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隔离纪实(8) 情之隔
文章来源: 小小涟漪2021-12-03 13:21:03

很多人都说夫妻俩分开太久会有问题。老外可不会分隔超过一两个月。

博文中说居住国外的退休女子,老母身体很差,去年,设想匆匆回去,就再赶回来。

老外老公不乐意。分开时间太长了。

很多陪孩子来读书的,都是妈妈带着孩子,爸爸还在国内奋斗挣钱。这样的分离就是好几年!

老外很不可理解:这样分离的婚姻,还有什么意义?!

倒有夫妻俩,都想申请陪读签证的,中介十分惊讶地说:知道加拿大生活费用多少吗?夫妻俩一起陪读,怎么生活呀?一般都是能挣钱的老公,在国内支撑这里的消费。

这样的分居,在国人里面,太普遍了。“忍”字是心头一把刀。国人太能忍了。为了长长久久在一起。为了孩子,为了能更好发挥经济效应,为了生活得更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言下之意,若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长达两年以上,法院应准予离婚。由此看来,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是可以离婚的。

似乎让想离婚的人顷刻间都有了冲劲,一言不合,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了?没有离不掉的婚姻,打不掉的感情,只有敢不敢分居,这就是坊间对分居满两年的解读。当然,这是对婚姻法的误解。 但分居是离婚的一个导火索。

即使没有出轨的迹象,但心的游离,更为危险。夫妻两人越来越习惯独立生活,谁也不依赖对方。回到家也没有谁在等待,没有一口热乎饭,估计就在外面凑合了。

或者加班很晚,有同行的异性同事......

我认识的一个拉脱维亚的中年女性,第一天报到一家大公司,认不出门,门口恰好一个抽烟的男子,是市场部的同事,比她小好几岁。这个女性的老公,业务原因,往返拉脱维亚与加拿大,最后还是离不开业务,而不愿意长期居住加拿大。于是好聚好散。

这个风韵犹存的女性与这抽烟男子结婚了,又生了一对儿女。在我与这个女性吃饭的时候,新老公总是打来电话。她脸红,羞涩地说:她这个老公很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