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永远都是中国人的香港!
文章来源: 睿智与弱智2019-06-18 21:42:45
港人请不要因为自己的无知而无畏,却又变得越发的无耻了!......香港是中国人的香港!而不仅仅只是香港人的!更不会是那些逃港人的香港!.......   
 
最近,香港在闹着反对“送中”,这是一个什么概念?港人反对的目的何在?港人有意如此“善良”的对待罪犯?姑息养奸,要使香港成为罪犯之都?依我看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看起来是有些心怀叵测的港人又在玩文字游戏了!明明是简简单单国际法中的“引渡条约”却被他们别有用心的称之为了“送中”。这就意味着将要把所有的罪犯,在他们的解释条件下送往中国大陆。这分明是在挑拨不明事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港人闹事儿,在处心积虑的愚弄世人!居然就会有人愚昧的赞同,并有好事者还上大街游行了,岂不贻笑大方?细细看来都是些无所事事的老人和些不明事理的毛头小子们!这也就难怪有人号称是百万群众的大游行了!.......
 
首先,是有些港人毫无民族感,没有中华文化的底蕴,他们也不懂得什么是民族的尊严,由于百多年来在英人的殖民统治下过惯了被奴役的二等公民生活。他们也就更是没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在外来势力的侵蚀下,心甘情愿做反华势力的走狗。他们有着一副变态心理,只要是大陆的提案就不动头脑的全盘否定反对。
 
据不完全统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几十年间,因为各种犯罪或其他原因逃港人数约为两百多万人。根据香港2017年的统计数据显示,香港有近七百二十万常住人口。也就是说每七个港人里就有两个以上的逃港者。这些都是网上维基解密的数据,我没有采用政府官方或是“大妓院”报纸的数据。.所以,我认为那些还有良知的港人是不会愚昧无知的反对什么“送中”了!
 
更是有人在利用引渡法,把加拿大和香港进行比对,其实,这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可比性!香港仅仅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政府,怎么可以和加拿大相提并论?香港就不是一个国家!简单明了的概念错误!而加拿大尽管是在英联邦里 ,但它确实是个享有一切主权的国家!......
 
我们不应该有意的忽略某些司法条例,最重要的是要在一个主权国家内,在统一法律框架之下唯一司的法条例!这根本就不是两个国家之间的外交事务!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意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给予了港人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把他们作为一个自主的国家实体对待。这就是引渡条约实质性的意义!可是就有那么一些“智力”低下港人不明事理,以为这就意味着民主了!非要一书己见,岂不是笑话了!?......
 
我讲的是个事实,是一个法律问题,是一个主权国家对自己地方政府的管辖权问题!在香港就必须依据(香港)基本法的原则!而不是拍拍脑袋,阿猫阿狗上大街游行就可以解决问题了!虽然现在看似已告一段落,但国家的法律岂止如此儿戏?那些港人,他们懂得什么是引渡是条约和引渡法吗?中央政府是在把香港当作一个特区,给了他们自治的权利。把他们作为有着如同“国家”一样的特区看待,所以才提出了“引渡”的概念。引渡实际上是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之间的外交,及法律事物。由此可见,中央政府确实是在按照基本法的原则在对待香港的事物。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引渡”?“引渡”就是指一国将逃亡在其境内的外国罪犯转交给要求审判该罪犯的另一国的行为。国与国之间除非签订有相互引渡罪犯的协议,否则不承担引渡的义务。国际协定通常规定下列国家有权提出引渡要求:罪犯国籍所属国、罪行发生地国家、罪行受害国。
 
引渡以条约为依据。引渡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有以下三类国家:
1、罪犯本人所属国;
2、犯罪行为发生地国;
3、受害国。
引渡的理由是指被某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人。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现在已成为各国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最早在1793年法国宪法中就规定了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但各国对政治犯的界定并不一致,由于属地管辖权的原则,被请求国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引渡。
 
引渡的效果,请求引渡国即可根据其法律对罪犯进行审判,但是,根据罪名特定原则,对该罪犯,请求国只能就其请求引渡时所指控的罪名加以审判和处罚。
 
港人被长期奴役,缺失了做人的尊严,更是不懂得应该如何堂堂正正做一个中国人!这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原因起源于港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偷渡客,是泅水去的香港。他们在内地本来也不都是什么正直“良民”,多是些”阿猫阿狗“。所以现在他们的行为,也就并不显得奇怪了!
 
