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ver In Love
文章来源: pandora20162017-12-07 00:37:20

 

有网友说我没写过打工的故事,其实写过一个,不过不是专门写的,是写老公不守时的故事时顺带写的。

 

今天就特别写一篇打工的故事吧,可是我打的时间不长,大概也就7,8个月,所以故事不太多。

 

记得小时候学习不用功的时候,我妈就会威胁我说:“你不好好读书,将来就只能去端盘子扫大街。”

 

她每次这样说我就这样回嘴故意气她:“革命工作没有贵贱之分,我长大了就是偏要端盘子扫大街。”

 

没想到一语成谶,后来到美国来后真的干起了端盘子的“革命工作”。

 

上世纪90年代初来美的留学生穷得叮当响,我老公准备回来和我结婚的时候借了朋友三千美元,除去来回机票和国内结婚的花销,三千美元最后是用得一分不剩,所以我来美国的时候其实我们家已经是债台高筑了。

 

老公当时的奖学金刚够我们俩吃饭和房租,要还朋友3000元,我不打工是还不起债的。

 

果然在我打了几个月工后, 就把朋友的3000元还清了,很久以后我回想起此事才突然恍然大悟,敢请我老公娶我的钱是我自己挣的,也就是说我是自己挣钱娶了自己?

 

打工最快乐的一件事就是每晚回到家一边泡脚一边数小费。我有一个专门装小费的鞋盒子,每次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我的鞋盒子拿出来,然后把当天的小费放进去,然后就眉开眼笑地数钱。

 

每当这个时候老公就端来一盆热气腾腾的洗脚水,把我跑了一天的酸痛的脚丫子泡进热水里轻轻按摩,然后仰着头痴痴地看着他的坐在沙发上美滋滋地一遍又一遍地数小费的老婆。

 

我那时还不会开车,每天去端盘子都是老公接送,老公通常会提前一点来接我,然后帮我拖地吸尘,现在回想端盘子的日子其实过的挺甜蜜挺幸福的,一点也不丢人,而且我还发现我有端盘子的天分。

 

我来美国的时候我姐正在一边打工一边读书,她是那种肢体不太协调的人,怎么都学不会扛大tray,她的手臂就掌握不了大tray的平衡,老板看着她捉急,特别让她把大tray带回家练习。她就在大tray上放几本重重的黄页充当盘子,然后每天在客厅里扛着tray摇摇晃晃地走来走去,我就试了几次就掌握了技巧,把大tray扛得四平八稳的,我姐看到后就郁闷地说:“端盘子是端不过你了,我还是只有编程的命。”

 

那个小地方的中国餐馆还真是穷讲究,又不是什么高档餐馆,每家每户都要求要一起上菜,不能拿个小tray一个一个端出来,餐馆的盘子都特别重,那个大tray放满了真的挺沉的,而且另外一只手还要拿放tray的架子。

 

有一天都快关门的时候突然进来了四个白人小伙子,他们被老板带到最远的座位,每人点了一个菜,出菜的时候我扛着tray走到他们面前时,已经是累得筋疲力尽了,实在没有力气把tray放到架子上了,于是我可怜兮兮地对他们说:“Can you help me? I can’t put the tray down。”

 

四个人听到后立刻从座位上弹了起来,一起帮我把我肩上的tray抬下来放到架子上,那天破天荒找客人帮忙客人还给我留了很好的小费,可能是见我太可怜了。

 

后来去过纽约等大城市,我看人家都可以一个盘子一个盘子地端出来,那个破地方自以为自己挺高档的,扛大tray是我端盘子革命生涯中最痛苦的回忆。

 

有一次来了三个韩国人,点好菜后就问我附近有什么地方好玩,我介绍完后其中一人问道:“明天你能做我们的向导吗?我们是从韩国来旅游的。”

 

我拒绝道:“对不起,我明天要上班。”

 

那人又说:“我们会付你钱的,你损失多少,我们加倍给你。”

 

我当然是不会答应的,也许人家就是想找个导游,没别的意思,但我从此有了亚洲最好色的就是韩国人的印象。

 

我其实没打几个月的工,后来就开始复习TOEFL,GRE去了,所以也没有多少故事,以前写老公不守时的故事时也提到过我打工时的一个小故事,昨天翻出来看了看,觉得自己真是奇葩中的战斗机。

 

那家餐馆的老板是个40多岁长得面黄肌瘦的台湾老处女,没有结过婚,也没有男朋友,整天拉个脸没有笑容,她其实是笑神经不发达,她不是只对我们打工的拉着脸,她对客人也拉着个脸,好像谁都欠了她的钱没还似的,但奇怪的是她的餐馆生意照样兴隆。

 

我老公有慢条斯理不守时的恶习,所以送我上班害得我经常都迟到,但也没迟到太久,就几分钟,有一天她找我谈话了。

 

她面无表情地说:“我注意到你上班经常迟到,从现在开始你再迟到的话我要扣你的工资。”

 

我那时刚从大陆来,以前在国内是在单位里工作,我的老板是科室主任,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我当时竟然把人家资本主义私人企业的老板当成是大陆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的领导,觉得她应该以身作则。

 

所以我理直气壮地神回答道:“你还不是经常迟到,你要我不迟到,你自己首先别迟到。”

 

这位台湾女老板本来以为我会保证以后再也不迟到了,或者找出一大堆理由解释为什么会迟到,没想到我会说出让她从来没想到过的逻辑,她愣了几秒不知道怎么回答我,最后居然辩解道:“我迟到是因为我给餐馆买东西或者办事去了。”

 

时隔多年后想到这件事,我不禁哑然失笑,觉得自己真是太荒唐了,人家自己的餐馆,自己的生意,不来都不关我的事,哪里轮得到我去管人家迟到不迟到。

 

今天配的这段音乐我以前一直称它为打工曲,因为那时在餐馆打工时经常听到它,90年代初非常流行,收音机里每天反复放反复在我的脑海里强化,以至于在我的脑海里这段音乐和端盘子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后来一听到它就让我想起那些端盘子的日子。前些年在YouTube上偶然听到它,才知道它的名字原来叫《Forever In Love》,难道是在暗示我永远爱端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