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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学琐谈--听真华长老讲故事(2-10)

(2009-06-09 21:02:32) 下一个

十九正念得生
  信不信由你,下边几件事,是我亲眼所见和亲身所经历的!
  花莲某地区靠海有一处密不透风的森林,长约二十里,最宽的地方也有数里之遥。林中因为常年不见天日,又罕人迹,无形中便有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笼罩其间;再加上附近居民的种种鬼怪传说,一些胆量小的人就把这一带,视为“只合鬼住,不宜人居”的恐怖之地了!
  一九五一年,我们驻海防,正巧在这块“只合鬼住,不宜人居”的森林中间,建了几栋克难房,日夜驻守其中。起初几天倒是一切正常,太平无事,因此,大家一致认为“老百姓的传说是迷信”。可是,过了不久,怪事就接二连三地来了。第一件事是门卫所发现,第二件怪事是我自己所发现,第三件怪事则是一向斥鬼神为迷信的指导员所发现,现在先谈第一件事——。
  记得是一个天气阴沉、细雨纷飞的午夜,我们突然被门卫的一声尖叫从梦中惊醒。当时大家以为发生什么“情况”,即迅速地起得床来,抓起武器正往外冲的当口,就听带班的班长骂门卫道:“他×的!啥子都没有,你半夜三更鬼叫鬼吵的搞什么鬼?”大家听带班的这么一骂,才知道并没有“情况”发生,也就只好你一句“他×的”,他一句“他×的”,造了几句口业倒在床上睡了。但是,到了第二天早上,有些好奇的人,即七嘴八舌地围着那位门卫问:“你夜里究竟看到了啥子?吓得像鬼叫!”
  那位门卫说:“我正在路边来回走着,突然见到从对面的树林中钻出几个人向我走来。我即喝问他们,他们也不回答,我再仔细一瞧,啊呀!原来他们都是没有头的家伙!因此,我不由得惊叫了一声。真奇怪!我叫了之后,再一看,影子也没有了!”
  那些好奇的人听了,立刻向大家广播了一遍,大家都认为那位门卫的神经有了毛病,不肯相信。可是,等后来把这件事传到附近居民的耳朵里时,才知道我们驻房旁边,在日寇占领时代杀了很多无辜的人。
  其次,是我自己见到的一件怪事:
  我自从被调任代理文书之后,所有往来文件,多交我办理;办理好,该向上呈的,即叫转呈上级。该往下发的,即往下发。在一个下着小雨的深夜,领导叫我把一件紧急公文送到上级去。也许是他担心我在穿过森林的时候会骇怕吧?所以临走时,他一再嘱咐我带上武器,以防意外,我笑着对他说:“真发生了意外的话,带着武器更加危险!”
  他说:“为什么?”
  我说:“我根本就不知道武器怎么个用法嘛!”
  说过,我即带着公文,只拿手电筒,披上雨衣,出了我们的克难房,踏上唯一走出森林的荒凉小道,朝上级的方向走去。
  我们的驻地,距离营部大约有六华里,但至少森林也要占去路程的一半,也就是说;想到送公文的地点,就必须穿过三华里的森林地带。这一段森林中的道路,本来是一条野草没膝、高低不平的荒径;经过一番修整,虽是好了许多,但“荒凉”的景象仍然存在;因此,走在上面嘴说不怕,心里却有三分紧张。到了低洼的地方,好像一下子跌入了幽谷;遇到突起的地方,又像一下子登上了丘陵;同时,老觉得背后有一个人紧跟着,我快他也快,我慢他也慢,而我却始终不敢回头看一下,深恐会被他一把抓着脖子勒死似的。
  不料我正胡思乱想地走着,突然眼前觉得一黑,什么也看不见!并且也分不清楚哪是东西南北了!更奇怪的是手电筒也不亮了!一时弄得我成了睁眼瞎子,东摸摸,西摸摸,摸来摸去,觉得一圈子都是树,都是刺手的荆棘,都是齐肩的野草,都是绊脚的葛藤,我愈摸愈急,愈急愈怕,愈怕愈觉得鬼影幢幢,从四面八方向我拢来!