英国人统治香港近一百年来,从来就没有给过港人选举的权力和自由。港人做英人的殖民地庶民却是由来已久的事实了,就是这样港人还是会欢天喜地的其乐融融。难怪有人大骂这些港人愿意过的“走狗”一样的生活!也许是那样寄人篱下的日子过惯了,如今反倒不会再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了!.......
 
英国从来都没有给香港人做过总督,自1841年至1997年共计28任总督。全部是英国女皇指派的代表。香港总督又被人们成为港督。或是督宪,在香港民间又俗称”独裁者“,或是”极权者“因为督宪是由英国女皇派遣,没有民主制成分。港人从来就没有享受过民主,也更是没有因为自己做了殖民地的庶民而感到过悲哀,相反还有些沾沾自喜!这也就是港人奴性的具体表现,在香港如果英国人是上等人,那么香港人就算是下等人了!.......
 
香港总督权力极大,主持香港的行政机关行政局和立法机关立法局,并委任两局的议员。香港最高行政权在于总督会同行政局,而行政局与立法局有别,全部议员一律由总督所委任。两局在总督施政上,只会担任顾问及辅助角色。而总督亦为立法局(至1993年止)及行政局主席。在1985年前,所有立法局议员皆由港督委任,直至1991年9月15日首次开始有预谋和企图的在立法局上开始了为数不多的选举,这就是为了在1997年7月1日大陆收对回对香港行使主权后的政务及行政管理埋下了用心险恶的伏笔。......
 
在立法局上所讨论的一切议案或法案,最终都需要得到总督同意并签署才可以通过。换而言之,总督对所有议案和法案皆有否决权。然而英国从1832年就开始有了选举。港人你们在英人的统治下有过选举权吗?更是有过人权吗?......
 
由此可见1997年回归以前,香港是没有任何民主的,财政金的使用是英国人说了算。回归前财政司司长是英国人,而财政金的来源就是税收。驻港英军的军费,是要缴交驻港军费的75%,英国付担25%。香港回归前十年英军共收取120亿港元驻军费,总部大楼前有专用军事码头,无论是否有军用船只停泊都是军事禁区,从来不曾对外开放。香港的经济命脉全被英资洋行所控制,政府内很多高官也是由洋行大班担任,这些公司赚到的利润要同时向英国和香港政府缴税,港英政府实际是间接地获得了税收。
 
从1841年至1997年,香港所有土地属于英国王室所有。近百年来香港人民用自己的土地,在港英政府的高地价政策下,辛勤劳作眷养了英国王室。请问我们的香港同胞们你们的骨气在哪里?今天的你们终于在国人的奋起拼搏和努力下站立了起来,并摆脱了英国  ↵
殖民统治!......
 
看了最近港人的所作所为,总是觉得心里不舒服。有想“帮”他的欲望。更有一种想骂“他娘”的冲动。先给他们纠正些逻辑性,概念性的错误。然后,再告诉他该怎样做个有良知的中国人。

在游行里有港人提到:“香港是香港人的香港”还强调坚决的反对“送中”看看,这是多么的荒谬的P话啊,原来是,哈哈,这分明不就是个傻B吗?本来就是自己傻,缺心眼儿。爹娘老子好言相劝,却又非要说,是别人在骗自己。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傻。有的孩子有点“傻”,但“傻”的可爱,招人喜欢。可这些人,傻的缺心眼儿,还自作聪明。令人望而生厌。嘿!说你呢,你就属于这种人,还找什么呢?看这儿。.......

在这儿,我想也就用个比喻,更加贴切的来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中央政府就像是一位大智若愚和蔼可亲的母亲,对待一个在若干年前,被洋鬼子瘪三强行掳走的孩子,温文尔雅。虽然一身洋装,但他却还怀有一颗中国心。可孩子还小,不懂人间事理。回家后,又分不清敌友。时常惹的爹娘和亲人们生气。尽管,孩子离家在外已有多年,又滥交了损友。回归后还不孝敬父母,经常对邻里出言不逊。可是亲人们从来都不计前嫌,还百般呵护。因为,我们都知道,血浓于水
永远是亲情......。(这是2014年发在《文学城》博客《妈咪的“傻儿子”》里的一段话
 
 
港人请不要因为自己的无知而无畏,却又变得越发的无耻了!......香港是中国人的香港!而不仅仅只是香港人的!更不会是那些逃港人的香港!.......   (感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