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国家财产,我这算不算犯罪?
文章来源: 99huashan992015-03-10 01:30:20
在谈论一个临床病例时,一位朋友说过:书本上的都是典型病例,实际遇到的每个都不一样。生活就是这样,经历的越多越糊涂,说话也就越小心,因为世界不是只有黑白两种颜色,更多的是灰色。
 

 
前些天看到一篇回忆,作者九十年代在内蒙的经历。仓库被盗窃,作为警察的他很快循着线索找到了作案人,可是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职责。作案人家徒四壁,三个孩子。过年了,总不能让孩子老吃野菜,他夜晚在仓库后面挖了一个洞。他没有拿大米白面,觉得拿点米糠麸皮掺着野菜就行了。看见警察,他也没有抵赖,只说我跟你们走。孩子女人都在哭。他掏出兜里所有的现金,摆摆手离开了,也没有汇报上级。
 
上篇文章发表后,很多人谈论法律,觉得我好像同情罪犯,立场有问题。我觉得很可笑,我不代表法律,也不代表正义,我是一个普通人,只关心人性。我觉得是非自有公论,我没有权利指责别人,因为我不比他们高尚。
 
我老家在北方乡下,我是家里长子,父亲在外地教书。北方生火取暖做饭要用麦秸,麦秸也是牲口饲料,收完麦子以后的麦秸都会打垛保留,归生产队所有。我每次背着筐去偷麦秸回家,心里都很不安,很怕让别人看见。做贼心虚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不过,我还是会去。不为别的,我无法把这个责任推给妈妈推给弟弟。生活就是这样,一个人难就难在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
 
我承认,我没有崇高革命理想,虽然我希望我有。我无法像政府和学校教育的那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我想活着,我不想让家人冻死。我也无法像某人那样,宁死不吃美国面粉。如果政府肯给我面粉,我一定不管它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的,虽然我也希望共产主义很快实现。活着才有理想。
 
我知道,很多人不以为然,觉得我低俗了。不过,我不明白,如果饿死也不能违法,当初共产党为什么要革命?真的,如果为了有饭吃可以杀人放火闹革命,我难道不是共产党员就应该饿死冻死不能偷东西?法律是法律,法律是为谁服务的?人应该以法律违背了人性,是法律的错误还是某些人的错误?人的基本权利是什么?
 
出国后读书,毕业前为了准备论文买了一台电脑,当时电脑算是奢侈品。邻居笑着说,你怎么那么笨!我们这么多人没有买电脑不也过来了?我告诉你,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你买一台电脑,一个月内用完,然后再退掉。当时,大商店还没有对电脑和相机的退还收费,一个月内可以免费退还。是的,这个不违法,合情合理?我有些糊涂,我就觉得,如果大家都那样,商家不是要倒闭?我担心太多了。不过,后来所有的商家都改了这一条,我不能说全因国人聪明所起,但是至少是原因之一吧。
 
当年去中南海参观毛主席故居,我还年轻,可以说抱着敬畏的态度,也为毛主席他老人家的生活简朴感动。同行的一位老同事说了一句,毛主席是简朴,可他把中南海整个占了。现在想想,把国家作为私人所有,为了一己之私让全国人民跟着搞运动,国破民碎。这窃国之罪谁来说说?
 
没有结过婚的,才敢说对别人如何如何,才会保障爱某人一辈子;没有当过官的,才会发誓两袖清风,刚直不阿。生活,只有你经历过才知道。
 
对了,我上高中住校。我是班长,每年都会带着手下把学校储放焦炭的仓库玻璃砸碎,偷碳回宿舍取暖。您有政府补贴,有父母宠着,我们只能靠自己,就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