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殇之柱(丹麦文:Skamstøtten;英语:Pillar of Shame)
作者:丹麦雕塑家高志活(SJens Galschiøt),该作品是为了纪念六四事件。
柱高6.4米。国殇之柱上刻有多个身躯扭曲面容痛苦的人,象征血腥镇压的死伤者,基座正面以红字刻上楷书(简体字)「六四屠杀」和草书「老人岂能够杀光年轻人」 ,背面也有同样的英文语句。
它曾在香港各间大学巡回展出,并在八至十周年的六四烛光晚会摆放于维多利亚公园。
国殇之柱现永久矗立在香港大学黄克竞楼平台,背靠香港大学学生会正门。
国殇:指为国捐躯的人。戴震《屈原赋注》:“殇之义二:男女未冠(男二十岁)笄(女十五岁)而死者,谓之殇;在外而死者,谓之殇。殇之言伤也。国殇,死国事,则所以别于二者之殇也。”
以“国殇”为题写诗的,最早是屈原的《九歌》:
屈原《九歌之十·国殇》
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
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
凌余阵兮躐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
霾两轮兮絷四马,援玉枹兮击鸣鼓。
天时怼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原壄。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
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虽离兮心不惩。
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
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
译文
手执吴戈锐呵身披犀甲坚,在车毂交错中与敌人开战。
旌旗蔽日呵敌寇蜂拥如云,箭雨纷坠呵将士奋勇向前。
敌寇犯我军阵呵践踏队列,左骖倒毙呵右骖伤于刀剑。
埋定车轮呵拉住四匹战马,拿过玉槌呵使劲擂动鼓点。
战气萧杀呵苍天威灵含怒,被残杀的将士呵散弃荒原。
既已出征呵就没想要回返,家山已邈远呵归去路漫漫。
带上了长剑呵操起了秦弓,纵使首身异处呵无悔无怨。
真是英勇无畏呵武艺超凡,你始终刚强呵不可被凌犯。
既已身死呵将会成神显灵,你是鬼中英雄呵魂魄毅然。
楚国灭亡后,楚地流传过这样一句话:“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屈原此作在颂悼阵亡将士的同时,也隐隐表达了对洗雪国耻的渴望,对正义事业必胜的信念,从此意义上说,他的思想是与楚国广大人民息息相通的。
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位伟大诗人,他所写的决不仅仅是个人的悲欢,那受诬陷被排挤,乃至流亡沅湘的坎坷遭遇;他奉献给人的是那颗热烈得近乎偏执的爱国之心。他是楚国人民的喉管,他所写的《国殇》,包括其他一系列作品,道出了楚国人民热爱家国的心声。
(根据网上资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