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歌儿

唱着金色的歌儿从中原大地来到北美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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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一把粗俗又何妨

(2008-12-14 15:48:04) 下一个

有时俺会琢磨, 这粗俗两字怎样去定义? 俺算不算一个粗俗之人呢?

记得很小的时候, 俺那做过几日大家闺秀的娘便常常教导俺, 并身体力行地给俺做示范: 女孩站要有站姿, 坐要有坐相, 尤其是蹲, 更得有蹲样, 不然会很难看; 说话语速不能太快, 声调不能过高, 当然更不能讲脏话; 吃饭咀嚼时不要出声, 走路脚步不宜太重, 笑最好不露齿…… “特别是,” 她加重语气地强调, “ 你的嘴太大了, 跟你爹一样, 笑起来嘴角都会咧到耳根儿, 要格外注意哟”.

如今, 纵观俺几十年来的言行举止, 似乎处处与老娘的谆谆教导有些背道而驰.

先说 “站”吧, 除了以前的登台演出, 俺必须挺胸收腹,面带笑容之外, 基本没什么站姿; 再说 “坐”吧, 除了近期看书太多, 腰背酸痛, 俺不得不坐直上身之外, 也基本没什么坐相; 还有 “笑”, 俺可不管那大嘴杈子是否咧到了耳根, 都会势不可挡地发出 “嘎嘎嘎” 的笑声; 至于语速, 那更是快得如扫机关枪, 且声若洪钟.

当然, 也有那么一, 两项俺做得也还不算坏, 可以告慰老娘. 诸如 “蹲”, 俺绝对有个蹲样儿. 再有, 经过小时候多年的训练, 俺基本上可以做到 “咀嚼时不出声”. 但最最要命的是, 不知何年何月何日起, 当俺与至交老友熟人在一起, 或发怒或独处时, 稍不留意俺就会冒出些脏话来, 有时还喜欢讲点黄段儿.

唉, 这算不算粗俗呢? 俺真有点儿纳闷.

好几次,与几个密友煲电话粥, 聊着聊着俺一激动, 一兴奋, 三字经便从口中溜了出来, 对方颇受感染, 立即遥相呼应. 就这样, 两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你来我往, 肆无忌惮地几口一个 “x x x” , 还觉得特过隐, 特开心, 特释放. 多次之后, 俺偶尔也会有那么点儿内疚, 毕竟将几个好端端的淑女拉下了水与俺同流合污地做了一把粗俗之人呐. 看来 “近墨则黑” 似乎有几分道理的. 可俺再一想, 她们为何不影响俺改邪归正, 从而来个 “近朱则赤”呢? 说明这粗俗还真有一定的市场和不可抗拒的力量嘛.

曾结交一文人雅士. 起初, 大概雅士以为俺是一淑女, 满腔热情地展开攻式. 谁知俺跟人家一混熟, 便原形毕露地溜出少许脏话来, 雅士吓得急忙告诫, 在他人面前不可如此这般哦. 俺也连忙向雅士表示, 在不熟悉的人群中, 俺肯定还是个淑女啦. 问雅士是否从未说过不雅之语, 雅士居然点头, 立马把俺佩服得五体投地, 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从此, 俺尽量在其面前充做淑女. 可时间一长, 俺觉得怪累, 又会露出些许马脚来. 不知是雅士太雅, 还是俺太粗, 反正关系无疾而终.

俺还特喜欢到俺笔友老秃和老查的博克里去溜哒. 大概他俩的东西与俺有着许多臭味相投的地方吧, 反正读起来俺就觉着一种轻松, 一种享受, 一种爽快弥漫俺全身. 即便考试最紧张的时刻, 俺也都篇篇没落. 老查的<<上厕所的收获>>, 俺读过好几遍, 每次都把俺逗得前仰后合, 差点背过气去. 俺心情只要一沉重, 想想那里面反复出现的一句话: “ 可屁股怎么办?”, 俺顿时便会开怀大笑. 为何这样一句听上去不很雅的话, 会让俺如此快乐? 俺好象是有些粗俗呢.

一次开车, 碰一诬赖. 他冷不防地串到俺车前, 吓得俺心脏砰砰乱跳. 俺按喇叭以示愤怒, 谁知这白 猪竟敢从车窗伸出中指来污辱俺. “狗 娘 养的!”俺顿感浑身血往上涌, 除了猛按喇叭外,俺不顾一切地急速超车到他车前,“以其人之道还致其人之身”,俺也将胳膊伸出窗外, 高高地举起了中指, 还不时地按喇叭助威. “人不犯我, 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 我必犯人!” 老毛头铿镪有力的话语也仿佛在俺耳畔回响. 数分钟后, 见此 猪未敢还击, 俺方罢休.

若干年前, 当俺还在一家中美合资公司给老板做助理兼翻译时, 因为每天要替老板周武正王地发号施令,一本正经地指点江山,俺不得不作出上层白领的样儿来. 俺便时常警醒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千万莫说脏话,影响俺精心树立起来的良好形象.市委历次召开的合资企业工作或招待会议上,俺跟在老板身后也总是有模有样地微笑,步态轻盈地行走,仪态万方地款款落坐,温文尔雅地替老板当好翻译, 俨然一副颇具修养之大家气派. 而当俺油田的同学来访,一起出去吃饭喝酒时,俺就又会不自禁地露出粗显出俗来. 哈哈,好在大家都是十几岁就彼此熟识的老同学啦.

有时俺觉着蛮怪, 俺也是有了硕士学位, 并且喜爱文学,崇尚艺术, 欣赏风花雪夜, 小桥流水,鸟语花香之人, 绝绝对对当属雅女之列嘛,怎地不留心就会滑入粗人之行呢? 可见人性之复杂,上帝造物之奇妙哎!

其实,细细想来,所谓粗俗无非有两种情况: 或粗犷而通俗,或粗鄙而庸俗。俺以为,前”粗俗”是一时一地的一种状态,它是人原生态的、本我的、真性情的自然流露;而后粗俗才关乎人的修养和境界吧。就俺自个儿而言,当然应属粗犷而通俗之类啰,决非粗鄙而庸俗之人嘛. 想到这儿, 俺也就释然了.该高雅时,俺玩它一通高雅;想粗俗时,俺玩它一把粗俗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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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7)
评论
金色的歌 回复 悄悄话 回复五弟五哥的评论: 谢谢五弟五哥的理解!
金色的歌 回复 悄悄话 回复unbearablelightness的评论: 哈哈, 俺欣赏你的幽默! 谢谢!
五弟五哥 回复 悄悄话 你是粗而不俗。
活得洒脱。
unbearablelightness 回复 悄悄话 充斥电影电视的林志玲式的鸟语,狠狠颠覆了咱这乡巴佬消化系统的正常走向,打嗝都像放屁。还是辣奶奶的兽语爽气健脾开胃。
金歌儿 回复 悄悄话 回复乐维的评论: 难得有人来访, 谢谢你珍贵的评论!
乐维 回复 悄悄话 不错,有点“大老粗”的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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