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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2008北京奥运会几大改判事件

搜狐直击:世跆联解改判经过 三人为因素致错判
2008年08月23日19:55
来源:搜狐体育 作者:陈书佳  

视频:陈中遭改判无缘半决赛 争议瞬间回放分析

搜狐体育讯
记者陈书佳北科大体育馆报道

北京时间8月23日,2008年北京奥运会跆拳道比赛将女子+67公斤级一场1/4决赛结果改判,原本获胜的卫冕冠军陈中被“改判”输给英国选手萨拉-史蒂文森。改判决定公布后一小时,世界跆拳道联盟秘书长梁振锡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持续了45分钟,梁振锡先讲述了改判过程,此后回答了记者提问。

以下是梁振锡讲话全文:

  其实,我是很不想来这里,但是我还是得来。因为世界跆拳道协会有义务让大家知道真相是什么,所以我来给大家讲一下事实,还有现在的情形,以及处理的方式。

  今天下午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发生了,就是有关女子选手来自中国和英国的两名选手。下午比赛结束后,英国选手认为判决不公平,他们提出抗议。基于这个抗议,我们监督委员会进行评估。

  在我们做出决定之前,我们世界跆拳道联盟接触了中国跆拳道协会,告诉他们现在的情形如何,解释监督委员会有这样的责任,也给他们解释了有什么样可能的决定。当我听到中国跆协的反应时,我很惊讶,不过是一个很高兴的惊讶。他们的反应是这样的:我们作为一个主办国,我们非常相信运动员的精神,我们愿意接受任何的可能的决定。这样,让我们世跆联可以在没有压力下做出该做的决定。

  在跆拳道的奥运历史中,改变比赛结果是历史第一次。这就意味着,原先判定的是中国得胜的,在接到抗议做了仔细的审查、重新评估,看了很多录像之后,我们做出决定:得胜的选手应该是英国的选手。

  在程序上,中国能够再度抗议,但是中国的态度这么开明、真诚、大方,认同我们运动员的精神,表示愿意接受这样的决定。我们认为,这高度发挥了跆拳道的精神。我仅代表世跆联、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700万练习者,向中国说一声“谢谢”。与此同时,我也联络了英国跆拳道联盟,同样得到了很好的答案,他们表示将在下一届奥运会的时候,也要当大方友好的东道主。

  所以,就我们世跆联来讲,我们并没有失去什么,我们赢得了跆拳道完美的精神。在赵主席的领导下,我们非常相信没有一位选手受到不公待遇,任何选手都有权力争取自己的利益。

  我们已经尽力去培训我们的裁判,裁判也尽全力了,但是我们没有办法排除裁判的失误。在评判别人的比赛时,有三个人为的因素:一个是有意的错误,一个是无心的错误,第三个是不知情时犯的错误。这三个错误是我们没办法解决,一定会存在的。但是我们已经尽全力将这三种因素降到最低。

  我并不是为世跆联、或者为裁判辩护,只是到这里给大家报告真实的情况。



[转帖] 赵磊解密陈中事件:中国队如不同意 结果不能改

  ,陈中本来已经1比0击败了英国选手史蒂文森。但就在半决赛开始前,仲裁委员会宣布改判比赛结果,陈中1比2判负,她也因此失去了在该项目上实现奥运三连冠的机会。

  第一次商讨:裁定陈中获胜

  这一个多小时,到底发生了怎样惊心动魄的事情?

  25岁的史蒂文森是个实力强劲的对手,和陈中一样,这也是她的第三届奥运会。

比赛开始后,双方经过短暂的试探便开始了对攻。陈中显得非常冷静,她并不急于攻击对手,而是等到对方进攻后采取反击,直到第二局比赛快结束时,陈中才用一次横踢获得一分,1比0领先对手。

  在第三局的比赛中,落后的史蒂文森进攻更加凶猛,最后的5秒钟,她一脚踢到陈中的脸部,但裁判并没有给分,史蒂文森立即在场上表示不满。裁判经过几分钟商定之后,最终还是维持原判,1比0,陈中获得“胜利”。

  第二次商讨:击头确实有效

  史蒂文森并没有就此妥协,比赛结束后,她针对最后一个“击头”动作提出了上诉。

  在现场宣布了改判结果的裁判长表示,从慢动作回放来看,史蒂文森的最后一击的确是踢中了陈中的头部,根据规则,她应该因此得到2分。由于两人此前的比分是陈中1比0领先,因此史蒂文森以2比1取胜。

