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被杀事件的。案例分析。
文章来源: 海智子2011-11-21 17:21:00


2002年陈思被控“家暴” (打了女的一拳): 估计陈思被关了四个月的原因是他可以保释但她LP啥都不作,也没有人知道,所以陈思就在牢里等上法庭开庭了,当时他因该还没有被定罪的。

陈思被说是有精神病,这是另一个很凶的手法,他去做评估,但是为何陈思没有将澳洲的医疗报告拿出来,可能是因为当时LP控制钱他没有钱请律师,就让法庭的免费律师代劳, 那些律师小官司还可以,但是是不会像私人律师一样服务的,在他当时的情况下,在法庭里就认了自己有精神病,是出来最快的方式,但是后续的后果很严重,这就是为何他失去房子,孩子。。。的原因。

一旦上了法庭,和检控官就是做生意一样的:“你认了,我就放你,不认继续关”,他的工作就是逼陈思“认罪”。

这个女人,她说她很怕陈思, 陈思打过她一拳,在眼睛附近,居她说有疾患,而这件事很容易做的,只要和医生说自己看不清头晕呀啥的就可以了,不像有伤痕啥的比较容易判断出轻重的,而一般来讲家庭医生都是比较同情女人的都会尽力来帮她们的。为此她丢掉了教师的工作(没有说是啥工作), 这是911女郎的一惯做法,911离婚,精神受到伤害“被迫”没工作了,然后提出离婚,利用加拿大偏帮女人的法律,尽可能的将自己financial利益罪大化,到这里已经没有人情,只有钱。

陈思也看到了这些,也发现了LP有婚外恋的,他受的是看不见的“软暴力”, 列入利用孩子为武器对爸爸不尊敬,风言风语等从而更进一步的刺激陈思。
15岁前的小孩对自己的母亲是非常依赖的,母亲团结孩子“和爸爸斗争”。这个武器是女人最常用的,也是最伤男人的。

911报警后,她很怕他回来报复她的这种做法,她很怕自己的作为,自己也心虚。通常报911后女人都会有这种疑虑的,是很正常的。 她并且再次利用“女人是弱者”的社会心理,一不做二不休,要求离婚,孩子,房子。。。。 她没有想救陈思的想法,只是focus在离婚,抢财产上了。 在两年的时间里,这个女人清楚了解了加拿大的婚姻制度,并有效地利用了这个制度,为自己取得最大的利益。这一点上她是很成功的。

陈思出来后,女人孩子都走了,他联系到了私人律师,私人律师找到了对他有利的证据:澳洲的医疗报告,并告诉了女人的律师,如果提交法院,那房子就可能改判了,这是女人无法接受的,女人把这件事和它的后果告诉了儿子,在这么多年来母亲“精心调教”下的儿子,那就是一部“hate machine”,见到爸爸“这样的无耻”,要出来替妈妈“主持公道”。来到多伦多杀了自己的亲身爸爸: 据报道儿子是先打他爸爸,再杀了爸爸。陈思四十几岁,如果真的要打得话,他不一定会输,但那是他的儿子啊(说到这里心理在流泪),他没有还手,他怕他的还手会让自己的孩子受伤,更加的误会更深,他说过他想他的孩子但是无法见面。 而他的儿子“为母报仇”,在打得爸爸无力还手时,拉动了弩弓。。。。“为了他的母亲报仇”!

有理由相信这个母亲在孩子那里的巨大作用,因为陈思已经好多年没有见到他的孩子了,谈不上影响孩子了。 据陈思说他从没有打过他的孩子,除了那个女人的控诉他殴打孩子,也没有其他实质的证据来支持这个指控了。我猜想陈思,在女人成功“团结”孩子,而孩子不懂得尊重自己为爸爸的时候 是有骂过小孩的,但是说要以伤害小孩的身体的目的打孩子是不会的。

这是个活生生的case: 加拿大的女人如何利用911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她们没有想帮她们的丈夫,只是想如何从这个已经很可怜的化学工程师身上榨取最后一滴血。

case中最可怜的是陈思,孩子。 那个女人嘛,得利者也。
她会一辈子受到人们的唾弃,如果有机会认识这个女人的男朋友(很可能是鬼佬了,除非她回中国),
告诉他实情吧,让他也防着点儿,女人打911会上瘾的。

特别是在当前的法律下,这对女人来讲是邪恶的诱惑: 利大(孩子,房子所有的东西),操作简单(搞点事打911),毫无风险(法律保护下)的生意。