝夕,”他握住她的手,“我不会逼你面对任何你不愿面对的事,我只要你一生平安幸福地度过,我就很满足。”
  朝夕侧脸看向他:“我也希望你能幸福。”顿了下,由衷地漾开笑容:“连哥哥,你将来一定会很幸福,因为你这么善良,这么好,一定能娶个纯洁善良的妻子。你不用惦记着我,你过得好,和一家人和和美美地过日子,这对我来说也会是最大满足……”
  连波听出了弦外之音,一下子就急了:“朝夕,你要去哪里?毕业后不能回聿市工作吗?”
  “将来的事谁知道呢,听天由命吧。”
  “又是这么悲观的话!朝夕,哥哥知道……这辈子没有可能在身边照顾你,可是你别让我看不见你好吗?”连波看着她,忽然意识到什么,目光陡然变得明晰,他将她的一双手捉住放在胸口,紧紧攥着,“朝夕,我怎么觉得你有事瞒着我?究竟发生了什么,有什么不能跟哥哥说的吗?我一直就觉得你心里有事,否则不会要远远的躲开,朝夕,当一个人背负着包袱的时候,躲到哪里都是没有用的,只有把心敞开,才能见到更多的阳光……”
  一听这话,朝夕顿时像受惊的兔子哆嗦起来,脸色煞白,拼命摆头:“我做不到!连哥哥,不是我不愿意敞开自己的心,而是因为我害怕阳光,我宁愿守在黑暗里,那会让我觉得安全,阳光会暴露一切。连哥哥,我害怕那一天的到来,所以让我走吧,我不想骗你,我考上大学的确不会回来了,看不到我也好看得到也好,我们都有各自的人生道路要走,我和你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你到底有什么秘密不能见光的?你这么小,能有什么秘密?”连波蹙紧了眉头,更加确定朝夕有事瞒着。
  “不,不,别逼我!”朝夕摆着头几乎叫起来,单薄的身子连连往后缩,“我不想说!我不能说!连哥哥,你放过我吧,揭出那些秘密等于是让我死在你面前,你一定要这么残忍吗?”
  连波瞪大眼睛,他放开她的手,一把按住她的肩膀:“有这么严重吗?朝夕!我是你哥哥,连我都不能说吗?”
  “不,不,我不说——”朝夕踢着脚,双手捧住头大哭起来。
  连波忙起身抱住她:“朝夕!你看着我,朝夕……”
  “连波!”
  门口突然传来一声断喝。
  连波扭头望过去,是樊疏桐,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一身酒气。他摇摇晃晃地走进朝夕的房间,指着连波说:“干嘛逼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你不也有吗?我,我也有!”他口齿不清地指着自己的胸口,“我这里有一个天大的秘密,你想不想知道?唔,很大的秘密哦……”他夸张地用手比画着,“大到可以把你整个人都吞了,让你死无葬身之地,你想不想知道?”
  “哥,你喝多了!”连波放开朝夕去扶住樊疏桐。
  “我,我没喝多,这点酒算什么!”他推开连波,俯身看了看突然寂静无声的朝夕,摸摸她的头说:“朝夕,要考大学了哦,很想远走高飞是不是?走吧,走得越远越好,这样才没有人去挖你的秘密。”说着呵呵笑起来,又指了指自己,“至于我,你不用担心,我就是把自己埋了,也不会让秘密跑出来的,我自己死无葬身之地就可以了,不会连累别人……”
  “哥,你回房间去,朝夕明天要考试,你别在这里发酒疯。”连波说着就要去拖樊疏桐,一面还朝楼下喊,“珍姨,快弄些解酒汤来,哥喝醉了。”
  “谁喝醉了,瞎说!”樊疏桐挣脱连波,又摸了摸朝夕的头,“乖,朝夕,好点考,这样才能远走高飞,哥哥我祝福你前程似锦……”
  朝夕停止了哭泣,目光幽幽地看着他。
  而连波见珍姨没有应,只得暂且放开满身酒气的樊疏桐,下楼去喊珍姨。樊疏桐显然还没有醉到人事不省,连波一出门,他冲朝夕又是一笑,摇摇晃晃地跌坐在床边,目光钩子似的盯着她:“害怕了?你的样子告诉我,你很害怕,嘘——”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拍拍她的肩膀,“好妹妹,别怕,哥哥我会保护你的!”他凑近身子看住她,见她睫毛上还凝着泪珠,一双漆黑如深潭的眸子透着令人心悸的灰暗,他不由露齿一笑:“不过朝夕,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害怕的样子是最美的,我喜欢看你害怕,因为你害怕的时候像只颤抖的羔羊,眼神好无辜啊。可你发狠的样子呢,就跟只蝎子一样,让我害怕!朝夕,小朝夕,永远别让自己再当蝎子,因为有时候不小心会咬到自己,就像我,当了一回禽兽结果一辈子都是禽兽,我会帮你保守秘密的,你放心地远走高飞吧。你最不想伤害的人也是我最不想伤害的人,而最希望你好好活的不仅仅是连波,还有我!”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低了下来,像是跟她说悄悄话:“朝夕,这辈子生或者死我们都在一起了,你想摆脱过去?我也想啊,想获得未来的幸福和快乐!但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这样一个传说……”
  他比画着,布满血丝的眼底突然闪闪发亮起来。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青蛙,他原本快乐地生活在河边,有一天,青蛙在河里游泳的时候,遇见了一只很美丽很美丽的蝎子,他一下就被那只蝎子迷住了。蝎子显然对青蛙也很有好感,游过来对青蛙说:‘你好!我想到河对面去,可是我不会游泳,请问你能带我过河去吗?’青蛙听了,心里很是高兴,他当然愿意背自己心仪的蝎子过河,可他同时也知道,蝎子是这世上最毒的,背蝎子过河不就等于自寻死路吗?于是青蛙就把自己心里的想法给蝎子说了。蝎子笑了笑说道:‘我不会游泳,咬了你我也会沉到水里死掉,所以你放心吧,我是不会咬你的!’青蛙想了想,觉得蝎子说得也对,于是就相信了蝎子,答应背蝎子过河……朝夕,我这么说不知道你明不明白,如果我们两个就是那对蝎子和青蛙,我们是一起过河呢,还是相互攻击?我想首先是相互信任吧,就好比我就是那只青蛙,我愿意相信你,也愿意背你过河,可是我知道你始终是恨着我的,我很怕自己会成为那只可怜的青蛙……”
  朝夕张大眼睛看着他,目光灼灼闪闪,仿佛已经被他的故事吸引,她的表情告诉他,她很想知道那只青蛙有没有背蝎子过河。
  “想知道结果?”樊疏桐洞悉她的想法,继续压低声音说,“青蛙既然答应了背蝎子过河肯定不会食言,可是当他背着蝎子游到了河中间的时候,蝎子还是攻击了青蛙,于是青蛙和蝎子都掉进了河里,在它们往水下沉的时候,青蛙问蝎子:‘你明知道咬了我你也会死,为什么还是攻击我?’蝎子很无奈地说:‘没办法,这就是我的本性!’青蛙说:‘其实我知道会是这个结果,因为这世上还没有不嗤人的蝎子。’蝎子很好奇:那你为什么还背我过河?’青蛙在缓缓下沉的时候叹了口气:‘因为这是你的愿望,因为……”
  “因为什么?”
  朝夕完全听入了迷。
  樊疏桐正欲继续说,门外传来连波和珍姨上楼的脚步声。
  樊疏桐咽下到嘴边的话,拍拍朝夕冰冷的手:“放心吧,我会救你的。即便你是只毒蝎子,可只要你愿意,我还是会背你过河,但如果你攻击我或者攻击我身边的人,让他受伤害,朝夕,我们会一起死,你该知道我说的是谁吧?”
  朝夕恍恍惚惚地摇头:“我没想要伤害他。”
  “好!记住我的话,就算要过河,我可以背你,但你不能把连波拉下水,我被你咬死没关系,反正我死你也活不了……”
  而朝夕并不知道,樊疏桐说的这个蝎子和青蛙的传说还没有讲述完整,蝎子问青蛙为什么明知道她会嗤人还要背她过河时,青蛙的回答不仅仅是那句“因为这是你的愿望”,他还说了句:“因为我爱你。”
  三天后。
  寇海愁眉苦脸地来找樊疏桐,说常英调市局刑侦队去了。樊疏桐说这是好事啊,寇海烦躁得不行,直叹气:“好什么好,到了刑侦队那死丫头就更嚣张了,我新的奴役生涯又将开始,我怎么这么命苦啊……”
  当时是在樊疏桐的办公室,寇海一身海关制服闯进来,着实骇了樊疏桐一跳,就跟上回常英一身警服蹦进来一样,公司上下无不格外警惕。樊疏桐当时就寻思着,这回雕哥又有得说了,肯定要数落他不光有个警察“女友”,还有个海关稽私队的兄弟,没有见过他这么做买卖的,做他们这行谁不避警察和海关跟避瘟疫似的,他倒好,都黏一块了。但樊疏桐反过来又想,这样或许是个好办法,老雕怕沾他的晦气,没准会让他卷铺盖走人,这不正中他下怀?他可是真不想干了……
  这么一想,樊疏桐反倒很高兴寇海来拜访他,故意指着寇海一身制服说:“我说你不能扒了这身皮再上我这来,你不会不知道我是做外贸的吧,你是海关缉私队的,也不怕给我找晦气。”
  “怕什么怕,你又没走私。”寇海才不以为然,歪在沙发上颇为享受的样子。他最喜欢樊疏桐办公室的这套真皮沙发,几次都说要搬他办公室去,他办公室的沙发是木的,坐久了屁股痛,更别说躺了。每天中午他想在沙发上打个盹都不行。
  樊疏桐眯起眼睛似笑非笑:“你怎么知道我没走私?”
  “那你走私什么?是贩卖人口呢,还是走私枪支,要不就是大麻……”寇海用手枕着头,跷着腿优哉游哉,“你自首的话,我可以跟上面请求对你从宽处理。哎哟喂,你这沙发真舒服,你公司要不是我们管辖的范围,我今儿就搬我办公室去……”寇海压根就没在意樊疏桐话里的虚实真假,又着迷上他的沙发了。
  “那我私人送你一套总可以吧。”
  “这沙发多少钱?”
  “不清楚,估计也得三四万吧,意大利进口的。”
  “我靠!”寇海骇得一凛,赶紧从沙发上坐起,左右打量,“就这么套沙发要三四万?你也太腐败了吧!”
  “是啊,我从里到外都腐败透了,用我爹的话说,都朽了。”樊疏桐点根烟,漫不经心地问起了常英的事,“不是说刑警队不收女的吗,怎么突然又调刑警队了?”
  “哎哟,这事可真是巧,真他妈的巧……”
  寇海一说这事就来劲了,话说是樊疏桐生日那天,常英喝高了点,本来不该她当班,要不她也不敢喝酒。结果在回家的路上,常英刚好撞见一黄毛小贼抢一妇女的包,她也不管当不当班,撒腿就追那小贼,应该说酒精的力量真是不可估量,常英姑娘借着酒劲硬是追那小贼追了两条街,那小贼估计也是锻炼出来的,腿劲还真不赖,见追他的警察是个女的,后来干脆不跑了,跟常英对打起来,还掏出了匕首。常英在警校学的那点拳脚功夫那时派上了用场,一脚就踢飞了小毛贼的匕首,又扑上去揪住毛贼往死里揍,也不知道常英是酒喝多了还是受了别的刺激,小毛贼见这女警察整个儿是个女疯子,挣脱她撒腿丫又准备跑,结果常英又一把扑过去,抱住小毛贼的腿,任凭对方怎么踢怎么踹她就是不撒手,最后还咬上了,当时就把那小毛贼的小腿咬得血淋淋,估计已经咬下了半块肉。那小子也发疯了,捡起路边的一块石头就要砸常英,说时迟那时快,围观的人群里冲出两名便衣男子,以极其专业的手法迅速制伏了那个抱着腿痛得满地打滚的小毛贼,顺便给他戴上了手铐。原来那两人就是刑侦队的黎队长和助手小张,当时正在附近执行任务,看到常英和小毛贼打在一起的时候,黎队长还问小张,那丫头是不是西桥派出所的,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小张说,哟,她不就是西桥所的常英吗,够剽悍的啊。黎队当时就乐了,和小张一起上前收拾了小毛贼,结果常英还不依,她当时整个人都失了控,小张把毛贼带上警车的时候她又扑上去咬,黎队长拦着,她就连带黎队一起咬了……”
  “真咬了?”
  “真咬了。”
  “这丫头!”樊疏桐笑着直摆头,“那后来呢,英子酒醒了没有?”
  “醒当然醒了,第二天她就去上班了,结果黎队手上绑着纱布要常英赔医药费,常英当时就傻了,她压根不记得头天咬过谁。黎队就跟她说,要么赔医药费,要么就上刑侦队上班去,说常英天生就是干这行的料,他看上我妹妹了,你说这事……”
  “哎哟,这可是个好事,”樊疏桐学起了寇海的语气,“看上你妹妹了?那你不仅有个当警察的妹妹,还有个当警察的妹夫啊,发财了你!哈哈哈……”
  “你没听明白,黎队是看上我妹妹的蛮劲,舍得命去跟犯罪分子死磕,你想哪儿去了?不过我老觉得这丫头受刺激了,那天跟抢包的小毛贼打完架回家,一身的血,把我妈都吓坏了,她抱着我妈就哭,哭了几个小时,哭不出来了就呕,我的娘呃,我长这么大还从没见她那么哭过……”寇海说着用探究的目光扫荡樊疏桐,“我说,你没搞我妹妹吧,要不她怎么受那么大的刺激?”
  “我没搞她。”樊疏桐一本正经,咧嘴笑,“我可不想当你妹夫。”
  “可我想做你小舅子啊,要不我这辈子怎么在你面前出得了头?”
  “谁叫你没姐姐呢,你要是像细毛那样上面有两个姐姐,轮番来孝敬你,你还需要出什么头啊,都成太爷了。”
  “是啊,我怎么就没细毛那么好的命呢?”寇海猛蹬了一下茶几。
  细毛的确“命好”,上面有两个漂亮的姐姐大毛和二毛,说起细毛的这两个姐姐,那是军区出了名的金花,从小就漂亮。大毛前年嫁到北京,丈夫出身名门,哈佛大学博士生,之前为某驻外使馆的外交大使,刚刚调回北京,大毛走哪儿都是大使夫人的派头,每次回聿市还有市里的领导作陪,比细毛他爹朴远琨的待遇还高;至于二毛那也不差,虽然现在还待字闺中,但追她的人一大票,其中据说就有喀秋莎的新老板何夕年。何先生是本地出了名的华侨,攻势最为凶猛,不仅攻二毛,还攻二毛身边的亲友,细毛作为未来的小舅子自然是何夕年主攻的对象之一,这小子身上穿的戴的,无一不是准姐夫何夕年进贡的,车子都换了三辆,让同样有个姊妹却境遇截然不同的寇海恨得牙根直痒。每次细毛一身名牌在大院招摇过市,不仅寇海,包括黑皮都恨不得扒了他一身皮,踹他两脚心里才舒服。这小子命也忒好了!
  寇海在樊疏桐办公室抱怨自己命苦,樊疏桐还故意挖苦他:“你就是生了副苦命相,别说我不做你妹夫,就是做了你妹夫,我也不会孝敬你。”
  “那我来孝敬你吧,只要你肯当我妹夫,我怎么孝敬你都行。”寇海说着就拉樊疏桐起身,“走,走,现在我就孝敬你,今儿中午我请客!”
  “拉倒吧,中午我要回家吃饭。”
  “晚上回去吃一样的嘛。”
  “不行,就中午,朝夕高考结束了,老爷子说要给她庆功。”
  “你爸对朝夕还真上心。”
  “是啊,就是对我不上心。”
  朝夕高考结束的第二天,连波带朝夕到郊外散心。连波驾着老旧的北京吉普一路飞驰,兴致非常高。那天他穿了件白色T恤,蓝色牛仔裤,整个人显得神清气爽,他好像偏爱白色,经常不是白衬衣就是白裤子,他跟朝夕说过,白色代表纯洁。
  所以朝夕很少穿白色,因为她没资格穿。
  自从那天谈过,连波虽然没有再问及朝夕读完大学还回不回来,但看得出来,他在争取每分每秒待在朝夕的身边,只觉时间不够,怕眨眼工夫她就不见了,这种绝望的悲怆朝夕未必理解。她毕竟还太小了啊,才十八岁,人生的画卷才刚刚展开,她只看得到孤独守候在山坡的独木,如何看得到独木后面的森林和繁花啊?
  她不会知道,他身后的整片森林都是为她而存在,他为她张开比天空还宽广的怀抱,可是她却执意要离去。他知道他留不住她,就像哥哥樊疏桐说的,她和这个家有着太深的隔阂,父母双亡的悲剧,她决不可能放得下,就像他始终对父亲的悲惨离世放不下一样。她是一只羽翼渐丰的鸟,终究是要远走高飞的,茫茫人海,她要飞去哪里啊,难道这里就没有值得她留恋的东西吗?
  连波仔细观察着朝夕的反应,在靠近目的地的时候。
  朝夕显然已经被由远而近的景象牵住了视线,哦,那是什么,湖,好大的湖!一片连着一片,湖面倒映着天空宝石一样的蓝,阵阵清风带着一股花的芬芳,让她的身心顿时舒展开来。不,不止这些,还有湖岸绿得让人不想眨眼的芦苇,连绵起伏着,一阵阵绿色草浪带着故乡的清香扑向她,芦苇!
  连波缓缓停下车。
  朝夕迷迷瞪瞪地张着眼睛,就像被施了魔法似的完全不能动了,傻了,呆了,灵魂出窍了。连波下了车,打开车门牵她下来。
  风,像浸满花香的透明羽翼,轻轻裹住了她。她就像一个迷路多年的孩子,突然跌入故乡的怀抱,那里有母亲少女时的眷恋,有父亲如月光般皎洁的笑脸,有她生命中曾经痛恨又割舍不下的忧伤和惆怅。记得小时候,母亲每次带她回镇上,总要牵她到河边坐上好一会儿,那时她还小,不知道母亲在想什么,总是望着翻飞的芦苇发呆。现在她知道了,母亲是在回忆,回忆少女时躲在苇丛里偷窥心上人时的激动和羞涩,母亲那时大概也就她现在这个年纪,清丽得仿佛一朵沾满晨露的野菊花。
  那个时候她最喜欢在苇丛中和小伙伴捉迷藏,要么就是在河边看小蝌蚪找妈妈,或者抓泥巴捏小人儿玩,她从小会捏泥人。每每到日落时分,漫天彩霞染红苇丛时,母亲才会牵着她的手回家。母亲一定深爱那个男人,即便她后来嫁作人妇,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她内心深处一定有个地方是给那个人留的,否则那个人去世时,她不会崩溃到发疯,那是朝夕的父亲啊,可怜的父亲,可怜的母亲……
  “朝夕,喜欢这里吗?”连波看着她问。
  朝夕不说话,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向苇丛,因为还是夏天,芦花还没有开,但翻飞的草浪足以唤醒她心底对故乡最深切的眷恋。哪怕她是狼狈地被舅舅当做包袱送走的,她心里有恨,恨镇上所有唾骂过母亲的人,可那里到底有她的根啊!
  当她欲继续往前走时,连波拉住了她:“不能再向前了,听说有沼泽地,很危险。”
  她转身面向他,睁着一双不无痛楚的美丽眼睛,若有所思闪闪烁烁地望着他:“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连波一脸的惘然,孩子一样可怜无助地看着朝夕,目光和她纠结在一起:“朝夕,”他很少这么吞吞吐吐,“你该知道的。”
  朝夕摇头:“没有用的,我不会因为有这么一片芦苇而让自己在这里生根,这只是一片芦苇而已,改变不了什么,连哥哥,你也该知道的。”
  像一盆火被水骤然浇灭,连波眼中的热情瞬间冷却,又像被人突然捅了一刀,骤然的疼痛让连波有些反应不过来:“朝夕,我没想过要改变什么,我自认没有这个能力,我只是希望你……将来回忆起从前的时候……”
  “我不想回忆从前!一丁点的回忆都不想有!”她决然地打断他,眼中滚过黑压压的乌云,脸上的表情整个地错乱了,“没有什么好回忆的,你也忘了吧,我们都有各自的人生道路要走,不是吗?”
  “朝夕,我没想要怎样,真的。我带你来这里其实是想告诉你,这世上很多美好的东西是真实存在的,理想不仅仅是存在于想象中,你说这里,是不是跟你梦想中的家园很相似呢?我打听了下,附近就可以买到地,我正在努力存钱,我想买一块这里的地,我会盖好房子,种上紫藤萝等你回来。朝夕,即便我将来无法守候在你身边,但只要你每年能抽空来这里看看,哪怕只是停留一个小时,让我看看你,跟你说说话,你为□也好为人母也好,只要让我知道就可以了,好吗?”
  连波说完这番话,终于松了口气的样子,深重的叹息带着无尽的凄凉,想来他为这番话准备了很久。
  朝夕看着他,只觉无能为力。也许她是个狠心肠的人,可是每次面对他,她总是觉得很虚弱,就像此刻,她被各种无形的力量撕扯着,却只能一动不动地望着天空,眼泪顷刻间淌满脸颊……
  “朝夕,我只有这一个要求,你可以做到吗?”连波伸手替她拭去泪水,她眼中的雾气反而迷迷蒙蒙地弥漫在他的眼睛里。
  “连哥哥,我想问你个问题。”
  “什么问题?”
  “如果我犯了个严重的错误,你会原谅我吗?”她仰着弧线柔美的下颌,泪光闪闪地望着他,等着他的回答。
  那样子就像是一个苦役犯等待着最后的宣判,目光里透着至死不渝的坚持。她敢保证,只要他肯原谅她,她就会义无反顾地投入他的怀抱,她说要远走高飞再也不回来了其实都是她卑微的托词,她只是怕他无法接受她的过去,仅此而已。
  “朝夕,”连波叹口气,拂着她被风吹乱的头发,替她把鬓角的几缕碎发在耳后拢好,然后在她的光洁的额头轻轻一吻……这是他第一次对她有如此亲昵的动作,让她有些轻微的战栗,他隔得那么近,目光神圣而庄重,“朝夕,无论你犯过什么错,我都会原谅你……”
  “无论什么吗?”
  “无论什么。”
  朝夕的录取通知书下来的那天,樊疏桐刚好在家。因为樊世荣腰疼的老毛病犯了,走路都要扶着墙,连波被派去抗洪前线采访,一去就是好几天没着家,照顾父亲的重任就落在了樊疏桐的身上。
  话说这次抗洪,各大媒体铺天盖地都在报道,连波其实是主动请缨去前线采访的,这样的非常时刻,他从来不会退缩。媒体说这次的洪灾五十年难得一遇是一点也不为过的,连续下了一个多月的暴雨,聿市下面的乡镇和县城整个都泡在了水里,受灾最严重的就是新广县,县城的大水库岌岌可危,随时都有溃堤的危险,连波去的就是新广县,这让家里人很不放心。樊疏桐怎么劝连波都不听,一声不吭地收拾东西铁了心要去,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敏感,樊疏桐总觉得最近连波怪怪的,经常走神,跟他说个什么事吧,他听了前面没听后面,一问三不知。
  “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秀才。”樊疏桐终于忍不住问他。当时连波已经收拾完了东西,都准备出门了。
  连波笑笑:“没事,你想哪儿去了。”
  “真没事?”
  “真没事。”连波晃着脑袋,脸上又确实看不出什么,他想了想,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地跟樊疏桐说:“哦,对了,哥,你手上有钱吗?”
  “有啊,你要钱做什么?要多少?”樊疏桐爽快得很。
  “我想找你借五万块,不知道你……方不方便……”
  “自家兄弟,什么借不借的。”樊疏桐历来大方,何况是对自己的兄弟,“你什么时候要?要现金呢,还是支票?”
  “等我从灾区回来再说吧,至于借钱做什么,以后我再告诉你。”连波神秘兮兮地说,然后跟樊疏桐叮嘱了几句,要他照顾好父亲和朝夕,就拎着行李出门。当时还是早上,朝夕都还没起床,樊疏桐送他到院门口。连波的身影在晨雾里显得朦朦胧胧的,脸上的笑容也是朦胧的:“哥,好好照顾朝夕。”
  “我知道,她也是我妹妹。”
  “是啊,她是我们的妹妹!”连波叹口气,神情说不出来的惆怅,“我们是做哥哥的,应该多体谅下妹妹,哪怕是她犯了错,我们也应该原谅……”
  樊疏桐立即警觉起来:“朝夕……犯了什么错啊?”
  连波目光转向别处,以朦胧的笑掩饰道:“她跟我……说了些事,说她犯了个弥天大错,要我原谅她。”
  “什么错?”樊疏桐的心突突地跳起来。
  “车来了,我该走了,回来再跟你说!”不知道连波是来不及跟他说,还是不想说,拔腿就往停在院门外的报社专车跑去。
  天还没有完全亮,看着连波的身影消失在晨雾中,樊疏桐的心还在怦怦地乱跳,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朝夕要连波原谅她?
  但是容不得樊疏桐有空想这事,因为老头子的腰疼犯了,连波不在,他当然得好好孝敬老爹,这样的机会他岂肯错过?从早到晚,他都跟在爹的后面,吃饭、睡觉、上楼下楼,就是樊世荣上个厕所,樊疏桐都不离左右,搞得樊世荣很烦:“我还没瘫呢,滚一边去!”嘴上是骂,可樊疏桐只要离开一会儿,老头子又会嚷嚷:“老子还没瘫呢,要瘫了只怕进了棺材都看不到你的人影!”樊疏桐横竖是脸皮厚,老头子怎么骂他,他都笑嘻嘻的,开口闭口爹啊爹的,喊得肉麻死了。
  樊世荣因为在家养病,心情也格外烦躁,坐着躺着怎么着都不舒服,他跟寇振洲打电话抱怨说,真是贱命一条,干了一辈子革命还就是闲不得。这不一大早,又发脾气了,责怪阿珍菜放得太辣,搞得他上火。樊疏桐闻言忙屁颠屁颠地跑出去给爹买柚子,说是柚子清火。还没出大院门呢,就撞见黑皮夹拎着两盒礼品往外走。还真别说,黑皮的婚介所现在可红火了,上次策划的军区单身军人联谊活动非常成功,报纸电视台都报道了,也得到了军区领导的肯定,黑皮一下子就扬眉吐气了。每天忙得脚不着地,走路都像要飞,跟做传销时的灰头土脸大不一样。
  “黑皮!”樊疏桐一瞧见黑皮的背影就喊,“你又去卖姑娘啊,走那么快。”黑皮闻言吓一跳:“别,别这么说,我没卖姑娘,我是推销对象……”樊疏桐可没工夫跟他闲扯,板着脸说:“臭小子,你活腻了吧,居然把我的资料搞到你的婚介所,害我一天到晚传呼机叫个不停,你找死啊!”
  说起这事,还真只有黑皮干得出来。因为婚介所刚刚开业,备案资料不足,黑皮突发奇想就把樊疏桐的资料拿过去充数,用以吸引更多的单身女青年,最先发现的是寇海,在办公室看报纸,居然看到了樊疏桐的“征婚启事”,全文如下:
  F先生,26岁,出身军人高干家庭,品貌端正,成熟稳重。自办公司,房车俱全,觅年轻貌美,知书达礼的本地女青年为偶,共度美好人生。学历不限,户口不限,若缘分天成可安排工作。
  虽然没有点名道姓,只标了个“F先生”,但一看“出身军人高干家庭”,又是鹊桥婚介所登的启事,寇海立马就猜到了是樊疏桐,当时就笑得抽筋,忙给樊疏桐打电话,问他怎么上报征婚了。可是寇海高兴得太早,第二天他发现自己竟然也上了报,成了“K先生”,征婚内容更是极具煽动性,不仅强调说明出身军人高干家庭,还点名寇海是公务员,身居要职,捧的是金饭碗。那时候年轻男女找对象最看重的就是对方是否有铁饭碗,以当时的择偶标准,寇海的条件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还高过开公司的樊疏桐,大约是那年头很时兴“皮包公司”,一说开公司总让人有招摇撞骗之嫌,因此寇海比樊疏桐还抢手,接到的传呼也最多。
  其实报纸上并没有公开他们的传呼号码,但黑皮注明了“有意者请致电×××××××”,据说凡是想得到征婚人联系方式的,就得到婚介所交纳一定的信息费,三五十不等,也就是说,黑皮以三五十不等的价码把兄弟们给卖了。不过出人意料,樊疏桐还没卖得过寇海,樊疏桐只被卖了四十,寇海被卖了五十,搞得后来寇海一跟樊疏桐斗嘴就说:“怎么着,我就是比你值钱!”每每气得樊疏桐要掐死他。不止寇海和樊疏桐,细毛也未能幸免于难,就连连波也被黑皮拉去充数,众人齐齐上了报不说,还登了照片。樊疏桐倒还没怎么,寇海就遭殃了,成天被同事笑话,女朋友更是闹着要跟他分手,细毛最惨,被他搞大肚子的女朋友丁小芹看到启事后扬言要砍死他,吓得他出门就东张西望,跟搞特务似的,还撺掇着要他爸把警卫派给他,结果挨了他爸一顿臭骂。
  于是众人一齐找黑皮算账,无奈这小子玩失踪,打他传呼也不回,打他家里的电话,他老妈一句“我没这个儿子”就挂了,打他婚介所的电话,接电话的姑娘总说“陆总”不在。难得这回被樊疏桐碰上了,黑皮也知道躲不掉了,只得双手作揖,讪笑着说:“兄弟我正在创业,多多帮忙,多多帮忙……”
  “呀呀呸!你这浑小子,有这么创业的吗?”樊疏桐说着抬脚就要踢他。
  黑皮闪身,抱拳求饶:“兄弟我也是没有办法啊,做传销搞得我众叛亲离,还差点蹲监狱,要不是走投无路我也不会想到开婚介所,可是也不容易啊,要啥没啥的,举步维艰,到处看人眼色,不得已才想到让兄弟们帮衬帮衬……”也不知道是装可怜呢,还是这小子真有这么可怜,黑皮说着说着就耷拉下头,眼眶都红了:“士林,我没你优秀,从小就没出息,连我家里人都看不起我,这不,我妈病了,我好心买些东西来看看她老人家,结果她……她把我东西给扔出来了,说我丢人,要我一辈子别进家门,吵得隔壁邻居都过来看热闹,我,我都不想活了我……”说到这,可能是真的触到了伤心处,黑皮不由得悲从中来,拎起手中的礼品盒给樊疏桐看,眼泪吧嗒吧嗒就掉下来,“你看看,我容易吗我,原指望着上次的联谊做得还不错,婚介所总算有了点起色,我妈会让我进门呢,谁知道,谁知道……”
  “行行行,瞧你这熊样,没出息!”樊疏桐嘴上这么骂,可心里早就软了,他也知道黑皮当初离职去深圳,被家里人赶出了门,加之做传销得罪了不少亲友,搞得他至今没法在家人面前抬起头。谁没有落魄过呢,他樊疏桐当初落魄的时候还不如黑皮呢,他拍拍黑皮的肩膀,语气明显缓和下来了:“有什么难处就跟我说嘛,要资料我给你找人收集,干嘛要偷偷摸摸的,大家都是兄弟,需要我们帮忙吱个声打个招呼就可以了,我们又不是不通情达理……”
  这么一说,黑皮更加悲伤得无以复加,居然蹲下身子号哭起来:“我是没出息!我他妈怎么这么没出息!从小玩到大的一帮兄弟,就我混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士林啊,我做梦都想出人头地,想在亲戚朋友们面前抬起头,谁知道越混越回去了,连我家的狗都看不起我,进门就扑过来咬,我他妈的这是混的什么日子……”
  “呃呃呃,你这是干嘛,大白天的到这大门口号,丢不丢人啊你!”樊疏桐急了,要拉他起来。黑皮却越哭越伤心,最后干脆坐地上号了起来,进出大门的人无不指指点点。正拉扯着,门口驶进来一辆簇新的白色本田小轿车。
  “哟,这是怎么了?”驾车的正是春风得意的细毛,他摘下墨镜连忙下了车,指着黑皮,“这,这出啥事了?”
  樊疏桐在他耳边耳语几句,细毛明白了大致事由,叹口气蹲下身子,搭着黑皮的肩膀说:“我说兄弟啊,别这样好不好,谁都有难处的时候,你需要什么只管开口,我们又没怪你。别说把我们的资料登上报,就是把兄弟我扒光了拉你婚介所门口展览,我也愿意啊,谁叫我们是一起玩到大的兄弟呢?”
  “呸!还展览呢,就你那身材!”樊疏桐闻言就要拿脚踹细毛。
  黑皮这时候总算缓过来了,抹着眼泪说:“兄弟我都落这地步了,你还说风凉话……”话还没说完就觉得不对劲,也不哭了,上下打量一身名牌西装的细毛,“你丫吃啥药了,怎么不结巴了?”
  樊疏桐也反应过来了:“是啊,细毛,你的舌头没打结了?”
  “呃,我舌头打结你们很乐意是吧?”细毛果然是口齿利索,全然不同往日的结结巴巴,他伸出自己舌头指给他们看,“看到没,刚拆线呢,我做了手术。其实我口吃就是因为舌根有点小毛病,我姐夫介绍了个美国大夫给我,我上周去香港就是去做手术的,真他妈的疼,我都喝了一个礼拜的稀饭了……”
  黑皮抹干眼泪,好奇心上来了,起身仔细打量他的舌头:“嘿,真是神了,都说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连大夫都比中国的强啊。”
  “滚你丫的,一点觉悟都没有,什么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瞎扯!美帝国主义的月亮怎么比得上我们中国的圆呢?崇洋媚外,小心被人拉去游街!”细毛骂起人来也是利索得很,继而摸着人民公仆圆润的下巴说:“要说这事啊,多亏我姐夫。”
  樊疏桐问:“你北京那个外交姐夫?”
  “NO,NO,”细毛说黑皮崇洋媚外,自己说话却喜欢夹洋文,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毛病,大约跟他大姐嫁了个外交官有关,不仅说话越来越洋腔洋调,生活作风也是越来越资本家,不仅穿起了西装,还学会了品洋酒,据说最近已经抽上雪茄了,不过这会儿他说的可不是大姐夫,“是我二姐夫。”
  “啥,你是说追二毛的那个何夕年?”
  “是他啊,我这新本田就是他送的,对我可忒好了。”细毛任何时候都不忘炫耀他的新车,一副欠扁的贱样。黑皮当时就骂了句:“不要脸!还没过门呢,就姐夫姐夫地叫,也不嫌丢人!”
  “反正他们迟早是要结婚的嘛。”细毛笑起来的得意劲更欠扁。
  也难怪他得意,谁让他爹妈给他生了两个如花似玉的姐姐呢,过去有大姐夫孝敬他就不说了,现在又有N个准二姐夫孝敬,他不得意才怪,当然,著名华侨何夕年先生无疑是最得朴家老小欢心的,居然还想到了给准小舅子整舌头。不怪何夕年这么上心,主要是朴家的二毛太漂亮了,长得很像八十年代的影星龚雪,特别是眉眼像极了,被大院里的人称为“小龚雪”,尤其笑起来的样子,绝对的倾国倾城。细毛成天撺掇着二毛赶紧嫁给何夕年:“姐,姐,嫁吧,别犹豫了,这么好的人上哪儿找啊,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二毛不仅人漂亮,性格也很辣,完全不同于大毛的端庄贤淑,骂起人来跟寇海家的常英有得一拼,每次细毛撺掇她嫁人,她就骂:“是我嫁人还是你嫁人哪,你要这么急你就去嫁他!”由此可见,何夕年的公关颇有成效,不止细毛,朴家上下都在不遗余力地撮合何先生和二毛,据说两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如果不出意外,年内就会完婚,难怪细毛开口闭口就“姐夫姐夫”地叫了。
  樊疏桐讥讽道:“也真难为你这个二姐夫了,连舌头都给你整,你还有啥要整的趁着现在没过门赶紧开口,过了门,人家就不会那么上心了。”
  黑皮忍不住要去扒拉细毛的嘴巴:“舌头都能整啊?”
  “可不是,告诉你们……”细毛神经兮兮地凑近他们,压低声音说,“连男人的那玩意听说都能整……”
  “啥玩意?”
  “就是那玩意!”细毛指了指下面。
  樊疏桐当即会意,一脚踹过去:“滚!”
  黑皮笑得一脸怪相:“咋整?”
  “整长啊,听说国外有这种技术,要不要我给你介绍?”
  “臭小子!现在我就来给你整!”黑皮说着就朝细毛扑过去,细毛拔腿就跑,樊疏桐一脚横过去,跟黑皮合手将细毛压在本田的引擎盖上,一顿海扁。细毛大声疾呼:“救命啊,要出人命啦——”

  因为在门口和细毛他们打闹了会儿,待樊疏桐买了柚子回家来,已经是两个小时过去,还在院子里就听到老头子在屋里骂。他正寻思着怎么扯个理由呢,军部负责送信的文官小赵来了,拿了个信封毕恭毕敬地递给樊疏桐:“这是您家的信。”
  樊疏桐“哦”了声,低头一看,信封的落款是北京某政法大学,他猜这可能是录取通知单,正要高兴呢,发现收信人不对,不是文朝夕,而是“邓朝夕”。他疑心是不是送错了,他们家没姓邓的啊,可是文官坚持说没错,地址上写得清清楚楚:“首长家的信怎么会弄错呢,我们还活不活了。”文官小赵挠着后脑勺说。
  樊疏桐一想也对,就把信拿回了家。原本樊世荣看到通知单也很高兴,可是一看到“邓朝夕”顿时没了声音,跌坐在沙发上。
  这时候樊疏桐也反应过来了,那丫头改了姓!
  原本这也没什么,改姓就改姓,姓文姓邓都是她的自由,可她起码也得跟家里人说声啊,一声不吭地就改了,还偏偏改姓“邓”,放谁身上都难受。这明摆着就是她在提醒大家,她的爹姓邓,死了,被樊家的人害死的,她将永生铭记父亲的姓氏,永生不会忘记这仇恨……
  樊世荣一句话也没说,放下通知单,佝偻着腰起身上楼。樊疏桐去扶,也被他推开了。樊疏桐只得跟在父亲身后,一直跟进了房间。
  樊世荣还是不说话,摸索着坐到房间的沙发上,一抬头就看到了墙上挂着的陆蓁的照片,顿时老泪纵横,捶着自己的膝盖说:“蓁蓁,是我对不起你们母女,我谁都不怪,我只怪自己!我错了,我错了啊,蓁蓁……”
  “爸,您别这样。”樊疏桐心里也堵得慌,轻轻在父亲的身边坐下,“是我的错,爸,这不怪您……要不是当年我做的那些混账事……对不起,爸,这些事本来应该我来承担,却让您……不过,爸,您别怪朝夕,她惦记自己的父亲没错,哪怕他们没有共同生活过,但毕竟是父女。就像我,在外面这些年心里也总放不下您,我禽兽不如也好,我混账也好,您始终是我的父亲。”
  “说这些有什么用,她爸爸又活不过来了。”樊世荣喟然长叹。
  “是没用,但我们还活着,爸,我余生都会来赎罪!请您相信我……”樊疏桐正要继续往下说,楼下传来珍姨的声音:“哟,朝夕回来了,大热天的,也不带把遮阳伞,瞧这小脸晒得……”
  朝夕一早就出门上书店买书了,以往连波在家的时候,她想看什么书,都是连波帮她去买回来,连波去外地采访了,就只能她自己上书店买了。樊疏桐连忙出去,站在楼梯口居高临下地看着晒得一脸通红的朝夕,笑道:“恭喜,你考上大学了。”说着指了指茶几上的信封,“刚寄来的。”
  朝夕捧着书拿起信封就上楼,脸上没有丝毫的喜悦。她甚至看都没看信封上面印着啥字,好像这是件很平常的事,根本没什么值得高兴的。樊疏桐本来是要恭贺她几句,一下就被她的冷场弄得尴尬起来,因为她平静的表情无端透着傲慢,好像早就知道了结果一样的。她目不斜视地绕过樊疏桐进了自己房间,正欲关上门,樊疏桐跟过去一把用手掌抵住:“朝夕,你就这么恨我吗?”
  “我要看书。”她冷冷地说。
  “书什么时候都可以看,不急在这一会儿,邓朝夕!”
  她愣了下,看住他。
  他也看住她,推开门走进来,尽可能地用平和的语气说:“我们谈谈吧,不要说没什么好谈的,至少我有话问你。”
  “就为改姓的事?”
  “不是,姓什么是你的自由,我们全家都没意见。”
  “那要谈什么?”朝夕将书放到书桌上,坐到了椅子上,捧起书就先看起来了,一副不愿搭理他的样子。
  樊疏桐反正也习惯了她的这种态度,问她:“你是不是跟连波说了什么?”
  “我说了什么?”
  “不要装蒜,你的演技还不够好,至少在我面前是装不了的。”樊疏桐在书桌边的床沿坐下,“连波出去都几天了,一个电话都没打回来,这可不像他,原来他只要出门就会打电话回来报平安的,你要没跟他说什么,他怎么会这样?”
  朝夕扭过头反问他:“那你认为我会跟他说什么?”
