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却却不原谅(Forget but not forgive)
文章来源: 爱瑞丝小语2015-10-26 09:14:35

Priscilla是我在加拿大银行工作时的同事,她让人过眼不忘,是因为她的与众不同,极其矮小的身材,长得连其貌不扬都谈不上,而且可能是先天或后天的缘故,她的两腿长短不齐,使得她走起路来一扭一拐的,总之看一眼就知道她是属于disability的人。2000年我进银行工作时华人不多,整一层楼几百号人,华人少乎极少,Priscilla是香港人,与我隔壁一个team,我们自然而然就走在一起,和另一个菲律宾女孩同事,三个人成了无话不讲的餐友,每天lunch break一起用餐聊天。

 

每个人背后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故事,或长或短,或简单或传奇,或辛酸或温馨。Priscilla年轻时随她大哥一家从香港移民加拿大,哥哥一家定居温哥华,她自己一个人在多伦多,在我们银行工作三十几年了。大银行对这种特殊人士还挺照顾的,给她的活是最轻松的,况且做了三十多年,再复杂的也都得心应手了。她终身未嫁,虽身体有缺陷,却不影响她的生活,每天坐地铁上下班,周末去教会,自己买了套公寓住,又买了一套出租,加上银行的薪金和股票福利等,总之日子过得还蛮滋润的。

 

虽然她走路一扭一拐的,但好像也不影响她的健康,直到有一次,我们三人在电梯里,她忽然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后来老同事们告诉我,她几个月就会来这么一下,他们都习以为常了,把她放到休息室休息,过会儿她会醒过来,就没事了,我这才意识到她还是无法跟正常人比。再后来她告诉我们她有breast cancer,要定期做电疗,我和菲律宾女孩都挺同情她的,但她活得还很乐观的。

 

有一次我问到她父母,她说她没有母亲,我以为是早过世了,她说:“不,我没有母亲,我跟本就不知道她在哪里”,语气中饱含着一股仇恨。慢慢地我才知道她父亲早逝,她母亲在她年幼的时候抛下她和哥哥,自己改嫁了,过后也不知下落。在我看来,父母与孩子之间,再大的恩怨仇恨,也应该是可以原谅的,况且Priscilla是虔诚的基督徒,我试着开解她:“或许你妈当时迫于无奈,为了生存嫁人的;或许当时对方不允许她带孩子过去,她是没有办法的;也许她一直在找你们,给你们解释求你们谅解呢”,可她却说:“可能是吧,我不在乎,不管如何,我没法原谅她,一个抛弃孩子的母亲是不可原谅的”。要找她母亲其实很容易,可她选择了忘却她的母亲,就当自己是没娘的孩子,唉,听着挺难过的,可也理解她,一个有残疾的孩子,这种伤痛,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是unforgivable(不可原谅的)。

 

后来Priscilla晕厥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意味着她的身体在走下坡,我也挺为她担心的。我在家休产假,老二刚刚出生没多久,有一天同事打电话告诉我,Priscilla上班等地铁时,晕倒在铁轨上,被正开来的火车碾过,所幸命保住了,双腿却没了。我没法去医院看她,可听同事说她非常的沮丧,教会的牧师去探望她,叫她不要问上帝“why me”,可我想对于一个苦难深重的人,不问why me是有多么的难。

 

一两个月后她出院了,生活没法自理,要靠长期护理,菲律宾同事还告诉我说,要去帮她买台电脑,这样她可以在家自己上上网打发时间,我还想着等我哪天有空过去教教她电脑。可是没过多久,收到同事电话,Priscilla走了。。。Funeral是在一个weekday的晚上,我两孩子很小,那晚实在走不开没能去参加,听说去的人还很多的。

 

十年过去了,有时候会想起她,怀念我们一起相处共事的时光。Priscilla,天堂可好?想必你一生所承受的身体和心灵的伤痛,都化为乌有了吧;我还想知道,天堂里,你可否已经原谅了你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