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与今天的中美贸易战(四)
文章来源: 晚妆2019-01-14 15:01:44

琦善发明的"绥抚"之法在当时就被英国人看穿了。直到今天,西方人一直抱怨中国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谦卑的笑脸背后是脚底下使绊子。在1840年,这种抱怨具体体现在一种被出卖的感觉 --这些阿谀奉承的中国外交官员一方面佯称是他们的朋友,另一方面却向中国的皇帝和百姓传播'这群性格粗野、形体污秽的外国人'是多么的令人憎恨。在英国人看穿了这套把戏后,英国全权代表义律不顾琦善的笑脸,依旧坚持那几条和谈条件: 割让香港;赔款六百万元;两国官员在平等的基础上直接交往;开放广州贸易;事后不许追究中国代理商(俗称汉奸)的责任。这一条尤其令人感慨嘘吁。

义律知道一旦京津的压力减轻,清帝的惊恐心就会减退。如果不在武力威慑的情况下让中国人签定合同,一旦撤军他们马上就翻脸不认。

他还是低估了中国人的毁约能力。可以说自1840年这场鸦片战争后,中国人接连遭遇的数次战争,都可以叫'毁约'战争,包括去年开始的这场贸易战。从1840年起,中国人就视合约为无物,是无可奈何的权宜之计,只要能让敌人退兵,签什么都行,横竖一转眼就可以随便丢弃。中国人根深蒂固地认为,我们之所以签定合约,是你逼着我们签的,因此它是屈辱的,因此在我眼里是无效的。"甭跟我说什么WTO,全是扯淡…你还问我当初为什么签?不签你征我高关税,我的东西卖不出去我吃亏啊。因为不签合约我就只有吃亏,所以这是屈辱条约,所以我们不承认!你说不加入WTO就要征高关税是国际公认的?你这是强词夺理,狡辩!谁定的规则?凭什么我不加入就要被征高税?凭什么你定的规则就非要让我遵守…什么?你说自我加入WTO后你马上履行了合约降低我的关税了,你的市场对我开放了…这不是你让我取消贸易保护的理由。你履行了什么我没看见。我还不了解你,黄鼠狼给鸡拜年你没安好心!你亡我之心不死,所以你给我的优惠也都是假的,我们不承认我们得到了实惠…"于是招来更多的拳头,于是不得已签更多的条约,于是更觉得屈辱,于是更相信毁约有理,于是招来更多的拳头。几天前文学城有位博主发文,说川普高兴的太早了,他低估了中国人的韧性,这个韧性具体指吃苦耐劳的能力。川普的确高兴的太早了,但在我看来他低估的不是中国百姓吃苦耐劳的能力,而是中国政府的转眼不认帐能力,或者又叫'滚刀肉'能力。这样的政府还真是让人头疼。他在强硬的逼迫下可以爽快答应你任何条件,反正是权宜之计,等危机感一过去,该怎么着还怎么着,自己签字的契约?不过忽悠人的玩意儿谁当真谁SB!

这种心态直接导致了第二次鸦片战争。实际上在这第一次鸦片战争里,这也是令<南京条约>的价码越升越高的原因。义律提出的这几条后来被称为<穿鼻草约>,琦善满口答应只求英国人快快撤兵。英国军舰刚从天津撤到广东清廷立马不认帐,搞些小动作在半路打伏击 --1841年1月6日,道光帝命令邻近省份的四千援军开赴广州,一月底派遣他的堂兄奕山率领靖逆军去广东消灭敌人。琦善本人也在清廷的出尔反尔中当了替罪羊。皇帝觉得割让香港这等屈辱条款简直是闻所未闻,不仅撕毁合同,还得有人来背锅。1841年2月皇帝下诏:"朕君临天下,尺土一民,莫非国家所有。琦善擅予香港。"穿鼻草约被否认,琦善刚叹别人命不长,哪知自己归来丧,沿着他的前任林则徐的足迹,披枷戴锁离开广州流放。