  “你自己知道,何必我点破。”
  “你害怕了?”朝夕没事儿一样一脸天真,可那天真分明透着挑衅,她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樊疏桐,声音扬得高高的,“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害怕的样子是最好看的,我就喜欢看你害怕的样子,因为你害怕起来像只可怜的羊羔,这样很好,总比你像只恶狼要好……”这么说着,她斜睨着观察他的表情,等着这话激得他跳起来。
  不想樊疏桐反倒“哧”的一声笑了起来:“臭丫头,嘴巴是越来越厉害了,难怪你会读政法大学,将来准备当律师?是不是要把我送上被告席?不过罪名是什么?”他可不是省油的灯,凑近她,压低声音说,“告我□?哦,不,当时你已经满了十六了,未满十四才算□呢……”
  “樊疏桐!”朝夕倒先被激得跳起来,使劲合了下眼睛,又睁开,“你现在就给我出去,我不想看到你!”
  “是你先挑起来的!”樊疏桐皱着眉,眼睛里透着狠劲,“我跟你说过,不要试图攻击我,这样我们会一起死,你明不明白?你攻击我可以,反正我百毒不侵,如果你攻击连波刺伤他,朝夕,别怪我不讲兄妹情面!”
  “我们是兄妹吗?”
  朝夕咬牙切齿,眼底又腾出鬼火似的光芒,一字一句地叮咬他:“什么样的兄妹?你倒可以给我解释下看看……”
  “文朝夕!”
  “我现在叫邓朝夕。”
  “好,邓朝夕,你就真的那么想让大家都知道那事吗?”樊疏桐每次一跟她杠起来,就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知道了对你有什么好处?”
  “当然有好处,可以让你众叛亲离!”
  “那你也会失去连波。”
  “我从来就没得到过他,何来的失去?”
  “那你打算怎么得到他?要不要给他下迷药办了他?”
  “……”
  一直是这样,两个人只要单独在一起,就免不了唇枪舌剑,逼着自己说出恶毒的话,两个人都不肯向对方低头,不把对方刺得血淋淋不罢休。朝夕后来想,其实他们真正最不能原谅的恰恰是自己。看到对方,就会想起自己犯下的罪,羞耻和愤怒顿时让彼此失去理智,她是蝎子,他就成了毒蛇……
  就如此刻,朝夕的下巴剧烈地哆嗦起来,脸上汗津津的,目光又神经质地跳跃起来,腾出炽烈的火焰:“你真无耻——”
  “你也一样!”樊疏桐也失了常态,他不明白,每次他付出百倍的努力把和她的关系向前迈进一步,最后总是搞得倒退十步,也不知道是谁逼谁,谁要咬死谁。他看着她的睫毛蒙上泪光,一点也不心软,狠狠地说:“还有谁比你更无耻呢?文朝夕,不,邓朝夕,你已经卖给了我,五万块呢,也不少了,却只跟我上了一次床,你不觉得我很亏本吗?我没找你讨本钱,你倒还来咬人!你以为我真怕你啊?撕破了脸我樊疏桐谁都不怕,反正我已经落了个禽兽的名声!”这么说着,他只觉脑子一阵阵发昏,明明这些话并不是他的本意,却控制不住自己要发疯,“朝夕,我好生修复跟你的关系,一再地忍让,甚至允许你跟连波接近,允许你们将来共结连理,因为如果你跟了连波能获得幸福,我也会觉得欣慰,可是结果呢?你总是把我往绝路上逼,逼我不说,还把那些事透露给连波听……”
  “我没有!我没有!”朝夕这时已经哭了起来,到底只是个女孩子,在强势的樊疏桐面前,她再如何的尖锐也终究不是他的对手。
  “没有?那连波为什么那天跟我说,你跟他说你犯了个大错,还请求连波原谅你?除了那件事,你还有什么事要连波原谅的?从那天开始,连波整个人都变了,像丢了魂似的,见了面跟我也没几句话讲,这次出去采访一个电话都没打回来过,不是你挑拨的,还有谁?”
  “我不想说,我什么都不想说……”朝夕的下巴哆嗦得更厉害了,两只纤弱的细手护着自己的胸口,好像那里面有什么戳着一样,“我永远都不会跟你说,我对连波讲了什么,除非你自己去问连波!樊疏桐,我已经受够了你,我也试着缓和跟你的关系,可你兽性不改,一而再再而三地来伤害我,连你觉得亏本了的话都说得出来!好啊,我现在就可以还你本!我还给你看,只要你敢要,我就敢还!我现在就还——”
  她几乎是叫起来,开始解自己的扣子……
  樊疏桐扑过去捂她的嘴,低声吼:“你疯了!”结果用力过猛,朝夕整个人都被他扑倒在床上,时间瞬间静止,两人眼睛对着眼睛,鼻子对着鼻子,都吓得动也不敢动,两年了,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如此“亲近”。因为是夏天,隔着薄薄的衬衣,他的身体直接接触着她的身体,感受着她身体不可思议的柔软和弹性,还有那少女特有的清淡芬芳,迅速让樊疏桐的身体起了反应。
  仿佛心脏被雷击了般,有那么一瞬间好像停止了跳动,血液迅速沸腾翻滚,自麻痹的心脏涌向全身的脉管,最后集中在身体的某个部位,腾的一下,那里陡然就活了,直挺挺地撑立……久未有过的炽热感让他全身发烫,他忘了害怕,忘了她是妹妹,忘了她是蝎子,忘了他是青蛙,忘了她可能会咬死他,如果,如果注定要被她咬死,那么就让他死吧!两年了,他中毒如此之深,是她让他变成了具可怜的行尸走肉,卑微地苟活于世上,他从来不怕死,他只是厌倦如此孤独地活在世上,没有人懂他,守着那么不堪的秘密,他过着连鬼都不如的日子啊……
  “朝夕……”他喃喃地唤着她,松开手,就那么吻了下去。天哪!她的唇仿佛是这世上最甜软的蜜,让他一触及就身不由己,灵魂刹那间腾空而起,火舞热浪般扑向新的彼岸……那不是吻,那是恶狠狠的啃噬,仿佛要将她整个人生吞活剥,撕成碎片捣成灰粉,然后一点点地揉进胸膛和血液,那么她就是他的了,此生她都属于他了,谁来也夺不走。意外的是,朝夕并没有反抗,就那么任由着他吻,任由着他剧烈反应的身体更紧地贴近她,而她整个人都是僵着的,瞪着眼睛,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可怖地瞪着眼睛,直直望着门口——
  一秒,两秒,三秒……
  樊疏桐终于意识到不对,停下动作,扭头也望向门口。门原本是虚掩着的,这会儿却大开,远去的脚步声再熟悉不过。
  他傻了,身体迅速僵冷。
  朝夕也傻了,居然忘了推开他。
  一秒,两秒,三秒……
  脚步声再次从门外走廊响起。
  楼下随即传来珍姨的惊呼:“首长,你拿皮带干什么啊?!”
  “快跑!”朝夕终于使劲推了推他。
  樊疏桐翻身滚下床,身体刚着地,樊世荣的皮带刷的一下就甩了过来,啪的一声,樊疏桐的肩上挨了一下,清脆响亮。不愧是战场上出生入死过来的,虽然这么大把年纪了,腰还疼着,身手还是这么敏捷。
  朝夕吓得出不了声,扑上楼的珍姨却尖叫起来:“首长——”
  “你这个孽子!我还以为你改邪归正了,没想到你兽性不改,居然对自己妹妹下手!畜生哪——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畜生——我今天要不抽死你,我就不姓樊——”说着噼噼啪啪又是几下,樊疏桐的身上顿时印上条条血痕,珍姨这时已经扑进了门,哭叫着拽住樊世荣的手:“首长,不可以啊,他是你儿子啊……”
  “我没有这样的禽兽儿子!我今天就为民除害!为朝夕的爸妈报仇——”樊世荣彻底失控,额上青筋暴跳,推开珍姨,对准樊疏桐又是狠狠一皮带。
  朝夕这时候意识回来了,腾地站起来狂奔出门,几乎是连滚带爬地扑下楼,冲到院子里对着门口的岗哨喊:“快来人啊!救命啊!……”
  警卫闻声就往院子里跑:“出什么事了……”话还没说完呢,就听到屋里传来珍姨的尖叫:“桐桐——”
  朝夕跑进屋看到樊疏桐的时候,樊疏桐不知怎么趴在客厅楼梯口的地板上,应该是从楼梯上滚下来的。
  樊世荣站在二楼的楼梯口,手里还拿着皮带,混身发抖。
  珍姨扑在樊疏桐的身上号啕大哭,哭得肝肠寸断,哭得声嘶力竭……警卫直奔客厅的电话机,朝夕听不清他说什么,只看到他嘴巴一张一合,不久大批的警卫冲进来,跟随着警卫进来的还有寇振洲、朴远琨等。
  “老樊!你这是干什么!”寇振洲一边朝楼上的樊世荣跺脚,一边扑过去扶起樊疏桐,可能是伤着了头部,樊疏桐用手捧着头,脸色煞白。
  朴远琨也蹲过去:“怎么样,疏桐……”
  而樊疏桐当时已经说不出话,目光飘飘忽忽地望向站在门口的朝夕,那么坦然,那么无辜,那么伤心,他像是有很多话要跟她说,是说对不起呢,还是说抱歉,或者说恨她?他流泪了,浑浊的眼泪混合着殷红的血自他的眼角滚落下来,滴在地板上。他的嘴巴在动,一张一合,听不到声音,反反复复就是同样的张合,没有人听得懂,朝夕开始也不懂,后来明白过来,那是他在唤她的名字“朝——夕——”“朝——夕——”……
  朝夕从来没见他哭过,从小到大,都没见他哭过。在她自小建立的印象里,这个人有着强盗一样彪悍的体魄,也有着跟强盗一样的霸道,小时候她看过一部电影《海盗》,就觉得他跟那里面留着大胡子,光着膀子,吹着口哨拿刀劈人的海盗如出一辙。海盗是不会掉眼泪的。海盗没有眼泪。可是现在这个人满脸都是泪,泪水中还夹杂着血水,他咳嗽几下,突然大口的鲜血喷涌出来,天哪,他吐血了!他捂住自己的喉咙,嘴巴痛苦地张合着,更多的鲜血汩汩地涌出来……
  “桐桐——”常惠茹这时候扑进门,几步奔过去,“桐桐啊……”常惠茹抱着他哭,珍姨也哭,边哭用袖子擦拭他脸上的血迹。
  寇振洲和朴远琨试图将樊疏桐扶到沙发上去。
  樊世荣缓缓走下楼,估计也打累了,上前推开寇振洲和朴远琨,喘着气指着儿子:“说!你是不是畜生!是不是?!”
  樊疏桐尽管被扶着,仍是站立不稳,身体微微抽搐着,无力地看着面目完全扭曲的父亲,呻吟着吐出一句:“我,我是畜生的儿子,当然是畜生。”
  话音刚落,樊世荣就大步冲上前,说时迟那时快,“爸!”朝夕突然奔过来,扑通一下跪在了樊世荣的脚跟前,抱住了樊世荣的腿,仰着脸哭道:“爸,不是他的错,是我,是我先主动的……”
  空气中仿佛被什么点燃了似的,“砰”的一下就爆炸开来,那种爆炸力不亚于一颗原子弹,整栋屋子似乎都在摇晃,瓦砾横飞,梁倒墙塌,一切可耻的、卑微的、黑暗的、急于见光的和见不了光的瞬间灰飞烟灭,瞬间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众人面面相觑,齐齐看向朝夕。
  “你,你……”樊世荣指着朝夕,被这颗突如其来的“原子弹”震得摇摇晃晃,耳鸣眼晕,“你说什么,再说遍看看……”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朝夕这时候已经不害怕了,没什么好怕的了,两年前,自尊和廉耻就不存在了,她早就被剥光了一切晾在光天化日之下,□裸,血淋淋,她还有什么好怕的?!她只是不想看到他死在她面前,纵然他该下地狱,也不应该是由他父亲踹下去,他父亲不是上帝,没有这个权利。而她和他前世的冤孽太深,所以此生他们才纠葛得如此惨烈,她不想下辈子还和他纠结在一起,这世的恩怨这世了,但不应该是在这种不堪的状况下了断,否则置连波于何地?她怎么跟这个人纠葛已经注定,不想他们兄弟间反目,她宁愿连波恨她,也不能让连波恨这个已经血肉模糊的人,因为她深知连波把亲情看得比命还重,就如他自己说的,他是个活在理想世界中的人,她不想让他的理想世界坍塌在兄弟反目成仇的悲剧中,她不想给自己又多条罪!
  朝夕仰着面孔,泪水小河一样地淌满她的脸,但她心里已经拿定主意,虽然抽咽着语不成句,仍是字字清晰:“是我,是我喜欢疏桐哥哥,我们……我们一直在……在恋爱,怕您责怪,我们就一直不敢公开……是我的错,我从小就喜欢疏桐哥哥,我同意回聿市也是因为他,我想念他,非常非常想念,就跟妈妈曾经很多年都在想念父亲一样,我……我不想重走妈妈的老路,我喜欢就要去追求,我喜欢就会付出,虽然我现在还小,但我已经跟疏桐哥哥私定了终身,我大学毕业了就嫁给他……”
  樊世荣整个人往后踉跄着倒退几步,他捂住胸口,仿佛中了一枪,看不见的鲜血哗啦啦地自心底涌出,他指着朝夕说不出话,又指着樊疏桐:“你,你……”
  樊疏桐大笑,站都站不稳了还在笑,笑着笑着就不行了,摇晃了下几下,像一摊烂泥样的瘫倒在地上,更多的鲜血从他的口鼻中流出来。
  寇振洲抱起樊疏桐的头,指挥旁边的警卫:“快!快去叫车,送医院!……”
  “救护车!”朴远琨也跟着喊,樊疏桐的状况已经不是单纯的吐血,他抽搐得可怕,眼神涣散,情况十分危急。
  马上有人拨打电话。
  一堆的人扑过去围住樊疏桐。
  朝夕就跪坐在樊疏桐几步远的地方,透过人缝,她看到他虚弱地睁了睁眼睛,逐渐涣散的眼神依然在望向她,嘴角隐约透出笑意。隔着这段距离,是幻觉又像是真切的,朝夕就觉得他眼中那逐渐熄灭的光亮突然又回光返照般地燃烧起来,仿佛一簇黑色的火焰,在属于他一个人的空间里无声地燃烧着,或许它的主人已经死了,它还在把最后的光亮传达给主人最放不下的人,她是他最放不下的人吗?
  朝夕看着那个人,心里冷一阵热一阵,冷热交织着在身体里打着旋,一颗心直直地朝无底的深渊旋下去,旋下去。
  而他还执拗地看着她,满脸是血。
  明明已经没有了力气,还不肯移开视线,就像将死之人眷恋墓地一样,他不由自主地把头脸和身躯朝她的方向僵直着,整张脸朝着她一动不动……
  他知道,只要他是站着的,他就无法靠近她半步。她何止是蝎子,她根本就是全身长了刺,稍微靠近她就被刺得血淋淋。那么他就躺下吧,就如此刻,哪怕下一秒就被他们搬到坟墓,他也无憾了,她说了那样的话,哪怕是谎言,他也无憾了。可是朝夕啊,你就不能靠近一点吗?你宁愿跪着说出这个弥天大谎,也不肯靠近我一步,我拼命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到头来还是隔着高山大海,朝夕,如果我真的就此躺进坟墓,我就再也看不见你了啊,靠近点吧,我冷,好冷啊,我需要你的温度,一千个一万个谎言都抵不上你原谅的目光,抵不上你靠近一点点,哪怕是一厘米……
  什么香味?淡淡的,很特别,亦很熟悉……樊疏桐疑心是做梦,又像是幻觉,让他情不自禁地被诱惑,贪婪地嗅着,无奈那香气忽近忽远,若有若无,令他焦急异常。他用两只手抓住枕头,用的力气太大,指关节突兀地暴起,好像唯恐那香气会消失不见,他不顾一切地挺直着身体,四周是一片死寂的黑暗,仿佛置身冰冷的海底,他什么都看不到,他双目失明了吗?
  “桐桐……”
  有人在黑暗中唤他的乳名。声音那么温柔,是……是……哦,是妈妈!是妈妈在唤他……“桐桐,桐桐”妈妈唤着他的名字,仿佛就在身边,那香味就是母亲从前最喜欢的紫藤萝花香,过去母亲最喜欢在姥姥家的院子里种紫藤萝,多少年了,那徘徊梦里的清香恍惚就成了母亲的气息,他拼命去记忆,很多年来也就剩了那淡淡的花香,萦绕在他孤独的梦境。
  那时候他还很小,五六岁的样子,每天他都看见母亲在院子里伺候那些紫藤萝,深深浅浅的紫,将整个院子装点得分外美丽。那时他们住在乡下姥姥家,每次樊疏桐问母亲,爸爸什么时候回来,母亲就会笑吟吟地指着院子里的紫藤萝说,等那些花开了,你爸爸就回来了;如果恰巧紫藤萝是开着的,母亲就会说,等明年的花开了,你爸爸就回来了。当时只有四五岁的樊疏桐很不理解,爸爸回来跟紫藤萝有什么关系,长大后听母亲唠叨时才知道,母亲和父亲正是在紫藤萝花下认识的,母亲也是在紫藤萝花下送走的父亲,母亲亦问过父亲同样的问题,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父亲亦是指着瀑布般美丽的紫藤萝说,花开的时候,他应该可以回来了。
  当时的父亲,正在战场上浴血奋战,保卫国家保卫人民,那就是七十年代末开始的对越自卫反击战。樊疏桐那时还小,不懂战争的残酷,只天天盼着父亲快点来接他和母亲,听母亲说,爸爸打完这场仗就接他们去城里住。其实去不去城里住他才不在意,他在意的是爸爸一定要回来,他要跟爸爸在一起,让小伙伴们瞧瞧,他的爸爸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可是等啊等啊,樊疏桐一直没有等到爸爸回来,自卫反击战都结束了,爸爸还不回来,只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派解放军叔叔来乡下看看他和母亲。
  每天放学,他都要在村口的榕树下等上好一会儿,期待可以在路的尽头看到爸爸朝他走来。不仅他等,母亲也在等,紫藤萝一年开得比一年好,总也没等来爸爸。他知道母亲很伤心,因为村里人背地里都在议论,说爸爸在部队上当了大官,不要他们母子了。他不相信爸爸是这样的人,爸爸在信里都说了,虽然仗打完了,可部队工作非常繁忙,等他忙完了就来接他们,可是爸爸什么时候忙得完啊……
  一直到他九岁时,爸爸终于派人来接他了!他无法形容第一眼看到父亲时的陌生感,他并不是第一次看到父亲,他三四岁的时候,父亲还常去乡下看他们母子,自从对越自卫反击战打响,父亲就再也没去看过他们。中间隔了五年的时间,他完全认不得父亲了。同样,父亲也认不得他了,当时诧异地摸着他的头跟母亲说:“红药,这是我儿子吗?都长这么高了,好小子!”
  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父亲当了多大的官,就知道周围的解放军叔叔们见了父亲就站得笔直敬军礼,喊父亲“首长”。父亲的威严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气质,忙完工作他把那种威严也带回到了家里,即便是对自己妻子和儿子,也少有随和的时候。每次樊疏桐有意靠近父亲的时候,父亲就会不耐烦地喊他的警卫:“小黑子,过来,把桐桐带外面玩去。”母亲有时候去书房给他送茶水点心什么的,要是父亲在研究军事地图,往往头都不抬,就一句:“我在忙着呢,你先出去吧。”
  母亲生性懦弱,只能是一声不吭地退出房间,还得轻轻把门给带上。在乡下时母亲就很孤独,没想到回到丈夫身边一样孤独,又没什么事干,只得整天在院子里种些花啊草的,自然也种上了紫藤萝,只要不下雨,母亲每天都会在花架下织毛衣。
  时隔这么多年,樊疏桐依然记得母亲静静坐在花架下织毛衣的情景,美得像幅画,只是那画面无端地透着伤感。原指望回到父亲的身边能被父亲格外呵护,不想竟然得到这般冷落,他那时还小,母亲的感受他不太清楚,他心里是非常不好受的,天知道他是多么渴望父亲能抱抱他,拍拍他,哪怕是问句“上课有没有认真啊”之类的话,他也不至于憋着一肚子火成天跟人打架,最后打成了一混世魔王。
  那不能怪他啊,父亲不允许他靠近,他就只好一个人在大院玩。在他来大院之前,寇海是大院里头的孩子王,他刚来时,寇海还很藐视他,经常挑起事端,带着一帮孩子故意捉弄他。有一次寇海又捉弄他,骂他乡巴佬,他奋起反击,把寇海打得头破血流,寇海手下一帮小孩都不敢靠近。那一次真是打得很痛快,也打出了他的威风,寇海是哭着回家的,跟他老子告了状。他老子寇振洲还纳闷,他儿子素来在大院里无法无天,居然还有被打的时候,一问才知道是新来的乡巴佬樊疏桐打的。寇海他老子当即哈哈大笑,连声称赞虎父无犬子,不知道是称赞他自己的儿子呢,还是称赞军区总司令樊世荣的乡巴佬儿子。第二天他就把这事跟樊世荣说了,怎么说的樊疏桐不清楚,只知道父亲一回家就抓他过去问:“为什么跟人打架?”
  “他们骂我乡巴佬。”
  “骂你乡巴佬你就打架?我也是乡巴佬啊,你爷爷和你爷爷的爷爷都是乡巴佬,我们本来就是农民的儿子嘛。”
  结果樊疏桐回道:“可我也是司令的儿子,士可杀不可辱!”
  樊世荣当时就瞪大了眼睛:“你还知道士可杀不可辱?”
  樊疏桐一脸天真的正气:“当然,我爸是司令,司令的儿子怎么可以被人欺负?我要不打回去,别人会笑话你有个孬种儿子,爸,我不是孬种!”
  “哈哈哈……”樊世荣当时朗声大笑,破天荒地把他搂进怀里,“好小子,是我樊世荣的种!好!好!……”
  没有人知道,樊疏桐多么留恋父亲的怀抱,父亲身上有种类似硝烟的味儿,父亲说,那是他从战场上带来的。樊疏桐向往那种味道,就跟他迷恋母亲身上的清香一样,他做梦都想被那样的气息包围。他发现,他越淘气越在外面横行霸道,父亲就越关注他。哪怕是揍他,也比不理不睬强。于是他就变着法子在大院里闹腾,因为数次收拾了寇海,他当之无愧地成为大院的新霸主,他身上的确是继承了父亲的霸气和威严,连寇海后来也自行投奔到他的手下,跟着他一起冲锋陷阵,把大院搅得是鸡飞狗跳,混世魔王就是这么炼成的。
  然而,成年后他终于明白,无论他在外面如何称霸称王,他和父亲之间始终隔着座山,此生都不能逾越。这是他的悲哀,也是父亲的悲哀,骨肉至亲又如何,还是挽回不了越走越远的父子之情。没有情了,如果说当年父亲举枪射他是故意打偏手下留情,那么这次父亲一点也没手软,他作为儿子、作为男人的全部尊严都被父亲的皮带抽没了,他像条狗似的趴在地上毫无反击之力,他也不想反击,因为他终于看清了父亲的面目,父亲只是生了他,却从来就没有把他当儿子。从来没有。
  特别是跟父亲拉扯中从楼梯上滚下来时,他觉得自己可能没命了,脑子里仿佛碎了一样,剧烈的震荡感让他陷入长久的黑暗。
  他陷入黑暗前看到的最后一张脸是朝夕,他在黑暗中拼命寻找那张脸,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时而是她八九岁时的样子,时而是她十五六岁时的样子,不断交错,不断重叠,最后他什么都看不清了,陷入更深的黑暗……
  “我甘于这么做,就是要将你拖入比我更深的黑暗……”这是两年前她跟他说过的话,果然得到应验。
  樊疏桐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醒来时看到病房里站满了人,有穿白大褂的医生,也有寇海、细毛他们,还有哭得眼睛红肿的珍姨。后来陆陆续续有人看他,都是军区的高层,有寇振洲、常惠茹,朴远琨等,他们说的话都是千篇一律,他一句都没听进去,他跟寇振洲说:“把首长叫来,我有话跟他说。”
  他没有叫爸,也没有叫爹,而是叫“首长”。
  他脸上的伤痕在那一刻扭曲得可怕。
  不过两分钟,樊世荣就出现在病房,因为他一直就站在病房外。战场上出生入死那么多年,他没有怕过,可是当儿子推入抢救室十几个小时都没有出来时,他怕了,怕得全身冰凉,那一刻他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原本皮外伤不至于这样严重,但樊疏桐从楼梯上滚下来时头部受到了致命的创伤,照了CT,医生说脑部中度震荡,而且有出血现象,虽然出血不多,但是情况比想象的还严重,那些血最后淤积在一起,刚好压迫了部分脑神经,以后会留下后遗症,比如头痛,记忆衰退等,而影响最大的是视力,如果淤血情况更严重些,很可能会导致失明。
  医院集中了国内最权威的专家会诊,都是连夜从北京上海那边飞过来的,专家们一致的意见是目前不能做开颅手术,一是技术还没有达到百分之百的成功率,二是淤血的位置正在脑部神经集中的位置,非常危险,搞不好就出不了手术室,只能到以后医疗技术发达些了才能考虑开颅清除淤血。三天四夜,樊世荣没有合眼,日夜守候在病房外,谁都拖不走他,寇振洲和朴远琨都还好,只是不停安慰他,可是快言快语的常惠茹就差没指着他的鼻子骂了,哪怕他是司令,是整个军区的统帅。
  常惠茹声泪俱下地说:“你对得起赵红药吗?你要是这么不待见这儿子,当初生下来就应该摔死他,不应该把他养这么大,让他受这样的罪!他是你的儿子,你亲生的儿子啊,红药临终时是怎么托付你的?不就是年轻人谈恋爱吗,我家海子女朋友交了几个,哪怕我不同意,但我从不干涉,他们抱着亲也好睡也好,我管过吗?谁没有年轻过?我们都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从桐桐来这大院,我可是看着他长大的,他不是天生就这么浑,是你不管他,你自己说,除了打你管过他多少?现在孩子大了,有了自己的生活,你倒管起来了,管就管吧,你怎么不干脆抽死他?!抽死了,让他去地下找他娘疼去,这辈子投胎给你做儿子,是他前世造的孽啊……”
  ……
  常惠茹当时在抢救室外哭得肝肠寸断,她也是做娘的,赵红药活着的时候跟她是顶好的姐妹,她也答应过红药,要好生照看桐桐。红药去世后,她一直就是把桐桐当自己的孩子看,每次樊世荣揍儿子,她都要求情说好话,她知道樊世荣的脾气,也知道樊世荣的狠劲,只当他是管儿子管得紧恨铁不成钢,没想到这次竟然要置儿子于死地!事情的影响很恶劣,为此军部召开紧急会议,将对樊世荣进行军纪严惩,上头也已经明确指示,樊世荣即将退居二线。
  樊世荣并不怕退居二线,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如从前,退下来是迟早的事,北京那边也多次派人过来找他谈话,他也表示同意组织上的安排。他都快六十了,老了,孩子们也大了,他也想好好安度晚年,就等着孩子们成家,他能抱上孙子,尽享受天伦之乐。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樊世荣万没想到他竟然会以这种方式退下来,他是军人啊,一生视荣誉为性命,他十几岁就光荣入伍,跟着前辈在朝鲜战场上浴血奋战,枪林弹雨中几次死里逃生,一步步走到今天,他本应该在全区将士庄严的军礼下光荣地引退,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因为家庭纠纷而退下来啊!他一生的功勋,一生的荣耀,一生的骄傲,偏偏在他晚年时灰飞烟灭,他该如何面对全区的将士?如何面对他手下带的兵啊!
  然而此刻,樊世荣觉得最难面对的恰恰是让他荣誉尽毁的儿子,当寇振洲出了病房要他进去,说儿子想见他时,他腿都哆嗦了,想当年他面对敌人的炮火都没有半点畏缩,每次冲锋他都是冲在最前面,他何至于像现在这样竟然怕见自己的儿子,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进病房的,进了病房,他也没有朝儿子看,四顾张望,目光是虚的,始终没有焦点。
  “首长,您不看我一眼吗?”
  樊疏桐虚弱的声音冷得结冰。
  樊世荣愕然地望向病床上头上缠满纱布的儿子,他说什么,他叫他首长?
  “谢谢,您终于肯看我了。”樊疏桐脸上伤痕累累,那是看得到的地方,还有看不到的地方,那伤是永无结痂的可能了,比如心上。他长久地凝视着从小当英雄崇拜的父亲,嘴角动了动,牵出一丝冷笑:“是不是觉得我的样子很丑?觉得我不像您的儿子?我也觉得我不像,因为我没有您那样的心肠。首长,您不愧是首长,我们之间的父子情分也就到此为止了,多余的话我没力气讲,我是想跟你说三句话,第一句,您不再是我的父亲,我也不会再叫您父亲,哪怕是梦里也不会叫;第二句话,我不欠您了,什么都不欠,您的那一顿皮鞭足以抵消我对您的亏欠,我还要感谢您,让我此生不再背负不孝的名声,不是我不孝,而是您没有作为父亲的资格;好了,第三句话,我跟朝夕是认真的,我会娶她,轮不到连波娶,该我娶,因为是我欠她。如果我们将来结婚,生的儿子也不会姓樊,要么跟我妈姓赵,要么跟朝夕姓邓,反正不会姓樊,因为从现在开始,对不起,我也不姓樊了,这个姓氏是我此生的耻辱,我姓赵,叫赵疏桐,记清楚了,我叫赵疏桐。好,我的话说完了,现在请您出去。即刻,出去。”
  说完,樊疏桐的手指冰冷地指向门口。
  “疏桐……”寇振洲试图劝止。
  “出去。”樊疏桐的手保持着不变的姿势,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表情。
  樊世荣叹口气,终于转身朝门口走去。一生都没有这般沉重过,仿佛双腿灌满了铅,每迈出一步就要付出全身的力气,只觉提不起来,怎么都提不起来……那一刻他忽然觉得很累,很累,真想就这么倒下,永远永远也不要起来。
  出了病房,樊世荣头晕眼花,茫然地打量走廊上站着的一群人,都是军区的干部,脸色肃穆,齐齐地望着他。
  寇振洲也跟着出来了,好奇地指着他们:“你们来这么多人干什么?”
  为首的是军区副指导员,看看樊世荣,又看看寇振洲,显得很为难的样子。寇振洲更觉疑心:“有什么事就快说,首长累了,要休息。”
  “报告!”副指导员先敬了个军礼,咬咬牙,压低声音说,“刚刚得到抗洪指挥部的消息……首,首长的儿子连波……”
  “连波怎么了?”樊世荣脸色“刷”的一下就白了。
  寇振洲也意识到情况不妙,赶紧将副指导员拉到一边:“出什么事了?”
  副指导员表情沉痛,磕磕巴巴地说:“连……连波同志在新广县水库溃堤后跟他所在的单位晚报社失去联络,报社派人去找,经过指挥部的搜救和最后确认,确认……”
  “确认什么,你快说啊!”
  “经……经过确认,连波同志被列入失踪人员名单。”
  话音刚落,寇振洲就听到身后“咚”的一声响,回头望去,樊世荣已经瘫倒在地,而不远处的走廊拐角处站着的正是朝夕,手里提着的保温瓶“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汤水全部泼了出来,流了一地……
  樊疏桐最终还是知道了连波失踪的事情。
  虽然大家都在极力隐瞒,但樊疏桐何其的敏感,一向善于察言观色,大家躲躲闪闪的神色怎么逃得过他的眼睛?一提到眼睛,樊疏桐就暴躁不已,昏迷醒来他就发现自己看什么都像隔了层纱,模糊得厉害,问医生才知道他的视神经因为被淤血压迫,极大地受到了损伤,直接导致视力下降。当时他就踢倒了输液架,把医生赶出了病房,寇海他们忙安慰他,黑皮嘴巴最会说:“没事,看不清就戴眼镜嘛,你长得这么仪表堂堂,戴眼镜更显得儒雅潇洒,不像教授也像学者,不知道会迷倒多少姑娘!”
  黑皮自从开了婚介所,开口闭口不离姑娘小伙,每次别人去他那里征婚,他就吆喝说“我们这里的姑娘个个标致,瞧瞧这张照片,多像林青霞”,要么就是“你看看这个小伙,多帅气,四大天王都被他比下去”,“什么,太胖了?姑娘胖点是福啊,好生养,这你都不懂?”,“年纪大了?没事啊,男人越老越值钱,老点的男人才会体贴人”……寇海就忒不待见黑皮这张油嘴,说他像人贩子,细毛就更会形容了,说他像窑子里的老鸨,黑皮也不计较,在外面混久了脸皮也厚了,你怎么说他他都呵呵笑,用常英的话说:“这老哥,用烧红的铁去烙都不脸红。”
  因为一个人在社会上打拼,黑皮明显要比寇海他们显老,连年纪最大的樊疏桐都没他老成,不仅秃了顶,还掉了颗门牙,他自己说是不小心碰掉的,但众人闭着眼都猜得到是被人打掉的。只是这些事大家都不便说穿,免得伤他自尊。黑皮人是圆滑些,可心眼还是很好的,眼见樊疏桐视力下降,第二天就送了副眼镜到医院,自己还很不好意思:“士林,对不住了,我没什么钱买不起贵的,你先将就着戴上吧,总好过啥都看不清。”
  樊疏桐虽然浑球,嘴上也没怎么说,但还是很感动,只是让他尴尬的是,紧随其后来看他的寇海和细毛,还有常英,每人都不约而同给他送了副眼镜。大家你望着我,我望着你,都笑了起来。黑皮挠着可以当灯泡的秃顶说:“我说你们也忒没意思了吧,好不容易轮到老哥我报答士林一回,你们也来掺和,什么意思嘛。”
  樊疏桐很欣慰有这么一帮兄弟,也笑道:“谢谢你们了,我可以每天轮着戴,没事。”说着打量众人:“咦,连波怎么还没回来?他要回来,肯定也送我眼镜,要是看到我这满身的伤,一定哭得跟个娘们儿似的。”
  众人低头的低头,看窗外的看窗外,当做没听见。
  “问你们呢,连波怎么还没回来!”
  “嗯,这个……”寇海笑得极不自然,“抗洪哪是一时半会儿就完的事,这次的灾情很严重,可比你想象的严重。”
  “那他电话总该打个过来吧?”
  细毛反应最快:“灾区都淹成那样了,还电话呢,我听我爸说,很多群众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只能暂时在临时帐篷里躲雨。”
  “那连波住哪儿?”樊疏桐刨根问底。
  众人答不上来,一个个紧张得直冒冷汗,正僵持着,门被推开,一个小小的人影走了进来。“哦,朝夕,又来看哥哥了?”众人如释重负,一齐对朝夕挤眉弄眼。朝夕眼睛根本没朝大家看,低着头默默将珍姨煲的汤搁到床头柜上,因为怕碗打破,网兜里垫了些报纸。原本樊疏桐没有注意到那些报纸。但当朝夕拿出碗倒了汤递他手上时,他的目光无意中瞟到了那些报纸,常英不愧是警察,反应极快,迅速抢过报纸揉成一团顺手扔进门口的纸篓。虽然她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樊疏桐的目光却盯牢了那些报纸,指着纸篓:“捡起来,给我。”
  “那些都是旧报纸,待会儿我去给你买新的。”常英说。
  “捡起来。”樊疏桐看了眼朝夕,意思是要她去捡,声音不高,样子却很骇人。朝夕战战兢兢地站在床边,茫然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不捡是吧,我自己捡。”樊疏桐说着就要下床。
  “别,士林……”寇海脸都灰了。
  最后是黑皮捡起来,默默递给了樊疏桐:“士林,你要想开点,我们知道这事瞒不住,可情况没你想的那么严重……”
  樊疏桐没听他的,摊开了报纸,正是连波工作的聿市晚报,头版就是两行巨大的黑字:新泽水库溃堤,本报记者连波失去联络。标题下面还配了溃堤的现场图片,甚至还附了一张连波的照片。
  房间里静得可怕。
  足有两分钟,樊疏桐拿着报纸一动不动,像尊雕像。他缓缓将目光瞥向朝夕,难怪她这几天一句话也不肯说,人也消瘦得不像样子,单薄得像是纸糊的,他很担心一阵风就可以把她吹跑,还以为她是为他的伤势忧心呢,原来是因为连波……
  而朝夕没有抬头,始终不肯跟他目光对接,放下碗,纸人似的飘出病房。樊疏桐扫视全屋,目光最后落在了寇海的身上,朝他伸出手:“把车钥匙给我。”
  “士林……”
  “给我。”
  “你的伤还没好,不能……”
  “给我!”樊疏桐吼叫起来,额上青筋突突地跳。谁也没想到他的动作会那么快,大家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拔掉针头跳下床将寇海推挤到墙上了,待众人反应过来时,他已经成功地从寇海的裤袋里夺过了钥匙,人也已经冲出了门。“快拦住他!”黑皮叫起来,跟着就追出去。
  来不及了,到大家追出住院部的大楼时,樊疏桐已经拉开了寇海的桑塔纳车门,他正欲上车,感觉衣角被人拽得死死的,扭头一看,是朝夕!“干什么,放手!”樊疏桐扯过衣角,朝夕又一把拽着他:“带我去。”她哀哀地看着他。
  “你去有什么用,碍手碍脚!”樊疏桐掰她的手。
  “带我去!”她只有这一句话,脸色苍白,目光透着灼人的狠劲,“否则你就从我的身体上压过去……”
  樊疏桐恨不得一巴掌拍死她,没办法,只得让她上车,因为寇海他们已经朝他奔过来了。他的驾驶技术一向很牛掰,麻利地打了个弯,一溜烟地驶出了医院。寇海他们追得快断气也没追上,还是细毛反应过来:“快!快坐我的车!黑皮你去打电话,报告给我爸,要他们派人追,常英你赶紧去通知交警部门,帮忙拦……”
  樊疏桐何其的聪明,并没有直接驶向高速公路,而是一边在市区里兜圈,一边给阿斌打电话,要他以最快的速度开车到高速公路路口等着他。待寇海他们追到路口时,就剩了那辆桑塔纳孤零零地停在路边,里面的人已经不知去向,细毛当时就气得直骂:“呀呀呸的!这小子有反侦察能力……”
  因为前线灾区严重,高速公路上来往的车辆不计其数,根本没法知道他们上了哪辆车,寇海说:“赶紧叫人到收费站逐辆检查,发现他们就拦。”
  “拦个屁啊,你以为他会走高速公路?”
  “你是说他会走乡间公路?”
  这时黑皮和常英也从后面赶了过来,见状也傻了,常英指着那辆车:“怎么会这样?!你们这两个蠢材!”她也分析樊疏桐可能会走乡间公路,更是急得跺脚,“他想找死啊,到处都是山体滑坡,泥石流……”

  “大哥哥,你要带我去哪里?”当樊疏桐牵着朝夕疾步走出大院的时候,朝夕觉得很好奇,大哥哥怎么会突然带她出去玩?当时他们刚好走出大院大门,樊疏桐明明有些紧张,但还是装作若无其事地冲门口警卫吹了两声口哨,警卫都认识他,知道他的混世底子,都当他是带妹妹出去玩儿,丝毫没有在意。
  樊疏桐直接将朝夕带到了火车站,广场上的人很多,朝夕立即变得兴奋起来,她就是喜欢人多的地方,喜欢热闹,想来是平日在大院憋久了,突然出来感受到自由的空气,自然是欢呼雀跃,她拉着樊疏桐的手问:“大哥哥,我们也要坐火车吗?”
  朝夕当时已经十多岁了,当然认得火车站,候车大楼的顶上高高挂着一口历经风霜的大钟,在阴沉沉的天空下显得格外沧桑凝重。入站口处,人们排着长长的队,拎包的,背麻袋的,挤得水泄不通。

  樊疏桐觉得自己确实有些紧张,看了看大钟显示的时间,才知道自己早来了半个小时,他只得把朝夕拉到广场边上的一根柱子后面躲起来,不时警惕地打量周围。都说做贼心虚,这话还真是不假。
  但朝夕可不愿躲着,她被广场边上各色小摊小贩吸引了目光,那些小摊贩有卖水果的,卖旅行箱包的,卖小吃的,也有卖各种小玩意的。朝夕扯了扯樊疏桐的衣角,仰着一张小脸眼巴巴地看着他说:“大哥哥,我饿。”
  那可爱又可怜的小样儿任谁都没法铁石心肠,樊疏桐摸了摸她的头:“好,你想吃什么,哥哥给你去买。”
  朝夕小手一指,指向卖米糕的小摊。
  樊疏桐很快就买了来,朝夕吃得津津有味,还塞了块米糕到樊疏桐的嘴里:“大哥哥你吃,吃嘛,可好吃了!”当时樊疏桐坐在柱子下的台阶上,朝夕习惯性地又爬到他的膝上坐,一边给他塞米糕一边说:“你是不是要带我旅行?我们去哪里?爸爸妈妈他们知道吗?我们还没拿行李的呢……”
  朝夕唧唧喳喳地问这问那,对即将启程的旅行充满好奇,樊疏桐心烦意乱,勉强地应付着她,也任由她坐在膝上,任她把米糕的碎末糊得他满身都是,他什么都由着她,因为他不知道过了今天他还能不能见到这丫头。而朝夕呢,什么也不知道,她就觉得今天的大哥哥怎么这么好,她要什么他就给她买什么,吃的玩的,一下就买了一堆。当时的朝夕虽说有十岁多了,看上去却像个八九岁的孩子,因为一直被母亲陆蓁保护着,心智也很不成熟,她只是知道自己很喜欢被大哥哥抱着,他的怀抱那么温暖,她依偎在他怀里觉得很安全,虽然满眼皆是陌生的人群,她一点都不觉得害怕。
  只要有他在,她就不会害怕。
  天塌下来,她都不怕。
  “大哥哥,你真是世上最好的人!”当樊疏桐又给朝夕买了个彩色纸风车的时候,朝夕毫不掩饰对樊疏桐喜爱。樊疏桐居高临下地摸摸她的头,似笑非笑:“你不觉得我坏吗?我是个坏人你知不知道?”
