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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上的中国孩子

(2009-08-08 17:15:20) 下一个

小镇上的中国孩子

 

约翰是东部英格兰地区小镇的居民,从他的祖上三代就居住在这里。他骨骼强壮,亚麻色的头发像盆乱草四处蔓延,蓝眼珠子在浓密的淡眉毛荫翳下显得阴森淡漠,约翰是个脾气温和的男人,而且心地单纯。

约翰有个儿子,叫福堪,快两岁了。福堪长着细细的小眼,五官精巧,黑头发黑眼珠,一刻也闲不住。

约翰的生活和他的心地一样简单。他一个人过活,居住在父母留下的独栋宅子里。

离小镇不远是九号公路。公路弯弯曲曲,冬天树杈子根根直刺铁青色的天空;到了春天就成了连绵的绿荫;入了秋九号公路就像镶嵌在图画里的走廊了。约翰是筑路工,打他高中肄业就一直在修公路。

约翰是个简单而有福气的人, 要不是遇见秋米,也许约翰的生活会永远简单下去。

 

那天晚上老波特一走进酒吧,就看见约翰和南希坐在屋角。

波特酒吧到了周末就是醉汉和光棍们聚合的场所。老波特已经退休,偶尔会来到儿子继承的酒吧喝杯咖啡或者一小杯不加冰的烧酒,顺带看看老朋友们。

老朋友们一个个都凋零了。南希也已经是半老徐娘,可嗓门还是那么粗放,老波特知道她是个骚娘们,老了还是春情不衰。看到约翰和她坐在一起喝酒,就更加坚信了镇上的传言。他是看着约翰长大的。

南希是周末女招待,她的身边总是围绕着男人。那时的南希还是丰年玉润的模样,肥美的大臀在短裙里迸射出宝石般的异彩;她的紧身短衫开口很低,每当她端着盘子来到桌旁低下身的时候,客人们酒意朦胧的眼睛就燃烧起来,仿佛在昏暗的酒吧点亮了一盏灯。有些大胆的客人会顺势把手伸进南希的胸沟里摸一把,把零票子留在奶峰夹缝沟里。南希笑一笑,穿梭在店堂里。

有一天晚上,约翰和几个镇上的老光棍们进了酒吧,约翰坐在角落里,两手握着酒杯,很久才啜一口,神色寂寥。热闹的酒吧显得他更拘谨,像在地窝里呆久的鼬鼠突然来到敞亮的地面上。有经验的南希觉得新来的年轻人楚楚可爱。走过去招呼他。

那个晚上,在酒吧打烊之后,南希就把约翰带回家了。

孩子,你可以做你喜欢做的事,和我。南希抽着烟,退了短衫,乳房在胸罩里怒放突奔。约翰"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满脸通红,嘴唇憋的发紫。我不知道------他嚅嗫,额头上沁出汗珠。

南希明白了约翰还是童男。来吧,孩子。别害羞。她退去约翰的衬衣,年轻的酮体健壮光滑,涂着一层釉似的闪亮,犹如未经霜打的果实。南希的手慢慢梳理到下面,约翰抖动起来,不,不------他呻吟道。然后猛然站起来,跑到屋子外面。南希随手解下胸罩和内裤,扔在一边,抽着烟耐心等待。

几分钟后,约翰推开门进来。他们躺在床上,约翰很快就完事了。南希老练地帮他又挺起来。

 

那天分手时约翰从衣袋里掏出钱给南希,却被南希训了一通。别学那些老混蛋的坏样!我不缺钱。孩子,我可是教你做人呐!愿意来,这儿的门对你是敞开的。我喜欢你,小子。

约翰第二天就去当了筑路工,那年他十七岁。

 

老波特在酒吧看到他俩的那个晚上,约翰正在向南希提起中国女人的事。

 

两年前,小镇边上开了一家名叫"长城"的中国餐馆。餐馆虽然简陋,可是炸鸡腿还有酸辣汤却征服了小镇四周居民的胃。那些炸得黄灿灿的鸡腿鸡翅喷香油腻,就着叉烧炒饭再加一勺子汤汁,又美味又便宜,约翰想起来都会流口水。筑路队里许多人每到午饭时候就叫一份外卖,开车来送饭的是个细眼扁脸,皮肤白皙的中国男人。同事汤米住在布朗士,收工后往往会到长城餐馆叫一份晚餐带回家和老婆孩子分享。

 

嘿,你玩过中国女人不?有一天,汤米问约翰。没。她们没奶子。约翰闷着头啃鸡腿,嘴上手上都沾着油腻——也没屁股。中国饭是真他妈好吃!汤米凑近他,哎,娶个中国老婆怎么样?还每天给你做中国饭。你也不用时常往南希家跑了——那娘们老了吧!