实际上英政府也不满意<穿鼻草约>,巴麦尊其实看中的不是香港而是气候好土地富庶的舟山。他暴跳如雷地斥责义律是傻子,既然占领了舟山,有条件定出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有条件要更多的殖民地,却单单看中了这么个"干燥多石的岛屿香港"!女王也闷闷不乐,但无论是她还是巴麦尊都只能接受现实,契约就是契约,亏了也只能认了。唯一可做的是将义律撤职查办,这个林则徐和琦善的对手与他们殊途同归。三人都是被本国政府所怪罪,尽管他们都为了本国利益鞠躬尽瘁。

相对于英国人的契约精神,清廷完全是无赖。是皇帝让琦善不惜任何代价解燃眉之急的,为此割让香港,人家撤到广州后又缓过劲来了,又'细思恐极'觉得丢脸,又追到广东去打人家,又打败了再次认怂,过后又觉得丢脸再搅事,结果又是小打小输大打大输。1841年5月21日奕山最终发动了一场大规模的歼灭战,结果是中国战舰被击毁七十一只,岸上的炮台失守六十座,英军干脆占据了广州北面的高地,整个省城都位于英军炮击的射程范围里,随时可以将广州城炸的片甲不留。在此之前中国人已多次违背诺言,英国陆军少将提出再不能对中国人客气,应该立即予以重击,但义律仍然坚持不能让无辜百姓遭殃,希望使广州免于一场屠杀。那时的义律已经被撤职了,但新的全权代表璞鼎查还没到。义律的主张占了上风。5月27日英军与奕山签订协定,奕山认输,带领清军离开广州,在一周之内交出六百万元的“赎金”以使广州免遭破坏 --不交钱,就开炸。

中国近代史上最常见的一句话是落后就要挨打,这话象念咒一样催眠了太多的中国人,以至于谁也没仔细地想一想,是因为落后而挨的打么,还是因为你从不守信屡屡耍弄别人最终激怒对方而挨打?挨了打以后又到处哭诉,我这么弱小列强都欺负我呜呜呜…这种教育下长大的孩子,难怪带有欺软怕硬混不吝的影子。

皇帝不承认<穿鼻草约>,英军刚好以此为由接着打你。现代中国人总形容那场战争是冷兵器对热兵器,但那是不准确的。清军有枪,是自明朝流传下来的火绳枪,比英军配备的有击发装置的滑膛枪当然是落后,但还不至于是长矛对枪炮。清正规军也就是八旗兵的志气也令人叹服。实际战斗中他们的抵抗非常顽强。在浙江乍浦和镇江,战败时1600多名旗人士兵杀死自己的子女和妻子,以免她们遭受蹂躏,他们自己宁可在营房自缢也不投降。英军指挥郭富将军在放出恶臭的死尸堆中写道:"我从内心深处厌恶战争。"

1842年7月26日,当镇江守军溃散的消息在北京被证实后,道光帝意识到再打下去他的损失会更大,而英国人也许真的象他们所说的那样,打这场战争只是为了贸易,不是为了推翻他,到中国来当皇帝。1842年夏末皇帝派代表到南京,无论如何接受英国人的和谈条件。英国人接受此前被反复戏弄的教训,一再要清廷保证派出来的代表是说话算数的,是能够认真履行承诺的。英国人这个要求得到了满足:中方派出了最高级别的官员,1842年8月29日在璞鼎查所乘的英舰康沃利斯号上签订南京条约,具体内容共十三款,主要包括:

(一)中英两国是平等的邦交国。(原文:嗣后大清大皇帝与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二)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和上海五港为通商口岸;(实际上这条的原文是: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例,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三)在品级对等的官员之间平等往来;(原文: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中国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复,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奏明字样。)

(四)在各通商口岸建立英国领事馆;

(五)废除公行垄断;

(六)对英商进出口货物一律秉公征税;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七)割让香港为英国领地;(这条的原文是:因英国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需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八)释放英囚

(九)赦免“汉奸”;(原文:凡系中国人,前在英国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伺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谕旨,誊录天下,恩准免罪。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者,亦加恩释放。)

(十)两千一百万元赔款分期付清(一年前的穿鼻草约才只要六百万!);

