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有什么值得同情的?
文章来源: 朱头山2018-02-19 20:24:42

大年三十,美国被一起枪杀十七人的枪案刷屏,中国为一起杀仇事件刷屏。但二者的口风是不一样的,美国是谴责杀人者,谴责拥枪制度;中国却是几乎一致地力挺杀人者。

杀人者叫张扣扣,二十年前因一次纠纷,张母被邻家时年17岁的儿子打死,但当时张母是动手在先的。杀人者虽然还是未成年人,但还是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了刑,赔了钱的,说杀人者一家是有钱有势者也说不通。而张扣扣过了二十年才来杀人,其间当过兵(特种兵也是哗众取宠,就一般兵吧),打过工,杀人时处于无业状态,35岁了也未结过婚。很难说当年杀母之仇是直接动机,更有可能是当下心灰意冷,万念俱毁时找个人同行黄泉路罢了。

但中国人民怎么了?有文化没文化的都一致为他叫好,这又是什么价值观呢?几年前有个北京青年杨佳在上海杀了六个警察,全国人民一致喊好,还奚落警察那么不经打,迄今还有人为他上坟;有个抢银行大盗周克化被击毙了,也有很多人深表可惜。这种现象,看来是有其内在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基础的。

中国人自古受统治者的压迫,精神上有点奴化了,又没有宗教来作为寄托,但内心无比仇恨有钱有势者。人民对国家机器毫无控制,法律没有什么独立性公正性,出了官司基本上靠走关系,从水浒小说里的描写就可以看出这差不多是古已有之的特色。靠不上上帝靠不上法律,清官明君侠客都是可遇不可求,出了个弱者杀强,或对抗体制的罪犯,就把自己实现不了的梦想转移到罪犯身上,仿佛大侠出世,出了一口恶气!

当汹涌民意沸腾时,法律也会牺牲一些无足轻重的人。2009年的邓玉娇案,邓女杀了人,说被害者意图强奸。一时群情激愤,为邓女侠叫好。因为被害者已死,只是一面之词了,但判决结果竟然是邓女被无罪释放,这真是走到另一个极端了。法律已经失去了客观标准,成了政治人情工具了!

弱者可能没有意识到,既然弱者杀强可以酌情处理,强者杀弱更可以了。最近的那场权斗,就可以让人看到赤裸裸的权力在法律中的作用:靠上了周永康的四川富豪刘汉,和北京富豪袁宝璟杠上了,抓住袁的一个事,把袁一家四兄弟满门抄斩,袁出400亿买命而不得,人财两空;斗转星移,几年后周永康下台,刘汉一家也是满门抄斩,人财无踪。袁刘肯定都有罪,但如果有个独立公正的法律体系的话,两人的结局都不会那么惨!

没有任何必要为张扣扣喊冤,他没什么冤,他在犯罪。判他无罪不会给你带来任何的安全感!见了有钱人被杀,“贪官”被从会场上屎尿一滩地纠出去了也不要幸灾乐祸,这些大人物都那么容易被干掉,何况你小民哉?

只有公正,独立的法制才能给你带来安全感。好的法制不会自己到来,也别指望既得利益者自动改好,如果不想也不敢去抗争,至少做到不去瞎起哄,用无知的民情,把法律推向离公正更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