约翰没出声,继续啃鸡腿,鸡腿的脆皮在他嘴里发出嘁里擦啦的响声。

连着几天阴雨,阴霾的云层压得很低,筑路进程缓慢。收工回家约翰把自己往床上一放,滴滴答答的雨声闹得他心绪更烦乱。今天汤米又提起中国女人的事——约翰眼前浮现出一个模糊的女人,扁扁瘦瘦,细小的眼睛;他闻到了食物的香味,满房子都是;女人变成黄灿灿的鸡腿,约翰的思绪最终又回到了南希身上,心情渐渐好转。

他起身在屋里寻找中餐馆的菜单,他要叫个晚餐。约翰叫了几个菜:炸鸡腿,牛肉河粉,馄饨汤。然后报出住家地址。

噢,知道知道。是约翰先生。最多十五分钟。接线的女人说,约翰的心莫名其妙的热起来。

 

周末的晚上,约翰习惯到酒吧去喝一杯。南希不再像年轻时那么浪了,金发像秋天的茅草,干燥稀松失去了以往的光泽;脸上依稀的皱纹是男人们留下的;她还是保持着风韵。南希是个快活的女人,并且乐于传播快乐。

约翰要告诉她找个中国女人结婚的事。南希没有感到惊奇。那是好事。约翰,你该成熟了。南希拍拍他的肩。约翰有点吃不准,问道:你说,这事好?

为什么不?约翰,你需要有个家。我了解你。南希很爽快地说。那么真谢谢你。约翰心里涌过一阵暖潮。

 

这时,老波特进来了,客人们都礼貌地和他打招呼,南希也起身过去向老东家致意。老波特手里夹着雪茄,嗨,南希!你还是那么漂亮!他张开像老鹰翅膀一样的双臂,和南希拥抱了一下。然后眼睛瞟着约翰的方向,问南希:好小伙子,是吗?

你说得对。约翰想要结婚了呢!

嗷,那是好事。南希,你要好好帮他一下。可怜的孩子!老波特满脸仁慈,摇摇头。

 

两星期后,汤米带约翰到长城餐馆相亲。

 

老板是个廋长的中国男人,也是这家餐馆的厨师。他戴着纸做的厨师帽,一咎头发从帽沿下耷拉出来,脸上就有了一点狠劲。约翰他们在靠近角落的唯一的一张桌子旁坐定,餐馆的老板娘过来招呼他们。厨师的白帽子在厨房里一晃一晃,传出叮铃铛啷的铁器敲打声音,伴着油烟气的香味笼罩了整个餐馆。老板很快整出来几碟菜。老板娘里外照应,瘦小的身子像鸟一样一忽儿飞到柜台接电话,并用响亮的声音通报菜单;一忽儿又飞回到餐桌旁招待这两个相亲者。

 

在那个晚上,约翰见到了秋米。

一个瘦小单薄的女孩从烟雾里悄悄走出来,在桌边坐下。她朝对座的两个老外微微一笑,从她迟疑的眼光里看得出,目前她还不知道自己将要嫁给哪一个?

 

约翰看着她,估计她的高度只到自己的胸部。他在低头取菜的时候又偷眼看了女孩的胸部,那儿微微有些凹凸曲线。女孩长着张扁脸,稀疏的淡眉,眼睛明亮却细小,似乎用刀随意划开的一样,眼角微微上翘。

她会英语吗?汤米问老板娘。

犁头背,犁头背(a little bit)。老板娘语气坚定地说。

两个客人只顾吃菜,好像今晚来的目的只是品尝中国菜。老板娘又飞回到柜台那边,现在只剩下女孩和两个男人了。

你喜欢他吗?汤米问女孩。女孩点点头,说不出是高兴还是漠然,现在她大概猜出来自己是要嫁给约翰的,她的眼睛迅速的抬起来看一眼约翰。你叫什么名字?汤米又问。秋米——秋米。女孩说了两遍,怕他们听不清楚。