  “你是好人!最好最好的人!”朝夕可喜欢手里的纸风车了,五彩的荧光纸扎的,她撅着小嘴儿使劲吹,风车顿时哗哗地转起来,乐得她咯咯地笑。
  朝夕沉浸在单纯的快乐里,她完全没在意樊疏桐说的话,在她眼里大哥哥和连哥哥一样,都是最疼她的人,从小到大她所见的、所遇到的都是疼她的人。哪怕大哥哥过去经常捉弄她,她也认为那是大哥哥逗她玩儿,大哥哥只是不爱笑而已,那是因为爸爸(樊世荣)经常凶他,他经常挨骂甚至是挨打,大哥哥其实是个可怜的人。所以,当樊疏桐将朝夕交给一个陌生叔叔的时候,朝夕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将面临怎样的境遇,她还仰着小脸问樊疏桐:“大哥哥,爸爸妈妈他们知道我们要去旅行吗?”
  “朝夕,他才是你的爸爸!”樊疏桐将她往那男人的怀里推,指着他,“看清楚没,他是你亲生的爸爸!”
  朝夕惶恐地看着那个叔叔,只觉陌生,非常非常的陌生,而那人显得很激动,两眼含泪地打量她,几乎语无伦次:“她就是我的女儿吗?她,她真是像她妈妈……”说着,他试图抚摸朝夕的头,结果被朝夕一手推开。朝夕跳到樊疏桐的身边,紧紧拽着大哥哥的手,瞪着一双大眼,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亲近。樊疏桐俯身哄她:“朝夕,他就是你的亲爸爸哦,跟我爸是不一样的,你明不明白?你要跟他走……”
  “不!我不认识他!我不要跟他走!”朝夕倔强地拽着樊疏桐的手,怕他丢了她,她干脆抱着他的腰,非常可怕的直觉,她隐约意识到他不要她了。
  樊疏桐没辙,就跟邓钧说:“我送你们上车吧。”
  邓钧唯唯诺诺地点头,他已经完全失去了主张,什么都听命于樊疏桐的。樊疏桐牵着朝夕跟他一起进站,到了站台上,朝夕还不肯撒手,樊疏桐只好也跟着上车,朝夕以为安全了,高兴极了,拉着樊疏桐的手坐窗边上。
  广播里已经在催送客的人赶紧下车,因为列车马上就要开了。樊疏桐给邓钧递了个眼色,尽可能地让自己表情自然,装出很着急的样子着跟朝夕说:“哎呀,朝夕,我忘了跟你妈妈打电话了,她还不知道我们要去旅行呢,我得赶紧下车给你妈妈打电话去!”
  朝夕一听就急了,本能地拽紧他的手:“不,我不让你走。”
  “我去一会儿就来,不然你妈找不着你会着急的,乖,听话,我马上就来。”樊疏桐起身想甩开她的手,朝夕拽着不放,眼泪一下就出来了,“不,大哥哥,我要跟你在一起,你带我去打电话……”她不是傻子,她已经意识到即将发生什么,可是樊疏桐由不得她了,没有时间了,他使劲抽自己的手,抽不脱就一根根掰她的手指,十指连心,她疼得嘴唇发乌哭叫不止,也不肯撒手。她只知道她不能撒手,她要他,她不能离开他,纵然未来的日子依然被他捉弄,他依然对她没好脸色,她也不能跟一个陌生人走,她就要跟他在一起,她哪儿都不去。
  她的哭声撕心肺裂,软卧车厢内已经有人好奇地张望,樊疏桐冲邓钧吼:“抱住她!”那时候他已经红了眼,什么都顾不上了,他在掰朝夕手指的时候心里也很疼,待他掰开她,冲出车厢将朝夕的哭声远远甩在后面的时候,他的心疼得直抽搐。下了车他往车厢里看,车窗是开着的,朝夕尖叫着不顾一切地要往车窗外爬,那张原本可爱的小脸哭得变了形,眼神极度的恐怖,邓钧在背后抱着她,死死抱着她,而她只是哭,一双小手在空中胡乱地划着,仿佛溺水的孩子,拼命想抓住一根浮木。
  而火车这时候已经缓缓启动了。樊疏桐看着那张凄厉的小脸和那双无助的小手,全身发抖,有那么一会儿,他想冲上车将她抱回来。
  但是他站着没动,全身虚弱得连动下小指头的力气都没有,他从来没有见她那样哭过,那哭声很多年后都萦绕在他梦中挥之不去。他承认他这么做只是一时冲动,甚至只是他一时兴起冒出的念头,他想帮邓钧,想给陆蓁一个教训,想赶她们母女出门,他想得到父亲的关注,想拥有正常家庭的幸福。然而,人生的规则残酷无奈,一念之差的代价往往是万劫不复。那时候的樊疏桐还不能理解什么是万劫不复,他不会想到,年少轻狂犯下的错也许会让他用一生来忏悔,等他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在深渊了。
  而对于文朝夕而言,她原本如童话般美好纯真的世界就是在她十二岁那年被彻底颠覆的,她才十二岁,就过早地看到了人性的险恶。她是那么信任他,那么依赖他,她从来不掩饰对他的喜爱,即便是在火车站即将被他丢给那个陌生人时,她仍是喜欢他的,他对她的一点点的好,都会被她无限地扩大,扩大,然后她就只能看到他的好。她并没有做错什么,她真的没有做错什么,如果她确实做错了,他可以教训她,可以骂她,可以不理她,可是,他什么要丢掉她?!
  人都是有信念的,即便是小孩子,也有自己执信的东西,何况她已经十二岁了,对现实世界已经有了模糊的是非观,他那么残忍地丢下她,撇开她,他在掰她的手指的时候完全没有顾及她的疼痛,甚至是她的死活。她在他眼里看到了可怕的隔阂,就是那么一刹那,她忽然明白他并不喜欢她,从来就没喜欢过她,他给她买米糕、买风车只是把那当做诱饵,他想要她顺从他,就给她施舍那么一点点的好。而她真是傻,就是那么一点点的“好”,她就完全信任了他,把他当做世上最好最好的人,可他偏偏丢掉了她,毁灭了她对这整个世界的希冀,所有美好的、善良的,一切的一切在她眼里都变得支离破碎。从此,她对这个世界对人性充满怀疑。
  她哭,拼命地哭,除了哭,她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绝望和恐惧,看着他的身影在站台上变成一个小黑点,直至最后消失不见,她哭得肝肠寸断,整个人都抽搐在一起。她的哭声和邓钧慌乱的表情引起了列车员的注意,列车长亲自过来问话,邓钧结结巴巴,前言不搭后语。
  最要命的是,当列车长指着邓钧问朝夕“你认不认识他”时,朝夕哭着拼命摆头。她没有撒谎,她确实不认识他。尽管这个人看上去面目和善,似乎并没有恶意,也拼命想对她好,买了一堆的东西哄她,可她真的不认识他!这一切来得太突然,她没法理解她跟这个男人的血缘关系,更没有想到,这是她和亲生父亲仅有的一次交集,太短了,四个小时都不到,以至于成年后无论她怎样回忆,搜肠刮肚地去回忆,都无法回忆起他的样子,一点点都回忆不起来了。
  可怜的邓钧被乘警中途押下车的时候,他还以为他可以申辩,他只是想带走女儿,她是他的女儿,他没有要拐骗她。直到下了车,站台上涌过来黑压压的一群警卫的时候,邓钧才意识到他可能犯了个愚蠢的错误,这个孩子的身份是首长的女儿,而不是他的,首长的女儿岂是说带走就能带走的?他傻了,整个的傻了,他没有通过正常途径就想跟女儿相认简直是异想天开,他真是太傻了!
  不过邓钧被抓到的时候,并没有反抗,只是惶恐地跟警卫说:“我是她爹,我是她亲爹……”反反复复,他只有这一句话。
  朝夕安然无恙地被带回了大院,可是整个人都变了,不哭也不闹,安静得骇人。原本那么活泼的一个孩子,现在陡然成了哑巴,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她没有说过一句话。而且她看任何人都是充满怀疑的眼光,尤其是在面对樊疏桐的时候,她会直直地盯着他,她不问他为什么丢掉她,也不问他怎么还有脸面对她,她什么都不问,就那么盯着他看,原本清澈明亮的眼眸变得深不见底,目光冷冽如冰凌,直刺到他的心底。樊疏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朝夕的目光。
  很多年后,都怕。
  ……
  樊疏桐一连数天都觉得精神不济,虽然大部时间都耗在公司,可是完全不在状态。老雕派的一个代理经理已经走了,留下了很多文件和单据要他签,一年多不在,公司的账目一塌糊涂,财务总监和业务经理以及一些中层骨干都难逃他的责骂,每次骂完了倒觉着舒服多了,想来是心里憋得慌的缘故。
  连波工作似乎也很忙,兄弟俩通过两次电话,就再也没见过面。那天晚上,从喀秋莎回来,兄弟俩倒是一起去大院的家看了看,聊了会。他们现在已经很少回大院了,樊世荣早前去了南方某地疗养,珍姨也跟着过去照顾他,据说是长期疗养,一时半会儿怕是不会回来了。曾经很热闹的家,现在只是栋空荡荡的房子,静得让人心悸。
  一年前,也就是樊疏桐刚出院的时候,樊世荣因为身心的打击病倒入院,当时情况非常危险,医生下了两次病危通知单,樊疏桐在连波的劝说下好歹去医院看了下父亲,可是嘴上没有一句好话,他冷笑着看着病床上插着氧气管的父亲说:“首长,您不多撑几天吗?还是活着吧,您要是死了,谁来收拾我,为民除害呢?”
  说完那些话樊疏桐就转身出了病房,再也没去看过父亲,老雕安排他去美国养病的时候,他也没有跟父亲道别。
  他当父亲已经死了。可能父亲也当他死了。既如此,那就两不相干吧,反正这辈子的父子情分已经了结了,他不欠父亲了。那一顿皮鞭,足以偿还他欠父亲的一切,现在倒是父亲欠他了。
  据连波说,樊世荣经常打听他的情况,每次见着连波都要问樊疏桐在美国生活得怎么样,樊疏桐第二次开颅的时候,樊世荣在国内几天几夜没合眼,直到接到连波的电话确认手术无恙,他才放下心。连波要樊疏桐打个电话回家,跟父亲报个平安,结果樊疏桐来一句:“你帮我报吧,就说我会好好活着,我虽然改了姓,但好歹还是他的儿子,怎么着也得给他送终,到时候我会找块好地埋了他的……”
  连波有没有把话转达给樊世荣不知道,但樊疏桐的确改了姓,他现在不叫樊疏桐,叫赵疏桐了,还在去美国前他就跟寇海他们打了招呼:“以后不要叫我樊疏桐,不要提到那个姓氏,否则就给我滚,我不认你们做兄弟!”
  他的土匪底子谁都知道,没人敢不听。
  即便有时候大家开玩笑,也顶多叫他“F先生”,他倒也没意见,只要不直接提到“樊”,怎么叫他都无所谓。说到F先生,这还是从黑皮那小子开婚介所时就被叫开了,寇海、细毛都因为被黑皮冒名登报征婚,成了×先生,大家见面都相互称呼对方,“哟,我们的F先生来了。”“K先生,你也来了?”最倒霉的是细毛,他姓朴,结果被大家叫成了“屁(P)先生”,气得他每次要抓狂。
  这天上午连开了两个会,樊疏桐突然想到连波一年前送他的那块地,现在只怕长满荒草了,于是会议一结束他就带着阿斌驱车去湖滨看地。
  秋日的湖滨风光自不必说,每一个角度都可以入画,其实严格来说并不是一个湖,而是多个湖泊连成一片,算得上是一个规模不小的湖区。听连波说,这里即将建成一个自然湿地保护区,附近的农民都将被集中迁徙到湖岸的一个山坡上,山坡以下不得建造民用建筑,连波买的那块地就是介于山坡和保护区之间的一块空地,位置很不错,只是面积不大,刚够建个小院。樊疏桐注意到,好像旁边也有人在看地,还有人拿着标尺在量,他要阿斌过去打听,原来这块地的两边也在出售,那些人就是过来看地的。
  樊疏桐凝视他们良久,跟阿斌道:“我要把这一片都买下来。”
  阿斌吓一跳:“那,那可需要不少钱。”
  樊疏桐迎风而立,长吁一口气:“不管多少钱,我也要买下来!我要在这里建一个独一无二的大宅……”他比划着,脑子里已经勾画出一个梦幻般的宅院,“你看,这前面呢可以建个观光台,一直延伸到湖面上,站在观光台上可以看风景;然后从这里可以直通到后面的院子,进了院子,我要在院子里搭一个超大的花架,全部种上紫藤萝……对,窗台!房子的窗台一定要面向湖面向那些苇丛……朝夕喜欢苇丛,我也挺喜欢的,多美……”
  阿斌瞠目结舌:“您,您真要把这两边的地都买下来?”
  “没错,你马上去给我办这事,绝对不能让旁边的地落入别人的手中,办成了我不会亏待你,办不成你就给我滚蛋!”樊疏桐说一不二,瞥了眼阿斌。
  阿斌唯唯诺诺:“我,我尽力。”
  “不是尽力,是不惜一切代价!”
  ……
  从湖滨回市区的路上,樊疏桐激动不已,给连波打电话,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连波,连波也吓一跳:“哥,你不要做不切实际的事情。”
  “我想要的就一定会去做!”樊疏桐主意已定,挂了电话就吩咐阿斌明天务必查下他的账户,看有多少可用资金。
  回到市区的时候已经中午,约了两个客户吃完饭,樊疏桐又马不停蹄地赶去码头清货,本来这事不需要他来做,公司有专门点货的员工,但雕哥好像对这批货很重视,特意打电话要他务必亲自到场,他即便十二分的不乐意也只能去。雕哥待他恩重如山,如果不是雕哥安排他去美国治病,他现在只怕已经躺在聿市的公墓了,所以雕哥交代的事他不能不上心。
  碰巧的是,在码头点货时遇见正在执行任务的寇海,穿着制服,带着一帮小兵小将在码头上转悠,威风凛凛的派头跟平日里嬉笑没正经的样子截然不同。寇海这人是这样,永远把工作和生活分得清清楚楚,工作的时候那是人模人样,绝对正派的公仆形象,下了班脱了制服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哪里好玩往哪里凑,但他不会乱玩,来往密切的朋友圈子也仅限于细毛黑皮他们这帮发小,圈外的朋友,一定要是没有利益关系的才打交道。
  寇海人很聪明,深知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道理,所以他跟死党们怎么鬼混都可以,但绝对不会接受一些乌七八糟的人“供奉”,要知道,以他所处的位置,随便盖个章放批货那可都不是小数目,想巴结他贿赂他的人不计其数。所以来海关这些年,身边不少同事都禁不住诱惑落了水,就他清清白白,经常有人把装满现钞的手提袋故意忘在他办公室,他从不为所动,大大方方地交公,因此深得领导信任,年纪轻轻就当上了缉私队大队长。
  “哟,稀罕啊,今儿怎么在这碰上了?”樊疏桐忒不待见寇海的“正派”形象,因为他太熟悉寇海脱了制服后的德行,故意挤兑他,“寇大队长,出息了啊,兄弟我在码头上混了这么些年怎么就没混出你这人样,瞧瞧你这身皮……”
  寇海双手作揖,凑过来低声道:“给点面子喽,下面的人都看着呢,以后我还怎么打渔……”寇海把出来巡查当做“打渔”的说法在海关人尽皆知,因为他最不喜欢坐办公室,觉得受憋,连抽个烟还要挨女同事的骂。他就喜欢带着一帮小兄弟到码头上四处走走看看,还特别喜欢出海,飚巡逻艇时的那个威风,别提多爽。运气好的时候会逮上“大鱼”,运气不好可能一无所获,但这不影响寇海热爱这门工作,他喜欢刺激喜欢挑战。这会儿见着樊疏桐,寇海甭提多高兴,问他:“你今天怎么过来了?你不是老板吗,还用得着你来码头吹风?”
  “你以为老板好当?要不我们换换?”樊疏桐给他递根烟。
  “我这行也不容易啊,日晒雨淋的,遇上任务连饭都顾不上吃。”寇海自个点上烟,又给樊疏桐点上。
  “你今天也是来执行任务的?”
  “可不,接到线报,说是有一批走私货。我跟兄弟们在这附近都转了半天了,连货的影子都没看到,妈的,假情报!”寇海气得够呛,朝手下打个手势,“你们都先找个地方休息吧,都累了半天了,小张,你去给大伙买点水。”
  还真有大队长的架势。
  手下的小将果然很听话,屁颠屁颠的跑去买水,有个小将不明就里,指着樊疏桐这边刚刚扛上码头的货说:“这货谁的,麻烦打开看下。”
  “是我们公司的。”樊疏桐抽着烟,漫不经心地跟负责这批货的小丁说,“打开给他们看下。”
  小丁愣着没动,好像走神了没听清。
  樊疏桐正要吼他几句,寇海摆摆手:“你就算了吧,跟我来这套!”说着朝那个不明就里的小将吆喝,“这货没问题,我哥们的,人家做的是正经生意。”
  樊疏桐挑挑眉:“难说哦,说不定里面就有你们要查的货。”
  “你扯吧,要是真有走私货,你会大大方方的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弄上岸?”寇海完全不当回事。既然有队长作了保,那个小将就没有再吭声,到一边喝水去了。樊疏桐问寇海什么时候有空,叫上细毛他们一起吃个饭,算是对他们上次为他接风洗尘的回请,寇海双手一摊:“别提了,这两天忙得我都要疯了,连熬了两个通宵,你没瞧见我这两只眼睛,都赶上熊猫了。”
  “我说呢,黑了一圈,还以为是英子练拳给练的。”
  “去去去……”
  两人扯了好一会儿,都到下班时间了,寇海看看表,恼火地跟手下的人说:“收工收工,啥货都没看见,妈的!我说刘群啊,下次你弄的情报能不能准点?搞得我们这大帮子人在这耗了半天,海风都吹饱了,这太阳晒得……”
  “是啊,队长,我都快晒成乌龟了。”一名皮肤黝黑的小将抱怨。
  “你丫本来就是一乌龟!”
  一片哄笑。
  “我先走了,回头再联系。”寇海疲惫不堪,哈欠连天,“我回去补几个钟头的瞌睡,再不睡我都要栽海里喂鱼了……”
  “臭小子!”樊疏桐笑骂。
  寇海他们走后,樊疏桐也准备回去,可他立即发现有些异样,负责点货的小丁脸色苍白,看着缉私队走远不停的抹汗,如释重负的样子。樊疏桐盯着他的时候,他连忙避开目光,转过身当没看见。樊疏桐的目光落在了那批货上,不多,也就百几十个包装箱,整整齐齐地码在一边,正准备装上卡车运去仓库。
  樊疏桐走到货边,用脚踢了踢,指挥扛货的马仔:“打开。”
  马仔顿时发愣,求救地望向小丁。
  小丁见状连忙过来打圆场:“樊哥,这批货是雕哥亲自点过的,没有问题。”
  “雕哥亲自点货?”樊疏桐眉毛拧在了一起,顿时脸一沉,“打开!”
  小丁讪笑:“樊哥,这不合规矩。”
  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樊疏桐眉心突突地跳:“你的意思是我还不够资格打开?”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自己来!”樊疏桐不由分说就去揭包装箱。
  “别,樊哥……”小丁和旁边的马仔连忙劝止。但樊疏桐铁了心要看货,任谁都阻止不了,其实他心里一直也有数,知道雕哥他们指派他做的生意未必是什么合法的,因为雕哥从不让他过问货的来路和货品,他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心想再怎么着不会是挨枪子儿的事,这样的事雕哥是不会让他干的,因为雕哥把他当兄弟,既然是当兄弟就不会让他挨枪子儿。可是当他揭开包装箱,一层层地扒拉看,拔拉到底层的时候,他整个人犹如万箭穿心……
  晚上,樊疏桐给老雕打电话:“雕哥,你杀了我吧,我不干了。”
  老雕显然已经知晓事情的经过,不慌不忙地劝他:“疏桐,你不要冲动嘛,有话好好说,什么杀不杀的,说着晦气。再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没什么大不了的?”樊疏桐抢过话,“就凭这批货可以让我死十次都不止!雕哥,我一向信任你,你说过的,我们做的生意只是打打擦边球,不会挨枪子儿,雕哥,你自己说,这事挨不挨枪子儿?我知道我欠你的,你救过我的命,我这条命都是你的,我怎么还都可以,但是你不能骗我……”
  “疏桐!你言重了!”老雕也有些动怒,电话里的语调抬高好几度,“这些年我怎么待你的,你心里有数!我不告诉你是为你好,怎么能说是我骗你呢?这么多手下,我最看重的就是你,我老了,扛不了多久,我的位置迟早是你的……”
  “不,雕哥,我不要你的位置,我只想过正常人的生活,不用像现在这样担惊受怕,我脑子里的伤你是最清楚的,说不准哪天就挂了,我想安安心心的过两年清静日子,这事我真干不了了!”樊疏桐主意已定,无论老雕怎么劝说,他就是不肯再过这种刀尖上的日子,第二天直接去公司收拾东西走人,阿斌问他公司怎么办,他就一句:“雕哥会派人来的!”阿斌又道:“那湖滨那块地怎么办?我刚打听了……”
  “怎么样?”樊疏桐对这事是很上心的,马上放下手里的东西,这才是他现在要办的头等大事!阿斌说,连波买的那块地属于湖滨乡的,他去乡政府负责批地的部门打听了下,樊疏桐看上的那一片已经有人定下,连定金都交了,约好了十天后签合同。樊疏桐问:“他们开价多少?”
  阿斌做了个手势。
  樊疏桐一颗心顿时凉到了底。
  ……
  樊疏桐觉得,人生就是个巨大的陷阱,谁都逃不脱。当两天后,老雕亲临聿市,将一张空白支票递到他跟前时,他就知道,他这辈子都逃不脱了。他当然知道老雕是如何知晓他要买下那块地的,阿斌就是老雕安插在他身边的眼线,他打个喷嚏都会传到老雕那去,他只是觉得悲怆,他所做的这一切朝夕能理解吗?
  老雕倒是把话说得很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我实话跟你说吧,我也不想干了,我比你还累!可是这一摊子事,手下这么多兄弟,不是说打发就打发的。我在这条道上拼拼杀杀半辈子,也真是受够了,但兄弟们跟着我拼了这么多年,我总要安排好他们后半辈子的生活吧?否则道上的人怎么看我?所以我大可以跟你交个底,一年,顶多两年,我就收手不干了,这两年赚的钱就是准备用来解散手下这些兄弟们的,也包括你的,既然现在你急需用钱,我就把这笔钱提前给你,你帮我再撑两年,两年后你想干嘛就干嘛,我老雕决不说半个不字!”
  “两年?”
  “没错,两年!”
  “可你这张支票没填。”樊疏桐的语气软了。
  老雕老谋深算,笑答:“你自己填,你需要多少就填多少,反正印鉴啥的都盖好了,你随时可以去银行兑现。”
  樊疏桐不解:“为什么要我自己填?”
  “因为你在我心里是无价的,我指的是这份兄弟情谊。”老雕指了指自己的心,一字一句清晰有力,“在这里,除了我的家人,我最最在乎的人就是你。一年前你受伤的时候,我比谁都急,比谁都担忧你的生死,我这辈子不知道受了多少人的欺骗和背叛,在遇见你之前,我几乎不相信任何人了,但是很奇怪,我就相信你。所以你在我心里是无价的,信任无价,懂吗?今后无论你有什么事,只要是用得上雕哥我的,我必效犬马之劳,疏桐,你还不信任我吗?”
  路况很不好,刚下过大雨,路上滚了很错碎石,别说樊疏桐有伤在身,就连朝夕也被颠簸得吐了好几次,樊疏桐气得骂她:“叫你别来,你偏要来!”朝夕狠狠地回道:“我不来,你要死了谁给你收尸?”“哦,谢谢,你还记得给我收尸。”樊疏桐恨不得把她扔出车,可又不时用眼光打量她,想来最近她备受煎熬,脸瘦得都凹进去了,眼窝也是,更加衬得一双眼睛鬼魅似的大得吓人,都这个时侯了,她都不忘跟他斗嘴,一秒钟的缓和都不给他。
  “出了这么大的事,为什么你们都瞒着我?”
  “不是我要瞒的,是他们要瞒的。”
  “多久了?”樊疏桐也是因为整天躺在病床上,眼底熬得布满血丝,见朝夕没明白过来,就吼,“我是说连波失踪有多久了!”
  “四五天吧。”
  “混账!”樊疏桐狠狠捶了下方向盘,“四五天!我居然一点信都不知道,你们为什么不去找?”
  朝夕蓦地就涌出满眶的泪:“找了,都在找,你爸和寇叔叔派了好几架直升飞机日夜搜救,很多警卫战士也都在溃堤附近进行拉网式寻找,没用,一点消息都没有……”她瑟瑟地抖起来,这几天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过来的,每天都哭,不停地哭,她真怕自己还没见到连波就哭死过去,想过很多种分开的可能,就是没有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他说过他最怕看不到她了,即便不能守在她身边也一定要看得到她,哪知道竟然是她先看不到他了,这些天拼命在脑子里拼凑他的样子,结果反而是越来越模糊,他的脸,整个地模糊了……
  “不是还没见到人吗,哭什么哭!”樊疏桐被她的哭声搅得很烦,板着脸呵斥道,“生也要见到人,死也要见到尸吧,现在还不是你哭的时候!”一边呵斥,一边愤恨地摆弄方向盘,转过来转过去,心情糟糕到极点:“如果你早点告诉我,至少我还能争取到更多的时间,五天了,你们现在才告诉我,就算他没被洪水冲走,只怕也饿死了,混账!你们这群混账!”
  “你爸不让我说。”朝夕抽泣着说。
  “你听他的?他都恨不得我死!”一提到父亲,樊疏桐的表情就扭曲得可怕,面目全非,当时他们正行驶在一条狭窄的山路上,左边是山坡,右边是被雨水浸软了的松土,稍不留意就会跌下几十米高的陡坡,樊疏桐刚把方向盘打向左边,猛听到头顶有轰隆的声音,当即拼尽全力往右打方向盘,一秒,顶多两秒,一块巨大的落石滚落在车边,朝夕吓得尖叫,樊疏桐也吓得动弹不得,因为他的半个车头已经陷进了右边的松土,正在缓缓下滑……
  “别动!”关键时刻樊疏桐保持着异样的冷静,到底是军人出身,心理素质非常了不得,他慢慢地,慢慢地把车往后倒,眉毛拧结着,眼睛一下都不敢眨,朝夕也屏住呼吸,尽管身子抖成一团,仍是大气不敢出。
  “别动,别动……”樊疏桐注意力全在车头,额上的汗水顺着脸颊直往下流,而汗水中有盐分,他脸上的伤痕还没有结痂,极大地刺激到他的伤口,不仅脸上,浑身的伤痕也都泡在了汗水中,他身上的条纹病号服已经被汗湿浸透了,朝夕听到他疼得直吸气,可是又不能有半点的松懈,否则就是车毁人亡。
  “小心点。”朝夕叮嘱他,连声音都在发颤。
  就是这么一句“小心点”,让樊疏桐稍稍放松了下,他瞥了她一眼:“放心吧,我车神的名号不是白当的。”樊疏桐颇为自信地也安慰了下她,原来他还是车神啊,朝夕不由得对他刮目相看,还真不愧是车神,临危不乱,耗费二十分钟后竟然稳稳妥妥地将车子倒回了路面,正要高兴呢,忽然发现路中间横着那块刚刚滚下来的巨石,就其体积来产,如果当时砸在车上,估计他们已经成了肉饼,糟糕的是,他们虽然逃过了这一劫,却断无可能移得开巨石。
  樊疏桐下了车,围住巨石转了好几个圈,气得直骂:“妈的,存心拦老子的道!”如果他们这个时候倒回去呢?也不可能,路太窄,根本没有倒车的空地,否则还是免不了车毁人亡。“怎么办?”朝夕望着那块巨石眼睛都直了,就在她发愣的时候,樊疏桐猛地将他往身边一拉,“轰”的一声,又是一块体积不小的石头砸在了他们脚边,朝夕吓得魂飞魄散,樊疏桐意识到这里不宜久留,刚下过暴雨,还会有更多的石头滚下来,如果他们不及早撤离,只怕还是要成肉饼。
  “只能走过去了,加快脚步,来!”樊疏桐牵着朝夕绕过巨石往前走,他观察了下地形,高坡下面是农田,这条山路应该可以通向下面的平地,到了平地就要安全得多了。可是他忽略了,他是一个重伤病人,身上伤痕累累,又被汗水浸透,每走一步都疼得他发抖,而且他还要照看朝夕,不能有丝毫的马虎。朝夕的脚被路上的碎石划得也是血淋淋的,头顶有七月的太阳火辣辣地烤着,脚下有尖锐的碎石,她很快就体力不支,全靠樊疏桐扶着走。
  其实没走多远,樊疏桐也不行了,不仅身上的伤口被汗水泡得刺痛,脑袋更是裂开了痛,痛得他想吐。
  他知道,他是真的不行了。
  终于在一个拐角处找了块稍微远离山坡的空地,樊疏桐摇晃着整个人瘫倒在地上,将朝夕也扯倒在地。
  “你怎么了?”朝夕试图扶起他,“起来啊,这里太阳太大了,我们会被晒死的!”她朝前面看了看:“不远了,可以看到下坡路了,马上就可以走到下面的农田那里去了,我们可以找户人家休息下。”
  樊疏桐呻吟着摆头:“我不行了,头好痛,身上也痛……”
  他痛苦不堪,竟然又开始抽搐起来,朝夕惊慌失措地拍他的脸:“你怎么了?别这样,这里没有人路过,我找不到帮手,背不起你啊……”朝夕急得哭了起来,拽着他的手拖他起来,他无力看着她,反而抓住她的手拽她坐下。
  “朝夕……”他唤着她,脸色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嘴唇透出乌色:“别动,就待在我身边吧,我可能要死在这儿了,你就陪我会儿吧,该死,怎么这么痛!朝夕,替……替我擦擦汗……”
  朝夕连忙从随身的小挎包里拿出手帕擦拭他额上淋漓的汗水,他却将她的手贴在他脸上:“朝夕,朝夕……”他虚弱地喘着气,“能不能把那天你当着大家说的话再说一遍给我听?就是你跪在我爸脚下说的那些话……”
  朝夕愕然,怔怔地看着他。
  “我想听,虽然明知道你是撒谎,可是我想听……”说着他眼中滚下浑浊的泪水,嘴唇哆嗦起来,“你能在那个时候救我,让我很欣慰……朝夕,连波可能……可能不在了,我也不行了,以后你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对不起,如果这个道歉还来得及,我想向你真诚地道歉……”
  “别说了,救你别说了,我不要听!”朝夕满脸的泪,蓬头垢面,试图瘵他扶着坐起,“你不能死在这里,连波刚刚出事,你要死了,你爸怎么办?”
  “他巴不得我死……”樊疏桐痛苦地抓住朝夕的手,显然听到了她说话,只是他再也无法坐起,只能像条将死的狗蜷在一起,“朝夕,我是真不行了,我……我现在问你,你可以原谅我吗?无论过去我对你做过什么,你能原谅我吗?朝夕,别让我带着你对我的恨死去,我不要你恨……”他的泪沁入她的手心,她感觉他的脸上滚烫,不仅脸上,身上也是烫得像是刚从开水里捞出来的。
  “你别说说,我去叫人……”她知道他的伤口发炎了,所以引起高烧。
  “别走,朝夕!我怕再也看不到你了,我不行了……”樊疏桐已经虚弱到无法睁开眼睛,他无力地将头歪向她的怀里,喘着气,“听我把话说完,朝夕!我知道我这个人太死心眼,两年来,我不是没有试过忘掉那件事忘掉你,可我办不到……一开始,我拼命工作,不断勾引女人上床,可是,每次还没进入善,甚至一触到对方的皮肤,我就疯了似的叫你的名字……然后到发现床上的女人不是你时,我就瘫了,从此我就成了一个幽灵一个活死人,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
  “你一定觉得我很肮脏无耻吧,可我是男人,那件事后却整个废了,废了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就是跟太监一样,做不了男人……你还小,跟你说这些你也不明白,我这么说的意思是,你是我的毒药,又是这世上唯一的解药,只有你能救我,因为我发疯似的迷恋上你,每次看到你跟连波在一起卿卿我我的时候,我就恨不得……恨不得即刻死在你们的面前!所以我是个虚伪的人,一面允许你们在一起,一面又在心里诅咒你们,这简直让我疯掉!这不是人过的日子啊,朝夕,你离我那反近,我却触不到你,稍微一靠近你就竖起全身的刺,你根本不明白,我是多么渴望你……没办法靠近你身边,我就拼命地想你,一点一滴地去加快,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恨不能把脑子掏空,我知道这是一种病态,我早晚会把自己溺死在那些想象的细节中,我这是自己在杀自己,可我没法不这样,我已经无可救药了……”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原本拽得紧紧的手也慢慢耷拉下来,朝夕恸哭着,抱着他的头,哭得声嘶力竭,不停地摇他:“你熬一熬,求你熬一熬,会有人来救我们的……”
  可是没用,他滚烫的不断扭动着身体渐渐回归平静,就像一个疲惫的旅人,终于倒在了荒漠中,不用给他挖墓地,他愿意这样了无牵挂地葬在天地间,葬在风的怀抱里,葬在璀璨的星空下,葬在明媚的阳光中,葬在心爱的人的身边……如果生命就此现上句号,他很高兴能死在她的怀抱里,她的心就是他的墓碑,他可以保证她会在心上铭刻他的名字,无论是恨他,还是原谅了他,抑或别的什么,她都会记得他……
  而他不会听到,空旷的田野里回荡着她撕心裂肺的哭叫:“来人啊,快来人啊——”
  连波的命真是大,水库溃堤的时候,他和老刘正在堤边采访拍照,就听到轰隆一声,旁边的人大叫:“溃堤了,快跑!”他还没反应过来,人就已经被冲到了洪水中,好在刚开始溃堤时,水库还只决了个小口,水流不算太急。他在水中拼命挣扎,试图往岸边靠,但是慢慢地水流量越来越大,他就渐渐失去了意识。
  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老乡家里,已经不能算家了,整修房子都泡在了水里,是老乡在一棵倒下的大树边发现了昏迷的他,估计就是那棵树拦住了连波继续往下游漂流,侥幸逃过一劫。老乡发现他还有气,就叫上几个的把他抬到了地势稍高的地方,后来洪水稍退了点,连波就被老乡接到家里住下了,可是四面被洪水围困,没法跟外面联系,也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直到数天后直升机在老乡家的上方盘旋时,连波带领几个老乡站在屋顶上呼救,这才被搜救队发现。
  连波没有想到,只不过失踪几天,家里就天翻地覆。攀疏桐在跟父亲的冲突中从楼梯上滚下来,头部受重创,颅内大出血。本来醒了,在慢慢恢复,结果他又急着去找连波,因劳累和颠簸导致脑内再次出血,专家们原本建议不开颅,可是情况危急不开也得开了,不想开了十分钟都不到,仅做了最简单的清理就缝合上了,血全部淤积在脑动脉的位置,谁都不敢再碰,一动就是死。连波赶到医院的时候,攀疏桐还在重症监护室,头上缠满纱布,昏迷不醒。他问谁,谁都不肯告诉他民生了什么,只听医生说,攀疏桐脑子里的淤血将伴随他一生。
  连波发飙了,第一次在那么多人面前咆哮如雷,可是没人敢吭声,最后还是珍姨将他拉到旁边,将事情的大致经过告诉了他,珍姨哭着说:“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在谈恋爱呢?我们都不知道啊,你爸也不知道,还以为桐桐在欺负朝夕,否则也不会下那么重的手,现在你爸也悔得不得了……”
  “谈恋爱?”连波以为自己听错了。
  “可不是,朝夕亲口承认的,她幸亏她承认,要不你哥就没命了。”
  “他们……在谈恋爱?”连波还没回过神,身体摇晃了几下,脑子里还在极力抗拒,“什……什么时候的事,怎么没听他们说过?”
  珍姨叹口气:“说是很久了,朝夕说的,从小就喜欢疏桐哥哥要,她答应回聿市也是因为疏桐,她说非常想他……”
  没有人知道连波当时是怎么想的,谁也顾不上他怎么想。他就像一只挨了一枪的鸵鸟,突然就没了声音,将自己整个地埋进了沙地。
  他一个人蹲在走廊尽头的墙角,抱着头动也不动,头发如一茬枯草,胡子拉碴,脸庞僵硬灰白如石像,眼睛也是死的,谁来劝他都没反应。
  包 括朝夕来到他跟前,他也没有反应。
  这太出手朝夕的意料了!她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他,抱着一颗必死的心去找他,当时她就下了决心,如果找不到他,她也不会活着回来,她随身的小挎包里连刀片都准备好了,天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决心啊……当他毫发无损地出现在她面前时,她还以为老天怜悯她,听到了她心底的祈求和哭诉,将他完整地送回到她的身边,她当时就扑进他的怀里哭得差点昏死过去,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太反常,也抱着她哭……
  可是在获知攀疏桐受伤的经过后,连波先是陷入沉默,然后整个人都变了,看着朝夕时的目光,一片森森的冰凉。至于父亲痛打攀疏桐的事,他没有太多的质问,他什么都不愿说,他只是不想跟父亲再住在一起,随后就搬出了军区大院,往到了攀疏桐两年前为他买的公寓里,谁去看他,他都不见。
  也就是自那以后,连波和养父樊世荣之间拉开了一道毕生都无法逾越的鸿沟,他很少再和父亲说话,见了面也形同陌路。
  这个样子大约过了半个多月,攀疏桐已经能吃东西也能开口说话了,连波每日都会去医院看望哥哥,但只要朝夕在,他就抽身走人,所以,朝夕从未与他们兄弟同时在病房里待过,也不知道他们到底说过什么,更没有想过攀疏桐会跟连波说什么。
  但是很奇怪,连波去看了几次攀疏桐后,突然态度就变好了,见着朝夕居然主动打招呼,又跟她有说有笑的,还主动帮她准备去北京读大学的行李,缺什么,他就忙不迭去买,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可是那种关切明显透着笔分,已经沦落成表面的客气,跟从前发自内心的呵护完全不是一回事。朝夕素来敏感,如何分辨不出来?她几次想问连波,马上被他敏感地转移话题,连波只字不提他失踪的那几天里攀疏桐和朝夕发生的事,朝夕忍无可忍,终于有一天,她在医院的走廊上拦住了连波:“连哥哥,你别演戏了,你是个好记者,但未必是个好演员,我也不想当你的观众,你大可以把你的心里话说出来。”
  连波还在搪塞,支支吾吾:“朝夕,你在说什么呢,马上就要去北京了,还有很多事要忙,别胡思乱想。”
  “连波!”朝夕忍耐到极限,大声叫了起来,睫毛颤动得格外厉害,一双漆黑的眸子霎时蒙上了水雾,“你不要把我当傻子!连波,我不傻,我现在可以很明白地告诉你,事情根本不是你想的那样,也不是别人说的那样,我没有和你哥谈恋爱,这是压根就没有的事……”
  “朝夕!”连波也扬高了声音,脸上顿时乌云大起,炯炯的目光突然燃烧起来,他指着走廊那头的病房,“你哥还在那里躺着,头痛得死去活来,你怎么还有心想说这些话?是真是假有那么重要吗?我现在什么都不想知道,我只要我哥哥快点好起来,他是为了去找我而弄成这样的……”
  “他是被你爸打的!”朝夕也失了控。
  “但他不去找我,情况会有这么严重吗?朝夕,你怎么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只想着自己……”
  “我想着自己?”朝夕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觉头晕目眩,刹那间冷汗就把她全身沁透,她瞪大眼睛看着他……
  “好了,我不想说了!我要去给哥拿新的CT照片。”连波不想继续跟她争执,撇下她自顾上楼。
  “连波——”朝夕见状歇斯底里的嚷起来,把自己整个儿点着了,冲过去一把拽着他,胸脯剧烈地起伏着像要呼吸不上来了,“你把话说清楚,我怎么想着自己了?你怎么可以对我说这种话?”
