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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六)

(2008-01-01 15:35:16) 下一个

——刘东昆牧师讲解圣经 

6:15-23

                                   

基督徒的经历里:因信称义是重生的开始。 

耶稣基督就是神的义,接受耶稣之后,义就在我们里面作王。人一信主,他就因信而活了,我们外面披戴耶稣基督,成为我们的义袍,我们里面栽种的是义果,“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信耶稣不是信一个牌位,而是把耶稣接到我们里面来。“使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以弗所书3:17 

我们不是信历史上有个耶稣,他为我的罪上了十字架,我将来就可以上天堂了,这样的信不够完全,信是接受耶稣到我们里面来,是合一的,不是相对的。 

基督徒的就是基督人,基督活在我们里面。基督是神的义,因此基督活在我们里面就是义活在我们里面,作什么呢?作王,作宝座,我们要把自己献给他,作义的器具。 

一个真正信耶稣的人,无论什么事,都要藉着祷告,让主在心里面当家,这才会在生活上发生果效。比如有人骂我们,我们可以不用马上骂回去,而是祷告看内心里主的带领,主啊,他骂我,我该怎么办?神活在我们里面,我们要常和他交通,作义的器具,而不是随心所欲而行,被罪支配。(罗6:11-13 

义让我们舍己为人,基督徒的改变就是因为里面换了主人,所谓信主,就是真正把主当作主人,不是只是说一说,“我信主啦,将来上天堂啦。” 

真正信主是“如今我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为我活着,他是爱我,为我舍己。”这就是称义、义为王、我们作义的器具、被义约束。这样我们就脱离一切不洁、不法,以至于成圣。 

基督徒的四个阶段:1.称义2.成圣 3.得胜 4.得荣耀. 

称义有三部分:

1.  因信称义,外面披戴义袍,里面栽种义果。

      2.让义为王。

      3.顺命成义。约翰一书3:7“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路主是义的一样。”信心要有行为才是完全,成于中则形于外。 

成圣也有三部分:

1.灵成圣:神儿子的灵进入的时候,我们的灵成圣,但我们的魂还没有。

2.魂成圣:用真理成圣(约翰福音17:17)。神的道(话)就是真理。

3.体成圣:靠灵的大能,“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肉体就不再沾染污秽,才能活出圣洁的生活和行为来。 

称义和成圣是基督徒在地上必须经历和操练的,第八章我们会讲到得胜。这三个都经历之后,到荣耀里,我们就得神给我们的奖赏——荣耀。 

罗马书7:1-13提到律法和罪的关系。起初是没有律法的,人凭着良心而行。 

                                                关于律法 

 律法从何而来?

约翰福音1:17“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律法为何而有?
加拉太书3:19说“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3:22“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 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

                                   

 律法之作用

1. 是“训蒙的师傅”,(加3:24)“引我们到基督哪里,使我们因信称义。”所以律法是引路的,是镜子(雅各1:23),让我们知罪(罗马书3: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 

比如律法说,“当孝敬父母”,你看见了律法,就明白自己没有孝敬父母。律法说,“不要贪婪别人的东西”,其实我们心里贪恋多得很。律法说,“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我们却常常撒谎。 

圣经就是我们的镜子(雅各1:25)。 

2. “是将来美事的影儿”(希伯来书10:1

旧约里的牛羊的献祭赎罪,不过都是预表耶稣,耶稣才是实体,律法是引路的。 

没有一个人能行全律法的,没有一个人能够因行律法称义,律法是让人知罪的。因为律法按照圣经有一万条。何西阿书8:12“我为他写了律法万条,他却以为与他毫无关涉。”圣经里行为法、道德法、行事法说有万条并不夸张。只要犯了一条,就是犯了众条。所以律法是个圈子,圈到主耶稣那里,照出我们的不义,好让我们到神那里,求取神为我们预备的救恩。 

 律法的结束

罗马书10:4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耶稣钉十字架,就把律法上所有的要求都完成了。耶稣用他无穷生命的价值,一次献祭,赎了人在前约之时,在律法上所犯的一切过犯。 

神的恩典因此临到人类。律法是彰显神的公义,恩典彰显了神的慈爱。(罗马书6:14 

罗马书3:21“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耶稣基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罗马书5:12-13 “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摩西颁布律法以后,人的罪就越来越显明,所以律法是后添的。哥林多前书15,罪的权势就是律法。耶稣基督来了之后,我们就向捆绑我们的律法死了,我们就从律法里出来,在恩典里归给神,从此以后,我们事奉神不再按着旧仪文,而是按着新灵的新样式,所以我们不再按着旧约的献祭仪文。 

有人说,很多人没听过福音就死了,那神多不公平,这是外行话。神把律法的功用都刻在人心,人有良心,或以为是,或以为非,都有标准。在律法中的人,遵行律法的就称义,违背律法的就当死。 

国有国法,犯了法的就要受处罚,没有说国家定法规是不公平的。但是,会有法外施恩,比如被判死罪的人,被特赦了。我们基督徒正好就赶上了神的法外施恩,白得洪恩。“本乎恩,因着信”是不得了的事。 

我们得着神的恩典,实在是莫大的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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