 

哦,秋米,好听的名字。来多久啦?可是秋米听不懂这句话。美国,美国,这儿,多久了?汤米张开双臂,做飞机飞翔的动作。

 

No ,no. 秋米终于听懂了,也做个动作:她伸出小手掌,手背朝上摊平做波浪起伏的动作。于是约翰也明白了,这是坐船。秋米是坐船来的。交谈就在这种多状态的情况下进行着。你会烧中国菜?约翰终于发出今晚第一句声音。他坐在这儿,觉得只有这个问题和自己最有关联。

Yes, yes. 秋米点头,easy, easyVery good。她指指自己。

事情谈的很直接。汤米起身到柜台处和老板娘交谈,留下约翰和秋米。这两个毫不相干的人,被上帝拉来坐在一起。

 

汤米和老板娘一起走过来了。汤米问约翰:你觉得这事可以定下来吗?约翰的心意不定,于是机械地点点头。接着老板娘递上来一个信封。里面是一千块钱,这是定金。到完婚了,那两千块钱一起付。汤米在一旁解释。钱?约翰很震惊。

 

婚礼一个月后在长城餐馆举行。一星期前约翰和秋米去郡首府开了结婚证。汤米和南希作为新郎的客人参加了婚礼。秋米那边只有老板夫妇和两三个中国人参加,里边没有秋米的长辈。老板娘告诉约翰秋米的父母都在中国。

 

当晚,约翰带秋米回家。这是约翰第一次带一个女人回家,而且还不仅仅是过夜,而是要长久地呆在家里。他忐忑不安,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把握这件事。结婚?和一个固定的女人睡在一起,吃在一起,永远在一起,除非死掉!他觉得似乎不可思议。不过,他还是很兴奋,一个会做中国菜的中国女人嫁给自己,无论如何,那是上帝的礼物。约翰事先把屋子清理了,所有脏衣服都被扔进框子里藏在储藏室里。那些沾满泥浆和灰土的鞋子皮靴都塞在床底下。他还买了一架大尺寸的电视机,有个家的感觉还是令他感到温暖。以前,同样是屋子,可只是个冰冷的窝。

 

约翰脱光了衣服,在床上等待。秋米在浴室里磨蹭了很久,穿着睡衣出来了。约翰心急火燎把棉被一掀,身体全暴露在灯光下。秋米立刻瞅见了约翰那黑红的像榔头把柄的阳具,禁不住抽一口冷气,迟疑着不敢上床。约翰把她抱上来,她的身体轻轻的没有重量。他把她的衣服扯了,于是两个裸露的人面面相对。

约翰捣鼓了半天,秋米的下面却没有水,弄得两人都生疼。

秋米闭着眼睛,紧握双拳,似乎在接受刑罚,一脸的恐惧,这令约翰感到沮丧;他停下来。秋米的下体有些红肿了。她的奶子像两颗柠檬,硬硬的矗立,约翰拿手指捏了一下,秋米咧咧嘴,痛得扭紧了脸。约翰看看,摸摸,手下轻柔许多;秋米现在有点湿润了,他重新鼓起兴致,奋力插入。可是当他插入的时候,她叫了一声。这一声叫得突然,而且撕心裂肺,把约翰的酒也吓醒了。发生什么了?约翰停顿下来。

约翰慢慢退出来。

Are you ok? 他问秋米。

No goodNo good。秋米闭着眼,眼泪闪烁,用手掌护着下体说。

 

深夜了。秋米已经入睡。光滑的身子映照着月光,约翰躺在她身边,抽烟想心事。屋子里静寂无声。秋米那一声叫,还有恐惧的神色没有消失,在黑夜里蔓延。

 

第二天是个晴朗的好天气。约翰早早的起床去上工了。他打消了在家陪秋米几天的计划。晚上回到家里,秋米果然已经煮好了饭菜,味道虽然没有餐馆的好,可是约翰觉得心满意足了。

 

约翰从集市买来一大堆鸡腿鸡翅,告诉秋米他要餐馆那种味道。Easy , easy 。秋米点头。

吃了晚饭,约翰坐在沙发里看了一会儿电视,秋米在厨房洗鸡肉。约翰的心思飘浮在外面。秋米,秋米。他高声叫道。

秋米从厨房过来了,两手湿漉漉。我要,出去。约翰指指自己,又指指屋门。出去。

OkOk。秋米点头。

 

