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迟到的人
文章来源: 紫蝴蝶20132015-10-08 11:28:29

 

老公有很多优点,比如脾气好,修养好,而他最大的恶习就是没有时间观念,做什么事都爱迟到。

 

老公爱迟到是出了名的,他Ph. D 毕业的时候,他的老板给他开了个party,party结束的时候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送给他,他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口闹钟,他的那些同学都会意地笑了,我只好在心里无奈地苦笑,这老美教授哪里知道送钟在中国是忌讳的,是不吉利的。

 

我经常因为他下班回家晚了跟他吵架,饭都做好了等到菜都凉了还不回来,人饿着肚子的时候脾气最坏了,所以每次他晚回家我都很火大。

 

有一次他一进门我就质问他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人家和颜悦色地说:“下楼就下晚了。”

 

我老公最擅长的一件事就是把我搞糊涂,因为我的逻辑思维能力极不稳定,有时候超强,有时候近乎弱智,那天就是弱智,他这么一说我的气顿时就消了,因为我觉得他迟到不是他的错,是楼梯的错。

 

老公因为没有时间观念,飞机都坐丢过几次,最严重的一次是去6个小时以外的一座城市面试,结果到机场时飞机已经飞走了,运气还算好,那家公司下一班飞机还有空位,但赶到那座城市时已经是深夜很晚了,而且因为走得匆忙,面试用的皮鞋没带,走的时候穿了双运动鞋,第二天9点的面试,于是人家8点就等在商店门口等着人家开门买皮鞋。

 

老公是奇葩中的战斗机,精心准备的面试都没拿到offer,还就这个慌慌张张状况百出的面试还有惊无险地拿到了offer。

 

我发现老公爱迟到的原因之一是他对时间没有感觉,像我们一般人就算没戴表,也约摸能估出个大致的时间,相差不会太远,而老公可以差得离谱得出奇。

 

很早以前我找了份工作跟他的公司离得很近,我决定上下班跟他car pool,不但省下汽油费,还可以开快车道节约路上的时间。

 

Car pool第一天,他送我到公司,然后开车去他的公司,说好6点来接我。

 

6点了,人影都没有,打电话去他的办公室他的手机,无人接听,一直等到7:30,我公司的人都走完了,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他才不慌不忙地赶来。

 

好嘛,你会忘记时间来接我,那我去接你好了。第二天car pool,我先将他送到公司,我再开车去我的公司。

 

下班时6点我准时到他的公司停车场等着,同样的悲剧又出现了,等了一个多小时人不出来,打手机打办公室又是无人接听,我要疯了,我很想冲进去大闹天宫,但我知道保安会报警的,我真的很佩服那些大闹老公公司的女人,我气得快疯了也没胆冲进去。

 

那天又是7:30人家才悠哉悠哉地出来。我气急败坏地质问他为什么又迟到而且不接电话,人家说他在实验室工作,手机留在办公室,以为才4点钟,还早呢。艾玛,4点和7点的感觉真的能一样吗?

 

从此我发誓赌咒绝不再跟他car pool,宁愿多花钱多花时间,我们后来在那两家公司都又工作了好几年,从此再也没有car pool过。

 

老公总是迟到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到什么地方去预计的时间总是按照路上没有任何行人车辆,他就跟国家元首出访一样一路都为他开绿灯的情况下到达目的地,这怎么可能呢?所以他总是迟到。

 

有人说夫妻在一起生活久了会越长越像,原因是两个人长期在一起生活,饮食起居生活规律都一样,所以会越长越像,(由此看来找个好看一点的老公很重要!)我觉得不但长相,就连品性也会越来越像,不幸的是老公那些好的品质都没有影响到我,而我却将他的爱迟到学到了精髓。

 

刚来美国的时候在一家中餐馆打过工,老板是个40多岁长得面黄肌瘦的台湾女人,没有结过婚,也没有男朋友,整天拉个脸没有笑容,她其实是笑神经不发达,她不是只对我们打工的拉着脸,她对客人也拉着个脸,好像谁都欠了她的米还了她的糠似的,但奇怪的是她的餐馆生意照样好。

 

我上班经常都迟到,但也没迟到太久,就几分钟,有一天她找我谈话了。

 

她面无表情地说:“我注意到你上班经常迟到,从现在开始你再迟到的话我要扣你的工资。”

 

我那时刚从大陆来,以前在国内是在单位里工作,我的老板是科室主任,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我当时竟然把人家资本主义私人企业的老板当成是大陆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的领导,觉得她应该以身作则。

 

所以我神回答道:“你还不是经常迟到,你要我不迟到,你自己首先别迟到。”

 

我敢跟她顶嘴,因为我不是靠那份工养家糊口,不是没有那份工我就活不了,我去打工就是挣点零花钱。

 

这位台湾女老板本来以为我会保证以后再也不迟到了,没想到我会说出让她从来没想到过的逻辑,她愣了几秒不知道怎么回答我,最后居然辩解道:“我迟到是因为我给餐馆买东西或者办事去了。”

 

时隔多年后想到这件事,觉得自己真得年少轻狂,人家自己的餐馆,自己的生意,不来都不关我的事,哪里轮得到我去管人家。

 

发现前一篇加油的故事和今天这篇迟到的故事都是刚来美国不久的故事,收到我中途夭折的《初到美国时》系列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