  “那你要我怎么说?”连波转过身反问她,眼神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沟通,他从未用这样的面目这样的语气跟她说过话。他一直是三月天最和煦的风,把她当做掌心的宝,她已经习惯并依赖于他的和宠爱,可现在究竟是怎么了,他突然就变成了隆冬刺骨的寒风,无视她的绝望,无视她的哀求,他几乎是恶狠狠地跟她说:“朝夕,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如果过去我对你说过什么,你都忘了吧,算是我的误会。你是我哥的女朋友,是我未来的嫂子,我还能对你说什么?朝夕,你已经成年了,不是几岁的小孩子,你好好用脑子想想,我还能对你说什么!”
  他这么说时,那消瘦冷峻的外貌,格外的庄严肃穆,表情陌生得好像他们从来就不曾相识。
  而朝夕突然就明白了,就在刹那间,她什么都明白了!他在放弃她,他以为她和攀疏桐真的是恋爱关系。他不想介入,他要退出——天啊,怎么会这样!朝夕只觉天旋地转,细挺的鼻梁渗出一层汗水,黑晕的眼圈当中直窜出不顾一切的熊熊火焰,她扯着他的衣用不放:“连波,你不可以这样误会我,你把我当做什么了,跟了哥哥又跟弟弟吗?我有这么无耻吗?我起码给我解释的机会吧,你分明在逃避,是在把我往那间病房推……连波,我是个人,不是猫狗不是宠物,你不想要了就甩手送人……”
  “朝夕!这样的话你也说得出来?我从来只把你当妹妹……”
  心底有细微碎裂的声音。
  哗啦啦,哗啦啦,碎了一地。
  朝夕突然就哑了口,迷迷蒙蒙地看着他,像是没听明白:“……妹妹?”
  “是的!妹妹!”连波加重语气,他从来没有这样狠过,眼底布满血丝,眉心拧在一起,“不然你还以是什么?从小到大,我一直就当你是妹妹,如果我说过什么让你产生误会,我现在就可以跟你道歉。朝夕,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你说你犯下弥天大罪,希望得到我的原谅,开始我不知道你犯了什么罪,现在我知道了,你不就是心里有负疚吗?觉得对不起我哥,又……又不能放下心里的感情……”
  朝夕整个地神经错乱了,下巴可怜地哆嗦起来:“我对不起他?你说我对不起他?我,我……”
  “好了,你别说了,何必把话说穿呢?大家都留点面子不好吗?”连波打断她,不想跟她继续争论下去,无情地掰开她的手,“不管怎么样,我们始终还是一家人,等你毕业了,跟我哥举行婚礼,就更是一家人了。”
  朝夕像在听一个疯子在说话,抑或疯了的是她,完全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茫然地看着他:“你就这么希望我嫁给你哥?你就断定我会嫁给他?我才十八岁,我连大学都没读,你就给我定下终身?你以为你是谁,你是我爹还是我妈,管起了我的终身大事大事?你就是你爹是我妈,也轮不到你来管……”
  “文朝夕!”
  “我叫邓朝夕!”
  “好,邓朝夕,我都忘了你改名了!”连波脸色铁青,指着她,“你还有没有一点点的怜悯之心,我哥都这样了,你居然只想着撇下他,纵然他做错过什么,可他是个负责的人,你呢?!你就这么对他吗?”
  连波吼了起来,把过往的护士和病人都吓一跳。
  “请保持安静,这里是医院。”值班护士忙过来制止他。连流意识到自己失态,很抱歉地点了下头:“对不起。”说完转身就走,根本不向朝夕看,朝夕伸出手想再次拽他都没来得及。他冰冷的背,像一堵墙彻底阻断了两人继续沟通的可能,就在刹那间忽然意识到什么,脑子里电光火石,噼里啪啦炸成一片,她抖抖地缩回了手,脸顷刻变得苍白,怔怔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问:“你哥跟你说了什么?”
  连波身子顿了下,没有回头,停住脚步反问她:“你觉得他会对我说什么?”
  “他……什么都跟你说了吗?”
  “你觉得呢?”
  他的话极大地刺激到她,心凛凛地起了一阵痉挛。够了!什么都不用多说了。她明白了!真是可耻啊,她竟然误会至此,巴巴地以为他死里逃生地回来会跟她重叙旧情,可笑的是,他们从未有过什么“情”!原以为是他误会了她,误会她和攀疏桐真是恋爱关系,结果反倒是她误会了他,他只是把她当妹妹,他都亲口这么说了,从头到尾是她恬不知耻,不要脸地想跟他叙旧情!这简直就是当众掴了她一巴掌,让她从天上跌到地上,又从地上直接跌进万丈深渊……
  而让朝夕万没料到的是,数天后,连波再次来到医院时身边竟然多了个女孩,他跟大家大方地介绍:“这是我女朋友方小艾。”那是个很清秀的女孩,笑容恬美,也显得很有教养,见着谁都落落大方地打招呼,跟朝夕打招呼时,竟然赞叹不已:“好漂亮啊,连波,没想到你有个这么漂亮的妹妹!”
  朝夕当时木愣愣在看着方小艾,又看看连波,心跳骤然停止,嘴唇颤抖,死人一样僵硬的脸上霎时白得没有一点血色。
  连波却避开她锥子一样的目光,神色自若跟方小艾说:“我妹妹从小就漂亮。”方小艾当时好像还应了句什么,朝夕没有听到,她什么都听不到了,也看不清了,一句话也没说转身就走出病房,经过连波身边时,她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漠然地瞥了他一眼,那目光森冷得让连波不由自主打了个寒噤。橘园潆心陌默
  没有人知道那一刻朝夕在想什么,因为想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她已经无爱也无恨了,当自己死了,彻彻底底地死了。
  那天是她一个人走路回大院的,下着小雨,回到家的时候浑身已经湿透,连头发上都滴着水,很多年后珍姨回忆那一幕,仍是唏嘘不已,那个小小的人儿,像是失去了灵魂的木偶,眼睛是死的,眼神是散的,米色的碎花连衣裙湿巴巴地贴着她纤瘦的身子,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她的脸上一直在流淌着什么,仿佛是从心底渗出来的,怎么也拭不去,嘴唇抖得厉害,身子也在抖,好像生命的热潮已经散尽,她成了具冰冷的尸体,就等着下一秒躺进棺材,永远闭目。
  珍姨被她的样子吓到,都忘了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只顾着跑到浴室去给她拿干毛巾,而朝夕却站在客厅里,死了的眼珠陡然又活了,因为她看到了角落里摆着的那架钢琴……那是他为了她买的琴,她曾经当他是今生唯一高山流水的知音,可是现在什么都没了,什么都完了,这辈子最后一缕光亮已经沉入地平线,她的太阳下山了!待珍姨拿了干毛巾出来,朝夕已不见人影,她还以为朝夕上楼去了,就先进了厨房,结果不到两分钟,外面客厅传来惊天动地的“嘣嘣”声,把整栋屋子都要震垮,珍姨惊慌失措地跑出去一看,吓坏了,只见朝夕不知道从哪摸出一把斧头,使出浑身的劲在劈那架钢琴,光亮的漆面顿时面目全非,琴键也被劈得四散横飞。珍姨拦不住她,也根本没办法靠近,整整半个小时,朝夕将那架钢琴劈得四分五裂,连门外的岗哨都惊动了,却无可奈何,因为那个时候的朝夕已经疯了,披头散发,歇斯底里,跟她妈当年发疯时的样子如出一辙。珍姨不得不给连波打电话,连波听明情况,沉默片刻,淡淡地说了句“让她劈吧”就挂了电话。
  没有人知道那一刻连波在想什么,因为想什么已经不重要了,他也当自己死了,彻彻底底地死了。
  人生的很多事就是这样,自己认为是对的,就肯定是对的,以为自己怎么样都是为了对方好,也不管这么做是不是被对方接受,是不是对对方的伤害。特别是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更是坚定不移地以为自己走着的是一条真理之路,真理是不会有错的,错了,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马克思都不是完人呢,而受伤害的一方呢,有没有想过对方为什么会这么做?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不会去想,也不愿意去想,这完全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就像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挨了一刀,骤然的疼痛根本没法让你去想刺你的人动机是什么。
  朝夕那年不过十八岁,还没正式迈入大学的门槛,以她的年纪和阅历是不可能想得这么深远的,就像樊疏桐说过的,她还没有长大,对人性还没有足够的认识,她还需要继续成长,而成长是要付出代价的,很显然,连波就是她付出的代价的之一。
  朝夕并不知道,连波在做出那样的决定之时比她挨一千刀一万刀还痛苦,那是一种毁灭性的灾难,而他又不得不面对这场灾难,因为哥哥还在病床上躺着,朝夕马上就要都大学要展开新的生活,他不能毁了她,父亲遭此打击也垮了,整日把自己关在房子里不出来,全家就他一个人还站着,还能站着,他没法只想到自己,他的天性和他所受的教育不允许在这种状况下想到自己,虽然他一直是个感性的人,活在理想的世界里,但前途未卜的儿女情长对于亲情和责任,他必须放弃前者,哪怕朝夕恨他,他也没有办法,因为这是他必须要做出的选择。
  对于朝夕和樊疏桐是否真是恋爱关系这件事,他没有直接问过樊疏桐,不是不想问,而是问不出口,当时樊疏桐刚做完开颅手术,浑身伤痕累累,头上缠满了纱布,他心都碎了,如何还能给哥哥的伤口上撒盐?可是樊疏桐心里明镜似的,刚开始不能手滑,每次看到连波就笑,是那汇总很欣慰的笑,因为连波还活着,只要他或者比什么都好。后来终于能说话了,身体也慢慢恢复,死是死不了的,樊疏桐觉得时间已到,兄弟俩终于进行了一次推心置腹的长谈。潆心陌默 橘 园
  “你很想知道我跟朝夕的事吧?”樊疏桐那天笑着问连波。
  连波没吭声,没吭声就是默认了。
  樊疏桐叹口气:“早该告诉你的,否则也不会弄成现在这样,悔都悔不过来了,对不起,秀才。”他目光哀凉地看着连波,心里其实也挣扎得厉害,他深知连波的善良,也知道连波一直喜欢朝夕,从小就喜欢,当然朝夕也喜欢连波,可是他怎么办?他的脑子都开了颅,鬼门关里走了一遭,也只有经历了这样的生死挣扎,他才看清在这世上什么对他最重要,那是他在最绝望的时候流露出来的最深切的渴望啊,能不能得到是另一回事,争不争取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了。
  “她在撒谎,我根本就没有跟她恋爱。”樊疏桐以这件事作为谈话的开头,着实让连波颇感意外,“我们这种样子算什么谈恋爱,针锋相对,水火不相容……可是我喜欢她,非常非常地喜欢,我瞒过了你,瞒过了所有的人,却瞒不了自己,在两年前我得到她的时候,我其实就已经陷入对她的迷恋,只是我一直不肯承认,这两年来我挣扎得很痛苦,不知道怎么面对你们……”
  “得……得到她?”连波不傻,捉住了最关键的三个字。
  “是的,当时她还只有十六岁,她就把自己……给了我……”樊疏桐压根就不想隐瞒,他深知这世上没有永远的秘密,连波是晚会知道这件事,与其那样还不如他自己来说,“我一直很后悔,怎么对自己的妹妹做那样禽兽不如的事情,可是……你知道的,男人有时候难免会失控,但那不是我的本意,两年前我去看她原来是想去赎罪的,当时我就想只要她肯原谅我,就是拿刀割我的肉我也认了……”
  连波问他:“为什么从来没有听你讲过这件事?”
  樊疏桐显出很无助的样子,“我能讲吗?我怎么讲?但我心里为这事一直不好过倒是真的……连波,我没法跟你详细说我是怎么对她动情的,男女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特别是有了那……那种关系,身心会很大的蜕变,我发现自己已经放不下她,说来你可能不信,我……我这两年都没有碰过别的女人,因为总是会想到朝夕,每一次想到她就不行了,我做了两年的太监,你信吗?”
  连波信吗?
  樊疏桐知道,他会信。
  因为他说的是实情,他的确做了两年的太监,他真是发自肺腑地在说这件事啊,没说一个假字,上帝可以作证,只是他并不信上帝。
  “连波,我知道我以前很浑球,可是在感情上我绝对是个认真的人,我应该对朝夕负责,如果她愿意让我负责的话,而且,今天我也不妨把话跟你挑明,如果你是真心喜欢朝夕,如果你不介意……不介意我跟她的过去,我可以让步,因为我们是兄弟,我是哥哥,哥哥应该让着弟弟,成全你其实也是成全朝夕,我愿意。”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长相厮守,看着她幸福,其实也是一种满足,我知道你一定可以带给朝夕幸福,因为你对她的感情不比我少,瞎子都可以看得出来,何况我还没瞎,何况我们是兄弟。”
  “而我愿意成全朝夕也是因为她救了我,当时如果不是她跪着说出‘实情’,我早就死在我爸的皮带下了。你知道这对一个女孩子来说,主动承认这样的事需要多大的勇气,她愿意为我作出那样的牺牲,我为她牺牲又有什么不可以?”
  “连波,我现在就可以把她交给你,只要你愿意。”
  连波会愿意吗?
  樊疏桐知道,他不会愿意。
  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樊疏桐太了解这个呆子,如果别人为他挨一刀,他会愿意为对方挨十刀,挖心掏肺都不在话下。
  这个呆子啊……
  果然,跟樊疏桐谈过话后,连波说彻底改变了对朝夕的态度,把她当妹妹吧,只能这个样子,哥哥伤成这样子都愿意成全他,他就是再喜欢也不能接受啊!而且他也觉得朝夕的心智还不够成熟,不是说她见异思迁,而是她现在还小,以后还会遇到比他更好的人,他不想早早地说把她困住,她现在这个年纪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少女情怀嘛,喜欢一个人容易,忘掉一个人也不是什么难事,否则她怎么会喜欢上樊疏桐后又转移视线,喜欢他了呢?所以那天在医院走廊他才会对她发那么大的脾气,说那么狠的话,虽然事后心里也很痛,可长痛不如短痛,要让她死心只能这么做,而且一不做二不休,第二天他就跑去鹊桥婚介所找黑皮,拿出五十块钱往黑皮桌上一拍:“给你。”
  “哟,你这是干吗呢?”黑皮一头雾水。
  “我要征婚!”
  “啥?”
  “我要征婚,你给介绍个对象!”
  黑皮吓得直哆嗦,结结巴巴地说:“秀……秀才,你没受刺激吧?”
  连波不耐地瞪他一眼,“你哪来那么多废话?你是开婚价所的,我来征婚,有什么好奇怪的?你这要不行,我可以找别家!”说着就要起身。
  “别介,秀才,介绍对象是我的强项,这不是问题,不过这钱……”黑皮又将那钞票往连波跟前推,“你收回去,自家兄弟,还收什么钱啊。”
  连波按住他的手,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通融:“你要不收钱,我马上就走!”
  没办法,黑皮只得暂时收下钱,他就觉得纳闷,以连波的条件还用得着上婚介所?喜欢他的姑娘只怕排成队,这小子肯定受了刺激,还不是一般的刺激,莫不是为朝夕和樊疏桐的事吧?但黑皮不敢问,连波当时那样子像是吃了炸药,跟平常的斯文和气判若两人,他可不想找晦气,因为最近大家都不怎么正常,就说常英吧,头天也上他这儿来过,也要他给介绍个对象,一身警服闯进来,吓得黑皮还以为自己又犯了什么事了。好吧,上他这儿来的是客,想要找对象他就要尽职尽责,黑皮问连波想找什么样的姑娘,结果连波来了句:“你看着办吧。”
  “啥,我看着办?我说秀才,找对象的是你……”黑皮更加确定这小子是受了刺激,脑子都不好使了。“你说个大致标准,我来给你推荐,包你满意。”
  连波板着脸,沉吟片刻,说:“就一般的吧,性格好点就行。”
  “模样呢?”
  “随便。”
  黑皮差点被噎死,怎么跟常英的口气一样的啊,他头天也晕么问常英,问她想找什么样的对象,结果常英凶巴巴地吼了句:“是个公的就行,哪来那么多废话!”吓得他再不敢吱声,但是黑皮的脑袋瓜子还真是好使,他稍微琢磨下连波征婚的原因,心里就有了主意,从一大摞资料里抽出一张给连波:“你看看这个怎么样?多清纯啊,像极了年轻时候的林青霞,人我也见过,说话好温柔的……”
  连波只是随便瞟了眼,却愣了几秒。
  黑皮试探道:“你要是觉得看着顺眼,我马上可以给你安排见面。”
  连波拿起了资料,盯住了报名表格上的照片。黑皮心里都乐开花了,这个呆子,心想摆平你还不简单,谁不知道你喜欢朝夕啊,那我就找个样子差不多的罗,一准中!果然,连波看了那女孩的照片后,点点头:“好吧,就好了。”
  黑皮拍了下桌子:“行,我这就给你安排,你只要记住她的名字,到时候别叫错就行了。”
  “她叫什么名字?”
  “方小艾。”
  常英突然找黑皮介绍对象也是受了刺激。
  自樊疏桐和朝夕的“恋情”在大院里传开,常英性格大变,一连好几天,她都失踪,家人和同事都找不到她的人,不知道她去了哪儿,常英回到家的时候,整个人瘦了一圈,也不说话,寇海问了她几句她就一拳挥过去,当时寇海的左眼就青了,成了半只熊猫。如果不是常惠茹拉着,兄妹俩估计又是一场好打。
  第二天,常英闯进黑皮的婚介所要求介绍对象,黑皮不想成熊猫,乖乖地给她填了资料,说马上给她安排合适的。结果常英前脚刚出婚介所,后脚又跟进一个警察,也是一身警服,看样子警衔还不低,黑皮当时吓得脚跟都软了,一大早就两上警察登门,他也不知道招了什么晦气,好在那们警察同志非常和气,背着手在黑皮的婚介所里里外外溜达了个遍,黑皮跟在后面,一边递烟一边满脸堆笑:“警察同志,我们这里是守法经营。”
  “没说你不守法啊,你干吗这么紧张?”警察接过烟,反而瞅着黑皮乐,朝门外看了看,指着常英远去的背影,“刚才那们……就是那位警察同志进来做什么?”
  “哦,你是说常英啊,她来征婚的。”
  “你认识她?”
  “认识啊,我们住一个大院,是我一哥们的妹妹,我看着这丫头长大的。”黑皮挠着后脑勺,一脸的百思不得其解,“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一进来就说要我给她介绍个对象……”
  “咚”的一下,警察同志坐到了椅子上,掏出五十块钱放桌上,“嗳,内(那)个……我也来征婚,你也给我介绍个对象吧。”
  黑皮张着嘴,样子像是遭雷劈了。
  “没听明白?”警察脱下警帽,也挠着脑袋,挺不好意思地笑笑,“我这不工作忙嘛,没时间找对象,家里又催得紧,没办法……”
  “哦,哦,是这么回事,”黑皮反应过来了,总算松了口气,连忙将那张钞票还回去,“这钱我不能要,帮人民警察解决个人问题是我的荣幸,也是我作为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您赶紧拿回去。”
  警察闻言哈哈大笑起来,指着黑皮:“你小子,嘴巴还真地说,应尽的义务……哈哈哈……行行,就冲你这话我们是朋友了,我会经常来看你的。”
  黑皮恨不得抽自己的嘴巴,经常来看他?开门做生意,警察没事就登门那是好事?我的天,那别人还真以为他在开黑店,贩卖人口呢……但他只能赔笑,从后脑勺挠到秃顶,讪笑道:“内(那)个,当然是没有问题,我很欢……欢迎您经常来看看,这是我的荣幸,不过请问您想找什么样的对象呢,我……准给您挑个好姑娘。”
  “嘿嘿,嘿嘿……”那警察一个劲地傻笑,目光有意无意地瞟过桌上常英刚填过的资料,一语双关,“这个嘛,你看我工作很忙,如果是个普通姑娘只怕很难理解我的工作,最好是……最好是……”
  说着目光又瞟过常英填的资料。
  “最好是同行。”黑皮多贼啊,这么多年的江湖可不是白混的,“没有问题,我一准给您安排个同行,又漂亮又大方……”说着故意用手拍拍常英的资料。
  “哈哈哈……”那警察又哈哈大笑起来,指着他,“好小子,不愧是在外面混的,这脑袋瓜子还真不是一般的灵光,行,你就给我安排吧,这钱呢……”他把那张五十块的钞票推到黑皮跟前,“你必须收下,我是人民警察,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是纪律懂不?”
  “懂懂懂,好警察,好警察!”黑皮忙不迭点头,伸出大拇指,又拿出一份空白表格给那警察填,那警察也公事公办地填完,黑皮拿过来一看,差点晕过去,竟然是市局刑侦队副队长黎伟发,他今儿可是遇上大神了!
  打发走这位大神,黑皮连忙给寇海打了个电话,把常英来征婚的事情通报给他听,结果寇海在电话里火气大得很:“我管她干什么!她最好明儿就给我嫁出去,少个祸害,臭丫头!”黑皮不用问都知道寇海肯定又被常英K了一顿,连忙说:“自己的妹妹嘛,干吗计较,你放心,我会给她找个好对象的,一准救你于水深火热中。”
  寇海说:“快点找,快点找,我烦死她了!”
  于是两天后,常英去公园跟黑皮安排的对象会面,结果“碰巧”接见了自己的顶头上司黎队,正坐在双方约定的椅子上看报纸,常英很尴尬,问黎队:“黎队,您今儿怎么有空上公园来坐了?”在她的印象中,黎大队长一向忙得脚不着地,刑侦队最忙的就是他了,甭管大案小案他都必须事事过问,有时候忙得连回家睡觉的时间都没有,就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打发一宿,这么个大忙人怎么还有闲工夫在公园看报纸?
  结果黎队冲她一笑,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我在执行任务,你呢?”
  常英反应很快,忙接过话:“我也在执行任务。”
  黎队露出颇为不解的神色:“执行任务?你是我的手下,你执行任务我这个当头儿的怎么不知道?”
  常英眼皮一翻,恨不得举枪自尽。
  ……
  后来的情形是怎样没人知道,但是几天后寇海气势汹汹打电话给黑皮,扬言要砍死他,理由是他竟然吃了豹子胆给常英介绍了个警察对象。原来常英还真把黎队带回了家,是她带回家的还是黎队自己跟着回去的那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寇海肺都气炸了,在电话里把黑皮骂了个狗血淋头。黑皮才不生气,因为这表示他配对成功了,他乐不可支地跟寇海说:“警察好啊,有个警察妹妹就拽得不得了,现在又有个警察妹夫罩着你,你丫就是抢劫,也没人抓你。”
  “滚!你丫怎么不去抢劫!”
  “我要是有两个警察罩着,我就去抢,只抢你!”黑皮乐开了花,因为这是他数天风第二次配对成功,捷报频传,是个好光兆头啊,他摇头晃脑地跟寇海说,“哎呀,我今儿接到你这电话真是太高兴了,上午都接到方小艾的电话,说连波约会她了,哎哟喂可把我乐得,成就一段姻缘就是对社会作一份贡献,我陆春江功德无量啊……”
  “方小艾是谁?”寇海冷不丁问。
  “连波的对象啊,我给介绍的。”
  “连波也找你介绍对象?”寇海受惊不小。
  “可不是,我忒有眼光,立马给他挑了个跟朝夕差不多样子的,还真就被他看上了,那姑娘是计委的,家里条件不错。”黑皮当媒婆上瘾了,觉得自己很有功劳。寇海却在电话里嘀咕:“连波这小子脑子没坏吧,他哥开了颅,他又没开……”
  樊疏桐出院后的第二天,连波带着他到湖滨去看地。
  已经秋天,湖滨遍野都是翻飞的苇丛,有好几个湖泊连在一起,远处是连绵的青山,虽然地方偏远但风光是很不错的,即使是冬天,芦苇已经发英枯萎,但那起伏的芦花浪一般层层涌向潮岸,一会儿向东倒,一会儿向西扑,加上呼啸的狂风掠过旷野,那种极致的苍凉透出电影般的画面效果,令人震撼。
  樊疏桐看着那些芦苇,心里某个地方动了动……
  潮岸的风很大,仿佛能把人给吹透,连波穿了件臃肿的深蓝色棉袄,一张脸冻得通红,可是他丝毫没有感觉出冷的样子,仰望灰色的天空,看不到流云,只有心里某个模糊的面孔被他用眼光在天空一笔一笔地勾勒……
  “哥,知道我为什么带你上这个来吗?”
  连波一动不动地站在风里,像是铁了心要把自己站成一棵树,因为朝夕很喜欢舒婷那首脍炙人口的诗,里面有这样的句字:“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融在云里,每一阵风过,我们都互相致意,但没有人听懂我们的言语……”当时朝夕还跟他说,她来生也会做一棵树,等着前世约定的人过来找她,连波问她为什么想做树,她说树在地上生了根,无论经历怎样的世事沧桑,树始终还是在原来的位置,这样那个她要等的人才不至于找不到她……连波当时听了心潮起伏,接过她的话:“那我也做一棵树吧,就站在你身边,这样无论经历怎样的世事沧桑,我和你也始终在原来的位置,谁也不会丢失谁。”
  那样的话他居然说出了口,非常明显的暗示!朝夕何其的聪明,当下就领会了,脸颊绯红……
  连波一直记得她当时脸红的样子,目光婉转,低着头不好意思看他,可是她默认了他的许诺,第二天就在笔记本的扉页上面画了一棵树,故意拿着那本子请教他问题。他当时看到那棵树幸福极了,激动得一个晚上没睡着觉,也在扉页上画了棵树,还故意将枝叶连接在朝夕画的那棵树上,然后趁着朝夕熟睡时将那本子轻轻放在她的枕边……这是他们隐秘的评议,就像舒婷的诗里写的,没有人可以懂,除了他们自己。他当时是怀着怎样的信心和决心许下那样的诺言啊,可是他非但没有实现,还那么残忍地将她推开,残忍地割裂了他和她之间的一切联系,如果他们真是两棵树,曾经枝叶相连,那么他无疑是用锯子锯掉了那些牵牵绊绊的枝叶,树当然还活着,可是已经两不相干,因为他从树根到树心已经整个的枯死了,活着的仅仅是具没有灵魂没有心的空壳……
  “你为什么带我来这里?”樊疏桐打断了他的遐思,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当然是有原因的。”连波依然背着手站着,一动不动,眼神像是被掏空了似的,直到将目光投向那起伏的苇丛,眼睛里才有了些神采,“哥,我带你来这儿是想拜托你一件事,你能帮我做到吗?”
  “当然,只要你开口,什么样的事我都可以帮你去做。”
  “那好,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
  “什么事?”
  “你在这里建栋房子吧。哥,我曾经答应过朝夕,要为她建一个梦想的家园,要建在湖边,院子里种满紫藤萝,推开窗户能看见翻飞的苇丛,那些苇丛会让她想起自己的母亲,还有父亲,我答应了她,可是我没有做到,也做不到了。我这么说你应该明白吧,我把朝夕交给你了,在医院的时候,我就想跟你说这话,但那时你伤势很重,我怕加重你的心理负担就没有说,现在你出院了,该是我们兄弟间交底的时候了,哥,我只想说三个意思:第一,我放弃朝夕并不是因为我不愿意实现自己的诺言,而是因为我不能为了自己而破坏你和朝夕之间的感情,不管你们有没有恋过爱,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她,她也很喜欢你,否则不会冒死救你,我确信你可以带给她幸福,也希望你能给她幸福,只要你们幸福,我也会很欣慰。”
  “第二,我放弃朝夕并不是嫌弃她,哪怕她跟你有关系,在我眼里她始终是纯洁无瑕的,虽然我并不造成婚前就有那样的关系,但我相信朝夕不是那种轻浮的女孩子,她一定是事出有因才会那么做,她毕竟还小,据你讲当时她才十六岁,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怎么可能确保不犯错?何况她当时刚刚经历了丧母之痛,一时冲动难免会做傻事,我不也做过傻事吗?我也会看不起你,当然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你会对她负责的吧,哥?”
  “是的,我愿意对她负责。”
  “那好,我就放心了。我在这附近买了块地,当然是借钱买的,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我没有钱再建房子了。现在我把这块地送给你,你来给朝夕建她想要的房子吧,给她一个温暖的家……她太不幸了,希望你能好好地照顾她,不要再让她受一点点的伤害,否则我不会原谅你,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连波说到这儿忽然哽咽,依然保持着树的姿势,一双手捏得紧紧的,手背青筋凸显,他低矮着面孔闭着眼睛,像是在极力压抑着什么,“哥,知道我要跟你讲的第三个意思是什么吗?”
  “连波……”樊疏桐看着他的样子很是不忍。
  “我想告诉你,我……我其实很爱朝夕,非常非常的爱!从前我不敢说,是因为我觉得她没有长大,还不能真正理会爱的含义,我原想等她成年后,至少是大学毕业后再告诉她的,可是没有机会了,我不能跟她说这样的话,这辈子都不会说。所以,我今天要说的第三个意思是,我放弃朝夕不是因为我不爱她,哥,十年了,我对朝夕日积月累起来的感情,除了亲情,更多的是爱,也唯有爱才会让我放弃怎么的选择,如果你辜负了她,就是辜负了我,哥,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说着连波整个人仰倒在枯黄的草地上,当自己死去一样,哀伤欲绝地躺在那里,他一动不动地瞪着天空,依然用眼光描画着她的轮廓,抑或在丈量天堂的距离,无限深远地延伸着,没有一丝害怕和惊慌,好像下一秒他就会死,他已经接受并且准备好了躺进坟墓,只是灵魂不得安息……
  而他还在絮絮叨叨,似在跟自己说:
  “哥,我现在根本不敢想她有多恨我,她恨死了我,这才是我最难过的……可是我没有办法,一点办法都没有。我知道我没出息,男人应该拿得起放得下,可我就是忘不了她,怎么样就是忘不了她,跟方小艾在一起的时候,总要把她幻想成朝夕才能勉强让自己保持正常人的举止,如果我撇开朝夕,不去想她,方小艾的脸在我眼里就完全是陌生的,我怎么这么没出息啊,我这辈子完了……”
  ……
  时隔多日,樊疏桐每每想起连波那日说的话,心里真的很不好过,他觉得自己是夺人所爱,夺的还是最亲的弟弟的最爱,心里的负罪感仿佛铅一样的压在他心头,让他没办法轻松起来,情绪十分低落。兄弟俩一连数天都保持缄默,谁也没有联系谁,仿佛那天什么也没有说过。他们现在都住在各自的公寓里,很少回大院了,朝夕去了北京读大学怕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听说军区安排了樊世荣去南方某地疗养,珍姨也会跟着过去照顾他,说是长期疗养。
  曾经很热闹的家,现在只是栋空荡的房子,静得让人心悸。
  这天下午,珍姨给连波打电话,说她和首长马上要走了,家里还有些东西不知道怎么处理,要他回家看看,连波下班后回了趟大院的家,珍姨指了指客厅角落里的一堆烂木头:“瞧,就是那些……”
  连波顿觉心像被洞穿了一个窟窿,虽然想象过会是什么样子,可是真的见到那架被劈烂钢琴,他还是无法忍受这样的刺痛,那疼痛顺着肋骨肩背瞬即蔓延到全身,那一刻,他怀疑自己是否能活着转身……
  珍姨一说起朝夕就眼眶通红,一边说一边抹眼泪:“唉,这孩子真是让人担心,你没见她那天劈琴的样子……
  劈完了就一个人关屋里,我怕她出事,晚上就偷偷进房去看她,结果你猜怎么着,她眼睛根本就是睁着的,可是我走到她床跟前她又像是看不见我,可把我吓坏了,就在她床边守了一夜,她竟然就睁一夜,连身都没翻,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像根木头,怎么会这样,以前这孩子很活泼的啊!”
  珍姨哽咽着,指着客厅墙角的一堆烂木头说:“瞧,都劈成那样了,谁都拦不住,一边劈一边哭……”
  “这儿没事了,珍姨,你去忙吧。”连波打断她。
  珍姨进厨房后,连波在那堆烂木头边站了很久,仿佛那是一座墓,他在凭吊着谁,脸上是一种万念俱灰的哀恸。晚饭他没有吃,一个人在朝夕的房间坐着,也不开灯,就那么坐着……外面下起了暴雨,噼噼啪啪的雨点打在窗玻璃上,风声雨声透着无尽的凄凉,他知道,从今后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他又一次丢失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仿佛是身体中的某个部分被生生地剜去,疼痛麻痹了他的神经,让他开始怀疑那个地方还能不能活过来。那个地方是他的心。
  没有办法,他完全没有办法做出另外的选择,哪怕她恨他。他只能寄希望于她将来长大后能理解他,哪怕她再也不见他,虽然她现在已经十八岁了,但感觉上他还当她是个孩子,就像十年前第一次见到她时一样,她是个多么惹人怜爱的小孩啊……
  十年前他还在重庆读军校,突然接到家里的电报,说哥哥出事了被关了禁闭,他连夜赶回聿市,去医院看望那个被哥哥扔下楼的“妹妹”。病房门当时虚掩的,连波推门进去时,病房内只有护士在,没有语言可以形容连波第一眼见到朝夕时的感觉,那时候朝夕还只有八九岁的样子,脸蛋粉嘟嘟的,看到连波时仿佛花朵绽放,竟然露齿一笑,就是那笑让连波心里划过一阵刺痛,他愣怔了好一会儿,没有回过神。
  也不知怎的,他看着小朝夕心里陡然就生出一种异样,闪电一样照亮了他黑暗的心田,他没有办法移开视线,慢慢靠近她,像靠近一个遗失多年的梦,生怕眨眼工夫她就会不见了似的。
  “你是谁啊?”小朝夕当时躺在病床上,歪着小脑袋打量他,虽然脸上的伤痕明显,可看上去她的精神还不错,一双黑眼睛亮晶晶的。
  连波俯身微笑起来,发自肺腑地笑起来,像看着一个失而复得的珍宝一样看着她:“我叫连波,是你哥哥,你可以叫我连哥哥。”
  小朝夕的黑眼睛弯成了月亮,露出一口细白的牙,一点也不生分:“连哥哥,你是来看我的吗?”
  连波点点头:“对啊,我来看你的,你摔在哪里,还疼不疼?”说着他在她床边的椅子上坐下。小朝夕格外好奇地打量他:“不疼了,我是个勇敢的孩子,不过连哥哥,你为什么才来看我呢?”
  连波一愣,笑道反问:“为什么你会这么说?我们之前没有见过面啊。”
  “咦,我好像见过你呢,肯定是见过!”小朝夕还真像那么回事地眨巴着眼睛,想了想,说,“你是不是从翡翠城堡过来的?我每晚都在书里看到你呀,我最喜欢那本书了,不过你怎么知道我受伤了呢,是不是那只乌鸦告诉你的?”
  连波当时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她在讲什么,后来他才搞清,原来她是把他当某本童话书里的人物了。多么纯真的孩子,无论大人的世界多么浑噩纠缠,她的眼睛和心灵只看得到美好,她就像是个生活在童话世界的小公主,丝毫不曾想过未来她的人生会遭遇到怎样的不幸。
  朝夕是不幸的,否则不会变成现在这样,她已经这么不幸,他还要把她往悬崖下推,别说朝夕,他连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此刻他仰倒在朝夕睡过的床上,忽然感觉到脑袋下枕着样软软的东西,抬头一看,原来是她的一件睡裙,白底小碎花的图案很清新,衣服上还留着她身上特有的气息,淡淡的,像是春天田野里的花香,让他不由得深呼吸,再呼吸。然后他发疯似的把它捧在胸前,整个脸都埋了进去……
  “朝夕,朝夕……”
  他在心底绝望地唤着她,好像这样她就会出现在他面前一样,可是他知道她不会来的,他那么残忍地撇下了她,她这辈子都不会再多看他一眼了。曾有过的美好的甜蜜,此刻都变成了粗壮的尖刺,深深扎着他的心。他将头埋在她的衣服里,狼一样地低声号哭起来。凄切的哭声,在静寂的夜空,时轻时重,犹如山谷里呼啸而过的狂风。
  一年多来,朝夕常在梦中惊醒,梦见有人在黑暗中哭泣,是她自己在哭,还是别人在哭,她分辨不出来。
  她还模模糊糊听到有人在喊她,“朝夕,朝夕……”她隐约知道那个人是谁,却并不愿去想,每每醒来总是决然地将梦境遗忘,不容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念想,在她看来,她遇见那个人只是老天爷蓄意地开了一个玩笑,他们都在各自的世界,就像是两颗流星,只能在各自的轨道里运行,一旦相遇就会把彼此撞得粉碎。
  而事实是她已经粉碎,灵魂粉碎,心也粉碎,活着的只是一具空壳,她再也不会相信这世上有梦想家园的存在,就是有,也不会属于她,从小她就喜欢看书,书里都说这世上最靠不住的就是诺言,她偏不信,所以才受伤,现在她唯一坚信的是,他早晚会将她完完全全地遗忘,就如她亦会拼命遗忘他一样,也正是这个不幸遇到的人让她明白,这世上很多东西,是没办法永远地抓住的。终有一天,那些曾经的过往都会随风消散,比如诺言,她和他的故事也会成为浮光掠影,不复存在。
  只是,当朝夕迎来她在北京的第二个冬天时,她不知道还能不能熬得过这个冬天,每天都被无休止的腹痛折磨得死去活来,人越发单薄消瘦,走路都是轻飘飘的,仿佛随便呵口气就能化了去,为此同寝室的姐妹给她取了个外号,叫做“仙女”,她只能苦笑,上个月,她实在痛得受不了了,就鼓起勇气去医院检查了下,照了B超,结果显示果然是她的肚子长了东西,是个肿瘤,医生建议她做进一步的检查,以确定肿瘤是良性的还是恶性的,如果耽误治疗,怕有生命危险,当时她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医院,良性也好,恶性也罢,她根本懒得去管,痛吧,就这么痛死过去是最好的。
  她知道,她这是在自虐,好像只有借由着身体的疼痛才能缓解心里的痛,都说时间是医治伤口的最好良药,可是一年过去了,她心上的口子仍然在夜深人静时撕裂般地疼痛,她睡得是上铺,每晚都在床上辗转难眠,一动床铺就摇晃,还咯吱作响,搞得睡下铺的同学很有意见,没有办法,她只能忍着不动,像把自己捆在受刑台上一样,任由着千刀万剐。
  在北京读书的这一年多里,朝夕没有交一个朋友,跟寝室里的姐妹关系也一般,这跟她的性格有关,也跟她的美貌有关,太漂亮的人是要遭天谴的,连天都谴,如何逃得过人的嫉妒?其实Z大的美女为数不少,跟旁边的S学院大以帅哥闻名一样,Z大正是以美女闻名,而漂亮有时是要付出代价的,漂亮得过分了就会犯众怒,会成为所有人的眼中钉,很不幸,朝夕的美貌就犯了众怒。
  虽然生着病,可就有话怎么说,病中的美人才真的楚楚可怜,朝夕的身段好,皮肤好,那双漆黑如深潭的眼眸永远低垂,犹自哀怜的样子让Z大的男生无不趋之若鹜,就连毗邻的S学院也经常有男生来瞻仰朝夕惊世骇俗的美丽,只要是她出现的地方,无论是食堂、图书馆、教室还是宿舍区,总有各色男生往她身边靠,跟她搭讪,或者莫名其妙送张电影票什么的,而朝夕就像是一座千年冰山,从不对那些男生露笑脸,没有人可以融化得了她,她也不会给别人一丝一毫的温度,这样的美人是不会讨人喜欢的,哪怕是那些为她倾倒的男生。
  而女生们则都不愿意跟朝夕走在一起,因为会被比下去,朝夕的美丽是很独特的,并不是那种艳光四射的美艳,她穿得很朴素,也从不往脸上涂脂抹粉,脸上永远干干净净,她更多的是以气质出众,再美的女生走到她身边也会黯然失色,而长相一般的女生就更加避而远之了,否则等于是把自己的缺点暴露给大家看,可怜的朝夕走到哪里都是孤零零一个人,除了必须的交流,基本上没有人跟她说话(也可能是她自己不愿意跟别人说话),有一次她生病发高烧,几天没有上课,躺在床上睡得饥肠辘辘,虽然没有一个人问她句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最后还是他自己撑着爬下床,走路到校门口拦了辆出租车去医院打点滴。
  慢慢的,朝夕有些明白,不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惹人嫉妒,还有一个原因,她没有什么家世背景值得炫耀(或者说她没有炫耀过),加之没有人过来看望她,让周围的人以为她不是来自乡下就是来自某个小城镇,人都是势力的啊,寝室里的几个女生都有着很好的家境,父母不是当大官就是做大生意,在她们眼里,朝夕跟她们压根就不是一个档次,很自然地就将朝夕隔绝在她们的圈子之外。
  其实并非没有人来看朝夕,而是她不愿意见,连电话也不愿意接,连波偶尔打电话到宿舍,她就从来不接,有一次连波出差到北京,在Z大去了几趟都没有见到她,不知道她躲去了哪里,自从一年前她一个人孤零零地来到北京,她就将这个人整个地从心里剜去了,他就是她的毒瘤,直接长在了她的心上。
  寇海也来看过她,大约是连波托付的,也正是通过寇海,朝夕得知樊疏桐已被送去美国治疗,因为国内没有这样的技术,非常奇怪,提到樊疏桐,她心里倒是很平静,说到底,那也是个可怜的人,听寇海说,那人脑子里的淤血将会伴随他一生,即便去美国做了手术,也没法彻底根治。
  然后,当寇海又提到连波,朝夕的反应非常激烈,脸一下子就冷了下来,目光如破碎的寒冰,嗖嗖地直刺向寇海。
  吓得寇海赶紧住嘴,半天没敢再吱声,她也没有吭声,像是突然陷入无底的深渊,无论她心底怎么恸哭呐喊,都不会有人听到,没有人可以听得到。
  当时是在Z大附近的一家餐馆,寇海请她吃饭,见她沉默不语只得转移话题,又说到了樊疏桐:“他被送去国外了,没办法,头疼得他几次要自杀。”
  从小玩到大的兄弟,眼见兄弟在地狱里受难,每每痛到要拿头撞墙,一帮兄弟总是偷偷抹泪,都想帮他受难,可是,那是他的灾难,谁也帮不了他。
  “你没见他的样子,恨不得死。”寇海一说到樊疏桐眼眶就红了,“樊伯伯也很后悔,不等上面正式通知,他自己就先退下来了,身体也垮了,跟谁都没有话说,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出来。”
  朝夕神色恍惚,还是没有说话,目光零乱地落在桌上的菜盘里,不知道在想什么,寇海哽咽着继续说:“士林开始死活不肯去美国,他说怕他怕见不到你了,怎么都不肯去,要去就得把你也带上,我们只得哄他,说你已经在美国那边等着他了,他这才肯上飞机……我们也不知道现在那边是什么情况,隔着个大洋呢,打个电话都不方便,他肯定在那边骂死我们了,说我们骗他……”
  “他不会死的,你们放心好了。”朝夕终于开口,长睫低垂,“最该死的人不是他。”
  “朝夕,你就别恨他了,他都那样了。”
  “谁说我恨他?我不恨他,我恨的不是他,不是他……”朝夕摇着头,眸底闪过摄人魂魄的光芒,随即又变得无声无息。
  她的眼中不是恨,是一种顿然的悔悟,那种悔,恨不得把自己撕成碎片,剁成肉泥,一直以为爱是个好东西,相对于恨,爱是那么的温柔甜蜜,可是爱的力量远胜过恨,还没靠近就已经毁了她,把她变成了灰烬、废墟。
  而连波之所有伤他至深,是因为她没有对他设防,完全忽略了他的毁灭性,于是那刀子就直接捅在了她的心窝里。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连波,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虽然我从未对你表白,可是你心里什么都明白,你明白为何还要这样待我?还说给我建造梦想家园,那分明是骗人的!可恨的是,既然你没有这个心,为什么要给我希望?在我自以为已经握紧了那希望的时候,你又一声不吭地打碎了我的幻想,眼睁睁地看着我沉入黑暗,一丝一毫的怜悯都不肯给我——现在我已经什么都没了,都碎了,现在你该满意了吧,你可比樊疏桐还狠,你的心肝都是黑的……
  生活就这么一页页翻过,毫无新意。
  只是,在这年冬天第一场大雪降临北京的时候,朝夕突然对目前的生活产生极大的厌倦,包括她所学的法律专业,其实厌恶由来已久,只是不像现在这样发展到难以容忍的地步而已,她也不知道当初也不知道当初填志愿的时候哪根筋打错了,竟然报考政法大学,都读了一年多了,连一丝一毫的兴趣都没有建立起来,从前学习很认真的她,现在开始旷课,要么在街上闲逛,要么在寝室里蒙头大睡,整天无所事事,像是给自己放大假似的,根本不愿去想将来会怎样。
  后来朝夕发现了一个好去处——S学院的美术院,那天那是很偶然的,她去Z大旁边的S学院听演讲,经过美术院的教室时她停住了脚步,发现教室里的学生正在上雕塑课,跟Z大死板严谨的教学方式不同,美术院的学生上课看上去非常随意,每个人手里都在摆弄着一尊泥塑,老师也没有滔滔不绝地讲课,而是任由学生们自由发挥,顶多旁边做下指导,那种浓郁的艺术气氛一下就吸引了朝夕。
  他当时看着看着就走了神,想起了连波送她的那个泥人。
  很不幸,那个泥人被樊世荣的皮带打碎了,也许这就是一种提示吧,预示她今生都不可能被重塑,连波太天真了,她也太天真了。
  朝夕从此成了美术院的常客,一有空就过来看他们上课,时间长了,教雕塑的老师林染秋认识了她,林老师很年轻,三十出头,以前也是S学院的学生,毕业后回校执教,倒不是他有多么喜欢教师这份工作,而是他喜欢这种逍遥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每周就那么两节课,大把的课余时间可以给自己挥霍,何乐而不为呢?接触时间长了,朝夕发现林染秋的确是个随行而自我的人,这点从他的教学方式就可以看出来,他从不要求学生怎么去雕刻,而是让学生自己去领悟应该怎么雕刻,林染秋说浑然天成的东西才是真正的艺术,艺术是灵感的产物,而灵感是教不了的,属于学生自身的天赋,林染秋见找洗那么喜欢雕塑,就安排她做了个旁听生,她有空就可以过来上课,来去自便,结果朝夕风雨无阻,一个学期下来一节课不落,比他们美术院真正的学生还勤奋,慢慢地,林染秋也就将她当成真正的学生,很认真地教她了,他发现这丫头不仅勤奋,还很有天分,悟性极高,雕出来的东西活灵活现,水平一点也不比他们这里大三大四的学生差,但是让林染秋觉得奇怪的是,朝夕每次创作人体雕塑时,总是不雕刻脸部,完全是做模糊处理的,而其他的位置却处理地极其细致,甚至连手掌的掌纹都雕刻出来了,为什么会偏偏忽略脸部?故意的吗?
