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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下乡与农民工进城 -- ZT

(2009-02-10 16:46:17) 下一个

城市知识青年到农村去,这本身就是一个逆历史潮流的反动。人类文明的进程或曰任何时代的现代化进程都是以生活城市化为标志的,尤其是工业革命兴起之后,人类的全部现代化内容也就是城市化,因为只有城市生活才能实现工业化所必须的加工条件、资本运作条件以及市场条件,还有文化艺术的演绎条件、科学研究的条件乃至政治生活的条件。一句话,没有城市就没有进步。任何国家,它的现代化或富强程度都与其城市化程度成正比,发达国家之农业人口占总人口不到10%;象北美地区,它的农业人口仅占3.2%。需要指出的是,即使这些农业人口,他们的生活也是城镇化的。而发展中国家农业人口均值约60.7%,其中非洲为68.1%、亚洲社会主义国家则高达70.8%。

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曾经信誓旦旦要消灭的三大差别中,就有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这两项。而这两项差别的被消灭,不是以城市农村化而是以农村城市化为目标的。从经济的角度看,中国农村之小农经济延续数千年,毛泽东也说: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我们暂且不去说现代化不等于机械化的话题,即使机械化也是必须依赖于城市工业才能实现的,没有强大的城市工业,机械化只是一句空话。何况,即使人口众多的农村实现了机械化,那么,必定会导致大量农村人口需要另谋生路,依旧只有城市化一途才可能解决。把大量城市知识青年驱赶到农村去,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只是一个愚蠢反动的政策,同时也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人心丧尽。若无高度极权的强大力量,以及逆来顺受的民族文化传统,根本不可能行得通。

遗憾的是,沿袭两千余年的集权专制传统体制,兼以历史更悠久的儒家一统文化,加上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的国家垄断经济模式,人类历史上最陈腐的专制模式在毛时代的中国到达顶峰。其标志之一,在于非但没有缩小城乡差别,反而扩大并固化了这个差别。中国的农耕经济早在先秦时代就已存在保甲制度,据《周礼》记载:“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沿袭发展至宋代,王安石变法使之完善化:“乡村民户以十户组成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元明清都承袭了这个制度,清末时被“坚船利炮”冲击而废弃。民国时,同样笑纳了“十月革命一声炮响”送来的“一党专制”的国民党于1932年81日,在鄂、豫、皖三省颁布《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又企图重拾此制。这个条例规定:“保甲之编组,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然而保甲制度仅仅是安居农村者的管理模式,它甚至还有普及教育、动员兵役、组织税收等内容,成为“地方自治”的组织形式。而且,它并不限制城乡之间人员自由流动,充其量不过稍微迟滞了这种流动而已,尤其是民国期间受到日军的冲击,反而以“逃难”形式加剧了人口的流动。

1951716公安部颁布实施了《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主要是对城市户口进行管理,规定了对人口进行管制的一套做法。195343,以准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为由,政务院发布《为准备普选进行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的指示》和《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办法》,据此,各地相应地建立了户口登记制度。这是城乡分隔的开始。195569,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195819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限制“农村盲流”进入城市,有效地加强了全国户籍管理体制,并首次提出了“暂住人口”登记等导致公民身份等级差异的内容;1964年,为解决国内经济困难,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该草案系统地规定了处理户口迁移的基本原则,彻底堵住了农村人口迁往城镇的最后孔隙,在城乡之间挖掘了难以逾越的鸿沟,人类史上最巨大的“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在毛时代得以确立。那时民谣:“宁做街上狗,不当乡下人。”就是最直接的写照,为了“跳出农门”,不知有多少丑恶曾经发生。

但此乃“计划经济”的必需,它能有效地控制全体人民尤其是城市人口的衣食住行,使之受制于权力,“消灭三大差别”只不过是个噱头。城镇的票证供应是它的特色,而广大的农村人口则连票证也无,兼之以“集体化”政令控制,农民实际上已经沦为没有任何权利的农奴!先生据此很轻易地就以“剪刀差”实现了对于农民的剥夺,以占人口90%以上的农民血汗滋润城市“工业化”建设,却丝毫也不准分享任何“工业化”之余润,远比马克思控诉的“羊子吃人”更甚。即使从道德层面上探究,它也是极端反道德的。到人类史上罕见的“大饥荒”致使三千万农民化作饿殍,证明他们连生命权也被无情地剥夺了。时至今日,没有任何人向“农村人口”表示丝毫的歉意,相反,却有无数奴才在喋喋不休歌颂毛时代的“丰功伟绩”,我们民族道德沦丧到何种地步,可见一斑。

