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乡五百里——移民18年
文章来源: 吉祥雨2018-04-27 15:02:38

 

 

咱一家三口除了各自有自己的生日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生日,那就是每年的3月6日,那是我们连根拔起,漂洋过海,脱胎换骨,浴火重生的大喜日子。

 

牛顿第8定律:学外语的一定要出国

 

18年前那个难忘的清晨,雾都重庆依旧沉睡轻纱薄雾中,波音飞机呼啸着喷薄而出。没人送别,无人知晓,既无牵衣顿足拦道哭,更无哭声直上干云霄。我们仨就这样静悄悄地告别了生我养我的故土。

 

这不能怪我,得怪当年的出国热。高考前,我本矿山子弟中学孩子王,带着一帮孩儿们成天专跟ABCD过不去,上大学想都没想就投错胎误入英语门,直奔英文系。

 

80年代国门初开,我们这些“英”字号大学生,更是向着大洋彼岸伸长脖子。那年月,学英语的都一门心思出国,初次约会不拿一本“托福”考试指南,自己都觉得丢份儿,跟人谈话不提考“托福”你都不好意思,走路腋下不夹本“托福”壮胆,那都得靠边行。学外语的要出国,像苹果熟了一定要“砰”地一声落地砸牛顿头上一样,都是自然规律不可抗拒。对我们这些中了“英语毒”的芸芸学子来说,无论是BBC和《美国之音》优美动听的语音语调,《美国名歌101首》里充满了朦胧希望和追求的《月亮河》,还是英国诗人拜伦那碗“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的鸡汤,抑或是马丁·路德·金那声“我有一个梦想”的吆喝,乃至空巷美剧《加里森敢死队》和《大西洋海底来的人》,无不传达一个信息:“过海去,飘洋去!去西方朝圣!去拥抱德先生赛小姐!”

 

毕业留校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把我送上了去往非洲前英国殖民地劳务输出的路途,非洲离英美可不近,但毕竟我初出国门,开了些许眼界。

 

非洲归来,我更动了出洋之心。这也不能怪我。谁叫叔本华当时不提醒我,告诉我人性的本质是“很少想到有什么,总想到缺什么”。本来,系里每年跟美加两国门罗教会合作,轮流选派老师赴美进修。1997年我参加系里组织的“托福”考试,成绩名列第一,副系主任喜气洋洋地告诉我这位昔日得意门生:“最近最好不要出门,准备行装出国。”殊不知,第二天系委会经过“综合评估”选拔,我以0.5分之差落选,另一位教师踏上了本属于我的国际航班。不久,系上宣布:“凡已踏出国门者均不得赴美进修,直到系上教师轮完为止。”这等于给我的公派美国梦判了死刑。

 

接下来,我3番自费留学美签,次次被沉甸甸的拒签章戳在心窝窝,后来也跟偷渡芬兰的朋友联系过,跟移民南非的学生通过话,跟侨居新西兰的哥们见过面,但都最终跟那些国家无缘。正迷惘,隧道尽头亮光闪:先前留学挪威的朋友踏上了枫叶之国的土地;系上同事从新加坡劳务归来,系里圣诞晚会上,她邀我深情二重唱加拿大民歌《红河谷》:“人们说你就要离开故乡。。。”唱毕,在嘈杂的掌声和叮当铃声的掩护下,她咬我耳朵:“明天,我们全家就要移民加拿大!”

 

加拿大?就是那《红河谷》的源头?那个北纬N多度,寒冷广袤,出门坐雪橇戴皮帽的国度?那个说什么都先说英语,然后再用法语重复一遍的民族?就是毛泽东《纪念白求恩》里面那个高鼻子八字胡倔老头的家乡?

 

说我对加拿大知之甚少,也太低估了我一个英美语言文学教师的水平。我早在大学时代,就受教于一对加拿大教师夫妇,也译过白求恩那篇名为“真正的艺术家”的短文,介绍过加拿大著名幽默作家里科克的作品。留校任职校外事办公室,我随加拿大外教参加中国加拿大研究会,合译过《加拿大百科全书》,译过白求恩传记,甚至发表过中国第一篇研究加拿大英语的论文。

 

然而,我们对大洋彼岸这片遥远陌生土地的了解,事后显得是那么的苍白无力。加拿大和中国差别之大,不仅仅是民用电压那点区别:所谓最宜居要看你是谁,万能定律不一定适用于他乡异国;那些经过精挑细选的美图只反映了加拿大的一面,照片照不出刺骨寒气,照不到生产线上愁眉苦脸疲惫不堪的博士硕士教授。