  朝夕对此从未正面回答,每次都是含糊其辞,有一次又被林染秋问道这个问题,她神色恍惚地说了句:“我不记得脸了。”
  “谁的脸?”
  “不记得了。”
  ……
  这天上午,她一觉醒来发觉已到十一点,都快吃午饭了,自从迷恋上雕塑,她在Z大这边旷课就更严重了,已经几次被系主任警告,如果继续旷课她将被除名,她也写了几份保证书,保证不再旷课,可是她还是管不住自己,即便美术院那边没有课,她也不想在这边上专业课,每天不是背枯燥冗长的法律条文,就是分析各种案例,她厌烦到头痛的地步了。
  “405邓朝夕,有人找!”楼下传达室的大妈突然叫她。
  朝夕刚洗完脸,以为是林染秋找她,赶紧穿上大衣跑下楼去,林染秋因为大把的课余时间没地方挥霍,经常上这儿来找她,约她吃饭,或者去爬山什么,两人早就不是普通师生关系,已经成了朋友,女生都是很敏感的,她当然也知道林染秋如此频繁地到她这儿来挥霍课余时间,自然不是只把当她学生或者朋友,但林染秋就是这点好,从不暗示或者表露什么,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闲闲的,懒懒的,说话闲闲的,做事也是闲闲的,不紧不慢,不慌不张,对什么都是云淡风轻的样子,而聪明的朝夕就装糊涂,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约她吃饭也好爬山也好,她大大方方地去,也很放心跟林染秋出去,因为林染秋是典型的君子作风,每次带朝夕出去玩总是很准时地送她回宿舍,这家伙掐时间掐得太准了,晚上十一点学校关门,他从来没有在十一点过一分回来过,每次都是在逼近十一点的五分钟内将朝夕送到校门口。
  而且,林染秋还很有绅士风度,从不主动对女生亲近或者是占便宜什么的,用他自己开玩笑的话说,除非是哪个女人下了药要办他,否则他不会就范,最后又不忘补充一句:“当然,我很欢迎女士们下药办我。”
  朝夕每每被逗得咯咯地笑,在认识林染秋前,她很少笑,几乎忘了自己笑是什么样子,可是现在她倒经常笑了,笑得没心没肺,当自己没心没肺,最好是没心没肺,这样才会慢慢忘记那些伤痛,这也是她选择跟林染秋走近的原因,至于周围的人怎么议论,误会林染秋是她男朋友也好,嘲笑她找了个穷教书的也罢,他都懒得去解释,大约是近朱者赤,朝夕受林染秋的影响现在也变得闲闲的了,说话做事总是比别人慢半拍,对什么都不在乎,如果将来和林染秋发展成男女朋友或者是嫁给他做老婆,也没什么不可以,是女人总要嫁人的,嫁谁不是嫁呢,她已经是这样了就只能这样了,她觉得自己真是没心没肺了,可能是林染秋很准确地把握住了她的这种心理,所以从不强求她什么,他不急,一点也不急,因为他相信水到渠成的道理,两个人都不急于确定什么,那就再好不过了,在一起轻松无比,没有任何负担。
  前几天刚下过大雪,宿舍楼下花圃里的雪还没有化,覆盖着薄薄的一层白,已经凝成了冰,晶莹剔透,在阳光下熠熠闪闪的,仿佛那里面藏着什么珍宝,朝夕穿上大衣下了楼,立刻眯起了眼睛,花圃里的冰雪反射着的耀眼的光芒让她觉得很不适应,她眯着眼睛找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发现林染秋的身影,正四顾张望着,旁边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悦耳:“朝夕,好久不见了。”
  车子在胡同里拐来拐去,行驶得非常缓慢,因为不时有小孩在马路中央放爆竹,或者有行人贴着车子穿过胡同,司机不得不放慢速度,朝夕原本对北京不是很熟悉,但自从认识林染秋,在他的带领下经常穿梭于北京的各种胡同,慢慢的也就熟悉了起来,她判断她现在所处的位置就在后海附近,至少没有出后海的范围,最最平常不过的一条胡同而已,狭窄的透道两边随处可见晾晒着小孩衣物的大杂院,不时有狗吠声,路边有时还堆放着煤球,让原本通仄的胡同更加狭隘得难以通行。
  绕来绕去的,朝夕有些犯晕了,不明白樊疏桐怎么带她来这迷宫似的胡同里兜圈子,难道他住在这里?
  结果是她猜对了一半,樊疏桐的确是住在这里,曾经住在这里。“我小时候在这住过……”樊疏桐跟朝夕介绍说,“那时候老头子在北京任职,部队上分给我们加一个院子,我妈带着我在这里住了有三四年呢,直到老头子调到聿市,我们才搬走,院子后来还给了地方,刚开始住了好几户人家,后来别人集体买下,前年正好房主移居国外,我看价钱合适就把它买下来了。”
  樊疏桐说着这些的时候,朝夕脸上没有任何反应,像在听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在说话,跟他毫不相干。
  事实上从他见到樊疏桐第一眼开始,她脸上就始终是无风无浪的平静,一点也不意外,一点也没表现出意外,陌生的眼光打量他几眼,只问了句:“你怎么来了?”
  樊疏桐却激动得要命,从美国飞回国,一下飞机就着急打听朝夕读书的学校,要不是被老雕逼着去医院做复查,他只怕当时就去找朝夕了,但是很奇怪,他没有打电话问连波,而是打电话给寇海问朝夕情况,为什么不打给连波?他没有仔细想过,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
  寇海接到樊疏桐电话的时候正好和细毛他们在喀秋莎吃饭,细毛的二姐二毛生日,柯夕年给二毛庆生,在喀秋莎宴请一帮亲友,听闻樊疏桐回国,黑皮立刻激动地放下酒杯,连声问:“人呢,人呢?”寇海剔着牙,没好气地说:“在北京。”
  黑皮当时还没反应过来,疑惑地问:“啊?北京?干吗要去北京?从香港转道回聿市不是更近吗?”
  细毛哧哧地笑:“看来我们的樊士林(司令)脑子没坏,还知道去北京那个看自己喜欢的妞,原来我很担心他在美国开颅,被美帝国主义开成了傻子。”
  “嗯,英雄所见略同,他脑子的确没坏,认得妞肯定也认得我们。”寇海笑着颌首,“我还生怕他开颅会搞得失忆呢,那就惨了,不认得我们了……”说着又觉得不对,“不过他怎么不打电话给连波问朝夕,干吗打电话给我?”
  这个问题樊疏桐自己也搞不明白,给寇海打完电话后才反应过来,是啊,他怎么不先打给连波?
  但是他没工夫深想这个问题,因为他整个身心都在朝夕身上,不时用眼色打量沉默不语的朝夕,她似乎更瘦了,不过精神还好,刚刚在她宿舍楼下见到她时,风很大很冷,吹得她的长发丝丝散乱,一对宝石样的眸子璀璨闪亮,放佛有黑芒自眼中飞溅而出,一下就抓住了他的心。
  她的样子显得有些慵懒,大衣松松垮垮地披在肩头,头发凌乱,脸上像是刚擦过润肤霜,莹润含香,她见到他仅仅是有几分诧异而已,问他怎么来了,他按捺住想上前拥抱她的冲动,款款走近她,笑道;“刚下飞机,过来看看你,你还好吧?”
  朝夕的态度应该还算是不错的,他请她吃饭,她也应允了(刚好她没吃),不过当时正是下课时间,当朝夕迈上那辆银灰色林肯时,立即吸引了无数惊羡的目光,不仅是因为那辆车够拉风,也因为Z大是严禁外面车辆进入校区的,这辆林肯可以长驱而入畅通无阻,可以想象车子的主人一定很有身份,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樊疏桐够抢眼,大约是刚从美国回来,洋气十足,相貌本身就英俊,用寇海经常调侃他的话说:“本来就风流,偏生得一副好皮囊,真真是个祸害。”因为天太冷他穿了件深咖啡色的毛领大衣,戴了副金丝边眼镜,更加衬得他气度非凡,仪表堂堂,随便往那辆林肯车边一靠,啧啧啧,那些进出宿舍楼的青涩女生无不驻足观望,根本无法移动视线。
  以当时的状况,朝夕不上他的车都不行,那么多人看着,她要不上就会继续被展览,偏樊疏桐还亲自给她拉开了车门,她只好叹口气一声不吭地上了车,樊疏桐一路上都很兴奋,跟她扯东拉西,一个劲地往她身边挨,朝夕就一直往旁边挪,她越挪他越往她靠,最后都挪门边了,朝夕不耐地瞥他一眼;“你会把我挤下去的。”
  结果樊疏桐来一句:“没关系,门上了锁。”说这话时他的目光就一直没离开她的脸,歪着头饶有兴趣地打量她:“头发长了啊,很漂亮!”
  他的目光实在太灼人,朝夕只得把脸转向车窗外。
  可是樊疏桐还是盯着她看:“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的侧面很好看,像画出来的。”朝夕忍无可忍,拉下脸说:“你烦不烦?”
  “怎么我一回来你就烦我呢?”樊疏桐在美国待了一年多,脸皮似乎更厚了,其实他戴着眼镜的样子显得比以前“正派”很多,还真跟黑皮形容的一样,不像学者也像教授,气质儒雅斯文,很适合骗姑娘,可能他自己也意识到这点,仗着自己的“正派”形象,说出来的话却腻歪得让朝夕想吐,脸上笑得都起皱了:“朝夕,你该体谅我才对,在国外成天看那些洋鬼子都看腻了,一个个粗毛野兽似的,哪有我们中国姑娘这么细腻,我一看见你就觉得特亲切,像见了亲妈似的……”
  朝夕在心里骂他“不要脸”。
  “是不是觉得我很不要脸?”樊疏桐一眼洞穿她的心思,目光温柔似网,整个地罩住了她,嘴上一刻也没歇停,“反正在你眼里我怎么着都是不要脸,那就干脆不要脸好了,只要能和你在一起,要脸干什么,有心就可以了,对不对?”说着手很不自觉地搭上她的肩……朝夕厌恶地推开他,就差没拿脚踹了,他倒哈哈大笑起来,“逗你玩呢,搞得这么认真,都快二十了,怎么还跟个小孩子似的?”
  要不是吃饭的地方到了,朝夕真恨不得中途下车。
  而樊疏桐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大的来头,人还没下飞机,这边就有人为他打点好一切,一说要吃饭就立马给他找了个清净的地方,在一个封闭的小院内,整个吃饭的地方就摆了一张桌,都说是专门接待外宾和重要人士的,如果不提前两个月预定还根本轮不到,樊疏桐口口声声交代他们要低调,其实这才是极致的张扬。
  环境真是没话说,窗外寒梅吐香,院廊上挂了很多大红灯笼,外面有风,窗棂上不时晃动着灯笼的影子,更衬得室内古朴雅致,私下里静得连风声都听得到,室内开着暖气,墙角的古熏香炉里燃着袅袅檀香,樊疏桐手里捧着上好的明前龙井,坐在紫檀木椅子上,看来老雕还真是熟知他的喜好,其实她原本没有这种调调,在美国养病的时候幸得一个华侨的照应,那华侨家里全都是古香古色,从不喝咖啡只喝茶,吃的也都是素,闲时喂喂鱼看点佛经什么的,很会修身养性。
  樊疏桐出院后就住在哪个华侨家里,耳濡目染,也渐渐地喜欢上这种调调,觉得很舒服,慢慢地也就习惯了,现在他只要看到大鱼大肉就反胃,他已经尝试在吃素了,连酒都戒了,因为酒精会刺激脑神经,医生严禁他喝酒,老雕去美国看过他几次,一下就摸准了他的脾性,安排他到这儿来吃饭不说,连菜都点好了,点的还都是家常素菜,但都极其开胃,入口含香,朝夕原本憋了一肚子气,也吃得津津有味。
  樊疏桐更是胃口大开,一边吃一边念叨美国那边的东西不是人吃的,“难怪他们都长得跟个粗毛野兽似的,感情是面包牛肉吃多了,我要再在那待上一年,估计我也成粗毛野兽了……”顿了顿,忽然又很有自知之明地笑笑:“哦,忘了,我本质还是禽兽,虽然我现在吃素。”
  可就是那抬眉斜睨的一眼,让朝夕显出几分春光般的妩媚,少女的青涩已经在她身上褪得差不多了,因为室内暖气很足,她原本有些苍白的脸颊透出淡淡的绯红,双唇漫不经心地嚼着,那春仿佛站了脂肪,红润欲滴,看得樊疏桐心里扑腾扑腾一阵乱跳,又差点冲动地上去拥抱她,他琢磨着是不是老美的东西吃多了让人变得容易冲动,养精蓄锐一年,越发让他蠢蠢欲动,可他已经在吃素了啊,怎么还跟个禽兽似的?从他看到她的第一眼开始,他就冲动得难以自抑,虽然是冬天她穿得很多,上上下下捂得严严实实,可这会儿她已经脱去了大衣围巾,露出雪白的脖颈,那简直是致命的诱惑,太诱惑了……如果不曾碰过她,他对她的身体没有过体验,他不会像现在这么心潮起伏,可人就是这样的,尝过那销魂的激情就会一直惦记,这么多年他一直惦记着她,包括她的身体,多年后他学到了一个新名词,叫做性幻想,他觉得她就是他的性幻想,得不到只能幻想,一想就更加欲罢不能,这辈子都欲罢不能……
  可是他又不敢轻举妄动,他领教过她的厉害,她身上的刺可是带毒的,不扎死他,也会毒死他,一年前的那个暑假,就因为吻了她一次,也差点被老头子一枪给崩了,还挨了顿好打,让他的头部留下致命的创伤,不得已他去美国又开了一次颅,脑部的淤血虽然有所改善,但医生说后遗症断
  不了根了,头疼将伴随他一生不说,他一辈子都摘不下眼镜了,以前他就忒看不习惯人戴眼镜,说戴眼镜的人怎么看都像伪君子,看着正派其实一肚子的坏水,现在倒好,他也被列入“伪君子”的队伍,报应啊,他常这么跟身边的人说。
  没办法,这世上总有他奈何不了的事情,他奈何不了头疼,奈何不了视线模糊,奈何不了朝夕,奈何不了父子决裂,奈何不了兄弟相离,也更奈何不了自己的命运——从前年纪轻的时候,他总以为自己无所不能,没有什么可以难倒自己……即便当初在深圳的码头上抗麻袋时也没觉得有多难,那时候他也只是个混混,每天不仅要为填饱肚子发愁,还要挨工头的揍,那都是些下三烂,连下三烂都可以揍他,他算个什么东西?虽然绝望可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坚信自己早晚会翻身,他不会一辈子抗麻袋,不会一辈子被那些下三烂欺负,他樊疏桐绝对有这个能耐!谁叫他从小就是“司令”,他本身就是司令的儿子啊,就是爬着走也不会是孬种,可是现在他知道,相对于造化的无所不能,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微不足道,他纵然有天大的本事也拗不过造化弄人。
  就如此刻面对朝夕,他完全的无能为力,千言万语早已掏空,他不知道跟她说什么好,只能小心翼翼地跟她说着一些漫无边际得闲话,想以此获得她的共鸣,可是看她的样子明显就在敷衍,他问十句她才答一句,目光散乱,常常莫名就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于是他越发的茫然无助起来,渐渐地有些明白,相聚和分手一样,都是命运设定的棋,谁也无法改变来自上苍的嘲弄和打击,哪怕她是他日思夜想……想得都要发疯的人,明明近在咫尺,他还是不敢太靠近,她就像个危险的星球,一靠近就会撞得粉身碎骨,就因为那些不堪的过去,他们中间永远隔着一道无形的沟渠,那是他此生都无法逾越的万丈深渊,万丈的深渊啊……
  吃完饭,樊疏桐问朝夕下午有没有课,朝夕当时正走神,一走神就说溜了嘴:“没课。”说完就后悔了,因为樊疏桐马上接过话:“那太好了,我带你去个地方瞧瞧,你一定喜欢。”可能是很久没有见面了,相互间多了些客气,让朝夕始终拉不下面子,即使心里厌烦得不行,也只得陪他去,当然,现在她已经完全成年,都快二十了,心智已不是过去那个喜怒溢于言表,动不动就嚷嚷生气的小女孩,特别是跟林染秋接触久了,性格上也受了很大影响,很多事都看开了,不再去斤斤计较到睚眦必报,这样自己才不至于活得那么累,何况面前这个人开过两次颅,多少跟她有关,她觉得没有必要搞得苦大仇深似的,即便他们之间有着那么不堪的过去,她依然还是恨着他,不过恨一个人太就会变得麻木,就当他是陌生人好了,反正今生今世她都不会跟他再有交集,仇人也罢,恩人也罢,各过各的,互不相干。
  可是樊疏桐会这么想吗?
  当然不会。
  他从鬼门关里走了一趟回来,脑袋被切开两次,他已经明白这世上什么可以放弃,什么不能放弃,可以放弃的他已经放弃,不能放弃的他断不会再松手,哪怕脑袋再被切一次又有何妨,又不是没切过,他拼了命地活下来就是为了要拽牢她,生生世世要跟她拴在一起,否则怎么对得住他开的两次颅?
  他把朝夕带到一个偏僻的四合院,跟那些噪杂拥挤的大杂院不一样,这个院子收拾得非常干净,只是地方有些偏,车子从哪些胡同里穿出来又往城郊方向行驶了三四十分钟才到,古朴的灰色院墙将整个院子围得严严实实,推开红漆铁环大门,满院菊花香。朝夕正寻思着香味从哪里来,樊疏桐领着她穿过古朴前院和中庭到达后院,眼前顿时豁然开朗,原来后院直接连接着一片花田,种着清一色的菊花,黄的、白的、紫的,一片连成一片,因为天冷都罩在塑料薄膜搭成的花棚内,纵然外面寒风刺骨,这里面却是菊香四溢,感觉跟外面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樊疏桐指着满院的菊花问朝夕:“看,美不美?”
  朝夕深吸一口气,贪婪地呼吸者那沁人心脾的芬芳,顿觉神清气爽,心情也变得愉悦起来:“这些都是你种的吗?”
  “当然不是,我哪有这等闲情雅致?”樊疏桐带她走进花棚,一边走一边跟她介绍,“是我一个朋友种的,这园子也是他在帮我打理,因为我长期没在这边,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偏巧他去了西藏,要不你可以认识下他……”
  “西藏?他是西藏人吗?”
  “嗯……应该算半个西藏人,他父亲是汉人,母亲是西藏人,他是在西藏长大的,十四岁后才过来这边。”
  “他为什么种菊花,种着卖么?”朝夕显得有些兴趣,不时俯身去闻那些菊花,一扫先前的抑郁沉闷,恢复了她这个年龄特有的活度。
  樊疏桐难得跟她有共鸣,很耐心地跟她解释:“卖只是一方面,他就是靠种菊花维持生活的,但更多的是自赏,因为他非常喜欢菊花,就跟你喜欢紫藤萝一样。”朝夕有些惊异地看了他一眼,因为他还记得她喜欢紫藤萝,樊疏桐继续说:“他还写过一本小说呢,不知道你看过没有,叫什么菊花香来着,据说蛮出名,但我没看过,你知道我从不看这类小说的……”
  朝夕立即兴奋得叫起来:“啊?他就是《淡淡的菊花香》的作者于连啊!你怎么会认识他的?”
  她的潜台词是,他这样的混混怎么可能认识写书的作家。
  樊疏桐哧的一下笑出声:“我怎么不能认识?虽然我没读多少书,在你眼里跟文盲同一级别,但我的见识不低啊,认识的人很多呢,我还认识书法家、画家。搞艺术的、搞科研的、搞外交的、政界的、经济界的、法律界的,我都认识几个,我还有个朋友是研究火箭发射的呢……”
  换句话说,是人是鬼他都认识,而且还都是精英人士,朝夕真要对他刮目相看了,瞅着他,脸上露出小女生特意的羞涩笑容,神色中竟颇有几分崇拜。樊疏桐一时有些飘飘然,没想到自己总算有让她崇拜的地方了,像她这么心高气傲的人,还从来没见她崇拜过谁呢,可是接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朝夕忽然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试探地问他:“那你可不可以帮我找于连老师要本签名书啊,我可喜欢他那本书了……”
  樊疏桐尴尬不已,敢情崇拜的不是他啊,愣了半响,只得点头:“没有问题,于连回来了我就找他要,不过那书写的啥,很好看吗?”
  朝夕立即眼光怪怪地打量他:“你跟他是朋友都没看过他的书啊?”那眼光就跟打量一文盲似的。
  樊疏桐也看着她,一双温柔的眼睛在阳光底下闪着熠熠的光芒,他就那么看着她,才难得理什么于连,叹道:“朝夕,真没想到我还可以再见到你。”
  这么说着,他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眼中浮出黯然如夜色的悲伤,很无奈,很伤感,很绝望,那目光就像是生命进出的最后一星火花,闪烁着隔世的璀璨,变得格外细腻明亮:“你真是太狠了!当初走的时候也不跟我打声招呼,我每天都怕得要命,不是怕死,是怕死了再也见不到你,被海子他们哄上飞机的时候,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跳下去算了,到了地球的另一边,隔着一个大洋啊,做鬼都不知道怎么个做法了,你理解那种恐惧吗?”
  说着他扶了扶眼镜,低下头,看着地下的菊花地,像是在凭吊着过去的年华和青春,几乎是呻吟着说:“朝夕,我们不要再恨了吧,让我再被锯一次我也毫无怨言,要还不行把我的心掏出来给你看也可以,我只是希望我们再不要这么彼此怨恨……”
  “我没有说还要彼此怨恨。”朝夕打断他,目光闪闪地看着那些倾吐芬芳的菊花,心里的话像涓涓泉水一样流淌出来,“愿不原谅你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都还活着,过去的事情我已经不愿意去想了,你也别想了吧,好好活着,你有你的生活,我也有我的生活……”
  “什么意思?”樊疏桐捕捉到了最关键的词语,抬起头看住她,朝夕什么表情也没有,也不看他,目光幽幽地在空中飘散着:“我们两个不能再碰到一起了,你还没闹腾够吗?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的世界你进不来,我也不想进入你的世界。”
  “你还在想连波?”樊疏桐呻吟着,用力阖上眼睛,又睁开,“朝夕,我捡回一条命飞越大洋过来,就是听你跟我说这些的吗?什么你的世界我的世界,难道事到如今你还不明白,我们的命运从一开始就是连在一起的,你想撇开我也要问老天答不答应,我都这样了!这样了……”他指着自己的头,嘴唇哆嗦起来,“你还不肯放过我吗?一定要这样用你的冷漠将我再次踏进地底下吗?我哪点不如连波,让你到现在还对他念念不忘……”
  “请你不要在我面前提到这个名字!”朝夕突然提高声音,眼睛里又洒出了泪,她决然地转开脸,“我也不想听到这个名字!因为我已经在努力忘记这个人,就快要忘记了,我连他长什么样都快想不起来了……”
  “是吗?”樊疏桐听到这话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几乎是咬牙切齿了,“你这么激动干什么,你这个样子像是忘了他吗?你为什么会哭?一提到他你就哭,你这是忘了吗?你有没有为我哭过,发自内心地为我哭过?”
  朝夕不想跟他继续说下去,绕过他就忘花棚外跑。
  樊疏桐一把拽住她,集中了全部的精神,眉骨耸起,拉直了两道浓眉,“你想跑?你又想跑!除了跑你还有什么本事?”
  朝夕挣扎着,嚷起来:“我什么本事都没有,请不要再烦我!”
  “我怎么烦你了?我就这么让你讨厌吗?你跟我多待一会儿就会死人吗?我拼了命地回来就是这么被你当狗似的嫌吗?文朝夕,你有没有心啊!”他还是叫她原来的名字,双手将她紧紧钳住,任凭她又踢又打,固执地捧起她的脸,下了赴汤蹈火粉身碎骨的决心,“你给我听好了,我既然活着回来就没打算轻易放过你,我都是死过的人,还有什么好怕的!别以为你还能像从前那样一脚就可以把我踢开,你办不到!你是蝎子,我就是毒蛇,我以毒攻毒,你能把我怎么样——”
  “我不能把你怎么样!”她也叫了起来,那声音凌厉地传开去,更多的眼泪从她的眼中涌出来,“你放过我吧,求你放过我吧,我受够了!我爸妈都被你们樊家害死了,这么大的仇我都放弃了,你还要我怎么样?你非得把我逼死你才甘心吗?就算我欠了你,我也受了足够的伤,够还了!你为什么还要逼我……”说着用劲推开他,夺路而逃,没跑几步又被樊疏桐抓住,她拼命喊叫起来,樊疏桐不由分说用嘴堵住她,将她整个人装进怀里……
  朝夕被他吻得透不过气,眼睛却仍然瞪着,拼命挣扎起来,因为她在他眼中看到了久违的野性的火焰,她本能地意识到了什么……
  可是任凭她怎么挣扎,樊疏桐就是不肯放开她,她刚好又叫了一声,他趁机将舌尖探入其中,辗转缠绵,整个人都燃烧了起来……她的唇柔软得不可思议,彷如甜香的蜜,她要了他的命,她真的要了他的命,他如此迷恋她,发狂一样的迷恋,即便她的唇带着毒,即便下一秒就死去,他还是舍不得放手,可是她为什么就是不懂他,就算她不爱他,至少不用把他当仇人吧,他已经做了他能做的一切,竭尽全力想让彼此间的怨恨烟消云散,想好好地爱她、疼她,可到头来怎么还是这般水火不容?
  不知道是谁先停止的挣扎,因为他们都吻到了泪水的味道,咸咸的,带着淡淡的苦,一直苦到了心里,他放开她,眼中的泪水滚滚而下,一腔依恋无遮无拦地倾注在她的脸上,“朝夕……”他颤声唤着她,放佛有柄尖刀扎在他的胸膛,疼得他每一个字节都在发颤,“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吗?你没有给过我机会,你怎么知道我不如连波?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了那样的话,哪怕是谎话,可你已经说出了口,现在翻脸不认账,睨置我于何地?”
  “我如果不那么说,你会被你爸打死!”朝夕带着哭腔,羞辱和难堪让她无地自容,倒退两步,哀求着,“樊疏桐,你清醒点吧,我们没有可能的,就算没有过去那些事,我也不会跟你在一起,因为我不爱你,我爱的不是你!”最后干脆咬咬牙,“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咯噔一下,樊疏桐心上的尖刀像是猛然绞了下,脸上的表情瞬时僵住,目光陡然变得尖锐,锥子一样直扎在她脸上。
  “你说什么,男朋友?”他的眉心又开始突突地跳起来。
  朝夕横下心,点头:“是的,我已经交男朋友了。”
  唯有如此,她才能摆脱他,她必须摆脱他,他们是彼此的克星,她必须远远地逃开他,否则他们只能是同归于尽……得到确定的答复,樊疏桐被火灼烧一般,倏地瞪大眼睛,从齿缝间蹦出一个字:“谁?”
  “你不认识。”
  “我问他是谁!”
  “他是谁有那么重要吗?反正不是你……”
  “啪”的一下,一个响亮的耳光扇在她脸上,樊疏桐的下巴可怕地抖起来,可以听得见牙齿咯咯的撞击声,血红的眼睛在镜片后面可怖地瞪着朝夕,他指着她,逼着自己说出一句最难堪的话:“你果然跟你妈一样,天生的贱货!”
  朝夕捂着脸,骇恐地瞪着他。
  彷佛一道闪电劈过她的心田,深藏的仇恨陡然觉醒,让她顿时失了控发了狂,她挥舞着双手尖叫:“不许你侮辱我妈妈!”
  那一声尖叫凌厉中透着癫狂,她像只受伤的小兽不顾一切地扑向他,竖起了最尖利的刺,她要刺死他!要跟他拼命!他怎么骂她都可以,扇她耳光也没有关系,但是他不能侮辱她已经去世的可怜的母亲,他怎么忘了,她母亲是被谁害得发疯的!这个魔鬼,他果然是兽性不改,竟然对一个已经入土的亡者出口不逊,她就是即刻死在他面前也绝不会轻饶他!
  樊疏桐被她推得倒退几步,一不留神就翻倒在菊花地里。
  两人在菊花地里厮打在一起,先前虚伪的和睦戛然而止,没有办法,他们就像是与生俱来的天敌,不能相碰,一碰就是鱼死网破两败俱伤……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没有人可以预见,他们自己也无法预见,因为他们已经变得不是自己,灵魂被愤怒和仇恨烧得灰飞烟灭,谁也不认得谁了,连自己都不认得了。
  被他们压塌的菊花渗出浓香的汁液,他们满身都是凌乱的花瓣,只是那芬芳的菊花香在朝夕后来的回忆里,成了令人窒息的毒,从此她不敢再闻菊花香,她在十六岁已经死过一次,好不容易挣扎着活过来,这次又死了,死得更彻底,她二十岁的青春年华就那么被撕碎,跟那些黄的白的细细碎碎的花瓣一起碾成了泥。
  樊疏桐当天晚上回到聿市。
  也亏了寇海这帮鬼崽子想得出来,一下飞机,海子没让他出机场,直接将他劫上一辆桑塔纳,大摇大摆地从特殊通道驶离机场,樊疏桐还纳闷呢,就凭一辆破桑塔纳还能这么招摇,后来他才看清,原来这是辆海关缉私车,寇海一身缉私制服,人模狗样的,跟随来的黑皮也挂着这身皮,果然他们是以缉私的名义混入机场的,樊疏桐一上车就骂:“缺德吧你们,老子又没走私,你们就这么欢迎我的?”
  寇海说:“要不我们能借到你吗?你们公司的人都等在接机口呢,你是我们的人,可不能被他们带走……”
  樊疏桐心想完了,老雕肯定以为他一下飞机就被“缉私”了,只得赶紧掏出大哥大给老雕打了个电话,说明情况,报了个平安,老雕在电话里松了口气,忍不住也骂他:“你说你都交了些什么狐朋狗友,阿斌打电话给我说你被缉私队的车带走了,吓得我差点心脏病发作,正准备打电话找人去捞你呢,臭小子!”
  挂了电话,黑皮一把抢过樊疏桐的大哥大:“好家伙,比细毛的那部还气派,原装进口的啊……”
  那个时侯传呼机已经不再是唯一的通讯工具,一种被称为“大哥大”的移动电话开始逐渐被人熟悉,也就是后来的手机雏形,硕大,拿在手里想拿了块转头,用现在的眼光看那真是俗得掉渣,可那会儿大哥大不像传呼机,是人是鬼都可以配得上,能用得起大哥大的那还真是大哥大,除了樊疏桐,细毛在一帮兄弟间是最早用上大哥大的,不用说,是他的准二姐夫进贡的,这个人情太大了,细毛硬是撺掇二毛跟何夕年订了婚,据说来年就要完婚,何夕年一高兴将喀秋莎的产权作为聘礼划到了二毛的名下,细毛全权管理,他现在不当公仆了,到喀秋莎当经理去了,羡慕得黑皮每每见到他都想打劫他,这小子命也忒好了!
  这会儿黑皮死死拽住樊疏桐,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激动之情,口不择言起来:“乖乖,士林,我可不可以亲你……”
  “滚!”樊疏桐甩开他的猪手,笑着说了句英文,机器流利,“I`m not gay。”
  黑皮问开车的寇海:“他说啥?”
  寇海因为工作关系懂英文,拍着方向盘笑得前仰后合:“他说他不是同性恋,哈哈哈……”
  “靠,我当然知道你不是同性恋!别人是踏着敌人的尸体冲向胜利,你是踩着女人的身体迈向新世纪……”黑皮的油嘴滑舌一点也没改,拽住樊疏桐的胳膊,直往他身上靠,“士林,你怎么才回来,祖国人民想念你啊!”说着又嗅他身上,狗鼻子灵得很,“咦,我没闻到美国味,怎么闻到一股香味,唔……菊花的香味,你刚参加完葬礼啊?”说着干脆掀起他的衣服闻,“咦,我的天,还有女人的味道……你肯定刚泡完妞,我闻得出来……”
  “滚!”樊疏桐又一把推开他,“你从哪儿看出我泡妞了?”
  “肯定泡了!我闻到了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味道,是那种刚刚发完情的味道……”
  “哈哈哈……”寇海在前面笑得快岔气。
  樊疏桐眼底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异样,狠狠踢黑皮一脚:“你丫才发情呢,我累了,先闭会儿……”说着转开脸,没有闭上眼睛,却看住车窗外疾驰的夜色失了神,他又回来了!只不过走了一年多,感觉像是走了一个世纪,夜色中闪烁的霓虹透着冷冷的光,迷离变幻,像极了朝夕的眼睛……
  寇海径直将车开到喀秋莎,不用说,一帮兄弟已经准备好了给他接风洗尘,也不管他时差倒没倒过来,需不需要休息,老远就看见一身西装笔挺的细毛站在门口迎接他,很意外,连波也站在那儿,不是他一个人,他身边依偎着一位清丽的佳人,夜色中看不太清面目,樊疏桐一时有些恍惚,差点以为是朝夕……
  唉,怎么又是朝夕!
  樊疏桐竭力拉回恍惚的神思,跟细毛和连波一一拥抱,相互拍着肩膀,说这些没有意义的寒暄话,没有意义,他真觉得什么都没意义,可是他们不懂,一心想给他接风洗尘,何夕年把喀秋莎最大的一个包间留给了他们,而樊疏桐此刻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闭目养神,不是因为累,而是心里太乱,乱极了。
  包间很热闹,人来了很多,不仅有细毛和黑皮,还有何夕年和二毛,加上连波和女友,以及细毛的女友丁小芹,一桌八九人坐得满满当当,连波坐在樊疏桐旁边,按理兄弟一年不见,应该有很多话,可是连波大多时候是在没话找话,樊疏桐也只好没话找话地回答,两个人应付得非常吃力。
  但这不影响包间内的热闹气氛,久别重逢,大家总少不了谈起小时候做过的荒唐事,那时候真是快活啊,无忧无虑,哪怕是挨大人的打都有各自的生活,每个人都是一堆的烦心事,也就谈论过去的时候觉得是发自内心的开心,其实年纪也都不大,倒都觉得自己老了。
  席间,寇海讲了个常英小时候的笑话,说:“英子小时候看过一本童话书,具体的故事情节我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大致讲的是一个公主爱上乌鸦的故事,那只乌鸦会说话,是公主小时候的玩伴,好像是被施了魔法才变成乌鸦的,那乌鸦是一个什么城堡的卫士,那城堡里住着个王子,王子爱上了公主,乌鸦非常忠诚,为了成全王子就自杀了,在他死去的地方还长出一棵树,乌鸦临终前曾经嘱咐过王子,待到树长大结了果子,要他摘下果子给公主吃,公主吃了那棵树上的果子就肯定会爱上王子……”
  “那后来呢,王子摘果子给公主吃没?”黑皮觉得挺有趣。
  “摘了,最后的结局是公主果然爱上了王子,从此在城堡里过着幸福的生活,童话不都是这样的嘛。那本书英子小时候很喜欢看,还缠着我爸要给她弄只乌鸦来,我爸你们知道的,从小就宠我妹妹宠得没名堂,要什么就给什么,乌鸦弄不到就给英子弄了只乌鸦,因为英子那时候还小嘛,我爸骗她说八哥就是乌鸦,她还真信了,一天到晚教那只八哥说话,你们猜我妹妹教八哥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细毛饶有兴趣地问:“什么话?”
  寇海自己忍着笑,敲着筷子:“妈拉个巴子。”
  “哈哈哈……”
  黑皮和细毛笑翻了,黑皮笑得直拍桌子:“这可太像英子了,没想到她小时候还这么可爱。”寇海感叹道:“她小时候是挺可爱的,长大了就忒烦人,有时候我跟她杠起来,我问我妈干吗要生她,生我不就行了嘛,你猜我妈说什么?”
  寇海模仿他妈的口气:“我要不生她,能治得了你?”
  细毛笑得差点把刚入口的洋酒全喷出来,这时候一瓶洋酒已经喝完了,他招呼服务员再拿瓶上来,喝惯了啤酒的黑皮对此极端的鄙视:“假洋鬼子!”