及至文革,先生的倒行逆施到达登峰造极的程度,就连继承人邓公也忍不住说一声十年浩劫。据财政部数据,1968年,在上年下降13.8%的基础上,工业总产值继续下降5%。面临崩溃边沿的城市工商业经济根本无力吸纳其新增劳动人口。为了避免城市的就业危机转化为政治危机,毛再次把农村当成消灾避祸的化粪池。一千余万城市知识青年就是在如此背景下得以实施到农村去,成为最原始最廉价的劳动力。而且,连同知青亲属在内的巨大人口在内,竟然逆来顺受默默忍受了这项倒行逆施。直至几年之后才有李庆霖那封诉苦信,可就连这封诉苦信也是得到御批方才为人知晓,竟然还化作感恩一片,可见中华文化的奴性传承已经到了何种地步!

本文不欲深究知青下乡的成因及进程,只说此举的一个副作用:城市知青对于农村生活的冲击。所有具有下乡插队经历的人们都不难理解,当初知青下乡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是微不足道的,我们公社的张书记就直白地说:毛主席自己也说过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咋还让你们来受他们的再教育呢?他的结论是:政府养不活你们,让俺们养。俺们也不愿意养。不过毛主席说了,在农村工作的同志要欢迎他们,俺没办法,只好欢迎。充其量,知青们下乡以后才知道,所谓贫下中农并不像他们的恭维者所描述的那么伟大,他们肮脏、鄙俗、守旧、自私、胆小,除了先生颠倒黑白地把手是黑的,脚上有牛屎描绘得无尚荣光之外,没人会如此恭维,就连鲁迅,也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虽然这些禀性中也蕴含着勤劳善良的因素,但毕竟不是知青们所受过的教育所造成的幻象所套得上的。反倒是,知青对于农村社会带去的冲击不可忽略。

小农经济的最显著特征就是自给自足,而他们赖以获得保护的国家权力几乎什么都没提供,反倒从他们的劳动产出里收缴税费,从他们的子弟中选拔兵员,当然,也会从他们中选拔极少数佼佼者加入统治集团,从而反过来加强对他们的统治。在这种积重难返的小农经济笼罩下,中国农民早已形成了适合于此项经济的伦理、道德、秩序。知青们的到来,使农民们第一次开了眼界,知青们的举止与描述,使他们开始接触到城里人的生活方式。有一天,我看见几个村姑围观女知青凉晒着的胸罩,尽管吃吃地笑着却掩饰不住她们的艳羡之情。知青到来之后,村里的女青年也开始厌倦她们穿着的大襟褂子,改穿对襟服饰了。在广西山区,瑶老根们男女共浴的习俗是从知青下乡后开始遗弃的,现在完全绝迹;在江汉平原,农村已婚女性夏季光膀子满村逛的习惯也从知青到来后逐步戒除了。

农民们的文化生活是极其贫乏的,以我插队所在淮河平原为例,他们除了听唱书之外就是县里电影队下公社时看电影,为了看一场露天电影,老社员们奔走十里八里是很平常的事情。缘由在于那些唱书的文革中被列为四旧,不准唱了。但并不能禁绝。我亲历本生产队老社员们凑份子从紧缺的口粮里掏出一些,为的是听一次唱书,大雨来了就躲进家里唱,我看见许多老社员挤不进屋就穿着蓑衣戴着斗笠站在雨中听。那晚唱的是《美贞进宝传》,说的是一个胡编的宋朝故事,仙狐鬼怪忠奸恶斗淫词荡曲搅合到一堆凑合成的,居然还有金兀术派妖女勾引岳飞的很色情的描述。他们不知道什么近代或现代文学,只会欣赏原生态乡土文学。知青们受到老社员传授的知识不外三类:原始状态的农耕技术;启蒙式的性知识;大饥荒的历史真相。而农村基本赤贫的生活状态几乎令知青们绝望,这种绝望最终导致1978年的回城潮。需要指出的是,这股回城浪潮不仅仅是知青对个人命运绝望的反击,而且是对于那种扩大城乡差别的倒行逆施的反抗,这是知青下乡运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还是它的惟一亮点。它证明,知识青年至少还没被洗脑成为失去思辨能力的驯服工具


