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我不是药神》观后
文章来源: 谦谦美君子2019-05-17 07:54:36

《我不是药神》

 

在外地上大学的小儿子回家过感恩节。闲谈中,他说到《纽约时报》介绍了《我不是药神》这部中国电影。《我不是药神》是今年7月份上映的新片,短短几个月就获得第42届蒙特利尔国际电影节主竞赛单元最佳剧本奖;第14届长春电影节最佳故事片奖;第55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新导演奖。韩家女、钟伟、文牧野凭借该片获得金马奖最佳原著剧本;徐峥凭借该片获得金马奖影帝。难得儿子对国产电影有兴趣,我和老婆当愿意陪他看,尽管我已经看过。孩子大了,我们已有好久没在一起看电影了。

2014年,慢性白血病患者陆勇因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印度仿制瑞士抗癌药“格列卫”(veenat),而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之后,493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检方最终撤诉,陆勇无罪释放。这一事件成为电影《我不是药神》的故事原型。

电影主角程勇(徐峥饰)被判刑入狱的罪名是销售“假药”。准确的说,这个药应是“仿制药”。目前世界上在市场上的药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品牌药(Brand Name Drug)和仿制药(Generic Drug)。两个概念均来源于美国。品牌药是指某一制药公司发明的药物获得FDA批准上市之后,原制药公司持续生产的持有专利权的药物;仿制药则是指品牌药的专利保护到期(一般20 年)之后,其他公司采用用与品牌药相同的有效成分制作的仿制药。“仿制药”的概念始于1984年的美国。当时美国有约150种常用药的专利期已到,大药商认为无利可图,不愿继续开发,这些药成了无人认领专利的药品。美国遂出台法律,规定新厂家只需证明自己的产品与原药生物活性相当即可仿制,从而出现了“仿制药”。真正的仿制药不是我们所谓的“山寨”产品。因为多数国家中的仿制药的上市标准也是非常高的。美国FDA规定,仿制药必须和它仿的专利药在“有效成分、剂量、安全性、效力、作用(包括副作用)以及针对的疾病上都完全相同”。所以,单从药效上来说,仿制药不是假药,是真药和好药。但在法律层面上讲,由于印度仿制的“格列卫”在中国并未登记或未被批准上市,属于黑市产品,这才在电影中被冠上了“假药”的头衔。让人病诟的是当时的政府对品牌救命药征收了不合情理的高进口税。

美国的新药审批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严格和最规范的。制药公司通常需要花费高达几十亿美元资金,用 12到15年的时间才能让一种新药从试验室走入市场。即便如此,很多制药公司依然投入大量的资金研发。这里有两个主要的原因,其一是美国政府对新药的专利保护。另一个便是对于新药没有价格控制(Price control),即公司可以自己定价新药。这一制度导致药物公司能很快收回成本,创造利润。这也是为什么世界上很多制药公司都到美国申请新药的原因。美国被称为医疗最好的国家与其新药研发能力超强有关。

在品牌药的专利到期后,其仿制药便很快地出现在市场中,此时品牌药和仿制药同时在市场上竞争。品牌药的价格为此会有所下降,但彼此的价格仍可能相差数倍之多。至少有两次,我的医生特别嘱咐我,一定要买品牌药。可见,两种的药效肯定还是有些差别的。

印度作为仿制药领域的翘楚,在世界的仿制药领域独占鳌头。仿制药相比专利药,最大的优势就是价格。仿制药的平均价格只有专利药价格的10% ~ 15%,对于动辄每月花费上万的抗癌药来说,仿制药的选择非常有吸引力,让买不起天价品牌药的患者保住了一线生机。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的主角程勇非法从印度进口仿制药而救人无数,被病患封为“药神”。诚如片名,他当然不可能是神。影片讲述了他因穷困潦倒开始贩药敛财,到后来良心发现勇于救赎的故事。

电影热映,背后的问题困扰着人们。在“不合法的人情”与“不合情的法律”上,《我不是药神》并没有深究,只是在结尾时,白血病患者对程勇的一路相送彰显着法律在人情上的羸弱,点到为止。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