当南希打开门,看到约翰站在门口,着实吃一惊。月光披在他肩头,似乎还是当年十七岁模样。

你怎么在这儿?南希堵在门缝间,并没有欢迎他的意思。

我不能来吗?约翰强硬地说。

是的。你应该回去和你妻子呆在一起!秋米,她是你妻子。南希又改变了语气,她了解约翰。发生了什么?告诉我,约翰。

当她听完约翰的解释,说:这事多试几回就成,你要悠着点。

可是,我觉得她对这事没兴趣,感到害怕,这真他妈糟糕!这可不像中国菜!

我能帮你什么?我已经变老了。

不,不老。我熟悉你,知道你。南希,让我们还是像原来那样吧。约翰不等回答便抱住南希。粗野充满激情的冲撞把门冲开了,"哐当"一声,他们跌倒在门廊里------

 

秋米的菜烧得越来越像餐馆的味道。筐子里的脏衣服堆满了她就在浴室里洗干净,然后晾在后院。她瘦小的身躯里面隐藏着巨大的精力。有的晚上,约翰醒来,看着熟睡的秋米,真正感觉她像一个谜。她的睡姿很拘谨,不是张开腿脚,而是双手抱着放在胸前;她从来没有伸手过来摸过他,甚至对他的阳具也不看一眼。约翰几次悄悄看她熟睡时的身子,甚至伸手触摸,她都没反应,依然发出沉稳的呼吸声。

自从第一夜被吓了一跳,约翰对秋米就不再有性要求。他不能忘记做爱时秋米的的恐惧表情。

 

一天晚上,约翰醒来了。他撩开秋米的睡衣。秋米的腹部曲线柔软光滑,笼罩了一层轻盈的蓝光。这次他发觉秋米的小腹部变成圆圆的了,他突然觉得美丽起来,于是用手去抚摸——腹部胀鼓鼓的,充实富有弹性。

秋米醒来了。

Babybaby。她告诉约翰。哦,有了孩子!约翰这么想,他坐在床上。没有和秋米做过爱啊,怎么就有了呢?原来怀孩子这么容易!可是南希怎么永远不会怀上孩子呢?约翰的脑袋又转圈儿了。他不再想下去。

 

秋米的肚子过了两个月才看出怀孕的样子。到了穿薄衫的时候,她已经大腹便便,在太阳的阴影下,她像个大袋鼠,走路迈腿都困难了。南希带着秋米到郡府看过妇科医生,医生说生产期还有三个月。

 

可是秋米的临盆却突然来临了。那天约翰像平时一样早早去上班。到了中午秋米的肚子疼起来,下体也流水了。她还记得给南希打电话,南希在电话里听到:babybaby-------惊慌失措的声音,马上知道怎么回事了。

 

当约翰晚上赶到医院,秋米已经生产了。南希告诉他,是个男孩。可是不像你,一点儿也不像,完全就是个中国孩子。噢——我的上帝!约翰叫出声,婴孩像个剥了皮的大老鼠,满脸皱纹,几缕黑发紧贴着小脑袋,通红的脸上还残留着黄黄的羊水痕印,额头的皱纹更深,似乎对人世充满质疑。约翰又走进病房,秋米昏昏欲睡。

Are you ok? 约翰问她。

秋米点点头。

 

儿子一天天长大,约翰很喜欢这个儿子,时常把他举在肩膀上逗乐。他给儿子起了名——约翰二世。可是镇上的人背后都叫他福堪,那是中国话——福建的英语发音,在他们心里,不认为这是约翰的儿子。约翰却不在乎,有时他也这么叫他。家里有了孩子,完全热闹了,连阳光也比往常更多地停留在屋里。儿子长得很健康,一饿了就大声哭闹,奶瓶塞进嘴里他就安静了,两条小腿扒拉扒拉地蹦达,小手紧紧握着奶瓶。约翰会长久的跪在摇床前看着儿子。

 

秋米却不一样,约翰看得出来,儿子并没有给秋米带来快乐。秋米常常发呆,任儿子在摇床里大声哭闹,神思恍惚。

秋米?没听见儿子哭吗?假如约翰看见了提醒她,她像从梦里醒来一样,打个哆嗦。

 

