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重燃亚裔学生的希望
文章来源: 雅美之途2013-01-07 06:20:40


美国耶鲁校园,照片版权:雅美之途

此文写于2012年2月, 略加修改。

美国最高法院最近决定受理新的有关平权法案涉嫌歧视白人和亚裔大学申请的上诉案子。起诉者是一个叫Fisher的白人女学生,她被得克萨斯大学奥斯丁分校拒绝后读了路易斯安娜州立大学。这个最高法院的䅁子将比向美国教育部抱怨歧视的华裔或印度裔的例子重要得多。

我们不谙美国复杂的法律, 也不知道最后判决意见书的深度与广度。从起诉人的经历来看,她受歧视的程度还不能与亚裔被常春藤另眼相待相比。因为她的仅学业总平均成绩的排名就没有进入最靠前的10%,这是得州规定的自动上奥斯丁分校的条件。
 
但是如果这次最高法院能够推翻他们的2003年有关安娜堡密西根大学涉嫌逆向种族歧视的5比4的判案。并且进一步认定,平权法案违反美国宪法所捍卫的所有公民机会均等的准则,从而要求大学将种族因素与录取决定分开,那么此判决将彻底改变美国名校学生的组成。 

2003年撰写了密西根法案的多数法官意見并要求平权法案再实施25年的温和派大法官O'Connor己经退休,她被小布什任命的保守派大法官Alito所取代。出身普林斯頓和耶鲁法学院的Alito过去己表达过对平权法案不感冒的覌点,而摇摆的大法官肯尼迪是上次四位投反对票的法官之一。 

奥巴马任命的自由派大法官Kagan因为利益冲突将会缺席此案件的辩论与表决,她在担任奥巴马政府的助理司法部长(solicitor general) 期间曾经接手过这个案子。到时候剩下的八位大法官投票时,如果表决的结果是四比四,那么下级法院的判决将会维持,也就是平权法案将继续实施。 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说,这项最高法院的判决可能是小布什留给我们的属于正面的遗产。 

逆向歧视到底有多严重? 如果所有指标都相似,上美国八所名校的机率,白人是亚裔的三倍,而西裔或非洲裔则是亚裔的六倍或十五倍。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能常常看见一些附合达尔文适者生存原则的美国社会現象。比如,一位白人学生在论坛上问自己有位出生于阿尔及尼亚的法裔袓父能否使他够格成为非洲裔;亚裔与其他种族结婚的后代最好不要选亚裔这一选项,特别是当父亲拥有非亚裔姓氏的时候。 

希望这次最高法院的判案能够终结普通申请表中那些把人种分得如此细的选项,你还得明白什么叫非西班牙裔的白人。这将使哈佛耶鲁变得更像加大伯克利分校,致使他们的亚裔学生的比例将从現在的13%至17%增加到与伯克利相似的40%左右,这是多项社会学研究所预测的取消了以种族因素为核心的平权法案后的结果。
 
对于观察美国政府运作的人来说,这项判䅁也会使美国变成一个更加有趣的国家。白宫主人自老布什的1988年以来,不是哈佛就是耶鲁毕业生,下面四年可能还会如此;九位大法官全部在哈佛或耶鲁法学院毕业或学习过,虽然Ginsburg因家庭原因从哈佛转学到哥伦比亚法学院;靠任命的职位,像美联储主席或内阁级官员,也多数被常春藤或相关名校毕业生担任。至今已有五位美国驻华大使拥有耶鲁学位。
 
你可以想像一下, 40 %的常春藤级名校毕业生是亚裔的美国会是什么样子? 那将是犹太人或亚裔集中于常春藤,而创建这个国家的普通白人(WASP的后裔)则热衷于读运动见长的旗舰类州立大学,如果你知道現在被划为白人的哈佛耶鲁学生中大约有近三成是犹太人。己经有朋友参覌完我们州立的密苏里大学主校园后,向我感慨那里的白人真是多。天长日久这会不会诱导另一场革命? 

我们应该表明,以帮助弱者为目的的平权法案还是有其存在的必要,但它应该是面向所有种族的需要帮助的穷孩子,而不是关照那些父亲是心脏科医生的只因肤色深些的少数族裔学生上杜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