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的法律意识
文章来源: lio2015-03-16 03:40:53

国外住久了,总会以为遵纪守法是最起码不过的道理,
这种“最起码”的事情,一旦换个环境,就不是“最起码”的事情了,
甚至不遵纪守法才是正常的,你信吗?

说说最近遇到的事情。

都说中国进步了,我们客观的看,也不得不承认。但是,我觉得在重要的地方,
我认为几乎是原地踏步。

所谓“重要的地方”,我觉得不只是经济上去了多少,高楼大厦造了多少。


5年前,笔者应邀出席国内的一个国际会议,在会上发表了一篇学术论文,
不得不敬佩的是,配合会议,会议期间出版了论文集,如此高效率,印刷也很精致,
准备的很充分,这对关注会议的人来说有很多利点。

主办方除了支付出席会议的一些费用外,还支付了作者的论文稿费。
老实说,办的非常“体面”。


为这篇论文,笔者花了不少时间查找有关资料。

问题是后来。


事隔数年,无意间最近笔者在网上发现该论文出现在国内一些杂志上,有的是全文刊出
有的是一部分,就是说要全文下载必须给网站支付费用。

看文章中的图版十分清晰,估计稿子都来自当年的那个主办方。

这些我不认识的杂志从未和我联系过,不知他们在未经作者许可下
怎么会如此明目张胆刊登别人的文章?


别人的论文别人是通过辛勤劳动的,看到这种好无法制观念的行为,
只能让你感觉到,不光是政府,国民也一样,这个国家从上到下都是目无法律
谁有权势谁就狠。


网站也好,杂志社也好,都是受过教育有文化有知识的人,不是文盲,也不可能是
不懂这些简单的法律常识。
难道,只有当你自己的权宜受到侵害时才想到法律吗?

就算是主办方觉得有权给别的刊物,那也得征得作者同意吧?
至少通个气。
你当初只是支付了稿费没有买下论文版权啊!

中国人,你什么时候学会尊重别人?

(按)昨天因故只写了一半,因为没有草稿功能只好按「发表」,影响阅读,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