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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之后我本来该走的,回到阳光灿烂的加里福尼亚州,回到我在旧金山舒适的居所。可是我不甘心,不愿意放弃胡家平,不管他结婚与否。俗话说得有道理,一旦失去了,才知是人生最宝贵的东西。胡家平一直在等待我,从十七岁一直等到三十七岁,我不能说不爱他,却总没能下决心嫁给他。然而现在,当他带着老婆去度蜜月之后,我却开始疯狂地想他,想那些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想那些令人陶醉的往事,想他的手指在我肌肤上滑过时的心悸,想他两条浓浓的剑眉中透出的男性豪气。
我对罗秉坤说,“你自己回去吧,我想在科罗拉多州多玩几天。”
他的小眼珠子转了转,“白小姐,我可以多陪你几天。”
“你陪不起的。”
“我可以加倍付你工资!”
“罗先生,你以为我缺钱吗?”我哈哈大笑起来,“我早已有了这辈子挥霍不尽的钱财,谁在乎你的加倍工资?”
“与生俱来的,还是半路掉下来的?”
我讨厌他那拙拙逼人的目光,“这与你毫不相干。”
罗秉坤笑了,笑声中带着阴冷的寒气,“据我所知,只有缺过钱的人才想钱,即使半路发了家,还是逃脱不了缺钱的恐惧感。”
我浑身忍不住颤抖起来,眼前浮现出妈妈的形像,妈妈在替我缝制花衣裳,妈妈说:“不管我们有多么穷困,白牡丹永远是花中之王,阿牡一定要打扮得飘飘亮亮,将来嫁一位有钱的公子哥。”
在二十岁以前,我的日子确实过得非常清贫,可是我讨厌罗秉坤狗眼看人低的样子,“我要的是拥有,”我从牙缝里一字一顿地说,“拥有金钱,拥有男人,拥有全世界。滚吧!”
罗秉坤愣了一下,三角眼眨巴了几下,当真就这么滚了。
我一个人在丹佛闲逛,丹佛总共才五十万人口,一英里长的十六街铺面,几个小时就逛玩了。我这个被繁华的旧金山宠坏的人,在这个一英里高的寒冷的城市,感到了一种透彻心肺的孤独。鬼使神差,我突然想起了那个洪玫。洪玫曾是我们班上的红玫瑰,虽不如我这个白牡丹娇艳,却从我手中夺走了刘海涛,为此我一直耿耿于怀,发誓与她老死不相往来。
我在胡家平的婚礼上又见到了她。“啊呀,白牧,你还是那么美丽动人!”一句话,解开了我们之间多年的疙瘩。看着她眼角掩盖不住的鱼尾纹,以及陪伴在身旁秃顶的洋先生,我终于原谅了她的夺爱之恨。
我用手机拨响了洪玫的电话,她很热情,邀请我去小住几天。我去了洪玫的家,我们在一起聊得很开心,还一起笑骂刘海涛。据说他开了三家中餐馆,从洛杉矶到纽约,每一家均以破产而告终,我们都很庆幸谁也没有嫁给他。
洪玫生有一男一女,儿子Ethan今年两岁, 睁着一对圆圆的蓝眼睛, 含糊不清地说着中文:“牡牡阿姨。”牡牡是两个很难念的字,Ethan带着洋腔的童音有趣极了。女儿Isabelle已经五岁,一头黑发,从长相上来看更象妈妈。Isabelle非常文静,一副乖乖女的样子。Ethan与Isabelle都很喜欢我,我们三人没大没小地玩在一起,孩子的童稚让我忘却了心头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