回过头来说农民工进城。这是改革开放的必然产物,也是中国经济腾飞的强大基础。如今,
中国制造遍布世界,其根基就在于农民工进城所提供的廉价劳动力。当国人津津乐道我们的
GDP持续走高的时候,他们几乎没有注意到它并非原创所导致,只是廉价劳动力组合成规模效益的贡献,以及环境、资源代价的回报。新的《劳动合同法》即将实行时,解除原本平安无事的劳动合同、许多外资企业尤其是台资企业转向越南等地却已先行一步了。不管怎样辩解,这部法律倾向于劳动力一方然而又回避政府的责任,于是无可避免地会把负担的砝码从劳动力一方转到企业那一方。不过这是另一个话题了,此处不赘。

邓公的贡献在于较大幅度减轻了毛氏倒行逆施的烈度,并没有触及它的根本。究其根源,在于继承了这份遗产的利益所在,注定了既得利益者本能地维护所继承遗产的合法性。他们既无远见也无魄力剔除遗产中的非法成分,可持续性发展也就无可避免地要打折扣。改革开放其实只是旧学为体,新学为用或曰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延续。无论改革还是开放,都只对经济手段而言,而且仅限于部分经济手段。例如电视上一个讨论节目中显示,中国的十大富豪里有六个房地产商,仅次于它的只有制造业,那个讨论便开始讨伐房地产商的暴利。其实,所有能够产生规模效益的经济领域只有房地产和制造业准予非公介入,其他的如石油、电力、电讯、金融、证券、传媒、矿产等等,哪一样不被权力紧紧地攥在手中?谁又有能耐在不准涉足的领域里施展拳脚?至于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开放,基本上是只打雷不下雨,甚至连闷屁也不准放,例如文革禁区。

农民工这个歧视性称谓即是捍卫毛泽东遗产的结果,它根本违反宪法,然而却难于改变。民国年间,俺老爹他们从乡下跑出来进入铁路打工,没有人称呼他们为农民工,他们很快就以铁路职工自居。当初我只听过老爹唱过一首歌:《咱们工人有力量》,理直气壮。如今没有哪个农民工有这份底气唱这首歌,无论他们进城干了多少年。我插队的固始县是中国打工第一县,县里的干部说全县有近5、60万人在外打工。2004年我回到村里,约350名适龄儿童只有2/3留在村小学读书,其余1/3跟着他们的父母在打工地就学。村里基本看不到18-40岁男女,他们全都进城去了。就说北京吧,固始农民工从国家歌剧院、奥运场馆到普通商品房建筑都有他们的队伍,挂靠着北京建工集团搞建设。一位领衔的小老乡很自豪地告诉我:俺们做的工程100%优良!然而始终逃脱不掉农民工的地位。这是一个莫大的讽刺,仅仅因为他们是农村户口,永世不得翻身地要低人一等,只能做北京市里的人下人。

农民工在城市里出卖劳动力,但城市人口所享有的一切福利都与之无关。且不论城市人口所享有的低保、医保、教育等都没有农民工的份额,他们还不得不从劳动所获得的微薄报酬中向城市人口支付房租等额外负担。身份的不被认同本质上是一种人权歧视,我国政府1998年10月5日签署、今年9月1日生效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合法处在一国领土内的每一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徒自由和选择住所的自由”。但此条款至少目前还写在水瓢底下。这种歧视极容易造成自暴自弃,农民工同样是犯罪、卖淫等丑恶现象的主力军,至于那些令城市人口头痛的劣习就更不待言。但有多少人想过,个中包含着多少他们对于城市报复的成分,又有多少对于公信丧失发泄不满的成分呢?

知识青年的下乡与农民工的进城看似两个极端,但联系这两端的纽带则是维持城乡差别的举措,有异曲同工之妙。假如前者是明火执仗的打劫的话,后者则是花言巧语的骗取,城市经济在剥夺了农民工的“剩余价值”之后,他们还得滚回农村去。知青与农民工,他们同样是为户口所困扰的人群,区别仅仅在于,前者希望尚存,后者几乎绝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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