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中两次成为信件被盗的受害者
文章来源: 东篱翁2021-07-28 15:40:48

来美国已经这么多年,虽然以前有过一两次银行账号上出现被盗用的现象,但每次银行都会很及时地发出警告,並在几天内悉数将盗用款项退回。至于这些犯罪分子是如何盗用的,是否被抓住了,我们则一概不知,也似乎不需要我们去关心。可是,去年我在短短半年中竟然遭遇到两次与信件被盗事件,造成暂时的经济损失。虽然后来都得到了补偿,但是我觉得有必要写出来让善良的无辜的人们知道这类犯罪事件似乎正在增长中。

去年八月初,我开有账户的一个银行给我发来一条 email, 问我你是否授权从你另一家银行的支票账户往本银行转 $5000.00?这引起了我的警觉。因为我不但没有这么做,而且在那个支票账户中从来也没有放过那么多钱。于是立即上网查看了这个账号。在这个账号中我一共只有八百元。而在前一天被人用银行卡在两个不同的取款机里分两次共取走了 $786.00。但是我的银行卡並没有丢。这个犯罪分子是如何从取款机取钱的呢?我立即拨通了该银行的电话。银行的 customer services 在了解了情况后立即问我,我们在不久前给你寄了一张新卡(因为你的银行卡很快就要过期了),你收到了吗?没有啊!很显然这张卡落到了犯罪分子手中了。这个犯罪分子不仅很快地用这张新卡取了两次现金,把我账户中的钱几乎取尽。他似乎还能进入到我的账号中並准备从我另一个银行的账户往这个账号转钱,以便继续取款。幸亏发现得及时,我立即先冻结了这两个账户。随后重新设定了密码。该银行对这类事情并不陌生,在搞清事情真相后立即告诉我,不用紧张,他们会 cr补上那 $786.00。那准备要转的 $5000.00 也不会进行,同时那张银行卡也立即作废,並马上给我再寄一张银行卡。应该说美国的银行是很有信誉的,在处理这类事情上非常有效率。我这个受害者,结果在经济上毫发未伤。至于像这样的案件是谁的过错?犯罪人是否被抓?这张卡是不是在邮寄过程中丢失的?最后的七百多元的损失是由谁承担的?这些问题人家不会告诉我们。我也没有过问。

几个月后又发生了一件事情。我们的医疗保险计划(Aetna) 允许每年配一付眼镜,可以报销 $125.00。去年十二月配镜后,将发票寄给保险公司后就等着人家给寄支票。到了一月底还不见支票,就上网去查看。从网上可以看到这笔报销的钱已经批了。于是就给保险公司的顾客服务部门打电话询问。说是要二个星期才能寄到,让耐心等待。又等了快一个月,还是没收到。又打电话,人家一查说这张支票的钱已经取走了!这怎么可能?我明确告诉他们我根本没有收到过支票。本以为这件事会像银行卡被盗一样很快解决,事实却并非如此,Aetna 的 Customer Services 没有处理这类偷盗事件的权限,必须转到该公司的一个专管欺诈类事件的部门叫 Department of Fraudulence 去处理,而且顾客不能与该部门直接通电话,需通过  Customer Services 转。真是很麻烦。一共才 $125 元,真想算了,但又觉得这不便宜了偷盗信件及支票的贼了吗?反正退休在家,一定要搞个水落石出。随后保险公司寄来了已被兑取的这张支票的复印件,要我确认支票上的签字不是我的。一看支票反面果然有签字,而且用英文写着我的名字,在下面还有另外一个签名。看了以后真是火冒三丈。卑鄙的盗贼!又立即通知保险公司这是假冒的签字!保险公司告诉我,他们会立案调查,估计要三个月,才能给予答复。什么?三个月?这么简单的事情要三个月?简直荒唐!耐心地等待了两个半月后,人家来电话说你的案子已经被受理,现在正式送到兑取银行去了,还告诉我最多在三个月内可以得到解决。什么?又要三个月?真想要骂娘了!就这么办案子,盗贼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还好,这次没等三个月。一个多月后,Aetna 给我寄来了一张支票。这件事就算解决了。小偷抓到没有?这个假冒我的签名的人是何许样人?没有人会告诉我!

这两件事很明显都与信件丢失有关。以前,一直觉得美国的信件是很安全的。很少有信件丢失的事件发生。但是这些年来听说有增长的趋势。特别是 2020年,联邦政府向全民发新冠病毒补助资金,除了网上转账之外,有很大一部分是通过邮寄支票进行的,这为犯罪分子创造了机会。据说有成袋的邮件被盗的案件。另外也不排除有邮政系统内部窃贼存在的可能性。像我的第一次银行卡被盗的事情很显然不是发生在签发的银行内部,而是发生在邮件已经到达我居住的城市之后,因为该次银行卡取款用的取款机就在我的居住城市!据美国邮局的总检查办公室 (US Postal Sevices Office of Inspector General) 的数据,从 2019年10月到 2020年9月,该办公室的特殊检查人员调查了1,221 邮政系统内部窃贼事件,逮捕了333人 ,进行了一千多个行政处分,  追回了约五十八万美元的经济损失。至于实际上信件丢失案件恐怕远远超过内部窃贼案件。记得很多年前,刚来美国的时候,我们的信箱都是不上锁的,那时候几乎很少听到有信件失窃的情况。为什么治安越来越差,值得每个人深思!联想到某些政治家为了博取部分选民的支持,提出低于九百元(各地不同)的偷盗行为不算犯罪,只算过错,抓住了也只是开个罚单而已,岂不是鼓励犯罪!荒唐至极!

所幸的是,在这两起信件偷盗事件中本人最后並无直接经济损失。但是在第二次事件中多费很多口舌和精力。事后,我对这两起事件还向附近警局和邮局报了案。其目的是协助当局破案以便他们采取措施防微杜绝。如果是邮局内部窃贼,报案的多了,应该很容易破案的。这恐怕也是我们普通百姓所能做的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