  迫切间,脑际突然现出一个念头:“这大概是一般人所说的‘鬼打墙’吧?”这个念头一起,我不再摸索了,也不再骇怕了,我顾不得地下的积水即就地坐了下来,闭起眼睛来休息了一刻,拼命地大声念着:“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也不知道念了多久,就觉得眼前一亮,随着就有人讲话的声音,接着又是两道刺眼的电光,不一会几个人便到了我面前,我抬头一看,竟是我们单位上的几个兄弟。他们问我:“黑天半夜的又下着雨,你一个人跑到这儿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的!搞什么玩艺?”
  我则趁着他们的电筒光站了起来,向四周看了看,都是密密丛丛的草木,也不见路了,于是我问他们:“路呢?路在哪儿?”
  他们此时大概也觉察到我的神情有点儿不对劲了。随说:“你跟在我们后边走好啦!”
  他们带我走了一百多公尺才到了原来我走的那条路上,几个人这才各人来一句“他妈的”口头禅,嘻嘻哈哈地对着我说:“要不是你哇啦哇啦地念南无阿弥陀佛,离路这么远,你在里面坐三天三夜,也不会有人知道!”
  我又问他们:“现在几点啦?”
  其中的一个,看了看他的夜光表,说:“差十分到一点!”
  此时,我才惊叫了一声说:“糟糕!我出来的时候才十点多钟,怎么会过得这样子快?”说过,请他们把我送出了森林,我终于当夜把公文送到了营部。最奇怪的是,我一出了森林,手电筒又亮了,亮得比以前更亮!
  第二天一早,我回到驻地,单位上正盛传着我被鬼迷路的故事。他们十分关心地详询我迷路经过的情形,我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们,我们的指导员在旁摇着他的尊头说:“在这二十世纪的科学时代,还有什么鬼?”
  嗨,真是活该!不到两个星期,这位不信有鬼的指导员,因出外回驻地晚了,竟遭遇到跟我几乎一样的事。所不同的是,我是摸进了森林,而他则是摸进了一圈子围着铁丝网的碉堡。当几个哨兵把他从碉堡里拖出时,不仅吓得面孔发紫,手上和身上也被带刺的铁丝网刺得伤痕累累血迹斑斑。过了几天,一个顽皮的士兵问他:“指导员!你相不相信有鬼?”
  他连说:“的确有鬼!的确有鬼!前几天我要不是学着刘复宇念了几句‘南无阿弥陀佛’,恐怕老命怕已完蛋啦!”

二十奉命退役
  大约是一九五一年年底吧!开始推行老弱残废官兵退役制度,并且按各人的特长和才能,予以适当的安插,来解决退役以后的生活问题。我当时听到这个消息,便再三地请求连长把我的名字报上去,希望能很快地离开,免得再在军中“滥竽充数”。他起先不准,理由是:“你还不够报残废的资格。”后来我又要求,他才答应。不过,他说:“我把你的名字报上去,如果上级不准,可不能再罗嗦啦!”不料,检查的结果,我竟以“体弱机障”的原因,在一九五二年春天接到了退役命令。连长感到意外,其他的官兵也感到意外,他们以为我虽然是“机障”,却没有“体弱”的现象,怎么就轻而易举地获得除役了呢?尤其是几位已报名而未获准的同事,竟怀疑我用什么法术遮住了负责检查的医官们的眼睛。因此,他们悄悄地问我:“医官给你检查身体的时候,我们都见你的嘴一动一动的,是不是在念咒语?”
  有几位与我比较接近的人,也就是比较与我要好的人,一听说我就要退役了,他们有的为我高兴,有的为我难过,也有的为我退役以后的种种问题而担心,而我自己心里则是迷迷茫茫的不知道是苦是乐,也不知道退役后究竟怎么办好!
