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费
文章来源: 邹坚峰2020-03-01 01:28:03

文革期间,枪毙了不少人犯。被枪毙的以反革命犯居多,刑事犯次之。反革命犯中又以现行反革命居多,历史反革命次之。

每次枪毙执行之后,人犯的家里就有政府的人上门来缴收子弹费。每颗子弹收费三角六分钱人民币。打几枪,收几颗子弹的钱。

一般被枪毙的都是子女,掏子弹费的都是他们的父母家长。子女年轻涉世不深,说话做事血气方刚,容易出事。父母老实巴交都是工薪阶层,也还有能力负担这个费用。这样的配置都发生在两代人之间,已是绝配。也有倒个个的,被枪毙的是父母,子女尚小,还没有工作,那么这子弹费就要拖延了。

三角六分钱对于当时的一个家庭,虽然不算很大一笔开支,然而也并非现在的生活消费概念。那时我去工厂学工,食堂的一份块肉青菜是一角五分钱。一个工薪人员要省下两顿菜金,才够交一颗子弹的钱。如果他的子女命硬,一枪打不死,或者行刑的是新手,打个四枪五枪,那么家里的负担就重了。一般家里要出死刑犯的经济条件都不怎么好,然而这钱你得掏没商量,社会没有人为你声张,一个也没有,谁让你家是反革命呢,总之这钱亏谁也不能亏国家的。

当时的社会用于造神的耗费,用于专政的耗费从来是不计算的,唯独到打死反革命的子弹的钱却算的清清楚楚,一分不拉都得收回来。

政府的人上门来把钱额给了家属,等于是告诉人家父母你子女一共挨了几枪才断气的。想想有哪个家长会跑去刑场看的呢?但是不用你去现场,你子女怎么死的会让你知道的清清楚楚。

让一个家长掏钱去买子弹,这子弹不能吃不能穿,它唯一的使用价值是用于撞向自己孩子的后脑勺,取走孩子的性命。这样的买卖是人想得出来吗?

当家长掏钱支付的时候,这颗子弹就成为了一件商品。这桩买卖在公权面前完成的相当漂亮,没有货比三家,没有挑三捡四,甚至连讨价还价都没有发生。在这桩交易中,买方获得一件杀死自己孩子的杀器,而卖方则成功的售出了一枚子弹,附带着还获得了一种杀人诛心的快感。

记得在五胡的历史上,有一位王为震摄臣心,灭了臣的忤逆之念,蒸煮了臣的儿子,并当众把这肉赐给臣,让臣一边叩头谢恩,一边吞食那份肉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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