中国的大门终于被打开了,但英国人高兴的太早了。首先皇帝对开放福州以及容许外国人在新开商埠长期居住坚决抵制,结果有十年时间在福州确实没有对外贸易;而在广州,直到1858年英国人才获得进城的权利,当然更谈不上居住权了(这是导致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直接原因)。另外,英国人签字的条约是用中文写的,文中提到双方时都同样地抬头书写,以示英、中两国处于平等地位。但是这个版本并未送交到北京,只是糊弄外国人用的。清政府负责谈判的官员在意识到'竟使我大皇帝与夷妇并书'时,如丧考妣,这要送到皇帝面前,不是等着掉脑袋么,于是这个版本干脆不送了,另写一份大皇帝在上,女王在下的<南京条约>,送到北京去。

这个条约到底是不是'不平等条约'?历史学家、华东师范大学建校元勋之一的陈旭麓(1918~1988)的评论:

"西方人提出的平等要求会引发传统社会中的人们绝不愿意看到的种种问题。(评“平行之礼”)几十年来,我们满怀义愤和民族情感对帝国主义的历史罪恶作过无数次的谴责、批判、声讨,产生了众多的书籍和文章,这是历史研究的一个必要部分。它裁决了历史上的正义和非正义。但是,伦理观念只能说明历史的一个方面。在资本主义的世界性扩张过程中,非正义的侵略者同时又往往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进步者;而正义的反侵略者则常常同时是落后者。以贪欲为动机的侵略过程常被历史借助,从而在客观上多少成为一个进步改造落后的过程。(评割让香港)。"

陈旭麓的学生茅海建:”若从具体条款来看,南京条约之所以为不平等,主要是三项内容:一、割地(第三款);二、赔款(第四、六、七、十二款及第五款后半部分);三、赦免“汉奸”(第九款)。而第一款宣布和平,第十三款规定批准程式,并不涉及平等或不平等;第八款释放英囚也合乎当时和现在通行的国际法惯例;至于条约第十一款平等国交,反是这项不平等条约中的平等条款。从短期上讲,负面作用大于正面效应,而从长期来看,负面作用在不断退隐,正面效应在逐渐生长。至本世纪(20世纪),正面效应超过了负面作用。(评三项经贸条款) “

《剑桥中国晚清史》:" 其中有些权利是在欧洲国际制度的范围内正常地给予外国缔约国的国民的···就是在中国,过去许多世纪的对外交往中,一般也是容许这样做的,只是没有在条约中详细地规定下来而已。英国新获得的大部分条约权利把自由贸易的理想应用到了中国沿海··· 为了在中国沿海口岸的活动中实现这些目标,英国人坚持搞许多附加条款,它们合起来就构成了对英国臣民的领事裁判制度(治外法权),而且它是以海军炮舰为后盾的。这样,一种新的外国人的社会权力结构就逐渐在中国沿海找到立足之地,并且日益膨胀起来。"

自媒体作者梁宵 <天朝的面子>: "中国在近代签订的不平等条约里,基本都沿用这样的一个“天朝”思维,对于具体的领土,关税,港口,内河航运这样的主权问题几乎视而不见。而一旦涉及到天朝的面子,那几乎都是据理力争。在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天津条约》的时候,为了不让外国公使进驻北京,甚至把关税降为了零。这么一看,我天朝上国的面子还真是值钱。

条约是签了,但是我们并没有打算好好执行。

第一,条约是被逼的。咸丰说了“自古要盟不信,本属权宜。” 按《史记.孔子世家》孔子的说法“要盟也,神不听。”城下之盟连神都不听,咸丰当然有底气不遵守条约。第二,对于战争的结果,中国人普遍不服。基本逻辑大概如此,要么就是道光昏庸;不是道光昏庸的话,就一定是受了小人蒙蔽没重用主战官员;在或者就是忠臣受了汉奸卖国。总之一定就是要找出个借口来的,不然让我们接受打不过英国这个事实,岂不是很没面子?

在这样的情绪之下,契约精神自然荡然无存。中英两国是注定尿不到一个壶里去的。《南京条约》只是换来了大清的寥寥敷衍,或者说是暂时的休战,而更大的灾难就在不远等着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