  黑皮最不待见的就是细毛现在的假洋鬼子做派,特别是到喀秋莎当经理后,生活作风极端的腐化堕落,穿洋装、开名车、抽雪茄,没事就跟他的准二姐夫何夕年到欧洲兜风,黑皮经常嘲笑他是伪资本家,朴赫也不是省油的灯,称呼他“人贩子”,这会儿,朴赫一边开洋酒,一遍又数落起黑皮:“我这假洋鬼总比你这人贩子好吧?你让大伙瞧瞧是不是这样,隔老远看呢,你就像个人贩子,走近点吧是有点像人贩子,到了跟前才知道原来真的是人贩子,你就是个人贩子!”
  黑皮做事就要把酒泼过去。
  大家又笑开了。
  一直是这样,两人只要碰上面就掐架,互揭老底,而寇海呢,还就乐见他们打嘴仗,然后在旁边煽风点火,但是谁也不敢为难寇海,因为他不仅有个当警察的妹妹,还有个刑侦队队长的准妹夫,黑皮这会儿就很聪明地转移目标:“我算哪门子人贩子啊,我们的寇公子才具备招摇撞骗的一切基本要素,他才真的适合当人贩子,形象正派,又有警察妹妹,警察妹夫罩着,抓谁都不会抓他头上去。”
  寇海没心没肺地接道:“我要是当人贩子,一准把你们俩卖了,卖泰国当人妖去,我负责点钱,刚好最近想换车。”
  黑皮指责寇海:“你丫一点人性都没有,人和妖都是妈生的,不同的是,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总归都是妈生的,你怎么下得了这个黑心?”
  寇海只觉这话怎么这么耳熟,原来是《大话西游》里面那个啰嗦得要死的唐僧说过的台词,这电影那时候很流行,寇海曾经陪前女友去看过,结果看完不久女友就和他拜拜了,当然这其中少不了有他妈的功劳,都说姜还是老的辣,可怜的寇海还跟他妈常惠茹斗法斗了两年,结果还是没斗得过他妈,也不知道他妈施了什么法术,女友铁了心要跟他分手,说是不想耽误他,分手信里还不忘把至尊宝说的那段广为流传的话加进去:‘对不起,海子,如果上天能够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你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所以,一听黑皮又讲了那部电影的台词,寇海就情绪低落,耷拉着脑袋埋头喝闷酒,黑皮见风使舵,二话不说,立刻递给寇海一张名片:“兄弟,知道你这阵子失恋不好受,上我们鹊桥婚介所吧,你跟你妈子之所以玩儿完是因为她还不是改变你命运的人,我给你介绍个更好的姑娘,没准你遇上她之后你的人生就会改变。”末了,还不忘补充一句:“我等着一天已经等很久了。”
  “哈哈哈……”
  众人笑得前仰后合。
  寇海扑上去就要跟黑皮拼命,可是又不免悲从中来,长叹一声:“我命真苦啊,摊上这么个观音老妈,我都不过她,甭管我带谁回去在她眼里都是妖精……可是我妹妹带黎伟民回去,他怎么就那么喜欢呢?现在家里根本就没我说话的地儿了,黎伟民的地位都比我高,我回去晚了他们不等我吃饭,可要是黎伟民回去晚了,等到半夜他们也要等,我这是过的什么日子啊……”说着,还真接过黑皮的名片,“行吧,既然我妈是降妖的,你就干脆给我介绍个真正的妖精,要能拿得下我妈……”黑皮眉毛一抬:“呦,这可有难度,你不是说你妈是观音老妈吗?谁能降得住观音?”
  “我不管!只要能降得住我老妈,是人是妖我都要!”寇海铁了心要跟他妈死磕到底,黑皮一高兴,口不择言了:“行,我那儿什么人妖都有……”  ……
  一桌的人都在笑,就樊疏桐和连波没笑,两人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樊疏桐倒是有些留意连波身边的女友方小艾,样子颇有几分朝夕的模子,但也仅是有几分像而已,如果细看根本和朝夕不在一个档次,特别是笑容,虽然也算甜美可是因为两颗突兀的虎牙的关系,一下就破坏了整体的美感,何况樊疏桐压根就没觉得她美,反而嫌她很聒噪,似乎想刻意表现自己的大方,一会儿跟这个说话,一会儿跟那个敬酒,跟沉默的连波形成强烈反差,不仅显出她的轻浮和世故,还喧宾夺主了。
  樊疏桐当初去美国前,连波就和方小艾在交往了,听说是黑皮做的介绍,樊疏桐以为连波是一时冲动,过不了多久就会甩了,没想到都一年多了,还跟对方黏着,是他舍不得吗?未必,樊疏桐在连波眼里根本看不到爱情的影子,反而死气沉沉的,也不朝方小艾看,任由她怎么活跃气氛,他就是不接茬,不仅连波不接茬,其他的人都不大愿意接方小艾的话,似乎都是看在连波的面子上勉强应付。
  樊疏桐突然有种强烈的负罪感,因为他在连波的脸上看到了跟朝夕同样的心如止水,连低头发呆的样子都那么像,居然找了个这么次的女友,不就是因为她有几分像朝夕吗?仅仅是有几分像,就让他舍不得丢,可见当初他丢下真正的朝夕经历了怎样的地狱爬行,樊疏桐也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人,他分明看到了连波的欣赏裂着一道无法愈合的伤口,那伤口一定让他生不如死,直到现在还隐隐地渗着血,连波知道樊疏桐是从北京过来的,肯定去看过朝夕,可是他只字不提朝夕,避着朝夕像避着一把锋利的剑,这越发让樊疏桐觉得自己罪孽深重,他不仅对朝夕犯下了罪,对连波同样犯下了罪,那是他今生和来世都赎不了的罪,他这辈子都将在地狱中爬行……
  晚上,樊疏桐一个人回到公寓,连灯都不开,倒在沙发上动弹不得,客厅的落地窗帘是拉着的,周遭一片黑暗,只有窗帘外隐约透出些路灯的光亮来,间或有汽车驶过楼下马路的声音,更显出屋子里的沉寂。
  连波起先要送他回来,被他拒绝了,他似乎有些怕面对连波,各种原因也许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吧,连波要他抽空回大院的家看看,说那里已经很久没住人了,怕是长了霉,其实连波自己也很少回大院,樊世荣年前去了南方某地疗养,珍姨也跟着过去照顾他,据说是长期疗养,一时半会是不会回来的。
  一年前,也就是樊疏桐刚出院的时候,樊世荣因为身心的打击病倒入院,当时情况非常危险,医生下了两次病危通知单,樊疏桐在连波的劝说下好歹去医院看了下父亲,可是嘴上没有一句好话,他冷笑着看着病床上插着氧气管的父亲说:“首长,你不多撑几天吗?还是活着吧,您要是死了,谁来收拾我,为民除害呢?”
  说完那些话樊疏桐就转身出了病房,再也没去看过父亲,老雕安排他去美国养病的时候,他也没有跟父亲道别。
  他当父亲已经死了,可他父亲也当他死了,既如此,那就两不相干吧,反正这辈子的父亲情分已经了结了,他不欠父亲了,那一顿皮鞭,足以偿还他欠父亲的一切,现在倒是父亲欠他了。
  据连波说,樊世荣经常打听他的情况,每次见着连波都要问樊疏桐在美国生活得怎么样,樊疏桐第二次开颅的时候,樊世荣在国内几天几夜没合眼,直到接到连波的电话确认手术无恙,他才放下心,连波要樊疏桐打个电话回家,跟父亲报个平安,结果樊疏桐回来一句:“你帮我报吧,就说我会好好活着,我虽然改了姓,但好歹也是他的儿子,怎么着也得给他送终,到时候我会找块好地埋了他的……”
  连波有没有把话转达给樊世荣不知道,但樊疏桐的确改了姓,他现在不叫樊疏桐,叫赵疏桐了,还在去美国前他就跟寇海他们打了招呼:“以后不要叫我樊疏桐,不要提到那个姓氏,否则就给我滚,我不认你们做兄弟。”
  他的土匪性子谁都知道,没人敢不听。
  即便有时候大家开玩笑,也顶多叫他“F先生”,他倒也没意见,只要不直接提到“樊”,怎么叫他都无所谓,说道F先生,这还是从黑皮那小子开婚介所时就被叫开了,寇海、细毛因为被黑名冒名登报征婚,都成了什么什么先生,大家见面都相互称呼对方,“呦,我们的F先生来了。”“K先生,你也来了?”最倒霉的是细毛,他姓朴,结果被大家叫成了“屁(P)先生”,气得他每次要抓狂。
  窗外有隐约的雷声……
  天气预报说,晚上有大雨,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而大雨来临前的夜,总是无比沉寂和压榨,樊疏桐陷在黑暗中,头又裂开了似的疼,背心冷汗涔涔,一直以为他对朝夕的爱仅是精神上的,她是他多年纠结的一个梦,纠结至今,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将他深值于心的,每次看到她,她那种莫名的孤寂和敌意,犹如隔着玻璃把自己和他截然分开,就是隔着那“玻璃”,让他忽然明白他对她的爱不仅仅是精神上的,他要她,从心灵到肉体,于是失了控发了狂,他如愿碎了那玻璃,结果只能是鲜血淋漓,他和她之间,依然没有心神合一,抑或是唇齿相依。
  他觉得此刻命运之神就站在他和她的面前,已然在警告他,新的灾难还在后面,他没有办法改变什么,只能用微弱的力量,徒劳地抵抗着明天的来临,他知道该来的总会来,他不会抗拒也不会悲哀,只有默默地接受,可是……
  朝夕,你会懂我吗?我所做的这一切你能看到吗?我从不对自己的行为解释,是我错了,就是我错了,解释又有何用?朝夕,如果我说,我恨自己胜过你恨我,你信吗?你不会信的,因为在你眼里,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禽兽。
  可是禽兽也有疼的时候,不是吗?
  看着你那么痛苦地挣扎在黑暗中,我心疼,我一直为你心疼,只是你从来不曾真正了解过我的心,而你的心,都在连波身上,否则不会一提到他,你就失声痛哭,你望着我时的目光,没有一丝一毫的沟通,冷得仿佛可以让万物结冰,我还能希冀着什么?朝夕,你有想过吗?我不是生来就是禽兽,我跟你一样,来到这世上时都是有着清澈眼睛的婴孩,我们什么都不懂,只挥舞着小手,期待着大人的亲和爱,而我,从小就缺失了爱,一个人缺失爱的孩子是不懂得如何去爱别人的,包括对父亲,我都不懂得如何去爱他,相比他亦是如此,而我对你,明明想跟你推心置腹地谈心,明明想向你靠近,可是你对我的敌意和我本身个性上的缺陷让我们背道而驰,朝夕,恨一个人是多么痛苦的表情,为什么我们只能彼此怨恨?恨来恨去,只能是两败俱伤,就像我和父亲,不说恨,朝夕,如果我说我是真的喜欢你,你信吗?
  你一定当我是疯子吧,那天我真是疯了,疯得连自己都不知道在做什么,这次我又把你推倒了更远的地方,朝夕,那不是我的本意!对不起,朝夕……我没想要这样的,很多时候我希望自己就是那只青蛙,自觉自愿地把自己溺毙在井底,我骂自己没有出息,陷入如此进退两难的境地,你根本不明白,我是多么渴望你,没办法靠近你身边,我就拼命地想你,一点一滴地去回忆我们曾有的过往,哪怕是伤痛,也好过空白,而让我悲伤的是,如果将你从我的记忆中剜去,我的人生竟然是一片空白,朝夕,天知道我是多么想跟你在一起,哪怕是死去……

  起风了,窗帘被风撩得老高,昏黄的路灯下,窗外那些随风狂舞的枝叶,在凄迷的夜色里仿佛是一片幽暗的森林,樊疏桐将头埋进沙发的软垫中呜咽,只觉末日来临般,什么都是徒劳的了,他翻过身,惟愿此时此刻就有一道大霹雳,立刻就劈了他,他将手掌盖在脸上,眼泪顺着眼角涔涔地积在耳蜗里,胸脯剧烈地起伏着,仿佛身体正受着酷刑一样在沙发里战栗。
  “哥,你在里面吗?哥……”
  门外突然传来连波叩门的声音,樊疏桐吸着气,睁着了很久才从沙发上爬起来,扶着墙摸到门口,开了门,房间里一团漆黑,连波骇得都不敢往里走,“这是咋了?”
  “进来吧。”樊疏桐的声音浑浊不清,踉跄着想转身回沙发边,结果绊了下,差点跌倒,连波赶忙扶住他,“怎么不开灯啊?”
  说着就伸手去摸墙上的开关。
  “别开灯!”樊疏桐浑浊的声音喝止他。
  “哥,你怎么了?”连波摸黑将他扶到沙发边上坐下,樊疏桐并不愿回答,反问他:“这么晚了,你怎么来了?”
  “我不放心你,过来看看,晚上吃饭时看你的脸色也很不好。”连波很不适应屋子里的黑暗,打量四周,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你坐那吧,我没事。”樊疏桐坐回沙发上,借着窗外投进来的光芒,准确地从茶几上摸到了烟和火柴。
  “哧”的一下,火柴的光亮显出了樊疏桐暗暗的脸,瞬间熄灭,房间内慢慢地弥漫着烟雾,连波望着沙发对面那微弱的火星很是忧心:“哥,你这是怎么了?”
  “连波,我疼……”
  “哥!”连波说着就要扑过去。
  “别过来……”他叫,那声音可怜地颤抖着,“求你,别过来……”
  “哥,你到底怎么了?说话啊,到底出什么事了?”连波急得不知所措,在他的印象里这个人一直是坚强的,小时候即便被父亲抽得满地打滚,也不曾掉过一滴眼泪,更没有求过绕,他何曾这般软弱过?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樊疏桐在沙发那边换了个姿势,窗帘外透进来的光亮依然很微弱,根本看不清他脸上是何种表情。
  因为抽着烟,他的声音又干又涩,呼吸也很凌乱,他问:“连波,我问你,如果我做了样禽兽不如的事,你会原谅我吗?”
  连波坐樊疏桐对面的沙发上,尽管黑暗中什么也看不到,可是他仍感受到那人的伤心,那伤心弥漫在空气里,被他一点点的吸入肺里,于是连波也变得伤心:“哥,到底出什么事了,爸知道你回来后给我打电话,要我过来照顾你。”
  “别提他!”樊疏桐断然喝止。
  “哥……”
  “你只要回答我,你会原谅我吗?”
  “我都不知道你做了什么,怎么原谅?”
  “那你是不会原谅我了。”樊疏桐轻咳了两声,被房子里的烟雾呛到,“秀才,有时候我真羡慕你,不,其实我一直在羡慕你,哪怕她也恨你,心里放不下的仍然是你,一提到你的名字就原形毕露,哭哭啼啼……”
  “你是说朝夕?你,你见到她了?”连波的声音有些发紧。
  “你明知故问。”
  “……”连波顿时没了话,缩进沙发里沉默不语。
  “为什么不说话?你不问问她现在怎么样吗?”樊疏桐狠狠抽着烟,语气中不无讥讽,“你还爱她,是吧?既然如此,一年前你为什么要退出呢?后悔了吗?你有没有想过,即使你退出了,我并没有多感激你,你知道为什么吗?”一连串的发问,让连波无力招架,而樊疏桐指间的烟已经灭了,“人都是自私的,你为了所谓的成全退出,想以此显出你的高风亮节,其实……很愚蠢!因为你在退出的时候一定生不如死,痛不欲生,你的这种生不如死痛不欲生没有让我因为被成全而心怀感激,反而给我增加了莫大的压力,让我觉得欠了你的人情,一辈子都还不起的人情,所以,我并不感激你,朝夕也因为憎恨你,更没有因为你的退出而接受我,换句话说,你没有成全任何人,你只成全了你自己,让你因此问心无愧心安理得……”
  “哥!”连波叫起来,突然扬高声音,“不是这样的!你怎么可以这样看我?我做什么都是心甘情愿,我没想要成全自己!我爱朝夕,我不否认,可是哥……我们兄弟之间的情分并不比我对朝夕的爱浅薄,我是男人,不会为了儿女情长而弃兄弟不顾,你当时都那个样子了,我怎么还能够只想靠自己……”
  “瞧瞧,你多伟大!我和朝夕都应该感激你是吧?可是秀才,你将我们三个人都置于万劫不复之地了,朝夕因为你倍受伤害,而我则傻不垃唧地以为自己没有了竞争对手就会有机会,在美国就心心念念地想回来,名正言顺地追求朝夕,我以为没有了阻碍就可以一往无前,结果,结果……”这么说着,他的声音越发的浑浊不清,吸着气,仿佛说出这些话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他又伸手摸索着烟和火柴,反而将烟灰缸扫到了地上,摔得粉碎。
  “哥!”连波连忙起身。
  “别过来!没事,没事……”樊疏桐终于摸到了火柴,他还是习惯用火柴点烟,在美国呆了一年多都没能改过来,他划亮一根火柴,点了烟,火柴还没灭,他看着那微弱的光亮,越发的悲伤起来:“在美国的时候,我没事就喜欢划火柴,我老是想着小时候我妈给我讲的那个童话故事,哪个卖火柴的小女孩饥寒交迫中,划亮所有的火柴,她在火柴强烈的光芒中看到了烤鸡,看到了她妈和外婆……所以这些年我经常一个人划火柴,因为有时候我会在那光亮里看到妈妈,是真的可以看到她!可是为什么我每次划亮火柴都看不到朝夕呢?我带到美国去的火柴都划光了,还是没有看到过朝夕,开始是因为我诚意不够,可是我都那样了,为了她脑袋都被开过了两次,我还要怎么有诚意呢?后来我慢慢明白,不是我不够诚意,而是她跟我没有共鸣,她不爱我,我们没有产生心灵感应……我妈爱我,母子连心,她在地下感应到了我对她的想念,所以我才能看到她,我妈也说过,当你真心地想念过一个人的时候就可以看到她,可是朝夕呢,我就是把心掏出来,把脑袋再切一次,她也不会感应到我有多想她,她不会让我看到她……但是没有办法,爱上了就是爱上了,心甘情愿为她付出,哪怕只道是挨枪子儿的事,也会逼着自己去干,做强盗也好,做流氓也好,只是因为……因为我爱她。”
  说完这么长一番话,火柴也已经熄灭了。
  “哧”的一下,樊疏桐又划亮一根,目光专注地盯着那摇曳的蓝色火焰,他的眼中也摇曳着那样的火焰,嘴角溢出一丝微笑:“秀才,我说这么多你该明白了吧,你的退出成全不了我,因为她爱的不是我,为什么偏偏不是我!我跟她明明是同类啊,都是黑暗世界里的魔鬼,哪怕毁灭自己也不惜将对方拖入地狱,她十六岁的时候就那么做了,我居然好了伤疤忘了疼,以为可以和她再续前缘,结果又做了一次禽兽……”
  “到底发生了什么?”连波全神贯注地听着,脊背上冒出一股寒气。
  樊疏桐没有马上回答。
  两个人突然都没有了一点声音,窗外扯过几道闪电,蓝莹莹的光亮忽明忽暗,屋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清晰可辨,空气像是点燃了一般,连波凝神屏息,等着樊疏桐开口,看不见的火焰在燃烧……
  “对不起,秀才,我跟她的恩怨不要介入进来,哪怕我们一同躺进坟墓,你都不要介入,我必须跟她有个了断,来世我宁愿不认识她,最好是不认识她……”樊疏桐的声音突然出奇地平稳,他在黑暗中扬起面孔,没人看到他脸上流淌的是什么,“可是这辈子,她已经把我拽入了这黑暗世界,我出不来了,我觉得我迟早跟那个传说中的青蛙一样,不被她蛰死,也会在这暗无天日的想念中窒息而死,我对她的想念和爱就是我此生最大的枷锁,也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唯一的力量,我对不起她,亏欠她,也伤害了她,只要她觉得心里好受,我甚至可以去坐牢,而无论她怎么对付我,我一样会兑现自己的承诺,为她建一个她理想中的家园,也许陪着她的人不一定是我,但是没有关系,只要她能忘掉那些伤痛好好生活,我别无所求。”
  “哥,你到底对她做了什么!”
  连波的心怦怦地跳起来,血液冲上了脑门,喉咙里发出浑浊不清的声音,他意识到了灾难的来临。
  樊疏桐低下头,用手捂住了脸。
  “你说话啊,你把她怎么了?”
  “连波,对不起……”
  
  两天后,朝夕在北京见到了连波,那天刚好赶上圣诞,宿舍里都走空了,约会的约会,跳舞的跳舞,差不多每个女孩都收到了别致的礼物,就朝夕没有,她对这样的洋节一向没概念,这样的节目是属于情人间的,她觉得跟她没什么关系,因为胃口不好,她不想去食堂吃饭,一个人在宿舍煮面吃,不是因为喜欢吃面,而是她想活命,这些天来她一直处于半饥半饱中,睡觉也是半梦半醒,一闭上眼睛就陷入心悸的黑暗,常常无故会闻到菊花的香味,在她的感觉里,那不是香味,是一种诡异得可怕的类似于死亡的气息,她常在梦中哭醒,想找个人倾诉都不行,林染秋那阵子刚好去了日本探亲,他有个姐姐嫁到那边,朝夕根本没办法联系上他,如果联系得上他,她一定会跟他说,带我走吧,带我远远地离开这里,我愿意跟你走……
  不,这不是她应该有的待遇,刚刚恢复平静的生活陡然又掀起巨浪,虽然表面上她跟往常无异,可使她已经几次爬到了宿舍楼的楼顶,她很想往下跳,可是一想到自己受到的侮辱,她觉得不能就这样死了,那个混蛋还如此嚣张地活着,她不能这么轻饶他,否则她如何咽得下这口气!
  没错,是她亲自去报的案。
  她说过她会告他,就一定会做到。
  当时她躺在菊花地里,满身都是碎了的花瓣,黄的白的沾了一身,那么冷的天她大部分身体都暴露在外面,没办法,她打不过他,衣服都被他撕烂了,刚开始时,双方只是单纯的厮打,朝夕又踹又踢,下了狠心要跟他拼死,但是很快她发现他的动作非常明确,不是打她,而是扯她的衣服,凭着女性的本能她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几次踹开他往外面跑,可是每次都被他拽回去,她大声呼救,他就用嘴堵住她……
  整个院子没有别人,围墙外面有没有人她不知道,但挣扎到最后她已经无能为力了,面对一个体格健硕发了疯、红了眼的男人,她断不是他的对手,她出了一身的汗,只是哭,从头到尾一直在哭,衣服一件件被他剥掉,他把她弄得那么痛,比第一次还痛,虽然他嘴里一直在含糊不清地念叨着她的名字:“朝夕,朝夕,天真掉我有多想你,我都快疯了,朝夕……”好像他对她有很深的爱意似的,她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只能任由着他奔腾咆哮,每一次冲撞都是粉身碎骨,每一个动作都挟着雷电,她觉得自己整个人都碎掉了。
  终于他趴在她身上不动了,喘息着,滚烫的手覆上她的脸:“朝夕,对不起,我……我根本没法控制自己……”他居然还有脸解释,他当时把脸歪向一边,不朝他看,而他不慌不忙地一边穿衣服,一边还跟她说:“晚上就不用回学校了吧,我叫厨师过来给我们做饭吃。”
  语气非常轻松,好像他们真是久别重逢的恋人,理所当然地继续了一次往日的激情,她没有从他的语气和表情里看到丝毫的歉意,他反而显得很欢喜,自己整理好后又给她穿衣服,像搂着一个失而复得的珍宝,呢喃着:“这样多好,朝夕,这样多好,我们终于在一起了,我再一次颅都值得。”
  “我会告你。”她任由他搂着,轻声吐出每一个字。
  他闻言反而笑了,以为她在开玩笑,居然逗起她来了:“告我?你告我什么?朝夕,我们又不是第一次,男欢女爱很正常的事情,这么久不见了,我很冲动也是正常的……”说着还亲昵地捏了把她的脸蛋,“我都几年没碰女人了,还以为自己废了呢,其实没有,是因为那些女人不是你,这世上只有你可以让我燃烧,所以你不用担心我会在外面找别的女人,我一定是你最忠诚的伴侣和爱人。”
  她木木的,盯着他的眼睛,依然是那句:“我会告你。”
  “乖,别任性了,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跟小孩子似的。”他温情款款地抱起她,将她抱到了院子里的一间厢房,打了热水,拿毛巾给他敷脸,“你瞧你,跟个花猫似的,我记得你小时候就是只脏脏的小猫,脸和手从来没干净过,看见吃的就抓,要么就在地上爬,每次还故意把乌黑的爪子往我身上擦,搞得我的衣服总是一条条黑印,那个时候你真是很调皮,可是又很可爱……”擦完脸,他又细心的给她梳头,还问她:“要不干脆洗个澡吧,洗个澡会舒服很多,我去放热水。”
  “我会告你。”她跟个偶人似的,失了魂魄,反反复复只有这么一句话,他还是没有当真,忙不迭进屋去放热水了。
  待樊疏桐出来时,朝夕已经跑出了院子。
  “朝夕……”樊疏桐追出去,没追多远就拽出了她,朝夕反手就是一巴掌,“啪”的一下打在了他脸上。
  清脆响亮,震耳欲聋。
  朝夕不知道那天是怎么走回学校的,一路哭,古人常说肝肠寸断,她真的感觉自己肝肠都断了,最后哭的没办法继续走,就蹲在路边捂着脸呜咽,满大街的人看着她,以为她是失恋了还是怎么着,这个世界每天都有人哭泣,所以并不奇怪,朝夕不明白,明明是他们樊家欠她的,为什么到头来还要她这么受伤,一次次地将她搓成灰捣成泥,她已经这么孤苦了,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却还是得不到上苍的怜悯,她已经预感到她的结局比早亡的母亲还悲惨,母亲至少还有个女儿来葬她,可是她邓朝夕哪怕现在被横尸街头,谁来葬她?她已经远远地逃离那家人,割舍掉一切情意,包括还没来得及绽放就夭折的爱情,可为什么还是逃不出那个人的魔掌?
  她原本已经深藏了对他的仇恨,不去想那仇恨,他甚至还可怜过他同情过他,毕竟他的脑子开了两次颅,谁知他捡回一条不仅不知道感恩,还有一次凌辱她,可笑的是他竟然还以为那是对她的爱,强词夺理说他是因为他太想念而冲动,他明明已经伤得她体无完肤,还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说什么男欢女爱,她跟他纵然有过欢爱,那也是耻辱!那件事好不容易过去了四年,她已经渐渐让自己走出阴影,甚至还尝试接触别的异性,可是他存心看不得她好过,她努力爬出黑暗的地底下,他非要一脚把她踹回去,现在只要一想到他可憎的面目,她就觉心中气血翻腾,失了控地发抖。
  有那么一瞬间,朝夕感觉自己的心不跳了,降至着身体手脚冰凉,她微微眯着眼睛,看着那人,像看着一度灰暗的墙壁,她费了好大得劲才让血液慢慢回流到心脏,让自己维持了呼吸,还好,总算是活过来了,她刚才差点以为自己会死掉的。
  “朝夕……”站在门口的连波摇摇晃晃,嘴唇灰白,像完全不相信站在眼前的就是她一样,目光惶恐地在她身上来回打量:“你,你怎么这样了?”
  一句话就让朝夕游离僵滞的意识回到现实。
  她倒一笑:“我还能怎么样?你觉得我应该怎么样?”说着若无其事地从一个搪瓷罐里抽出一双筷子,想了想,还转过脸问他,“你吃没有?要不要给你分点,我一个人吃不了那么多。”
  连波这才将目光转向桌子上正在冒热气的面条,就是碗方便面而已,在火车上他就闻得想吐了,满车厢都被这样的味道充斥,一下火车就蹲在路边吐,此刻他抑制住强烈的反胃,嗫嚅着嘴唇:“你怎么吃这些没有营养的东西?”
  “没事,习惯了,活命呗。”朝夕这个时候已经坐在桌边的椅子上吃起来了,呼噜噜地搅起一大把面条,一边还招呼他:“坐吧,就坐床上。”
  书桌是搁在两张上下铺之间的,寝室里放不下多余的椅子。
  连波缓缓地在朝夕对面的下铺床沿上坐下,看着朝夕的样子非常难过,樊疏桐那晚承认“冒犯”了朝夕,连波当时就发飙了,他一向斯文,从未那么失控过,而无论他说什么,樊疏桐都默不作声,任由他骂,两个人最后都精疲力尽,第二天一大早,樊疏桐就被两个警察带走了,对方出示证件是北京这边的,显然朝夕已报案,樊疏桐还镇定,他既然能跟连波承认这件事,就肯定已经知道了北京这边的警方已拍人去聿市,他上车的时候跟连波说:“去北京看看朝夕,我很担心她。”
  连波当时看着樊疏桐又气又心疼,因为他脸色苍白,嘴唇也是乌的,一看就知道他的头疼又犯了,果然,当天下午,樊疏桐还没来得及被警方带回北京,就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连波只好暂时放弃来北京的计划,去医院守着樊疏桐,守了一夜,直到樊疏桐醒了,寇海闻讯赶来医院接他的班,他才急急忙忙坐火车赶来北京。
  此刻,看着朝夕吃着那碗方便面,连波如鲠在喉,低低地说:“我带你出去吃吧,你都瘦成这样了,还吃这种东西……”
  朝夕埋头自顾吃,她是真饿了。
  “朝夕……”
  “你过来干什么?”朝夕没有朝他看,面条吃的差不多了,又端起碗喝汤,“想看我死没有吗?”
  她将碗不轻不重的放在桌上,目光扎向他,格外的刺人。
  联播压抑着激动的情绪,眼眶募得通红:“出了这么大的事,我能不过来吗?”
  朝夕“哦”了声,用袖子擦擦嘴,“多大的事?你说来给我听听……”
  她是那么的漫不经心!连波想象过很多中他见到她时的反应,可能会像一年多前那样歇斯底里,抑或根本不理他,当他是陌生人,当然最大的可能是她一定已经哭得眼睛红肿,就像小时候受了委屈扑进他怀里大哭一样,无助而哀伤,可是连波断没想到她是这么漫不经心,虽然那样消瘦,憔悴不堪,头发和衣服也是乱乱的,但她如何能这么若无其事的样子,闲闲地,懒懒地坐他对面的床边上,扬起尖尖的下颌,居然冲他吆喝了句:“你怎么还是这副德行?”
  “朝夕,你别这样。”连波哀哀地看着她。
  “那你觉得我应该怎样?”朝夕拿了把梳子胡乱地梳起了头发,问题又回到了起点,她应该怎样,是不是像很多电影里演的那样,抱着他大哭?或者狠狠给他一巴掌?要不就直接将他推出门外,要他滚?说实话,他还真不知道自己该作如何反应,可能是太突然,他一时反应不过来,反而显出她最本色的一面,他现在就是这种调调,对什么都不在乎,哪怕心里痛到流血,脸上丝毫看不出端倪,所以这些天寝室里的姐妹每一个人看出她被强暴过,昨天倒是有警察过来找她补录口供,当时寝室里有个叫张玉美的还问她:“警察找你做什么?”朝夕莞尔一笑,回答道:“没事,被人强暴了,警察过来录口供。”张玉美当时就骂她神经,因为没有人被强暴最后还能笑出来,除非她是神经。
  一个人歇斯底里的机会并不多,邓朝夕已经过了歇斯底里的时候,他最歇斯底里的时候就是劈那架琴,自那以后她彻底回归平静,那天跟樊疏桐打的时候,她倒是有些歇斯底里的迹象,不过还没来得及继续歇斯底里,樊疏桐就用更歇斯底里的方式对付了她,这下就不仅仅是回归平静了,是让她直接躺进他为她掘好的坟墓。
  可是她会甘心就此躺进坟墓吗?
  她是蝎子啊……
  本来想好好地做个人,可他硬是逼着她做回蝎子,那好吧,既然如此,他就继续扮演蝎子的角色吧,就如此刻,她双手交握放在膝上,很一本正经地问连波:“你这次来北京做什么?出差还是专程来看我的?”
  连波老实地回答:“专程来的。”
  “哦。”朝夕端端正正地坐着,还是一本正经地问他:“为什么专程过来看我?你先别说,让我猜。”她目光直视着他,无风无浪,可是心地在酝酿着怎样的惊涛骇浪,是连波根本无法想象的,她像是很认真的思考了下,“嗯,你来不排除有三个目的,第一,你想确认这件事的真假,想知道你的禽兽哥是不是真的做了这件禽兽不如的事,第二,你想安抚我受伤的心灵,怕我寻短见,第三,想劝我到派出所销案,要我告诉警察,这完全是误会,因为他是你哥哥,你们兄弟情深,你不想他坐牢……你说我猜得对不对?你别抖啊,我肯定猜中了其中之一吧,是哪个?”
  可怜的连波那经得起这样的刺激,连下巴都哆嗦起来了:“朝夕……”
  朝夕抬手示意他别往下说:“你什么都不用说,不管你此行的目的是以上我列举的第几条,我一一来回答你吧,先回答第一条,这件事的真假,详细的情节我就不便说了,因为这涉及个人隐私,而且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反正我已经把物证提交给了警方,警方做了DNA鉴定,证明那的确是他的东西……”
  “朝夕!”连波嘶哑着嗓子叫。
  朝夕没有理会,语气平淡无奇,仿佛叙述的是别人的事,让人无法看透她心底的实想法,她还这么年轻,二十岁都不到,就将自己筑起了铜墙铁壁,她明明是佯装坚强的样子,却让连波越发地难过,眼眶蓦地通红。
  而他轻咳两声,继续说:“现在我再回答第二条,我会不会寻短见,你看我现在的样子应该可以放心,我不会寻短见,真的。为这么件破事就去死,那我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这么容易就死的话,当年我妈妈被逼疯的时候,我可能就死了,我爸去世的时候我也死了,我妈死了的时候,那就更不用说了,我肯定早随她而去……我这么说的意思是,我受够了你们家的伤害,不会就这么死的,否则就太不值了,你说是不是?所以你不用安抚我,我早就不是当年那个脆弱的呆丫头,我长大了,也经历了一些事,你真的不用为我担心。
  “哦,还有第三点,你想劝我撤案,因为警方已经去聿市了,樊疏桐这会儿没被押回北京,也应该在来北京的路上了,你不想他被起诉对吧?可是连波,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我是不会撤案的,因为受了这样的侮辱,我没办法保持沉默,不给他点教训,他以后还会继续欺负我,这世上我已经没有了亲人,也没有朋友,我最绝望的时候不会有一个人来救我,所以我只能用这种方式保护自己,对不起,连波,如果你是因为这个来北京找我,可能要让你失望了……”
  不愧是Z大法律系的,虽然够不上高材生,考试也经常不及格,但却便是课堂上打瞌睡也多少学了点法律上的常规理论,知道怎么列举,怎么攻心,怎么出其不意,怎么一剑封喉,置对方于死地。
  果然,还不等朝夕列举完,连波就扛不住了,深深埋下了头,身子禁瑟抖抖,根本无法面对她:“朝夕,对不起……”事已至此,他不知道除了说‘对不起’还能跟她说什么,他语不成句,伤心无助地像个孩子,“现在我终于明白我才是真正的罪人,是我弄成了今天的局面,是我一厢情愿地以为自己退让,就可以成全你们……我没有想到你会受到这么大的伤害,对不起,朝夕,真的对不起……”
  “你过来。”朝夕意外地沉静。
  连波抬头,看看她,犹豫了下起身坐到了她的身边。
  朝夕轻轻叹口气,伸手抚上他的脸,目光陡然变得温柔似水,多么柔和的一张脸啊!怪不得她老是想不起他的样子,原来是他的脸太柔和了,每一处棱角每一根线条都柔和得不可思议,不像他的禽兽哥哥樊疏桐,脸上经常绷得跟钢条似的,朝夕知道,她依然爱着眼前这个人,虽然也恨他,但去恨一个爱着的人唯一的方式就是忘记,她花了一年的时间强迫自己忘了他的这张脸,忘了从前的点点滴滴,如果再过个几年,她可能真的会成功地忘记他,可是,他偏偏要送上门来,上帝作证,她本没想到要拉他垫背,但她不会忘记,一年前如果不是连波恩断义绝地撇下她,她如何会落到现在这个地步?她当然更清楚,对于樊疏桐来说最严厉的惩罚是什么……
  “连波,你还喜欢我吗?”朝夕深浅莫测地问。
  这个问题当然是废话,连波搂住她的肩膀,和她头挨着头,肩并着肩,那样子多像是亲密的爱人啊,连波说:“朝夕,我不会回答你这个问题,因为,我对你的爱情不能用简单的喜欢可以形容的,”
  朝夕含糊地“嗯”了声,把话题引向正题:“连波,我知道你是个重情义的人,事情都这样了,我倒问你句实话,你愿意看见你哥哥去坐牢吗?”
  连波哑然,是啊,他愿意吗?
  “不用这么看着我,你只需回答我愿不愿意就可以了。”
  “我不愿意,朝夕,我不愿意!”连波的回答丝毫没有让朝夕意外,他低着头,颤抖着合上眼睛,“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朝夕,我知道你受了伤害,你理应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可是朝夕……”
  “别说了,我明白了,他是你哥嘛。”朝夕冷冷地打断他,又问,“那你原因代替你哥哥对我负责吗?”
  连波抬起头,眸底一亮,好像看到了某种希望,忙不迭点头:“我愿意!我当然愿意!只要可以减轻你心理的伤害,我愿意替他承担一切责任!”
  朝夕当时歪着头看着连波,这个呆子啊……
  “那好吧,你就来替他负责吧。”朝夕眼睛忽闪两下,眸底也是一亮,不过那不是看到了某种希望,而是蝎子蛰人前的铮亮,她又温柔的覆上他的脸,眼睛闪闪发亮,长久地凝视着他,“连波,我爱你,你娶了我吧。”不容连波反应,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嘘,听我说完……你也知道出了这样的事,我以后没脸见人了,也没人要我了,就算让你哥哥去坐牢,其实也于事无补,他还是没办法对我的后半生负责,就算他要负责我也不会答应,因为我不会嫁给一个强奸犯,所以,连波,你娶了我吧,我知道……我知道你的贞操观很强,你很介意自己的妻子是不是处女,没办法,夺取我贞操的是你哥哥,你嫌弃我也好,厌恶我也好,你都得认了……”
  “朝夕!别说了,求你别说了……”连波猛地将她搂入怀中,想抱着一个孩子,急切而忧伤,惟恐再失去,“我愿意!我说了我愿意!我怎么会嫌弃你呢,傻瓜,这个傻瓜!朝夕谢谢你这么信任我,肯把你的未来交给我,肯原谅我哥哥,朝夕,我知道你是这世上最最善良的人……”
  呆子啊……
  朝夕在心里叹息,他还真不是一般的呆!
  可是既然事情进展得这么顺利,他当然要继续演下去了,她也搂住他,有些笨拙地吻他的头他的脖子,他的肩,他的唇, 在一起可以到达的地方吻着,努力把自己心中的黑暗和绝望传递给他,她想起了母亲,想起了父亲,想起了自己早夭的青春,想起了经历的种种不堪和耻辱,她没办法让自己放下,根本不可能放得下,一想起这些她就忍不住发抖……
  连波起先只是僵硬地被她吻,最后男性的本能慢慢觉醒,也开始回吻她,不过他好像不太会接吻,虽然他之前没有吻过别人,至少没有经常吻,相对于樊疏桐的吻技一流,连波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激动,完全不着要领,朝夕其实也不知道怎么去吻,只是胡乱地将自己的唇贴着他的唇,从此他们就要同呼吸共命运了啊……两个人像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纠缠在一起,由最初的主动和被动慢慢地变成了情不自禁。
  照夕不由得在心里叹息,深深地叹息,喜欢一个人跟不喜欢一个人的差别原来就在这里啊,他喜欢连波,那怕是想拉他垫背,跟他缠绵时也会情不自禁,踏甚至怀疑自己提出要连波负责的初衷,会不会是他想跟连波重修于好的一个借口?因为她发了疯似的想跟他在一起,想把自己交给他。可是她又有自尊,拉不下面子,也没有理由说服自己做这么不要脸的事,让呆不拉几的连波娶她……唉,管他呢,不要脸也好,借口也好,他现在是她的!完完全全是她的!谁也不能来抢了去,包括那个方小艾……
  终于连波慢慢睁开眼睛,喉咙里发出沉重的喘息,疲惫的眼睛迷迷蒙蒙地望着她,他颤颤地把她的两只手从自己的脖子上摘下来,叠在手掌里摁住,摁地紧紧的,仿佛从心底蔓延开来的战栗,让脸上的肌肉也哆嗦着,“朝夕,这是真的吗?你是真的愿意嫁给我吗?我真怀疑这是做梦……”
  “当然不是梦!”朝夕还就喜欢看他这呆样,眼光扫过他柔和的脸颊,他的眉,他的唇,这一刻,她的心抽紧了,忽然很怕他刚刚带给她的幸福感觉从眼底溜走,也就在这一刻,她心里拿定了一个更不要脸的主意,嘴角不由得溢出一丝微笑:“不过连波,你虽然答应了娶我,可是我很想知道你如何表达你的诚意呢?”
  她的眼底又露出鬼火似的光芒,她要让事情铁板钉钉。
  而在连波看来,她眼中闪烁的是一种温情的火焰,他被那火焰暖暖地照着,握紧她的手,笑着反问她:“那你要我如何表达呢?”