六个月后,儿子半岁时,秋米失踪了——她不辞而别。

那天约翰收工回家,屋里静悄悄没有一点声息。他感到奇怪,他已经习惯了厨房里飘散出来的香味和喧闹的声音。儿子像往常一样,睡在摇床里,旁边放着灌满的奶瓶,还温热着。约翰前后屋子找遍了,前院后园也去了,秋米不知道去了哪儿。他打开橱柜,自己的衣物整整齐齐地堆放着;秋米的柜子里空空的。约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心头似有一块铅堵着,喘不过气。也许,她到哪里办事儿去了。约翰安慰自己。

 

儿子醒了,哭闹起来。他抱起儿子,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哄他,可是儿子哭得更响了。他把奶瓶塞进儿子的嘴里,儿子小嘴巴咋吧咋吧,不再哭了。约翰觉得天要塌下来。

 

南希过来了。约翰心里稍微宽松一点。第二天约翰请了假,在家侍弄儿子。晚上汤米来了,他们一起去长城餐馆打探。老板夫妇不像以前那样热情,像过路客那样招应他们。当听说秋米不见了,老板夫妇也吃了一惊。老板娘说:秋米啊——只是在这里打过工,我们对她也不了解。这里人来人往的。我们只是做好事积点德啦。说完,她还是走到约翰身边,仔细观看婴孩。看着看着,突然回头对厨房里的老公大声吼了一声,吓得小约翰嚎啕起来。

 

约翰问老板娘那个送外卖的男人去了哪儿,他已经很久不来送外卖了。

法儿!法儿!(fire)老板在厨房里高声叫道,把铁勺敲得叮当响。

 

回家的路上,约翰开车,汤米抱着小约翰逗乐。他突然对约翰说:我咋觉得这小子和那老板像呢!约翰心情沉重,根本没心思开玩笑。

 

三天后,秋米仍然没有踪影。南希帮约翰打了失踪报警电话。

 

镇上的人都知道约翰有个中国种的儿子。他的中国老婆跑了。

 

约翰在周日把儿子福堪带到教堂,教友们都会开他的玩笑,讽笑他这个爹地当得不明白。只有教牧詹姆斯先生会留意小福堪,和他逗逗乐,并向约翰询问一些生活问题,给他一些建议。

 

做完周日弥撒,人们渐渐散去。詹姆斯教牧看着约翰和福堪在阳光下逐渐变小的背影,不禁叹了口气,他为福堪的处境忧心。孩子没有母亲,而约翰每天又要去筑路。孩子有时托南希照看,可是南希喜欢串门儿,也常常喝醉,况且不时地招男人上门。刚才他和福堪逗着玩,福堪叫他:God Father。他很高兴,可是忘了给他糖果玩具,结果福堪嘴里发出F的声音,简直震惊了詹姆斯先生。

 

老波特做完周日弥撒,留下来和詹姆斯先生闲聊。他们都想到了约翰的中国儿子,为他担心。

可怜啊!老波特摇摇头,约翰这小子命不好,从小就没娘,那娘们扔下孩子跟野男人跑了。唉,老约翰也死得早,就是叫娘们气死的。这不,这命又摊到约翰身上了!

上帝保佑。还有南希关照他。教牧詹姆斯先生也感叹道。

我建议过,把福堪交给我,我们领养他。我太太喜欢孩子。

可是,我知道,约翰不愿意。詹姆斯先生接口说道。

其实啊,教堂出面来领养,比较容易些。老波特说,看了一眼教牧。

你知道,约翰也拒绝了。詹姆斯先生叹口气。

没想到。约翰这么爱这个儿子。老波特也叹口气。

一个中国儿子。教牧詹姆斯在胸前划个十字,心里默默祝福约翰和他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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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为人父 回复 悄悄话 辉兄的小说写的就是传神,带一点淡淡的忧郁。
lostman 回复 悄悄话 不相信,女人会扔下儿子跑了,自始至终并未见她有什么野男人
hairycat 回复 悄悄话 这篇文章登载在世界日报上面,恭喜你!
忘记你忘记我 回复 悄悄话 哎,都很可怜。
不过蚂蚁 回复 悄悄话 清淡,节制,有画面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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