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万里长城到天浴
(2009-07-02 14: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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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上一郎网友从浙江慈溪职高的“摸奶”事件联想到电影《天浴》,并质问:我们的教育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其实这不仅仅是教育的问题。
我由此联想到90年前卡夫卡写过的一篇荒诞小说《万里长城建造时》(The Great Wall of China)。在卡夫卡的作品里,许多看上去寻常合理的东西,都会暴露出其可怕的荒诞,而所有的荒诞,又是那么平常自然。这部小说并不在描写现实的长城,而在揭示长城的某种隐喻,试图发掘中国社会的结构秘密。
卡夫卡想要呈现给世人的正是中国人建造长城时那种置个人利益不顾的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包括物质需求和思想,甚至人格和生命都在所不惜。小说似乎在告诉人们:修建长城并非是为了抵御外敌,而是彰显某种国家强大的组织和团结力量。
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是天生死敌,也是中西文化相抵触的表象形式。个人主义将个人的需求放在首位,个人价值优先于群体,不管是国家还是社会价值,提倡在不影响他人利益的情况下,首先满足个人的利益。所以任何要为他人或以他人之名的集体牺牲个人的主张都是骗人的把戏。集体主义则要求个人在“集体”需要时,义无反顾的放弃个人需求,为集体团结他人,牺牲个人。
可惜,人的天性是自私的,“大公无私”的人可能有,但是我们不可能要求每一个人都舍身为公,否则就是强奸民意。而那些要求别人为集体牺牲的人,往往是披着羊皮的豺狼!因为如果每一个人都为他人牺牲,那么谁又是那个“他人”呢?
纵观历史,法西斯主义、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军国主义和红色高棉都是建立在集体主义的基础上的。用集体的名义可以用道德和“真理”的名义剥夺天赋的人权,侮辱人格甚至谋害生命!
从小,我们都被灌输为了班级、年级、学校、省市、国家的荣誉参加一切组织安排的活动,哪怕你累了病了即使家里着火了都要首先考虑集体利益。顾小家的人是要被批评的,而带病坚守岗位以致因公殉职的,是要大书特书的。我们历史上就有为了“集体利益”不但砍下自己的手臂,还请求阖闾杀了自己妻子的要离,他认为只安于自己家庭之乐,不能尽臣子的职责,就是不忠不义。
到了今天,我们出现了为“集体利益”,大“义”献身的女知青和女中学生,还有什么奇怪呢?难怪那个女学生被侮辱了还说“我真的没做错啊,我为了自己班的团结,和睦相处”。
当然,这也绝不仅仅是当事者的错,他们背后借“集体”的名义,为中饱私欲而提倡为他人牺牲的“他人”们,才是罪恶的源泉。
为“集体主义”牺牲的个人其实也并不是无私或勇敢,只不过是因为他/她们无知和恐惧。当个人处在“集体主义”的狂热中时,就意识不到个人的价值,从而在愚昧的“献身精神”中无谓地牺牲了。
一个人意识不到自身的利益和尊严而被他人蹂躏,是个人的悲哀,而当“集体主义”转化为“爱国主义”并成为集权主义的政治道德基础时,那就是一个民族的悲哀了。
所以我想幸好秦朝没有一个以集体为重点大师来含泪劝告,孟姜女才可以放声大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