  不过,史蒂文森却没能把握住这来之不易的晋级机会,在与墨西哥名将埃斯皮诺萨的比赛中,她以1比4败下阵来无缘决赛,最后仅获得一枚铜牌。

  中方同意,结果才能改判

  拳击跆拳道中心副主任赵磊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我也是国际裁判,其实在看了录像后,我们也认为陈中确实输了,击头确实有效。当时仲裁委员会希望中方理解,中国队经过详细的商议,并上报中国代表团研究,决定接受改判,才有了最后的这个结果。世界跆拳道联盟对我们尊重公平竞争的精神给予了肯定。其实,这也是我们应该做的。”

  规则规定,仲裁委员会对奥运会比赛中的申诉分为“可受理”和“不受理”两种情况。按照规则来衡量,史蒂文森击中陈中头部未被判得分,属于规则中“裁判重大判罚失误”。

  按照跆拳道竞赛规则,如果认定裁判出现重大判罚失误,仲裁委员会应当处罚裁判,并维持原判。

  世界跆拳道联盟秘书长梁振锡并不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在判罚英国选手获胜后我们看望了陈中。她站在那里,非常美丽,而且有风度。她是一个真正的世界冠军,她将跆拳道的精神发挥到了极致,我为她感到骄傲。”



证中国非判罚赢家 北京靠啥捍卫奥运正义

来源: 新浪体育 2008-08-23 19:11

第48金:孟关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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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时间8月23日奥运会跆拳道女子67公斤以上级的1/4决赛,我国选手陈中虽然在比赛中以1-0险胜英国选手史蒂文森。但是赛后,英国队提出上诉,他们认为英国选手的一记下劈踢到了陈中头部,应该得到两分。裁判委员会经过观看录像回放,认为英国选手史蒂文森进攻有效,比赛改判为英国选手2比1获胜。

  一次改判,让陈中创造奥运三连冠的梦想就此破灭,而这位跆拳道王者也失去了成为现役中国运动员中唯一一名奥运三连冠选手的机会。不过,在本届奥运会上,遭遇改判的却不仅仅是陈中一人。

  8月14日,杨秀丽在北京奥运会女子柔道78公斤级决赛中险胜夺金,而比赛中,对手卡斯蒂略的一次“效果”得分经主裁判确认后被宣布无效,从而与金牌失之交臂。8月17日,中国男曲同样是依靠一个裁判的改判2-2逼平新西兰。

  但是,是否就能以上述事实来断定本届裁判所做出的改判都对于东道主中国队有利呢?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莫过于事实,而同样的事实却一样发生在了本届北京奥运会的赛场上。

  8月15日,激流皮划艇女子单人皮艇半决赛中中国选手李晶晶因漏过了5号水门而被主裁判改判为罚去50秒,失去了进军决赛的机会。场地自行车女子争先赛的半决赛,中国选手郭爽虽然战胜了对手,可是随后却被判罚犯规,被取消了比赛成绩。而中国举重选手陆永更是因一次成功试举被裁判改判为失败,而险些与冠军失之交臂。

  事实胜于雄辩。在本届奥运会上,中国选手因裁判改判而获得金牌的仅仅是杨秀丽一人。而李晶晶、郭爽、陈中却先后因改判失去了为中国队冲击金牌的机会。事实是,在有东道主参加的项目中,北京奥运会在裁判判罚的公正和公平性上,比之往届奥运会又提高了一步。

  当然,即使是世界顶级裁判也不过是肉眼凡胎。在激烈较量的体育比赛中,始终做到以事实和证据作为判罚公正性的基础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有数据显示,比之往届,本届奥运会上选手对于判罚的争议明显降低。

  北京用一次公正而公平的奥运,击碎了部分外媒对于本届奥运会上将出现大规模判罚争议的流言。在一颗公平竞赛之心的背后,始终保持较低的判罚争议率,秘诀在哪里?

  北京奥运会上,自行车、体操、击剑、网球、射击等往届奥运会裁判争议较多的项目,中国奥组委将“录像回放辅助判决”,俗称“鹰眼系统”引入比赛中,这一措施的采用,显然对裁判有意或无意的误判都产生了纠正及威慑效果。对于对判罚持有异议的选手,也不必再与裁判直接发生冲突。一个原则显而易见——人可能会说谎,但是镜头绝对不会说谎。

  借助“鹰眼系统”,国际泳联和国际业余拳击总会(AIBA)先后驳回了塞尔维亚代表团对于菲利普斯,以及中国拳手胡青对于法国选手索夫成绩的质疑,在捍卫奥林匹克公平、公正精神的同时,也用事实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案。

  在北京奥运会开始之后,尽管存在判罚争议,但是大多数争议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与解决。而绝大多数当事选手也表示认同裁判根据录像事实做出的最终判罚。追求公正、公平,如我们熟悉的“更高、更快、更强”一样,一直是奥林匹克精神的一步。而在本届北京奥运会上,高科技的介入和执法裁判水平、公正性上的普遍提高,也正是奥林匹克精神在赛场之上的闪耀与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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