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雷洋之死成为兴风作浪的借口
文章来源: mobbn2016-05-17 00:20:45

一个雷洋死了,谁也没想到会掀起这么大的波澜。已经上升到中产阶级的生存空间这个层面,已经有人讲此案件与湖南某毒品基地的调查紧密相连。雷洋,已经从一个疑似嫖娼者,演变成被政府或利益集团陷害和谋杀的英雄,真够可笑的!

持未嫖论的人们,你们说雷洋是硕士学历的高知,所以不会去嫖娼。谁说一个人大毕业的高级知识分子就不会去嫖娼?当年的陈独秀还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呢,那是将共产主义引进中国的先驱啊!可他依然去逛八大胡同,依然与青楼女子卿卿我我,把酒言欢。一个小小的人大研究生,谁敢!那些为他大喊冤屈大叫不平的人,你们谁敢保证雷洋没有嫖娼!用你们的名誉,用你们的身家,敢吗?别老是起哄架秧子,别老嫌事情闹得不大。

你们说雷洋没时间嫖娼。雷洋是在住家附近的足疗屋被发现不法行为的,而雷洋离开家的理由是去机场接亲友,因为是去接亲友,所以他不可能有时间嫖娼。就这逻辑水平的人还敢出来发声?要我说持这种逻辑的人要么是装疯卖傻,要么是真疯真傻。雷洋是在距离飞机落地2个多小时前离开家的,乘过飞机的人都知道,落地后乘客要从停机坪乘车回到航站楼,在这里等待领取随机的行李,这样至少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也就是说雷洋有3个多小时的时间接亲人,而不是单纯的2个多小时,可是他的妻子、朋友、同学等同情他的人都忽略了多出的那个时间长度,都在强调表面的这2个多小时,所以认为他没时间嫖娼。成年人都知道,这半个小时对于任何一个正常男人都够完成某件事的了。

你们说雷洋初为人父,所以不会去嫖娼。我恰恰认为这是他去嫖娼的最有利证明。女儿是未满月婴儿,意味着雷妻怀胎十月,才分娩不久,尚未出满月。那些雷洋的亲人们、好同学和好同事都说,雷洋是个酷爱运动每周都要踢一场足球的29岁的身体强壮健康的年轻男人,那么我想知道这么一个体状如牛的小伙子,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是如何解决生理问题的呢?他去嫖娼太不是意料之外的事儿了,而且他也不是仅仅只在临死前去过一次足疗屋。

甚至有人说,雷洋不可能到这种档次的足疗屋买春,因为他是公职人员,应该去更高档的卖春场所。这是什么猪头逻辑!且不说作为一名29岁的公职人员收入水平有限,即使他一个月能挣10万元,他的收入情况其银行卡会真实反映,其妻也会了解的清清楚楚,他怎么能光明正大的支取高额嫖资?再者,中央反腐倡廉以来,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哪个部门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违规以货币形式发放福利待遇,因此雷洋存在大额小金库的可能性很小。所以,此论调纯属无稽之谈!

而雷洋见到警察之后的种种表现,有力的说明他有违法违纪的嫌疑,他的表现就是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从而保护自己来之不易的社会形象、社会地位和公职身份。

更有持谋杀论的人,我简直佩服你们的想象力。你们把自己想的太聪明,你们把雷洋想的太高大,你们把执法机关想的太愚蠢。假设雷洋真的在调查湖南某地的毒品基地,从而受到利益集团的追杀与谋害,请问,利益集团会动用公安的执法力量,身着警服,明火执仗的在公共场所对雷洋下手吗?找一辆没有牌照或伪造牌照的机动车,随随便便的制造一起车祸,岂不是更干净利索,简单无痕吗?

更有地域论、打压中产阶级论等奇谈怪论,我不再和这些无聊的人讨论。

我想再说的是,当雷洋事件发生后,为什么没有人谴责违法的娼妓和嫖客?为什么没有人谴责唯利是图的房东和毫无职业道德的房屋中介?那些为雷洋鸣冤叫屈,指责执法部门过度执法的人们,你们有没有设身处地的为居住于此的住户想过?打击卖淫嫖娼违法行为,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但是打击难度非常大,因为这种抓捕要抓现行。同时取缔卖淫场所、打击卖淫人员,也是守法居民的强烈呼声。那些搅混水的女人们,当你长期生存的环境中,存在着没有理发工具的小发廊、没有浴盆和水的足疗屋,挂羊头卖狗肉的风月场所时,你真的不担心你的丈夫和男友某一天把持不住,误入歧途吗?你真的不怕正值发育的儿子有一天被诱骗进去,一失足成千古恨吗?还有你的其他男性亲属,你觉得他们的意志品质真的能抵挡365天都看到的暧昧灯光和大玻璃门前终年衣着暴露的风尘女子?还有那些搅混水的男人们,如果你的女性亲属中有从事这种皮肉生意的,你真的会无动于衷,甚至感到光荣和自豪吗?

我理解雷洋妻子和家人的心情,理解他们寻求法律支持解开事情真相的行为,毕竟活着的人还要面对世人,还要一张脸皮,毕竟孩子才那么小,她的未来不应因此而狼狈不堪。但是丑恶的现象绝不能容忍,打击丑恶现象的行动必须支持。我们不能人为的粉饰社会和谐,但是我们更不能容忍有人恶意破坏社会和谐。这才是我们作为公民应有的觉悟和素质,这才是我们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