 

遗憾的是,我对信息采取了选择性的取舍。顶替我赴美的同事回来,感慨万千地在众人面前宣称:“在物质方面,中国落后美国至少50年,在文明素质方面,至少落后1百年!”分配到边远地区的同学上调到了我所在的系,成了同事,移民美国的同学急了:“连他都从农村中学调到了你的大学,你还不走?” 是呀,树挪死,人挪活。抗战胜利,父亲随我爷爷奶奶离京入川,医士学校毕业后分到偏远闭塞的煤矿,窝囊一辈子。他穷其一生示我:“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岳父应和:“去吧,去闯洋关东,自古出得三峡天地宽!”回到家里,妻子在枕边吹风,说所在报社风在飘雨又在摇。风雨正交加,最后一根稻草压了下来:女儿小学升重点初中考试以0.5分之差落第。我厚起脸皮向弟弟借款3万,缴费将女儿送进了重点中学。颤抖着,我把沉甸甸的人民币呈了上去。我明白:以我月薪7百,不出国,定会终生愧对我弟弟。

 

 

移民远非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那时,我们身边发生一切的一切都指向一个方向:加拿大!去不了美国,咱好歹混个街坊邻居!

 

我们艺低人胆大,仗着“一怕不苦二怕不死”的精神撑腰,揣着田横五百士的气概,壮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胆儿,一咬牙一跺脚上了移民专机。

 

事实证明,没有身历其境,任何丰富想象都是贫乏甚至幼稚的,尤其在转换国度移民他乡时更是如此。套用洛夫的话来说,加拿大天叫那个兰,地叫那个寒,泪叫那个咸。

 

夜深,接机的朋友将我们仨连同6只大编织袋统统扔进租好的地下室,匆匆离去,数小时后她还得打工养家。地下室昏暗,我和妻子睡在唯一一张床上,女儿睡地上,睁大眼,紧闭嘴。周遭一片漆黑,墙上挂钟不厌其烦地走着,故意瘆人不安,大家心里乱得慌。好不容易合上眼,半夜醒来饥肠辘辘,口渴难当,却不知能喝的水可以自来。熬到天亮,朋友偷空溜出来带我们去超市买菜,尽管姜都只买一小块,但也花出国内一两个月的生活费,我们体味到汇率猛于虎的硬道理。

 

说是“穷家富路”,但我们带银子不多,且一分一毫都是借的,包括借钱买机票。不吃不喝可以,每月6百50加币的房租怎么省?第二天清晨,妻子咬咬牙,迎着凛冽的寒风到缝衣厂应聘清洁工。在国内,妻子上班前总要翻箱倒柜,漂亮正装试个遍,还要摇醒我求好评,还得回答的有理有据。那天,她总算让我睡了个好觉,直接披上女儿的运动服就出了门,真应了严歌苓那句话:“移民,这是个最脆弱、敏感的生命形式,它能对残酷的环境做出最逼真的反应。”

 

心急火燎到了缝衣厂,女老板说:“哎呀对不起,我已答应别人明天来上班。”妻子红了眼说:“您何不让我试试工?”说着操起扫帚,三下两下就把满地的布头线头连同矜持斯文一扫而光,女老板乐了,眼没了。就这样,地下室是有的住了。后来,妻子转战化妆品厂,生产线上包装口红,一天下来瞅着我做的回锅肉满口生津,手却捏不住筷子。。。

 

一开始,我在妻子工厂隔壁的厨具厂打工,后来当清洁工,又去了一元店任库管。出国前以为把一切困难都估计到了,后发现不尽然。以为当过知青,矿工,吃苦耐劳不在话下,在仓库里扛起一箱又一箱货物,我发现曾几何时光阴背叛了我,年龄已成敌人。出国前办护照,女办事人员惊讶得拔牙似地张大嘴:“43岁出国的我没见过。”一个人在昏暗寂静的仓库挥汗,我常想起那张夸张的嘴,想起不久前从门口桥上纵身一跃的“清华”美国双料博士,想起我们仨在国内的幸福生活:我在大学任副教授,一周仅6课时,外加寒暑假;妻子在报社任编辑兼记者,风光八面;女儿在重点中学当班长。

 

白天胡思乱想,夜里我就在网上发帖:“我非哈姆雷特,但去与留,确是我家的一个问题,请方家指点。”清晨起来,发现网上“去”派与“留”派你来我往,杀得飞沙走石,天昏地暗。

 