  当我接到退役令离开连上的时候,有一位叫郭子衡的战友,替我背着背包一直送我到离开防地数里外的飞机场附近。他找了一片草地坐了下来,依依不舍地紧握着我的双手,晶莹的泪珠,从他虎虎有威的大眼睛里流了出来,很久很久,才慢吞吞地对我说:“复宇兄!我离开家乡差不多有十年了,从来就没有第二个像你这样了解我的人,现在你奉令退役了,本来我应为你的前途祝福,为你的未来高兴!可是,一想到你一个人一旦走入陌生的社会,自谋生活的景况,我就很难过!希望你不管到什么地方,做什么工作,都请你来信告诉我,我虽然是一个老粗不会写信,但我也要比着葫芦画个瓢,当作给你回信的!”说到这儿,他从口袋里掏出五张十元的新台币,说:“这是我前天在竞赛赛跑时得到的奖金,放在身上也没有用,我知道你是没有钱的,给你零用吧!”说罢,钞票向我怀里一塞,拔腿就往回跑,生怕我追上去把钞票还给他似的!
  我呆呆地站在飞机场附近的草地上,直到郭子衡的高大身形消失在飞机场的另一端,才把他给我的五十元新台币,慎重地收起,背着背包去农场里报到。
  我为什么要不厌其烦地谈这桩事呢?因为这位姓郭的战友待我太真挚了!在有钱人的心目中,五十元新台币固然如九牛一毛,但在一个当兵的心目中,则算是一笔很可观的财产。当时我的薪饷每月是新台币九元正;他的薪饷每月是新台币十二元正。照这个数字看起来,五十元就等于是他四个月零五天的薪响,则等于我五个半月多的薪饷了,你看惊人不惊人?更何况这五十元,又是他在竞赛场上流着大汗,拼着生命,获得的奖金呢?我为了不使这位真挚的朋友失望,为了保持我们的友谊,直到现在他仍是我的唯一好友,现在的他,不再是个“比着葫芦画个瓢”的老粗了,而已是一位能写能读的人才了。一九六一年他来我住持的罗东念佛会过春节时,他说:“将来回大陆以后,我也要当和尚!”我说:“好的,到那时候我会欢迎你跟我同住!”他张开了大嘴巴,笑得十分开心!
  现在再来谈谈我为什么一定要去农场呢?因为上面有个规定,在未接到退役证之前,暂调入农场里服务三个月,然后再接受两个星期的训练,才能正式脱离军营,去过一般老百姓的生活。不过,我在农场期间,因为当选了伙食委员,不但没有参加过插秧、除草、灌溉、收割等实际工作,并且因受了一位官长的鼓励,我曾写了十多篇小品文,分别在一些刊物上发表。得到的稿酬不是钞票,而是毛巾、肥皂、牙刷、牙膏等日常用品。当我把这些微不足道的东西分赠给伙伴们时,他们都喜欢得跟什么似的。
  本来,住在农场的人,除了我,多是些老兵,他们有的参加过北伐,有的参加过抗日战争,总之,他们都有过可歌可泣的光荣历史,至真至美的悲壮事迹,现在就要解甲归田,以乐天年了!大家生活在一起,显得既快活,又亲切,再没有在部队中那种胡闹的现象了!
  也许有人要问:“你不过是一个小兵,他们为什么会选你当伙食委员?”说来这也是有原因的。我到农场的第一天的下午,在寝室门外拾了一张五元的新台币,即刻交给了我们的队长。晚点名的时候,队长问大家,有没有人丢钱?大家都说没有。于是,队长又把那张五元的新台币交还了我,可巧第二天派我采买,顺便用拾来的五元新台币购了一张奖券,吃中饭的时候我宣布说:“我用昨天拾来的五块钱,买了一张奖券,如果侥幸中了奖的话,不管多少,大家有份;不中呢,就算捐了。”说罢,我便把奖券交给了队长保管,大家都很高兴,也都希望能中二十万,每人分个两三千元,填填腰包。
  不料到开奖的一天,真中了奖,但不是二十万,而只是一百元。可是,当时的一百元,已差不多是我一年的薪饷了!因此,大家一致主张这一百元的奖金归我自己领用,理由是说我的等级最低,薪饷最少;有了这一百元,下去以后也好买件衣服穿穿。但我坚持不肯,我的理由则是有言在先,不应更改。结果我用那一百元买了百顶斗笠,一人分了一顶。就因为这点小事,大家便一连选我当了三个月的伙食委员,也就因为这点小事,我获得了许多空闲时间学习写作,更因为这点小事,在我离开农场的时候,队长拍着我的肩膀说:“你出家是个好和尚,在农场是个好兄弟,到社会做老百姓也一定是个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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