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劣根性浅谈之二——贪小便宜
文章来源: polar_bear2016-07-25 10:33:00

“贪小便宜”又叫作“沾小便宜”。

“贪小便宜”是中国文化里的第二个劣根性。之所以把它列为第二,是因为它限制了中国人的视野和胸怀。

“贪小便宜”在中国文化当中可是比比皆是,小到平头百姓日常生活当中,邻里之间的一草一木,针头线脑;大到达官贵人的贪污受贿,贪赃汪法,无不是贪小便宜的文化思想的具体体现。

人好问了:“邻里之间一草一木和针头线脑之争,称作贪小便宜好理解。为什么贪污受贿和贪赃枉法也是贪小便宜呢?你看贪污受贿的数额已经是天文数字了呀!”君是只从数额和价值上面来看待“小”和“大”的区别了,我所说的“小”和“大”乃是从性质上看待的。中国文化里好的方面说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我看来,“道”才是区分“小”和“大”的根本区别。中国传统文化也强调“名”和“利”,“名”乃是本,包含有“道”和“义”两层意思的“名”才是君子所追求的。“利”乃是用,为着实现所追求的“名”,而且符合“道”的“利”,才是君子所想取的。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乃是中国人对追求“名”的通俗描述,可以说中国历史上,无论奸诈无耻如石敬瑭、朱温、朱熹、张居正者,还是清正廉洁,刚直不阿如范仲淹、于谦者,没有一位在开始做事儿的时候,就想着在历史上留下“恶名”、“臭名”的,可是为什么最终的名声大相径庭呢?关键在于对“取利”的态度和手法上的差别造成的。石敬瑭和朱温的事迹,大家基本都知道,不用我的赘述。朱熹和张居正两位“历史伟人”的事迹,大家恐怕很容易被其戴着画皮的“名”所忽悠,而忽略其“贪小便宜”的肮脏内心了。而范于两位大家,历史上也有政敌的攻击和诬陷,却没有人能从道义两方面对其进行构陷,根本就在于这些人物有着自己对“名”的坚定追求,时刻以“道”和“义”约束自己的处世行为,从而杜绝了见利忘义的无耻作为对其名的玷污。从这两种差别可以看出,“贪小便宜”很容易遮挡一个人的视野和胸怀的,使人在“不义之利”面前失去正确的判断,从而断送自己的历史名声。

当代居高位者也都时刻拼命维系者自己的“名”,不过他们维护自己的名的方式跟朱张很是相似,都是企图用自己的地位和权势来掩盖自己“贪小便宜”的无耻行为,从而构建一个似是而非的“虚名”而已,鲜少象范于二位用“道”和“义”对自己的行为加以约束,来维护自己的“名”的。有如此手段构建的“虚名”是很难经得起检验的,所以在现今的中国,看到那些层出不穷的“抑郁症”官人们和那些人格分裂的官人们就不稀奇了。正所谓“官人百贪身名裂,遗儿孙,贪图小利,臭名万年”。

贪小便宜后,最终吃亏的是谁呢?答案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