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之声

这里是一些个人的读经分享。知识就是力量,我们生命的力量是从认识真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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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段,保罗在对“因信称义”的福音论述达到高峰之后,情绪急转而下,开始为他的同胞以色列人感到极度的痛苦和难过。的确,这么珍贵的福音,这么宝贵的救恩,以色列人怎么竟然没有得到呢?保罗虽然身为外邦人的使徒,可以他依然对自己的同胞有着深厚的感情和挂念。要知道,他们都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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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段可以说是保罗关于“因信称义”福音论述的最高峰,指出跟随圣灵而行的道路,虽然会历经苦难,但最终奏响的必然是得胜的凯歌,因为是被圣灵引导、是效法耶稣、是有父神的帮助。走在这条路上,没有人可以控告我们,因为神已经称我们为义了;走在这条路上,也没有人可以定我们的罪,因为耶稣基督已经为我们付上了赎罪祭(8:33-34)。这是因为,既然我们跟[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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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段,保罗接续前面的话题,论述我们跟随圣灵所要走的道路。之前保罗已经指出,我们脱离肉体的诀窍就是不随从肉体的邪情私欲,而是顺从圣灵而行。而且,圣灵所引导的乃是赐给我们作神儿子的心,与基督同作后嗣,既与基督一同受苦,也和基督一同得荣耀(8:14-17)。所以很明显,跟随圣灵的引导,实际上就是走和耶稣一样的道路,以至于可以和耶稣联合,同作神的[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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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段,保罗终于揭开谜底,告诉我们究竟如何才可以脱离肉体的捆绑,那就是在基督耶稣里,不但罪被赦免,而且也远离罪。保罗说到:“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8:3-4)这里讲的是,虽然律法是圣洁、公义、良善的,可是[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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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段,保罗在之前论述完律法的良善之后,回到正常的思路,教导信徒如何脱离肉体的捆绑,从而不受律法的约束,也就不再被律法定罪了。然而,在正式开始论述如何脱离肉体的捆绑之前,保罗又觉得要中断片刻,先讲一下他自己的亲身经历,把灵与肉的争战显露在我们面前;籍此,一方面让我们更加清楚地知道在犯罪过程中内心的争战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另一方面也为我[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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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段,保罗原本应该接着之前的论述,继续告诉信徒如何脱离肉体的捆绑,以至于可以不再受到律法的约束,也就不再被律法定罪。然而,这个时候,保罗选择的是暂时离开这个思路,插入一段论述律法的段落。保罗想必觉得有这个必要,因为当他说到信徒要在肉身死,以至于可以脱离律法的约束时,必定会有人想到是否是律法本身有问题,所以要想办法极力脱离律法的约束[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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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段,保罗开始引导信徒去认识如何面对罪的问题。在之前的经文当中,保罗已经从两个层面说到基督徒不应该继续活在罪中,例如受洗的基督徒是向罪死、向神活,所以不应该仍在罪里;而因信称义的基督徒是因着信心而被神看作好的,所以也不应该继续犯罪。当然,我们可能会说,除了这些理论上的教导,能来些实际一点的帮助吗?现在,保罗就开始进一步教导信徒如何[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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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段,保罗是从另一个角度来帮助我们认识基督徒与罪的关系。之前保罗是从基督徒都要经历的洗礼来阐述他的观点(6:1-14)。现在,保罗去到更加根本的地方,是从基督徒赖以成立的“因信称义”来阐述同样的观点,即,既然基督徒是“因信称义”的一群人,那么基督徒就应该远离犯罪。保罗之所以从“因信称义”的道理来阐述,乃是要回应另一种说法,[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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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段是保罗针对一种说法而展开他关于洗礼的论述。这种说法是对他之前所说的“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5:20)的错误回应和应用,认为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了(6:1)。我们要明白,“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这乃是神拯救罪人的恩典,可是如果基督徒就因此认为自己“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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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段是保罗在之前已经完成了对因信称义救恩的论述之后,现在接着再用一个比较来说明因信称义救恩的合理性,以便让人可以更加容易领会。保罗所采取的,乃是通过“亚当事件”和“耶稣事件”之间的比较。所谓“亚当事件”,指的就是当亚当犯罪之后,罪就进入了这个原本被神创造的、无罪的世界,即便当时律法尚未籍着摩西赐下,但亚当却的确已经[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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