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和推理的角度看美国大法官候选人卡瓦诺性侵事件
文章来源: 我心依旧20082018-10-01 20:23:30
最近美国大学教授福特举报大法官候选人卡瓦诺三十多年前的性侵事件并在议会前接受议员咨询在城里闹得沸沸洋洋, 有的意见甚至是完全对立的。
 
从法律角度看, 几乎可以宣布卡没罪, 因为事发三十多年前, 又没有物证及第三方证人。法律上的原则是疑罪从无; 从诉讼时效来说, 不可能有法院立案, 因为假设真有此事, 也只是强奸未遂, 该罪不可能判许多年, 也绝对不可能超过三十年。在法律上,对罪犯未追诉的时间超过可能判决的刑期的案件一般不予立案。该案已远远超过三十年。
 
从推理的角度看, 本博认为福特说的是真的。第一, 她50多岁的年龄犯不着冒着配偶,子女,学生, 朋友背后的非议到参议员那告卡法官, 换在国内, 相当于一个默默无名的教授去告一个马上就很可能成为大法官的权势人物, 在天朝估计至少是政协副主席的级别。另外, 福特还有详细的细节描述及其他证人证明卡法官在年轻时的某些放荡不羁的行为和言论。也许有人会说, 福特想博出名, 从概率学上看, 特别坏的人还是极少, 何况那么多年的教授生涯几乎可以认定她不是那种人。
 
第二, 强奸未遂, 尤其是当事人只有俩或三个人, 其中又有两个是男生的, 极难证明。据报道这种案件报案的只有50%, 即使在美国。女方又往往担心社会的流言而不愿报案, 毕竟社会文明还没有进化到对男女的绯闻平等看待的程度。
 
第三, 卡法官是做过多年的律师, 检查官, 他在议会上的失态不太正常, 完全不像一个有多年经验的律师或检查官应该具有的表现。
 
法律上所谓法治, 即程序应优先于权利, 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正常实施。所以要有证据证明及法官认定的事实才是犯罪事实;而法官认定的犯罪事实与实际已经发生的事实实际上是两个概念,只要犯罪份子足够狡猾, 他的犯罪事实有时就很难证明和被认定。
 
卡在法律上应该是无罪, 但道德上也许可以判他有罪。此外, 大法官这个职位在立法原则上应该是中立的, 不应该偏向任何党派, 在议会面前该法官说民主党陷害他, 表明此人不适合做大法官;,他的道德问题也许会让他成为不合格的候选人, 因为大法官这个职位应该是要求一个人具有极高的道德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