  朝夕面不改色心不跳:“那你要了我吧。”
  连波一怔,像是没听明白。
  朝夕一不做二不休,横下心:“就在今晚。”顿了顿,又说。“如果你不要我,证明你毫无诚意,如果你要了我,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人,反正我马上就到法定结婚的年龄,早晚我们是夫妻,何况我也已经不是处女,你已经答应替他负责的。”
  连波都吓傻了,张着嘴,眼睛瞪得老大。
  “我的话没听明白吗?”
  “朝夕……”
  “你找回答我要还是不要!”
  “朝夕!”
  “要还是不要?不要,你立马就从这房间里出去,要的话我就跟你走。”朝夕完全不给他思考的余地,她的脸已经失了常态,烧得像一盆炭火,心里的阴影越积越厚,她狠狠瞪着连波,眼底翻涌着无边的黑暗,一字一句清晰有力,“我数一二三,如果你还不答复,你就出去!”
  “朝夕!我,我……”
  连波虽然不是朝夕的对手,他会答应朝夕吗?他会要朝夕吗?命运从来不会事先掀开底牌,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知道谁先躺进坟墓,也许,一心想给别人掘坟,最后躺进去的恰恰是自己吧……
  再说樊疏桐这边,因为旧疾复发,不适宜长途颠簸,北京来的两个警察在征得上级同意后,在医院给他录完口供就准许他被保释了,樊疏桐开始以为是老雕保释的他,还特意打电话过去表示谢意,结果老雕说:“我生怕警方不认识我是吧?这种事情我能出面吗?而且也犯不着我出面,你们家不是挺有背景的嘛,不用我捞你,会有人把你捞出来的。”末了,又忍不住教训樊疏桐,“我说你脑子是不是坏了,这种事情你也做得出来!你多大的人了,怎么还跟个毛头小子似的这么冲动?在美国我又不是没有给你安排女人,是你自己不要,结果一回来就兽性大发,你唯恐警方不知道你的底细是吧?现在好了,你都留案底了,你要我怎么对你放心?”
  樊疏桐一句话都说不上来。
  寇海将樊疏桐从医院接回公寓,樊疏桐情绪很不好,跟寇海大喊大叫,把自己关在公寓里关了两天,谁也不见,连电话也不接,到了第三天,寇海和兄弟们放心不下去看他,估摸是睡了两天精神养好了,他的情绪看上去已经平静很多,众人集体沉默,都等着他的解释,可他还是什么都不愿意说。
  最后是黑皮打破沉默,清清嗓子,道:“我说士林啊,这肯定是个误会,你也不要太忧心,我们是兄弟,绝不会坐视不管的。”
  细毛也说:“是啊,士林,你心里有什么想法都可以告诉我们,你一向比我们有主见,我们会按你说的去做。”
  “谁保释的我?”樊疏桐漫不经心地擦亮一个火柴,看着那摇曳的火焰出神,众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谁都没吭声,火柴很快就熄灭,他又划亮一根,眉毛渐渐拧在一起,“说话啊,谁保释的我?”
  寇海叹口气:“是你爸。”
  火柴忽的熄灭。
  樊疏桐冷冷地将目光瞥向他:“谁?”
  “是你爸,黎伟民跟我说的。”寇海诚恳地看着他,“你爸过几天就从南方回来,是他亲自委派秘书过来保释的你。”
  房间里的空气瞬间凝固。
  樊疏桐沉着脸 ,把头甩向一边,半边脸颊变得坚硬,然后猛地站起身,大步朝门外走:“我还是回看守所吧。”
  “别介,士林——”黑皮连忙拽着。
  “放开我!”樊疏桐像个冒烟的炸弹,一触即发,倒是寇海冷静些,一动不动地直视着他:“你还是稍安勿躁吧,这么冲动于事无补,现在不是冲动的时候,而是怎么收拾你冲动的后果。”停了下,又吐出一句,“连波去北京了,这你知道的吧,他说他要去看朝夕,你还是想好怎么面对朝夕吧,连波可能会把她接回来……”
  樊疏桐眼中的光亮黯淡下去,一片死寂。大冷天的他额上居然冒出黄豆的汗珠,嘴里不断地地向外呼着气,身体剧烈地晃起来。
  “朝夕……”他呻吟着,用力闭上眼睛。
  “你到底有没有强暴她啊?”寇海仍然不相信樊疏桐会干这事,他知道这个小子一直很浑,可也不至于浑到这地步吧。
  樊疏桐正欲说什么,“叮咚”一声,客厅的门铃响了。寇海朝黑皮递了个眼色:“你去开门,肯定是华律师来了。”
  “你爸请的律师,别冲动,难道你还真准备去坐牢吗?”寇海瞅着樊疏桐恨铁不成钢,“这件案子性质有多严重你知道吗?如果被定罪,你是要坐牢的知不知道,你以为是闹着玩的?”
  “他还会怕坐牢吗?”门口突然传来一声冷冷的质问。
  黑皮僵在门口,目瞪口呆。
  樊疏桐和寇海齐齐望向那边,也僵住了。
  “我又不是个鬼,这么看着我干什么。”连波缓步走进屋内,还好,样子不像是要崩溃,抑或者已经崩溃过了,脸上倒还平静,但眼神却相当凌厉,“哥,你真打算去坐牢?”连波踱到樊疏桐的跟前,直直地看着他,“你这个样子去坐牢,只怕进得去出不来,你会死在监狱!”
  连波一向斯文随和,典型的文人气质,但若他真的动怒那也是相当骇人的,而且是在他明明很动怒,脸上又很“平静”的时候,那才叫人摸不着底,黑皮和寇海对视一下,很识趣地跟樊疏桐打招呼:“士林啊,这个……我们还有事,我们就先走了,你们哥俩好好谈谈,好好谈谈。”说着寇海还拍拍连波的肩膀:“秀才,有话好好说,别跟这禽兽一般见识,没办法,谁叫他是文盲呢。”橘 *潆心陌默*园
  细毛也帮腔:“是的,是的,秀才,如果你想揍他,我们帮你。”
  樊疏桐横他们一眼,一帮小子乖乖地退出了客厅。
  现在就剩兄弟两人了,樊疏桐眼见如此,反倒放松下来了,指了指沙发:“坐吧,你坐飞机回来的还是坐火车回来的?”
  连波没有动,直挺挺地站着。他穿了件白色外套,浅米色的裤子,更加显出他的长身玉立,只是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的缓和:“你崩管我怎么回来的,我只跟你说几句话就回去,朝夕还在我那里。”
  “咯噔”一下,樊疏桐蓦地抬起头……
  “你不用这么看着我,如果我不把她接回来,她会死在北京。”连波背着手,在他跟前踱了几步,又停住,转过脸看住他,“对于这件事我不想问你什么,我觉得没脸问,哪怕你比我更没脸。我现在之所以还叫你一声‘哥’,完全是看在二十年的兄弟情分上,如果是看着你的所作所为上,我这辈子都不会来见你,因为你不配做我的哥,也不配做朝夕的哥!”
  樊疏桐低下头,没有吭声。
  他知道这个时侯说什么都没用,因为他面对的是连波,这世上唯一可以让他放下抵抗的也只有连波,如果面对的是朝夕,可能情况刚好相反,朝夕只会挑起他的刺,逼着他跟她决斗,但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这臭丫头真的告了他,不惜以牺牲自己的名誉为代价来告他,这倒是很像她的个性,死也要拉个垫背的,看这情形她是铁了心要跟他玉石俱焚,他倒不怕去坐牢什么的,反正事是他干的,他也没打算赖,他只是不知道怎么面对连波,他的确是理亏的。
  “我来只是告诉你三件事。”连波也学起了朝夕,干脆利落,一句闲话都懒得和他扯,他站在那里有一种很明显的气场,让人不得不正视他,听他说,“第一,朝夕在我的劝说下答应撤案了;第二,请你以后离朝夕远点,越远越好,我不想看到她再次被你伤害;第三,我很后悔一年前对朝夕说那些话,我原以为我的退让可以让她获得幸福,没想到反倒是让她受到更深的伤害,这是我的错,我就会承担责任,而且你是我哥哥,我愿意代替你对这件事事负责……”
  樊疏桐抬起头,耳朵很灵,一下抓住了最关键的字眼,蹙起眉头:“代替我负责?什么意思?
  连波站在几步远的距离看着他:“我娶她。”
  “什么?”
  “我娶她,我来负责。”
  樊疏桐瞳孔距离的收缩,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变小,连基本的人类表情都错乱了,该痛苦的他笑,该摇头的他点头,不知道是自己疯了,还是面前这个人疯了,抑或两个人都疯了,“你娶她”他茫然地瞪着一双眼睛,先前的心虚转瞬即逝,眸底闪过凌冽的寒光,“凭什么?”
  “不用凭什么,朝夕自己说要嫁给我的。”
  “咚”的一声闷响,心上像是有什么东西重重坠地,嗡嗡的似有回音,原来如此!樊疏桐的魂魄回来了,脑子稍微转转就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他怎么忘了她是蝎子呢?他看着傻傻的连波,兀自一笑:“她说要嫁给你?”
  “是的,她说要我负责。”
  “凭什么要你负责,你又没跟她睡。”
  ……
  “你怎么知道我没跟他睡?”
  朝夕仰着尖而小巧的下颌,眼睛闪亮如寒星,逼视着樊疏桐:“你是男人他也是男人,你能做的事他也可以做!”
  当时是在连波的公寓,连波上班去了,樊疏桐显然是瞅准了时机闯进来,朝夕也不怕他,衣服鱼死网破的姿势,樊疏桐伸手就掐住她的喉咙,将她抵到了墙上,嘴里不住地向往呼着气,像是用了全身的力气要把她掐死:“你……跟他睡过?”
  在连波那里没有得到答案,他一定要在她口中得到证实。
  “当……当然。”朝夕本能地抓住他的手腕,拼命想扯开他,无奈他掐得死死的,她呼吸困难,动弹不得,“不过我是自愿的,我们之间不是交易,我没有卖给他,他也没有嫖我,我们是情投意合……你掐死我吧,掐死我了你又多了一条罪状,故意杀人罪……疏桐哥哥,我不怕死,我死能拽着你陪葬我不亏……”
  这个时候了她还叫他“疏桐哥哥”。
  她存心刺激他。
  他两眼发直,铁钳一样的双手松开了她的脖子,又死死地抓住了她的肩膀,像摇一棵树那样拼命摇,恨不得把她连根拔起,“邓朝夕!我跟你说过什么,你怎么对付我都没问题,但你不能拉连波下水,我们之间的恩怨为什么要牵扯上他?你恨我,现在就可以杀了我,为什么要扯上连波?”
  “不,不,你不了解,你永远都不会了解,我这么做是因为什么!我不能否认最初勾引他是为了报复你,可是后来我明白,那只不过是我选择和他在一起的借口,没有办法,我忘不了他,我知道我很不要脸,自己都这样了还赖着他,可是疏桐哥哥,我喜欢他,想跟他在一起,你阻止不了我……”
  朝夕在他的两手间缩紧了身体,恨不得化成一缕烟永远消失,她吃力地吐着气,哆嗦着嘴唇:“你不是他,你再怎么做也是不他……我喜欢的是他……所以你掐死我吧,其实很多时候我自己都想掐死自己,我想死,我每天都想死,如果不能和连哥哥在一起,我就只能死……”
  是的,她彻彻底底放弃了所有的决心和理智,完全听命于本能,她已经明白,任何决心和理智都无济于事,她也认为自己确实很不要脸,但是她管不了自己的心,挣扎到最后她还是扑向他,哪怕他站在她面前,比冰还寒冷比夜还黑暗,顷刻间就化为乌有,她也要奔向他,因为他对她而言就像是一个崭新的世界,没有道理没有缘由,她是他的,从来就是,一直就是……
  樊疏桐的手缓缓松开了,布满血色的眼底涌出滚滚的泪水,小溪一样地顺着脸颊流成一片,她没有哭,他反倒流泪了,指引听了她的话。
  他松开她,跌跌撞撞地退后几步,脸上是无尽的凄凉,彷佛自知大势已去,一切都无关紧要了,他摆着头:“为什么会这样?他能给你的,我都可以给你,为什么你一定要选择他?朝夕,我有这么讨厌吗?”
  朝夕回答:“不是因为讨厌,而是因为你不是他。”
  “可我也一样,我喜欢你也不是因为你漂亮或者别的什么,是因为你就是你,我把所有的爱给了你,就再也给不了别人,你跟了连波,我怎么办?我脑子都开了两次颅了,你还要我怎么样?如果可以忘记你,可以放弃你,我早就放弃了!”
  他的声音低沉而暗哑,战栗着从心底涌出来,他还很年轻,可神态看上去像白发苍苍的老人,冷硬如岩石的脸上写满过往的世事沧桑。
  “朝夕,我知道我不是个好人,但这并不能成为你伤害我的理由,就算我也伤害了你,可都是因为你总是先刺伤我……”
  “不,你不明白!”朝夕突然打断他,目光纠结在一起,“爱是两个人两颗心的事,在北京的这一年多里,我想明白了很多事,包括我们过去的那件事,其实都是因为我们年轻莽撞酿下的恶果,我们都为此付出了代价,够了,我已经受够了,我只想忠于自己的心,我的心是向着连波的,没有办法,你管得了你的心吗?你管不了,我也管不了,我和你的心根本不在一条线上,甚至不在一个宇宙……”
  这么说着,她心底翻腾起无法割舍的情意,那种深深的眷恋和爱,仿如春天的雨丝浸润着她心底干涸的土地,他就是她的阳光雨露!但这个“他”不是眼前的樊疏桐,不是他,真的不是他,她挣扎过很久,深知挣扎的痛苦,看着他流泪,她也涌出满眶的泪:“刚才我撒谎,我没有和连波怎么样,那天晚上我们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反倒是连波跟我说了很多话,就是那些话让我放弃做蝎子的想法,我不想再蜇人,我只想做一个平凡的女孩,过着平凡的生活。因为当自己是蝎子的时候,内心是非常黑暗的,我已经陷在黑暗中太久,我觉得冷极了,我想要阳光,所以我准备过两天就回北京去撤案,我不会让你去坐牢的,因为你是他的哥哥……”
  是什么让朝夕放弃做蝎子的想法的?
  她没有撒谎,的确是连波的一番话将她从悬崖边上拉了回来。圣诞节那天晚上,连波依她将她带到了酒店,但确实什么事都没发生,连波带着她到楼下的百货公司买了一身衣服,又送了她一个绒毛小熊,说是送给她的圣诞礼物,他还当她是个孩子。
  吃完晚饭,连波还带她去天安门广场转了一圈,那里很多人很热闹,朝夕顿时显出本色的清纯和活泼,因为是跟连波在一起,她无需设防,一玩得高兴,之前在寝室里说过的话就全忘了。最后,反而是连波先提到那个话题,当时两人已经回了酒店,连波坐在床对面的沙发上,看着朝夕说了很长一段话。
  “朝夕,我必须向你坦白错误,其实我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他以这样一句话开头,一下就让朝夕将目光投向他。
  “是真的,你们都以为我很正派很善良,其实未必。对于男女关系上,我一贯的原则是宁缺毋滥,如果没有感觉不是我喜欢的我不会给彼此发展的机会。而我又是个很挑剔的人,是个无可救药的完美主义者,所以一般的女孩子都入不了我的眼,包括方小艾,其实半年前我就跟她摊了牌,我跟她不合适,是她不能接受,依然固执地跟我联系,打电话,写信……不是我铁石心肠,朝夕,不是这样的,我其实是个俗得不能再俗的俗人,也有七情六欲,对异性也有冲动,也有幻想,只是大多数时候我没有表现出来而已。在某些时候我也有恶劣甚至是低俗的一面,就说在我和你的关系处理上,我可以很坦白地跟你说,我也想过要你,因为我喜欢你,而你又是距离我最近的异性,要说完全没想法那是虚伪,只是我这个人比较理智,做事也很谨慎,不希望过早地让这种关系成为彼此的负担,毕竟你还太小,未来还有着预想不到的变数。既然我是真心喜欢你,就必须对你的未来负责。
  “可是,我没有料到你和我哥……我知道你们都在极力隐瞒我,怕我受伤害,但大家都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我又是个细心敏感的人,我不可能毫无察觉。其实我早就猜想过你们的关系非同寻常,你们之间一定发生过什么,让你们彼此讳莫如深,相互仇视,又相互依恋,起码我哥喜欢你,这是不争的事实。朝夕,我哥那么喜欢你,他不会真正有意地去伤害你的,他在美国疗伤的时候,每次打电话都问到你,不厌其烦,同样的问题每次要问很多遍,跟他打电话简直是种折磨。我想你们之间肯定有着什么误解,才导致了今天这个局面。我也知道你恨我哥,从你的眼神中我就读到了那种刻骨铭心的恨。那恨……让我有些心悸,我觉得你已经不顾一切了,摆明了哪怕自己粉身碎骨也要跟我哥同归于尽。而你毫不思索地又拉上我,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你也恨我。我知道你还对去年我说过的那些话耿耿于怀,你受了很深的伤害,以至于你砸了那架琴,我完全能理解你现在的想法,既然两个都恨,那就两个一起收拾。
  “朝夕,我真的让你这么恨吗?让你不惜以毁了自己为代价拽着我们兄弟俩同归于尽。朝夕,三个人一起死这样的故事只适合出现在小说里,现实生活中我们还是理智点好吗?不是我怕自己毁了,而是我不想这样趁人之危,我希望是在公平竞争的状况下赢得你,我以这种方式得到你显然对我哥不公平。不是说他是我哥,我就帮他说话,而是我的脑子很清醒,可是你的脑子不清醒,在你不清醒的状况下得到你那就更不是我会做的事。刚才我已经说过了,不是我有多正派,别把我看得那么正派,老实说现在我就很想要你,但是理智告诉我不可以,我钻我哥的空子又来钻你的空子,我觉得太没意思了。”
  朝夕当时哑然失色,原来这个人不呆啊……
  他其实一眼就看穿了她的意图,她的确是想拽着他们兄弟俩一起同归于尽,可是面对面地被连波戳穿,她还是觉得无地自容。她当时就从床沿滑坐到地上,像是突然发起了高烧,周身滚烫火热,不由自主地抖起来……
  “朝夕——”连波扶起她,紧紧地抱着她,就像小时候她遇到了什么害怕的事,他会给她温暖的怀抱一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让你受了这么多苦……可是朝夕,我们现在都还年轻,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还是有机会回头的。你什么都别怕,我说了我会对你负责,我会娶你,我就一定会做到,但不是现在,我们还有很多事要去处理要去面对……”
  毫无疑问,连波说的要去处理和面对的事就是指樊疏桐,他带着朝夕回聿市,就是想跟樊疏桐摊牌,他原本想着只要樊疏桐不反对,他就会好好安顿他和朝夕的未来,可是他并没有深思过,这远比让樊疏桐直接去坐牢更受创,特别是朝夕说的这些话,彻底毁灭了樊疏桐对这份感情全部的希冀。
  “你把我们的一切都告诉他了吗?”
  樊疏桐像是听不懂朝夕的话,抑或是潜意识里拒绝去听,他迷迷瞪瞪地看着她,全身绷紧抵抗着从头到脚的战栗,抵抗着整个世界在他心里的崩溃,他的声音一字一顿咬牙切齿,脸上的泪痕触目惊心:“你以为我很怕坐牢吗?朝夕,别以为只有你才能做蝎子,也别以为只有连波可以为你牺牲,我也可以!我甚至愿意去坐牢!那么,你现在想回头做好人了?你不觉得晚了吗?你把我逼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了,你再去做好人,你觉得你可以幸福吗?你能心安理得地幸福吗?”
  “你别这样,过去的事情我自己要负很大的责任,我因为心里有恨,才做出那么极端的事情。对不起,我害了自己也害了你,其实现在我回过头来想,我并没有真正恨过你,特别是那件事后,我更恨的是自己,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朝夕抽泣着,透过模糊的泪眼,只觉凄凉,“请你把我忘了吧,好好地活下去,我不再恨你了,真的。我们彼此折磨到现在,已经够了,希望你能善待自己,活着有多么不易这我知道,可我还是想看你活着,如果你死去,我会很难过……这个世界太冷漠,我们不要再相互怨恨了吧。我现在明白,只有宽容能让彼此获得温暖,我们不仅要对对方宽容,也要对自己宽容,疏桐哥哥……”
  “不——”
  樊疏桐大吼一声,猛地一拳砸在沙发边的方桌上,哗啦一声,玻璃屑四处飞溅……那只手顿时鲜血淋漓,他却像是感觉不到疼,狼一样地转着圈子,又一把揪过朝夕,不管她怎样挣扎,他把她提到跟前抓紧,一张脸完全失了态,嘶吼着:“你现在跟我说这些还有什么用!你把我伤到了这个地步,你怎么还说得出口?邓朝夕,你被毁了还可以重来,可以有人疼有人爱,我呢?!我也被毁了,四年前你引诱我犯下那样的罪我就被毁了,你没有给我一点点生路,自己却要去寻找解脱,这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我不答应,不答应——”
  “疏桐哥……”朝夕大哭。
  “不要叫我哥!”樊疏桐猛地推开她,一双眼睛癫狂似的瞪着朝夕,泪雨滂沱,“你知道我是你的哥,当初却故意勾引我,你把我拖进地狱了你自己却要爬出来,好吧,你要出来就出来,我也没有想要跟你同归于尽,可你选谁不行偏要选连波,你置我于何地?邓朝夕——”
  他嘴角抽搐着,无限绝望地一下一下捶着自己的胸脯,他没得救了,他知道自己没救了,放弃了一切挣扎着活下去的想法,他把全部的赌注押在她身上,明知她是只蝎子,还如此投入进去,不知道是他赌得太大了,还是命运不肯给他机会,他终于被逼到了如此地步……
  “朝夕!你置我于何地?!”
  他猛地背转身去,大吼一声,又一掌劈在了墙上。
  只听一声闷响,樊疏桐啊呀惨叫起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你怎么了?”朝夕赶紧过去扶住他。显然他这一掌劈狠了。他抓紧自己的手,哆嗦着呻吟起来,脸上顷刻间汗淋淋,嘴里不断地向外呼着气。
  “我的手……”他呻吟着,浑身筛糠似的抖成一团,闭上眼睛,脸色煞白,“断了,肯定是断了……”
  朝夕看着他那只举起的手,不过片刻,整个右手掌变得乌紫,手腕肿得吓人……
  一连下了很多天的雨,整个聿市笼罩在一片雨雾中。
  只要雨下得不是特别大,樊疏桐就会站在公寓的楼顶上,眺望迷蒙的天空和脚底下的万丈红尘。城市的烟火就在眼前,他却像个与世隔绝的人,断了跟外界的一切联络。公司已经好些日子没去了,谁来他都拒不见面,包括医生过来给他的手换药,他都不见。他手腕处的韧带严重拉伤,一直没有消肿,寇海担心他行动不便,就要常英过来送饭,进不了门,就将饭菜端到门边。有时候常英过来,门口的饭菜没动,有时候又动了一点,怎么敲门,都没有人应。
  其实那时候樊疏桐多半没在家,他可能就站在屋顶,因为他很喜欢在夜幕降临时,远眺林立的高楼中逐次点亮的灯光,每扇窗户都演绎着各自不同的悲欢离合,但不管怎么样,他们始终是生活在一起,不离不弃……樊疏桐从来没有觉得,他竟是如此羡慕那些窗户中的灯光,就像疲惫的旅人,无法放下对故乡的向往。他想不明白,近在眼前的平淡的幸福,怎么就距离他那么遥远,远到他这一生都无法触及。
  想起来,好像他与她的相识,从一开始就已经定下了结果。茫茫人海,物欲横流,挣扎到最后他发现他已经无法割舍掉那些过往,哪怕一切痛苦皆由此出,他也认了。十年了,他拼尽全力游向她,靠近她,最后总是被命运的洪流推得更远,他无时无刻不在试图摆脱这命运,可是,一切的努力在命运的捉弄下都只是徒劳无功。他诅咒这命运的怪圈,因为他摆脱不了,心里比谁都明白。他已竭尽全力,他的神经理智和肉体,一切一切的承受能力,到此为止了。
  这些日子以来,头疼的恶疾卷土重来,他每日靠大把大把的吞药来缓解剧烈的头疼,他也不想去看医生,看了也没用,他很清楚。而让他几近崩溃的不光是头疼,还有濒临崩溃的精神。从那日朝夕对他说出那些话时开始,他的整个精神世界就已经幻灭,没有人知道他当时有多么绝望,一个人要是不想听懂你的话,是断不会听懂的,他最痛恨她的是,她根本不想分一分钟的怜悯来懂他,无论他怎么说,她始终无法领悟他的心,最后终于将他逼到了绝壁。
  没有办法,这是他的命运,是他的他就必须承受。不管别人理不理解,他已心甘情愿地将这份感情当做了一生的追求和事业,为此他不惜押上全部,他甚至做好了坐牢的准备,只不过朝夕已经回北京撤诉。可是他并不感激她,他从来就不需要别人的怜悯,哪怕他爱得如此卑微。他好像完全是听命于本能地去爱她,就像传说中的那只被蝎子蜇死的青蛙,一切的一切都是源于他爱她。也许最后得到的仅是一抔黄土,那又有什么关系,他会用这一抔黄土寄托他空虚无依的灵魂,从而让自己获得最终的安息。他知道他已经改变不了什么了,他只想藉由这种方式安息,也许微不足道,也许他被所有人误解和嘲笑,但却是最真实的证明,证明他并非世人眼里的禽兽,他也有感情也有柔软的心,他懂得爱,懂得付出,因为他已为这段感情付出了全部……
  而樊疏桐不知道,就在这天,一直在南方疗养的樊世荣突然现身,摁响了连波公寓的门铃。连波吃惊不已,倒是樊世荣神态自若,进了门径直坐到了沙发上。这还是他第一次到连波的公寓,四下打量了下,简洁的布置,收拾得很干净。樊世荣不免怅然,大院那边的家灰尘都尺把厚了,也不见儿子们过去住,只怕连看都不愿意去看,似乎都忘了那是他们长大的地方。是的,他们终于是长大了,有了各自的生活,自立门户了,他这个父亲也老了……可是纵然如此,他还是做不到袖手旁观,手心手背都是肉,他偏着谁都不行。
  “爸,您怎么来了?”连波给樊世荣倒了杯茶,坐到对面的沙发上。
  “我能不回来吗,你们都闹成这样了!刚刚去你哥那里,按了那么久的门铃都没人开,门口的饭菜也没有动,他明明在家……”樊世荣话锋一转,目光无限哀悯地落在连波身上,“怎么会这样,连波?我不是来兴师问罪的,我只是想问你,你们怎么就闹到这个地步了?你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虽然没有血缘,可是比亲兄弟还亲,现在居然为了一个朝夕弄得反目成仇,说实话我不清楚你们三个人中间发生了什么,我也不想知道,因为你们已经成年,人生的很多事要靠你们自己去面对。爸爸老了,不中用了,管不了这么多了。我今天来只有一个目的,不是要你原谅疏桐,他做过的事他理应负责,哪怕是去坐牢也无可厚非,毕竟是他伤害了朝夕,做出这种禽兽不如的事。只是连波,他受过那么重的伤,现在还在恢复期间,就算他进去了也可以办保外就医,他完全符合政策,如果你知道他的伤情的话……我这么说的意思不知道你明不明白,如果他坐牢可以让你和朝夕消气,那他就去坐好了,现在我是作为一个父亲恳求你,连波,把朝夕还给疏桐吧。”
  连波愕然地抬头……
  “你不用这么看着我,如果你知道我此刻的心是多么痛,你会明白我作为一个父亲的悲伤和绝望,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不愿回来吗?我就是害怕触景伤情。每次一走进客厅,就想起那天我用鞭子抽疏桐的情境,我悔啊,这辈子都没这么悔过!即便是在南方,也经常晚上做噩梦,梦见他妈妈哭着喊着跟我吵,找我要儿子……”樊世荣尽量说得平缓镇静,可眼眶中仍然翻涌着泪光,拿出随身带来的一个文件袋,递给连波,“你看看这个吧,这是从美国传过来的病历,连你哥本人都不知道这份病历,因为那边医生是瞒着他的。”
  连波接过文件袋,抽出里面的病历,密密麻麻全写的英文,他虽然略懂些英文,但看着也很吃力,而且都是些医学上的专业术语,一时间颇有些不知所云。樊世荣也知道他看不明白,就冲门外喊:“小刘,你进来下。”
  原来樊世荣的贴身秘书小刘就站在门外,听闻首长喊他,连忙走进屋,站得笔直敬了个军礼:“报告首长,请问有什么事。”
  樊世荣从连波手中拿过病历,递给刘秘书:“这病历你翻译给我听过,你挑最紧要的念给连波听。”
  “是!”刘秘书双手接过病历。
  一连串的医学术语,无疑说明了樊疏桐伤势严重,就目前的医疗技术根本没法彻底痊愈,而最后两句话更是直直戳进了连波的心:“因淤血淤积在脑神经部位,建议该病人长期静养,不宜劳累,不宜情绪激动,不宜从事剧烈运动,切忌用外力撞击脑部,否则极有可能再次出血。如此,该病人寿命可延长至三到五年……”
  连波骇恐地瞪大眼睛,手中的文件袋滑落在地上。
  一直以为这个人蛮横不讲理是天性使然,却不知道他是在拿自己的性命来与他绞杀搏斗,就跟朝夕一样,横了心要和大家同归于尽,就这点上他们倒是一对儿,两个人都被爱恨焚得失去了理智,死而后已。那他算什么,他夹在中间算什么?给他们陪葬,还是葬了他们?现在他恍然就明白了,他夺走朝夕并不是什么正义凛然的事情,而是在给那两个人掘坟墓,以樊疏桐誓死的决心,分明就是等着他挖好了坟墓,然后拽着朝夕跳进去,最后留他一个人在世上忏悔叹息……
  连波深深地埋下了头,泪水泉一样地淌下来。
  樊世荣叹口气:“换句话说,调养得再好,他也就活得了三五年,不会多,只会少,除非出现奇迹。”说着他又从刘秘书手中接过病历,悲怆地用手摩挲着薄薄的纸张,哽咽得语不成句:“连波,他只活得了三五年了,你还跟他争什么,让他开开心心地过完这三五年吧,他……他要不在了,朝夕还不一样是你的,谁也不会来跟你争……不是说他是我的亲生儿子,我就偏袒他,这个你知道的,从小到大我没有偏袒过他,每次他闯了祸都是往死里揍他,而我连你的手指头都没动过,一直把你当亲儿子养的啊,连波,你不会不知道……我刚才已经说了,不是求你原谅他,他犯下的事他就该负责,我只是求你把朝夕还给他,我原来是希望你把朝夕留在我们家的,可是现在这种状况……”
  “别说了!爸,求您别说了!”连波双手捂住脸,僵直着身体朝椅背上倒下去,那张脸灰得像块剥落的墙皮,“我都听您的……是我不好,弄成了今天这个局面,该死的是我,是我……”
  “连波,爸爸也是万不得已才求你忍痛割爱的,我知道你喜欢朝夕,从小就喜欢,原谅爸爸自私一回……”
  “爸,您别说了!”
  “好,我不说,那这份病历请你交给朝夕吧,翻译给她听,她会谅解疏桐的,哪怕疏桐十恶不赦,也请看在我这个做父亲的分上,对他施舍一点怜悯吧。”樊世荣把病历推到连波面前的茶几上。
  连波说:“朝夕已经回北京撤诉了,她并不是真的想要哥坐牢。”
  “我知道,朝夕这孩子懂事,是我们樊家对不起她。”樊世荣说着又从包里拿出另一个文件袋,“这个也请交给朝夕,这里面装着的是她父亲邓钧的档案资料,我知道这件事一直是朝夕心头的结,也是我心头的结……所以我联系到了邓钧的家人,他的父母也就是朝夕的爷爷奶奶都还健在,朝夕还有个姑妈,是邓钧的妹妹,他们都表示愿意接纳朝夕,如果朝夕同意,他们随时就来探望她,也都非常想见到她。”
  说到这,樊世荣又是一声长叹:“我这么做其实于事无补,他父亲终究还是活不过来,但至少可以让朝夕知道,她在这个世界上并非是孤苦无依的,她还有亲人,她的爷爷奶奶和姑妈都是她的亲人。朝夕是个善良的孩子,我相信她会体谅我的苦心的。她也应该明白疏桐是真的喜欢她,非常非常的喜欢。听美国那边的医生说,在他动手术时手里攥得紧紧的就是朝夕的照片,他还立了遗嘱,如果他不幸死在手术台上,希望可以将朝夕的照片一起入棺,我还没入棺,他就要入棺……”樊世荣捂着脸,老泪纵横,不停地摆着头,“连波,我怎么办啊,他要真的不在了,我一天也活不了,没有人知道我是多么在意他,他是我的骨肉,我生了他,却没有好好地疼他照顾他,没有给过他父爱的温暖,到如今半截都入土了却父子不相认,我死不瞑目啊……”
  两天后,连波去火车站接放假回来的朝夕。交代了要她坐飞机,可她还是选择了坐火车,还笑着说了句:“飞那么高,我怕万劫不复。”
  这样的话她居然能笑着说出来,连波半晌无语。
  回到公寓,连波将朝夕行李箱里的衣物和书本拿出来摆放整齐,亲自给朝夕做饭,她洗澡换下的衣服他也争着洗了,一件件地晾在阳台上,他还给她削水果,给她冲牛奶,一刻也不肯歇停。唯恐来不及,来不及对她好,来不及好好看看她,每一分每一秒都似在诀别……心明明揪成一团,脸上却还要带着若无其事的微笑:“朝夕,要不要来个苹果?”他装作一切都和往常一样,什么都不会改变,什么都没有改变,其实他心里清楚,一切都已面目全非。
  朝夕显然已经充分信任了他,配合着他,就像真的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用最坦然的微笑面对他,这不仅是对忍耐力的考验,也是一种精神的折磨,愈是沉默,愈是折磨。朝夕只觉深陷阴影无法解脱,她知道自己是个狠心的人,骨子里就埋着狠心的阴影,这阴影注定要笼罩她一生。回北京的这些天里,她只要闭上眼睛就会想起那日樊疏桐疯了似的眼神,凄厉绝望,带着对她的不可饶恕,要将她撕成粉碎,而他自己已然是粉碎,他的目光如烈焰般燃烧后就剩了灰烬,最后是死一般的沉寂。
  晚上吃完饭,连波带朝夕在楼下小区花园里散步,因为是冬天,晚上气温非常低,花园里除了他们没有别人。一轮弦月悬挂在墨黑的天幕,月光照得园子里仿佛流淌着水银,什么都是朦朦胧胧的,看不真切。
  连波不时打量身边的朝夕,像是也看不真切她,路灯从背后照过来,将两人的身影拉成长长的细带,连波看着地上的影子思忖良久,沉沉地道:“朝夕,哥的状态不太好,昨天我去看他,他头疼的毛病像是又犯了,却怎么也不肯去医院……”
  朝夕目光低垂,将头靠在他肩上:“我知道。”
  “他说他宁愿坐牢,也不会原谅我们。”
  “……”
  朝夕转过脸,直视着他:“你想说什么就直接说出来吧。”
  “朝夕……”
  “是不是觉得不好说?我来帮你说吧,比如你现在已经动摇了。”朝夕的眼底闪动着泪光,她赶忙仰起面孔,将目光投向朗朗星空,“可是连波,我们已经走到了这地步,谁都回不了头了。你这人就是心肠软,心软或许是一种美德,可很多时候反而会给对方带来更大的伤害,既然我们已经决定在一起了,就不要思前顾后的……”
  “可是,我没法做到心安理得。”连波颤声说。
  “我知道。”朝夕显得异常冷静,更紧地拽着他的胳膊,“所以连波,我们离开这里吧,远远地离开这里……”
  “可你还要回北京读书。”
  “我不想读了,这个专业我不喜欢。”
  “朝夕,只要心里的阴影还在,我们躲到哪儿去都没有用的。”连波伸手将她揽入怀中,将下巴抵在她的头顶,“很多事情我们必须去面对,逃避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也知道无论我们怎么做,他都不会原谅我们,朝夕,你有没有想过,他是真的喜欢你呢?”
  朝夕抬起头,看着他:“什么意思?”
  “没,没什么。”连波目光躲闪,忙将她的头按回到胸口,让她听他清晰的心跳,“我只是想说,这世上的爱有很多种形式,不光是两情相悦那种爱,还有一种爱是因为牺牲自我而获得升华,因为爱本身就是不计回报的付出,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就要让对方幸福,而不是让彼此挣扎着痛苦……”
  “连波!”朝夕打断他,心底立即拉起一道防线,“你以为你牺牲自己,我就能获得幸福?不,不,这不是爱,是自私!你为了让自己心里好过而放弃爱就是最大的自私!如果你爱我,就不应该放弃,这只会带给我深渊般的痛苦,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这么说着,她眼中噙着泪水,揪住他的衣领,哀绝的样子像是即将被遗弃的的小猫或小狗,“你不可以丢下我不管,否则我变鬼都不会原谅你!我有多狠你是知道的,我会把你撕成碎片,不信你就试试!除非你不喜欢我,你讨厌我……”她脸上发着狠,却抑制不住抽泣着,将脸贴着他的胸口呜呜地哭起来。
  “朝夕!”他的双手松了开来,捧起她的脸,轻轻地抬起来向着他,“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你别哭,别在这个时候哭。”他尽量说得平缓镇静,同时坚决地阻断了脑子里的一切情绪和杂念,“你只需要明白,无论我怎么做都是因为……因为爱……”
  “连波!”朝夕猛地箍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将自己的唇贴上了他的唇。老天,他终于说出了“爱”!虽然不是直接说出来的,但他爱她,她知道,一直就知道!
  连波本能地战栗起来,随即热烈地回吻她……激情似火的缠绵中,他头脑忽然异乎寻常地清醒,一生都未这么清醒过,他是如此珍爱她眷恋着她,正因此他就必须放手。没办法,他就是这样的人,不是说他有多伟大,他也不认为自己是英雄,他只是希望用自己隐忍的爱,用他全部的信念和追求为她换来余生的平静安宁,哪怕未来岁月里被她诅咒被她恨,也比他恨自己要强。
  可是连波没有注意到,就在不远处的一棵冬青树下,有个人缓缓转过身,从暗影中走到清冷的月光下,拖着长长的身影消失在无边的黑夜中。
  连波只顾着和朝夕相拥而吻,,丝毫没有发现他们脚下两个人的影子变成了三个人,重叠在一起,不一会儿,慢慢地又变成了两个人,仿佛是命运的暗语。三个人的世界太拥挤,必定有一个人要退出,会是谁退出呢?也许不管是谁,总会有人受伤,亦总会有人不甘,没有办法,人心都是肉长的,很多时候看着别人挨刀远比自己挨刀要痛苦,如果那个挨刀的人恰是自己最亲的人,那种痛就更加超乎想象,所有的坚持和意志都会在煎熬中分崩瓦解,原本比金坚的诺言亦变得轻如鸿毛了……
  那天晚上,朝夕因为旅途疲惫睡得很沉很沉。
  她不知道,连波彻夜未眠。
  一夜,仅仅是一夜,对于连波来说比一生还漫长。他像只绝望的困兽,在客厅和卧室间来回地穿梭,伴随着他的脚步,墙上的壁钟走得格外清晰有力,静极了的室内,钟摆的滴答声倒像是一颗定时炸弹,带着无尽的绝望向他压下来。他心慌不已,又转到了阳台上,夜幕下的小区,景色静谧宜人,他趴在栏杆上俯瞰,纵横交错的路径在路灯的映照下透着昏黄寂寥的光,周围的建筑物和远处公园的绿树陷在沉沉的黑暗中,来来往往的车辆比白天少了很多,一盏盏车灯仿佛流星,在公路上疾速地划过。连波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整个人处于真空状态中,像是被残酷地隔绝在另外的世界,而这最后的一夜他却什么都做不了,他目光茫然呆滞,仿佛静等末日来临般,一直保持着凭栏远眺的姿势。
  次日清晨,门早早就被人敲开了,樊世荣的秘书小刘没有进门,只站在门口跟连波说:“您都准备好了吗?”
  连波仍是呆滞的,点点头。
  小刘马上也点头:“那好,下午两点的飞机,到时候我们会派车来接您,首长特别交代,请务必不要惊动您妹妹。”
  连波无力地靠在门槛上,突然低喃了句:“我不坐飞机,不坐飞机……”他眼底布满血丝,灵魂似早已出窍,“飞那么高,我怕万劫不复。”
  小刘愕然,随即又满脸堆笑:“那……我请示下首长吧,如果您不愿意坐飞机,我们就安排您坐火车,一路护送您到北京,那边也会有人接站。您在那边的工作和生活都已经安排好了,近期就会公派您出国,这是一次很好的机会。”
  连波像是根本没听进去,目光不知道望向哪里。小刘走后,他又踱回到朝夕的房间,朝夕还在沉睡,她睡着的样子格外像个孩子,脸颊透出淡淡的红晕,就像她小时候一样,一睡觉脸颊就会泛红……可是他们现在都长大了,再也回不到过去,这世上本就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连波只能如此安慰自己。他久久地伫立在床边,心像被掏空了似的,泪眼婆娑:“朝夕,如果我注定万劫不复,希望可以为你换来幸福。”
  有零乱的梦,碎片一样地在黑暗中忽隐忽现,就像一部无声的默片,因为经历的时间太久,黑白的画面上泛着淡淡的黄。
  樊疏桐在梦境中神智仍是清明的,他分明认出那是多年前的那个站台,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站在那里,只见川流不息的人群拥挤着从他身边经过,跃上停靠在站台边的列车。他很着急,分不清是等人还是找人,列车缓缓启动了,他伸着脖子打量一张张车窗,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忽然,有一张他熟悉的小脸印在车窗上,随即又探出一只小手,朝他绝望地挥舞着,哭声撕心裂肺:“大哥哥——”
  朝夕,朝夕,他拼了命地追赶着列车,想喊又喊不出,不顾一切地抓住了那只小手,待他想将手的主人拽出车窗时,赫然发现那只手的主人变成了连波,满脸的泪水像小河一样地在流淌……“哥,保重。”连波反抓他的手,将另一只手也覆了上来。而火车已经加速,樊疏桐跟着跑,一边跑一边质问连波:“你下来,你在上面干什么?”