“去” “留”之战延续数周方息,其中一位网友的话说得最透彻:“为自己就回去,为孩子就留下。”我们选择了“留”,因为都说加拿大是孩子们的天堂,尽管是我们的战场,谁叫牺牲奉献是中华民族的名牌产品呢?何况打道回府,欠的债一辈子还不完,我的算术虽然是体育老师教的,但这个账掐指会算。

 

留是留下来了,但没预料到移民孩子面临的冲击。我和妻子都是教师出身,却忽略孩子的教育。在国内,我成天忙着写论文译书,以伏案背影面对孩子;妻子当教师时心里只有学生,免费把一群群差生请到家补课,却忽略自己孩子,当上记者更是满天飞,女儿眼中的母亲是拎包出门的样子。我们以为矛盾和困难会因出国而一“出”百了,却发现出国并不能演绎胜利大逃亡。

 

青春期的孩子敏感叛逆,移民异国他乡的孩子更甚。一下飞机,女儿变得举目无友,加上语言不通,故而经常逃学,(此处省略50余字)。学校打电话,要把女儿送特殊管制学校,我们才如梦初醒。女儿生日那天,我买来一小块披萨当生日蛋糕,她未及张口早已梨花带雨,说要等妈妈。。。次日开毕业舞会,女儿穿着国内带来的运动服,站了一夜无人邀她共舞。。。一天傍晚,女儿再次与我们爆发争吵,一夜醒来人去室空。。。

 

找不到女儿,又找不到专业工,我们不知柳暗花明的那个村庄在哪里,开始质疑当初的选择:在国内,我再误人子弟,也会误入教授之列,妻子会品着茗,坐上资深编辑的头把交椅。。。妻子一生坚强,白日里嘴里不说,半夜常常边哭边说梦话:“我要回家。。。回不去了。。。”

 

正困惑间,我的教师执照终于颁发下来。我开始漫山遍野代课。冬天第一场暴风雪下得昏天黑地,我驾车下坡错过路口,忙扭头看地图,方向一歪,急忙中往回猛打,再打回去,说时迟那时快,砰的一声巨响,车撞电杆,气囊爆出。我满脸是血爬出来,热血淌在冰冷的雪上,血白雪红美轮美奂。含泪让拖车把舍身救我的小白车拖走,我擦干血迹,赶紧迎着风雪踩一脚浅一脚赶到学校,然后深呼吸,抖擞精神,登上讲台。。。眼看代课无法尽快改变我家窘境,我不得不撇下妻子在多伦多打工,只身到亚伯尼原住民保留地任教。临别,我和妻子彼此鼓励:“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那两年特别漫长:出了国来本来就举目无亲,一家人还分居各方,关键女儿还生死两茫茫。就在节骨眼上,我的“发动机”又出了故障。医生说熬夜生活不规律,酗酒抽烟,或压力是诱因。我心里明镜似的:除了压力山大,那些坏毛病都跟我无缘。不久,我驾雪地摩托穿越冰面时坠入亚伯尼河。。。

 

那年月,我常立于詹姆斯湾亚伯尼河畔,沿着乡间小道眺望故乡,耳边响起約翰·丹佛那熟悉的歌声“乡村路带我回家”,眼前浮现出国前的幸福时光,浮现出那个酷似琼·贝兹的美籍外教,难怪她半隐狡黠别有用心地跟我二重唱《离乡五百里 (Five Hundred Miles),又名旅人悲歌(Railroaders’ Lament)》:“你若将那列车眺望,便知我已去向远方,只留下汽笛声声万里长(If you miss the train I’m on,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You can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天很寒,我泪很热。。。

 

笑到最后?

 

上帝闲来喜欢把门关来开去:我后来终于混迹于多伦多教育局某校,女儿也浪子回头,回到加拿大,先完成专科学习,又一鼓作气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多伦多大学,成家立业,并依帝王之选(|King’s choice)育出一男一女,达到了哈金所谓A Good Fall (落地生根)的境界。

 

每每看到外孙们幸福可爱样子,我常常想起当年出国移民的情景。如若人生可以倒带,我会不会重来,如若人生有重置建,我会不会后悔移民?是要笃信波普尔的忽悠,认为“如果我们过于爽快地承认失败,就可能发现不了自己曾经非常接近正确”?抑或还是听信赫拉克利特之谗言,认定“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跟在哈金后面相信“抵达比回归重要”?我常问自己。

 

问到最后,我觉得人生有些问题需要一生甚至两生三生来回答,而我会让《离乡五百里》陪伴我,耐心静静地躺在某个地方,等待,再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