  “哥,保重。”连波哽咽着仍是这句话,抓着他的手终于抵不住火车的巨大拉力被迫松开,樊疏桐绝望地看着火车消失在地平线,号啕大哭起来。而就在他哭着转身时,忽然看到他身后站着的正是朝夕,还是十来岁的模样,抱着个玩具熊,瞪着一双大眼冷冰冰地看着他,他惊喜地扑过去,不想她撒腿就跑。“朝夕!”他喊着她,却怎么也赶不上她,反而陷入一团莫名的迷雾,他在雾中转着圈子,再也寻不见朝夕,他惊出一身的汗,然后就醒了,他躺在床上大口喘着气,虚脱般好半天动弹不得。
  卧室的窗帘是拉着的,周遭一片黑暗。
  樊疏桐时而清醒,时而陷入昏睡,一整天没有下床。他差点以为自己会这么睡死过去。这些天他一直病着,头疼得死去活来,精神和意念越来越游离,昨晚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一个人游魂似的游到连波的公寓楼下,亲眼见连波和朝夕拥吻在一起。非常意外,那一刻他竟然很平静。好像一个被宣判了死期的死囚,再怎么辩说和挣扎,都逃脱不了末日来临。
  走吧,都走吧,让我一个人死。
  这世间的幸福,温暖,抑或是快乐,从来都跟他没有关系。哀莫大于心死,他早已是孑然一身,他并不惧怕失去,因为他从来未曾拥有。
  哪怕是拥有一丝一毫她的怜悯,他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万念俱灰。
  一直睡到傍晚,他起床下楼胡乱吃了点东西,精神还是很差,一颗心像拿在火上烤,那种灼痛超乎想象。
  他居然还能感觉到心痛,真是个奇迹。
  恍然间又到了晚上,他将自己关在黑漆漆的屋子里,什么事情也做不了,听着自己的呼吸和心跳,似乎越来越衰弱。漫漫长夜,寒冷如冰,他想自己可能真的会在这样的夜里窒息而死,仿佛完全听命于本能,他摸索着下楼驾车驶向湖滨。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月色下的湖滨,虽然不时有薄薄的阴云掠过,但月光仍是皎洁无瑕,湖面荡漾着碎了的月,一层层涌向岸边。湖岸的苇丛随风翻飞,他站在苇丛中,一点点被苇丛翻涌的草浪吞没。湖岸有零星的灯火,那么遥远。气温非常低,呼啸的寒风冷得他无处藏身,没有什么可以温暖得了他,他搜遍全身最后只摸到了一盒火柴。
  他坐在湖岸的一棵树下,背对着湖,一根根地划亮火柴,希冀着他在火柴的光亮里见到她……他在心里默念,如果他划完盒中全部的火柴,仍然不能在火光中见到她,他就死心,让一切结束。没有办法了,眼见她和连波吻得那么深那么久,他纵然有三头六臂也分不开他们,恨又如何,他注定只能一个人爬进坟墓。
  他不记得自己划了多少根火柴,当最后一根火柴熄灭后,他终于绝望了!她和他终究是没有感应,她感应不到他的呼唤,感应不到他的哀求,感应不到他渐渐冷却的心,她一直将他隔绝在她的世界之外,他已经撞得头破血流了,还是不能进入她的世界,那么他还能希冀着什么?
  该结束了吧,已经是这样了。
  他猝然倒在地上,像只将死的狗蜷缩在一起。风越来越大,他转过脸,透过一片苇丛,朦朦胧胧但见一片水波粼光,湖面缭绕着灰紫色的雾气,整个世界都因了这一片水雾而分外温柔,可是他还是觉得很冷,冷极了。
  “朝夕……”他梦呓般喃喃低语,贪婪地呼吸着那河面上飘过来的沁人肺腑的清新空气,“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难过?”
  这么一想,催泪似的,泪水“刷”的一下涌出眼眶,顺着眼角淌下来。他可怜地蜷缩在苇丛中,头又开始剧烈地疼痛起来,痛到后来意识开始模糊,亦或者是被冻得意识模糊。凌晨他起身离开时,忽然在苇丛中的一条小径上看到了朝夕的身影,他爬起来就追过去,黑夜凝结了他全部的意念,心在刹那间腾空而起,他确信不是幻觉,他是真的看到了她!可是当他追到苇丛外的公路上时,不见了朝夕,只看见那辆出租车闪着尾灯消失在夜色中。他不顾一切地跳上自己的车,踩足油门冲刺,还是没能追上出租车。进入市区时开始下大雨,他将车开回到连波的公寓楼下,在花园里淋了会儿雨,被保安发现,把他请出了小区。
  回到自己的住处,他已浑身湿透,很快就发起了高烧。他躺在床上一直睡得迷迷糊糊。朦胧中客厅的电话似乎一直在响。他睁开眼睛,盯着墙上一幅画出神,并没有想要去接电话。他就像是一个濒临死亡的绝症病人,很多的往事在脑海中一幕幕地闪回,也许是因为高烧,也许是因为激动,他脸上竟回光返照般地现出了病态的血色,僵冷滞塞的心,正在疯狂的奔腾中,穿越一生的等待和黑暗。
  而墙上的那幅画亦似在浮动,其实那压根不能算作画,是一幅稚嫩的儿童作品,虽然用镜框裱着的,但看得出来年代久远,纸张都泛黄了,画面的色彩也变得模糊不清,只隐约辨得出画上有三个人,两个年轻人牵了个小女孩在中间,那女孩有着纯真的笑脸,旁边还用彩笔歪歪扭扭地写着一行字:我们永远在一起。落款:朝夕。
  电话断断续续,一直在响。
  不依不饶。
  他被吵得无法安宁,只得挣扎着起来,扶着墙摸到客厅。窗帘拉着的,室内一片漆黑,分不清白天还是晚上。
  他开了灯,虚弱地陷进沙发里,拿起电话。
  他没有“喂”出声,电话那端就传来寇海嘶哑的喊声:“士林,快来!快来医院……朝……朝夕不行了……”
  
  尾声  
  樊疏桐赶到医院的时候,朝夕刚刚做完手术,正在监护室接受观察。是常英和黎伟民将朝夕送到医院的,早上常英接到连波的电话,说他出远门了,要常英过去看看朝夕,他放心不下朝夕,因为这次出远门他没跟朝夕打招呼。常英问他去哪里了,为什么不打招呼,连波含糊支吾了几句就匆忙挂断了电话。常英以为两个人可能吵了架,她知道朝夕的性子烈,怕这丫头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来,就坐了黎伟民的车去连波的公寓看看情况,结果怎么敲门都没人应,凭着警察的本能,她意识到可能出事了,连忙叫来楼下等候的黎伟民,一起撞开了门。见到朝夕时,他们都吓一跳,满床都是血,朝夕已经昏迷,血还在不断顺着她的小腿流下来,他们当时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连忙将浑身浸透鲜血的朝夕送到医院。
  樊疏桐良久地趴在监护室外的玻璃隔窗上,看着病床上脸色苍白如纸的朝夕,虚弱得几乎无法呼吸。
  “士林……”寇海搭住他的肩膀。
  樊疏桐用力闭上眼睛,艰难地转过身,扶着墙坐到挨墙的椅子上。他自己也生着病,不停的喘气,突如其来的状况让他头晕目眩,他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嘶哑着嗓音问常英:“她怎么了,为什么会做手术?”
  常英的表情有些怪,望望旁边的黎伟民,大约希望黎伟民来说,可是黎伟民别过脸四顾张望显然也不愿意说。
  樊疏桐把目光投向寇海。
  寇海连忙摆手:“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是接了英子的电话赶过来的,光顾着联系你了,而且我来的时候朝夕已经进了手术室……”“士林哥。”常英看着樊疏桐,叹口气:“你还是问医生吧,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正巧有医生过来,是个四十多岁的女医生,脚步急匆匆的,面无表情地扫视众人:“谁是病人的家属?”
  樊疏桐挣扎着站起来:“是我!”可能是意识到自己的声音过于沙哑浑浊,怕医生没听清,又道,“我是她哥哥,请问我妹妹为什么会做手术,她怎么了?”
  医生顿时诧异地打量他:“你是她的哥哥,你会不知道她为什么动手术?她腹部长了个那么大的恶性肿瘤,你们到现在才来,肿瘤引发经期血崩,血都快从她身上流干了!虽然手术后暂时保住了子宫,但她今后不大可能会怀上了,除非出现奇迹,你们家属得有心理准备。”
  “什……什么意思啊,医生?”樊疏桐身子摇摇晃晃,似乎没听明白,“她长肿瘤跟她生不生孩子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她刮过毛毛,肿瘤很有可能是当时流产没有处理干净而形成的,这种情况不是没有过……”
  樊疏桐结结巴巴:“你说什么,刮……刮毛毛?”
  “可不是!按理她这么年轻不应该得这种病的,虽然不是直接原因,但不排除这种可能,现在的年轻人太不自爱了,动不动就刮,到年纪大了想要的时候就没了。”医生喋喋不休,全然不顾樊疏桐灰白的脸,“虽然肿瘤切除暂时可以保住子宫,但是创伤面太大,明说吧,她没有生育能力了。”说着叹口气,摇着头说,“她肯定是在那些黑诊所里刮的,又没刮干净,才搞成今天这个样子……”
  “多久了?”樊疏桐走到女医生面前,蓦地站住,样子很骇人,吓得女医生本能地倒退几步,“我问她刮了多久了,你没听到吗?”
  樊疏桐的声音不高,却透着可怖的杀气。
  女医生警惕地看着他,撇撇嘴:“起……起码也有三四年了。”说完转身就进了监护室,“哐当”一声带上门。
  樊疏桐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仿佛失了灵魂的空壳,目光呆滞。寇海见状搭住他的肩膀,试图安慰他,可他甩开寇海的手,突然就朝墙上撞去。“咚咚”连着几声闷响,他的额头顿时紫红一片。
  “士林——”  
  
  四年前。
  朝夕发现自己两个月没来例假时,陷入极大的恐慌,虽然从前没有这方面的经验的,但她到底学过生理卫生常识,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不仅例假没有来,她还经常呕吐,反酸,人也憔悴得不像样子,她刚开始还安慰自己是得了胃病,因为长期饮食没有规律,她的胃一直不好,经常自己买胃药吃。可是这次她怎么吃药都不管用了,她想拖,看能不能拖得过去,结果又拖了一个多月,她发现腹部已经微微隆起,这时候她知道拖不过去了,只得硬着头皮在一家黑糊糊的巷子里找了家诊所。
  那个诊所的广告是她在学校门口的电线杆上看到的,那种广告随处可见,车站、围墙上到处贴着是,有办黑证的,有找保姆的,有清理下水道的,有卖壮阳药的,当然也有“主治淋病、梅毒”或者“早孕检测,无痛人流”之类医疗广告。朝夕就是按着广告上提供的电话和地址找到那家诊所的,非常狭小,总共就二三十平米,被一张木板一分为二,外面是看诊的,里面做检查,看诊的医生是个一脸横肉的中年妇女,穿了件脏兮兮的白大褂,一看朝夕畏畏缩缩的样子就明白了几分。
  “几个月没来了?”医生态度还算和蔼,并没有问东问西,可能是见怪不怪了,但她脸上难掩鄙夷的神色,一边问相关的情况,一边按朝夕的肚子,干干脆脆一句话,“都快四个月了,不能吃药了,只能刮。”
  接着朝夕被带到里间做检查。
  就在她在窄窄的小床上躺下的时候,楼上传来一阵“哎哟”的惨叫声,她吓得一下就从床上溜下来。“慌什么慌,楼上在做手术。”医生见她的样子还很不耐烦,“跟你一样大,也是学生。”
  朝夕这才注意到,在旁边的角落里有扇不起眼的小门,门是虚掩着的,有张木梯露出半截,应该是升到楼上去的。稍顷,一个面色苍白的女孩子从小门里走出来,她瞥了眼朝夕,低着头侧身走了出去,显然不想让朝夕看清她。朝夕别过脸,泪水哗啦啦地涌出眼眶,医生正在给她做检查,见状语气缓和了许多:“没事,不要半个小时就能解决问题,不会影响生育。”
  三天后,朝夕被医生带到楼上做了手术。果然是没超过半个小时,但却给她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因为就在她手术后的当天晚上,一中的老师将全校的女生都集中到一间大教室做检查,起因是他们学校女厕所的化粪池里居然发现了一个刚出生的女婴,早上被掏粪工人发现的。校长勃然大怒,随即召开紧急会议,一中一直以校风严谨著称,这件事如果传出去,后果不堪设想。朝夕当即意识到她的死期到了!她祈祷在她的前面发现生下女婴的学生,这样就不用检查她了。她有这么幸运吗?
  一晃四年过去了,朝夕经常梦到那样的场景,她被人五花大绑地押上台,台下黑压压的人都冲她吐口水扔鸡蛋,用最不堪入耳的话辱骂她,诅咒她……虽然事实上没有这么严重,一中最终以秘密处理的方式跟朝夕谈了话,随即就放了她,对外声称是外面的人混进学校生下的孩子,为的是保住一中的名声。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朝夕从此在学校没有了好日子过,从老师到学生无不和她疏远距离,她成了学校最不欢迎的人,原本她获得了保送进大学的资格,随即也被取消。
  这些统统都还不算,包括手术给身体带来的创伤,比起她精神上受到的折磨,真的不算什么。因为长得漂亮,学校一直有男生明的暗的追求她,这件事后,竟然有无耻的男生明目张胆地要她开价。“说个价嘛,多少钱都不是问题。”“你又不是没做过,跩个屁啊,连孩子都生了。”“哟,还装清高呢,你以为还是黄花闺女,你跟外面那些小姐没区别!”“五十块做不做?要不一百块?”诸如此类的话她听得太多了,从最初的羞辱难过到后来慢慢变得麻木,没有人知道她的灵魂经历了怎样的撕裂,她之所以这么恨樊疏桐,很大程度上就是源于此,而这一切又都是她自找的。如果她不把自己卖给樊疏桐,以达到报复他的目的,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吗?这都是她应得的报应,她打落牙齿往肚里吞,只能认了。
  然而,时至今日,朝夕忽然意识到,她真正的报应还在后面,连波就是她此生最大的报应,因为就在她回聿市的第二天,连波失踪了!
  那天中午他们还在一起吃了饭,朝夕有午休的习惯,连波安顿她睡下,说报社有事叫他过去,随即就出了门。朝夕当了真,很安心地睡了一觉,待醒来时发现已是下午三点多。连波说了晚饭前回来的,可是她一直等到傍晚还不见连波回来,她打连波的传呼,一连打了好几个,始终没有回话。这时候她的心开始突突地跳,满屋子乱转,转到书房时在书桌上发现了连波留给她的一张便笺,以及一个文件袋。拆开文件袋,里面是一份翻译过来的病历,是樊疏桐的,还有一份文件是邓钧也就是她生父的档案。朝夕不明所以,又仔细看便笺,可是只有寥寥数语:
  朝夕,对不起,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事实。是我错了,我该承担一切。不求你原谅,只求你好好生活。就当我已经死了吧,对“死者”最好的礼物就是忘记,你忘了我吧,就当从来不曾认识我。早晚,你会明白这一切的。连波字。
  “连波——”朝夕尖叫,冲进卧室拉开衣柜,里面空空如也,连波的衣服全都不在了,那个他出差经常用的大行李箱也不见了。
  朝夕穿着拖鞋狂奔下楼,满大街是陌生的人群和车流,她不知道上哪儿找连波,她只觉头晕,非常的晕,一路跌跌撞撞,最后发现自己到了晚报社的办公大楼下,她没有出入证进不去,就拦住出来的报社工作人员打听连波是不是出差了,结果得到的答复是,连波两天前就已经辞职。
  朝夕站在街边喘息,突然想到了什么,她的神经陡然竖起,深层的恐怖刹那间使她手脚冰冷。天已经黑了,她茫然四顾,怀着最后一线希望回到公寓。连波还是没有回来。朝夕不死心,又下楼拦了辆出租车直奔湖滨,她听连波说过,说他在茫然失落的时候经常在湖滨待到天亮,朝夕期望在那里见到连波。
  可是天那么黑,她一个人在苇丛中寻了很久都没有见到连波,出租车司机是个好心的大哥,怕她出事就一直停在路边等她,最后她终于绝望了,只能哭着上车,她一路哭,哭到胃部痉挛,回到公寓的时候她已经连哭都没有力气了,因为她没有吃晚饭,而墙上的挂钟正指着凌晨四点。
  也不知道是胃痛引发了腹痛,还是生理周期导致腹痛发作,那种疼痛跟以往大不相同,只觉腹部像是有无数双手在撕绞一样,最后“轰”的一下,朝夕感觉身体某个部位决了口,血哗啦啦地从身体里涌出来。床上的被褥很快被血浸透,她开始还能在床上翻滚,慢慢地,她就动不了了,感觉生命的热能一点点消失,但她的意识很清楚,知道医生的警告终于应验,腹部的那个肿瘤来索她的命了。这倒让她释然了,这样也好,她已经没有什么理由还能继续活下去。
  骗子,彻头彻尾的骗子!她那么相信他,放弃了做蝎子的想法,他竟然还是骗了她。他心虚,知道什么解释都是枉然,于是就用一句“对不起”打发了她,三个字而已,她付出的如海深情就值这三个字!他比樊疏桐不知道要坏多少倍,樊疏桐至少没有骗过她,爱她,或者恨她,都明明白白地说出来,而连波却用伪装的仁慈轻易就骗了她,毁掉了她对这整个世界的信任和梦想!
  可耻!真是可耻!朝夕从心底诅咒这个人的名字,在最后的意识消失前,仿佛是奇迹,她脑海中浮现出另一张脸,目光哀戚地看着她,什么话都不说,就那么看着她……朝夕从来没觉得他这么可怜过,感觉他的眼神中有些湿漉漉的东西,像一种温暖的召唤,抑或是自我的怜悯,慢慢的,让她的心底变得柔软起来,曾有的抵抗和尖锐的对立不复存在了,有的只是从心底渗出的泛滥不止的悲伤。
  她从未像现在这样深刻意识到自己是个罪人,当初是她拽着他坠入黑暗的,虽然彼此伤害,彼此憎恨到现在,但她心里很清楚,是自己亏欠了他!佛说有因就有果,原来这都是她种的果,包括连波的背叛,都是她应得的恶果,恶果啊……
  是梦吗?当朝夕醒来时,见到的第一张脸是樊疏桐。
  她发现他瘦多了,整张脸刀劈斧削一样,像一尊饱经风霜的雕像。她已经很久没有去M学院上雕塑课了,此刻油然而生雕塑的欲望,只不过用的不是手,而是她的目光。她长久地凝视着他,用目光默默塑着这具孤独的雕像,他脸上的每一根线条,都包含着她对过往的全部记忆,忧伤多过欢喜。如果可以,她想把自己的生命赋予给他,让他获得新生,她自己是这样了,至少他应该好好地活着。
  “朝夕!朝夕!是我害的你……”樊疏桐趴在她身上战栗着,又抓住她的手抽自己的脸,“你杀了我吧,我该死!我真的该死……”
  朝夕虚弱地端详着他,想起了那份病历,心底一阵战栗,终于也哭了起来。没有爱,也没有了恨,于是越发的痛彻心扉。这个人啊,根本不把性命放在眼里,发生了这么多事,她当然知道他是爱她的,而且爱得毫无理智,不管这爱会给别人和他自己带来多大的伤害,他通通都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都是听命于自己的执念,朝夕一直抗拒他的原因就在这里。
  可是现在,朝夕觉得真正赶尽杀绝的恰恰是连波,他看上去那么温善的一个人,那么的疼惜她,结果却是伤她最深,不管他有什么理由,他都不能这么亵渎她对他的信任!原以为回到聿市,往后的岁月会像十三岁前一般,甚至比过去更美更好,至少比在镇上被骂作“小婊子”的时候境遇要好,哪知道她还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可怜虫,谁都可以踩上一脚,冲她吐口水,践踏她欺骗她,她究竟算个什么东西!
  眼泪滚滚地落下来,她原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落泪了,她曾以为自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从四年前母亲去世,她自己把自己卖了,她就失去了一切,她还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可是连波,在带给她短暂的希望后,转身就踹开了她,夺走了她对这世界仅存的信任和梦想,这一次他是真的甩开了她,她亦是真的什么都没了。
  此刻她泪眼滂沱地看着樊疏桐,只觉胸中翻滚的气血卷起无边无际的屈辱和哀凉,让她的身体从轻微的战栗变成剧烈的抽搐,她喘着气,每吐出一个字都要耗尽全身的力气:“你别这样,都是我的错,是我的错,不怪你。对不起,现在我知道自己错了,真的错了,对不起……”
  “朝夕……”他抓着她的手,只是摆头。
  她虚弱地看着他,透过模糊的泪眼,她只觉凄凉,一直以为他是个魔鬼,其实他也不过是只假扮魔鬼的青蛙,而她是蝎子啊,货真价实的蝎子,结果不仅蜇了他还蜇了自己,蝎子和青蛙的宿命本身就是同归于尽,她挣扎到死也摆脱不了这宿命。她不由越发的悲伤,抖抖地伸出手抚上他的脸:“别这样,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我都说了对不起了,过去的事你就不要再想了吧。”
  “朝夕——”他将她的手更紧地贴着自己的脸颊,千言万语,竟然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他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也不知道如何面对她的表达。也许是在黑暗中挣扎得太久,当陡然的光亮照进心田时,他百感交集,仿佛不能适应。
  她的话就是这世间最明媚的光亮,终于是照进了他的心,虽然是迟了些,到底是让他看见了光明。
  “朝夕,你真的原谅我了吗?这是真的吗?”他挣扎着抬起头,目光像是难以置信,这一切来的太突然了,他很怕只是自己的幻觉。
  “是的,我已经原谅你了。”她很肯定地给予他回答,“虽然我因为你而吃了很多苦,可相对于连波的欺骗,我更愿意原谅你,何况本就是我害了你。至于你过去对我做过什么,我想那是你太年轻的缘故,因为年轻我们总会做些错得离谱的事情,却还以为那样做是对的,以为自己是真理的化身。我们都错了,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吧。”
  她呻吟着吐出每一个字,另一只手轻轻按在他的额上,一动不动地看着他,唯恐一不留神,他就会死,阵阵无法化解的哀伤,在她心里弥漫着,“我想我可以跟你说实话,我从来没有把我们的事跟连波讲过,几次要讲都没有讲出来,因为我觉得那是我们的事,是我们的秘密。而且我不想让你们兄弟因此反目,虽然我曾经想过让你们反目,但现在我知道这是不对的,即便我恨连波,我还是不希望毁掉你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就让我们把这个秘密带进坟墓吧,永远永远不要跟第三个人说出来。”
  “朝夕!”樊疏桐俯身抱着她的头,将自己的脸颊贴着她冰冷的额,忽然失声恸哭起来,“我可能比你要先进坟墓,我很清楚,我脑子里的淤血随时会要了我的命,大夫对我隐瞒了病情,我不是傻子!可是朝夕,能获得你的原谅,我就是即刻死去也心安了,我不后悔认识你,因为我爱你,自始至终爱着你,因了这份爱,我明白了很多事情。虽然经历了这么多,但我们都还年轻,让我照顾你吧,不是赎罪,也不是弥补,而是因为我爱你,我想跟你在一起,今生今世,都要在一起……”
  “傻瓜,蝎子和青蛙怎么可能在一起呢?”她惨白的脸露出一丝笑容。
  “我不管!我就要和你在一起,连波逃跑了我来守着你,你本来就是我的!从来就是的!”他嘴角上扬,不知道是想笑,还是因为头又开始疼了,他抓着她的手,那般用力,就像再也不能放开,“朝夕,我们不要再信那个寓言了吧,现实不是寓言,也不是童话,但我会给你一个比童话更美好的世界,我会给你在湖滨盖一栋房子,院子里种满你喜欢的紫藤萝……朝夕,朝夕,听明白了吗?我会给你想要的一切,连波对你许下的诺言,我会一一实现……”
  “不——”她凄厉地叫起来,像突然被人掐住了喉咙,又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倏地瞪大眼睛,“不要提到那个人的名字!我不要听!这辈子都不要听——”她拼命摆着头,更多的泪水涌出眼眶,浑身失了控地战栗起来。
  “好好好,我不提我不提,永远都不再提。你别这样,朝夕你别这样……好了,没事了,什么都过去了……”
  他哄着她,亲吻着她,更紧地抱着她,就让一切尘埃落定吧,他太累了,一颗心漂泊得太久太久,而且他头部还有这么重的伤,只要是一个归宿,就算是躺进坟墓又如何呢,活着宛如死去,没有什么不同。她就是他的归宿啊!他静静地拥着她,无论是她的声音还是她的肉体,她的冷漠还是她的哀怨,她的笑容还是她的眼泪,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一样的甜蜜温暖,渗透到他的全身。他闭上眼睛,感觉着她淡泊的香气,正在他心里化成一片春意融融的阳光,照着那片冰冷荒芜的土地。
  这一刻,头突然不疼了,是幻觉也是向往,他仿佛看见一片紫色的海洋,大院的紫藤萝又盛开了,一串串,一帘帘,瀑布般地自花架垂下……他想起了母亲跟他说过的话,当你思念着什么的时候,只要意念坚定,就一定可以看到你想看的东西。无数次紫藤萝盛开在梦境里,母亲一次次翩然消失在梦境,让他从梦境追到现实,而朝夕,无疑也是他多年来追逐的一个梦,每次都在他就要握紧的时候,她就会消失不见,这次他无论如何不会再放手了,怎么都不会再放手,哪怕她真的是一个梦。
  然而,樊疏桐忽略了,既然是梦,就没有办法握紧,醒来仍然是一场空。当数天后,朝夕突然在医院走掉后,他再次和她失之交臂。没有人知道朝夕去了哪里,她一个字都没留下,连句暗示的话都没有。
  也许她是去找连波了,也许她是去找自己的亲人了,她的爷爷奶奶都还在世,很多人都这么猜想。
  樊疏桐当天就直飞北京,明知道春节将近,各大学校都在放寒假,他仍然固执地找到校方打听朝夕的消息,结果被告知,朝夕已经办理了退学手续,显然她已经没打算再回学校。樊疏桐一个人从Z大走出来的时候,下起了大雪,当时正是黄昏,高楼间夹着暗紫色的天光,路灯依次亮了,北风卷着雪花抽在脸上刀割似的疼。
  当他发现自己走到长安街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漫天漫地的雪花让整个世界陷入一片浑噩,街边林立的高楼上霓虹闪烁,那光仿佛也是冷的,映得街头的行人面目模糊不清,谁也看不清楚谁。被幽禁在心底的往事,她的,别人的,一股脑儿扑拥过来。看似淡然的面目之下,其实是一些落寞的无人问津的心灵。就如他自己。
  他的头又开始疼了,却固执地不肯吃药,好像唯有借着身体的疼痛才能麻痹心灵的疼痛。雪越下越大,他穿着厚厚的大衣,裹着围巾,手脚还是冻得麻木。最后实在累了,他在路边的一张长椅上坐下,一坐下就动不了了。不时有路人好奇地打量他,如果是流浪汉不会穿得这么体面,应该是受了什么打击吧,他的脸上分明写着万念俱灰,有路过的好心的大爷提醒他:“小伙子,赶紧回家吧,你会冻坏的。”
  家?哪里还有他的家?
  他雕塑似的坐在那里,脑子也被冻住了似的,什么都不愿去想。夜越来越深,路上的行人也越来越少,他不知道坐了多久,头疼得让意识模糊起来,心跳紊乱,连呼吸都快接不上,他咬破了自己的嘴唇,不让自己发出呻吟的声音。他知道,他可能挨不过今天晚上了,他会冻死在街头。
  他的手原本是缩在衣袖里的,都冻僵了,费了老大的劲才僵硬地将手伸进大衣口袋,结果摸到了一盒火柴。
  他顿时变得激动起来。
  火柴!他掏出那盒火柴,笨拙地打开来,还有满满一盒!突然又想起那个童话,虽然他打心眼里不信童话,可是这一刻他宁愿相信童话的存在,当一个人什么都没有了的时候,也许只有童话能给予他卑微可怜的慰藉。他,他想见到朝夕!这样的念头,随着澎湃的血脉,在胸口气海中翻滚,如同汹涌的潮头,一波高过一波,惊涛骇浪般撞向岩石,再也无法压制。
  “哧”的一下,他抖抖地划亮了一根火柴,微弱的光在漫天雪花的夜色里摇曳着,多么可怜的温暖,他贪婪地感受着那温暖,泪水夺眶而出:“朝夕,让我看看你吧,我知道我不行了,让我再看看你,好不好?”
  他吸着鼻子,将火焰举到眼前,一阵风吹来,火焰瞬间熄灭。他不甘心,又划亮一根,这次燃得久些,火柴梗都燃到头了才熄灭。可他还是没有见到朝夕。滚滚的泪水从他眼中涌出来,凝成了冰:“朝夕,你不是原谅我了吗?为什么不让我看看你,朝夕,我快要死了,你还不来看看我吗?”
  “哧”的一声,又是一根火柴被划亮。
  “我们都已经不再怨恨了,都过去了,让我再看看你吧,让我记住你的样子,余生好慢慢回忆……很多人都说活在回忆中的人是不幸福的,可我不这么认为,如果没有对你的回忆,我一天都活不下去,哪怕是痛苦的记忆,也表明我曾拥有过你,朝夕!”
  这么说着,他的心智渐渐清明,眼中也渐渐有了神采,仿佛流星划过夜空时擦亮的那抹璀璨光火,凝聚着他生命全部的热力。
  可是火柴还是熄灭了。
  他看着那根熄了的火柴梗,就像看着朝夕,心里的话缓缓流淌出来:“朝夕,今生我们已经是这样了,那么你相信来世吗?我原来不信,可是现在我宁愿有来世,今生我做了这么多伤害你的事,我希望来世可以弥补,只是我们还能认得出彼此吗?朝夕,你会认得我吗?”
  火柴腾起一缕微弱的烟,又灭了。
  他不甘心,又划燃一根。
  “朝夕,你永远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来世那么远,我是不敢想了,我只想在这一刻看看你,我能遇见奇迹吗?哪怕只是几秒钟的心灵相通,也不可以吗?朝夕,我想看看你的脸……我忽然记不起你的样子了,越是努力地去想,越是模糊,我真是害怕极了,朝夕,朝夕,让我看看你啊……”
  又灭了。
  一根又一根。
  他脚下的雪地已经扔了很多的火柴梗。
  而漫天的雪花,直如扯絮般纷纷扬扬地落了下来,他一颗心跳得极快,脸上冰冷,心里却是暖的,因为他知道她会来,她一定会来!
  最后他几乎是呻吟着在乞求:“就把这些话当做我今生最后的遗言吧,你能听到吗?朝夕,你能听到吗?来吧,来吧,朝夕,让我看看你,就一会儿,一会儿!朝夕,我的余生就剩下这一盒火柴了,你还不来看我吗?朝夕,朝夕……”
  突然,樊疏桐手中的光亮炽烈地燃烧起来,整个世界陷入一片沉寂,周围的树木、行人、高楼、车辆通通隐去,只剩了那光亮,越来越亮,一刹那刺目的白光后,他恍然看到了一个绿草茵茵的山坡,各色野花点缀在绿草丛中,背景是澄净的高天和流云,云朵飘过山麓的时候,投下一朵朵阴影,不由得让人想起徐志摩的那首诗……樊疏桐激动异常,他怕这景象消失,赶紧又擦亮一根火柴,哦,多么美丽的山坡!他清楚地看到山坡上竖着一块灰白色的碑,看不清上面刻着的字,只看到坟头盛开着野花,叫不出名字,烂漫得炫目……他赶紧连着擦亮数根火柴,他的眼中骤然明亮,看到了!朝夕,朝夕她就站在那墓碑边,熟悉的背影依然纤瘦,身上穿着那件她最喜欢的白色荷叶边连衣裙,黑亮的长发在风中轻轻翻飞。
  朝夕仿佛感应到了他的目光,竟然转过身,她也看见了他……她乌沉沉的眸子凝视着他,竟然平静如水,就那么静静地立在那里,天地间一片沉寂,不知道是黄昏还是黎明,在她的背后缓缓透出明亮的霞光来。
  “朝夕!”他呻吟着叫了起来,就像童话里那个可怜的小女孩一样,他倒出剩下的全部火柴,“哧”的一声,轰然的光亮里,朝夕对他露出久违的笑容,笑得那么纯真,一如十六岁那年的模样。她的目光那样温软,带着他梦寐已久的幸福与希望,让他不顾一切仰起脸来,他不知道自己是在笑,还是在哭,含着泪光的笑意静静地淌了他一脸,这一刻他是多么的幸福啊!他几乎穷尽二十余年才见到的幸福,以为已经失却,不想还是回来了,这让他越发的悲喜交加,锥心刺骨。
  她终于还是感应到了他的心底的呼唤……虽然迟了些,到底还是等到了。他泪如泉涌,知道来不及了,没有办法,已经来不及了,他哆哆嗦嗦,每吐出一个字都那么艰难而吃力:“朝夕,你终于感应到了我的心声,我以为我等不到了的……我知道我这辈子是不行了,我没有力气再去找你,再等你,能等你的就只有那块墓碑了。谢谢你,朝夕,我知道你会去看我的……”
  世界依然静止。慢慢地,慢慢地,那光亮逐渐暗淡,直至最后熄灭。樊疏桐疲惫地靠在椅背上,他的头上和身上已经落满雪花,远远地看就像一个雪人,一动不动,仿佛生命已经静止,而铭刻在他心间的爱情,已然不朽。
  远处有巡防队员朝他奔过来。
  他歪着头,像是进入梦乡,嘴角溢着笑,看上去非常的满足。
  因为他已经见到了她,记住了她的模样,甚至记住了她身上的衣服,素白的裙子,站在繁花烂漫的山坡上冲他挥着手。
  背景是碧蓝的天空,风很大,她的裙边被风吹得张扬而起,在碧蓝的天幕下如白色的蝶,展开轻盈的双翼。
  她的长发亦被吹得丝丝飞舞,脸微微仰着,越发显得那双举世无双的璀璨眸子水光盈盈,摄魂夺魄,仿佛有星芒正在飞溅而出。她笑起来的样子实在是美,露出两颊浅浅的酒窝,那么天真那么无邪,一如当年的她,活泼轻盈得像个精灵,翩然坠落在云端,俗世的纷争和喧嚣都与她不相干,所以她的眼眸才那么清澈明亮。他不由得凝神屏息,像看着天上的月亮一样的看着她,带着此生全部的眷恋和爱,带着余生全部的希冀和梦想,久久地凝望,凝望……
  
  蝎子和青蛙的传说·后记
  很早的时候,我就听说过这么一个传说:有一只蝎子想要过河,但蝎子不会游泳,只好向路过的青蛙求助,希望青蛙能背它过河。青蛙当然知道蝎子是有毒的,青蛙就说:“我要是背你过河,你蜇我怎么办?”蝎子说:“不会的,蜇了你,我也会落水淹死的。”青蛙想了想也对,就答应背蝎子过河,可是就快到岸边的时候,蝎子终于还是忍不住蜇了青蛙一口。于是,它们两个一起落到水里。青蛙问:“你明知道蜇了我你也会死掉的,为什么还要蜇?”蝎子说:“没办法,这是我的天性。”青蛙叹道:“其实我料到会这样,这世上哪有不蜇人的蝎子呢?”蝎子很奇怪:“那你为什么还要背我过河?”在水中下沉的青蛙悲哀地说:“因为这是你的愿望,因为我爱你。”
  这个故事想必很多人都看过或者听说过,在现实世界里,很多人就曾经义无反顾地做过那只青蛙,爱是没有对错的,哪怕爱的结果注定是伤害。
  就像那只青蛙,是它真的傻吗?它不是不知道蝎子蜇人的天性,也知道如果不背蝎子过河,它就会避免后来的伤害,但它还是坚定地背蝎子过河,心甘情愿地随蝎子一起沉没。只因为它爱它。其实无论是青蛙还是蝎子,爱上对方抑或伤害对方,也许并不是它们自己的错,而是它们心不由己,无可奈何。
  十七年前,当我动笔开始创作这个故事的时候,也许并没有想过这么深的寓意,毕竟以我当时的年纪,对情感、对人性的感知还很浅薄,似懂非懂。但那个年纪的可贵之处在于什么都敢尝试,什么都敢希冀,总觉得只要敢想,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现在想来那个时候真是很勇敢,甚至说得上疯狂:高三了,别人在拼命地向高考冲刺时,我却沉溺于文字的世界偷偷写小说,完全管不住自己,就觉得不写就活不下去。当然,最初并没有想要写成一本书,就是断断续续地写些零碎的故事段落,刚开始是写在练习簿上,后来越写越长,就转移到了日记本,日记本写不下了,这才想到也许将来可以写成书。于是用攒下的零用钱买了很多稿纸,就是那种方格的信纸,没日没夜地写起来。青春期的叛逆和彷徨,在我羞涩的笔尖逐渐流淌,流淌,最后汇成了文字的河。
  只是很可惜,故事断断续续写到我二十三岁的时候,因忙于结婚中断了写作,最惨的是已经完成了十九万字的手稿也在搬家中不幸遗失,这成了我心中不可磨灭的痛,这个由蝎子和青蛙衍生出来的青春故事也就在十年前戛然而止了。
  如果不是去年清理旧物时偶然发现残存的数万字手稿,故事也许永无见天日的可能。十年一梦,手稿在我家的抽屉底下压了十年,纸张都泛黄了,字迹也模糊不清。我当时拿着那稿子久久不能平静,也许不是感动这么简单,也许,还有一种伤痛在里面。虽然创作的时候只有十七岁,文字生涩,但却真实地表露出了那个年纪特有的玉石俱焚的决绝,而且受各类爱情小说的影响至深,我跟很多同龄的女孩子一样,骨子里激荡着强烈的爱与恨,这种爱与恨自然而然地被我赋予了小说人物。
  就像书中的樊疏桐和朝夕,他们本质上都不是坏孩子,他们只是因为个人经历和所处的环境异于常人,于是不被理解,不被接受,慢慢地个性变得极端而激烈。这多像是我们曾经的自己啊,年少莽撞,做事不计后果,不经意犯下的错最后要用一生来忏悔。那个时候的勇敢是现在三十多岁的人不敢想象的,人长大了,胆子反而会小,做什么事都会首先考虑代价,划不划算,应不应该,于是错过了人生的很多风景。忽略故事中的爱恨纠葛不说,如果读者把这部作品当作一次青春的缅怀,我想我也会很欣慰的。
  当然,爱情仍然是本书最悲怆的主题。
  我不止一次在以往的作品中阐述过爱情力量的伟大,这次也不例外。爱情本就毫无道理章法可言,爱能毁灭一切,也能造就一切。爱上一个人,很多时候就是一种宿命,如果做不到忘却,就只能像那只殉情的青蛙一样,心甘情愿地被爱人“蜇”。所以故事中翻云覆雨的爱恨纠葛看似复杂、残忍,其实都是一个极简单的原因而造成的。那就是爱。
  即便是为复仇不惜玉石俱焚的朝夕,哪怕是做蝎子都不代表她没有爱。跟樊疏桐一样,她也是因为爱上了不该爱的人而备受伤害,她爱的时候就想到了可能会受伤害,却又义无反顾,痴心不改。但她毕竟蜇了“青蛙”,她的结局不会比青蛙好。这就很像西方神话中的撒旦,原本纯洁无瑕,嫉恶如仇,可是在跟恶势力斗争的过程中,洁白的羽翼沾满了恶魔的血,回天堂无门,就只能去地狱。
  如果觉得青蛙和蝎子没有彼此爱上是个遗憾,那么不必担心,因为这个故事只是《一个人的天荒地老》中的第一部,后面还有《秋色连波》和《今夕何夕》,相信读者们在后面的故事中一定可以找到自己满意的答案。故事很长,而且还是十年前的旧作重写,这对作者来说需要的可能不仅仅是勇气,还有一种信念。我们每个人的骨子里其实都有些根深蒂固的执念,完成这部作品是我多年的梦想,也正是我的执念。就好比爱一个人,一旦深入骨髓,就戒不掉忘不了。如果你不经意地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你会是那只义无反顾背蝎子过河的青蛙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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